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普查简报

农业普查简报

第十一期

淳安县人民政府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编辑按:根据杭州市农普办关于转发《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的通知精神,淳安县第二次农业普查办公室就认真组织学习《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进行了会期两天的学习讨论。全体与会人员结合普查方案的要点内容和表式说明,在重点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农业普查表填报说明的基础上,并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分四组深入乡镇、村和农户进行实地调研,并就调研中出现的农业普查有关业务的难点与重点问题撰写了调研情况分析,同时提出相应的对策,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农业普查工作,提高农业普查质量和确保农业普查的顺利完成打好基础。现将本次调研(材料)报告上报给你们,恳请市农普办提出宝贵意见。

第二次农普工作若干难点重点问题的调研报告

7月上旬,淳安县农普办认真组织全体成员对《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送审稿进行学习讨论,并将农普办成员分成三个调研小组,就新方案在实践中可能存在对普查对象确定、普查表登记审核、普查“三员”配备及普查区划定等所涉及到的难点重点问题分组进行调研。 第三调研小组一行二人深入千岛湖、威坪等乡镇进行了深入调查。通过

调查,调研组认为,普查“三员”配备中的重点问题是如何选好三员,而难点问题是如何保证“三员”培训质量;普查区划分工作的重点问题是掌握划分标准,难点问题是怎样避免小区过大过小及界限不清。

一、普查“三员”选配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1、精选人员,是搞好普查的基础,也是重点。调查组所到乡镇了解到,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普查报表及普查数据的质量,已成为共识。国家普查办法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调条件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对此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把关不严,就会使不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就会对普查影响较大,造成不良后果。就可能不是动员其如实申报,反而有意帮助瞒报,造成漏统漏登现象。有些乡镇就会在农业普查中,选调一些文化程度低、年纪偏大的人员担任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这些人业务素质和接受能力相对较低,如果培训又不认真听讲和忽视指标关联要素,未经考核合格就上岗,结果是对指标的含义理解错误,造成整个调查小区的报表填报、编码返工重做。不仅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浪费,而且会拖全县的后腿。

历次普查的实践也证明,若要保证普查的顺利进行和普查质量,就需要一支高素质的普查人员队伍。因此,选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成为普查工作中一项极为重要的课题,强化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队伍的责任心、业务能力强将成为工作重点,一定要严格筛选,严格把关。其采取的主要措施是:按普查办法规定,层层把关,选择年轻、文化水平高、责任心强、熟悉情况或有一定业务基础、有一定威信的人员,如乡镇村组干部、老师、回乡知识青年、国家干部、身体健康的退休干部、下岗职工等,从中选择出合适对象。普查指导员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同时对统计普查工作有一定的经验,特别是政策水平,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的精神。

2、加强培训提高普查人员的素质,是搞好普查的关键。按要求组织严格的业务培训是非常重要的,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试填,合格后发上岗证,方允许担任普查员或普查指导员。以往的经验可以看出,业务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无论怎样估计都不过分,正如投入与产出的比例关系一样,培训工作越

严越细,普查工作也就越简单越顺利,多一分有效的培训,普查也就多了一分成功的保障。“磨刀不误砍柴工”,凡是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调严格把关,在培训工作中下了气力的,普查表的填报就快,质量就比较好,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保证培训经费充足是难点。由于我县为经济欠发达县,县财政相对紧张,各乡镇财政更是捉襟见肘,保证经费充足将成为我县选好用好三员的难点。普查是政府行为,如果经费不足,普查中有不少工作不得不“打折扣”,该办的事办不了或无法办。就可能出现省里培训市县业务骨干用了7-8天时间,但由于经费限制,县区不得不缩短时间,有的培训乡镇业务骨干只用了2-3天,有的只培训一天就了事。县区培训乡镇业务骨干按理说培训应该更扎实、时间应更长一些。因为这些骨干业务素质比县区的要差,水平参差不齐,又是接触普查登记最直接的人,对他们的培训应该更下功夫,更花时间。充足的经费,有利于建立有效的奖惩和激励机制。任何普查都离不开村、居委会干部,而这些人工作因没有报酬,直接影响普查员的工作积极性,这次普查我们要力争建立必要的监督约束和奖惩激励制度,促使普查工作有序进行。

