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

质量监督技术文件管理实施办法

西安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二O O 九年

前言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资料,是工程竣工备案的重要档案材料,它全面反映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和验收情况,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管理、使用、维护、改建和扩建的重要依据。结合本市近几年存在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责任主体单位、有关机构项目的技术文件资料不统一、不规范。造成工程检查、验收、管理、维护等方面不便的情况。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建设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城建[2002]221号),《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质[2003]162号)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依据陕西省建设厅陕建发[2005]110号、陕建建发[2001]394号文件的通知,西安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制订了适用于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技术文件管理、建设单位投资管理及质量监督部门监督文件管理的“实施办法”及统一用表填写说明。以供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的施工技术人员、建设监理人员、质量监督人员及各责任主体单位、有关机构资料人员使用。由于汇编人员水平的局限性,难免出现编辑中的遗漏与不足,请各单位在使用中多提意见,以资修正。并望将意见和建议收集后转达西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本市药王洞47号,邮政编码:710003)。

本“实施办法”审核人:李有良、王峰、丁兆民,主要起草人:任军峰、张佳生、沈造、胡耀军、余浩军、张巍、王学选、程晓辉、王钊、闫斌、关锐。

目次

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管理实施办法…1附录一

《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16《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办法》………………………19《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移交暂行办法》………………………23附录二

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督技术文件

统一用表填写说明………………………………………………………26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督技术文件统一用表目录…………36

一、封面格式…………………………………………………………40

二、施工管理表………………………………………………………44

三、质量评定表………………………………………………………63

四、质量检查表………………………………………………………66

五、施工试验表………………………………………………………76

六、施工记录表………………………………………………………138

七、质量监督表………………………………………………………170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技术文件

基本表式填写说明和编写要求…………………………………………220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技术文件目录…………………………236

一、监理基本表式…………………………………………………238

二、监理细则………………………………………………………284

三、监理月报总结…………………………………………………296

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的管理,促进和规范工程责任主体单位的管理工作,以真实地反映工程实体的质量水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号)、《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质[2003]162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及《陕西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实施办法》(陕建发[2005]110号)、《陕西省建设工程监理统一表式》(陕建建发[2001]394号)等有关条例、规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制定本《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第二条“实施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本市城镇范围的道路、广场、桥梁、隧道、排水、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处置、道路照明、环卫设施、城区停车场及道路交通等工程。

“实施办法”适用于西安地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凡在本市内承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等和质量监督机构均应执行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监理单位依据设计文件和施工、监理合同,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及其强制性条文,监督机构依法进行强制性监督和按本省市的有关标准、规定,同步填写、收集、整理形成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和声像等必须归档保存的文件。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均须按本“实施办法”的统一表格、表式填写。原材料、构

配件、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应按照本“实施办法”提供相关的技术文件资料。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中的照片、声像档案,应图像清晰,声音清楚,文字说明应内容准确,叙述简练。

第四条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管理人员和各类施工、质检、试验、测量、材料、造价、监理、监督等业务人员均应经过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由施工、监理单位、监督机构负责编制,其他责任主体单位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应完成相关职责的相应工作。

第五条工程施工各责任主体单位和监督机构在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管理工作中均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应随工程进展及时收集、整理形成,并按基本建设程序和单位工程、工程部位、工序归类。应当做到认真填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记录准确、签署完整、形成及时。

二、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实行分级负责管理。责任主体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督机构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全过程的组织、审核工作,文件资料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的全面收集、整理工作。

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中应由各责任主体单位和监督机构责任人签认的,必须由当事人签名,不得盖图章或由他人代签。在工程完工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组卷成册后,必须由责任主体单位技术负责人、法人代表或监督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六条建设单位的文件管理职责

一、建设单位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及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施工、监理合同时,应对施工、监理技术文件的补充要求、编制套数和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的约定。

二、工程开工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对施工图设计

文件进行会审,按照单位工程形成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记录。并须将施工图送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程序。

三、建设项目由多个施工、监理单位承担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责任主体单位形成的施工、监理技术文件,其责任主体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本单位形成的施工、监理技术文件。

四、建设单位应对施工、监理技术文件按照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加盖竣工技术文件审查专用章,以备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备案后移交档案管理机构。

五、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目录,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完善交接。

第七条施工单位的文件管理职责

一、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应贯彻执行建设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及陕西省的“实施办法”,实行技术负责人管理制度,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岗位责任制,所配备施工技术文件管理人员应负责施工技术文件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二、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汇集、审核各分包单位形成的有关施工技术文件。各分包单位应向总承包单位及时移交本单位形成的施工技术文件。

三、施工单位应按本“实施办法”和施工合同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将汇总编制的施工技术文件,送交建设单位审查,以供档案管理机构进行预验收和建设单位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第八条监理单位的文件管理职责

一、实行建设工程监理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陕西省建设工程监理统一表式》实施监理文件管理岗位责任制,进行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形成、整理工作。

二、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应对由监理单位及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的施工技

术文件和报表签署意见并及时予以签认,同时对施工单位施工技术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第九条设计单位的文件管理职责

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设计人员应认真做好施工前的设计技术交底和设计后的项目服务工作,对工程变更、洽商记录及相关施工技术文件应签署意见、及时签认。

二、工程项目完工后,设计人员应对工程项目设计文件、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记录内容的符合性予以确认。

第十条监督机构的文件管理职责

一、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应贯彻执行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项目实体质量进行随机现场抽查,对施工、监理等管理文件及时检查签认。

二、检查工程建设过程中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查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有关规定。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及进行验收备案所提供的有关报告资料和质量评定文件是否符合竣工验收程序和备案条件规定,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的记录。

第十一条本“实施办法”共列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中施工文件统一用表格122种,工程监理文件统一用表42种,质量监督管理文件用表10种。施工单位按管理控制文件内容分为五组。第一组施工管理表15种,即(陕)施管表1—15;第二组质量评定表3种,即(陕)质评表1-3;第三组质量检查表10种,即(陕)质检表1-10;第四组施工试验表62种,即(陕)试验表1—62;第五组施工记录表32种,即(陕)施记表1—32。统一用表填写说明见附录二。监理单位按管理控制文件内容分为四类。即A 类表13种,B类表8种,C

类表10种,补充用表11种,是依据国家规范、《陕西省建设工程监理统一表式》及工程监理实际需要而设置的。基本表式填写说明和编写要求见附录三。质量监督管理文件用表内容分为:①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方案;③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质量监督记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缺陷监督整改通知单;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不良记录表;⑤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工地申报备案表;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⑦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报告;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⑩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报告等。

第十二条本“实施办法”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管理技术文件组成内容按管理程序分为五类:第一类施工管理类;第二类工程质量评定类;第三类施工质量控制类;第四类竣工图类;第五类竣工验收类。各分类的名称及填写内容表格如下:

第一类施工管理类

1、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2、施工图预算及审定资料

3、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记录

4、设计技术交底记录用(陕)施管表3用(陕)施管表4

用(陕)施管表5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表

6、开工报告用(陕)施管表6

7、施工技术交底记录用(陕)施管表7

8、文明作业、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措施(文明工地创建计划)

9、地基与基槽验收记录

第二类工程质量评定类

1、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用(陕)质评表1

分别用(陕)施管表15的两个表式

2、工程部位质量评定表

3、工序质量评定表用(陕)质评表2用(陕)质评表3

第三类施工质量控制类

一、施工现场准备

1、导线点复测记录

2、水准点复测记录

3、测量复核记录用(陕)施记表1用(陕)施记表2用(陕)施记表3

二、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质量合格证、出厂检(试)验报告和复(试)验报告及见证试验记录。

1、水泥、混凝土外加剂、掺合料、砂、卵(碎)石、钢材、石灰、烧结砖、混凝土路面砖、路缘石、沥青、沥青胶结材料、防水材料、环氧煤沥青涂料等原材料、半成品试验报告和见证纪录、汇总表、质量合格证书、出厂检验单及进场复试报告。用(陕)试验表1-8、11-15、19—23

2、沥青混合料设计、组成分析、压实度试验报告。用(陕)试验表16-18

3、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构件、管材、管件、钢结构构件、小型铸造构件及混凝土预制构件等出厂合格证。用(陕)试验表1

4、净水、污水处理厂站工程的成套设备、预应力张拉设备、管道箱涵顶推进设备、各类地下管渠井室设施等产品出厂合格证书、鉴定证明、汇总表、设备开箱记录。用(陕)质检表2

三、施工试验记录

1、土壤干密度、含水量、液塑限联合试验、回填土压实度试验记录。用(陕)试验表35—37

2、道路基层混合料强度、灰剂量、含石率、压实度试验报告。用(陕)试验表38—43

3、混凝土配合比、抗压、抗折、抗渗、抗冻试验及强度、性能统计。

用(陕)试验表24—30

4、砂浆配合比、抗压强度试验及强度统计。用(陕)试验表31—34

5、钢筋连接、焊接试验报告及焊缝质量综合评价汇总。用(陕)试验表9、10,(陕)质检表6

6、桩基础试验、检测报告按其规定式样。

四、施工作业记录

1、地基钎探、基槽验收、地基处理记录。用(陕)质检表5(市)施管表15

2、桩基础施工、打桩、沉井下沉记录。用(陕)施记表12—18

3、预应力筋张拉施工记录。用(陕)施记表19—22

4、混凝土浇筑、测温,沥青混合料到场、摊铺碾压测温记录。用(陕)施记表4—7、10—11

5、管道、箱涵工程顶(推)进记录。用(陕)施记表8、9

6、构件吊装记录。用(陕)施记表23

7、预制安装圆形构筑物缠绕钢丝应力测定。用(陕)施记表24

8、聚乙烯管道焊接纪录。用(陕)施记表27

9、照度测量记录。用(陕)施记表28

10、沉降观测记录。用(陕)施记表29

11、井内管底高程实测记录汇总表。用(陕)施记表32

五、预检隐检记录

1、成品材料、各型构件、设备、配(备)件进场检查记录。用(陕)质检表1、2

2、结构模板安装、构件设备预检,预埋件、预留孔位置高程,明装管道补偿器、支架设置、连接方式检查,油漆记录。用(陕)质检表3、(陕)施记表25、26

3、供水、供热、供气管道冲洗、吹洗、脱脂记录。用(陕)施记表

30、31

4、管道、设备防腐层质量检查。用(陕)质检表7

5、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查。用(陕)质检表8

6、隐蔽工程、电气接地隐蔽检查记录。用(陕)质检表4、9

7、中间检查交接记录。用(陕)质检表10

六、功能试验记录

1、道路工程回弹弯沉记录。用(陕)试验表44、45

2、桩基础工程检测报告,由检测单位出报告。

3、桥梁工程动、静荷载试验记录,由检测单位出报告。

4、水池满水试验、消化池气密性试验记录。用(陕)试验表46、47

5、无压力管道严密性试验报告。用(陕)试验表48

6、压力管道的严密性、强度试验。用(陕)试验表49、50、52—54

7、供热管网(场站)热试运行记录。用(陕)试验表51

8、阀门试验记录。用(陕)试验表55

9、电气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用(陕)试验表56、57

10、电气照明全负荷、电机、设备单机、设备联动试运行、调试记录。用(陕)试验表58—62

七、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

第四类、竣工图类

一、竣工图

二、设计图

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

第五类、竣工验收类

1、竣工验收证书

2、竣工报告

8用(陕)施管表11—13用(陕)施管表8—10用(陕)施管表2及附表一、二、三用(陕)施管表14

3、竣工总结

4、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十三条

按内容分为:

