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生活饮用水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保障学校的饮水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学校饮用水卫生领导组织,管理学校生活饮用水工作 。
组 长: 唐建军
副组 长: 张建民
组 员: 王秀成、赵国强、张亭,
后勤处负责具体工作。
二、设施要求
(一)饮用水设施
1.供水设施
采用自备水井作为饮用水水源供水,自备水源的水井选址远离牲畜圈、校园独立式厕所及贮粪池、垃圾存放站(池)及污水排放点等污染源,距离在30米以上;水井设有高于
地面0.3米以上的井沿,井口加盖并上锁,学校建设有专用供水泵房。
2.饮水设施
饮水机(桶装水)或其他类型直接提供饮水的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饮水点设置密度考虑服务半径和学生人数,设在教室内或教学楼的公共区域。
3.洗手设施
学校的公共区域设置有方便学生洗手的水龙头,原则上每个水龙头服务学生人数不超过50人。
学校建立饮用水设施管理制度和维护档案,对饮用水设施的清洗、消毒、耗材更换等维护工作有详细的计划和记录。 学校饮用水使用自备水源,按有关要求办理卫生许可证,并经过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加强对水源的防护,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水源30米以内不得存在污染源。
三、明确专人或者兼职负责生活饮用水管理工作,并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四、使用的饮水机索取桶装水生产单位的有效生产许可证及所用饮水机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有定期对饮水机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一个学期两次以上),并做好清洗消毒记录。饮水机远离黑板,防止二次污染。
五、直饮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使用的水处理材料和供水管材、管件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定期更换水处理材料,并予以记录;
3、长期停用,恢复使用前应对设施、管道等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4、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六、加强饮用水的常规管理
1、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对学校饮水安全和水源的安全监测,发现异常应立即停用并报告。
2、有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学校使用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3、开水温度必须达到100℃,并应保证学生足量饮用。
4、加强供水设施卫生安全防护,蓄水设施应加盖加锁,进水孔、溢水孔、排污孔等有密封防护设施,专人负责,定期清洗水池、蓄水箱,并做好记录。
5、加强饮水卫生健康教育,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用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师生饮水、用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现象应立即停用并报告。
6、供水设施建设材料必须无毒无害,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每年两次,建立清洗消毒记录。
7、发现饮用水被污染或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建设部门报告。
七、供、管水人员体检培训及工作“五病”调离制度
1、直接从事供水管水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后每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培训,未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疾病的和病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直接供水管水工作。
3、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症状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生活饮用水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行为。不得在生产场所吸烟,不得进行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活动。
5、健全供、管水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档案。
九、清洗消毒机构要求
从事清洗消毒业务时,应出具以下材料: 1、清洗消毒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卫生部门核发的《健康证》
3、准备使用的清洗消毒剂的索证资料
附表1 饮用水管理档案
生活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学校生活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的发生,避免或减少因生活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造成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1、成立生活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唐建军
副组长: 张建民
组 员: 王秀成、赵国强
张 亭、丁伟峰
各班班主任
二、应急处理:
1、发生生活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后,首先发现的人应该立即报告给班主任,经班主任逐级上报给校长,校长应立即到达现场,迅速了解现场基本情况。
2、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事件基本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同时上报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并协助生活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工作。
3、发生生活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后,立即控制该事件造成的危害,配合相关部门,紧急救治病人,提高治愈率,使该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4、积极配合相关采样监测人员对污染水源进行现场采样监测,了解生活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可能原因、过程以及当事人;污染物的品名、种类、性状、数量、污染程度等,迅速查明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原因,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
5、迅速开展供水区人群的异常现象调查,做好异常现象的登记、调查和病症者的调查。
6、启动紧急情况供水方案,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和临时供水措施。
7、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告知当地居民,在事件解除前,不得擅自饮用疑似污染的水体。
8、向上级提出进一步防控污染水源的建议或方案,对事故原因进行总结和报告,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9、污染原因消除后,受污染水质经卫生监督检测合格,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方可饮用。
10、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掌握生活饮用水卫生突发卫生事件处理预案的程序。对常见水体污染突发卫生事件的处理进行演练,做好日常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工作,特别是对容易导致污染水源的危险因素做好预防控制工作。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内容:
1、成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组织,制定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2、 办理卫生许可证。
3、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并把检测结果报送卫生监督机构 。
4、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每年进行一次生活饮用水知识培训,并培训合格。
5、 饮用水水源地必须设置水源保护区,各类蓄水设施要加强卫生防护,定期清洗和消毒,并及时详细记录。
6、使用的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
7、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和人员,对水质进行日常性检验,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检测资料。
8、从事清洗消毒工作。清洗消毒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
9、当饮用水被污染,可能危及人体健康时,有关责任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