二、划分普查区的难点

普查区划分工作的重点问题是掌握划分标准,难点问题是怎样避免小区过大过小及界限不清。

淳安县是农业大县,现辖30个乡、镇898个行政村。全县农业人口38万余人。在部分乡、镇原有的建制被打破,所辖地域范围相应扩大,新的运行机制尚处健全完善的状态下,相对于农业普查中普查小区的划分工作而言,无论是撤并的乡、镇,还是保留原建制的乡、镇,都面临着诸多不利因素。一是人口少区域广。说具体点,那就是居住的人口比较少,地域面积又比较广,即人们常说的“地广人稀”,如千岛湖镇的上坑村。若以村民小组来划分普查小区的问题便随之而来,需加以认真研究和解决,以保证普查小区划分既科学合理,又符合客观实际。二是人口多区域面积小。如唐村镇的唐村,居住的人口比较集中,而所辖地域不大。三是农户居住在本村、耕地不在村区域范围。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各种原因,一些农户居住在该普查小区,却耕

地不在该普查小区。这相对于以村民小组划分普查小区而言,显然又是一道难题。四是耕地在本村区域范围内,却人不居住在本村,如上坑村就有多块插花山、插花地甚至有一块所属文昌镇某村的插花山。前些年,由于受残留的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少数农户由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后,便举家迁移到城镇落户,其原在农村的耕地承包关系至今没有变更,这将会使普查小区的划分陷入两难境地。五是部分乡、镇辖区范围扩大。在具体划分普查小区的过程中,面临着普查小区过大的问题,对普查员进行现场登记具有不利影响,使其无法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普查任务,继而影响相关普查工作进度。

对于农业普查中普查区的划分,要严格执行省局新颁布的行政区划代码的有关规定,但对于农业普查中涉及到普查小区的划分,在不违背上级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笔者认为,可适度、灵活掌握划分标准,注意把握“三个原则”:一是调查小区兼顾原则。在具体划分调查小区时,对不同属一个村民小组、但两个村民小组之间又相邻近的,居住人口较少的村民小组可以与居住人口较多的村民小组实行跨组划分为一个调查小区,以加快正式普查登记进度,提高普查工作效率。二是“化大为小”原则。对于少数人口居住比较集中、且地域又比较广的村民小组,在划分调查小区时,可打破小组与小组之间的界限,按自然村寨来划分,以解决两个村民小组之间农户夹杂居住的矛盾,使调查小区界限标志清楚,防止出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现象,以方便普查人员开展普查登记工作。三是以“耕地为主”原则。对于那些原居住地尚有耕地的农户、户口又不在原居住地的农户,在划分普查小区时应将其列入原居住地村民小组的普查对象,以解决普查中“有地无人”问题,做到既不漏统耕地,又不漏统农户,确保农业普查登记质量。四是采取“抄告单”的原则。对上述三种情况,首先必须以地域(小区)原则,其次辅以原村民小组所属原则,在摸底调查时各调查小区应将出现流动、插花、夹杂复杂的个别农户情况,进行相互抄告的方法,以解决正式调查登记的重复、遗漏。

(淳安县农普办 陈根旭 张由来)

对如何填好住户普查表的几点建议

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本次农业普查的普查表共有5类9张表,其中住户普查表3张。从普查表指标设计的内容看,指标非常多,也非常具体,涉及面也很广。

对农业普查这项工作来说,前期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填写好这一套表服务的,其中尤其是住户普查表,是普查的重点和难点。因此,对住户普查表中的指标进行探讨非常重要,如果不趁早研究,认真分析、准确把握指标实质,将会直接影响到对调查员的培训和正式表的填写质量。为此我们除认真仔细的对住户普查表中的各项指标进行解释分析外,还进行了一些调研,一方面到乡镇召开座谈会,邀请镇统计员、村会计(下步大多数是普查员)等人员参加,让他们对照指标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提出自己的疑问和看法;另一方面让村会计进行普查表样试填,通过实际操作以便从中发现问题。从初步调研的结果来看,总的来说,整套住户普查表指标设计的比较合理,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探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些指标与农村实际情况有偏离

有些指标与农村实际情况结合不够,普查表中设计的一些指标可能与当地农村的实际情况有偏离,比如户1表H35、H36中涉及农户借贷款问题,因为这涉及到农户的隐私,而我们这里许多农户思想比较传统,对欠账有一定的忌讳,可能许多农户不愿配合,因此普查出来的数字就不一定准确,难以做到真实性。