一、监理规划

二、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三、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四、进度控制

五、质量控制

六、造价控制

七、分包资质

八、监理通知

九、合同与其他事项管理

十、监理工作总结

监理技术文件使用基本表式及填写说明和编写要求、监理细则、监理月报总结见附录三,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情况完整填写形成。

本“实施办法”中对监理文件资料的内容应符合所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不得随意删减,监理文件资料的装订顺序应以相同工序按井号或桩号编排,不同工序按施工顺序编排。形成后的监理文件资料,分别报交建设单位,移交档案部门及监理单位档案保管。监理文件资料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立卷完成并检查合格签署后,经监理单位技术部门签认、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办理归档手续;或在立卷完成由总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办理归档手续。

监理技术文件使用表式分类及名称为:

1、施工单位用表(A类表):

A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9本“实施办法”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技术文件组成

A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变更)报审表;

A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4、报验申请表;

A5、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A6、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A7、工程延期申请表;

A8、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A9、工程竣工报验单;

A10、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A11、施工测量放线报审表;

A12、质量事故(缺陷)处理方案报审表;

A13、混凝土浇注报审表;

2、监理单位用表(B类表):

B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B2、工程暂停令;

B3、工程款支付证书;

B4、工程延期审批表;

B5、费用索赔审批表;

B6、安全隐患通知单;

B7、工程变更令;

B8、旁站监理记录表。

3、各方选用表(C类表):

C1、监理工作联系单;

C2、工程变更单;

C3、费用索赔申请表;

C4、监理日志;

10

C5、备忘录;

C6、监理工作月报;

C7、工地例会纪要;

C8、试验记录;

C9、验收记录;

C10、在建工程监理卡片;

4、监理补充用表

补1工序质量评定表

补2导线点核验成果表

补3水准点核验成果表

补4平面坐标核验成果表

补5高程核验成果表

补6压实度试验记录表

补7第

补8考察/审查记录表

补9安全检查督促记录表

补10安全预防警示单

补11工程监理进度报表

其它抽检试验记录与施工试验表格样式相同,仅将部分签字栏相应改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或监理人员即可,并在其右上角打印或盖上“监理独立抽检资料”章,印章尺寸为15mm×30mm。

第十四条

件组成规定为:

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通知书。

凡在西安地区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的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应在西安市市政工程监理监督站办理质量监督申报登记手续,经质量监

11本“实施办法”中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文

督站审批后发给质量监督通知书。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应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各方责任主体等的信誉和质量保证能力及设计图审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等文件编制的。是对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活动的指导性文件,方案应明确监督重点和监督内容方式。

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质量监督记录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缺陷监督整改通知单是指监督机构根据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及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对有关工程质量文件资料和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的随机抽查记录及整改的通知单。

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不良记录表,是指对从事市政建设工程活动的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反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的记录表。

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工地申报备案表,为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文明工地的申报备案记录,应有工程基本情况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签署意见记录栏。

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所形成的,以证明工程项目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可以使用的文件。包括:工程概况、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竣工验收意见、参加验收人员等。

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依据工程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对工程项目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保修范围内容,明确保修责任和保修费用,于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

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为监督机构在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形成的评估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化的情况,以及工程是否符合备案条件的综合性报告。

九、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其主要内容是:工程概况、12

各责任主体的资质及竣工验收意见与备案文件目录,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报告,包括工程进度月报、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计量证书、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工程进度完成形象记录表和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与措施费用清单计价表组成)等。

第十五条文件编制原则及要求

一、施工、监理技术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文件材料较多时可分为若干册。卷内施工文件按本“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分类顺序、内容排列。

二、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及竣工图的内容必须与工程实际相符合。归档的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一般应为原件。当原件无法收入时,应在复印件或抄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原件查存处。

三、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均应采用A4幅面纸(297㎜×210㎜)打印。无条件打印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铅笔、复写纸等。

四、编制卷内文件页号的要求

1、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2、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3、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施工、监理技术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以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码。

4、供移交档案机构的文件材料须有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均不编写页号。其它存查保管单位的施工、监理技术文件资料的封面、目录执行本“实施办法”要求格式。

13

五、施工技术文件资料封面应具有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卷册编号、名称、卷册总数、编制单位和单位法人代表、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栏,并加盖编制单位公章于封面。监理文件资料封面应具有工程名称、文件名称、审批、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编写和监理单位、日期。

六、目录填写的要求(见(陕)施管表1)

1、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2、文件编号:填写施工、监理技术文件的编号或图号。

3、类别:按本“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施工技术文件分类要求填写;第十三条的监理文件和第十四条的监督管理文件分类要求填写。

4、项目:填写施工、监理技术文件标题的全称。

5、页号:填写施工、监理技术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

6、附录:填写附件名称。

七、工程竣工后应按照建设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中关于竣工总结内容的规定,写出竣工总结,并及时绘出竣工图,图纸采用国家标准图幅。绘制完成的竣工图应经项目总监理审核。绘制竣工图须遵循以下原则:

1、凡在施工中,按图施工没有变更的工程,在新的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的标志,作为竣工图。

2、无大变更或变更内容较为简单时,可将修改内容用碳素墨水描绘在原施工图上,并标明变更或洽商的编号、时间等依据,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

3、凡结构形式、工艺程序、平面位置改变,项目改变及其它重大改变,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或不能在原施工图上表示清楚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4、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14

(GB/T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图标栏露在外面。

5、竣工图签式样依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规定及要求刻制,尺寸为50㎜高×80㎜宽(样式见附图)。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图标栏上方无空白处时,可盖在图标栏左边;图面过于饱满时,可盖在图标栏的反面。

附图:竣工图签样式(单位:㎜)

工程项目

名称

施工单位

编制人审核人竣工图1577

7

7

现场监理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编制日期7

202020

8020

八、道路照明、城区停车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垃圾场站、公厕等工程的工序质量评定、工程部位质量评定、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均可采用(陕)质评表3、2、1。

第十六条文件的编目、分册组卷,应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要求,技术文件各一式五份,具体要求参照附录一市政管理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本“实施办法”中未涉及或有特殊要求的内容,按有关国家、行业标准、验收规范、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本“实施办法”由西安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从二OO 六年三月一日起实施。15

附录一

西安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市市政发〔2004〕19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经委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将《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00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管理,规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委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列入年度计划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我市规划范围内的其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适用本细则,市政维护中的重点项目、路灯改造项目等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施工单位承包合同约定的内容施工完毕,已由施工单位总工程16

师组织有关人员对承包范围内(含分包项目)的工程进行了自检,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已由施工单位法人代表、总工程师分别签署了《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加盖单位公章。

(二)勘察、设计单位已由单位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参与了对竣工项目的检查,且符合勘察设计要求,已由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设计具体负责人签署认可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了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意见和质量评定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五条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会议纪要以及建设单位项目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验收意见。其内容应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审查意见文号,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有关的质量检测和功能试验资料等。

(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规划、公安、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五)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六条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五日内完成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其内容包括: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质量总体评价。

1、工程主体安全性。

2、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手续的齐全性。

17

3、主要使用功能检测情况。

4、观感、实测质量的评价。

(三)依据强制性标准做出明确结论。

第七条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及有关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的人员应对出具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负责。

第八条备案管理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并验证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并加盖备案专用章。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二份、一份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

第九条备案管理部门在收到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后,对符合条件,证明文件齐全有效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程序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第十条备案管理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或备案文件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后15日内责令重新组织竣工验收。情节严重的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令第78号有关条款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备案管理部门从事备案工作的业务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第十二条备案管理部门决定重新组织验收并责令停止使用的工程,建设单位在重新组织验收之前擅自投入使用或因其仍继续使用造成使用人损失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除责令改正外,并根据建设部令第78号文之规定予以处罚。

(一)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

(二)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

(三)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

18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合格,备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予办理备案手续的,根据建设部令第78号文规定,由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

第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由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西安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市政发〔2004〕19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的管理工作,经委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将《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00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使用效果,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我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当遵守本规定。西安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19

第四条工程验收依据的资料和规定为:批准的工程设计、概算、预算文件;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和图纸;批准或确认的招标文件、合同文本以及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规定等。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前,暂时预留工程总费用的15%,待办理了正式交接手续和决算评审之后支付至95%,另外5%待保修期满后付清。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内容格式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并装订成册,并应制成电子文件。

第七条工程的验收工作可分为交工(初验)验收和竣工验收。小型项目或改建项目等简易工程项目,经建设单位同意可合并进行一次验收。初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申报竣工验收。

第八条工程已按施工合同及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并按规定编制好竣工资料,施工单位应及时提出初验申请。经建设单位核实确已具备条件的,方可组织初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7天内,完成自检、自查、自评工作,由工程技术负责人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后,填报《工程初验申请单》,申请进行初验。

第九条初验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管理、质量监督机构等单位的代表参加组成初验工作组;初验组人员应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组成,技术人员从事的专业应与被验工程技术内容相对应。初验组负责对所建工程设施,各种施工资料进行详细认真的检查和检测,要全面认真地实地检查工程全部内容(包括附属工程和附属设施)。

第十条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完工后7天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直到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的要求。工程进行初验收前,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清理工作。

第十一条

20验收达到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初验申请

单》,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第十二条工程初验检查和评定要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三条初验后,由初验小组提交初验报告,初验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1、初验工作的组织情况;

2、工程概况及竣工工程数量;

3、工程检查情况及工程质量评定结果;

4、检查时发现的质量问题、处理意见及整改情况;

5、遗留问题和未完工程处理意见以及建议竣工验收时应重点检查的部位;

6、附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汇总表。

第十四条工程初验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初验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并在两个月内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后,对符合下列要求的工程,应在两周内组织竣工验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3、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

21

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其它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第十六条工程技术和施工管理资料、档案须完整、有效,其质量要符合有关文件规定和技术档案的要求,具体内容另文规定。

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要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等单位和有关方面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应当提前7个工作日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初验组的初验情况汇报。

3、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4、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5、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第十八条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将整理好的工程技术资料一式五份送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查,审查合格后一式两份交市政委中心档案室存档。

第十九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内容以及应附文件按建设部[2000]14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22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向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备案。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该工程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二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督促各有关单位按验收会议纪要处理好各项善后工作,并向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正式移交手续,具体办法见《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移交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建设单位递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第二十三条工程施工单位在出具的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责任等。

第二十四条监理单位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承担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时,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监理人员应对工程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

第二十五条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应急工程不适应本规定。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西安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西安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竣工移交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市政发〔2004〕19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移交的管理工作,经委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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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研究通过,现将《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移交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有意见和建议,请报送委工程处。

二00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移交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搞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移交工作,使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据有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管理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列入年度计划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我市规划范围内的单位自筹资金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后均须按本办法进行正式移交,落实市政基础设施的日常养护和管理责任。对市政维护中重点项目亦可参照此办法进行验收移交。

