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教育法律法规
一.简答题
第一章教育法规导论
教育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为调整教育与经济、社会、政治的关系,调整教育内部各个环节的关系而制定和发布的教育法律(基本法律和法律)、法令、条例、规程、制度等规范文件的总称。 教育法规的作用:1.教育法规具有指引作用;2.教育法规具有评价作用;3.教育法规具有教育作用;4.教育法规具有保障作用。
教育法律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教育法律是教育法的最主要的渊源。
教育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有3种:即条例、规定和办法。
我国于1986年4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并于当年7月1日起施行。 我国于1996年5月15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并于当年9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于1998年8月29日通过,自1999年1月1日施行。 从逻辑结构上看,教育法律规范通常由法定条件、行为准则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
教育法律规范的类别:(一)按照教育法律规范要求人们行为的性质,可以分为义务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
1.义务性规范在表述形式上通常采用“必须”、“应当”、“义务”、“禁止”、“不准”、“不得”等字样。在教学法规中,义务性规范的数量较多。2.授权性规范在表述形式上通常采用“可以”、“有权”、“不受„„干涉”、“有„„的自由”等术语。(二)按照法律规范表现的强制性程度,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三)按照法律规范的法律后果,可分为制裁性规范和奖励性规范。
教育法律关系由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和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三个要素组成。 教育法律关系的种类:1.教育内部的法律关系和教育外部的法律关系;2.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和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3.调整性教育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教育法律关系。 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教育法律关系的实际参与者,也就是在具体的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和组织。
教育法律关系客体指的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或标的。教育法律关系客体一般包括物、行为以及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精神产品和其他智力成果)等。行为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实现权利义务的作为与不作为。
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是需要一定条件或根据的。这里所说的条件或根据,就是通常所说的教育法律事实。
第二章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
教育政策是指国家在一定时期为实现教育目标、完成教育任务和协调教育内外关系所作出的战略性和准则性的规定及其运行过程。
教育政策的特点与功能:(一)教育政策的特点。1.教育政策的目的性与可行性;2.教育政策的稳定性与可变性;3.教育政策的权威性与实用性;4.教育政策的系统性与多功能性。(二)教育政策的功能。1.教育政策的导向功能;2.教育政策的协调功能。包括3个基本特点:多维性,动态性,适度性。3.教育政策的控制功能。具有2个特点:强制性,惩罚性。
教育政策制定的过程:1.认定教育政策问题;2.确定教育政策目标;3.拟定教育政策方案;4.选择教育政策方案。
教育政策实施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着力增强执行者的政策意识,把政策偏差和政策失真现象控制在最低限度;2.创造性地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国家教育政策分为纲领性政策、基本教育政策和具体教育政策三个层次。3.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应强化教育政策执行中的统筹协调;4.加强对教育政策执行中的督导检查;
5.加强教育政策执行中的信息反馈和跟踪研究。
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联系:(一)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都决定于上层建筑,具有共同的目的;(二)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规的依据,教育法规是教育政策的具体化、条文化和定型化;(三)教育政策决定教育法规的性质,教育法规的内容体现教育政策;(四)教育政策是实施教育法规的指导,教育法规是实现教育政策的保证。
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区别:(一)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的制定主体不同。教育法规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制定的,而教育政策的制定既可以是政党组织,也可以是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x。
(二)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的执行方式不同;(三)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的规范效力不同。教育政策的规范效力较为复杂,由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教育政策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而由政党机关制定的教育政策的规范效力则只对政党组织及其党员有效。(四)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调整和适用的范围不同;(五)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所要解决问题的性质不同。
第三章教育法规的制定与实施
我国的教育立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1.教育法规很不健全、很不完备,远未形成一个体系;2.已制定和颁布的教育法规多属行政系统制定的单向法规,而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和颁布的教育法律却很少;3.已制定和颁布的教育法规多系对教育事业内部的要求,缺乏同经济、社会联系的内容,难以起到协调教育外部关系的作用。 立法的程序一般分为四个阶段:1.法律议案的提出;2.法律草案的审议;3.法律的表决和通过;4.法律的分布。 起草法律草案的单位或个人不一定是具有提案权的单位或个人。
教育立法的原则:(一)必须坚持子法从属于母法的原则;(二)必须反映法律规范的基本特征。1.制定的教育法规必须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2.制定的教育法规必须具有坚定的原则性和适度的灵活性;3.制定的教育法规必须具有法律的规范性。(三)必须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四)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五)必须借鉴外国教育立法的有益经验。
教育法规的效力:(一)时间效力。确定教育法规生效日期通常用以下方法:1.从公布之日生效;2.预定未来某一时间生效,即先公布后生效;3.先公布试行,经过一段时间后再正式公布实施。教育法规的失效是指有效力的教育法规失去效力。确定教育法规失效通常用以下方法:1.新法一经施行,旧法即失去效力;2.新法宣布废除旧法;3.通过专门的决定废止法规;4.针对特定工作制定的教育法规。教育法规的溯及力是指对生效日之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有效力的问题。(二)地域效力;(三)人的效力。各国主要采用4种原则:1.属人主义原则;2.属地主义原则;3.保护主义原则;4.折衷主义原则。
教育执法的原则:1.国家教育法规优先于地方教育法规的原则;2.总的教育法规优先于单项教育法规的原则;
3.后定教育法规优先于先定教育法规的原则;4.特别教育法规优先于一般教育法规的原则。
教育违法有两种表现形式:1.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做了教育法规所禁止做的事情,即有教育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2.教育法规关系主体不做教育法规所明确要求做的事情,即没有做教育法规规定的行为。
守法的主体包括两个方面:1.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所有政党、所有社会团体、所有企业事业组织;2.所有公民,即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教育守法的主体,应该是所有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那种认为教育法规是教育部门的法规,与其他部门和人员无关的认识,是极为错误的。
教育守法的条件:(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增强全体公民的教育法律意识。1.要运用各种宣传教育手段,肃清以言代法、等级特权等旧的法律观念和意识的消极影响,使广大公民充分认识、尊重并运用自己的受教育权利,自觉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2.要提高各级政府部门的主要领导者和行政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风尚,做好严格遵纪守法,处处依法办事,坚持反对任何超越宪法和法律,以权代法的做法;3.要建立组织健全、制定完善的法律实施监督体系,对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实行有权威的、有效的监督。(二)健全教育法律体系,增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效性;(三)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切实维护教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第四章学校
学校的法律地位,是指学校作为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社会组织和机构,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
明确学校法律地位的意义:1.学校作为法人或法人主体,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各种民事活动,有利于在根本上改变国家举办的学校处于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附属物的地位,充分发挥学校自主办学的积极性;有利于学校自主地完成自己的教育教学任务;有利于教育行政部门摆正自己的位置,认清其主要的任务应放在监督学校依法办学方面,而不是放在直接办学方面。2.确立学校的法人地位就等于承认学校有法定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可以独立经营学校的资源并获得更多的资源,使学校成为自我发展的主体;3.学校成为法人可以使学校以法人的身份承担因自己的行为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等。
学校法律地位的特点:1.办学自主性;2.财产独立性;3.机构公益性。
登记注册制度适用于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审批制度一般适用于各级各类正规学校、独立设置的职业培训机构
等。相对于登记注册制度,审批制度更为严格,要受到布局、规划、资金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组织机构和章程;2.教师;3.教学场地及设施、设备;4.办学资金和经费来源。
学校的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和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费用;(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学校的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教育教学方面的义务;(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对学生及其家长的义务;(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监督。
我国学校实行的内部管理体制主要是“校长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等几种。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民办学校的内部领导体制包括校长负责制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两种。
学校规章制度的意义:1.学校制定规章制度是学校落实依法治校的具体体现,也是学校实现依法治校的前提;
2.学校制定规章制度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一环;3.学校制定规章制度是实现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基础工程;4.学校规章制度是学校保持发展特色,实现稳定、持续发展的保证。
学校规章制度的作用:1.明确与规范作用;2.约束与激励作用;3.平衡、协调与稳定作用。
学校规章制度的体系结构:1.制度系统。各种规范系统是学校规章制度系统的核心系统。2.制度观念系统;
3.制度执行系统;4.制度教育系统。
学校规章制度建设的要求:整体性原则;重点突出原则;适量适度原则。
教代会依法行使4种职权,即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对校长等学校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 校务公开的意义:全面推进校务公开,是推进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在学校工作中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落实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举措,是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深化教育改革,确保稳定和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客观要求。
第五章教师
专业人员是教师的身份特征。只有具备教师的最基本条件,直接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指责的人,才能视为教师。 作为法律关系主体一方的教育行政机关是代表着国家并以国家的名义来行使管理职权的,居于主导地位。 教师的基本权利:1.教育教学权。这是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而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权利。2.科学研究权;
3.管理学生权。它包括三个方面: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权;学生品行评定权;学生学业成绩评定权。4.获取报酬权。教师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5.民主管理权;6.进修培训权。
教师的基本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才的现象;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教师资格制度的意义: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有利于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提高教师的地位;有利于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有利于教师任用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教师聘任制度的形式:1.招聘;2.续聘;3.辞聘;4.解聘。
教师考核的内容: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即“德、能、勤、绩”4个方面。
第六章受教育者
受教育者主要是学生,但是受教育者却不一定就是学生。受教育者的范围要大于学生。
公民受教育权的含义:1.确认了公民有受教育权;2.国家应当制定保护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法律并积极创造条件;3.国家在制定法律时不得侵犯公民的受教育权利。 受教育者的基本权利:1.享有参加教育活动并使用教育资源的权利;2.享有国家给予的物质帮助的权利;3.享有公正评价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权利;4.享有申诉权;5.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有教育者的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对家庭保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①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③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④要正确引导和教育未成年人,预防和禁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学校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保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①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培养各种人才;②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学生的人格尊严的行为;③学校应当保护未成年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④工读学校作为教育挽救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学生的学校,应当把转变学生的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同时对其进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技能教育。
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除非已满14周岁且触犯刑法特别规定的几项罪名,一般不予刑事处罚。
第七章教育法律救济
教育法律救济的特点:1.以纠纷存在为基础;2.以受损为前提;3.以补救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为根本目的。 救济的渠道和方式主要有3种:1.诉讼渠道;2.行政渠道;3.其他渠道。
教育申诉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30日内,作出处理。
教育申诉制度的特征:1.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法定申诉制度;2.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专门性的权利救济制度;
3.教师申诉制度是非诉讼意义上的行政申诉制度。
学生申诉制度: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学生申诉制度的参加人:1.申诉人;2.被申诉人;3.受理机关。
