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的栖居
德国诗人荷尔德林有一句诗:“人,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那么,诗人们,这些人间诗意的创造者们,他们的生存状态又怎样呢?
欧阳修说“诗穷而后工”,杜甫又说“憎命达”,难道、困顿、寂寞和痛苦就是诗人永恒的命运吗?
不论是李白的雄阔,杜甫的寂寞,苏轼的超脱还是歌德的超绝,诗人们执著地向人们证明一个人的存在,可以超越时空而永恒,可以向人们宣示精神的不朽。
诗人,不论贫穷或富有,落寞或喧嚣,他们把自己的精神安置在自己的作品中,安置在那个时代的大地上,安置在千百年来和千百年后读者的心中。哪里是他的故乡,哪就是诗人诗意地栖居的处所。在那里,他们将享受那由于偎伴神灵而激起的无尽的欢乐。这就是诗化,就是诗意的人生。这或许就是“诗意地栖居”的最好的注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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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域读李白(夏立君)
李白的生命是由西域移植到大唐版图的。
从李白幼年上溯约一百年,李白家族在隋末遭受重大变故,全家人从陇西成纪流放于遥远的中亚碎叶,那是大唐的最西缘。这个漂泊的家族在地广人稀的字于,在以游牧者为主体的人民中间,顽强生存上百年,完全拒绝异族血液是不可能的——李白至少是半个胡儿吧?这仅仅是我的猜想。我还进一步推测,李白及其亲人之所以对此只字不提,或许可以从中原人特有的心态及儒家文化上予以解说吧。
这个漂泊者家族终于孕育了一位伟大的漂泊者。历史在此与一个伟大天才相遇。
隋唐之前,正是所谓匈奴、鲜卑、羯、氐、羌五胡乱华的近三百年大分裂时代。胡人的铁骑潮水般漫过中原,将中原已显僵硬的版块踏碎,而这些碎块又以柔性之力令铁蹄最终疲软下来。迟至6世纪末7世纪初,五胡全被汉人同化,汉人仇视恐惧异族的心理也在广大地域消失。涌动着异族新鲜血液的李渊、李世民和广大民众昂然而起,中国历史上最具光彩的时代到来了,唐朝开朗雍容的其实在整个封建社会空前绝后,唐人的心态也是最为健康的。 只有大唐的江山才能安措天才李白那放达的脚步。
唐诗中向往异域的气息是强烈的。诗人们纷纷奔赴边疆,写下许多境界雄放的诗篇,那些边塞诗实在是唐诗中金子。在书房中低声吟哦的诗人,一踏上西北旷野,就放开了喉咙。但所有的人都没法与李白相比,因为与他们的方向相反,李白来自西域,他本是西域人。“胡姬貌如花,当垆笑春风”(李白《前有樽酒行》),胡人第一次以这么自然深情的形貌出现在中国文学作品中。读着这样的诗句,仿佛感到诗人就是一个胡人。
异域情调、漂泊情怀其实充满李白所有的诗文。李白就是没有故乡的,或者说无处不是故乡,醉酒的地方就是故乡。他由碎叶入蜀,由蜀入荆楚入山东,又山东又辐射到大唐各地,沸腾