二、有些指标难以填报准确

就我县来说,农村中素质高的青年人大多数都在外地打工为主,留在家中的老人、妇女、小孩等由于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且大多数家庭没有记帐的习惯,因此对普查表中的一些指标(主要是要通过回忆并进行计算的)难以准确填报,如户2表中H142、H143的化肥农药购买量;H158、H159、H160、H161中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销售收入指标等。

三、普查表的指标中有部分指标统计口径较难把握

本次住户普查表中,我们认为最大的统计口径问题是土地面积,特别是耕地问题。一方面各种数字之间逻辑性强,需要普查员较高的素质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另一方面各种统计口径多,有年报口径、部门口径等,还有各乡镇村之间差距大,比如没有进行二轮土地承包的村,如根据第一轮土地承包权证来登记,由于时间已达二十几年,期间经过农户自己小调整,可能就不能真实反映出农户的土地面积。再比如有些村耕地承包到户后,已经过好几次小调整,村会计也换了好几任,且有不把账本交回村民委员会的做法,村里就无从掌握真实的土地面积,而由农户自己填报,大多数是估计数字,不能体现真实性。

针对住户普查表中发现的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我们觉得还是应认真对待,早做准备,及早采取措施,建议要认真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造浓普查氛围

下步要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广泛深入地农业普查宣传工作,通过宣传使农业普查工作家喻户晓,消除农户对农普工作的误解和顾虑,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顺利取得住户的配合调查以获取调查信息而打下良好的基础。只有获得住户的理解和支持,才能使获取的资料更真实可信。

二、多做调研,尽早谋划对策

开展农业普查前期调研摸底、试点等工作相当重要,可以尽早的从中发现问题。因为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工作量非常大的工作,到真正登记时要求只能一次性成功完成。因此做好前期的工作很重要。要按照本地的实际情况,对与本地实际情况有偏离、比较难填的、统计口径较难把握的指标等及早进行重点调研,及早采取对策,提出适合本地的措施,如需进行部门间协调的,要尽早进行协调;该统一登记标准的要尽早提出适合本地的统计标准,等等,确保在真正普查登记时不会出现大的误差。

三、抓好一支队伍是关键

说到底,住户普查表登记工作是需要人去完成的,因此没有一支高素质的普查队伍,就不可能做好此项工作,特别是抓好村普查员的队伍是关键。

普查员的素质高与低是做好此次住户普查表登记工作的关键一环,对于当前我县农村中留守的大多数是素质相对较低的老人和妇女而言,意义尤其不一样。因此进行普查登记工作很大一部分都落在了普查员身上,虽然表格简单易填,但也有一些逻辑性强等方面的指标。在选好普查员的同时,还要对他们进行认真的培训,使他们个个都是行家里手,对普查表中各项指标如何界定、如何统一标准都熟练掌握,这就为完成普查登记(住户普查表的填写)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淳安县农普办 方必胜 鲍昌火)

关于农村专业合作社是否农普对象的调研

根据市农普办的部署,我县于6月份对全县范围的涉农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初步摸底,摸底的结果,淳安有38家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合作社是由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的农民自愿组织起来,进行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为一体的一种新型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它以农户为基础,以利益为纽带,实行产供销一条龙,把分散的农户集中起来,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对于农村专业合作社是不是农业普查的对象,大家存在比较大的分歧。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对中洲中药材合作社、汪宅乡蔬菜水果合作社等七家合作社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大部分合作社不是农业普查的对象。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从工商登记来看,农村专业合作社都是企业法人,其业务范围包括种植(或养殖)、销售和服务等内容。

2、从实际业务来看,社员(农户)负责农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合作社则是在生产过程中提供免费技术咨询或技术培训,最重要的是由合作社统一收购农户的农产品用统一的品牌进行销售。其中部分合作社有自己独立经营的种苗基地。

3、从收入来源来看,合作社的收入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项目资金,即合作社争取的一个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后,政府补助的资金。二是社员的股金,农村专业合作社是股份合作企业,每个参加合作社的农户要认购股金;三是销售收入,农产品销售时,在确保农户利益的基础上,合作社按规定提取一定的公益金和风险金。