教育行政复议的基本特征:1.教育行政复议是一种带有司法性质的特殊的行政行为;2.教育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3.教育行政复议的对象只能是具体行政行为,而不能是抽象行政行为;4.教育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只能是教育行政管理相对人(包括教师、学生和其他公民、组织等),被申请人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教育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5.教育行政复议执行不适用调解的原则。
教育行政复议:申请人应以书面形式在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教育行政诉讼作为教育行政法律救济手段,具有如下特点:1.主管恒定。教育行政诉讼的主管机关只属于人民法院,而不属于其他机关。2.诉讼专属。教育行政诉讼只能由教育行政管理相对人提起,不能由教育行政机关提起。3.被告举证;4.不得调解。
教育行政赔偿特征:1.侵权主体为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2.侵权损害发生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3.侵权行为源于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违法行政;4.教育行政赔偿主体是国家;5.教育行政赔偿是一种法律责任。 教育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由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主体、执行职务的行为违法和因果关系4个部分组成。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时间?(1986年7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制定的根据?(是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确定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九年制义务教育。)
4、义务教育法规定的由哪级政府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
5、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定的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6、义务教育法在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7、义务教育法在义务教育入学年龄上是如何规定的?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8、义务教育法在语言文字方面对学校是如何规定的?
(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
9、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共几个阶段?都是什么?
(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
10、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学制是由谁确定?
(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有哪些情形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处理?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12、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
(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
13、义务教育法规定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及审订教科书的根据?
应当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
14、义务教育法规定由哪一级政府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5、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6、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对社会力量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采取什么政策?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下,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举办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各类学校。)
17、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城市和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对义务教育是怎么保护的?
城市和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必须包括相应的义务教育设施。
18、义务教育法对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收费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就学。
19、义务教育法规定,谁承担“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 适龄少年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20、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由谁申请?由谁批准?
由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
21义务教育法对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是如何规定的?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
22、义务教育法对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是如何规定的?
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
23、义务教育法对国家用于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用于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
24、义务教育法对经济困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的经费有何特殊规定?
国家对经济困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的经费,予以补助。
25、义务教育法对各种社会力量以及个人自愿捐资助学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以及个人自愿捐资助学。
26、义务教育法对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有何特殊规定?
国家在师资、财政等方面,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27、义务教育法对从事义务教育的教师有何要求?
(1)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加速培养、培训师资,有计划地实现小学教师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以上水平,初级中等学校的教师具有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以上水平。
(2)国家建立教师资格考核制度,对合格教师颁发资格证书。师范院校毕业生必须按照规定从事教育工作。
(3)国家鼓励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责。
28、义务教育法对教师的权利是如何保护的?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国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采取措施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改善教师的物质待遇,对优秀的教育工作者给予奖励。
29、义务教育法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方面的责任是如何要求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创造条件,使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30、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采用什么处罚措施?
除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入学。
31、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者个人,采用什么处罚措施?
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停止招用;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罚款、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2、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经费财产是如何保护的?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克扣、挪用义务教育经费。对违反规定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3、义务教育法对保障义务教育教学秩序是如何规定的?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对违反规定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4、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的财产是如何保护的?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35、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在宗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活动。 36、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由谁制定的?什么时间实施的?
原国家教委制定的,于1992年3月14日实施的。
37、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哪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38、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盲、聋哑、弱智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是如何确定? 盲、聋哑、弱智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可适当放宽。
39、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职责是如何具体确定的?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实施义务教育的工作。
4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承担实施义务教育任务的机构有那些?
地方人民政府设置或者批准设置的全日制小学,全日制普通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各种形式的简易小学或者教学点(班或者组),盲童学校,聋哑学校,弱智儿童辅读学校(班),工读学校等。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等单位,应当保证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上述单位自行实施义务教育教学工作,需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41、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实施义务教育,应当具备那些基本条件?
(1)与适龄儿童、少年数量相适应的校舍及其他基本教学设施;
(2)具有按编制标准配备的教师和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要求的师资来源;
(3)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标准逐步配置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和文娱、体育、卫生器材。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其他办学单位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改善实施义务教育的条件。
42、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要求,直接实施初等义务教育有困难、需要分两步实施的,应如何办理?
直接实施初等义务教育有困难、需要分两步实施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提出报告,报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者依照地方性法规规定办理。
43、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哪个部门最迟在新学年开始前十五天,将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的入学通知发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由当地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
44、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谁必须按照通知要求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45、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在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缓学的办理程序上是如何规定的?
(1)、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缓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批准。
(2)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学、缓学的,应当附具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
(3)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46、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送其适龄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入学的,以及其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辍学的如何处理?
在城市由市或者市辖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在农村由乡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使其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
47、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到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经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按照居住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申请借读。借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限,以其户籍所在地的规定为准。
48、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对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的标志是什么?
对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由学校发给完成义务教育的证书。受完当地规定年限义务教育获得的毕业证书或者结业证书,可视为完成义务教育的证书。
49、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学业成绩优异而提前达到与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相应的初等教育或者初级中等教育毕业程度的,可否视为完成义务教育?
可以视为完成义务教育。
50、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收取什么费用?
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收取杂费。
51、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收取费用标准和具体办法,谁提出方案?谁批准?其他单位是否有权自行制定收费的项目及标准和向学生乱收费用?
收取杂费的标准和具体办法,由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提出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他行政机关和学校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制定收费的项目及标准;不得向学生乱收费用。
52、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不应当酌情减免杂费? 应当酌情减免杂费。
53、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享受助学金的贫困学生是指那些学生?
初级中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困难地区、边远地区的小学及其他寄宿小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4、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行助学金制度的具体办法,由哪级人民政府规定?
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55、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要求是什么?
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必须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教学计划,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二、填空题
1.依法治校是指学校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为依据,完善 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纪律 ,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 《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以 财政拨款 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
3.《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 适龄儿童,少年 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 日内提出行
政复议申请.
