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模板2)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模板

××××公司主要承担××××公司××××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设计和编写。

本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共八章,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采纳情况说明,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安全设施投资概算,安全设施设计结论和建议。专篇交付建设单位后,将用于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单位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以后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2006年)《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文件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规定格式进行编写。

编写单位: 目录

1 建设项目概况....

1.1 建设项目内部基本情况....

1.1.1 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工艺(方式)和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况.... 1.1.2 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生产(储存)规模....

1.1.3 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品种(包括产品、中间产品,下同)名称、数量.... 1.1.4 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和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 1.1.5 建设项目配套和辅助工程名称、能力(或者负荷)、介质(或者物料)来源....

1.1.6 建设项目的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名称、型号(或者规格)、材质、数量和主要特种设备.... 1.2 建设项目外部基本情况....

1.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气象、水文、地质、地震等自然情况....

1.2.2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可能出现的最严重事故波及的范围,以及在此范围内的24小时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的情况....

1.2.3 建设项目中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区域的距离

2 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 2.1 危险、有害因素....

2.1.1 建设项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危险类别及数据来源.... 2.1.2 建设项目可能出现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

2.1.3 建设项目可能出现作业人员伤亡的其他危险、有害因素.... 2.1.4 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 2.2 危险、有害程度.... 2.2.1 固有危险程度.... 2.2.2 风险程度....

3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3.1 列出落实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每项安全对策与建议,所采取的全部安全设施及所在作业场所(部位)

3.2 对安全预评价中提出的对策措施未采纳的情况说明.... 4 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4.1预防事故设施及措施

4.1.1项目选址及总图布置安全设施 4.1.2检测、报警设施 4.1.3设备、管道安全防护设施 4.1.4 防火、防爆设施 4.1.5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4.1.6安全警示标志设施 4.2控制事故设施 4.2.1泄压和止逆设施 4.2.2紧急处理设施

4.3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4.3.1防止火灾蔓延设施 4.3.2灭火设施 4.3.3紧急个体处置设施 4.3.4应急救援设施 4.3.5逃生避难设施 4.3.6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4.4安全管理措施

5 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5.1 应急救援组织或应急救援人员的设置或配备情况.... 5.2 消防队伍的依托或者建设情况.... 5.3 应急救援器材的配备情况.... 5.4 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 5.5 应急救援措施....

6 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6.1 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的建议.... 6.2 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条件和数量的建议.... 7 安全设施投资概算.... 7.1 建设项目总投资概算....

7.2 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投资概算和分类投资概算....

7.3 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投资概算占总投资概算的比例,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分类投资概算占安全设施投资概算的比例....

8 结论和建议.... 8.1 结论.... 8.2 建议....

1 建设项目概况

A. 项目名称、主办单位名称、、企业法人、建设性质等 项目名称: 主办单位名称: 企业法人:

建设性质:危险化学品新建/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项目投资:项目建设总投资 万元,其中安全投资 %,约 万元。 占地面积: m2( 亩)

B.项目背景(较详细介绍拟建项目建设单位生产经营现状等情况,提出建设拟建项目的必要性或建设单位要建拟建项目的原因等。)

1.1 建设项目内部基本情况

1.1.1 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工艺(方式)和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况(较详细介绍拟建项目主要技术现状及其水平比较,并经比选,决定拟采用的技术方案,并阐述理由。)

1.1.2 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生产(储存)规模 1.1.2.1 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

1.1.2.2 建设项目用地面积 1.1.2.3 建设生产(储存)规模

1.1.3 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品种(包括产品、中间产品,下同)名称、数量 主要原、辅材料和品种的名称、数量、储存情况见表1-1。 表1-1 主要原、辅材料和产品一览表

1.1.4 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和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 1.1.4.1 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 (1)工艺流程简介(文字描述) (2)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化学反应方程式 (3)主要工艺流程图(方框图)

1.1.4.2 主要装置和设备的布局和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注意:要附“主 要装置、设施的布局情况和上下游之间的关系表”) 主要装置、设施的布局情况参考表 表1- 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布局

主要装置、设施的布局情况和上下游之间的关系见参考表 表1- 主要装置、设施的布局情况和上下游之间的关系一览表

1.1.5 建设项目配套和辅助工程名称、能力(或者负荷)、介质(或者物料)来源 1.1.5.1主要建(构)筑物 见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1-3 表1-3 主要 建(构)筑物一览表

1.1.5.2给排水 1.1.53供配电和电讯 1.1.5.4消防 1.1.5.5供热

1.1.5.6工厂道路和运输 1.1.5.7防雷和防静电设施 1.1.5.8环境保护设施

1.1.5.8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

1.1.6 建设项目的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名称、型号(或者规格)、材质、数量和主要特种设备

1.2 建设项目外部基本情况

1.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气象、水文、地质、地震等自然情况

1.2.1.1 地形、气象、水文、地质条件等(在介绍自然条件的基础上,阐述自然条件对项目的影响) (1)气象条件(自然条件对项目的影响可参考:本项目在选址、总体布局及公共配套设施方面,已经充分考虑了气象条件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影响,符合《化工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与安全事故防范实用手册》第二章的规定等,气象条件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的影响较小。)

(2)水文条件(水文对项目的影响可参考:该项目所处地,符合《化工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与安全事故防范实用手册》第二章的规定等,通常不会受到洪涝等的危害。但应采取有效的排涝措施,防止洪水进入厂区。)

(3)地质地貌情况(地质地貌对项目的影响可参考:本项目在选址、总体布局及公共配套设施方面,已经充分考虑了工程地质、地震烈度等自然条件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影响,符合《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等。)

1.2.1.2项目周边环境(周边环境对项目的影响和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a项目周边的情况 表 1- 项目周边情况表

b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生产装置、设施对周边社区的影响,主要表现为: 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 事故排放引起的中毒事故等。

本项目生产装置、设施与周边社区的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要求。

由以上可知该本项目不会对周边社区构成大的影响。 c周边环境对项目的影响

本项目(如:500)米范围内无重大危险设施,不会对本单位生产构成危险;公司加强安全管理,周边社区活动不会对其生产装置、设施构成大的威胁。

(1)本项目生产装置、设施拟设置围墙。

(2)单位大门拟设专人值班,进出生产场所实行登记制度,加强进出人员、物质的管理。 (3)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禁烟火。

(4) 公司拟告知周边企业、住户、及个人,本企业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等。 1.2.2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可能出现的最严重事故波及的范围,以及在此范围内的24小时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的情况

1.2.3 建设项目中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区域的距离

(1)该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2)建设项目构成重大危险源场所与敏感场所、区域的距离具体详见下表。(“下表”中最好有距离具体数据)

重大危险源场所与相关场所、区域的距离情况表

2 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 2.1 危险、有害因素

2.1.1 建设项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危险类别及数据来源 根椐《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危险化学品类别…

2.1.2 建设项目可能出现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 2.1.2.1 火灾、爆炸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 (1)物料的火灾、爆炸危险有害因素 (2)工艺过程中火灾、爆炸危险有害因素 (3)储运(装卸)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4)供气、供热和冷却 (5)取样、分析和化验

(6)设备、装置的火灾、爆炸危险、有害因素 (7)电气火灾、爆炸危险有害因素 (8)静电

静电是由于不同物质相互摩擦而产生的。由一般的液体起电机理可知,油品经管道输送、装卸、充装、搅拌过程因摩擦有大量的静电产生。人体穿着化纤衣服,活动的过程也会产生静电。建设项目使用的易燃液体一般电阻值较大,在生产过程如果搅拌速度过快且设备接地欠缺,回因摩擦而容易产生和积累静电。一旦静电放电火花就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9)雷电

雷电是雷雨季节天空中的云受到地面气流上升的强烈系统作用,形成一部分带正电荷,一部分带负电荷的雷云产生放电现象。雷电分直击雷、感应雷和球形雷。雷击引起可燃物发生火灾爆炸的主要原因有:

①雷击产生的热效应

雷电放电温度很高,一般在6000~20000℃,甚至高达数万度。其遇到可燃物时,使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②雷电反应: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体等防雷保护装置在遭受雷击时,都会产生很高的电位,当防雷装置与建筑物内部的电气设备、线路或其他金属管线的绝缘距离太短时,它们之间就会发生放电现象,

即出现雷电反击。发生雷电反击时,可能引起电气设备的绝缘被破坏,金属管道被烧穿,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③雷电流的电磁感应

由于雷电流的迅速变化,在它的周围空间会产生强大而变化的磁场,处于磁场中的导体就会感应出很高的电动势,使闭合回路的金属导体产生很大的感应电流,感应电流的热效应,会使设备损坏,使设备内存放的可燃物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10)撞击和摩擦火花

撞击和摩擦属于物体间的机械作业,机械能转变成热能。当两个表面粗糙的坚硬物体相互猛烈撞击或摩擦时,往往会产生火花或火星。

装卸运送物料时无专用装卸运送设备和设施,从车上往下扔或在地上翻、滚、拖、拉等野蛮操作造成摩擦或撞击,生产操作或设备维修中使用黑色金属类(如铁、锰、络等材质)的工具,高速旋转设备因润滑不良造成的摩擦和撞击,发热产生火花也可能引燃易燃液体,造成火灾爆炸事故。

(11)外界火情引起的火源等。

2.1.2.2 中毒窒息、灼烫事故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 (1)输送管道 (2)生产装置 (3)仓库 (4)贮罐区

2.1.3 建设项目可能出现作业人员伤亡的其他危险、有害因素 2.1.3.1 车辆伤害分析 2.1.3.2 机械伤害分析 2.1.3.3 物体打击分析 2.1.3.4起重伤害分析 2.1.3.5 高处坠落分析 2.1.3.6触电伤害分析 2.1.3.7高温危害 2.1.3.8噪声危害 2.1.3.9粉尘危害 2.1.3.10 雷电危害 2.1.3.11 环境的不良影响

2.1.2.4 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

本项目为典型的有机化工生产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电气危害、高温危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粉尘危害等,具体见表2-2:

例:表2-2 危险、有害因素及分布地点

2.2 危险、有害程度

2.2.1 固有危险程度

2.2.1.1 定量分析建设项目工艺流程中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数量、浓度(含量)、状态和所在的作业场所(部位)及其状况(温度、压力)

2.2.1.2 定性分析建设项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的固有危险程度

2.2.1.3 定量分析建设项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的各个作业场所的固有危险程度

(1)具有爆炸性的化学品的质量及相当于梯恩梯(TNT)的摩尔量

(2)具有可燃性的化学品的质量及燃烧后放出的热量

(3)具有毒性的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

(4)具有腐蚀性的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

2.2.2 风险程度

2.2.2.1 通过国内外同类生产或者储存装置、设施发生的事故情况,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的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作业场所出现具有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泄露的可能性

1)导致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的化学品可能泄漏的因素

本建设项目生产装置中存在着易燃、易爆、有毒物质,主要的危险物质有 等。建设项目大量的设备、阀门,一旦因操作失误、设备设施和包装物品自身因素,造成物料的大量泄漏和喷溅,或者搅拌速度控制不当,会造成物料飞溅,轻则造成人员中毒伤亡;重则引起火灾甚至爆炸。作业场所出现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的化学品泄漏的可能性因素有以下几种。

a工艺技术因素

工艺技术设计不合理,操作中关键参数要求不严格;

b设备、阀门、管道、本身原因

设备、包装容器本身缺陷,材料及安装质量未达到标准要求;生产、制造过程中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材料选择不符合标准。

c人员失误

人员失误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如在检修设备时误起动设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在防爆区域内违章动火、吸烟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脱岗、串岗、注意力不集中、操作失误引起严重事故。

d外来因素

外来物体的打击、碰撞、外来明火或外来人员吸烟,乱丢抛烟头。

e管理缺陷

管理缺陷主要体现在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安全教育不到位等方面。管理缺陷可能造成设备故障(缺陷)不能及时发现处理,设备长期得不到维护、检修或检修质量不能保证,从而引发事故;不同种类危险化学品,其危险程度、灭火方法不同、性质相抵的同库混存,引起事故;也可因管理松懈而导致人员失误增多等。

管理缺陷主要依靠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来消除。

f环境因素

环境的不良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作业环境,如温度、湿度、噪声、色彩等可能造成人的身体状况不良,注意力不集中,影响对周围情况的判断力,从而造成误操作或对故障处理不当引起危险的发生;如通风不良,有毒有害物质的积聚从而引发事故;如照明不良可能造成人员因视线不清而发生摔跌或操作失误等。