二、依据方案,如何界定

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有关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定义解释,结合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情况,我们认为对农村专业合作社是否确定为农普对象,应从两方面考虑:

1、是否直接从事农业生产。从调研的实际情况来看,大部分合作社的种养都是由社员独立生产自主经营,合作社仅仅是统一指导、统一服务,其种养情况肯定是由住户填写,作为合作社就不该也不需要填写。但是其中部分合作社本身有涉农的生产基地,这部分合作社就应该列为普查登记范围。

2、对外单位提供服务收入是否在500元以上。目前淳安有38家农村专业合作社,它们的主要职能是服务,即为社员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的一系列服务。很多人认为合作社是农普对象,正是基于这一点。但从调查的几家合作社看,提供的服务都是无偿的,其收入来源主要是项目资金、股金和销售收入,并不存在服务性收入。所以从这方面界定,大部分合作社并不是普查对象。

三、建议

鉴于农村专业合作社情况比较复杂,是否为农普对象界定比较困难,建议市农普办对农村专业合作社进行更为详细的定义,同时认真加以全面摸底,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淳安县农普办 郑晓华 唐淑琴)

关于农业用地普查表填报的难点与对策

在全国第二次农业经济普查中,单独列出了农业用地普查表,说明对土地的重视特别是农业用地的关注程度已经达到了一个非常高的层次。

这次我们一行四人到临岐镇进行了调研,于会人员有镇普查骨干及镇普查办主任、村会计等共近十人。通过我们对照农业普查的几张表都进行了询问,并要求村会计对几张表进行了填写,从座谈和表格的填写中发现了许多的问题,现就座谈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探讨。

一是村级统计台帐的完整性。这次我们深入临岐镇岩村,该村有三个村民小组,两个小组已经进行了第二轮承包,还有一个村民小组只有1982年的统计台帐,土地也没有进行第二轮承包,尤其是农业户口的进出都没有登记台帐。这主要原因是小组会计及组长几任更换和他们所做的台帐只有自己保存而从来不进行交接。这样的话,有一个小组的农业用地普查表就只能是1982年的数据为基础了。当然农业用地普查表是以村为单位进行上报填表的,行政村内的农用地总数是基本不变,这个方面的变更只有宅基地的使用会产生变更,村道及康庄工程等建设会发生土地性质的变动。

二是基本农田数据的填报困难较大。由于基本农田是省政府与县政府签订保护责任书的。如基本农田的数据与普查时点数相差太大,则会出现数据的偏差真实程度和质量问题。据县国土资源局统计,全县现有245131亩基本农田,其中临岐镇有13169亩基本农田,从临岐镇实际情况基本一致。这样就可以以国土资源局的农业用地土地信息系统数据为基础数,分发到各乡镇村,这样基本上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性、可用性和一致性,同时坚持以实事求是普查的原则,加上科学统计方法,完成第二次全国农业用地普查。届时,视具体农业用地普查方案中的农业用地卡片,采用由县、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和农业普查办公室 共同负责填写的方法。以全国土地详查时的土地面积原始数据为基础,通过土地管理部门正在进行的土地变更调查及更新调查数据,取得农业用地普查所需的标准时点数据。统计局将与国土资源局密切配合,统一标准、分工合作、共同 核查、共同发布耕地等农业用地数据。网站报导:“福建省泉州市农普办与市国土资源局召开协调会议,共同协商农业用地普查工作。双方表示要通过合作,明确职责,把国土部门的技术优势与统计部

门的专业优势结合起来,搞准以耕地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用地数量,为以后的耕地统计特别是耕地变动抽样调查打好基础。”因此,建议县农普办与国土资源局进行一次关于农业用地方面的座谈会是非常必要的,同时也是统一思想、统一数据的有效方法。

土地信息系统是以省统计局的航片及2004年底的数据为基础加上每年变更的数据组成的。可以从国土资源局的土地信息系统中,产生分乡镇及分村的各类用地面积。到村的农业用地普查表可以以土地信息系统中导出的数据为基础,再分发到各乡镇和村进行核对,如有出入以实际为准。但这些数据的产生,其工作量也相当之大,可能需要一个星期的时间。

关于划区分小区地图如何解决的问题。出图可以从国土局的信息系统中出,国土局能出各乡镇、各村的图;当然也可以统计局利用以前的图出。

(淳安县农普办 周军京)