5.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 未成年人禁止进入 的标志.
6.《刑法》是规范有关 犯罪 和 刑罚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7.《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学生每天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中学不超过 8 小时,小学不超过 6 小时.
8.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 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
9.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 3 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0.学校对校舍,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应当 每月 检查一次.
11.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 权利和义务
1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 预防和矫治
13.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 受教育权 ,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14.《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 财产关系 和 人身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5.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 不停止 执行.
16.《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 田径 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
17.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 , 惩罚为辅 的原则.
1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于 2004 年 7 月 1 日正式施行.
19.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0.权利是以 法律形式规定 并加以保障的人们所应当或可以享有的一种利益.
三选择题(分单项选择和多向选择)
(一)单项选择
1.有关法律规定:"对使用特殊音响警报和红色回转警灯的警车,其它车辆应当避让."这体现了行政职权的什么特征 ( C )
A,优益性 B,单方性 C,强制性 D,执行性
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 B ) A,14周岁以下 B,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 C,16周岁以上不满17周岁 D,18周岁以下
3.对民办学校重大问题拥有决策权的是( D )
A,校长 B,教职工代表大会 C,学校工会 D,学校董事会
4.王某担任某县高二英语教师期间通过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校以王某服务期未满,学校英语教师不足为由不予批准王某在职学习.王某欲以剥夺其参加进修权利为由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构应当是(A )
A,当地县教育局 B,当地县人民政府 C,地市教育局 D,省教育厅
5.有的学校在学生手册中规定:"禁止男女生之间互访宿舍."此规定从法学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释为:"男女生不得无故进入异性宿舍."这一解释属于(A )
A,目的解释 B,文法解释 C,历史解释
6."学校应当于每年的教师节组织教师宣誓活动."这是( D )的规定.
A,《教育法》 B,《山东省实施〈教师法〉办法》 C,《教师法》 D,《青岛市实施〈教师法〉若干规定》
7.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下列有可能成为行政诉讼被告的是( C )
A,某教育局局长 B,某市市长 C,某市公安局 D,某乡镇党委书记
8.《教育法》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B )
A,民事责任 B,刑事责任 C,一般责任 D,行政责任
9.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 B )
A,教育法律 B,教育行政法规 C,教育政府规章 D,教育单行条例
10.某寄宿小学派车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提出要上厕所,司机在路边停车5分钟,5分钟过后,司机没有清点人数就将车开走.小学生王某从厕所出来发现车已经开走,急忙追赶.在追赶过程中摔倒在地,将门牙跌落三颗.王某的伤害由谁承担责任( B )
A,司机负责 B,某寄宿学校负责
C,司机和某寄宿学校共同负责 D,司机和王某共同负责
(二)多项选择(共10小题) 1.法律责任的类型有( ABCD )
A,民事法律责任 B,行政法律责任 C,刑事法律责任 D,违宪责任
2.张某作为一名受教育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有( ABCD )
A,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 B,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C,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D,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3.教师可以采用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 AD )
A,行政复议 B,民事诉讼 C,仲裁 D,教师申诉 4.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其职责是( ABC )
A,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B,听取和反馈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团结教职工支持校长正确行使职权
C,决定有关教职工福利的重要事项,监督校长和学校其他负责人的工作
D,罢免校长
5.学校可以解聘教师的情形有( BCD )
A,不能团结同事,其他教师不愿与之共事的 B,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C,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D,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6.下列属于体罚学生的情形是( BC )
A,让1-2年级的小学生一个生字抄写10遍 B,王某上课讲话,老师令其抄课文5遍
C,李某等八人上自习课讲话,老师令李某等八人到学校运动场跑10圈
D,体育课教师在课堂上为纠正某学生的不规范动作,令其反复练习4次
7.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有( ABCD )
A,权力和自由的广泛性 B,权利和自由的现实性 C,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D,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8.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定包括( AB )
A,法定监护 B,指定监护 C,委托监护 D,代理监护
9.我国现行的学校教育制度是( ABCD )
A,学前教育 B,初等教育 C,中等教育 D,高等教育
未成年人保护法试题
一、单项选题
1、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 )周岁的公民。
A.16周岁 B.18周岁 C.20周岁
2、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z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 )的权利。
A.初级教育 B.基础教育 C.义务教育
3、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招用未满( )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A.10周岁 B.16周岁 C.12周岁
4、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法律手段 B.强制手段 C.自力救济手段
5、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结婚,监护人( )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A.可以 B.不得 C.不应
6、营业性歌舞厅、酒吧、网吧等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 )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A.未成年人禁止进入 B.小学生禁止进入 C.衣冠不整者禁止进入
7、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 )。
A.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B.不承担责任 C.视情况而定
8、某班主任经常开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检查学生是否有不良行为,及掌握学生思想现状,班主任的做法( )。
A.合理 B.合法 C.不合法
9、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引导、教唆、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卖淫的,应依法( )。
A.处罚 B.从重处罚 C.加重处罚
10、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 )。
A.发育、成长 B.安全、健康 C.生活、教育
11、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 )应该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
A.父母 B.家庭 C.监护人
1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 ),不得对未成年人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
A.个人志愿 B.人格尊严 C.人身自由
13、小明(15岁)的父母离婚时,法院判决其随母生活,其父以法院判决为由,对其不管不问。其父的这种行为违反( )。
A.未成年人保护法 B.婚姻法 C.教育法
14、某初级中学为追求升学率,将年级成绩最差的三名学生除名,该中学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 )。
A.人格尊严 B.隐私权 C.受教育权
15、小张(15岁)的父亲经常在家吸烟,小张也常模仿吸几口,父亲未加制止,小张的父亲做法是否合法?( )
A.不违法 B.违法 C.家庭内部问题,法律不予过问
16、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 )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A.自由、尊严 B.人身、财产 C.成长、健康
17、如果发生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控告。
A.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B.国家机关 C.任何组织或个人
18、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 )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A.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 B.简陋的 C.临时修建的
19、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 )、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A.智力、纪律 B.体质、美育 C.体质、智力
20、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 )未成年人。
A.学习成绩差的 B.有残疾的 C.生活能力差的
21、某小学组织学生到公园春游,公园( )按成年人标准对学生收取门票。
A.可以 B.不可以 C.根据公园制定的规则
2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A.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 B.中央国家机关 C.地方各级国家机关
23、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 )。
A.职业教育 B.青春期教育 C.特长教育
24、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 )。
A.监护职责和扶养义务 B.监护职责和照管职责 C.抚养义务和培养义务
25、对离家出走且无法查明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未成年人由( )机构收容教育。
A.居委会 B.工读学校 C.儿童福利机构
26、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的( ),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A.年龄因素 B.智力因素 C.身心特点
27、离婚双方因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执,达不成协议时,应当根据( )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A.保障子女权益 B.有利于女方 C.尊重未成年子女的意愿
28、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 )开拆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开拆。
A.其班主任老师代 B.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 C.未成年人自己
29、中学生王某偶然得知同学李某有尿床之疾,便在同学中广而告之,王某的做法侵犯了李某的( )。
A.隐私权 B.人格尊严 C.人身安全
30、工读学校的教职员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送入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应当( )。
A.比一般学生更为严格管教、约束其行为
B.关心、爱护、尊重、不得歧视、厌弃
C.不必管教、约束,任其发展
1-5.BCBAB 6-10.AACBB 11-15.BBACB
16-20.BCACB 21-25.AABAC 26-30.CABAB
二、多选题
31、把未成年人培养成为"四有"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其中"四有"的具体内容是( )。
有理想 B.有文化 C.有纪律 D.有道德
32、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提倡"五爱"公德,"五爱"的具体内容是( )。
(1)爱祖国(2)爱中国共产党(3)爱人民(4)爱劳动(5)爱科学(6)爱社会主义
A.(1)(2) B.(3)(4) C.(6)(1) D.(5)(4)
33、对出版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 )等出版物,国家给予扶持。
A.图书 B.报刊 C.电影 D.音像制品
34、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人们可以做的是( )。
A.聊天 B.吸烟 C.停留 D.酗酒
35、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服刑期满释放的未成年人,( )不受歧视。
A.考试 B.复学 C.升学 D.就业
36、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 )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A.集会 B.文化娱乐 C.社会实践 D.游行
3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读学校应当对其进行( )。
A.思想教育 B.文化教育 C.劳动技术教育 D.职业教育
38、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 )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
A.完善 B.建立 C.改善 D.促进
39、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不得安排其从事( )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A.过重 B.有毒 C.有害 D. 过多