一方面是外部自然环境如炎热、暴风雨、大风等。如暴风雨可能造成雷击伤人或损坏设备事故,也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另外,还可能因雷雨造成设备电气绝缘下降以致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或直接造成人员伤亡。

2)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泄漏的可能性分析

根据《概率风险评价技术》有关知识,具有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泄漏的可能性分为:频繁;容易;偶然;很少;不能。本项目具有爆炸

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泄漏的可能性分析结果如表

例:表 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泄漏的可能性分析结果

(2)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的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出现泄漏后,具备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条件和需要的时间

(3)涉及具有毒性的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出现具有毒性的化学品泄漏后扩散速率及达到人的接触最高限值的时间

(4)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出现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

①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

②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

③腐蚀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

④灼烫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

2.2.2.2 预测建设项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的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出现最大爆炸、火灾事故产生的污水数量和最严重爆炸、火灾事故产生的污水数量

3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3.1 列出落实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每项安全对策与建议,所采取的全部安全设施及所在作业场所(部位)

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采纳情况见表3-1

表3-1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采纳情况表

3.2 对安全预评价中提出的对策措施未采纳的情况说明

4 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4.1预防事故设施及措施

4.1.1项目选址及总图布置安全设施(要附“防火间距表”)

4.1.2检测、报警设施

(1) 检测和报警设施(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表有。)

装置区域内存在 ××××等危险物质,这些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的危险特性。它们与空气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火花、高热等点火源会发生爆炸、燃烧。在防爆区域易泄漏点××××,设置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装置,将检测器信号送入装置的DCS系统,以实现监控及必要的报警、联锁,确保生产装置和人身的安全。

根据该装置的工艺条件及要求,选用先进、可靠、安全方便的仪表。自控采用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有关化工自控设计的行业标准、规程、规范和手册。如:《化工自控设计规定》(HG/T20505、20507~20516-2000)、《化工装置自控工程设计规定》(HG/T20636~20639-1998)等。在爆炸危险区域为2区所选用的电动仪表,选用本安型仪表,仪表防爆等级不低于ExiaⅡBT2,气动切断阀选用隔爆型,防爆等级不低于ExdⅡBT4。电缆选用阻燃型电缆,采用复合型防火防腐电缆桥架敷设。仪表产品应符合相关标准,并具有相应的防爆认证证书的产品。

(2)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按照《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1999)第4.1.1条、第4.1.2及第4.1.3条的规定,在有可燃、有毒气体存在的场所,设置可燃气体检测和报警仪台,有毒气体检测和报警仪 台,详述如下:

××罐区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 台

××车间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 台

4.1.3设备、管道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防静电接地设施。)

4.1.3.1机械设备、建(构)物安全措施

在选用设备时,除考虑满足工艺功能外,应对设备的劳动安全性能给予足够的重视;保证设备在按规定作用时不会发生任何危险,不排放出超过标准规定的有害物质;选用自动化程度、本质安全程度高的生产设备。

生产设备本身具有必须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符合安全人-机工程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轻劳动者的体力、脑力消耗以及精神紧张状态,合理地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和计算机技术以及有效的安全、卫生防护装置;优先采用自动化和防止人员直接接触生产装置的危险部位和物料的设备,防护装置的设计、制造一般不能留给用户去承担。生产设备满足《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308-1990)和《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求》(GB12266-1990)的规定以及其他要求。

选用的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运输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设备,必须由持有安全、专业许可证的单位进行设计、制造、检验和安装,并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在机械的传动部分、操作区、高处作业区、机械的其他运动部分等部位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按《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

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设计安全防护装置。

(1)以操作人员所站立的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m以内的各种运动零部件均须设置防护(罩)。

(2)以操作人员所站立的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m以上,有物料传输装置、皮带传动装置以及在施工机械施工处的下方,均须设置防护(罩)。

(3)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的作业位置,设置防护。

(4)为避免挤压伤害,直线运动部件之间或直线运动部件与静止部件之间的间距需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5)运动部件有行程要求距离要求的,如各种起重机械等,需设置可靠的限位装置,防止 因超行程运动而造成伤害。

(6)对可能因超负荷发生部件损坏而造成伤害的,需设置负荷限制装置。

(7)有惯性冲撞运动部件(如行车)必须采取可靠的缓冲装置,防止因惯性而造成伤害事故。

(8)运动中可能松动的零部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紧固,防止由于启动、制动、冲击、振动而引起松动。

(9)每台运动机械都需设置紧急停车装置,使已有的或即将发生的危险得以避开。紧急停车装置的标识必须清晰、易识别,并可迅速接近其装置,使危险过程立即停止并不产生附加风险。

(10)所用转动设备上有防护安全罩,危险部位采用防护栏杆,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操作。

(11)洞口、临边等设置安全围栏(防护栏杆的高度不低于为1100mm)、并设置警示标识。

(12)生产场所的坑道、孔洞等全部加护栏(防护栏杆的高度不低于为1100mm)和盖板。

(13)本项目物料、设备操作环境有一定的腐蚀作用,设备的选材和结构应满足其要求。不同工况条件采用合理适用的材料,必要时应对设备进行防腐处理。

(14)设备的法兰、焊口、仪表接头等处无泄漏。

(15)设备在控制或保持热量的情况下应予保温;为了减少介质由于日晒或外界温度过高而引起蒸发的设备需予保温;对于温度高于65℃而工艺不要求保温的设备,在操作人员可触及的范围内应予保温,作为防烫保护。

(16)噪音大的设备,如排空管、带烧嘴的加热炉等,应加绝热层以隔音,隔音层的最小厚度为50mm。

(16)工艺需要减少冷量损失的设备需予保冷。主要有二甲胺储罐区及二甲胺的输送管道系统。

(17)绝热材料 不论是管道保温、保冷,还是热保护,都离不开绝热材料。用于管路绝热的材料有毛毡、石棉、玻璃棉、矿渣棉、珠光砂、石棉水泥、岩棉及各种绝热泡沫塑料等。衡量保温材料性能好坏的标准是:①材料的导热系数越小越好;②材料容量即单位体积的质量(kg/m3)越小越好;③吸水性越低越好;④性质稳定,不燃烧,耐磨蚀,有一定的强度,价格便宜。本设计采用复合氧化铝保温板或管壳作设备和管道外保温材料。管道保冷材料为聚氨酯泡沫塑料。保护层采用铝板(皮),厚度δ=0.8mm。

(18)为防止电气设备、线路过载、短路等故障,除按常规设置过载、过电流、短路等电气保护装置外,装设漏电流超过预定值时,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或自动切断电流的漏电保护器。

(19)防火堤等防腐、防渗漏等措施。

4.1.3.2管道安全防护措施

(1)管道的防腐蚀措施

本项目的物料、操作环境有一定的腐蚀作用,管道的选材和结构应满足其要求。不同工况条件采用合理适用的材料,必要时应对管道进行防腐处理。

(2)管道的绝热安全措施

为了生产的需要,很多管道要加以保温、加热保护和保冷,这三种类型都属于管道和设备的绝热范围。

a保温 管道在控制或保持热量的情况下应予保温;为了减少介质由于日晒或外界温度过高而引起蒸发的管线需予保温;对于温度高于65℃而工艺不要求保温的管道,在操作人员可触及的范围内应予保温,作为防烫保护;噪音大的管道和设备,如排空管、带烧嘴的加热炉等,应加绝热层以隔音,隔音层的最小厚度为50mm。

b保冷 工艺需要减少冷量损失的管道。

c考虑到管子的热胀冷缩,特别是热力管道应安装补偿器。

(3)管道的涂色

为了区别各种类型的管道,通常用不同颜色的颜料涂在管道的保护层表面。管道上的标志包括色环、字样和箭头。字样一般表示出介质名称和管道代号,管道代号应与工艺管道和仪表流程图中编号一致。

a 对要求刷色环的管道,应在阀门、管道上分支、设备进出口处1m范围内、管道穿越墙壁或障碍前后、管道跨越装置边界处涂色环。色环宽度为100mm。

b 装置内水平管道色环的间距为20m,装置外水平管道色环的间距为30m。当多根管道排列在一起时,其色环的设置应考虑整齐、美观。

c管道上的阀门、分支、设备进出口处和管道跨越装置边界处要求涂字样和箭头。字样和箭头要求整齐、大小适当。同一装置或单元内的字样表示应一致。

d根据《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321-2003)的有关规定,结合《石油化工设备管道钢结构表面色和标志规定》(SH3043-2003),本项目有关物料管道表面色和标志色如表4-

表4- 管道的表面色及识别色

(4)管道的检查与试验要求

按照《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的要求,管道安装完毕后,应按规定进行管道系统强度、严密性的试验和系统吹扫与清洗等工作。在用管道要定期进行检查和正常维护,消除“跑、冒、滴、漏”,以确保安全生产。

4.1.3.3设备、管道及建(构)物等防雷措施

按照《石油化工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的要求,防雷措施设计如下:

(1)工艺装置内露天布置的塔、容器、压力储罐和丙类液体储罐等,当顶板厚度大于4mm,可不设避雷针保护,但必须设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少于两处,间距不大于30m,其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2)内浮顶储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应将浮顶与管体用两根截面不小于25mm2的软铜线作电气连接。

(3)覆土厚度大于0.5m的地下易燃液体储罐,可不考虑防雷措施,但呼吸阀、量油孔、采气孔应作良好接地。接地点不少于两处,冲击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4)易燃液体的敞开式储罐应设独立避雷针,其冲击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5Ω。

(5)非金属易燃液体的储罐应采用独立的避雷针,以防止直接雷击,同时还应有防感应雷措施。避雷针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6)具有排放易燃易爆气体的排气管(筒)、呼吸阀和放散管,当设置有管冒时,其管口处的各个方向的水平距离及管冒以上垂直高度5m范围内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无管冒时,为管口上方半径5m的半球体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接闪器与雷闪的接触点应设在上述空间之外。但当其排放浓度达不到爆炸浓度,以及仅当发生事故时排放物才达到爆炸浓度的通风管和安全阀放空管,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可仅保护到管冒;无管冒时可仅保护到管口。

(7)具有排放易燃易爆气体的排气管(筒)、呼吸阀和放散管,当其装有阻火器时,或者对于排放无爆炸危险的气体、蒸汽或粉尘的放散管、烟囱及1区、11区和2区爆炸危险环境的自然通风管等其防雷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金属物体可不装接闪器,但应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b 在屋面接闪器保护范围以外的非金属物应装接闪器,并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8)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外皮等长金属物,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每隔不大于30m用金属线跨接;交叉净距离小于100mm时,其交叉处亦应跨接,但长金属物连接处可不跨接。管道与金属设备或金属构架之间距离小于100mm,也应用金属线跨接。此外,管道连接点(阀门、法兰等)等接触不可靠的地方,也应用金属导线跨接。防雷电感应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9)所有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接地装置相连。每处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10)户外架空管道的防雷措施如下:

a户外输送易燃或可燃介质的管道,可在管道始端、终端、分支处、转角处以及直线部分每隔100m处接地,每处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b当上述管道与爆炸危险厂房平行敷设而间距小于10m时,在接近厂房的一段,其两端及每隔30~40m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20Ω。

c当上述管道连接点(弯头、阀门、法兰盘等),不能保持良好的电气接触时,应有金属线跨接。 d接地引下线可利用金属支架,若是活动金属支架,在管道与支持物之间必须增设跨接线;若是非金属之架,必须另作引下线。

e接地装置可利用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装置。

(11)建筑物内设备、管道、构架等主要金属物,应就近接至防直击雷接地装置或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上,可不另设接地装置。

(12)对于第二类建筑物(本项目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宜采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带),或避雷针,或由混合物组成的接闪器,网络应不大于10m×10m或12m×8m。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18m。每根引下线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接地共有一接地装置,并宜和埋地金属管道相连。

(13)当低压线路全长采用埋地电缆或敷设在架空金属线槽内的电缆引入时,在入户端应将电缆金属外皮,金属线槽接地,上述金属物尚应与防雷接地装置相连。

4.1.3.4 设备、管道及建(构)物等防静电措施

(1)根据《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等,生产装置在防爆区域内的所有金属设备、管道、储罐等都必须设置静电接地设施,不允许设备及设备内部构件存在有与大地相绝缘的金属体。