农业普查简报

第十一期

淳安县人民政府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编辑按:根据杭州市农普办关于转发《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的通知精神,淳安县第二次农业普查办公室就认真组织学习《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进行了会期两天的学习讨论。全体与会人员结合普查方案的要点内容和表式说明,在重点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农业普查表填报说明的基础上,并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分四组深入乡镇、村和农户进行实地调研,并就调研中出现的农业普查有关业务的难点与重点问题撰写了调研情况分析,同时提出相应的对策,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农业普查工作,提高农业普查质量和确保农业普查的顺利完成打好基础。现将本次调研(材料)报告上报给你们,恳请市农普办提出宝贵意见。

第二次农普工作若干难点重点问题的调研报告

7月上旬,淳安县农普办认真组织全体成员对《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送审稿进行学习讨论,并将农普办成员分成三个调研小组,就新方案在实践中可能存在对普查对象确定、普查表登记审核、普查“三员”配备及普查区划定等所涉及到的难点重点问题分组进行调研。 第三调研小组一行二人深入千岛湖、威坪等乡镇进行了深入调查。通过

调查,调研组认为,普查“三员”配备中的重点问题是如何选好三员,而难点问题是如何保证“三员”培训质量;普查区划分工作的重点问题是掌握划分标准,难点问题是怎样避免小区过大过小及界限不清。

一、普查“三员”选配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1、精选人员,是搞好普查的基础,也是重点。调查组所到乡镇了解到,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普查报表及普查数据的质量,已成为共识。国家普查办法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调条件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对此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把关不严,就会使不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就会对普查影响较大,造成不良后果。就可能不是动员其如实申报,反而有意帮助瞒报,造成漏统漏登现象。有些乡镇就会在农业普查中,选调一些文化程度低、年纪偏大的人员担任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这些人业务素质和接受能力相对较低,如果培训又不认真听讲和忽视指标关联要素,未经考核合格就上岗,结果是对指标的含义理解错误,造成整个调查小区的报表填报、编码返工重做。不仅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浪费,而且会拖全县的后腿。

历次普查的实践也证明,若要保证普查的顺利进行和普查质量,就需要一支高素质的普查人员队伍。因此,选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成为普查工作中一项极为重要的课题,强化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队伍的责任心、业务能力强将成为工作重点,一定要严格筛选,严格把关。其采取的主要措施是:按普查办法规定,层层把关,选择年轻、文化水平高、责任心强、熟悉情况或有一定业务基础、有一定威信的人员,如乡镇村组干部、老师、回乡知识青年、国家干部、身体健康的退休干部、下岗职工等,从中选择出合适对象。普查指导员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同时对统计普查工作有一定的经验,特别是政策水平,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的精神。

2、加强培训提高普查人员的素质,是搞好普查的关键。按要求组织严格的业务培训是非常重要的,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试填,合格后发上岗证,方允许担任普查员或普查指导员。以往的经验可以看出,业务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无论怎样估计都不过分,正如投入与产出的比例关系一样,培训工作越

严越细,普查工作也就越简单越顺利,多一分有效的培训,普查也就多了一分成功的保障。“磨刀不误砍柴工”,凡是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调严格把关,在培训工作中下了气力的,普查表的填报就快,质量就比较好,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保证培训经费充足是难点。由于我县为经济欠发达县,县财政相对紧张,各乡镇财政更是捉襟见肘,保证经费充足将成为我县选好用好三员的难点。普查是政府行为,如果经费不足,普查中有不少工作不得不“打折扣”,该办的事办不了或无法办。就可能出现省里培训市县业务骨干用了7-8天时间,但由于经费限制,县区不得不缩短时间,有的培训乡镇业务骨干只用了2-3天,有的只培训一天就了事。县区培训乡镇业务骨干按理说培训应该更扎实、时间应更长一些。因为这些骨干业务素质比县区的要差,水平参差不齐,又是接触普查登记最直接的人,对他们的培训应该更下功夫,更花时间。充足的经费,有利于建立有效的奖惩和激励机制。任何普查都离不开村、居委会干部,而这些人工作因没有报酬,直接影响普查员的工作积极性,这次普查我们要力争建立必要的监督约束和奖惩激励制度,促使普查工作有序进行。