第三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保修期以合同为准,保修期自工程移交之日算起。

第四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由市政行政管理部门或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单位、征地拆迁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养护管理和行政执法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机构参加,组成移交工作组,拟定移交方案,实施移交工作。凡须由市政设施管理单位进行养护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由市政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移交工作。

国家和省、市政府另有规定的重点工程项目,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移交工作。

第五条工程初验合格后,设施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应协助施工单位进行建成设施的管理工作,并按照有关法规对违章占用、挖掘、破坏已建成使用的市政基础设施的行为进行纠正和执法管理。

第六条

24征地拆迁单位应在征地拆迁工作完成后30日内,将征地拆

迁资料整理齐备,报市政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并将资料原件一式一份交委中心档案室存档。其中,征地拆迁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立项和计划文件;

2、平面定点图;

3、测量成果图;

4、征地分户图;

5、补偿清册及协议;

6、拆迁安置或实施方案;

7、与被安置户签订的协议;

8、省、市、区有关征地、拆迁的批文及国有土地调拨文件。

第七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移交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须按《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将一套完整的技术、施工及工程验收资料一并移交设施管理部门。

第八条竣工工程移交工作完成后,应填写竣工工程移交记录,组织移交部门或单位应在移交会议之后十日内起草下发竣工工程移交会议纪要,须补充和修改的工程资料由原送审单位负责限期报送委中心档案室和设施管理部门归档。

第九条竣工工程移交后,组织竣工工程移交的部门应及时督促各有关单位按竣工工程移交会议纪要处理好各项善后工作,并由施工单位和养护管理单位及时办理正式移交手续。

第十条移交工作发现意见分歧时,由市政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协调和仲裁,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在仲裁时要充分听取移交工作组的意见。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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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督技术文件

统一用表填写说明

一、编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督技术文件的主要依据

为加强市政工程基础设施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及规范填写工作,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号)、《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质[2003]162号)及《陕西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实施办法》(陕建发[2005]110号)等文件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等国家、行业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的规定。西安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将西安地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督机构管理用表进行了统一化表格编制,并将部分用表中的检验结果、测量成果、评定结论以标准语言进行规范填写,形成了部分用表填写范例。

二、填表的范围及特点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范围包括市区道路、广场、桥梁、隧道、人行天桥、地道、排水、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处置、道路照明、道路交通等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道路基础、桥梁下部、供水、排水、天然气等管线和构筑物地下工程,在工程竣工以后,其埋设实体已被隐蔽,因此,在工程竣工验收和设施运行后实施维修、保养、改建、扩建、大修时的基本依据,就是工程施工文件填写的真实数据、文字记录所形成的重要线索和档案资料。所以在工程施工中,准确、如实地记录反映工程实体施工全貌的文件、竣工图,就成为编制竣工技术文件人员的重要职责和应负法律责任的依据。建设部建城[2002]221号等文件中,要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所用表格应按各文件中的要求认真26

填写,做到字迹工整、图形清楚、项目齐全、记录准确、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并规定由岗位责任人签认,当事人签字,不得盖图章或由他人代签。以分清责任、落实到人。尤其是近几年来在市政建设施工中,挖断损伤电力、通信电缆、给排水、天然气管线等情况时有发生,除施工管理及操作责任之外,施工档案资料的不准确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因素。因此,规范表格的填写,反映工程真实面貌,就成为施工技术文件形成、管理的基本要求,所有工程资料填写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以使形成的竣工文件便于检索、查询、验证。

三、施工、监督技术文件填表和编制要求

本“实施办法”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督技术文件,按管理程序分为六类用表,即施工管理;工程质量评定;施工质量控制;竣工图;竣工验收;质量监督管理。

1、施工管理类用表(施管表1-15)

(1)由施工项目部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

(2)施管表2的三个附表:施工管理、质量评定文件资料核查表,施工质量控制文件资料核查表,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资料核查表均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文件资料负责人进行核查、签认,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名(盖公章),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代表签字确认(盖公章)。

施管表2:为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由参加验收的各个责任主体和邀请单位签写,由施工单位等存档。成为工程结束已被验收的证明。

施管表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表,是由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填写,审批程序为施工单位项目部各责任部门审查、施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盖章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代表审定。并加盖公章完成,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工艺等变更时,应履行变更审批手续。见该表范例。

该表的填写应按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为依据,以形成指导工程施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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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为:

1)工程概况:工程规模、工程特点、工期要求、参建单位等。

2)施工平面布置图。

3)施工部署和管理体系:施工阶段、区划安排;进度计划及工、料、机、运计划表和组织机构设置。

4)质量目标设计:质量总目标、分项质量目标,实现质量目标的主要措施、办法及工序、部位、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名单。

5)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包括冬、雨期施工措施及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

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目标。

7)环境保护措施。

8)节能、降耗措施。

9)专项设计(模板及支架、地下沟槽基坑支护、降水、施工便桥、构筑物顶推进、软基处理、预应力筋张拉工艺、大型构件吊运、砼浇注、设备安装、管道吹洗等专项设计)。

施管表8:应说明洽商事项原因引起工作量变更,附有计算公式、简图,并由责任主体单位共同签认。(填表范例)

施管表3、4与9、10:为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设计单位技术交底记录和设计变更申请单及通知单,也是设计与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工作联系表,为使职责明确,必须由与会相关责任主体同意签字才能成立。

施管表11-13:当工程项目出现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及时认真填报,除由建设单位抄报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站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并将该表记录纳入施工技术文件中。

施管表6、14: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责任部门填写开、竣工日期、工程准备情况、提前或逾期开工原因、完成情况和遗留问题,均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签署审查意见,以供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确定时间,除列为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外。此表还成为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的联系工作表。28

施管表15:地基与基槽验收记录。1、地基与基槽验收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记录:(1)核对其位置、平面尺寸、基底标高等内容,是否符合设计规定。(2)核对基底的土质和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一致。

(3)对于深基础,还应检查基坑对附近建筑物、道路、管线等是否存在不利影响。2、地基需处理时,应由设计、勘察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绘制处理的部位、尺寸、标高等示意图。处理后,应按有关规范和设计的要求,重新组织验收。一般基槽验收记录可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代替。

2、工程质量评定类用表(质评表1-3)

该类表分别由施工项目部质检、施工人员填写、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该类表的要求是主要工程数量应填写清楚、计量准确;外观检查项目按标准要求填写,有评定意见;应检点数是按工程量的抽检频率得出的,应反映出工序的工程量,检测项目应按相应的规定值或允许偏差作比较,在实测栏中应填写实测值。工序施工完毕,应及时填报工序质量评定表,内容应填写齐全,并请监理人员签署,签字人员手续完全,评定语言规范,见范例。

3、质量检查记录类用表(质检表1-10)

质检表1:填写工程所用原材料构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编号和检查记录、检查人等,由项目部材料员记录,施工员核查,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监理人员认可签字。

凡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时,应有法定单位鉴定证明、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并经过试验验证,建设单位同意认可。

质检表2:为进场用主要设备、配件检查记录,设备检查应为包装箱完整、随机文件齐全、测试情况符合设计要求、运行效能符合投标承诺要求的检查情况记录和结论、供应单位,检查人员栏应有相关部门人员签字,施工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确认,并请监理人员签认。

质检表3:预检内容应按照部、省文件规定,并由施工项目工序班组长、测量、质检、施工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完成预检工作,报监理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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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表4:凡被下道工序部位所隐蔽的,在隐蔽前必须进行验收检查,必要时可留影像资料作记录,同时,填写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和隐蔽范围内的各种管线设施情况,并报监理单位签认。

质检表5:系工程项目开挖时,验证地质勘探情况的工作,由项目部约地勘部门、监理单位共同完成,填表应附钎探点布置图。

质检表6:焊缝质量的评价分两方面:一方面是操作工焊接技术的评价,另一方面是对构件焊缝的质量评价。因此,内部质量等级栏应填检测中测出最低级级别,“综合评价”结论为合格与不合格,焊缝抽检数量按设计要求及规范、标准,如设计无明确要求一般可按30%抽取综合评价,并由监理单位签认。

质检表7:每组抽检一根管道设备,每根管道设备抽检3个断面,每个断面抽检4点,取其中最小值,每道防腐层厚度及粘结力按20根管道为一组,不足20根,也抽查一根。

质检表8、9:(见范例)

质检表10该表是指分项工程完成以后,向下一个分项工程交验时的检查,例如土木建筑类施工单位在完成基础、管线、沟及预埋件、预留孔后,交付给安装施工单位进行安装前的中间检查交接,验收意见应按接方的意见填写,见范例。

4、施工原材料、半成品试验、工程设备系统功能性试验用表(试验表1-62)

试验表1:是项目施工用原材料、构配件出厂证及复检报告的汇总清单,复试批量按相应材料抽检批进行送样,由项目部汇总填写。

试验表2:是由施工项目部汇总,按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关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及强制性标准要求对下列试块、试件、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块;

2)用于承重结构的砌筑砂浆试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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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填的砖和砼中型砌块;

5)用于拌制砼和砌筑砂浆、压浆的水泥;

6)承重结构砼中使用的外加剂、掺合料;

7)防水材料及桥梁伸缩缝装置的砼;

8)路面结构层用石灰、二灰砾石等路用材料;

9)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

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试验表3:见证记录是由项目部填写,检测单位收样(盖章),见证人由具有见证资格的监理单位人员签字共同完成。

试验表4-15:均由检测试验单位完成填写,但作为资料员应明确哪些数据需要平行试验,哪些原材料使用标准规程、规范为现行有效本,结论应当正确清楚,试验检测单位的资质应符合计量认证要求。

试验表16-43:该类表是由项目部取样、制作试件、填写记录、委托试验单送交到试验检测单位完成的。这需要施工项目部按标准取样,按频率送检办理委托手续,由施工项目部收集整理检测报告,分批进行砼、砂浆类统计评定,试验报告必须由持证上岗人员签字。

试验表44-62:该类表均为功能性试验记录报告,设备运行记录类表。功能性试验如弯沉试验报告,是由检测试验部门出具测试记录,水池满水试验、消化池气密性试验、无压力管道严密性试验、供水供热管道水压试验、燃气管道试验等记录均由施工项目部组织完成,报监理见证签认,建设单位验收签署。

5、施工过程工序测试记录用表(施记表1-32)

该类表是施工项目过程中由测量员、施工员、质检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测试检查记录完成的,这些表格填写要求原始数据准确、示意图清晰、正确、直观、结论语言精练规范,见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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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记表1-3:要求测量复核人员、施测人以外的另一人进行复核,复测成果与原测成果对照,两者之差在允许偏差范围内,由复测人在记录上签字,并绘制示意图,结论表明测量符合设计要求,由监理人员确认签字。

施记表4-7:是砼的浇注记录、测温记录、冬期施工测温养护记录均由施工员、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反映砼的施工浇注、养护符合标准要求,当出现不符合规律的数据记录时,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解决。

施记表8-9:为顶管或箱顶进作业的原始记录由测量员、质检员、施工员全面合作、共同完成,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时进行确认签字。