40、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不公开审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也不公开审理。
A.一律 B.一般 C.通常 D.应该
三、判断
41、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
42、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承担责任。( )
43、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
44、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
45、对有特殊天赋或者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国家、社会、家庭和学校应当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
46、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发明创造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
47、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惩罚为主、教育为辅的原则。( )
48、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少年犯管教所,应当尊重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
49、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
50、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
四、问答题(本题10分)
51、你知道哪些场所应向中小学生优惠开放?请说出至少五种场所。(5分)
52、国家鼓励哪些单位和作家、科学家、艺术家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请说出至少四个单位。(5分)
本卷答案
1-5.BCBAB 6-10.AACBB 11-15.BBACB
16-20.BCACB 21-25.AABAC 26-30.CABAB
31.ABCD 32.BCD 33.ABD 34.AC 35.BCD
36.ABC 37.ABCD 38.BC 39.ABC 40.AB
41-45.√×√√√ 46-50.××√√×
51.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体育场、公园、科技馆、动物园、影剧院
52.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艺
义务教育法 教师法 教育法试题
一、填空题
1、节假日补课是国家教育部明令禁止的,是一种非法行为。
2、社会主义主义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要在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4、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5、教师的考核应当坚持全面考核,以工作成绩为主,做到客观、公正、准确。
6、所谓教师德性,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修养而形成的一种获得性的内在精神品质。
7、施行义务教育的学校在教育教学和其它活动中,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8、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目的是增强未成年人法制观念。
9、《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
10、《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11、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
12、学校对校舍、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应当每月检查一次。
13、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 3 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4、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15、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二、单选题
1、“学校下学年生源锐减,教师严重超编,不愿意上早晚自修和补课的同志可以去其他学校另谋高就!”这种说法违反了——。(B)
A、《学校管理条例》 B、《教师法》
2、教师之间要“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这是师德教育的——。(A)A、“双赢”协作原则
B、和平共处原则
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在教师对待教育事业的较高道德目标是——。(A)A、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B、忠于职守,为人师表,积极进取。
4、聘任或任命教师担任职务应当有一定的任期,每一任期一般为——。(B)A、三年 B、三至五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于____起开始施行.(B) A、1995年9月10日 B、1994年1月1日
二、单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自( B )之日起开始实施。A、1990年9月1日 B、1995年9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B )第三十八号令公布的。A、国务院令 B、主席令
3、国家实行( A)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
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A、教师资格
B、教师竞聘上岗
4、( A )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迫切要求。A、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
B、加强和改进法制建设
5、( A)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A、中国公民
B、世界公民
三、双选题
1、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 ,制定本法,( AB )A.宪法
B.教育法 C.未成年人保护法 D.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 ( AB )。A.学费 B.杂费 C. 书费 D.住宿费
3、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____ __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__ ____,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实际发展。 ( CD )
A、耐心 B、个性 C、平等 D、个体差异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一步强调指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本上要——————来保障”。( CD )A、
靠教师 B、 靠社会 C、 靠法制 D、 靠制度
5、在实施“中小学继续教育工程”中,要把——————放在突出地位。( BC )
A、 学历教育 B、思想政治教育 C、职业道德教育 D、 信息技术教育
四、多选题
1、中小学教师职业教育道德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等。 ( ABCD )
A、教育方针 B、政策 C、法律法规 D、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BCD )
A、“八荣八耻” B、毛泽东思想 C、邓小平理论 D、“三个代表
3、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BCD )
A、共产主义 B、爱国主义
C、集体主义 D、社会主义
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和材料:————和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材料证明。(ABC )
A、身份证 B、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C、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D、教材教法合格证
5、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育的实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制定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ACD)A、宪法 B、教育法
C、劳动法 D、未成年人保护法 五、简答题
1、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是什么?答: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2、试分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开除学生的原因。答:《义务教育法》规定不得开除学生,是由义务教育的性质决定的,目的是为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是强制性教育,是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不能因为学生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就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在这一点上,义务教育同非义务教育有所不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如果严重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学校可给予其开除学籍的处分。
新义务教育法试题
1.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2.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3.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4.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5.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6.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7.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8.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9.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
10.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11.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12.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13.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
14.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志愿者的方式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缺乏教师的学校任教。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认定其教师资格,其任教时间计入工龄。
15.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6.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17.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18.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
19.学校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制定、调整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应当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
20.各级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21.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义务教育捐赠,鼓励按照国家有关基金会管理的规定设立义务教育基金。
2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ABCD
(A)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的设置规划的; (B)学校建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的;
(C)未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改造的; (D)未依照本法规定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的。
2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
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AB
(A)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 (B)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的。
(C)不必要收费的 (D)私自增加教师工资的
24.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ABCD
(A)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B)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C)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D)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价格行政部门和审计机关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AB
(A)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的; (B)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的。
(C)根据教育法规收费的. (D)组织教师会餐收费的.
26.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ABCD
(A)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B)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C)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D)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ABC
(A)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 (B)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
(C)出版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的。(D)推荐学生买课外辅导书的.
27.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28.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执行;未作规定的,适用义务教育法。
四、简答题(共 4 题,每题 5 分,共 20 分)
1、学校应履行哪些义务?
答:《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要履行以下基本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6)依法接受监督。
2、教师应当依法履行哪些义务?
答:《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3、教育法律原则的具体内容是哪些?
答:
(1)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原则
(2)尊重和保障受教育权的原则
(3)教育优先发展原则
(4)维护受教育者健康成长的原则
4、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有哪些?