二、划分普查区的难点

普查区划分工作的重点问题是掌握划分标准,难点问题是怎样避免小区过大过小及界限不清。

淳安县是农业大县,现辖30个乡、镇898个行政村。全县农业人口38万余人。在部分乡、镇原有的建制被打破,所辖地域范围相应扩大,新的运行机制尚处健全完善的状态下,相对于农业普查中普查小区的划分工作而言,无论是撤并的乡、镇,还是保留原建制的乡、镇,都面临着诸多不利因素。一是人口少区域广。说具体点,那就是居住的人口比较少,地域面积又比较广,即人们常说的“地广人稀”,如千岛湖镇的上坑村。若以村民小组来划分普查小区的问题便随之而来,需加以认真研究和解决,以保证普查小区划分既科学合理,又符合客观实际。二是人口多区域面积小。如唐村镇的唐村,居住的人口比较集中,而所辖地域不大。三是农户居住在本村、耕地不在村区域范围。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各种原因,一些农户居住在该普查小区,却耕

地不在该普查小区。这相对于以村民小组划分普查小区而言,显然又是一道难题。四是耕地在本村区域范围内,却人不居住在本村,如上坑村就有多块插花山、插花地甚至有一块所属文昌镇某村的插花山。前些年,由于受残留的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少数农户由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后,便举家迁移到城镇落户,其原在农村的耕地承包关系至今没有变更,这将会使普查小区的划分陷入两难境地。五是部分乡、镇辖区范围扩大。在具体划分普查小区的过程中,面临着普查小区过大的问题,对普查员进行现场登记具有不利影响,使其无法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普查任务,继而影响相关普查工作进度。

对于农业普查中普查区的划分,要严格执行省局新颁布的行政区划代码的有关规定,但对于农业普查中涉及到普查小区的划分,在不违背上级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笔者认为,可适度、灵活掌握划分标准,注意把握“三个原则”:一是调查小区兼顾原则。在具体划分调查小区时,对不同属一个村民小组、但两个村民小组之间又相邻近的,居住人口较少的村民小组可以与居住人口较多的村民小组实行跨组划分为一个调查小区,以加快正式普查登记进度,提高普查工作效率。二是“化大为小”原则。对于少数人口居住比较集中、且地域又比较广的村民小组,在划分调查小区时,可打破小组与小组之间的界限,按自然村寨来划分,以解决两个村民小组之间农户夹杂居住的矛盾,使调查小区界限标志清楚,防止出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现象,以方便普查人员开展普查登记工作。三是以“耕地为主”原则。对于那些原居住地尚有耕地的农户、户口又不在原居住地的农户,在划分普查小区时应将其列入原居住地村民小组的普查对象,以解决普查中“有地无人”问题,做到既不漏统耕地,又不漏统农户,确保农业普查登记质量。四是采取“抄告单”的原则。对上述三种情况,首先必须以地域(小区)原则,其次辅以原村民小组所属原则,在摸底调查时各调查小区应将出现流动、插花、夹杂复杂的个别农户情况,进行相互抄告的方法,以解决正式调查登记的重复、遗漏。

(淳安县农普办 陈根旭 张由来)

对如何填好住户普查表的几点建议

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本次农业普查的普查表共有5类9张表,其中住户普查表3张。从普查表指标设计的内容看,指标非常多,也非常具体,涉及面也很广。

对农业普查这项工作来说,前期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填写好这一套表服务的,其中尤其是住户普查表,是普查的重点和难点。因此,对住户普查表中的指标进行探讨非常重要,如果不趁早研究,认真分析、准确把握指标实质,将会直接影响到对调查员的培训和正式表的填写质量。为此我们除认真仔细的对住户普查表中的各项指标进行解释分析外,还进行了一些调研,一方面到乡镇召开座谈会,邀请镇统计员、村会计(下步大多数是普查员)等人员参加,让他们对照指标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提出自己的疑问和看法;另一方面让村会计进行普查表样试填,通过实际操作以便从中发现问题。从初步调研的结果来看,总的来说,整套住户普查表指标设计的比较合理,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探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些指标与农村实际情况有偏离

有些指标与农村实际情况结合不够,普查表中设计的一些指标可能与当地农村的实际情况有偏离,比如户1表H35、H36中涉及农户借贷款问题,因为这涉及到农户的隐私,而我们这里许多农户思想比较传统,对欠账有一定的忌讳,可能许多农户不愿配合,因此普查出来的数字就不一定准确,难以做到真实性。