学校生活饮用水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保障学校的饮水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学校饮用水卫生领导组织,管理学校生活饮用水工作 。
组 长: 唐建军
副组 长: 张建民
组 员: 王秀成、赵国强、张亭,
后勤处负责具体工作。
二、设施要求
(一)饮用水设施
1.供水设施
采用自备水井作为饮用水水源供水,自备水源的水井选址远离牲畜圈、校园独立式厕所及贮粪池、垃圾存放站(池)及污水排放点等污染源,距离在30米以上;水井设有高于
地面0.3米以上的井沿,井口加盖并上锁,学校建设有专用供水泵房。
2.饮水设施
饮水机(桶装水)或其他类型直接提供饮水的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饮水点设置密度考虑服务半径和学生人数,设在教室内或教学楼的公共区域。
3.洗手设施
学校的公共区域设置有方便学生洗手的水龙头,原则上每个水龙头服务学生人数不超过50人。
学校建立饮用水设施管理制度和维护档案,对饮用水设施的清洗、消毒、耗材更换等维护工作有详细的计划和记录。 学校饮用水使用自备水源,按有关要求办理卫生许可证,并经过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加强对水源的防护,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水源30米以内不得存在污染源。
三、明确专人或者兼职负责生活饮用水管理工作,并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四、使用的饮水机索取桶装水生产单位的有效生产许可证及所用饮水机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有定期对饮水机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一个学期两次以上),并做好清洗消毒记录。饮水机远离黑板,防止二次污染。
五、直饮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使用的水处理材料和供水管材、管件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定期更换水处理材料,并予以记录;
3、长期停用,恢复使用前应对设施、管道等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4、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六、加强饮用水的常规管理
1、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对学校饮水安全和水源的安全监测,发现异常应立即停用并报告。
2、有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学校使用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3、开水温度必须达到100℃,并应保证学生足量饮用。
4、加强供水设施卫生安全防护,蓄水设施应加盖加锁,进水孔、溢水孔、排污孔等有密封防护设施,专人负责,定期清洗水池、蓄水箱,并做好记录。
5、加强饮水卫生健康教育,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用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师生饮水、用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现象应立即停用并报告。
6、供水设施建设材料必须无毒无害,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每年两次,建立清洗消毒记录。
7、发现饮用水被污染或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建设部门报告。
七、供、管水人员体检培训及工作“五病”调离制度
1、直接从事供水管水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后每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培训,未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疾病的和病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直接供水管水工作。
3、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症状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生活饮用水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行为。不得在生产场所吸烟,不得进行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活动。
5、健全供、管水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档案。
九、清洗消毒机构要求
从事清洗消毒业务时,应出具以下材料: 1、清洗消毒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卫生部门核发的《健康证》
3、准备使用的清洗消毒剂的索证资料
附表1 饮用水管理档案
生活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学校生活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的发生,避免或减少因生活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造成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1、成立生活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唐建军
副组长: 张建民
组 员: 王秀成、赵国强
张 亭、丁伟峰
各班班主任
二、应急处理:
1、发生生活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后,首先发现的人应该立即报告给班主任,经班主任逐级上报给校长,校长应立即到达现场,迅速了解现场基本情况。
2、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事件基本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同时上报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并协助生活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工作。
3、发生生活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后,立即控制该事件造成的危害,配合相关部门,紧急救治病人,提高治愈率,使该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4、积极配合相关采样监测人员对污染水源进行现场采样监测,了解生活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可能原因、过程以及当事人;污染物的品名、种类、性状、数量、污染程度等,迅速查明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原因,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
5、迅速开展供水区人群的异常现象调查,做好异常现象的登记、调查和病症者的调查。
6、启动紧急情况供水方案,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和临时供水措施。
7、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告知当地居民,在事件解除前,不得擅自饮用疑似污染的水体。
8、向上级提出进一步防控污染水源的建议或方案,对事故原因进行总结和报告,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9、污染原因消除后,受污染水质经卫生监督检测合格,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方可饮用。
10、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掌握生活饮用水卫生突发卫生事件处理预案的程序。对常见水体污染突发卫生事件的处理进行演练,做好日常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工作,特别是对容易导致污染水源的危险因素做好预防控制工作。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内容:
1、成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组织,制定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2、 办理卫生许可证。
3、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并把检测结果报送卫生监督机构 。
4、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每年进行一次生活饮用水知识培训,并培训合格。
5、 饮用水水源地必须设置水源保护区,各类蓄水设施要加强卫生防护,定期清洗和消毒,并及时详细记录。
6、使用的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
7、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和人员,对水质进行日常性检验,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检测资料。
8、从事清洗消毒工作。清洗消毒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
9、当饮用水被污染,可能危及人体健康时,有关责任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