答: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主要包括:
(1)保证设施安全
(2)完善安全制度
(3)落实安全教育
(4)安全管理到位
(5)及时救治伤病
(6)常备应急预案
(7)关注校园周边环境安全
五、论述题(20 分)
结合实际,谈谈如何实施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P131-133)
1、建章立制,依法治校,促进学校的民主化管理。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是一个学校发展的基石。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应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保证了学校各部门,各岗位高效运作,学校管理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主要包括:(1)教代会制度。高度重视教代会,充分发扬民主,让教师意愿能够决定学校领导、院系领导的去留,贯彻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制度,领导要谦虚倾听群众的呼声,广泛采纳各种合理化建议,保证了学校工作健康发展。
(2)民主生活会制度。要贯彻民主决策的理念,防止领导恣意独裁;(3)师生申诉制度。学校重视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畅通了申诉渠道,师生均可以通过一定程序,为维护自己的权益逐级向上质询、申诉,也支持、鼓励师生对学校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4)多渠道评教制度,最好能够让学生公开评价学校领导和教师的管理能力、教学能力;(5)校务公开制度。坚持校务公开制度是学校管理民主化的重要体现,是防止腐败行为的有效举措;(6)要贯彻“宽容为本,和而不同”的办学理念和思想,领导要对教师在课堂上的言论保持宽容,教师要对学生在课堂上的言论保持宽容,这样才能形成一个生动活泼的学术气氛。
2、以人为本,依法办学,促进校园和谐发展
(1)充分保障教师权益。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学校注重教师工作环境的改善,注重教师教育人生、生活品味的提升。不断改善教师福利,坚持帮扶弱势群体,在家属与子女就业、入学等问题上提供便利,实行了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习进修培训制度,关心慰问教师红白喜事,为教师排优解难。使教师生存有保障、生活有质量、发展有平台、事业有追求。
(2)充分尊重和保护学生权益。在学生管理中,学校倡导“法”就是常规,“法”就是生活的观点,要求领导、教师将《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的贯彻具体到日常教学管理中。在教学中,要贯彻“会通中外,并育德才”的思想,学校领导要融入教师、融入学生、融入校园生活,每个教师要融入学生、融入课堂、融入学生生活,从学习、生活、与人交往等诸多方面为学生做出表率,构建一个领导与教师,教师与学生,领导与学生之间和谐的社会关系。
2011教育法律法规
一.简答题
第一章教育法规导论
教育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为调整教育与经济、社会、政治的关系,调整教育内部各个环节的关系而制定和发布的教育法律(基本法律和法律)、法令、条例、规程、制度等规范文件的总称。 教育法规的作用:1.教育法规具有指引作用;2.教育法规具有评价作用;3.教育法规具有教育作用;4.教育法规具有保障作用。
教育法律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教育法律是教育法的最主要的渊源。
教育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有3种:即条例、规定和办法。
我国于1986年4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并于当年7月1日起施行。 我国于1996年5月15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并于当年9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于1998年8月29日通过,自1999年1月1日施行。 从逻辑结构上看,教育法律规范通常由法定条件、行为准则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
教育法律规范的类别:(一)按照教育法律规范要求人们行为的性质,可以分为义务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
1.义务性规范在表述形式上通常采用“必须”、“应当”、“义务”、“禁止”、“不准”、“不得”等字样。在教学法规中,义务性规范的数量较多。2.授权性规范在表述形式上通常采用“可以”、“有权”、“不受„„干涉”、“有„„的自由”等术语。(二)按照法律规范表现的强制性程度,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三)按照法律规范的法律后果,可分为制裁性规范和奖励性规范。
教育法律关系由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和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三个要素组成。 教育法律关系的种类:1.教育内部的法律关系和教育外部的法律关系;2.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和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3.调整性教育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教育法律关系。 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教育法律关系的实际参与者,也就是在具体的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和组织。
教育法律关系客体指的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或标的。教育法律关系客体一般包括物、行为以及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精神产品和其他智力成果)等。行为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实现权利义务的作为与不作为。
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是需要一定条件或根据的。这里所说的条件或根据,就是通常所说的教育法律事实。
第二章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
教育政策是指国家在一定时期为实现教育目标、完成教育任务和协调教育内外关系所作出的战略性和准则性的规定及其运行过程。
教育政策的特点与功能:(一)教育政策的特点。1.教育政策的目的性与可行性;2.教育政策的稳定性与可变性;3.教育政策的权威性与实用性;4.教育政策的系统性与多功能性。(二)教育政策的功能。1.教育政策的导向功能;2.教育政策的协调功能。包括3个基本特点:多维性,动态性,适度性。3.教育政策的控制功能。具有2个特点:强制性,惩罚性。
教育政策制定的过程:1.认定教育政策问题;2.确定教育政策目标;3.拟定教育政策方案;4.选择教育政策方案。
教育政策实施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着力增强执行者的政策意识,把政策偏差和政策失真现象控制在最低限度;2.创造性地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国家教育政策分为纲领性政策、基本教育政策和具体教育政策三个层次。3.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应强化教育政策执行中的统筹协调;4.加强对教育政策执行中的督导检查;
5.加强教育政策执行中的信息反馈和跟踪研究。
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联系:(一)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都决定于上层建筑,具有共同的目的;(二)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规的依据,教育法规是教育政策的具体化、条文化和定型化;(三)教育政策决定教育法规的性质,教育法规的内容体现教育政策;(四)教育政策是实施教育法规的指导,教育法规是实现教育政策的保证。
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区别:(一)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的制定主体不同。教育法规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制定的,而教育政策的制定既可以是政党组织,也可以是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x。
(二)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的执行方式不同;(三)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的规范效力不同。教育政策的规范效力较为复杂,由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教育政策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而由政党机关制定的教育政策的规范效力则只对政党组织及其党员有效。(四)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调整和适用的范围不同;(五)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所要解决问题的性质不同。
第三章教育法规的制定与实施
我国的教育立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1.教育法规很不健全、很不完备,远未形成一个体系;2.已制定和颁布的教育法规多属行政系统制定的单向法规,而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和颁布的教育法律却很少;3.已制定和颁布的教育法规多系对教育事业内部的要求,缺乏同经济、社会联系的内容,难以起到协调教育外部关系的作用。 立法的程序一般分为四个阶段:1.法律议案的提出;2.法律草案的审议;3.法律的表决和通过;4.法律的分布。 起草法律草案的单位或个人不一定是具有提案权的单位或个人。
教育立法的原则:(一)必须坚持子法从属于母法的原则;(二)必须反映法律规范的基本特征。1.制定的教育法规必须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2.制定的教育法规必须具有坚定的原则性和适度的灵活性;3.制定的教育法规必须具有法律的规范性。(三)必须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四)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五)必须借鉴外国教育立法的有益经验。
教育法规的效力:(一)时间效力。确定教育法规生效日期通常用以下方法:1.从公布之日生效;2.预定未来某一时间生效,即先公布后生效;3.先公布试行,经过一段时间后再正式公布实施。教育法规的失效是指有效力的教育法规失去效力。确定教育法规失效通常用以下方法:1.新法一经施行,旧法即失去效力;2.新法宣布废除旧法;3.通过专门的决定废止法规;4.针对特定工作制定的教育法规。教育法规的溯及力是指对生效日之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有效力的问题。(二)地域效力;(三)人的效力。各国主要采用4种原则:1.属人主义原则;2.属地主义原则;3.保护主义原则;4.折衷主义原则。
教育执法的原则:1.国家教育法规优先于地方教育法规的原则;2.总的教育法规优先于单项教育法规的原则;
3.后定教育法规优先于先定教育法规的原则;4.特别教育法规优先于一般教育法规的原则。
教育违法有两种表现形式:1.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做了教育法规所禁止做的事情,即有教育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2.教育法规关系主体不做教育法规所明确要求做的事情,即没有做教育法规规定的行为。
守法的主体包括两个方面:1.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所有政党、所有社会团体、所有企业事业组织;2.所有公民,即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教育守法的主体,应该是所有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那种认为教育法规是教育部门的法规,与其他部门和人员无关的认识,是极为错误的。
教育守法的条件:(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增强全体公民的教育法律意识。1.要运用各种宣传教育手段,肃清以言代法、等级特权等旧的法律观念和意识的消极影响,使广大公民充分认识、尊重并运用自己的受教育权利,自觉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2.要提高各级政府部门的主要领导者和行政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风尚,做好严格遵纪守法,处处依法办事,坚持反对任何超越宪法和法律,以权代法的做法;3.要建立组织健全、制定完善的法律实施监督体系,对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实行有权威的、有效的监督。(二)健全教育法律体系,增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效性;(三)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切实维护教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第四章学校
学校的法律地位,是指学校作为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社会组织和机构,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
明确学校法律地位的意义:1.学校作为法人或法人主体,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各种民事活动,有利于在根本上改变国家举办的学校处于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附属物的地位,充分发挥学校自主办学的积极性;有利于学校自主地完成自己的教育教学任务;有利于教育行政部门摆正自己的位置,认清其主要的任务应放在监督学校依法办学方面,而不是放在直接办学方面。2.确立学校的法人地位就等于承认学校有法定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可以独立经营学校的资源并获得更多的资源,使学校成为自我发展的主体;3.学校成为法人可以使学校以法人的身份承担因自己的行为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等。
学校法律地位的特点:1.办学自主性;2.财产独立性;3.机构公益性。
登记注册制度适用于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审批制度一般适用于各级各类正规学校、独立设置的职业培训机构
等。相对于登记注册制度,审批制度更为严格,要受到布局、规划、资金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组织机构和章程;2.教师;3.教学场地及设施、设备;4.办学资金和经费来源。
学校的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和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费用;(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学校的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教育教学方面的义务;(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对学生及其家长的义务;(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监督。
我国学校实行的内部管理体制主要是“校长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等几种。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民办学校的内部领导体制包括校长负责制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两种。
学校规章制度的意义:1.学校制定规章制度是学校落实依法治校的具体体现,也是学校实现依法治校的前提;
2.学校制定规章制度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一环;3.学校制定规章制度是实现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基础工程;4.学校规章制度是学校保持发展特色,实现稳定、持续发展的保证。
学校规章制度的作用:1.明确与规范作用;2.约束与激励作用;3.平衡、协调与稳定作用。
学校规章制度的体系结构:1.制度系统。各种规范系统是学校规章制度系统的核心系统。2.制度观念系统;
3.制度执行系统;4.制度教育系统。
学校规章制度建设的要求:整体性原则;重点突出原则;适量适度原则。
教代会依法行使4种职权,即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对校长等学校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 校务公开的意义:全面推进校务公开,是推进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在学校工作中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落实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举措,是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深化教育改革,确保稳定和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客观要求。
第五章教师
专业人员是教师的身份特征。只有具备教师的最基本条件,直接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指责的人,才能视为教师。 作为法律关系主体一方的教育行政机关是代表着国家并以国家的名义来行使管理职权的,居于主导地位。 教师的基本权利:1.教育教学权。这是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而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权利。2.科学研究权;
3.管理学生权。它包括三个方面: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权;学生品行评定权;学生学业成绩评定权。4.获取报酬权。教师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5.民主管理权;6.进修培训权。
教师的基本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才的现象;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教师资格制度的意义: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有利于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提高教师的地位;有利于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有利于教师任用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教师聘任制度的形式:1.招聘;2.续聘;3.辞聘;4.解聘。
教师考核的内容: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即“德、能、勤、绩”4个方面。
第六章受教育者
受教育者主要是学生,但是受教育者却不一定就是学生。受教育者的范围要大于学生。
公民受教育权的含义:1.确认了公民有受教育权;2.国家应当制定保护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法律并积极创造条件;3.国家在制定法律时不得侵犯公民的受教育权利。 受教育者的基本权利:1.享有参加教育活动并使用教育资源的权利;2.享有国家给予的物质帮助的权利;3.享有公正评价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权利;4.享有申诉权;5.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有教育者的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对家庭保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①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③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④要正确引导和教育未成年人,预防和禁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学校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保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①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培养各种人才;②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学生的人格尊严的行为;③学校应当保护未成年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④工读学校作为教育挽救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学生的学校,应当把转变学生的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同时对其进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技能教育。