非导体设备、管道、储罐等应设置间接接地,或采用静电屏蔽方法,屏蔽体必须可靠接地。 ( 2)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静电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生产过程;以及静电危害人身安全的作业区,所有的金属用具及门窗零部件、移动式金属车辆、梯子等均应设置接地设施。

(3)对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工作场所,应配置个人防静电防护用品。重点防火、防爆作业区的入口处,应设置人体导除静电装置――金属接地棒。在有静电危害的场所应注意着装,工作人应穿戴防静电工作服、鞋和手套,不得穿化纤衣物。

(4)加强安全操作管理,做到安全操作:

a工作中,应尽量不搞可使人体带电的活动。

b合理使用符合规定的劳保用品和工具。

c工作时应有条不紊、果断稳重,避免急躁性动作。

d在有静电危害的场所,不得使用手机,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品。如钥匙、硬币、手表、戒指等,也不许穿带钉子鞋等进入现场。

e不准使用化纤材料制作的拖布或抹布擦洗物体或地面。

(5)根据生产特点配置必要的静电检测仪器、仪表。

(6)静电接地的具体方法见《化工企业静电接地安装通用图》(CD90B4-88

4.1.4 防火、防爆设施(各种电气、仪表(在4.1.2已设计了)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介绍爆炸性危险区域的划分方法

4.1.4.1工艺、设备及管道防火、防爆对策措施

(1)工艺过程的防火、防爆设计

a.在生产、装卸过程中,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易燃物等所有装卸设备、设施、输送管道等进行有效接地,设计适宜的输送速度。

b. 工艺过程中有危险的反应过程,设置必要的报警、自动控制及自动连锁停车的控制设施。

c. 工艺设计要确定工艺过程泄压措施及泄放量,明确排放系统的设计原则。

d. 工艺过程设计提出保证供电、供水、供风及供汽系统可靠性的措施。

e. 当生产装置出现紧急情况或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需要紧急停车时,设置必要的自动停车措施。 f.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进行工艺过程设计时,必须审查其防火、防爆设计技术文件资料,核实其技术在安全防火、防爆方面的可靠性,确定所需的防火、防爆设施。

(2)工艺流程防火、防爆设计

a. 火灾爆炸危险性较大的工艺流程设计,针对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部位和一定时机(如开车、停车及操作切换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在设计中组织专业设计人员加以实施。

b. 工艺流程设计,考虑了正常开停车、正常操作、异常操作处理及紧急事故处理时的安全对策措施和设施。

c. 工艺安全泄压系统设计,考虑设备及管线的设计压力,允许最高工作压力与安全阀、防爆膜的设定压力的关系,并对火灾时的排放量,停水、停电及停汽等事故状态下的排放量进行计算及比较,选用可靠的安全泄压设备,以免发生爆炸。

d. 工艺流程设计,全面考虑了操作参数的监测仪表、自动控制回路,设计应正确可靠,吹扫应考虑周全。尽量减少工艺流程中火灾爆炸危险物料的存量。

e. 控制室的设计,考虑了事故状态下的控制室结构及设施,不致受到破坏或倒塌,并能实施紧急停车、减少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f. 工艺操作的计算机控制设计,考虑了分散控制系统、计算机备用系统及计算机安全系统,确保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能正常操作。

g. 对工艺生产装置的供电、供水、供风、供汽等公用设施的设计,能满足正常生产和事故状态下的要求,并符合有关防火、防爆法规、标准的规定。

h. 遵守有关静电接地设计规程的要求进行静电接地设计。采取静电接地等各种防静电措施,尽量消除产生静电和静电积聚的各种因素。

i. 工艺过程设计中,设置各种自控检测仪表、报警信号系统及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安全连锁设施。非常危险的部位,设置常规检测系统和异常检测系统的双重检测体系。

k.工艺流程中设置有氮气保护系统:对具有爆炸性的生产设备和储罐,冲灌惰性(氮气)气体;对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工艺装置、贮罐、管道等连接惰性气体(氮气)管,以备在发生火灾时使用惰性气体冲灌保护。

(3)工艺布置的防火、防爆设计

a.生产装置的平面布置,除按工艺流程进行设计外,还考虑符合有关防火、防爆规范的要求。

b.生产装置中处理同类火灾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或厂房,尽量集中布置,便于统筹安排防火防爆设施。 c.生产装置内的设备,尽量布置在露天、敞开或半敞开式的建筑物、构筑物内,以减少火灾爆炸时造成的损坏。

d.室内有爆炸危险的生产部位布置在单层厂房内,并尽量靠近厂房的外墙。在多层厂房内,易燃易爆的生产部位应布置在最上一层靠外墙处。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内,不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管理设施。

e. 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厂房,靠近易爆部位设置必要的泄压面积,泄压部位不布置在邻近人员集中或交通要道处,以减小对临近生产装置和建筑物的影响。必要时设防护挡板或防护空地。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设备、建筑物、构筑物尽量布置在一端。明火设备的布置远离可能泄漏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工艺设备及贮罐。

f. 工艺生产装置内露天布置的设备、贮罐、建筑物及构筑物,按生产流程分区集中布置。

g. 生产装置的集中控制室、变配电室、分析化验室等辅助建筑物,尽量布置在非防火、防爆危险区。 h. 工艺装置各类机械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的分布间距,考虑防火、防爆距离及安全疏散通道,且有足够的道路及空间便于作业人员操作检修。

(4)设备防火、防爆设计

本项目设备、机器在生产过程中接触的物料大多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且生产工艺复杂,工艺条件苛刻,设备与机器的质量、材料等要求高。材料的正确选择是设备与机器优化设计的关键,也是确保装置安全运行、防止火灾爆炸的重要手段。选择材料重点考虑了以下几个问题:

a.全面考虑设备与机器的使用场合、结构型式、介质性质、工作特点、材料性能、工艺性能和经济合理性。

b.材料选用符合各种相应标准、法规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c.选用材料的化学成分、金相组织、机械性能、物理性能、热处理焊接方法符合有关的材料标准,与之相应的材料试验和鉴定由用户和制造厂商定。

d.由制造厂提供的其他材料,经试验、技术鉴定后,确能保证设计要求的,用户方可使用。

e.处理、输送和分离易燃易爆、有毒和强化学腐蚀性介质时,材料的选用尤其慎重,遵循有关材料标准。

f.与设备所用材料相匹配的焊接材料要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g.进行技术革新、设备改造,使用代材时,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

h.严格执行进厂设备、备件、材料的质量检查验收制度,防止不合格设备、备件、材料进入生产装置投入生产,消除设备本身的不安全因素。

i.在设计、材料分类和加工等各阶段,都可能发生材料误用问题,因此要严格管理制度,严把设备采购关,防止低劣产品进厂。

在设备与机器的火灾爆炸破坏事故中,有的是由于结构设计不合理引起的。因此在结构安全设计上要符合要求,便于制造、便于无损检测,并考虑尽量降低局部附加应力和应力集中。

设备的强度设计直接涉及其安全可靠性,因此在设计中,选择正确的计算方法。

总之,设备与机器在设计时做到安全可靠,其选型、结构、技术参数等方面准备无误,并符合设计标准的要求;工艺提出的专业设计条件要准确无误(包括型式、结构、材料、压力、温度、介质、腐蚀性、安全附件、抗震、防静电、泄压、密封、接管、支座、保温、保冷、喷淋等设计参数);对于易燃、易爆、有毒及至的储运机械设备,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5)工艺管线的防火、防爆设计

a.设计中所选用的管线、管件及阀门的材料,保证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及使用期限。管线的设计、制造、安装及试压等技术条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工艺管线设计做到安全可靠,且便于操作。

b.工艺管线的设计考虑了抗震和管线振动、脆性破裂、温度应力、失稳、高温蠕变、腐蚀破裂及密封泄漏等因素,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加以控制。

c.工艺管线上安装的安全阀,防爆膜(阀)、泄压设施、自动控制检测仪表、报警系统、安全连锁装置及卫生检测设施,设计合理且安全可靠。

d.工艺管线的防雷电、暴雨、洪水、冰雹等自然灾害以及防静电等安全措施,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 e.工艺管线的工艺取样、废液排放、废气排放等设计,做到安全可靠,且设置有效的安全设施。 f.工艺管线的绝热保温、保冷设计,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

4.1.4.2建(构)筑物防火、防爆对策措施

(1)建筑设计原则

土建工程根据其使用性质的不同,分为生产车间及辅助工程两大类。所有新建、构筑物均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妥善解决建筑物防火、防爆、防腐及通风采光等劳动生产安全的规定。

厂内建构筑物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对建筑物主体进行火灾危险性判定,确定其耐火等级,划分防火分区,组织疏散路线,进而设置防火墙、防火门窗、防爆墙等设施。对防爆厂房,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其防爆方式:采用轻质屋面、轻质墙面、开敞式、半开敞式等防爆方式,以满足泄爆要求。(轻质屋面和轻质墙面每平方米重量小于120kg。)建、构筑物楼梯间有封闭楼梯间、室外开敞楼梯间,以满足疏散要求。对于钢结构厂房的承重构件须进行防火防腐处理,涂刷防火涂料,使其达到规范规定的耐火极限值:钢柱>2.5小时,钢梁>1.5小时,屋顶承重物件>0.5小时(钢结构厂房为二级耐火等级)。所有建筑内部装修均执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选择装修材料,达到防火要求。

(2)建构筑物防火、防爆对策措施

罐组

a.防火措施

由罐区和和卸车站2部分组成. 罐区为钢筋混凝土防火堤, 卸车站为1层敞开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二级。安全出入口、疏散楼梯及防火门、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b.防爆措施

火灾危险性类别甲类,防爆区地面为不发火花楼地面。

成品仓库

a.防火措施

成品仓库建筑为1层砖混结构,耐火等级二级。安全出入口、疏散楼梯及防火门、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b.防爆措施

火灾危险性类别丙类,防爆区地面为不发火花地面,墙面采用不产生静电内墙涂料。楼地面为不发火花楼地面,门窗五金配件为铜制。建筑物采用大面积的门、窗和轻质屋面泄爆,所有门窗玻璃均为安全玻璃,经过计算满足泄压要求。

变配电房

a.防火措施

变配电房为2层砖混结构,耐火等级二级。设有疏散楼梯一部,变配电房设有四个安全出口,安全出入口、疏散楼梯及防火门、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b.防爆措施

火灾危险性类别丙类,无爆炸性危险物质、无防爆要求。

车间

a.防火措施

建筑结构为单层砖混结构,耐火等级二级。安全出入口、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b.防爆措施

火灾危险性类别甲类,防爆区地面为不发火花地面,墙面采用不产生静电内墙涂料。楼地面为不发火花楼地面,门窗五金配件为铜制。建筑物采用开敞式泄爆,经过计算满足泄压要求。

4.1.4.3电气安全设计对策措施

(1)根据危险区域划分图及各环境特征,依据《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1992 第二章第五节,配备相应的防爆(或防腐)动力箱、防爆(或防腐)操作柱等电器产品及ZR-或NH-电缆。防爆区域照明采用ZR-电缆配线。

(2)该建设项目所有甲类厂房和仓库采用塑料护套铜芯电缆穿镀锌钢管明敷设;其他线路采用塑料穿镀锌钢管或PVC管沿墙、顶棚或吊顶内暗敷设;电线敷设要符合防爆要求;属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甲类生产车间、甲类仓库的所有用电设备及设置在上述场所的控制设备(控制开关、按钮、控制箱等)均采用符合相应防爆等级的隔爆型电器;供电和控制线路采用阻燃铠装电缆埋地或采用电缆桥架敷设;

(3)甲类车间和仓库均采用防爆型照明灯,同时配备防爆型应急灯;配电房、消防泵房设置应急照明灯,仓库外设置防爆照明总开关;

(4)室外道路照明线路采用铠装铜芯电力电缆和阻燃铜芯电力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照明线路采用铠装电力电缆或阻燃铜芯电力电缆穿防爆钢管敷设,一般环境的照明线路采用阻燃铜导线穿管明敷设或暗敷设。

(5)架空、埋地或地沟内的金属管道、电缆的金属外皮灯在入户端就近接地,以防雷电波侵入;

(6)电气设备保护接地或接零

a凡正常情况下,当绝缘损坏或其它特殊情况下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与机械设备的金属部分,都实行保护接地或接零。

b主要设备均采用双接地线,独立避雷针设集中接地装置,为保证人身安全,电力设备均设接地,全厂采用人工接地网。

c厂房按规范设置防雷装置,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与防雷接地装置连为一体时,共同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d电气设备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设施,并做到每年定期检测。