施记表10-11:为沥青混合料按层次控制到场摊铺和碾压测温的原始记录,工作由施工员、质检员负责在现场共同完成。

施记表12-24:均为桥梁或水工构筑物施工记录,由施工员、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记录完成,成孔检查、水下砼灌注、预应力作业记录应由监理工程师签字。

施记表25-31:为路灯、供水、供热管道检查、补偿器安装、聚乙稀管道焊接记录用表,由测试人、施工员、质检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完成,并请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签认。

施记表32:为井内底高程实测记录汇总,由测量员、施工员负责完成。

6、质量监督类表

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通知书;凡投资5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应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人到市政工程质量监理监督站申办质量监理手续。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质量监督记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缺陷监督整改通知单;

4)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不良记录表,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作中发现有关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不良行为时记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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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工地申报备案表;

6)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7)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

8)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9)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10)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报告。

四、工程档案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

(一)编写案卷封面

1、案卷封面的内容应包括:档号、档案馆代号、案卷题名、编制单位、起止日期、密级、保管期限、共几卷、第几卷。

2、案卷题名:是对案卷内容的概括,应简明、准确。案卷题名应包括工程名称、专业名称、卷内文件的内容。

对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档案,案卷题名原则为:“建设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含路段或桩号)+案卷内容概括”

如:“西安市南二环路道路太白路—长安路段雨水管道工程竣工图”

3、编制单位:按实际情况应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

如:施工文件、竣工图填写为施工单位;监理文件填写为监理单位;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及其说明填写为勘察设计单位;地基检测报告填写为地基检测单位;竣工验收文件填写为建设单位。

4、起止日期:应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形成的起止日期。

5、密级: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中竣工图(含设计施工图)密级为“机密”,其它文件密级均为“秘密”。

同一案卷内有不同密级的文件,应以高密级为本卷密级。

33

6、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各类文件的保管期限详见《GB/T50328-2001》附录A 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条文8。

永久是指工程档案需永久保存;长期是指(一般为20年以上,60年以下)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短期是指工程档案保存20年以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保管期限分为长期和短期两种,长期为15年,短期为5年。

同一案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案卷保管期限应从长。

(二)卷内目录

1、序号:按卷内文件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2、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

3、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4、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

5、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

6、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

7、页次: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

8、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均不编写页号。

(三)卷内备考表

1、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以及立卷单位对案卷内文件复印件情况、页码错误情况、文件的更换情况等的说明。

2、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五、工程施工技术文件资料封面

1、编制单位:按实际情况应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

34

2、单位法人代表: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

3、单位技术负责人: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

4、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承包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委托代理人。

5、项目技术负责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所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六、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应及时整理,要求案卷的装具、装订应做到统

一、整齐、牢固,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便于保管与查阅。

35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西安市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

监督技术文件统一用表

一、封面格式

案卷封面……………………………………………………………………………41卷内目录……………………………………………………………………………42卷内备考表…………………………………………………………………………43施工技术文件资料封面……………………………………………………………44录

二、施工管理表

(陕)施管表1

(陕)施管表2

(陕)施管表2-附一

(陕)施管表2-附二

(陕)施管表2-附三

(陕)施管表3

(陕)施管表4

(陕)施管表5

(陕)施管表6

(陕)施管表7

(陕)施管表8

(陕)施管表9

(陕)施管表10

(陕)施管表11

(陕)施管表12

(陕)施管表13

(陕)施管表14

(陕)施管表15

(陕)施管表16

(陕)施管表17

(陕)施管表18

(陕)施管表19单位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目录表……………………45竣工验收证书………………………………………46施工管理、质量评定文件资料核查表……………47施工质量控制文件资料核查表……………………48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资料核查表………………49施工图会审记录……………………………………50设计技术交底记录…………………………………5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表………………52开工报告……………………………………………53施工技术交底记录…………………………………54工程洽商记录………………………………………55设计变更申请单……………………………………56设计变更通知单……………………………………57工程质量事故报告…………………………………58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5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60竣工报告……………………………………………61地基与基槽验收记录………………………………62责任单位地基与基槽验收记录……………………6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申请竣工验收报告……………6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71市政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报告……………………74

三、质量验收表

(陕)验收表1

(陕)验收表2

(陕)验收表3

(陕)验收表4

36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主控项目)………………83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一般项目)………………84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85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记录…………………86

(陕)验收表5(陕)验收表6(陕)验收表7(陕)验收表8(陕)验收表9

四、质量检查表

(陕)质检表1(陕)质检表2(陕)质检表3(陕)质检表4(陕)质检表5(陕)质检表6(陕)质检表7(陕)质检表8(陕)质检表9(陕)质检表10

五、施工试验表

(陕)试验表1(陕)试验表2(陕)试验表3(陕)试验表4(陕)试验表5(陕)试验表6(陕)试验表7(陕)试验表8(陕)试验表9(陕)试验表10(陕)试验表11(陕)试验表12(陕)试验表13(陕)试验表14(陕)试验表15(陕)试验表16(陕)试验表17(陕)试验表18(陕)试验表19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检验汇总表………………87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88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检查记录………………89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90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91材料、构件进场检查记录…………………………92设备、配(备)件检查记录………………………93工程预检记录………………………………………94隐蔽验收检查记录…………………………………95地基钎探记录………………………………………96焊缝质量综合评价汇总表…………………………97防腐层质量检查记录………………………………98电气安装工程分项检查记录………………………99电气接地装置隐蔽检查记录………………………100中间检查交接记录…………………………………101主要原材料、构配件出厂证明及进场复检汇总表…102有见证试验汇总表…………………………………103见证记录……………………………………………104水泥试验报告………………………………………105混凝土外加剂/掺合料试验报告…………………106砂试验报告…………………………………………107卵(碎)石试验报告………………………………108钢材原材料试验报告………………………………109钢筋机械接头试验报告……………………………110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报告……………………………111石灰试验报告………………………………………112烧结砖试验报告……………………………………113混凝土路面砖试验报告……………………………114混凝土路缘石试验报告……………………………115沥青试验报告………………………………………116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报告………………………117沥青混合料组成分析(抽提法)试验报告………118沥青混合料压实度(蜡封法)试验报告…………119沥青胶结材料试验报告……………………………120

37

(陕)试验表20(陕)试验表21(陕)试验表22(陕)试验表23(陕)试验表24(陕)试验表25(陕)试验表26(陕)试验表27(陕)试验表28(陕)试验表29(陕)试验表30(陕)试验表31(陕)试验表32(陕)试验表33(陕)试验表34(陕)试验表35(陕)试验表36(陕)试验表37(陕)试验表38(陕)试验表39(陕)试验表40(陕)试验表41(陕)试验表42(陕)试验表43(陕)试验表44(陕)试验表45(陕)试验表46(陕)试验表47(陕)试验表48(陕)试验表49(陕)试验表50(陕)试验表51(陕)试验表52(陕)试验表53(陕)试验表54(陕)试验表55(陕)试验表56

38

防水卷材试验报告…………………………………121防水涂料试验报告…………………………………122环氧煤沥青涂料性能试验记录……………………123材料试验报告………………………………………124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通知单……………………125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126混凝土抗折强度试验报告…………………………127混凝土抗渗性能试验报告…………………………128混凝土抗冻性能试验报告…………………………129混凝土强度(性能)试验汇总表…………………130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131砂浆配合比申请单、通知单………………………132砂浆抗压强度试验报告……………………………133砂浆强度试验汇总表………………………………134砂浆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135土壤最大干密度与最佳含水量试验报告…………136土壤压实度(环刀法)试验记录…………………137土壤液塑限联合试验报告…………………………138道路基层混合料无侧限抗压强度试件制作记录…139道路基层混合料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报告………140无机混合料灰剂量检验记录………………………141无机混合料灰剂量标准曲线试验报告……………142无机混合料干密度与含石率曲线试验报告………143压实度(灌砂法)试验记录………………………144回弹弯沉值记录……………………………………145道路弯沉值测试报告………………………………146水池满水试验记录…………………………………147消化池气密性试验记录……………………………148无压力管道严密性试验记录………………………149供水管道水压试验记录……………………………150供热管道水压试验记录……………………………151供热管网(场站)热试运行记录…………………152燃气管道严密性试验记录…………………………153燃气管道强度试验记录……………………………154户内燃气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155阀门试验记录………………………………………156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157

(陕)试验表57(陕)试验表58(陕)试验表59(陕)试验表60(陕)试验表61(陕)试验表62

六、施工记录表

(陕)施记表1(陕)施记表2(陕)施记表3(陕)施记表4(陕)施记表5(陕)施记表6(陕)施记表7(陕)施记表8(陕)施记表9(陕)施记表10(陕)施记表11(陕)施记表12(陕)施记表13(陕)施记表14(陕)施记表15(陕)施记表16(陕)施记表17(陕)施记表18(陕)施记表19(陕)施记表20(陕)施记表21(陕)施记表22(陕)施记表23(陕)施记表24(陕)施记表25(陕)施记表26(陕)施记表27(陕)施记表28(陕)施记表29(陕)施记表30(陕)施记表31(陕)施记表32

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158电气照明全负荷试运行记录………………………159电机试运行记录……………………………………160设备单机试运行记录………………………………161设备负荷联动(系统)试运行记录………………162调试记录……………………………………………163导线点复测记录……………………………………164水准点复测记录……………………………………165测量复核记录………………………………………166混凝土浇筑记录……………………………………167混凝土测温记录……………………………………168冬期混凝土搅拌测温记录…………………………169冬期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170顶管工程顶进记录…………………………………171箱涵顶(推)进记录………………………………172沥青混合料到场及摊铺测温记录…………………173沥青混合料碾压温度检测记录……………………174钻孔桩(旋转钻)钻进记录………………………175钻孔桩(冲击钻)钻进记录………………………176钻孔桩成孔质量检查记录…………………………177钻孔桩水下混凝土灌注记录………………………178钻孔桩记录汇总表…………………………………179打桩记录……………………………………………180沉井工程下沉记录…………………………………181预应力筋张拉数据表………………………………182预应力筋张拉记录(一)…………………………183预应力筋张拉记录(二)…………………………184预应力筋孔道压浆记录……………………………185构件吊装施工记录…………………………………186预制安装圆形构筑物缠绕钢丝应力测定记录……187补偿器安装记录……………………………………188补偿器冷拉记录……………………………………189聚乙烯管道焊接记录………………………………190照度测量记录………………………………………191沉降观测记录………………………………………192供水/供热管网冲洗记录…………………………193管道系统吹洗、脱脂记录…………………………194井内管底高程实测记录汇总表……………………195

39

七、质量监督表

123456789

40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196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201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方案………………………………………20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质量监督记录……………………………21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缺陷整改通知单…………………………212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不良记录表…………………………213市政工程文明工地申报备案表……………………………………214西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报告……………………………………216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23

(案卷封面)

(案卷封面尺寸为:297×210mm ;卷盒、卷夹封面尺寸为310×220m m )

41

卷内目录

43

工程

施工技术文件资料

第第

卷册

卷册

承包单位:

单位法人代表:单位技术负责人:项

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44

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

质量监督技术文件管理实施办法

西安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二O O 九年

前言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资料,是工程竣工备案的重要档案材料,它全面反映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和验收情况,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管理、使用、维护、改建和扩建的重要依据。结合本市近几年存在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责任主体单位、有关机构项目的技术文件资料不统一、不规范。造成工程检查、验收、管理、维护等方面不便的情况。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建设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城建[2002]221号),《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质[2003]162号)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依据陕西省建设厅陕建发[2005]110号、陕建建发[2001]394号文件的通知,西安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制订了适用于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技术文件管理、建设单位投资管理及质量监督部门监督文件管理的“实施办法”及统一用表填写说明。以供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的施工技术人员、建设监理人员、质量监督人员及各责任主体单位、有关机构资料人员使用。由于汇编人员水平的局限性,难免出现编辑中的遗漏与不足,请各单位在使用中多提意见,以资修正。并望将意见和建议收集后转达西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本市药王洞47号,邮政编码:710003)。

本“实施办法”审核人:李有良、王峰、丁兆民,主要起草人:任军峰、张佳生、沈造、胡耀军、余浩军、张巍、王学选、程晓辉、王钊、闫斌、关锐。

目次

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管理实施办法…1附录一

《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16《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办法》………………………19《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移交暂行办法》………………………23附录二

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督技术文件

统一用表填写说明………………………………………………………26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督技术文件统一用表目录…………36

一、封面格式…………………………………………………………40

二、施工管理表………………………………………………………44

三、质量评定表………………………………………………………63

四、质量检查表………………………………………………………66

五、施工试验表………………………………………………………76

六、施工记录表………………………………………………………138

七、质量监督表………………………………………………………170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技术文件

基本表式填写说明和编写要求…………………………………………220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技术文件目录…………………………236

一、监理基本表式…………………………………………………238

二、监理细则………………………………………………………284

三、监理月报总结…………………………………………………296

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的管理,促进和规范工程责任主体单位的管理工作,以真实地反映工程实体的质量水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号)、《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质[2003]162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及《陕西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实施办法》(陕建发[2005]110号)、《陕西省建设工程监理统一表式》(陕建建发[2001]394号)等有关条例、规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制定本《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第二条“实施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本市城镇范围的道路、广场、桥梁、隧道、排水、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处置、道路照明、环卫设施、城区停车场及道路交通等工程。

“实施办法”适用于西安地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凡在本市内承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等和质量监督机构均应执行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监理单位依据设计文件和施工、监理合同,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及其强制性条文,监督机构依法进行强制性监督和按本省市的有关标准、规定,同步填写、收集、整理形成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和声像等必须归档保存的文件。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均须按本“实施办法”的统一表格、表式填写。原材料、构

配件、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应按照本“实施办法”提供相关的技术文件资料。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中的照片、声像档案,应图像清晰,声音清楚,文字说明应内容准确,叙述简练。

第四条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管理人员和各类施工、质检、试验、测量、材料、造价、监理、监督等业务人员均应经过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由施工、监理单位、监督机构负责编制,其他责任主体单位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应完成相关职责的相应工作。

第五条工程施工各责任主体单位和监督机构在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管理工作中均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应随工程进展及时收集、整理形成,并按基本建设程序和单位工程、工程部位、工序归类。应当做到认真填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记录准确、签署完整、形成及时。

二、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实行分级负责管理。责任主体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督机构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全过程的组织、审核工作,文件资料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的全面收集、整理工作。

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中应由各责任主体单位和监督机构责任人签认的,必须由当事人签名,不得盖图章或由他人代签。在工程完工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组卷成册后,必须由责任主体单位技术负责人、法人代表或监督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六条建设单位的文件管理职责

一、建设单位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及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施工、监理合同时,应对施工、监理技术文件的补充要求、编制套数和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的约定。

二、工程开工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对施工图设计

文件进行会审,按照单位工程形成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记录。并须将施工图送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程序。

三、建设项目由多个施工、监理单位承担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责任主体单位形成的施工、监理技术文件,其责任主体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本单位形成的施工、监理技术文件。

四、建设单位应对施工、监理技术文件按照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加盖竣工技术文件审查专用章,以备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备案后移交档案管理机构。

五、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目录,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完善交接。

第七条施工单位的文件管理职责

一、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应贯彻执行建设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及陕西省的“实施办法”,实行技术负责人管理制度,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岗位责任制,所配备施工技术文件管理人员应负责施工技术文件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二、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汇集、审核各分包单位形成的有关施工技术文件。各分包单位应向总承包单位及时移交本单位形成的施工技术文件。

三、施工单位应按本“实施办法”和施工合同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将汇总编制的施工技术文件,送交建设单位审查,以供档案管理机构进行预验收和建设单位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第八条监理单位的文件管理职责

一、实行建设工程监理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陕西省建设工程监理统一表式》实施监理文件管理岗位责任制,进行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形成、整理工作。

二、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应对由监理单位及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的施工技

术文件和报表签署意见并及时予以签认,同时对施工单位施工技术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第九条设计单位的文件管理职责

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设计人员应认真做好施工前的设计技术交底和设计后的项目服务工作,对工程变更、洽商记录及相关施工技术文件应签署意见、及时签认。

二、工程项目完工后,设计人员应对工程项目设计文件、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记录内容的符合性予以确认。

第十条监督机构的文件管理职责

一、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应贯彻执行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项目实体质量进行随机现场抽查,对施工、监理等管理文件及时检查签认。

二、检查工程建设过程中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查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有关规定。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及进行验收备案所提供的有关报告资料和质量评定文件是否符合竣工验收程序和备案条件规定,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的记录。

第十一条本“实施办法”共列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中施工文件统一用表格122种,工程监理文件统一用表42种,质量监督管理文件用表10种。施工单位按管理控制文件内容分为五组。第一组施工管理表15种,即(陕)施管表1—15;第二组质量评定表3种,即(陕)质评表1-3;第三组质量检查表10种,即(陕)质检表1-10;第四组施工试验表62种,即(陕)试验表1—62;第五组施工记录表32种,即(陕)施记表1—32。统一用表填写说明见附录二。监理单位按管理控制文件内容分为四类。即A 类表13种,B类表8种,C

类表10种,补充用表11种,是依据国家规范、《陕西省建设工程监理统一表式》及工程监理实际需要而设置的。基本表式填写说明和编写要求见附录三。质量监督管理文件用表内容分为:①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方案;③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质量监督记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缺陷监督整改通知单;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不良记录表;⑤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工地申报备案表;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⑦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报告;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⑩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报告等。

第十二条本“实施办法”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管理技术文件组成内容按管理程序分为五类:第一类施工管理类;第二类工程质量评定类;第三类施工质量控制类;第四类竣工图类;第五类竣工验收类。各分类的名称及填写内容表格如下:

第一类施工管理类

1、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2、施工图预算及审定资料

3、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记录

4、设计技术交底记录用(陕)施管表3用(陕)施管表4

用(陕)施管表5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表

6、开工报告用(陕)施管表6

7、施工技术交底记录用(陕)施管表7

8、文明作业、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措施(文明工地创建计划)

9、地基与基槽验收记录

第二类工程质量评定类

1、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用(陕)质评表1

分别用(陕)施管表15的两个表式

2、工程部位质量评定表

3、工序质量评定表用(陕)质评表2用(陕)质评表3

第三类施工质量控制类

一、施工现场准备

1、导线点复测记录

2、水准点复测记录

3、测量复核记录用(陕)施记表1用(陕)施记表2用(陕)施记表3

二、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质量合格证、出厂检(试)验报告和复(试)验报告及见证试验记录。

1、水泥、混凝土外加剂、掺合料、砂、卵(碎)石、钢材、石灰、烧结砖、混凝土路面砖、路缘石、沥青、沥青胶结材料、防水材料、环氧煤沥青涂料等原材料、半成品试验报告和见证纪录、汇总表、质量合格证书、出厂检验单及进场复试报告。用(陕)试验表1-8、11-15、19—23

2、沥青混合料设计、组成分析、压实度试验报告。用(陕)试验表16-18

3、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构件、管材、管件、钢结构构件、小型铸造构件及混凝土预制构件等出厂合格证。用(陕)试验表1

4、净水、污水处理厂站工程的成套设备、预应力张拉设备、管道箱涵顶推进设备、各类地下管渠井室设施等产品出厂合格证书、鉴定证明、汇总表、设备开箱记录。用(陕)质检表2

三、施工试验记录

1、土壤干密度、含水量、液塑限联合试验、回填土压实度试验记录。用(陕)试验表35—37

2、道路基层混合料强度、灰剂量、含石率、压实度试验报告。用(陕)试验表38—43

3、混凝土配合比、抗压、抗折、抗渗、抗冻试验及强度、性能统计。

用(陕)试验表24—30

4、砂浆配合比、抗压强度试验及强度统计。用(陕)试验表31—34

5、钢筋连接、焊接试验报告及焊缝质量综合评价汇总。用(陕)试验表9、10,(陕)质检表6

6、桩基础试验、检测报告按其规定式样。

四、施工作业记录

1、地基钎探、基槽验收、地基处理记录。用(陕)质检表5(市)施管表15

2、桩基础施工、打桩、沉井下沉记录。用(陕)施记表12—18

3、预应力筋张拉施工记录。用(陕)施记表19—22

4、混凝土浇筑、测温,沥青混合料到场、摊铺碾压测温记录。用(陕)施记表4—7、10—11

5、管道、箱涵工程顶(推)进记录。用(陕)施记表8、9

6、构件吊装记录。用(陕)施记表23

7、预制安装圆形构筑物缠绕钢丝应力测定。用(陕)施记表24

8、聚乙烯管道焊接纪录。用(陕)施记表27

9、照度测量记录。用(陕)施记表28

10、沉降观测记录。用(陕)施记表29

11、井内管底高程实测记录汇总表。用(陕)施记表32

五、预检隐检记录

1、成品材料、各型构件、设备、配(备)件进场检查记录。用(陕)质检表1、2

2、结构模板安装、构件设备预检,预埋件、预留孔位置高程,明装管道补偿器、支架设置、连接方式检查,油漆记录。用(陕)质检表3、(陕)施记表25、26

3、供水、供热、供气管道冲洗、吹洗、脱脂记录。用(陕)施记表

30、31

4、管道、设备防腐层质量检查。用(陕)质检表7

5、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查。用(陕)质检表8

6、隐蔽工程、电气接地隐蔽检查记录。用(陕)质检表4、9

7、中间检查交接记录。用(陕)质检表10

六、功能试验记录

1、道路工程回弹弯沉记录。用(陕)试验表44、45

2、桩基础工程检测报告,由检测单位出报告。

3、桥梁工程动、静荷载试验记录,由检测单位出报告。

4、水池满水试验、消化池气密性试验记录。用(陕)试验表46、47

5、无压力管道严密性试验报告。用(陕)试验表48

6、压力管道的严密性、强度试验。用(陕)试验表49、50、52—54

7、供热管网(场站)热试运行记录。用(陕)试验表51

8、阀门试验记录。用(陕)试验表55

9、电气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用(陕)试验表56、57

10、电气照明全负荷、电机、设备单机、设备联动试运行、调试记录。用(陕)试验表58—62

七、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

第四类、竣工图类

一、竣工图

二、设计图

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

第五类、竣工验收类

1、竣工验收证书

2、竣工报告

8用(陕)施管表11—13用(陕)施管表8—10用(陕)施管表2及附表一、二、三用(陕)施管表14

3、竣工总结

4、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十三条

按内容分为:

一、监理规划

二、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三、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四、进度控制

五、质量控制

六、造价控制

七、分包资质

八、监理通知

九、合同与其他事项管理

十、监理工作总结

监理技术文件使用基本表式及填写说明和编写要求、监理细则、监理月报总结见附录三,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情况完整填写形成。

本“实施办法”中对监理文件资料的内容应符合所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不得随意删减,监理文件资料的装订顺序应以相同工序按井号或桩号编排,不同工序按施工顺序编排。形成后的监理文件资料,分别报交建设单位,移交档案部门及监理单位档案保管。监理文件资料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立卷完成并检查合格签署后,经监理单位技术部门签认、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办理归档手续;或在立卷完成由总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办理归档手续。

监理技术文件使用表式分类及名称为:

1、施工单位用表(A类表):

A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9本“实施办法”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技术文件组成

A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变更)报审表;

A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4、报验申请表;

A5、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A6、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A7、工程延期申请表;

A8、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A9、工程竣工报验单;

A10、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A11、施工测量放线报审表;

A12、质量事故(缺陷)处理方案报审表;

A13、混凝土浇注报审表;

2、监理单位用表(B类表):

B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B2、工程暂停令;

B3、工程款支付证书;

B4、工程延期审批表;

B5、费用索赔审批表;

B6、安全隐患通知单;

B7、工程变更令;

B8、旁站监理记录表。

3、各方选用表(C类表):

C1、监理工作联系单;

C2、工程变更单;

C3、费用索赔申请表;

C4、监理日志;

10

C5、备忘录;

C6、监理工作月报;

C7、工地例会纪要;

C8、试验记录;

C9、验收记录;

C10、在建工程监理卡片;

4、监理补充用表

补1工序质量评定表

补2导线点核验成果表

补3水准点核验成果表

补4平面坐标核验成果表

补5高程核验成果表

补6压实度试验记录表

补7第

补8考察/审查记录表

补9安全检查督促记录表

补10安全预防警示单

补11工程监理进度报表

其它抽检试验记录与施工试验表格样式相同,仅将部分签字栏相应改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或监理人员即可,并在其右上角打印或盖上“监理独立抽检资料”章,印章尺寸为15mm×30mm。

第十四条

件组成规定为:

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通知书。

凡在西安地区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的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应在西安市市政工程监理监督站办理质量监督申报登记手续,经质量监

11本“实施办法”中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文

督站审批后发给质量监督通知书。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应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各方责任主体等的信誉和质量保证能力及设计图审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等文件编制的。是对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活动的指导性文件,方案应明确监督重点和监督内容方式。

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质量监督记录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缺陷监督整改通知单是指监督机构根据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及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对有关工程质量文件资料和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的随机抽查记录及整改的通知单。

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不良记录表,是指对从事市政建设工程活动的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反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的记录表。

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工地申报备案表,为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文明工地的申报备案记录,应有工程基本情况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签署意见记录栏。

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所形成的,以证明工程项目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可以使用的文件。包括:工程概况、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竣工验收意见、参加验收人员等。

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依据工程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对工程项目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保修范围内容,明确保修责任和保修费用,于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

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为监督机构在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形成的评估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化的情况,以及工程是否符合备案条件的综合性报告。

九、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其主要内容是:工程概况、12

各责任主体的资质及竣工验收意见与备案文件目录,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报告,包括工程进度月报、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计量证书、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工程进度完成形象记录表和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与措施费用清单计价表组成)等。

第十五条文件编制原则及要求

一、施工、监理技术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文件材料较多时可分为若干册。卷内施工文件按本“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分类顺序、内容排列。

二、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及竣工图的内容必须与工程实际相符合。归档的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一般应为原件。当原件无法收入时,应在复印件或抄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原件查存处。

三、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均应采用A4幅面纸(297㎜×210㎜)打印。无条件打印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铅笔、复写纸等。

四、编制卷内文件页号的要求

1、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2、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3、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施工、监理技术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以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码。

4、供移交档案机构的文件材料须有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均不编写页号。其它存查保管单位的施工、监理技术文件资料的封面、目录执行本“实施办法”要求格式。

13

五、施工技术文件资料封面应具有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卷册编号、名称、卷册总数、编制单位和单位法人代表、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栏,并加盖编制单位公章于封面。监理文件资料封面应具有工程名称、文件名称、审批、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编写和监理单位、日期。

六、目录填写的要求(见(陕)施管表1)

1、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2、文件编号:填写施工、监理技术文件的编号或图号。

3、类别:按本“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施工技术文件分类要求填写;第十三条的监理文件和第十四条的监督管理文件分类要求填写。

4、项目:填写施工、监理技术文件标题的全称。

5、页号:填写施工、监理技术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

6、附录:填写附件名称。

七、工程竣工后应按照建设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中关于竣工总结内容的规定,写出竣工总结,并及时绘出竣工图,图纸采用国家标准图幅。绘制完成的竣工图应经项目总监理审核。绘制竣工图须遵循以下原则:

1、凡在施工中,按图施工没有变更的工程,在新的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的标志,作为竣工图。

2、无大变更或变更内容较为简单时,可将修改内容用碳素墨水描绘在原施工图上,并标明变更或洽商的编号、时间等依据,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

3、凡结构形式、工艺程序、平面位置改变,项目改变及其它重大改变,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或不能在原施工图上表示清楚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4、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14

(GB/T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图标栏露在外面。

5、竣工图签式样依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规定及要求刻制,尺寸为50㎜高×80㎜宽(样式见附图)。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图标栏上方无空白处时,可盖在图标栏左边;图面过于饱满时,可盖在图标栏的反面。

附图:竣工图签样式(单位:㎜)

工程项目

名称

施工单位

编制人审核人竣工图1577

7

7

现场监理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编制日期7

202020

8020

八、道路照明、城区停车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垃圾场站、公厕等工程的工序质量评定、工程部位质量评定、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均可采用(陕)质评表3、2、1。

第十六条文件的编目、分册组卷,应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要求,技术文件各一式五份,具体要求参照附录一市政管理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本“实施办法”中未涉及或有特殊要求的内容,按有关国家、行业标准、验收规范、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本“实施办法”由西安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从二OO 六年三月一日起实施。15

附录一

西安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市市政发〔2004〕19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经委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将《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00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管理,规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委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列入年度计划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我市规划范围内的其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适用本细则,市政维护中的重点项目、路灯改造项目等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施工单位承包合同约定的内容施工完毕,已由施工单位总工程16

师组织有关人员对承包范围内(含分包项目)的工程进行了自检,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已由施工单位法人代表、总工程师分别签署了《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加盖单位公章。

(二)勘察、设计单位已由单位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参与了对竣工项目的检查,且符合勘察设计要求,已由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设计具体负责人签署认可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了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意见和质量评定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五条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会议纪要以及建设单位项目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验收意见。其内容应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审查意见文号,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有关的质量检测和功能试验资料等。

(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规划、公安、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五)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六条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五日内完成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其内容包括: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质量总体评价。

1、工程主体安全性。

2、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手续的齐全性。

17

3、主要使用功能检测情况。

4、观感、实测质量的评价。

(三)依据强制性标准做出明确结论。

第七条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及有关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的人员应对出具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负责。

第八条备案管理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并验证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并加盖备案专用章。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二份、一份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

第九条备案管理部门在收到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后,对符合条件,证明文件齐全有效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程序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第十条备案管理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或备案文件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后15日内责令重新组织竣工验收。情节严重的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令第78号有关条款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备案管理部门从事备案工作的业务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第十二条备案管理部门决定重新组织验收并责令停止使用的工程,建设单位在重新组织验收之前擅自投入使用或因其仍继续使用造成使用人损失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除责令改正外,并根据建设部令第78号文之规定予以处罚。

(一)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

(二)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

(三)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

18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合格,备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予办理备案手续的,根据建设部令第78号文规定,由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

第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由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西安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市政发〔2004〕19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的管理工作,经委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将《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00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使用效果,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我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当遵守本规定。西安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19

第四条工程验收依据的资料和规定为:批准的工程设计、概算、预算文件;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和图纸;批准或确认的招标文件、合同文本以及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规定等。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前,暂时预留工程总费用的15%,待办理了正式交接手续和决算评审之后支付至95%,另外5%待保修期满后付清。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内容格式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并装订成册,并应制成电子文件。

第七条工程的验收工作可分为交工(初验)验收和竣工验收。小型项目或改建项目等简易工程项目,经建设单位同意可合并进行一次验收。初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申报竣工验收。

第八条工程已按施工合同及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并按规定编制好竣工资料,施工单位应及时提出初验申请。经建设单位核实确已具备条件的,方可组织初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7天内,完成自检、自查、自评工作,由工程技术负责人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后,填报《工程初验申请单》,申请进行初验。

第九条初验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管理、质量监督机构等单位的代表参加组成初验工作组;初验组人员应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组成,技术人员从事的专业应与被验工程技术内容相对应。初验组负责对所建工程设施,各种施工资料进行详细认真的检查和检测,要全面认真地实地检查工程全部内容(包括附属工程和附属设施)。

第十条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完工后7天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直到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的要求。工程进行初验收前,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清理工作。

第十一条

20验收达到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初验申请

单》,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第十二条工程初验检查和评定要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三条初验后,由初验小组提交初验报告,初验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1、初验工作的组织情况;

2、工程概况及竣工工程数量;

3、工程检查情况及工程质量评定结果;

4、检查时发现的质量问题、处理意见及整改情况;

5、遗留问题和未完工程处理意见以及建议竣工验收时应重点检查的部位;

6、附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汇总表。

第十四条工程初验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初验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并在两个月内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后,对符合下列要求的工程,应在两周内组织竣工验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3、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

21

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其它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第十六条工程技术和施工管理资料、档案须完整、有效,其质量要符合有关文件规定和技术档案的要求,具体内容另文规定。

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要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等单位和有关方面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应当提前7个工作日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初验组的初验情况汇报。

3、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4、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5、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第十八条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将整理好的工程技术资料一式五份送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查,审查合格后一式两份交市政委中心档案室存档。

第十九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内容以及应附文件按建设部[2000]14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22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向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备案。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该工程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二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督促各有关单位按验收会议纪要处理好各项善后工作,并向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正式移交手续,具体办法见《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移交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建设单位递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第二十三条工程施工单位在出具的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责任等。

第二十四条监理单位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承担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时,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监理人员应对工程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

第二十五条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应急工程不适应本规定。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西安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西安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竣工移交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市政发〔2004〕19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移交的管理工作,经委办公

23

会议研究通过,现将《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移交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有意见和建议,请报送委工程处。

二00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移交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搞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移交工作,使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据有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管理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列入年度计划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我市规划范围内的单位自筹资金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后均须按本办法进行正式移交,落实市政基础设施的日常养护和管理责任。对市政维护中重点项目亦可参照此办法进行验收移交。