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除非已满14周岁且触犯刑法特别规定的几项罪名,一般不予刑事处罚。
第七章教育法律救济
教育法律救济的特点:1.以纠纷存在为基础;2.以受损为前提;3.以补救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为根本目的。 救济的渠道和方式主要有3种:1.诉讼渠道;2.行政渠道;3.其他渠道。
教育申诉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30日内,作出处理。
教育申诉制度的特征:1.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法定申诉制度;2.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专门性的权利救济制度;
3.教师申诉制度是非诉讼意义上的行政申诉制度。
学生申诉制度: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学生申诉制度的参加人:1.申诉人;2.被申诉人;3.受理机关。
教育行政复议的基本特征:1.教育行政复议是一种带有司法性质的特殊的行政行为;2.教育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3.教育行政复议的对象只能是具体行政行为,而不能是抽象行政行为;4.教育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只能是教育行政管理相对人(包括教师、学生和其他公民、组织等),被申请人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教育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5.教育行政复议执行不适用调解的原则。
教育行政复议:申请人应以书面形式在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教育行政诉讼作为教育行政法律救济手段,具有如下特点:1.主管恒定。教育行政诉讼的主管机关只属于人民法院,而不属于其他机关。2.诉讼专属。教育行政诉讼只能由教育行政管理相对人提起,不能由教育行政机关提起。3.被告举证;4.不得调解。
教育行政赔偿特征:1.侵权主体为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2.侵权损害发生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3.侵权行为源于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违法行政;4.教育行政赔偿主体是国家;5.教育行政赔偿是一种法律责任。 教育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由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主体、执行职务的行为违法和因果关系4个部分组成。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时间?(1986年7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制定的根据?(是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确定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九年制义务教育。)
4、义务教育法规定的由哪级政府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
5、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定的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6、义务教育法在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7、义务教育法在义务教育入学年龄上是如何规定的?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8、义务教育法在语言文字方面对学校是如何规定的?
(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
9、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共几个阶段?都是什么?
(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
10、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学制是由谁确定?
(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有哪些情形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处理?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12、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
(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
13、义务教育法规定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及审订教科书的根据?
应当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
14、义务教育法规定由哪一级政府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5、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6、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对社会力量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采取什么政策?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下,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举办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各类学校。)
17、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城市和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对义务教育是怎么保护的?
城市和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必须包括相应的义务教育设施。
18、义务教育法对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收费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就学。
19、义务教育法规定,谁承担“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 适龄少年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20、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由谁申请?由谁批准?
由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
21义务教育法对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是如何规定的?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
22、义务教育法对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是如何规定的?
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
23、义务教育法对国家用于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用于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
24、义务教育法对经济困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的经费有何特殊规定?
国家对经济困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的经费,予以补助。
25、义务教育法对各种社会力量以及个人自愿捐资助学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以及个人自愿捐资助学。
26、义务教育法对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有何特殊规定?
国家在师资、财政等方面,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27、义务教育法对从事义务教育的教师有何要求?
(1)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加速培养、培训师资,有计划地实现小学教师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以上水平,初级中等学校的教师具有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以上水平。
(2)国家建立教师资格考核制度,对合格教师颁发资格证书。师范院校毕业生必须按照规定从事教育工作。
(3)国家鼓励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责。
28、义务教育法对教师的权利是如何保护的?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国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采取措施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改善教师的物质待遇,对优秀的教育工作者给予奖励。
29、义务教育法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方面的责任是如何要求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创造条件,使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30、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采用什么处罚措施?
除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入学。
31、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者个人,采用什么处罚措施?
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停止招用;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罚款、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2、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经费财产是如何保护的?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克扣、挪用义务教育经费。对违反规定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3、义务教育法对保障义务教育教学秩序是如何规定的?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对违反规定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4、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的财产是如何保护的?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35、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在宗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活动。 36、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由谁制定的?什么时间实施的?
原国家教委制定的,于1992年3月14日实施的。
37、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哪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38、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盲、聋哑、弱智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是如何确定? 盲、聋哑、弱智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可适当放宽。
39、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职责是如何具体确定的?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实施义务教育的工作。
4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承担实施义务教育任务的机构有那些?
地方人民政府设置或者批准设置的全日制小学,全日制普通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各种形式的简易小学或者教学点(班或者组),盲童学校,聋哑学校,弱智儿童辅读学校(班),工读学校等。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等单位,应当保证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上述单位自行实施义务教育教学工作,需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41、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实施义务教育,应当具备那些基本条件?
(1)与适龄儿童、少年数量相适应的校舍及其他基本教学设施;
(2)具有按编制标准配备的教师和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要求的师资来源;
(3)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标准逐步配置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和文娱、体育、卫生器材。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其他办学单位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改善实施义务教育的条件。
42、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要求,直接实施初等义务教育有困难、需要分两步实施的,应如何办理?
直接实施初等义务教育有困难、需要分两步实施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提出报告,报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者依照地方性法规规定办理。
43、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哪个部门最迟在新学年开始前十五天,将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的入学通知发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由当地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
44、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谁必须按照通知要求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45、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在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缓学的办理程序上是如何规定的?
(1)、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缓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批准。
(2)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学、缓学的,应当附具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
(3)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46、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送其适龄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入学的,以及其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辍学的如何处理?
在城市由市或者市辖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在农村由乡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使其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
47、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到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经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按照居住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申请借读。借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限,以其户籍所在地的规定为准。
48、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对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的标志是什么?
对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由学校发给完成义务教育的证书。受完当地规定年限义务教育获得的毕业证书或者结业证书,可视为完成义务教育的证书。
49、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学业成绩优异而提前达到与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相应的初等教育或者初级中等教育毕业程度的,可否视为完成义务教育?
可以视为完成义务教育。
50、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收取什么费用?
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收取杂费。
51、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收取费用标准和具体办法,谁提出方案?谁批准?其他单位是否有权自行制定收费的项目及标准和向学生乱收费用?
收取杂费的标准和具体办法,由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提出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他行政机关和学校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制定收费的项目及标准;不得向学生乱收费用。
52、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不应当酌情减免杂费? 应当酌情减免杂费。
53、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享受助学金的贫困学生是指那些学生?
初级中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困难地区、边远地区的小学及其他寄宿小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4、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行助学金制度的具体办法,由哪级人民政府规定?
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55、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要求是什么?
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必须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教学计划,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二、填空题
1.依法治校是指学校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为依据,完善 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纪律 ,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 《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以 财政拨款 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
3.《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 适龄儿童,少年 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 日内提出行
政复议申请.
