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联合摄制电视剧合作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中方): 乙方(外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务: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鉴于:
1.甲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广播电视剧节目制作移机构,乙方为下列_______种主体:
1.1 依据_______(国家/地区)的法律并在该_______(国家/地区)注册成立的从事电视剧摄制的公司、组织。
乙方为上述主体的,其相关资质证明应经公证、认证后提交作为本合同附件_______。
1.2 _______(国家/地区)公民。乙方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_______。
2.为促进中外文化交流,提高中国电视剧制作水平和在国际影响力,甲乙双方共同决定联合制作_______集电视剧《______________》(_______文名称《______________》),下称“电视剧”),该电视剧基于_______创作的原著《______________》改编。
3.甲乙双方联合摄制电视剧的立项申请已经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剧电视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取得批准文件。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与投资
1.1 本合同约定的联合摄制电视剧系甲乙双方共同投资、共派主创人员、共同分享利益及共同承担风险的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制作方式。
1.2 电视剧投资预算总额初步定为_______万元,每集为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共计出资额为_______万元,占总投资预算总额的_______%;乙方共计出资额为_______万元,占总投资预算总额的_______%。
1.3 甲乙双方应按时、足额地履行各自的出资义务,否则,视为违约的一方自动放弃参与联合摄制电视剧的任何权利,且应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前述出资的具体方式、数额及时间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_______。
1.4 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双方应各支付定金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如果一方未能按时支付定金,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书,并有权以本合同约定的题材或剧本与第三方签订类似联合摄制电视剧合作合同。
1.5 因剧情及拍摄的实际需要,增加电视剧的集数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投资预算不能满足电视剧制作完成时,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追加相应的投资,有关追加投资比例、数额和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 原著、剧本及著作权
2.1 本合同约定联合摄制电视剧剧本的原著由_______(甲方/乙方)提供,且原著提供方拥有著作权属属于下列_______类:
2.1.1 原著提供方已经向原作者获得包括但不限于改编权、摄制权、翻译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财产权,并与原作者签订了《著作权专用使用权许可合同》或《著作权转让合同》。
2.1,2 原著提供方拥有除署名权外的全部著作权,并与原作者签订了《著作权转让合同》。
2.1.3 因本款第1.1项或第1.2项签订的《著作权专用使用权许可合同》或《著作权转让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
2.2 联合摄制电视剧剧本的获得方式及相关权益,在本合同中为以下的_______类:
2.2.1 根据上述原著改编剧本的改编者、改编剧本的风格及其他主要创作要素、改编者的薪酬、剧本著作权的归属等与剧本改编有关的事项由双方共同确定,经甲乙双方同意并获中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摄制。
经甲乙双方同意聘请作者改编剧本的,因著作权归属、薪酬支付等与剧本改编有关事项签订的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
2.2.2 本合同电视剧剧本由_______方从著作权人_______处购买所得,_______方已取得将剧本拍摄成电视剧的许可权(_______方与著作权人_______签署的《许可使用合同》或《著作权转让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方已为剧本支付了_______万元的使用费或转让费,前述费用_______(是/否)由联合摄制电视剧投资款支出。
2.2.3 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 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约定联合摄制的电视剧经国家广播电视剧电视总局批准立项后,将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剧本摄制,不得随意进行实质性的改动。确需对剧名、主要人物、故事梗概和主要情节等进行改动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报送国家广播电视剧电视总局重新审批。
2.4 甲方承担并办理与电视剧有关的合拍申请、中外联合摄制电视剧立项报批、电视剧制作完成送审、取得发行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审查电视剧及取得发行放映许可证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预先支付(前述费用限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正式文件规定收取的费用,且必须提供有效证明)。
2.5 本合同约定联合摄制的电视剧在拍摄制作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中国国情,尊重中华民族的风俗习惯。
第三条 财务会计与结算
3.1 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开设联合摄制电视剧专用账户,所开设的专用账户信息及专用账户开立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_______。
3.2 甲方委派_______、乙方委派_______作为专职财务人员负责专用账户。 的财务监管人员,以监督投资双方资金的投入及支出情况。双方委派的专职财务人员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工作。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内,任何一方变更专职财务人员,应事先书面通知对方。
3.3 甲乙双方委派的专职财务人员应协助专职负责人制定电视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经双方审核同意,以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电视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_______。