(7)为防止电气设备、线路过载、短路等故障,除按常规设置过载、过电流、短路等电气保护装置外,装设漏电流超过预定值时,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或自动切断电流的漏电保护器。

(8)所有进出防爆区管线、桥架及电缆沟可靠封堵。施工严格按> (94D401-3)进行。

(9)厂区内配电线路采用的型号规格按厂区内生产环境,选择防腐型、耐火型、阻燃型等。采用的规格根据线路所带负荷确定。

(10)选用的主要电气设备满足规范要求。

(11)电气设备具备过电流保护装置,供电设备和线路停电和送电时,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

(12)车间配电房的设置按该类危险场所的相应规定设置,并达到该类危险场所的防护要求。配电房的门口应面向车间外,门要向外开,门、窗有防雨、水及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13)重要岗位根据工艺需要设置应急照明

4.1.5作业场所防护设施(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伤等设施)

4.1.6安全警示标志设施(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4.2控制事故设施4.2.1泄压和止逆设施(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

4.2.2紧急处理设施(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火炬)、中和、冷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

4.3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4.3.1防止火灾蔓延设施(指: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

4.3.2灭火设施(指: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汽、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

4.3.3紧急个体处置设施(指: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

4.3.4应急救援设施(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4.3.5逃生避难设施(指: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难所(带氧气呼吸系统)、避难信号等。)

4.3.6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四肢,躯干防火、防毒、防灼伤、防腐蚀、防噪声、防光射、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

4.4安全管理措施

4.4.1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

(1)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并采用先进科技检查监控手段和治理技术装备。

(2)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年第5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要求,配备人员检测监控、开展动态检测监控,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①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②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③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④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

⑤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⑥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登记表。

(3)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单位应向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4)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单位应履行告知周围相邻企业、住户、及个人,本企业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突发化学事故的应急处理办法的义务,告知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5)按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并要求至少每两年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报告应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6)应针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7)杜绝有害物质在作业环境中富集,有效地控制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并定期进行作业环境的空气浓度监测,防止发生事故;

(8)切实作好防雷、防静电工作,消除雷击危害和静电危害,防止因雷击、静电引起火灾事故、泄漏中毒事故;

(9)配备好相应的安全保护用品和事故应急救援器材;

(10)在与重大危险源相关的生产经营管理过程、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公司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公司应当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公司应当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销,并将《评估报告》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1)公司必须保证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和隐患治理整改所需的资金投入。

(12)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3)定期进行员工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和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14)公司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公司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每一年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并进行评价、总结、完善预案。

(15)公司必须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16)公司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按季度将检查情况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7)公司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隐患,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18)公司要加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治理整改质量的跟踪监督力度,对因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不到位、治理整改不及时、治理整改质量不好的,不论发生事故与否,均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整改不力、监管不力责任。。

4.4.2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1)按国务院发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规定、标准和制度,锅炉、压力容器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管理,各责任部门都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对所管锅炉压力容器应逐台填写压力容器登记表和压力容器登记卡片,并连同有关技术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竣工图、压力容器操作法,三类容器还应有强度计算书)交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部门)验证批准,取得压力容器使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3)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在检验周期内有效,逾期不进行定期检验、又无正当理由和合法手续者,使用登记证自行作废。

(4)对所管压力容器应逐台进行登记编号,建立健全压力容器档案。压力容器档案包括:压力容器履历(簿)卡,压力容器登记表,压力容器登记卡片,压力容器运行及事故记录,压力容器检测记录、报告和评定,压力容器检查修理记录。新投入使用的压力容器还应有使用登记证。有安全装置的压力容器还应有压力容器装置定期校验(正)记录。

(5)已登记使用的压力容器应挂上压力容器铭牌和使用登记证标志。

(6)锅炉、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由企业职能部门发给安全作业证方可上岗操作。企业对所管压力容器应制定适应生产要求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对于情况不明,技术资料不全的压力容器,各企业应通过全面检验、理化分析、强度计算做出评定,作为该容器的基础技术资料。

(8)锅炉、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压力、温度操作,不得任意修改原设计的工艺条件,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9)加强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的防腐、保温工作,锅炉、压力容器的外表面应保证油漆完整,器内防腐层应视情况定期进行检查以保持防腐层完好无损。

(10)压力容器的检验计划随同设备年度检修计划上报,年终要总结计划执行和完成情况。

(11)一般锅炉、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执行者,在保证安全运行的条件下报有关部门批准后缓检或免检。

(12)锅炉、压力容器所配备的安全装置,如安全阀等每年至少检定、检验一次,并定期进行疏通、排放工作,以保证其灵敏,可靠。安全附件的检定、校验范围要严格控制在规定指标之内。

(13)高压管道每6年进行一次检测。可将管道、阀门进行分段,每年测厚和停车检修时拆下抽检一部分,6年内保证轮检一次。中低压管道也要根据使用状况定期进行检验,检验周期最长不能超过10年。

(14)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理或消除,对一些一时难以消除的缺陷应采取降级、降压、限期使用直至更新等手段进行处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备案。

(15)对一些确因结构原因无法进行检验的压力容器,应定期进行耐压试验和测厚,同时应补做容器耐压试验残余变形测定。

(16)从事锅炉、压力容器检验人员,应经当地劳动部门考核批准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4.4.3其它管理制度

(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人数不应少于职工总数的1%。

(2)生产过程注意安全管理,对员工进行全面的、系统的安全培训,不断提高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素质,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审查,建立救护组织机构,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

(3)各级领导和生产管理人员必须重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全面安全管理。

(4)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开展好安全工作,用系统工程的观点,把安全作为子系统纳入企业的大系统,落实“三同时”,“五同时”,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

(5)制订完善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如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

(6)单位法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并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7)单位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建立安全教育室,并配备必要的宣传教育设备,加强对职工有关安全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使职工养成良好的职业卫生习惯,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异常情况下的应变能力,自觉正确地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减少职业伤害事故发生,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持续发展。

(9)全面开展以班组危险控制为重点的危险预测预控活动,逐步普及事故树分析方法的知识,使每个职工都能熟悉本岗位可能发生事故的逻辑关系。提高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素质,控制人为失误。

(10)编制车间、岗位以及重要设备的安全检查表,并定期地对照安全检查表进行安全检查。

(11)建立志愿消防队伍,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使每个职工都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这对扑救初期火灾具有重要作用。

(12)建立完善的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卫生管理体系,配备专职安全员。

(13)编制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随产品发放,在作业场所制作和张贴作业场所安全标签,并将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和作业场所安全标签的的内容作为职工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

(14)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按国家法律法规定期进行体检。企业对新工人进行就业前健康检查,且每一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症或可疑职业病的人员,即时调换工作岗位或严禁招收入厂。

(15)强化隐患整改的管理,注重设备抢修、检修安全。建立科学的隐患传递网络,根据隐患整改的难易程度、轻重缓急分级进行。对于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隐患,在整改前要制定可靠的临时措施。

(16)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形成企业安全管理的自我约束机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7号令《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企业及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18)包装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按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定点生产。

(19)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按照国家经贸委《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到湖南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进行注册登记。

(20)在建工程的安全设施验收时,按规定填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申请验收。

(21)产品应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2000)编写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22)产品包装应附有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标签应按照《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15258-1999执行。

(23)根据《消防法》第十条的规定,单位新改扩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建筑工程竣工时,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24)根据安监总危化[2006]10号《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精神,设置事故池,以避免事故状态下对人员和环境的损害。

(25)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等,规范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活动,提升其整体安全水平,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标准化管理。

5 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5.1 应急救援组织或应急救援人员的设置或配备情况

5.2 消防队伍的依托或者建设情况

5.3 应急救援器材的配备情况

5.4 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

5.5 应急救援措施

6 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6.1 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的建议

6.2 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条件和数量的建议

7 安全设施投资概算

7.1 建设项目总投资概算

7.2 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投资概算和分类投资概算

7.3 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投资概算占总投资概算的比例,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分类投资概算占安全设施投资概算的比例

8 结论和建议

8.1 结论

(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

建设项目所在地在 ,该地区为 ,厂区东面为 ,之间相隔 米;南面为 之间相隔 米;北面为 之间相隔 米;西面为 ,之间相隔 米。

本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符合《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与事故防范实用手册》和《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等规定和要求;本项目生产装置、设施与周边社区的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2)建设项目选用的技术、工艺安全性

本项目采用 工艺,技术成熟,污染较小,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本项目的生产过程自动化采用技术先进、可靠的分散控制系统(DCS)、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等,对装置的过程变量进行优质可靠的监控,对装置仪表和设备进行有效的保护,对装置人员进行了的较多的安全防护。本工艺技术的选择是合理而可靠的,生产技术是先进的,工艺安全性是可靠的。

(3)建设项目选用的主要装置、设施安全性

本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规定和要求,选用主要装置、设施,采取了一系列的安全对策和设施。只要项目单位按照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要求实施,项目选用的主要装置、设施安全性是有保障的。

(4)建设项目采用(取)的安全设施水平

本设计严格遵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规定和要求,采纳了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采

取了“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安全管理措施”。只要项目单位按照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要求实施,其安全设施水平是较高的,属于国内先进水平。

(5)建设项目所达到的安全水平

综上所述,本项目工艺技术成熟,设施安全可靠,装置控制先进有效,个体防护全面周到。设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规定和要求,采取了一系列的安全对策与措施。只要项目单位在项目施工和生产运行中,认真落实本设计专篇提出的对策和措施,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持各项安全设施有效运行,在此前提下,本设计认为本项目是能够达到较高的安全水平,是能够满足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的。

8.2 建议

(1)主要装置、设施和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的订购

设备的订购建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有制造资质和生产许可证的专业厂商。由于建设项目建设工期较紧,为了加快建设进度等原因,也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商。

通用机械设备选用国家许可生产的厂家产品, 产品有出厂的检验合格证。采购的设备、管道、电器、材料等由建设单位的技术人员和施工单位检验合格才安装使用。特种设备委托具有设计制造资质的单位制造。

(2) 施工单位的选择

施工单位的选择建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或邀请招标方式。

非标焊铆件的制作和安装, 塔、炉、器等设备的安装,管道、仪表、电气、土建等专业的施工,均应委托有相应资质、技术力量强、装备高、信誉好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建设单位严格按规范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把好质量关和施工安全关。特种设备委托具有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 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机构监督检测。

(3)主要原辅材料的选择

对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建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辅助原材的采购建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择有生产资质和生产许可证的专业厂商产品。

(4)加强项目试生产和运营期间的安全管理

附件:

1) 建设项目区域位置图、工艺流程图、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

2) 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设备平面布置图、防雷防静电接地图、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气体检测图

3) 建设项目涉及的特种设备及主要安全附件一览表

4) 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条件的分析情况

5) 建设项目风险程度的定性、定量分析情况。

6) 建设项目选用的技术、工艺安全分析过程

7)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依据的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目录

一、国家、地方政府和行业的有关安全法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02】第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主席令【1994】第2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01】第60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最新修订版,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1998】第22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00】第32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第91号﹚

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344号)

9)《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397号)

10)《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5】第445号)

11)《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352号)

1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1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6】第8号)

14)《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

15)《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5】第1号)

1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6】第3号)

17)《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6】第5号)

18)《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原劳动部劳部发【1996】140号)

19)《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家安监总局、环保总局安监总危化【2006】10号)

20)《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国家发改委 国家安全监管局发改投资【2003】1346号)

21)《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原劳动部劳部发【1995】56号﹚

22)《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2002】第35号)

23)《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

24)《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号)

25)《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细则》(粤安监[2007]424号)

26)《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2号)。

27)《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发[1999]154号);

二、国家和行业主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7)

3)《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95)

4)《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

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7)《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8)《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1999)

9)《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

10)《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20675-1990)

11)《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

1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14)《有毒作业分级》(GB12331-90)

1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

16)《化工企业供电设计技术规定》(HG/T20664-1999)

1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

18)《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1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2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8)

2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

22)《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23)《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HG/T20649-1998)

24)《安全标志》(GB2894-1996)

25)《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

26)《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23011-1999)

27)《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2-1999)

28)《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HG23014-1999)

29)《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HG23018-1999)

30)《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

31)《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

32)《厂区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

33)《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T11651-89﹚

34)《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4053.3-1993)

35)《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设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

36)《安全色》﹙GB2893-2001)

37)《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38)《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39)《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1991)

40)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模板

××××公司主要承担××××公司××××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设计和编写。

本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共八章,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采纳情况说明,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安全设施投资概算,安全设施设计结论和建议。专篇交付建设单位后,将用于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单位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以后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2006年)《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文件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规定格式进行编写。

编写单位: 目录

1 建设项目概况....