5.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 未成年人禁止进入 的标志.
6.《刑法》是规范有关 犯罪 和 刑罚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7.《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学生每天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中学不超过 8 小时,小学不超过 6 小时.
8.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 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
9.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 3 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0.学校对校舍,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应当 每月 检查一次.
11.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 权利和义务
1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 预防和矫治
13.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 受教育权 ,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14.《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 财产关系 和 人身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5.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 不停止 执行.
16.《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 田径 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
17.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 , 惩罚为辅 的原则.
1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于 2004 年 7 月 1 日正式施行.
19.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0.权利是以 法律形式规定 并加以保障的人们所应当或可以享有的一种利益.
三选择题(分单项选择和多向选择)
(一)单项选择
1.有关法律规定:"对使用特殊音响警报和红色回转警灯的警车,其它车辆应当避让."这体现了行政职权的什么特征 ( C )
A,优益性 B,单方性 C,强制性 D,执行性
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 B ) A,14周岁以下 B,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 C,16周岁以上不满17周岁 D,18周岁以下
3.对民办学校重大问题拥有决策权的是( D )
A,校长 B,教职工代表大会 C,学校工会 D,学校董事会
4.王某担任某县高二英语教师期间通过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校以王某服务期未满,学校英语教师不足为由不予批准王某在职学习.王某欲以剥夺其参加进修权利为由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构应当是(A )
A,当地县教育局 B,当地县人民政府 C,地市教育局 D,省教育厅
5.有的学校在学生手册中规定:"禁止男女生之间互访宿舍."此规定从法学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释为:"男女生不得无故进入异性宿舍."这一解释属于(A )
A,目的解释 B,文法解释 C,历史解释
6."学校应当于每年的教师节组织教师宣誓活动."这是( D )的规定.
A,《教育法》 B,《山东省实施〈教师法〉办法》 C,《教师法》 D,《青岛市实施〈教师法〉若干规定》
7.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下列有可能成为行政诉讼被告的是( C )
A,某教育局局长 B,某市市长 C,某市公安局 D,某乡镇党委书记
8.《教育法》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B )
A,民事责任 B,刑事责任 C,一般责任 D,行政责任
9.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 B )
A,教育法律 B,教育行政法规 C,教育政府规章 D,教育单行条例
10.某寄宿小学派车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提出要上厕所,司机在路边停车5分钟,5分钟过后,司机没有清点人数就将车开走.小学生王某从厕所出来发现车已经开走,急忙追赶.在追赶过程中摔倒在地,将门牙跌落三颗.王某的伤害由谁承担责任( B )
A,司机负责 B,某寄宿学校负责
C,司机和某寄宿学校共同负责 D,司机和王某共同负责
(二)多项选择(共10小题) 1.法律责任的类型有( ABCD )
A,民事法律责任 B,行政法律责任 C,刑事法律责任 D,违宪责任
2.张某作为一名受教育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有( ABCD )
A,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 B,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C,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D,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3.教师可以采用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 AD )
A,行政复议 B,民事诉讼 C,仲裁 D,教师申诉 4.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其职责是( ABC )
A,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B,听取和反馈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团结教职工支持校长正确行使职权
C,决定有关教职工福利的重要事项,监督校长和学校其他负责人的工作
D,罢免校长
5.学校可以解聘教师的情形有( BCD )
A,不能团结同事,其他教师不愿与之共事的 B,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C,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D,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6.下列属于体罚学生的情形是( BC )
A,让1-2年级的小学生一个生字抄写10遍 B,王某上课讲话,老师令其抄课文5遍
C,李某等八人上自习课讲话,老师令李某等八人到学校运动场跑10圈
D,体育课教师在课堂上为纠正某学生的不规范动作,令其反复练习4次
7.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有( ABCD )
A,权力和自由的广泛性 B,权利和自由的现实性 C,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D,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8.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定包括( AB )
A,法定监护 B,指定监护 C,委托监护 D,代理监护
9.我国现行的学校教育制度是( ABCD )
A,学前教育 B,初等教育 C,中等教育 D,高等教育
未成年人保护法试题
一、单项选题
1、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 )周岁的公民。
A.16周岁 B.18周岁 C.20周岁
2、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z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 )的权利。
A.初级教育 B.基础教育 C.义务教育
3、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招用未满( )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A.10周岁 B.16周岁 C.12周岁
4、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法律手段 B.强制手段 C.自力救济手段
5、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结婚,监护人( )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A.可以 B.不得 C.不应
6、营业性歌舞厅、酒吧、网吧等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 )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A.未成年人禁止进入 B.小学生禁止进入 C.衣冠不整者禁止进入
7、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 )。
A.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B.不承担责任 C.视情况而定
8、某班主任经常开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检查学生是否有不良行为,及掌握学生思想现状,班主任的做法( )。
A.合理 B.合法 C.不合法
9、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引导、教唆、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卖淫的,应依法( )。
A.处罚 B.从重处罚 C.加重处罚
10、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 )。
A.发育、成长 B.安全、健康 C.生活、教育
11、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 )应该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
A.父母 B.家庭 C.监护人
1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 ),不得对未成年人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
A.个人志愿 B.人格尊严 C.人身自由
13、小明(15岁)的父母离婚时,法院判决其随母生活,其父以法院判决为由,对其不管不问。其父的这种行为违反( )。
A.未成年人保护法 B.婚姻法 C.教育法
14、某初级中学为追求升学率,将年级成绩最差的三名学生除名,该中学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 )。
A.人格尊严 B.隐私权 C.受教育权
15、小张(15岁)的父亲经常在家吸烟,小张也常模仿吸几口,父亲未加制止,小张的父亲做法是否合法?( )
A.不违法 B.违法 C.家庭内部问题,法律不予过问
16、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 )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A.自由、尊严 B.人身、财产 C.成长、健康
17、如果发生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控告。
A.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B.国家机关 C.任何组织或个人
18、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 )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A.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 B.简陋的 C.临时修建的
19、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 )、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A.智力、纪律 B.体质、美育 C.体质、智力
20、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 )未成年人。
A.学习成绩差的 B.有残疾的 C.生活能力差的
21、某小学组织学生到公园春游,公园( )按成年人标准对学生收取门票。
A.可以 B.不可以 C.根据公园制定的规则
2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A.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 B.中央国家机关 C.地方各级国家机关
23、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 )。
A.职业教育 B.青春期教育 C.特长教育
24、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 )。
A.监护职责和扶养义务 B.监护职责和照管职责 C.抚养义务和培养义务
25、对离家出走且无法查明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未成年人由( )机构收容教育。
A.居委会 B.工读学校 C.儿童福利机构
26、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的( ),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A.年龄因素 B.智力因素 C.身心特点
27、离婚双方因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执,达不成协议时,应当根据( )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A.保障子女权益 B.有利于女方 C.尊重未成年子女的意愿
28、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 )开拆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开拆。
A.其班主任老师代 B.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 C.未成年人自己
29、中学生王某偶然得知同学李某有尿床之疾,便在同学中广而告之,王某的做法侵犯了李某的( )。
A.隐私权 B.人格尊严 C.人身安全
30、工读学校的教职员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送入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应当( )。
A.比一般学生更为严格管教、约束其行为
B.关心、爱护、尊重、不得歧视、厌弃
C.不必管教、约束,任其发展
1-5.BCBAB 6-10.AACBB 11-15.BBACB
16-20.BCACB 21-25.AABAC 26-30.CABAB
二、多选题
31、把未成年人培养成为"四有"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其中"四有"的具体内容是( )。
有理想 B.有文化 C.有纪律 D.有道德
32、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提倡"五爱"公德,"五爱"的具体内容是( )。
(1)爱祖国(2)爱中国共产党(3)爱人民(4)爱劳动(5)爱科学(6)爱社会主义
A.(1)(2) B.(3)(4) C.(6)(1) D.(5)(4)
33、对出版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 )等出版物,国家给予扶持。
A.图书 B.报刊 C.电影 D.音像制品
34、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人们可以做的是( )。
A.聊天 B.吸烟 C.停留 D.酗酒
35、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服刑期满释放的未成年人,( )不受歧视。
A.考试 B.复学 C.升学 D.就业
36、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 )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A.集会 B.文化娱乐 C.社会实践 D.游行
3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读学校应当对其进行( )。
A.思想教育 B.文化教育 C.劳动技术教育 D.职业教育
38、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 )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
A.完善 B.建立 C.改善 D.促进
39、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不得安排其从事( )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A.过重 B.有毒 C.有害 D. 过多
40、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不公开审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也不公开审理。
A.一律 B.一般 C.通常 D.应该
三、判断
41、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
42、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承担责任。( )
43、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
44、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
45、对有特殊天赋或者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国家、社会、家庭和学校应当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
46、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发明创造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
47、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惩罚为主、教育为辅的原则。( )
48、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少年犯管教所,应当尊重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
