律师 同志:
你好。
今年 5月,我驾驶改装的电瓶三轮车,由南向北右转弯向东行驶,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左转弯向南。在路中间两车交会时,我车的右后部与王某车的右侧手把碰刮,王某跌倒受伤。之后,公安机关作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电瓶三轮车为机动车,未经检验登记,而且我是无证驾驶,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因素,应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旁人告知我,公安机关认定我承担主要责任的前提是电瓶三轮车为机动车,请问,电瓶三轮车是否为机动车?
任建国
任建国:
你好。你来信咨询的问题涉及的是我国《交通安全法》对电瓶三轮车性质的认定。目前,我国法律对电瓶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尚无明文规定。在《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机动车登记办法》中认定电瓶车为机动车,在《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认定电动自行车为非机动车。那么,什么是机动车?什么是非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第四款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据此,可以看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主要区分标准在于:是否以机械动力作为车辆的驱动。被认定为机动车的电瓶车,主要是指以自携电瓶供电的方向盘式电动机为动力驱动的车辆;而被认定为非机动车的电动自行车,主要是指那些虽然有动力装置驱动,但其设计时速低、空车质量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车辆。
但在实践中,道路上行驶的电瓶三轮车常是私自加以改装的,私自加装动力装置的手把式三轮车,应当认定为非机动车。因电瓶三轮车未被列入国家《产品目录》,因此,对电瓶三轮车不予核发牌证,不能上路行驶。就你所陈述的情况来看,你所驾驶的电瓶三轮车是经过私自改装的,应当属于非机动车范围,当然,也是不能在道路上行驶的。
律师 同志:
你好。
今年 5月,我驾驶改装的电瓶三轮车,由南向北右转弯向东行驶,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左转弯向南。在路中间两车交会时,我车的右后部与王某车的右侧手把碰刮,王某跌倒受伤。之后,公安机关作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电瓶三轮车为机动车,未经检验登记,而且我是无证驾驶,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因素,应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旁人告知我,公安机关认定我承担主要责任的前提是电瓶三轮车为机动车,请问,电瓶三轮车是否为机动车?
任建国
任建国:
你好。你来信咨询的问题涉及的是我国《交通安全法》对电瓶三轮车性质的认定。目前,我国法律对电瓶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尚无明文规定。在《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机动车登记办法》中认定电瓶车为机动车,在《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认定电动自行车为非机动车。那么,什么是机动车?什么是非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第四款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据此,可以看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主要区分标准在于:是否以机械动力作为车辆的驱动。被认定为机动车的电瓶车,主要是指以自携电瓶供电的方向盘式电动机为动力驱动的车辆;而被认定为非机动车的电动自行车,主要是指那些虽然有动力装置驱动,但其设计时速低、空车质量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车辆。
但在实践中,道路上行驶的电瓶三轮车常是私自加以改装的,私自加装动力装置的手把式三轮车,应当认定为非机动车。因电瓶三轮车未被列入国家《产品目录》,因此,对电瓶三轮车不予核发牌证,不能上路行驶。就你所陈述的情况来看,你所驾驶的电瓶三轮车是经过私自改装的,应当属于非机动车范围,当然,也是不能在道路上行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