中外联合摄制电视剧合作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中方): 乙方(外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务: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鉴于:
1.甲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广播电视剧节目制作移机构,乙方为下列_______种主体:
1.1 依据_______(国家/地区)的法律并在该_______(国家/地区)注册成立的从事电视剧摄制的公司、组织。
乙方为上述主体的,其相关资质证明应经公证、认证后提交作为本合同附件_______。
1.2 _______(国家/地区)公民。乙方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_______。
2.为促进中外文化交流,提高中国电视剧制作水平和在国际影响力,甲乙双方共同决定联合制作_______集电视剧《______________》(_______文名称《______________》),下称“电视剧”),该电视剧基于_______创作的原著《______________》改编。
3.甲乙双方联合摄制电视剧的立项申请已经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剧电视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取得批准文件。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与投资
1.1 本合同约定的联合摄制电视剧系甲乙双方共同投资、共派主创人员、共同分享利益及共同承担风险的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制作方式。
1.2 电视剧投资预算总额初步定为_______万元,每集为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共计出资额为_______万元,占总投资预算总额的_______%;乙方共计出资额为_______万元,占总投资预算总额的_______%。
1.3 甲乙双方应按时、足额地履行各自的出资义务,否则,视为违约的一方自动放弃参与联合摄制电视剧的任何权利,且应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前述出资的具体方式、数额及时间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_______。
1.4 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双方应各支付定金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如果一方未能按时支付定金,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书,并有权以本合同约定的题材或剧本与第三方签订类似联合摄制电视剧合作合同。
1.5 因剧情及拍摄的实际需要,增加电视剧的集数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投资预算不能满足电视剧制作完成时,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追加相应的投资,有关追加投资比例、数额和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 原著、剧本及著作权
2.1 本合同约定联合摄制电视剧剧本的原著由_______(甲方/乙方)提供,且原著提供方拥有著作权属属于下列_______类:
2.1.1 原著提供方已经向原作者获得包括但不限于改编权、摄制权、翻译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财产权,并与原作者签订了《著作权专用使用权许可合同》或《著作权转让合同》。
2.1,2 原著提供方拥有除署名权外的全部著作权,并与原作者签订了《著作权转让合同》。
2.1.3 因本款第1.1项或第1.2项签订的《著作权专用使用权许可合同》或《著作权转让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
2.2 联合摄制电视剧剧本的获得方式及相关权益,在本合同中为以下的_______类:
2.2.1 根据上述原著改编剧本的改编者、改编剧本的风格及其他主要创作要素、改编者的薪酬、剧本著作权的归属等与剧本改编有关的事项由双方共同确定,经甲乙双方同意并获中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摄制。
经甲乙双方同意聘请作者改编剧本的,因著作权归属、薪酬支付等与剧本改编有关事项签订的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
2.2.2 本合同电视剧剧本由_______方从著作权人_______处购买所得,_______方已取得将剧本拍摄成电视剧的许可权(_______方与著作权人_______签署的《许可使用合同》或《著作权转让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方已为剧本支付了_______万元的使用费或转让费,前述费用_______(是/否)由联合摄制电视剧投资款支出。
2.2.3 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 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约定联合摄制的电视剧经国家广播电视剧电视总局批准立项后,将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剧本摄制,不得随意进行实质性的改动。确需对剧名、主要人物、故事梗概和主要情节等进行改动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报送国家广播电视剧电视总局重新审批。
2.4 甲方承担并办理与电视剧有关的合拍申请、中外联合摄制电视剧立项报批、电视剧制作完成送审、取得发行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审查电视剧及取得发行放映许可证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预先支付(前述费用限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正式文件规定收取的费用,且必须提供有效证明)。
2.5 本合同约定联合摄制的电视剧在拍摄制作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中国国情,尊重中华民族的风俗习惯。
第三条 财务会计与结算
3.1 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开设联合摄制电视剧专用账户,所开设的专用账户信息及专用账户开立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_______。
3.2 甲方委派_______、乙方委派_______作为专职财务人员负责专用账户。 的财务监管人员,以监督投资双方资金的投入及支出情况。双方委派的专职财务人员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工作。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内,任何一方变更专职财务人员,应事先书面通知对方。
3.3 甲乙双方委派的专职财务人员应协助专职负责人制定电视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经双方审核同意,以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电视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