49、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
50、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
四、问答题(本题10分)
51、你知道哪些场所应向中小学生优惠开放?请说出至少五种场所。(5分)
52、国家鼓励哪些单位和作家、科学家、艺术家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请说出至少四个单位。(5分)
本卷答案
1-5.BCBAB 6-10.AACBB 11-15.BBACB
16-20.BCACB 21-25.AABAC 26-30.CABAB
31.ABCD 32.BCD 33.ABD 34.AC 35.BCD
36.ABC 37.ABCD 38.BC 39.ABC 40.AB
41-45.√×√√√ 46-50.××√√×
51.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体育场、公园、科技馆、动物园、影剧院
52.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艺
义务教育法 教师法 教育法试题
一、填空题
1、节假日补课是国家教育部明令禁止的,是一种非法行为。
2、社会主义主义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要在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4、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5、教师的考核应当坚持全面考核,以工作成绩为主,做到客观、公正、准确。
6、所谓教师德性,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修养而形成的一种获得性的内在精神品质。
7、施行义务教育的学校在教育教学和其它活动中,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8、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目的是增强未成年人法制观念。
9、《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
10、《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11、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
12、学校对校舍、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应当每月检查一次。
13、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 3 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4、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15、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二、单选题
1、“学校下学年生源锐减,教师严重超编,不愿意上早晚自修和补课的同志可以去其他学校另谋高就!”这种说法违反了——。(B)
A、《学校管理条例》 B、《教师法》
2、教师之间要“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这是师德教育的——。(A)A、“双赢”协作原则
B、和平共处原则
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在教师对待教育事业的较高道德目标是——。(A)A、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B、忠于职守,为人师表,积极进取。
4、聘任或任命教师担任职务应当有一定的任期,每一任期一般为——。(B)A、三年 B、三至五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于____起开始施行.(B) A、1995年9月10日 B、1994年1月1日
二、单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自( B )之日起开始实施。A、1990年9月1日 B、1995年9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B )第三十八号令公布的。A、国务院令 B、主席令
3、国家实行( A)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
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A、教师资格
B、教师竞聘上岗
4、( A )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迫切要求。A、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
B、加强和改进法制建设
5、( A)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A、中国公民
B、世界公民
三、双选题
1、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 ,制定本法,( AB )A.宪法
B.教育法 C.未成年人保护法 D.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 ( AB )。A.学费 B.杂费 C. 书费 D.住宿费
3、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____ __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__ ____,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实际发展。 ( CD )
A、耐心 B、个性 C、平等 D、个体差异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一步强调指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本上要——————来保障”。( CD )A、
靠教师 B、 靠社会 C、 靠法制 D、 靠制度
5、在实施“中小学继续教育工程”中,要把——————放在突出地位。( BC )
A、 学历教育 B、思想政治教育 C、职业道德教育 D、 信息技术教育
四、多选题
1、中小学教师职业教育道德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等。 ( ABCD )
A、教育方针 B、政策 C、法律法规 D、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BCD )
A、“八荣八耻” B、毛泽东思想 C、邓小平理论 D、“三个代表
3、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BCD )
A、共产主义 B、爱国主义
C、集体主义 D、社会主义
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和材料:————和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材料证明。(ABC )
A、身份证 B、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C、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D、教材教法合格证
5、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育的实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制定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ACD)A、宪法 B、教育法
C、劳动法 D、未成年人保护法 五、简答题
1、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是什么?答: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2、试分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开除学生的原因。答:《义务教育法》规定不得开除学生,是由义务教育的性质决定的,目的是为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是强制性教育,是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不能因为学生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就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在这一点上,义务教育同非义务教育有所不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如果严重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学校可给予其开除学籍的处分。
新义务教育法试题
1.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2.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3.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4.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5.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6.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7.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8.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9.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
10.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11.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12.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13.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
14.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志愿者的方式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缺乏教师的学校任教。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认定其教师资格,其任教时间计入工龄。
15.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6.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17.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18.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
19.学校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制定、调整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应当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
20.各级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21.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义务教育捐赠,鼓励按照国家有关基金会管理的规定设立义务教育基金。
2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ABCD
(A)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的设置规划的; (B)学校建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的;
(C)未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改造的; (D)未依照本法规定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的。
2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
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AB
(A)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 (B)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的。
(C)不必要收费的 (D)私自增加教师工资的
24.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ABCD
(A)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B)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C)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D)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价格行政部门和审计机关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AB
(A)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的; (B)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的。
(C)根据教育法规收费的. (D)组织教师会餐收费的.
26.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ABCD
(A)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B)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C)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D)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ABC
(A)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 (B)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
(C)出版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的。(D)推荐学生买课外辅导书的.
27.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28.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执行;未作规定的,适用义务教育法。
四、简答题(共 4 题,每题 5 分,共 20 分)
1、学校应履行哪些义务?
答:《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要履行以下基本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6)依法接受监督。
2、教师应当依法履行哪些义务?
答:《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3、教育法律原则的具体内容是哪些?
答:
(1)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原则
(2)尊重和保障受教育权的原则
(3)教育优先发展原则
(4)维护受教育者健康成长的原则
4、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有哪些?
答: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主要包括:
(1)保证设施安全
(2)完善安全制度
(3)落实安全教育
(4)安全管理到位
(5)及时救治伤病
(6)常备应急预案
(7)关注校园周边环境安全
五、论述题(20 分)
结合实际,谈谈如何实施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P131-133)
1、建章立制,依法治校,促进学校的民主化管理。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是一个学校发展的基石。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应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保证了学校各部门,各岗位高效运作,学校管理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主要包括:(1)教代会制度。高度重视教代会,充分发扬民主,让教师意愿能够决定学校领导、院系领导的去留,贯彻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制度,领导要谦虚倾听群众的呼声,广泛采纳各种合理化建议,保证了学校工作健康发展。
(2)民主生活会制度。要贯彻民主决策的理念,防止领导恣意独裁;(3)师生申诉制度。学校重视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畅通了申诉渠道,师生均可以通过一定程序,为维护自己的权益逐级向上质询、申诉,也支持、鼓励师生对学校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4)多渠道评教制度,最好能够让学生公开评价学校领导和教师的管理能力、教学能力;(5)校务公开制度。坚持校务公开制度是学校管理民主化的重要体现,是防止腐败行为的有效举措;(6)要贯彻“宽容为本,和而不同”的办学理念和思想,领导要对教师在课堂上的言论保持宽容,教师要对学生在课堂上的言论保持宽容,这样才能形成一个生动活泼的学术气氛。
2、以人为本,依法办学,促进校园和谐发展
(1)充分保障教师权益。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学校注重教师工作环境的改善,注重教师教育人生、生活品味的提升。不断改善教师福利,坚持帮扶弱势群体,在家属与子女就业、入学等问题上提供便利,实行了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习进修培训制度,关心慰问教师红白喜事,为教师排优解难。使教师生存有保障、生活有质量、发展有平台、事业有追求。
(2)充分尊重和保护学生权益。在学生管理中,学校倡导“法”就是常规,“法”就是生活的观点,要求领导、教师将《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的贯彻具体到日常教学管理中。在教学中,要贯彻“会通中外,并育德才”的思想,学校领导要融入教师、融入学生、融入校园生活,每个教师要融入学生、融入课堂、融入学生生活,从学习、生活、与人交往等诸多方面为学生做出表率,构建一个领导与教师,教师与学生,领导与学生之间和谐的社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