1.1 建设项目内部基本情况....

1.1.1 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工艺(方式)和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况.... 1.1.2 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生产(储存)规模....

1.1.3 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品种(包括产品、中间产品,下同)名称、数量.... 1.1.4 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和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 1.1.5 建设项目配套和辅助工程名称、能力(或者负荷)、介质(或者物料)来源....

1.1.6 建设项目的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名称、型号(或者规格)、材质、数量和主要特种设备.... 1.2 建设项目外部基本情况....

1.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气象、水文、地质、地震等自然情况....

1.2.2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可能出现的最严重事故波及的范围,以及在此范围内的24小时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的情况....

1.2.3 建设项目中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区域的距离

2 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 2.1 危险、有害因素....

2.1.1 建设项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危险类别及数据来源.... 2.1.2 建设项目可能出现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

2.1.3 建设项目可能出现作业人员伤亡的其他危险、有害因素.... 2.1.4 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 2.2 危险、有害程度.... 2.2.1 固有危险程度.... 2.2.2 风险程度....

3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3.1 列出落实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每项安全对策与建议,所采取的全部安全设施及所在作业场所(部位)

3.2 对安全预评价中提出的对策措施未采纳的情况说明.... 4 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4.1预防事故设施及措施

4.1.1项目选址及总图布置安全设施 4.1.2检测、报警设施 4.1.3设备、管道安全防护设施 4.1.4 防火、防爆设施 4.1.5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4.1.6安全警示标志设施 4.2控制事故设施 4.2.1泄压和止逆设施 4.2.2紧急处理设施

4.3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4.3.1防止火灾蔓延设施 4.3.2灭火设施 4.3.3紧急个体处置设施 4.3.4应急救援设施 4.3.5逃生避难设施 4.3.6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4.4安全管理措施

5 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5.1 应急救援组织或应急救援人员的设置或配备情况.... 5.2 消防队伍的依托或者建设情况.... 5.3 应急救援器材的配备情况.... 5.4 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 5.5 应急救援措施....

6 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6.1 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的建议.... 6.2 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条件和数量的建议.... 7 安全设施投资概算.... 7.1 建设项目总投资概算....

7.2 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投资概算和分类投资概算....

7.3 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投资概算占总投资概算的比例,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分类投资概算占安全设施投资概算的比例....

8 结论和建议.... 8.1 结论.... 8.2 建议....

1 建设项目概况

A. 项目名称、主办单位名称、、企业法人、建设性质等 项目名称: 主办单位名称: 企业法人:

建设性质:危险化学品新建/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项目投资:项目建设总投资 万元,其中安全投资 %,约 万元。 占地面积: m2( 亩)

B.项目背景(较详细介绍拟建项目建设单位生产经营现状等情况,提出建设拟建项目的必要性或建设单位要建拟建项目的原因等。)

1.1 建设项目内部基本情况

1.1.1 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工艺(方式)和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况(较详细介绍拟建项目主要技术现状及其水平比较,并经比选,决定拟采用的技术方案,并阐述理由。)

1.1.2 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生产(储存)规模 1.1.2.1 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

1.1.2.2 建设项目用地面积 1.1.2.3 建设生产(储存)规模

1.1.3 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品种(包括产品、中间产品,下同)名称、数量 主要原、辅材料和品种的名称、数量、储存情况见表1-1。 表1-1 主要原、辅材料和产品一览表

1.1.4 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和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 1.1.4.1 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 (1)工艺流程简介(文字描述) (2)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化学反应方程式 (3)主要工艺流程图(方框图)

1.1.4.2 主要装置和设备的布局和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注意:要附“主 要装置、设施的布局情况和上下游之间的关系表”) 主要装置、设施的布局情况参考表 表1- 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布局

主要装置、设施的布局情况和上下游之间的关系见参考表 表1- 主要装置、设施的布局情况和上下游之间的关系一览表

1.1.5 建设项目配套和辅助工程名称、能力(或者负荷)、介质(或者物料)来源 1.1.5.1主要建(构)筑物 见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1-3 表1-3 主要 建(构)筑物一览表

1.1.5.2给排水 1.1.53供配电和电讯 1.1.5.4消防 1.1.5.5供热

1.1.5.6工厂道路和运输 1.1.5.7防雷和防静电设施 1.1.5.8环境保护设施

1.1.5.8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

1.1.6 建设项目的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名称、型号(或者规格)、材质、数量和主要特种设备

1.2 建设项目外部基本情况

1.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气象、水文、地质、地震等自然情况

1.2.1.1 地形、气象、水文、地质条件等(在介绍自然条件的基础上,阐述自然条件对项目的影响) (1)气象条件(自然条件对项目的影响可参考:本项目在选址、总体布局及公共配套设施方面,已经充分考虑了气象条件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影响,符合《化工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与安全事故防范实用手册》第二章的规定等,气象条件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的影响较小。)

(2)水文条件(水文对项目的影响可参考:该项目所处地,符合《化工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与安全事故防范实用手册》第二章的规定等,通常不会受到洪涝等的危害。但应采取有效的排涝措施,防止洪水进入厂区。)

(3)地质地貌情况(地质地貌对项目的影响可参考:本项目在选址、总体布局及公共配套设施方面,已经充分考虑了工程地质、地震烈度等自然条件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影响,符合《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等。)

1.2.1.2项目周边环境(周边环境对项目的影响和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a项目周边的情况 表 1- 项目周边情况表

b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生产装置、设施对周边社区的影响,主要表现为: 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 事故排放引起的中毒事故等。

本项目生产装置、设施与周边社区的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要求。

由以上可知该本项目不会对周边社区构成大的影响。 c周边环境对项目的影响

本项目(如:500)米范围内无重大危险设施,不会对本单位生产构成危险;公司加强安全管理,周边社区活动不会对其生产装置、设施构成大的威胁。

(1)本项目生产装置、设施拟设置围墙。

(2)单位大门拟设专人值班,进出生产场所实行登记制度,加强进出人员、物质的管理。 (3)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禁烟火。

(4) 公司拟告知周边企业、住户、及个人,本企业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等。 1.2.2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可能出现的最严重事故波及的范围,以及在此范围内的24小时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的情况

1.2.3 建设项目中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区域的距离

(1)该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2)建设项目构成重大危险源场所与敏感场所、区域的距离具体详见下表。(“下表”中最好有距离具体数据)

重大危险源场所与相关场所、区域的距离情况表

2 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 2.1 危险、有害因素

2.1.1 建设项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危险类别及数据来源 根椐《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危险化学品类别…

2.1.2 建设项目可能出现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 2.1.2.1 火灾、爆炸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 (1)物料的火灾、爆炸危险有害因素 (2)工艺过程中火灾、爆炸危险有害因素 (3)储运(装卸)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4)供气、供热和冷却 (5)取样、分析和化验

(6)设备、装置的火灾、爆炸危险、有害因素 (7)电气火灾、爆炸危险有害因素 (8)静电

静电是由于不同物质相互摩擦而产生的。由一般的液体起电机理可知,油品经管道输送、装卸、充装、搅拌过程因摩擦有大量的静电产生。人体穿着化纤衣服,活动的过程也会产生静电。建设项目使用的易燃液体一般电阻值较大,在生产过程如果搅拌速度过快且设备接地欠缺,回因摩擦而容易产生和积累静电。一旦静电放电火花就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9)雷电

雷电是雷雨季节天空中的云受到地面气流上升的强烈系统作用,形成一部分带正电荷,一部分带负电荷的雷云产生放电现象。雷电分直击雷、感应雷和球形雷。雷击引起可燃物发生火灾爆炸的主要原因有:

①雷击产生的热效应

雷电放电温度很高,一般在6000~20000℃,甚至高达数万度。其遇到可燃物时,使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②雷电反应: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体等防雷保护装置在遭受雷击时,都会产生很高的电位,当防雷装置与建筑物内部的电气设备、线路或其他金属管线的绝缘距离太短时,它们之间就会发生放电现象,

即出现雷电反击。发生雷电反击时,可能引起电气设备的绝缘被破坏,金属管道被烧穿,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③雷电流的电磁感应

由于雷电流的迅速变化,在它的周围空间会产生强大而变化的磁场,处于磁场中的导体就会感应出很高的电动势,使闭合回路的金属导体产生很大的感应电流,感应电流的热效应,会使设备损坏,使设备内存放的可燃物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10)撞击和摩擦火花

撞击和摩擦属于物体间的机械作业,机械能转变成热能。当两个表面粗糙的坚硬物体相互猛烈撞击或摩擦时,往往会产生火花或火星。

装卸运送物料时无专用装卸运送设备和设施,从车上往下扔或在地上翻、滚、拖、拉等野蛮操作造成摩擦或撞击,生产操作或设备维修中使用黑色金属类(如铁、锰、络等材质)的工具,高速旋转设备因润滑不良造成的摩擦和撞击,发热产生火花也可能引燃易燃液体,造成火灾爆炸事故。

(11)外界火情引起的火源等。

2.1.2.2 中毒窒息、灼烫事故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 (1)输送管道 (2)生产装置 (3)仓库 (4)贮罐区

2.1.3 建设项目可能出现作业人员伤亡的其他危险、有害因素 2.1.3.1 车辆伤害分析 2.1.3.2 机械伤害分析 2.1.3.3 物体打击分析 2.1.3.4起重伤害分析 2.1.3.5 高处坠落分析 2.1.3.6触电伤害分析 2.1.3.7高温危害 2.1.3.8噪声危害 2.1.3.9粉尘危害 2.1.3.10 雷电危害 2.1.3.11 环境的不良影响

2.1.2.4 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

本项目为典型的有机化工生产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电气危害、高温危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粉尘危害等,具体见表2-2:

例:表2-2 危险、有害因素及分布地点

2.2 危险、有害程度

2.2.1 固有危险程度

2.2.1.1 定量分析建设项目工艺流程中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数量、浓度(含量)、状态和所在的作业场所(部位)及其状况(温度、压力)

2.2.1.2 定性分析建设项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的固有危险程度

2.2.1.3 定量分析建设项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的各个作业场所的固有危险程度

(1)具有爆炸性的化学品的质量及相当于梯恩梯(TNT)的摩尔量

(2)具有可燃性的化学品的质量及燃烧后放出的热量

(3)具有毒性的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

(4)具有腐蚀性的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

2.2.2 风险程度

2.2.2.1 通过国内外同类生产或者储存装置、设施发生的事故情况,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的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作业场所出现具有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泄露的可能性

1)导致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的化学品可能泄漏的因素

本建设项目生产装置中存在着易燃、易爆、有毒物质,主要的危险物质有 等。建设项目大量的设备、阀门,一旦因操作失误、设备设施和包装物品自身因素,造成物料的大量泄漏和喷溅,或者搅拌速度控制不当,会造成物料飞溅,轻则造成人员中毒伤亡;重则引起火灾甚至爆炸。作业场所出现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的化学品泄漏的可能性因素有以下几种。

a工艺技术因素

工艺技术设计不合理,操作中关键参数要求不严格;

b设备、阀门、管道、本身原因

设备、包装容器本身缺陷,材料及安装质量未达到标准要求;生产、制造过程中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材料选择不符合标准。

c人员失误

人员失误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如在检修设备时误起动设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在防爆区域内违章动火、吸烟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脱岗、串岗、注意力不集中、操作失误引起严重事故。

d外来因素

外来物体的打击、碰撞、外来明火或外来人员吸烟,乱丢抛烟头。

e管理缺陷

管理缺陷主要体现在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安全教育不到位等方面。管理缺陷可能造成设备故障(缺陷)不能及时发现处理,设备长期得不到维护、检修或检修质量不能保证,从而引发事故;不同种类危险化学品,其危险程度、灭火方法不同、性质相抵的同库混存,引起事故;也可因管理松懈而导致人员失误增多等。

管理缺陷主要依靠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来消除。

f环境因素

环境的不良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作业环境,如温度、湿度、噪声、色彩等可能造成人的身体状况不良,注意力不集中,影响对周围情况的判断力,从而造成误操作或对故障处理不当引起危险的发生;如通风不良,有毒有害物质的积聚从而引发事故;如照明不良可能造成人员因视线不清而发生摔跌或操作失误等。

