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J C G - -2003
前 言
为加强和规范工厂文化娱乐活动的管理,丰富职工家属的文化娱乐活动,确保工厂文化娱乐场所的正常秩序,结合工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企业文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企业文化部归口。
本标准由企业文化部起草。
文化娱乐活动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厂文化娱乐活动管理的内容、活动场所及要求。 2 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本厂下列定义。
文化娱乐活动:指以企业文化和形象传播为目的,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员工及社区家属的群众性活动。
文化活动包括:演唱会、音乐会、舞会、文艺演出等文艺活动;灯会、花会等民间传统活动;体育比赛、民间竞技、健身等群众性体育活动;公益活动及其他各类文体活动等。
3职责
3. 1企业文化部负责对文化娱乐中心的相关文体活动进行整体形象策划和业务指导。
3. 2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和协办单位按照企业文化部策划方案和要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 3 文化娱乐中心负责组织日常性的文化活动。
3. 4文化娱乐中心向企业文化部提供年度活动文化娱乐活动计划和季度活动安排。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 1审核程序
4. 1. 1凡需要开展非厂级文化娱乐活动的单位,须向企业文化部备案。
4.1. 2凡需要开展厂级文化娱乐活动的单位,应符合《大型活动管理办法》中第4项的规定执行。
4. 1. 3文化娱乐中心年初应向企业文化部提报年度活动计划,并负责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活动。
5文化娱乐场所必须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5. 1建筑物和各项设施坚固、安全,出入口和通道识别标识明显,通道畅通;
5. 2场所内部及建筑周围不得存放易爆、易燃物品;
5. 3消防安全设计齐全、有效、放置得当;
5.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张榜公布;
5. 5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保卫人员;
5. 6夜间开放的,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停电应急措施;
5. 7文化娱乐、体育所核定人员容量。
5. 8外单位要租借我厂场地举办文化娱乐活动,必须征得工会办公室同意后,在不影响工厂正常文化活动的前提下方可出借场地,文化娱乐中心事前应与租借方签定租借协议,并按照租借协议提供相关服务和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6参加文化娱乐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6.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告,尊重人民群众风俗习惯;
6. 2遵守活动场所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服从疏导和管理;
6. 3不得妨碍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秩序。
7文化娱乐活动进行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停止活动
7. 1人员严重超过核准人数的;
7. 2现场秩序混乱,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
7. 3扰乱活动现场的交通秩序,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
7. 4违反有关规定,影响群众正常工作、生活的;
7. 5发生其他可能导致治安事故紧急情况的。
8活动评估
企业文化部与主办单位应对活动总体成果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整改措施。 9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的解释权为企业文化部。
见附录A
附录A
文化娱乐活动管理流程图
Q /J C G - -2003
前 言
为加强和规范工厂文化娱乐活动的管理,丰富职工家属的文化娱乐活动,确保工厂文化娱乐场所的正常秩序,结合工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企业文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企业文化部归口。
本标准由企业文化部起草。
文化娱乐活动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厂文化娱乐活动管理的内容、活动场所及要求。 2 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本厂下列定义。
文化娱乐活动:指以企业文化和形象传播为目的,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员工及社区家属的群众性活动。
文化活动包括:演唱会、音乐会、舞会、文艺演出等文艺活动;灯会、花会等民间传统活动;体育比赛、民间竞技、健身等群众性体育活动;公益活动及其他各类文体活动等。
3职责
3. 1企业文化部负责对文化娱乐中心的相关文体活动进行整体形象策划和业务指导。
3. 2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和协办单位按照企业文化部策划方案和要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 3 文化娱乐中心负责组织日常性的文化活动。
3. 4文化娱乐中心向企业文化部提供年度活动文化娱乐活动计划和季度活动安排。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 1审核程序
4. 1. 1凡需要开展非厂级文化娱乐活动的单位,须向企业文化部备案。
4.1. 2凡需要开展厂级文化娱乐活动的单位,应符合《大型活动管理办法》中第4项的规定执行。
4. 1. 3文化娱乐中心年初应向企业文化部提报年度活动计划,并负责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活动。
5文化娱乐场所必须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5. 1建筑物和各项设施坚固、安全,出入口和通道识别标识明显,通道畅通;
5. 2场所内部及建筑周围不得存放易爆、易燃物品;
5. 3消防安全设计齐全、有效、放置得当;
5.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张榜公布;
5. 5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保卫人员;
5. 6夜间开放的,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停电应急措施;
5. 7文化娱乐、体育所核定人员容量。
5. 8外单位要租借我厂场地举办文化娱乐活动,必须征得工会办公室同意后,在不影响工厂正常文化活动的前提下方可出借场地,文化娱乐中心事前应与租借方签定租借协议,并按照租借协议提供相关服务和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6参加文化娱乐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6.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告,尊重人民群众风俗习惯;
6. 2遵守活动场所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服从疏导和管理;
6. 3不得妨碍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秩序。
7文化娱乐活动进行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停止活动
7. 1人员严重超过核准人数的;
7. 2现场秩序混乱,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
7. 3扰乱活动现场的交通秩序,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
7. 4违反有关规定,影响群众正常工作、生活的;
7. 5发生其他可能导致治安事故紧急情况的。
8活动评估
企业文化部与主办单位应对活动总体成果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整改措施。 9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的解释权为企业文化部。
见附录A
附录A
文化娱乐活动管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