二、有些指标难以填报准确

就我县来说,农村中素质高的青年人大多数都在外地打工为主,留在家中的老人、妇女、小孩等由于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且大多数家庭没有记帐的习惯,因此对普查表中的一些指标(主要是要通过回忆并进行计算的)难以准确填报,如户2表中H142、H143的化肥农药购买量;H158、H159、H160、H161中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销售收入指标等。

三、普查表的指标中有部分指标统计口径较难把握

本次住户普查表中,我们认为最大的统计口径问题是土地面积,特别是耕地问题。一方面各种数字之间逻辑性强,需要普查员较高的素质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另一方面各种统计口径多,有年报口径、部门口径等,还有各乡镇村之间差距大,比如没有进行二轮土地承包的村,如根据第一轮土地承包权证来登记,由于时间已达二十几年,期间经过农户自己小调整,可能就不能真实反映出农户的土地面积。再比如有些村耕地承包到户后,已经过好几次小调整,村会计也换了好几任,且有不把账本交回村民委员会的做法,村里就无从掌握真实的土地面积,而由农户自己填报,大多数是估计数字,不能体现真实性。

针对住户普查表中发现的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我们觉得还是应认真对待,早做准备,及早采取措施,建议要认真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造浓普查氛围

下步要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广泛深入地农业普查宣传工作,通过宣传使农业普查工作家喻户晓,消除农户对农普工作的误解和顾虑,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顺利取得住户的配合调查以获取调查信息而打下良好的基础。只有获得住户的理解和支持,才能使获取的资料更真实可信。

二、多做调研,尽早谋划对策

开展农业普查前期调研摸底、试点等工作相当重要,可以尽早的从中发现问题。因为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工作量非常大的工作,到真正登记时要求只能一次性成功完成。因此做好前期的工作很重要。要按照本地的实际情况,对与本地实际情况有偏离、比较难填的、统计口径较难把握的指标等及早进行重点调研,及早采取对策,提出适合本地的措施,如需进行部门间协调的,要尽早进行协调;该统一登记标准的要尽早提出适合本地的统计标准,等等,确保在真正普查登记时不会出现大的误差。

三、抓好一支队伍是关键

说到底,住户普查表登记工作是需要人去完成的,因此没有一支高素质的普查队伍,就不可能做好此项工作,特别是抓好村普查员的队伍是关键。

普查员的素质高与低是做好此次住户普查表登记工作的关键一环,对于当前我县农村中留守的大多数是素质相对较低的老人和妇女而言,意义尤其不一样。因此进行普查登记工作很大一部分都落在了普查员身上,虽然表格简单易填,但也有一些逻辑性强等方面的指标。在选好普查员的同时,还要对他们进行认真的培训,使他们个个都是行家里手,对普查表中各项指标如何界定、如何统一标准都熟练掌握,这就为完成普查登记(住户普查表的填写)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淳安县农普办 方必胜 鲍昌火)

关于农村专业合作社是否农普对象的调研

根据市农普办的部署,我县于6月份对全县范围的涉农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初步摸底,摸底的结果,淳安有38家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合作社是由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的农民自愿组织起来,进行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为一体的一种新型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它以农户为基础,以利益为纽带,实行产供销一条龙,把分散的农户集中起来,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对于农村专业合作社是不是农业普查的对象,大家存在比较大的分歧。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对中洲中药材合作社、汪宅乡蔬菜水果合作社等七家合作社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大部分合作社不是农业普查的对象。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从工商登记来看,农村专业合作社都是企业法人,其业务范围包括种植(或养殖)、销售和服务等内容。

2、从实际业务来看,社员(农户)负责农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合作社则是在生产过程中提供免费技术咨询或技术培训,最重要的是由合作社统一收购农户的农产品用统一的品牌进行销售。其中部分合作社有自己独立经营的种苗基地。

3、从收入来源来看,合作社的收入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项目资金,即合作社争取的一个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后,政府补助的资金。二是社员的股金,农村专业合作社是股份合作企业,每个参加合作社的农户要认购股金;三是销售收入,农产品销售时,在确保农户利益的基础上,合作社按规定提取一定的公益金和风险金。