一方面是外部自然环境如炎热、暴风雨、大风等。如暴风雨可能造成雷击伤人或损坏设备事故,也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另外,还可能因雷雨造成设备电气绝缘下降以致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或直接造成人员伤亡。

2)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泄漏的可能性分析

根据《概率风险评价技术》有关知识,具有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泄漏的可能性分为:频繁;容易;偶然;很少;不能。本项目具有爆炸

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泄漏的可能性分析结果如表

例:表 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泄漏的可能性分析结果

(2)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的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出现泄漏后,具备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条件和需要的时间

(3)涉及具有毒性的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出现具有毒性的化学品泄漏后扩散速率及达到人的接触最高限值的时间

(4)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出现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

①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

②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

③腐蚀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

④灼烫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

2.2.2.2 预测建设项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的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出现最大爆炸、火灾事故产生的污水数量和最严重爆炸、火灾事故产生的污水数量

3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3.1 列出落实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每项安全对策与建议,所采取的全部安全设施及所在作业场所(部位)

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采纳情况见表3-1

表3-1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采纳情况表

3.2 对安全预评价中提出的对策措施未采纳的情况说明

4 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4.1预防事故设施及措施

4.1.1项目选址及总图布置安全设施(要附“防火间距表”)

4.1.2检测、报警设施

(1) 检测和报警设施(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表有。)

装置区域内存在 ××××等危险物质,这些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的危险特性。它们与空气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火花、高热等点火源会发生爆炸、燃烧。在防爆区域易泄漏点××××,设置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装置,将检测器信号送入装置的DCS系统,以实现监控及必要的报警、联锁,确保生产装置和人身的安全。

根据该装置的工艺条件及要求,选用先进、可靠、安全方便的仪表。自控采用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有关化工自控设计的行业标准、规程、规范和手册。如:《化工自控设计规定》(HG/T20505、20507~20516-2000)、《化工装置自控工程设计规定》(HG/T20636~20639-1998)等。在爆炸危险区域为2区所选用的电动仪表,选用本安型仪表,仪表防爆等级不低于ExiaⅡBT2,气动切断阀选用隔爆型,防爆等级不低于ExdⅡBT4。电缆选用阻燃型电缆,采用复合型防火防腐电缆桥架敷设。仪表产品应符合相关标准,并具有相应的防爆认证证书的产品。

(2)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按照《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1999)第4.1.1条、第4.1.2及第4.1.3条的规定,在有可燃、有毒气体存在的场所,设置可燃气体检测和报警仪台,有毒气体检测和报警仪 台,详述如下:

××罐区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 台

××车间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 台

4.1.3设备、管道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防静电接地设施。)

4.1.3.1机械设备、建(构)物安全措施

在选用设备时,除考虑满足工艺功能外,应对设备的劳动安全性能给予足够的重视;保证设备在按规定作用时不会发生任何危险,不排放出超过标准规定的有害物质;选用自动化程度、本质安全程度高的生产设备。

生产设备本身具有必须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符合安全人-机工程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轻劳动者的体力、脑力消耗以及精神紧张状态,合理地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和计算机技术以及有效的安全、卫生防护装置;优先采用自动化和防止人员直接接触生产装置的危险部位和物料的设备,防护装置的设计、制造一般不能留给用户去承担。生产设备满足《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308-1990)和《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求》(GB12266-1990)的规定以及其他要求。

选用的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运输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设备,必须由持有安全、专业许可证的单位进行设计、制造、检验和安装,并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在机械的传动部分、操作区、高处作业区、机械的其他运动部分等部位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按《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

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设计安全防护装置。

(1)以操作人员所站立的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m以内的各种运动零部件均须设置防护(罩)。

(2)以操作人员所站立的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m以上,有物料传输装置、皮带传动装置以及在施工机械施工处的下方,均须设置防护(罩)。

(3)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的作业位置,设置防护。

(4)为避免挤压伤害,直线运动部件之间或直线运动部件与静止部件之间的间距需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5)运动部件有行程要求距离要求的,如各种起重机械等,需设置可靠的限位装置,防止 因超行程运动而造成伤害。

(6)对可能因超负荷发生部件损坏而造成伤害的,需设置负荷限制装置。

(7)有惯性冲撞运动部件(如行车)必须采取可靠的缓冲装置,防止因惯性而造成伤害事故。

(8)运动中可能松动的零部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紧固,防止由于启动、制动、冲击、振动而引起松动。

(9)每台运动机械都需设置紧急停车装置,使已有的或即将发生的危险得以避开。紧急停车装置的标识必须清晰、易识别,并可迅速接近其装置,使危险过程立即停止并不产生附加风险。

(10)所用转动设备上有防护安全罩,危险部位采用防护栏杆,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操作。

(11)洞口、临边等设置安全围栏(防护栏杆的高度不低于为1100mm)、并设置警示标识。

(12)生产场所的坑道、孔洞等全部加护栏(防护栏杆的高度不低于为1100mm)和盖板。

(13)本项目物料、设备操作环境有一定的腐蚀作用,设备的选材和结构应满足其要求。不同工况条件采用合理适用的材料,必要时应对设备进行防腐处理。

(14)设备的法兰、焊口、仪表接头等处无泄漏。

(15)设备在控制或保持热量的情况下应予保温;为了减少介质由于日晒或外界温度过高而引起蒸发的设备需予保温;对于温度高于65℃而工艺不要求保温的设备,在操作人员可触及的范围内应予保温,作为防烫保护。

(16)噪音大的设备,如排空管、带烧嘴的加热炉等,应加绝热层以隔音,隔音层的最小厚度为50mm。

(16)工艺需要减少冷量损失的设备需予保冷。主要有二甲胺储罐区及二甲胺的输送管道系统。

(17)绝热材料 不论是管道保温、保冷,还是热保护,都离不开绝热材料。用于管路绝热的材料有毛毡、石棉、玻璃棉、矿渣棉、珠光砂、石棉水泥、岩棉及各种绝热泡沫塑料等。衡量保温材料性能好坏的标准是:①材料的导热系数越小越好;②材料容量即单位体积的质量(kg/m3)越小越好;③吸水性越低越好;④性质稳定,不燃烧,耐磨蚀,有一定的强度,价格便宜。本设计采用复合氧化铝保温板或管壳作设备和管道外保温材料。管道保冷材料为聚氨酯泡沫塑料。保护层采用铝板(皮),厚度δ=0.8mm。

(18)为防止电气设备、线路过载、短路等故障,除按常规设置过载、过电流、短路等电气保护装置外,装设漏电流超过预定值时,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或自动切断电流的漏电保护器。

(19)防火堤等防腐、防渗漏等措施。

4.1.3.2管道安全防护措施

(1)管道的防腐蚀措施

本项目的物料、操作环境有一定的腐蚀作用,管道的选材和结构应满足其要求。不同工况条件采用合理适用的材料,必要时应对管道进行防腐处理。

(2)管道的绝热安全措施

为了生产的需要,很多管道要加以保温、加热保护和保冷,这三种类型都属于管道和设备的绝热范围。

a保温 管道在控制或保持热量的情况下应予保温;为了减少介质由于日晒或外界温度过高而引起蒸发的管线需予保温;对于温度高于65℃而工艺不要求保温的管道,在操作人员可触及的范围内应予保温,作为防烫保护;噪音大的管道和设备,如排空管、带烧嘴的加热炉等,应加绝热层以隔音,隔音层的最小厚度为50mm。

b保冷 工艺需要减少冷量损失的管道。

c考虑到管子的热胀冷缩,特别是热力管道应安装补偿器。

(3)管道的涂色

为了区别各种类型的管道,通常用不同颜色的颜料涂在管道的保护层表面。管道上的标志包括色环、字样和箭头。字样一般表示出介质名称和管道代号,管道代号应与工艺管道和仪表流程图中编号一致。

a 对要求刷色环的管道,应在阀门、管道上分支、设备进出口处1m范围内、管道穿越墙壁或障碍前后、管道跨越装置边界处涂色环。色环宽度为100mm。

b 装置内水平管道色环的间距为20m,装置外水平管道色环的间距为30m。当多根管道排列在一起时,其色环的设置应考虑整齐、美观。

c管道上的阀门、分支、设备进出口处和管道跨越装置边界处要求涂字样和箭头。字样和箭头要求整齐、大小适当。同一装置或单元内的字样表示应一致。

d根据《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321-2003)的有关规定,结合《石油化工设备管道钢结构表面色和标志规定》(SH3043-2003),本项目有关物料管道表面色和标志色如表4-

表4- 管道的表面色及识别色

(4)管道的检查与试验要求

按照《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的要求,管道安装完毕后,应按规定进行管道系统强度、严密性的试验和系统吹扫与清洗等工作。在用管道要定期进行检查和正常维护,消除“跑、冒、滴、漏”,以确保安全生产。

4.1.3.3设备、管道及建(构)物等防雷措施

按照《石油化工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的要求,防雷措施设计如下:

(1)工艺装置内露天布置的塔、容器、压力储罐和丙类液体储罐等,当顶板厚度大于4mm,可不设避雷针保护,但必须设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少于两处,间距不大于30m,其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2)内浮顶储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应将浮顶与管体用两根截面不小于25mm2的软铜线作电气连接。

(3)覆土厚度大于0.5m的地下易燃液体储罐,可不考虑防雷措施,但呼吸阀、量油孔、采气孔应作良好接地。接地点不少于两处,冲击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4)易燃液体的敞开式储罐应设独立避雷针,其冲击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5Ω。

(5)非金属易燃液体的储罐应采用独立的避雷针,以防止直接雷击,同时还应有防感应雷措施。避雷针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6)具有排放易燃易爆气体的排气管(筒)、呼吸阀和放散管,当设置有管冒时,其管口处的各个方向的水平距离及管冒以上垂直高度5m范围内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无管冒时,为管口上方半径5m的半球体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接闪器与雷闪的接触点应设在上述空间之外。但当其排放浓度达不到爆炸浓度,以及仅当发生事故时排放物才达到爆炸浓度的通风管和安全阀放空管,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可仅保护到管冒;无管冒时可仅保护到管口。

(7)具有排放易燃易爆气体的排气管(筒)、呼吸阀和放散管,当其装有阻火器时,或者对于排放无爆炸危险的气体、蒸汽或粉尘的放散管、烟囱及1区、11区和2区爆炸危险环境的自然通风管等其防雷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金属物体可不装接闪器,但应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b 在屋面接闪器保护范围以外的非金属物应装接闪器,并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8)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外皮等长金属物,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每隔不大于30m用金属线跨接;交叉净距离小于100mm时,其交叉处亦应跨接,但长金属物连接处可不跨接。管道与金属设备或金属构架之间距离小于100mm,也应用金属线跨接。此外,管道连接点(阀门、法兰等)等接触不可靠的地方,也应用金属导线跨接。防雷电感应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9)所有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接地装置相连。每处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10)户外架空管道的防雷措施如下:

a户外输送易燃或可燃介质的管道,可在管道始端、终端、分支处、转角处以及直线部分每隔100m处接地,每处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b当上述管道与爆炸危险厂房平行敷设而间距小于10m时,在接近厂房的一段,其两端及每隔30~40m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20Ω。

c当上述管道连接点(弯头、阀门、法兰盘等),不能保持良好的电气接触时,应有金属线跨接。 d接地引下线可利用金属支架,若是活动金属支架,在管道与支持物之间必须增设跨接线;若是非金属之架,必须另作引下线。

e接地装置可利用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装置。

(11)建筑物内设备、管道、构架等主要金属物,应就近接至防直击雷接地装置或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上,可不另设接地装置。

(12)对于第二类建筑物(本项目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宜采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带),或避雷针,或由混合物组成的接闪器,网络应不大于10m×10m或12m×8m。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18m。每根引下线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接地共有一接地装置,并宜和埋地金属管道相连。

(13)当低压线路全长采用埋地电缆或敷设在架空金属线槽内的电缆引入时,在入户端应将电缆金属外皮,金属线槽接地,上述金属物尚应与防雷接地装置相连。

4.1.3.4 设备、管道及建(构)物等防静电措施

(1)根据《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等,生产装置在防爆区域内的所有金属设备、管道、储罐等都必须设置静电接地设施,不允许设备及设备内部构件存在有与大地相绝缘的金属体。