第三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保修期以合同为准,保修期自工程移交之日算起。

第四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由市政行政管理部门或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单位、征地拆迁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养护管理和行政执法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机构参加,组成移交工作组,拟定移交方案,实施移交工作。凡须由市政设施管理单位进行养护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由市政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移交工作。

国家和省、市政府另有规定的重点工程项目,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移交工作。

第五条工程初验合格后,设施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应协助施工单位进行建成设施的管理工作,并按照有关法规对违章占用、挖掘、破坏已建成使用的市政基础设施的行为进行纠正和执法管理。

第六条

24征地拆迁单位应在征地拆迁工作完成后30日内,将征地拆

迁资料整理齐备,报市政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并将资料原件一式一份交委中心档案室存档。其中,征地拆迁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立项和计划文件;

2、平面定点图;

3、测量成果图;

4、征地分户图;

5、补偿清册及协议;

6、拆迁安置或实施方案;

7、与被安置户签订的协议;

8、省、市、区有关征地、拆迁的批文及国有土地调拨文件。

第七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移交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须按《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将一套完整的技术、施工及工程验收资料一并移交设施管理部门。

第八条竣工工程移交工作完成后,应填写竣工工程移交记录,组织移交部门或单位应在移交会议之后十日内起草下发竣工工程移交会议纪要,须补充和修改的工程资料由原送审单位负责限期报送委中心档案室和设施管理部门归档。

第九条竣工工程移交后,组织竣工工程移交的部门应及时督促各有关单位按竣工工程移交会议纪要处理好各项善后工作,并由施工单位和养护管理单位及时办理正式移交手续。

第十条移交工作发现意见分歧时,由市政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协调和仲裁,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在仲裁时要充分听取移交工作组的意见。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25

附录二

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督技术文件

统一用表填写说明

一、编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督技术文件的主要依据

为加强市政工程基础设施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及规范填写工作,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号)、《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质[2003]162号)及《陕西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实施办法》(陕建发[2005]110号)等文件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等国家、行业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的规定。西安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将西安地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督机构管理用表进行了统一化表格编制,并将部分用表中的检验结果、测量成果、评定结论以标准语言进行规范填写,形成了部分用表填写范例。

二、填表的范围及特点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范围包括市区道路、广场、桥梁、隧道、人行天桥、地道、排水、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处置、道路照明、道路交通等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道路基础、桥梁下部、供水、排水、天然气等管线和构筑物地下工程,在工程竣工以后,其埋设实体已被隐蔽,因此,在工程竣工验收和设施运行后实施维修、保养、改建、扩建、大修时的基本依据,就是工程施工文件填写的真实数据、文字记录所形成的重要线索和档案资料。所以在工程施工中,准确、如实地记录反映工程实体施工全貌的文件、竣工图,就成为编制竣工技术文件人员的重要职责和应负法律责任的依据。建设部建城[2002]221号等文件中,要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所用表格应按各文件中的要求认真26

填写,做到字迹工整、图形清楚、项目齐全、记录准确、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并规定由岗位责任人签认,当事人签字,不得盖图章或由他人代签。以分清责任、落实到人。尤其是近几年来在市政建设施工中,挖断损伤电力、通信电缆、给排水、天然气管线等情况时有发生,除施工管理及操作责任之外,施工档案资料的不准确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因素。因此,规范表格的填写,反映工程真实面貌,就成为施工技术文件形成、管理的基本要求,所有工程资料填写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以使形成的竣工文件便于检索、查询、验证。

三、施工、监督技术文件填表和编制要求

本“实施办法”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督技术文件,按管理程序分为六类用表,即施工管理;工程质量评定;施工质量控制;竣工图;竣工验收;质量监督管理。

1、施工管理类用表(施管表1-15)

(1)由施工项目部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

(2)施管表2的三个附表:施工管理、质量评定文件资料核查表,施工质量控制文件资料核查表,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资料核查表均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文件资料负责人进行核查、签认,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名(盖公章),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代表签字确认(盖公章)。

施管表2:为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由参加验收的各个责任主体和邀请单位签写,由施工单位等存档。成为工程结束已被验收的证明。

施管表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表,是由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填写,审批程序为施工单位项目部各责任部门审查、施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盖章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代表审定。并加盖公章完成,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工艺等变更时,应履行变更审批手续。见该表范例。

该表的填写应按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为依据,以形成指导工程施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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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为:

1)工程概况:工程规模、工程特点、工期要求、参建单位等。

2)施工平面布置图。

3)施工部署和管理体系:施工阶段、区划安排;进度计划及工、料、机、运计划表和组织机构设置。

4)质量目标设计:质量总目标、分项质量目标,实现质量目标的主要措施、办法及工序、部位、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名单。

5)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包括冬、雨期施工措施及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

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目标。

7)环境保护措施。

8)节能、降耗措施。

9)专项设计(模板及支架、地下沟槽基坑支护、降水、施工便桥、构筑物顶推进、软基处理、预应力筋张拉工艺、大型构件吊运、砼浇注、设备安装、管道吹洗等专项设计)。

施管表8:应说明洽商事项原因引起工作量变更,附有计算公式、简图,并由责任主体单位共同签认。(填表范例)

施管表3、4与9、10:为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设计单位技术交底记录和设计变更申请单及通知单,也是设计与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工作联系表,为使职责明确,必须由与会相关责任主体同意签字才能成立。

施管表11-13:当工程项目出现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及时认真填报,除由建设单位抄报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站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并将该表记录纳入施工技术文件中。

施管表6、14: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责任部门填写开、竣工日期、工程准备情况、提前或逾期开工原因、完成情况和遗留问题,均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签署审查意见,以供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确定时间,除列为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外。此表还成为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的联系工作表。28

施管表15:地基与基槽验收记录。1、地基与基槽验收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记录:(1)核对其位置、平面尺寸、基底标高等内容,是否符合设计规定。(2)核对基底的土质和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一致。

(3)对于深基础,还应检查基坑对附近建筑物、道路、管线等是否存在不利影响。2、地基需处理时,应由设计、勘察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绘制处理的部位、尺寸、标高等示意图。处理后,应按有关规范和设计的要求,重新组织验收。一般基槽验收记录可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代替。

2、工程质量评定类用表(质评表1-3)

该类表分别由施工项目部质检、施工人员填写、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该类表的要求是主要工程数量应填写清楚、计量准确;外观检查项目按标准要求填写,有评定意见;应检点数是按工程量的抽检频率得出的,应反映出工序的工程量,检测项目应按相应的规定值或允许偏差作比较,在实测栏中应填写实测值。工序施工完毕,应及时填报工序质量评定表,内容应填写齐全,并请监理人员签署,签字人员手续完全,评定语言规范,见范例。

3、质量检查记录类用表(质检表1-10)

质检表1:填写工程所用原材料构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编号和检查记录、检查人等,由项目部材料员记录,施工员核查,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监理人员认可签字。

凡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时,应有法定单位鉴定证明、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并经过试验验证,建设单位同意认可。

质检表2:为进场用主要设备、配件检查记录,设备检查应为包装箱完整、随机文件齐全、测试情况符合设计要求、运行效能符合投标承诺要求的检查情况记录和结论、供应单位,检查人员栏应有相关部门人员签字,施工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确认,并请监理人员签认。

质检表3:预检内容应按照部、省文件规定,并由施工项目工序班组长、测量、质检、施工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完成预检工作,报监理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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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表4:凡被下道工序部位所隐蔽的,在隐蔽前必须进行验收检查,必要时可留影像资料作记录,同时,填写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和隐蔽范围内的各种管线设施情况,并报监理单位签认。

质检表5:系工程项目开挖时,验证地质勘探情况的工作,由项目部约地勘部门、监理单位共同完成,填表应附钎探点布置图。

质检表6:焊缝质量的评价分两方面:一方面是操作工焊接技术的评价,另一方面是对构件焊缝的质量评价。因此,内部质量等级栏应填检测中测出最低级级别,“综合评价”结论为合格与不合格,焊缝抽检数量按设计要求及规范、标准,如设计无明确要求一般可按30%抽取综合评价,并由监理单位签认。

质检表7:每组抽检一根管道设备,每根管道设备抽检3个断面,每个断面抽检4点,取其中最小值,每道防腐层厚度及粘结力按20根管道为一组,不足20根,也抽查一根。

质检表8、9:(见范例)

质检表10该表是指分项工程完成以后,向下一个分项工程交验时的检查,例如土木建筑类施工单位在完成基础、管线、沟及预埋件、预留孔后,交付给安装施工单位进行安装前的中间检查交接,验收意见应按接方的意见填写,见范例。

4、施工原材料、半成品试验、工程设备系统功能性试验用表(试验表1-62)

试验表1:是项目施工用原材料、构配件出厂证及复检报告的汇总清单,复试批量按相应材料抽检批进行送样,由项目部汇总填写。

试验表2:是由施工项目部汇总,按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关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及强制性标准要求对下列试块、试件、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块;

2)用于承重结构的砌筑砂浆试块;

30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填的砖和砼中型砌块;

5)用于拌制砼和砌筑砂浆、压浆的水泥;

6)承重结构砼中使用的外加剂、掺合料;

7)防水材料及桥梁伸缩缝装置的砼;

8)路面结构层用石灰、二灰砾石等路用材料;

9)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

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试验表3:见证记录是由项目部填写,检测单位收样(盖章),见证人由具有见证资格的监理单位人员签字共同完成。

试验表4-15:均由检测试验单位完成填写,但作为资料员应明确哪些数据需要平行试验,哪些原材料使用标准规程、规范为现行有效本,结论应当正确清楚,试验检测单位的资质应符合计量认证要求。

试验表16-43:该类表是由项目部取样、制作试件、填写记录、委托试验单送交到试验检测单位完成的。这需要施工项目部按标准取样,按频率送检办理委托手续,由施工项目部收集整理检测报告,分批进行砼、砂浆类统计评定,试验报告必须由持证上岗人员签字。

试验表44-62:该类表均为功能性试验记录报告,设备运行记录类表。功能性试验如弯沉试验报告,是由检测试验部门出具测试记录,水池满水试验、消化池气密性试验、无压力管道严密性试验、供水供热管道水压试验、燃气管道试验等记录均由施工项目部组织完成,报监理见证签认,建设单位验收签署。

5、施工过程工序测试记录用表(施记表1-32)

该类表是施工项目过程中由测量员、施工员、质检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测试检查记录完成的,这些表格填写要求原始数据准确、示意图清晰、正确、直观、结论语言精练规范,见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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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记表1-3:要求测量复核人员、施测人以外的另一人进行复核,复测成果与原测成果对照,两者之差在允许偏差范围内,由复测人在记录上签字,并绘制示意图,结论表明测量符合设计要求,由监理人员确认签字。

施记表4-7:是砼的浇注记录、测温记录、冬期施工测温养护记录均由施工员、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反映砼的施工浇注、养护符合标准要求,当出现不符合规律的数据记录时,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解决。

施记表8-9:为顶管或箱顶进作业的原始记录由测量员、质检员、施工员全面合作、共同完成,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时进行确认签字。