二、依据方案,如何界定

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有关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定义解释,结合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情况,我们认为对农村专业合作社是否确定为农普对象,应从两方面考虑:

1、是否直接从事农业生产。从调研的实际情况来看,大部分合作社的种养都是由社员独立生产自主经营,合作社仅仅是统一指导、统一服务,其种养情况肯定是由住户填写,作为合作社就不该也不需要填写。但是其中部分合作社本身有涉农的生产基地,这部分合作社就应该列为普查登记范围。

2、对外单位提供服务收入是否在500元以上。目前淳安有38家农村专业合作社,它们的主要职能是服务,即为社员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的一系列服务。很多人认为合作社是农普对象,正是基于这一点。但从调查的几家合作社看,提供的服务都是无偿的,其收入来源主要是项目资金、股金和销售收入,并不存在服务性收入。所以从这方面界定,大部分合作社并不是普查对象。

三、建议

鉴于农村专业合作社情况比较复杂,是否为农普对象界定比较困难,建议市农普办对农村专业合作社进行更为详细的定义,同时认真加以全面摸底,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淳安县农普办 郑晓华 唐淑琴)

关于农业用地普查表填报的难点与对策

在全国第二次农业经济普查中,单独列出了农业用地普查表,说明对土地的重视特别是农业用地的关注程度已经达到了一个非常高的层次。

这次我们一行四人到临岐镇进行了调研,于会人员有镇普查骨干及镇普查办主任、村会计等共近十人。通过我们对照农业普查的几张表都进行了询问,并要求村会计对几张表进行了填写,从座谈和表格的填写中发现了许多的问题,现就座谈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探讨。

一是村级统计台帐的完整性。这次我们深入临岐镇岩村,该村有三个村民小组,两个小组已经进行了第二轮承包,还有一个村民小组只有1982年的统计台帐,土地也没有进行第二轮承包,尤其是农业户口的进出都没有登记台帐。这主要原因是小组会计及组长几任更换和他们所做的台帐只有自己保存而从来不进行交接。这样的话,有一个小组的农业用地普查表就只能是1982年的数据为基础了。当然农业用地普查表是以村为单位进行上报填表的,行政村内的农用地总数是基本不变,这个方面的变更只有宅基地的使用会产生变更,村道及康庄工程等建设会发生土地性质的变动。

二是基本农田数据的填报困难较大。由于基本农田是省政府与县政府签订保护责任书的。如基本农田的数据与普查时点数相差太大,则会出现数据的偏差真实程度和质量问题。据县国土资源局统计,全县现有245131亩基本农田,其中临岐镇有13169亩基本农田,从临岐镇实际情况基本一致。这样就可以以国土资源局的农业用地土地信息系统数据为基础数,分发到各乡镇村,这样基本上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性、可用性和一致性,同时坚持以实事求是普查的原则,加上科学统计方法,完成第二次全国农业用地普查。届时,视具体农业用地普查方案中的农业用地卡片,采用由县、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和农业普查办公室 共同负责填写的方法。以全国土地详查时的土地面积原始数据为基础,通过土地管理部门正在进行的土地变更调查及更新调查数据,取得农业用地普查所需的标准时点数据。统计局将与国土资源局密切配合,统一标准、分工合作、共同 核查、共同发布耕地等农业用地数据。网站报导:“福建省泉州市农普办与市国土资源局召开协调会议,共同协商农业用地普查工作。双方表示要通过合作,明确职责,把国土部门的技术优势与统计部

门的专业优势结合起来,搞准以耕地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用地数量,为以后的耕地统计特别是耕地变动抽样调查打好基础。”因此,建议县农普办与国土资源局进行一次关于农业用地方面的座谈会是非常必要的,同时也是统一思想、统一数据的有效方法。

土地信息系统是以省统计局的航片及2004年底的数据为基础加上每年变更的数据组成的。可以从国土资源局的土地信息系统中,产生分乡镇及分村的各类用地面积。到村的农业用地普查表可以以土地信息系统中导出的数据为基础,再分发到各乡镇和村进行核对,如有出入以实际为准。但这些数据的产生,其工作量也相当之大,可能需要一个星期的时间。

关于划区分小区地图如何解决的问题。出图可以从国土局的信息系统中出,国土局能出各乡镇、各村的图;当然也可以统计局利用以前的图出。

(淳安县农普办 周军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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