非导体设备、管道、储罐等应设置间接接地,或采用静电屏蔽方法,屏蔽体必须可靠接地。 ( 2)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静电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生产过程;以及静电危害人身安全的作业区,所有的金属用具及门窗零部件、移动式金属车辆、梯子等均应设置接地设施。

(3)对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工作场所,应配置个人防静电防护用品。重点防火、防爆作业区的入口处,应设置人体导除静电装置――金属接地棒。在有静电危害的场所应注意着装,工作人应穿戴防静电工作服、鞋和手套,不得穿化纤衣物。

(4)加强安全操作管理,做到安全操作:

a工作中,应尽量不搞可使人体带电的活动。

b合理使用符合规定的劳保用品和工具。

c工作时应有条不紊、果断稳重,避免急躁性动作。

d在有静电危害的场所,不得使用手机,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品。如钥匙、硬币、手表、戒指等,也不许穿带钉子鞋等进入现场。

e不准使用化纤材料制作的拖布或抹布擦洗物体或地面。

(5)根据生产特点配置必要的静电检测仪器、仪表。

(6)静电接地的具体方法见《化工企业静电接地安装通用图》(CD90B4-88

4.1.4 防火、防爆设施(各种电气、仪表(在4.1.2已设计了)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介绍爆炸性危险区域的划分方法

4.1.4.1工艺、设备及管道防火、防爆对策措施

(1)工艺过程的防火、防爆设计

a.在生产、装卸过程中,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易燃物等所有装卸设备、设施、输送管道等进行有效接地,设计适宜的输送速度。

b. 工艺过程中有危险的反应过程,设置必要的报警、自动控制及自动连锁停车的控制设施。

c. 工艺设计要确定工艺过程泄压措施及泄放量,明确排放系统的设计原则。

d. 工艺过程设计提出保证供电、供水、供风及供汽系统可靠性的措施。

e. 当生产装置出现紧急情况或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需要紧急停车时,设置必要的自动停车措施。 f.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进行工艺过程设计时,必须审查其防火、防爆设计技术文件资料,核实其技术在安全防火、防爆方面的可靠性,确定所需的防火、防爆设施。

(2)工艺流程防火、防爆设计

a. 火灾爆炸危险性较大的工艺流程设计,针对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部位和一定时机(如开车、停车及操作切换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在设计中组织专业设计人员加以实施。

b. 工艺流程设计,考虑了正常开停车、正常操作、异常操作处理及紧急事故处理时的安全对策措施和设施。

c. 工艺安全泄压系统设计,考虑设备及管线的设计压力,允许最高工作压力与安全阀、防爆膜的设定压力的关系,并对火灾时的排放量,停水、停电及停汽等事故状态下的排放量进行计算及比较,选用可靠的安全泄压设备,以免发生爆炸。

d. 工艺流程设计,全面考虑了操作参数的监测仪表、自动控制回路,设计应正确可靠,吹扫应考虑周全。尽量减少工艺流程中火灾爆炸危险物料的存量。

e. 控制室的设计,考虑了事故状态下的控制室结构及设施,不致受到破坏或倒塌,并能实施紧急停车、减少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f. 工艺操作的计算机控制设计,考虑了分散控制系统、计算机备用系统及计算机安全系统,确保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能正常操作。

g. 对工艺生产装置的供电、供水、供风、供汽等公用设施的设计,能满足正常生产和事故状态下的要求,并符合有关防火、防爆法规、标准的规定。

h. 遵守有关静电接地设计规程的要求进行静电接地设计。采取静电接地等各种防静电措施,尽量消除产生静电和静电积聚的各种因素。

i. 工艺过程设计中,设置各种自控检测仪表、报警信号系统及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安全连锁设施。非常危险的部位,设置常规检测系统和异常检测系统的双重检测体系。

k.工艺流程中设置有氮气保护系统:对具有爆炸性的生产设备和储罐,冲灌惰性(氮气)气体;对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工艺装置、贮罐、管道等连接惰性气体(氮气)管,以备在发生火灾时使用惰性气体冲灌保护。

(3)工艺布置的防火、防爆设计

a.生产装置的平面布置,除按工艺流程进行设计外,还考虑符合有关防火、防爆规范的要求。

b.生产装置中处理同类火灾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或厂房,尽量集中布置,便于统筹安排防火防爆设施。 c.生产装置内的设备,尽量布置在露天、敞开或半敞开式的建筑物、构筑物内,以减少火灾爆炸时造成的损坏。

d.室内有爆炸危险的生产部位布置在单层厂房内,并尽量靠近厂房的外墙。在多层厂房内,易燃易爆的生产部位应布置在最上一层靠外墙处。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内,不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管理设施。

e. 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厂房,靠近易爆部位设置必要的泄压面积,泄压部位不布置在邻近人员集中或交通要道处,以减小对临近生产装置和建筑物的影响。必要时设防护挡板或防护空地。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设备、建筑物、构筑物尽量布置在一端。明火设备的布置远离可能泄漏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工艺设备及贮罐。

f. 工艺生产装置内露天布置的设备、贮罐、建筑物及构筑物,按生产流程分区集中布置。

g. 生产装置的集中控制室、变配电室、分析化验室等辅助建筑物,尽量布置在非防火、防爆危险区。 h. 工艺装置各类机械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的分布间距,考虑防火、防爆距离及安全疏散通道,且有足够的道路及空间便于作业人员操作检修。

(4)设备防火、防爆设计

本项目设备、机器在生产过程中接触的物料大多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且生产工艺复杂,工艺条件苛刻,设备与机器的质量、材料等要求高。材料的正确选择是设备与机器优化设计的关键,也是确保装置安全运行、防止火灾爆炸的重要手段。选择材料重点考虑了以下几个问题:

a.全面考虑设备与机器的使用场合、结构型式、介质性质、工作特点、材料性能、工艺性能和经济合理性。

b.材料选用符合各种相应标准、法规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c.选用材料的化学成分、金相组织、机械性能、物理性能、热处理焊接方法符合有关的材料标准,与之相应的材料试验和鉴定由用户和制造厂商定。

d.由制造厂提供的其他材料,经试验、技术鉴定后,确能保证设计要求的,用户方可使用。

e.处理、输送和分离易燃易爆、有毒和强化学腐蚀性介质时,材料的选用尤其慎重,遵循有关材料标准。

f.与设备所用材料相匹配的焊接材料要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g.进行技术革新、设备改造,使用代材时,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

h.严格执行进厂设备、备件、材料的质量检查验收制度,防止不合格设备、备件、材料进入生产装置投入生产,消除设备本身的不安全因素。

i.在设计、材料分类和加工等各阶段,都可能发生材料误用问题,因此要严格管理制度,严把设备采购关,防止低劣产品进厂。

在设备与机器的火灾爆炸破坏事故中,有的是由于结构设计不合理引起的。因此在结构安全设计上要符合要求,便于制造、便于无损检测,并考虑尽量降低局部附加应力和应力集中。

设备的强度设计直接涉及其安全可靠性,因此在设计中,选择正确的计算方法。

总之,设备与机器在设计时做到安全可靠,其选型、结构、技术参数等方面准备无误,并符合设计标准的要求;工艺提出的专业设计条件要准确无误(包括型式、结构、材料、压力、温度、介质、腐蚀性、安全附件、抗震、防静电、泄压、密封、接管、支座、保温、保冷、喷淋等设计参数);对于易燃、易爆、有毒及至的储运机械设备,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5)工艺管线的防火、防爆设计

a.设计中所选用的管线、管件及阀门的材料,保证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及使用期限。管线的设计、制造、安装及试压等技术条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工艺管线设计做到安全可靠,且便于操作。

b.工艺管线的设计考虑了抗震和管线振动、脆性破裂、温度应力、失稳、高温蠕变、腐蚀破裂及密封泄漏等因素,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加以控制。

c.工艺管线上安装的安全阀,防爆膜(阀)、泄压设施、自动控制检测仪表、报警系统、安全连锁装置及卫生检测设施,设计合理且安全可靠。

d.工艺管线的防雷电、暴雨、洪水、冰雹等自然灾害以及防静电等安全措施,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 e.工艺管线的工艺取样、废液排放、废气排放等设计,做到安全可靠,且设置有效的安全设施。 f.工艺管线的绝热保温、保冷设计,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

4.1.4.2建(构)筑物防火、防爆对策措施

(1)建筑设计原则

土建工程根据其使用性质的不同,分为生产车间及辅助工程两大类。所有新建、构筑物均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妥善解决建筑物防火、防爆、防腐及通风采光等劳动生产安全的规定。

厂内建构筑物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对建筑物主体进行火灾危险性判定,确定其耐火等级,划分防火分区,组织疏散路线,进而设置防火墙、防火门窗、防爆墙等设施。对防爆厂房,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其防爆方式:采用轻质屋面、轻质墙面、开敞式、半开敞式等防爆方式,以满足泄爆要求。(轻质屋面和轻质墙面每平方米重量小于120kg。)建、构筑物楼梯间有封闭楼梯间、室外开敞楼梯间,以满足疏散要求。对于钢结构厂房的承重构件须进行防火防腐处理,涂刷防火涂料,使其达到规范规定的耐火极限值:钢柱>2.5小时,钢梁>1.5小时,屋顶承重物件>0.5小时(钢结构厂房为二级耐火等级)。所有建筑内部装修均执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选择装修材料,达到防火要求。

(2)建构筑物防火、防爆对策措施

罐组

a.防火措施

由罐区和和卸车站2部分组成. 罐区为钢筋混凝土防火堤, 卸车站为1层敞开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二级。安全出入口、疏散楼梯及防火门、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b.防爆措施

火灾危险性类别甲类,防爆区地面为不发火花楼地面。

成品仓库

a.防火措施

成品仓库建筑为1层砖混结构,耐火等级二级。安全出入口、疏散楼梯及防火门、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b.防爆措施

火灾危险性类别丙类,防爆区地面为不发火花地面,墙面采用不产生静电内墙涂料。楼地面为不发火花楼地面,门窗五金配件为铜制。建筑物采用大面积的门、窗和轻质屋面泄爆,所有门窗玻璃均为安全玻璃,经过计算满足泄压要求。

变配电房

a.防火措施

变配电房为2层砖混结构,耐火等级二级。设有疏散楼梯一部,变配电房设有四个安全出口,安全出入口、疏散楼梯及防火门、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b.防爆措施

火灾危险性类别丙类,无爆炸性危险物质、无防爆要求。

车间

a.防火措施

建筑结构为单层砖混结构,耐火等级二级。安全出入口、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b.防爆措施

火灾危险性类别甲类,防爆区地面为不发火花地面,墙面采用不产生静电内墙涂料。楼地面为不发火花楼地面,门窗五金配件为铜制。建筑物采用开敞式泄爆,经过计算满足泄压要求。

4.1.4.3电气安全设计对策措施

(1)根据危险区域划分图及各环境特征,依据《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1992 第二章第五节,配备相应的防爆(或防腐)动力箱、防爆(或防腐)操作柱等电器产品及ZR-或NH-电缆。防爆区域照明采用ZR-电缆配线。

(2)该建设项目所有甲类厂房和仓库采用塑料护套铜芯电缆穿镀锌钢管明敷设;其他线路采用塑料穿镀锌钢管或PVC管沿墙、顶棚或吊顶内暗敷设;电线敷设要符合防爆要求;属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甲类生产车间、甲类仓库的所有用电设备及设置在上述场所的控制设备(控制开关、按钮、控制箱等)均采用符合相应防爆等级的隔爆型电器;供电和控制线路采用阻燃铠装电缆埋地或采用电缆桥架敷设;

(3)甲类车间和仓库均采用防爆型照明灯,同时配备防爆型应急灯;配电房、消防泵房设置应急照明灯,仓库外设置防爆照明总开关;

(4)室外道路照明线路采用铠装铜芯电力电缆和阻燃铜芯电力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照明线路采用铠装电力电缆或阻燃铜芯电力电缆穿防爆钢管敷设,一般环境的照明线路采用阻燃铜导线穿管明敷设或暗敷设。

(5)架空、埋地或地沟内的金属管道、电缆的金属外皮灯在入户端就近接地,以防雷电波侵入;

(6)电气设备保护接地或接零

a凡正常情况下,当绝缘损坏或其它特殊情况下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与机械设备的金属部分,都实行保护接地或接零。

b主要设备均采用双接地线,独立避雷针设集中接地装置,为保证人身安全,电力设备均设接地,全厂采用人工接地网。

c厂房按规范设置防雷装置,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与防雷接地装置连为一体时,共同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d电气设备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设施,并做到每年定期检测。