施记表10-11:为沥青混合料按层次控制到场摊铺和碾压测温的原始记录,工作由施工员、质检员负责在现场共同完成。

施记表12-24:均为桥梁或水工构筑物施工记录,由施工员、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记录完成,成孔检查、水下砼灌注、预应力作业记录应由监理工程师签字。

施记表25-31:为路灯、供水、供热管道检查、补偿器安装、聚乙稀管道焊接记录用表,由测试人、施工员、质检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完成,并请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签认。

施记表32:为井内底高程实测记录汇总,由测量员、施工员负责完成。

6、质量监督类表

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通知书;凡投资5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应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人到市政工程质量监理监督站申办质量监理手续。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质量监督记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缺陷监督整改通知单;

4)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不良记录表,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作中发现有关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不良行为时记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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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工地申报备案表;

6)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7)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

8)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9)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10)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报告。

四、工程档案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

(一)编写案卷封面

1、案卷封面的内容应包括:档号、档案馆代号、案卷题名、编制单位、起止日期、密级、保管期限、共几卷、第几卷。

2、案卷题名:是对案卷内容的概括,应简明、准确。案卷题名应包括工程名称、专业名称、卷内文件的内容。

对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档案,案卷题名原则为:“建设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含路段或桩号)+案卷内容概括”

如:“西安市南二环路道路太白路—长安路段雨水管道工程竣工图”

3、编制单位:按实际情况应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

如:施工文件、竣工图填写为施工单位;监理文件填写为监理单位;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及其说明填写为勘察设计单位;地基检测报告填写为地基检测单位;竣工验收文件填写为建设单位。

4、起止日期:应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形成的起止日期。

5、密级: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中竣工图(含设计施工图)密级为“机密”,其它文件密级均为“秘密”。

同一案卷内有不同密级的文件,应以高密级为本卷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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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各类文件的保管期限详见《GB/T50328-2001》附录A 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条文8。

永久是指工程档案需永久保存;长期是指(一般为20年以上,60年以下)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短期是指工程档案保存20年以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保管期限分为长期和短期两种,长期为15年,短期为5年。

同一案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案卷保管期限应从长。

(二)卷内目录

1、序号:按卷内文件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2、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

3、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4、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

5、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

6、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

7、页次: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

8、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均不编写页号。

(三)卷内备考表

1、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以及立卷单位对案卷内文件复印件情况、页码错误情况、文件的更换情况等的说明。

2、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五、工程施工技术文件资料封面

1、编制单位:按实际情况应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

34

2、单位法人代表: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

3、单位技术负责人: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

4、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承包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委托代理人。

5、项目技术负责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所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六、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应及时整理,要求案卷的装具、装订应做到统

一、整齐、牢固,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便于保管与查阅。

35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西安市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

监督技术文件统一用表

一、封面格式

案卷封面……………………………………………………………………………41卷内目录……………………………………………………………………………42卷内备考表…………………………………………………………………………43施工技术文件资料封面……………………………………………………………44录

二、施工管理表

(陕)施管表1

(陕)施管表2

(陕)施管表2-附一

(陕)施管表2-附二

(陕)施管表2-附三

(陕)施管表3

(陕)施管表4

(陕)施管表5

(陕)施管表6

(陕)施管表7

(陕)施管表8

(陕)施管表9

(陕)施管表10

(陕)施管表11

(陕)施管表12

(陕)施管表13

(陕)施管表14

(陕)施管表15

(陕)施管表16

(陕)施管表17

(陕)施管表18

(陕)施管表19单位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目录表……………………45竣工验收证书………………………………………46施工管理、质量评定文件资料核查表……………47施工质量控制文件资料核查表……………………48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资料核查表………………49施工图会审记录……………………………………50设计技术交底记录…………………………………5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表………………52开工报告……………………………………………53施工技术交底记录…………………………………54工程洽商记录………………………………………55设计变更申请单……………………………………56设计变更通知单……………………………………57工程质量事故报告…………………………………58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5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60竣工报告……………………………………………61地基与基槽验收记录………………………………62责任单位地基与基槽验收记录……………………6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申请竣工验收报告……………6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71市政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报告……………………74

三、质量验收表

(陕)验收表1

(陕)验收表2

(陕)验收表3

(陕)验收表4

36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主控项目)………………83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一般项目)………………84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85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记录…………………86

(陕)验收表5(陕)验收表6(陕)验收表7(陕)验收表8(陕)验收表9

四、质量检查表

(陕)质检表1(陕)质检表2(陕)质检表3(陕)质检表4(陕)质检表5(陕)质检表6(陕)质检表7(陕)质检表8(陕)质检表9(陕)质检表10

五、施工试验表

(陕)试验表1(陕)试验表2(陕)试验表3(陕)试验表4(陕)试验表5(陕)试验表6(陕)试验表7(陕)试验表8(陕)试验表9(陕)试验表10(陕)试验表11(陕)试验表12(陕)试验表13(陕)试验表14(陕)试验表15(陕)试验表16(陕)试验表17(陕)试验表18(陕)试验表19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检验汇总表………………87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88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检查记录………………89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90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91材料、构件进场检查记录…………………………92设备、配(备)件检查记录………………………93工程预检记录………………………………………94隐蔽验收检查记录…………………………………95地基钎探记录………………………………………96焊缝质量综合评价汇总表…………………………97防腐层质量检查记录………………………………98电气安装工程分项检查记录………………………99电气接地装置隐蔽检查记录………………………100中间检查交接记录…………………………………101主要原材料、构配件出厂证明及进场复检汇总表…102有见证试验汇总表…………………………………103见证记录……………………………………………104水泥试验报告………………………………………105混凝土外加剂/掺合料试验报告…………………106砂试验报告…………………………………………107卵(碎)石试验报告………………………………108钢材原材料试验报告………………………………109钢筋机械接头试验报告……………………………110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报告……………………………111石灰试验报告………………………………………112烧结砖试验报告……………………………………113混凝土路面砖试验报告……………………………114混凝土路缘石试验报告……………………………115沥青试验报告………………………………………116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报告………………………117沥青混合料组成分析(抽提法)试验报告………118沥青混合料压实度(蜡封法)试验报告…………119沥青胶结材料试验报告……………………………120

37

(陕)试验表20(陕)试验表21(陕)试验表22(陕)试验表23(陕)试验表24(陕)试验表25(陕)试验表26(陕)试验表27(陕)试验表28(陕)试验表29(陕)试验表30(陕)试验表31(陕)试验表32(陕)试验表33(陕)试验表34(陕)试验表35(陕)试验表36(陕)试验表37(陕)试验表38(陕)试验表39(陕)试验表40(陕)试验表41(陕)试验表42(陕)试验表43(陕)试验表44(陕)试验表45(陕)试验表46(陕)试验表47(陕)试验表48(陕)试验表49(陕)试验表50(陕)试验表51(陕)试验表52(陕)试验表53(陕)试验表54(陕)试验表55(陕)试验表56

38

防水卷材试验报告…………………………………121防水涂料试验报告…………………………………122环氧煤沥青涂料性能试验记录……………………123材料试验报告………………………………………124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通知单……………………125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126混凝土抗折强度试验报告…………………………127混凝土抗渗性能试验报告…………………………128混凝土抗冻性能试验报告…………………………129混凝土强度(性能)试验汇总表…………………130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131砂浆配合比申请单、通知单………………………132砂浆抗压强度试验报告……………………………133砂浆强度试验汇总表………………………………134砂浆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135土壤最大干密度与最佳含水量试验报告…………136土壤压实度(环刀法)试验记录…………………137土壤液塑限联合试验报告…………………………138道路基层混合料无侧限抗压强度试件制作记录…139道路基层混合料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报告………140无机混合料灰剂量检验记录………………………141无机混合料灰剂量标准曲线试验报告……………142无机混合料干密度与含石率曲线试验报告………143压实度(灌砂法)试验记录………………………144回弹弯沉值记录……………………………………145道路弯沉值测试报告………………………………146水池满水试验记录…………………………………147消化池气密性试验记录……………………………148无压力管道严密性试验记录………………………149供水管道水压试验记录……………………………150供热管道水压试验记录……………………………151供热管网(场站)热试运行记录…………………152燃气管道严密性试验记录…………………………153燃气管道强度试验记录……………………………154户内燃气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155阀门试验记录………………………………………156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157

(陕)试验表57(陕)试验表58(陕)试验表59(陕)试验表60(陕)试验表61(陕)试验表62

六、施工记录表

(陕)施记表1(陕)施记表2(陕)施记表3(陕)施记表4(陕)施记表5(陕)施记表6(陕)施记表7(陕)施记表8(陕)施记表9(陕)施记表10(陕)施记表11(陕)施记表12(陕)施记表13(陕)施记表14(陕)施记表15(陕)施记表16(陕)施记表17(陕)施记表18(陕)施记表19(陕)施记表20(陕)施记表21(陕)施记表22(陕)施记表23(陕)施记表24(陕)施记表25(陕)施记表26(陕)施记表27(陕)施记表28(陕)施记表29(陕)施记表30(陕)施记表31(陕)施记表32

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158电气照明全负荷试运行记录………………………159电机试运行记录……………………………………160设备单机试运行记录………………………………161设备负荷联动(系统)试运行记录………………162调试记录……………………………………………163导线点复测记录……………………………………164水准点复测记录……………………………………165测量复核记录………………………………………166混凝土浇筑记录……………………………………167混凝土测温记录……………………………………168冬期混凝土搅拌测温记录…………………………169冬期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170顶管工程顶进记录…………………………………171箱涵顶(推)进记录………………………………172沥青混合料到场及摊铺测温记录…………………173沥青混合料碾压温度检测记录……………………174钻孔桩(旋转钻)钻进记录………………………175钻孔桩(冲击钻)钻进记录………………………176钻孔桩成孔质量检查记录…………………………177钻孔桩水下混凝土灌注记录………………………178钻孔桩记录汇总表…………………………………179打桩记录……………………………………………180沉井工程下沉记录…………………………………181预应力筋张拉数据表………………………………182预应力筋张拉记录(一)…………………………183预应力筋张拉记录(二)…………………………184预应力筋孔道压浆记录……………………………185构件吊装施工记录…………………………………186预制安装圆形构筑物缠绕钢丝应力测定记录……187补偿器安装记录……………………………………188补偿器冷拉记录……………………………………189聚乙烯管道焊接记录………………………………190照度测量记录………………………………………191沉降观测记录………………………………………192供水/供热管网冲洗记录…………………………193管道系统吹洗、脱脂记录…………………………194井内管底高程实测记录汇总表……………………195

39

七、质量监督表

123456789

40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196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201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方案………………………………………20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质量监督记录……………………………21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缺陷整改通知单…………………………212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不良记录表…………………………213市政工程文明工地申报备案表……………………………………214西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报告……………………………………216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23

(案卷封面)

(案卷封面尺寸为:297×210mm ;卷盒、卷夹封面尺寸为310×220m m )

41

卷内目录

43

工程

施工技术文件资料

第第

卷册

卷册

承包单位:

单位法人代表:单位技术负责人:项

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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