(7)为防止电气设备、线路过载、短路等故障,除按常规设置过载、过电流、短路等电气保护装置外,装设漏电流超过预定值时,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或自动切断电流的漏电保护器。

(8)所有进出防爆区管线、桥架及电缆沟可靠封堵。施工严格按> (94D401-3)进行。

(9)厂区内配电线路采用的型号规格按厂区内生产环境,选择防腐型、耐火型、阻燃型等。采用的规格根据线路所带负荷确定。

(10)选用的主要电气设备满足规范要求。

(11)电气设备具备过电流保护装置,供电设备和线路停电和送电时,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

(12)车间配电房的设置按该类危险场所的相应规定设置,并达到该类危险场所的防护要求。配电房的门口应面向车间外,门要向外开,门、窗有防雨、水及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13)重要岗位根据工艺需要设置应急照明

4.1.5作业场所防护设施(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伤等设施)

4.1.6安全警示标志设施(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4.2控制事故设施4.2.1泄压和止逆设施(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

4.2.2紧急处理设施(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火炬)、中和、冷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

4.3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4.3.1防止火灾蔓延设施(指: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

4.3.2灭火设施(指: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汽、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

4.3.3紧急个体处置设施(指: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

4.3.4应急救援设施(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4.3.5逃生避难设施(指: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难所(带氧气呼吸系统)、避难信号等。)

4.3.6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四肢,躯干防火、防毒、防灼伤、防腐蚀、防噪声、防光射、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

4.4安全管理措施

4.4.1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

(1)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并采用先进科技检查监控手段和治理技术装备。

(2)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年第5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要求,配备人员检测监控、开展动态检测监控,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①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②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③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④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

⑤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⑥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登记表。

(3)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单位应向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4)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单位应履行告知周围相邻企业、住户、及个人,本企业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突发化学事故的应急处理办法的义务,告知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5)按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并要求至少每两年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报告应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6)应针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7)杜绝有害物质在作业环境中富集,有效地控制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并定期进行作业环境的空气浓度监测,防止发生事故;

(8)切实作好防雷、防静电工作,消除雷击危害和静电危害,防止因雷击、静电引起火灾事故、泄漏中毒事故;

(9)配备好相应的安全保护用品和事故应急救援器材;

(10)在与重大危险源相关的生产经营管理过程、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公司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公司应当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公司应当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销,并将《评估报告》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1)公司必须保证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和隐患治理整改所需的资金投入。

(12)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3)定期进行员工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和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14)公司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公司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每一年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并进行评价、总结、完善预案。

(15)公司必须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16)公司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按季度将检查情况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7)公司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隐患,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18)公司要加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治理整改质量的跟踪监督力度,对因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不到位、治理整改不及时、治理整改质量不好的,不论发生事故与否,均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整改不力、监管不力责任。。

4.4.2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1)按国务院发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规定、标准和制度,锅炉、压力容器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管理,各责任部门都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对所管锅炉压力容器应逐台填写压力容器登记表和压力容器登记卡片,并连同有关技术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竣工图、压力容器操作法,三类容器还应有强度计算书)交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部门)验证批准,取得压力容器使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3)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在检验周期内有效,逾期不进行定期检验、又无正当理由和合法手续者,使用登记证自行作废。

(4)对所管压力容器应逐台进行登记编号,建立健全压力容器档案。压力容器档案包括:压力容器履历(簿)卡,压力容器登记表,压力容器登记卡片,压力容器运行及事故记录,压力容器检测记录、报告和评定,压力容器检查修理记录。新投入使用的压力容器还应有使用登记证。有安全装置的压力容器还应有压力容器装置定期校验(正)记录。

(5)已登记使用的压力容器应挂上压力容器铭牌和使用登记证标志。

(6)锅炉、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由企业职能部门发给安全作业证方可上岗操作。企业对所管压力容器应制定适应生产要求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对于情况不明,技术资料不全的压力容器,各企业应通过全面检验、理化分析、强度计算做出评定,作为该容器的基础技术资料。

(8)锅炉、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压力、温度操作,不得任意修改原设计的工艺条件,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9)加强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的防腐、保温工作,锅炉、压力容器的外表面应保证油漆完整,器内防腐层应视情况定期进行检查以保持防腐层完好无损。

(10)压力容器的检验计划随同设备年度检修计划上报,年终要总结计划执行和完成情况。

(11)一般锅炉、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执行者,在保证安全运行的条件下报有关部门批准后缓检或免检。

(12)锅炉、压力容器所配备的安全装置,如安全阀等每年至少检定、检验一次,并定期进行疏通、排放工作,以保证其灵敏,可靠。安全附件的检定、校验范围要严格控制在规定指标之内。

(13)高压管道每6年进行一次检测。可将管道、阀门进行分段,每年测厚和停车检修时拆下抽检一部分,6年内保证轮检一次。中低压管道也要根据使用状况定期进行检验,检验周期最长不能超过10年。

(14)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理或消除,对一些一时难以消除的缺陷应采取降级、降压、限期使用直至更新等手段进行处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备案。

(15)对一些确因结构原因无法进行检验的压力容器,应定期进行耐压试验和测厚,同时应补做容器耐压试验残余变形测定。

(16)从事锅炉、压力容器检验人员,应经当地劳动部门考核批准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4.4.3其它管理制度

(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人数不应少于职工总数的1%。

(2)生产过程注意安全管理,对员工进行全面的、系统的安全培训,不断提高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素质,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审查,建立救护组织机构,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

(3)各级领导和生产管理人员必须重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全面安全管理。

(4)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开展好安全工作,用系统工程的观点,把安全作为子系统纳入企业的大系统,落实“三同时”,“五同时”,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

(5)制订完善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如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

(6)单位法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并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7)单位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建立安全教育室,并配备必要的宣传教育设备,加强对职工有关安全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使职工养成良好的职业卫生习惯,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异常情况下的应变能力,自觉正确地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减少职业伤害事故发生,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持续发展。

(9)全面开展以班组危险控制为重点的危险预测预控活动,逐步普及事故树分析方法的知识,使每个职工都能熟悉本岗位可能发生事故的逻辑关系。提高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素质,控制人为失误。

(10)编制车间、岗位以及重要设备的安全检查表,并定期地对照安全检查表进行安全检查。

(11)建立志愿消防队伍,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使每个职工都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这对扑救初期火灾具有重要作用。

(12)建立完善的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卫生管理体系,配备专职安全员。

(13)编制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随产品发放,在作业场所制作和张贴作业场所安全标签,并将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和作业场所安全标签的的内容作为职工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

(14)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按国家法律法规定期进行体检。企业对新工人进行就业前健康检查,且每一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症或可疑职业病的人员,即时调换工作岗位或严禁招收入厂。

(15)强化隐患整改的管理,注重设备抢修、检修安全。建立科学的隐患传递网络,根据隐患整改的难易程度、轻重缓急分级进行。对于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隐患,在整改前要制定可靠的临时措施。

(16)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形成企业安全管理的自我约束机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7号令《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企业及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18)包装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按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定点生产。

(19)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按照国家经贸委《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到湖南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进行注册登记。

(20)在建工程的安全设施验收时,按规定填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申请验收。

(21)产品应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2000)编写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22)产品包装应附有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标签应按照《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15258-1999执行。

(23)根据《消防法》第十条的规定,单位新改扩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建筑工程竣工时,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24)根据安监总危化[2006]10号《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精神,设置事故池,以避免事故状态下对人员和环境的损害。

(25)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等,规范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活动,提升其整体安全水平,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标准化管理。

5 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5.1 应急救援组织或应急救援人员的设置或配备情况

5.2 消防队伍的依托或者建设情况

5.3 应急救援器材的配备情况

5.4 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

5.5 应急救援措施

6 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6.1 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的建议

6.2 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条件和数量的建议

7 安全设施投资概算

7.1 建设项目总投资概算

7.2 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投资概算和分类投资概算

7.3 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投资概算占总投资概算的比例,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分类投资概算占安全设施投资概算的比例

8 结论和建议

8.1 结论

(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

建设项目所在地在 ,该地区为 ,厂区东面为 ,之间相隔 米;南面为 之间相隔 米;北面为 之间相隔 米;西面为 ,之间相隔 米。

本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符合《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与事故防范实用手册》和《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等规定和要求;本项目生产装置、设施与周边社区的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2)建设项目选用的技术、工艺安全性

本项目采用 工艺,技术成熟,污染较小,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本项目的生产过程自动化采用技术先进、可靠的分散控制系统(DCS)、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等,对装置的过程变量进行优质可靠的监控,对装置仪表和设备进行有效的保护,对装置人员进行了的较多的安全防护。本工艺技术的选择是合理而可靠的,生产技术是先进的,工艺安全性是可靠的。

(3)建设项目选用的主要装置、设施安全性

本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规定和要求,选用主要装置、设施,采取了一系列的安全对策和设施。只要项目单位按照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要求实施,项目选用的主要装置、设施安全性是有保障的。

(4)建设项目采用(取)的安全设施水平

本设计严格遵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规定和要求,采纳了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采

取了“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安全管理措施”。只要项目单位按照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要求实施,其安全设施水平是较高的,属于国内先进水平。

(5)建设项目所达到的安全水平

综上所述,本项目工艺技术成熟,设施安全可靠,装置控制先进有效,个体防护全面周到。设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规定和要求,采取了一系列的安全对策与措施。只要项目单位在项目施工和生产运行中,认真落实本设计专篇提出的对策和措施,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持各项安全设施有效运行,在此前提下,本设计认为本项目是能够达到较高的安全水平,是能够满足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的。

8.2 建议

(1)主要装置、设施和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的订购

设备的订购建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有制造资质和生产许可证的专业厂商。由于建设项目建设工期较紧,为了加快建设进度等原因,也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商。

通用机械设备选用国家许可生产的厂家产品, 产品有出厂的检验合格证。采购的设备、管道、电器、材料等由建设单位的技术人员和施工单位检验合格才安装使用。特种设备委托具有设计制造资质的单位制造。

(2) 施工单位的选择

施工单位的选择建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或邀请招标方式。

非标焊铆件的制作和安装, 塔、炉、器等设备的安装,管道、仪表、电气、土建等专业的施工,均应委托有相应资质、技术力量强、装备高、信誉好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建设单位严格按规范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把好质量关和施工安全关。特种设备委托具有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 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机构监督检测。

(3)主要原辅材料的选择

对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建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辅助原材的采购建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择有生产资质和生产许可证的专业厂商产品。

(4)加强项目试生产和运营期间的安全管理

附件:

1) 建设项目区域位置图、工艺流程图、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

2) 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设备平面布置图、防雷防静电接地图、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气体检测图

3) 建设项目涉及的特种设备及主要安全附件一览表

4) 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条件的分析情况

5) 建设项目风险程度的定性、定量分析情况。

6) 建设项目选用的技术、工艺安全分析过程

7)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依据的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目录

一、国家、地方政府和行业的有关安全法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02】第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主席令【1994】第2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01】第60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最新修订版,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1998】第22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00】第32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第91号﹚

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344号)

9)《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397号)

10)《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5】第445号)

11)《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352号)

1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1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6】第8号)

14)《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

15)《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5】第1号)

1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6】第3号)

17)《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6】第5号)

18)《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原劳动部劳部发【1996】140号)

19)《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家安监总局、环保总局安监总危化【2006】10号)

20)《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国家发改委 国家安全监管局发改投资【2003】1346号)

21)《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原劳动部劳部发【1995】56号﹚

22)《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2002】第35号)

23)《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

24)《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号)

25)《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细则》(粤安监[2007]424号)

26)《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2号)。

27)《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发[1999]154号);

二、国家和行业主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7)

3)《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95)

4)《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

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7)《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8)《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1999)

9)《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

10)《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20675-1990)

11)《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

1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14)《有毒作业分级》(GB12331-90)

1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

16)《化工企业供电设计技术规定》(HG/T20664-1999)

1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

18)《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1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2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8)

2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

22)《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23)《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HG/T20649-1998)

24)《安全标志》(GB2894-1996)

25)《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

26)《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23011-1999)

27)《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2-1999)

28)《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HG23014-1999)

29)《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HG23018-1999)

30)《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

31)《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

32)《厂区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

33)《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T11651-89﹚

34)《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4053.3-1993)

35)《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设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

36)《安全色》﹙GB2893-2001)

37)《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38)《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39)《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1991)

40)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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