的血液使他不能在任何一个地方安住,他永远行走在漂泊的长路上,饮他的酒,酒他的泪,唱他的歌。“天地者,万物之逆旅(旅馆);光阴者,万物之过客”(李白《春夜宴桃李园序》),这是诗人眼中的时间和宇宙——天地间只有逆旅和过客。诗人拒绝根的存在。这是彻底的漂泊情怀:把生命看作一场纯粹的漂泊,并这样实践着,在中国文化史上是没有第二人。 李白实在是中国诗人中的游侠。他的浪漫、癫狂、爱恨情仇、寂寞与痛苦、梦与醒,他的豪气义气,他的漂泊,全都达于极端。“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所有读书人心目中的偶像却不是他的偶像。他有时也说孔丘几句好话,那是他向往功名富贵了。在他眼里,游侠比皓首穷经的儒生光彩多了。“齐有倜傥生,鲁连特高妙……意轻千斤裘,顾向平原笑。吾亦淡荡人,拂衣可同调”(李白《古风其十》),只有鲁仲连这样的侠客才是可与之同调的朋友。李白自称“十五好剑术”,传说中他曾手刃数人。他二十几岁便“仗剑去国,辞亲远游”,在维扬(今扬州)不到一年,“散金三十万,有落魄公子,悉皆济之”。这都是些游侠行径。他与朋友吴指南游楚,吴不幸病死于洞庭,李白抚尸大哭。大约那时洞庭一带还是很荒凉的,老虎来了,李白坚守不动。老虎走了,他将朋友权且葬下,后又返回旧地,起出朋友的骨殖,就着湖水洗净,背着这骨殖走了很远的路,为朋友重新选择了葬地。有这份超乎功利之上的痴情,就是一位真正的游侠了。即使闯进了朝廷,他那强横的乃至有些无赖的游侠脾气也是改不了的。力士脱靴,贵妃捧墨,御手调羹,他要求权贵尊重他,皇帝也应该把他当作朋友待才好。他不习惯仰视。他之信任自己远胜过别人对他的的信任。这一切足令权贵齿冷,令谦谦君子瞠目结舌。
鲁仲连成功却拒绝平原君赏赐给他的富贵功名,因而取得了不仰视权贵,进而折服权贵的资格。李白大呼要功名,要富贵,要酒,要女人,要朋友,却仍然要求权贵与他平交,不得小看他。这个李白呀,他不知道这是怎样一个妄想!
在喀什、若羌、阿勒泰、伊犁这些西域城市之间跋涉,每个地方的人文地理都给我有力的震撼。几十个世纪以来,这片广袤的大地为游牧民族提供了表演的舞台,今日,我们仍然能感受到游牧者后裔的单纯与猛烈。昆仑山、天山、阿尔泰山,像横亘中亚西亚的三架竖琴,将咚咚的马蹄声传递到最遥远的地方。骑士们贲张的血脉不理会任何荒凉。成吉思汗的马队从塔尔巴哈台从伊犁河从阿尔泰山掠向中原,将浩瀚的里海变成内陆湖。多么凶蛮单纯而强烈的节奏啊。这个“只识弯弓射大雕”的大汗可真是大手笔啊。李白从另一个方向来了,大地高山冰川骏马胡姬,化为他精神的马队。他不在意中原已有的温柔敦厚细腻空灵,大笔横扫,狂飙突进,给大唐的诗坛注入西域骑士的剽悍与纯粹,令所有骚人墨客为之一惊。洞庭烟波,赤壁风云,蜀道猿啼,浩荡江河,全都一下子飞扬起来。
游侠李白飒沓而来,他的双脚和诗笔生动了大唐山水。
——点评:开篇从李白的家族与当时的社会的形态写起,在一个壮阔的北京下,用诗意的语言,抒情的笔调,艺术地再现了异域出生的李白的异域情调和漂泊情怀。
接着作者重点论述李白的“漂泊”。一句“诗人拒绝根的存在”,道出李白“是没有故乡的,或者说无处不是故乡,醉酒的地方就是故乡”的性格特质,这就是使李白完全不同于大唐的一些诗人,他们虽然也远赴边地,写出一些边塞诗作,但他们的心中毕竟是装着一个故乡。李白却把这种人生放大在宇宙天地中来看,他认为天地间只有逆旅和过客,而人的生命只是一场纯粹的漂泊。
李白对于自己生命中的漂泊,从不同方面进行了诠释:重侠轻儒,重义轻财,藐视权贵。但李白在这样的天地间毕竟非一无所求,他“要功名,要富贵,要酒,要女人,要朋友,却仍然要求权贵与他平交,不得小看他”,故而作者称其为“妄想”。但是这是多么真切的妄想,这是多么可爱的妄想,只有李白这样洒脱不羁的人才可能提出。
文中两次出现“方向”一词。第一次是在第六段中,“因为与他们的方向相反”,指的是李白并非由中原而走向边关,而是由边关走向中原,他的生命的底色中,就是境界的雄放,就是诗中的金子。第二次是在第十段,“李白从另一个方向走来了”,表明李白用自己的诗才指挥可与成吉思汗相匹敌的“精神马队”,展现出李白诗歌中“剽悍与纯粹”的西域风格特点,从而引出李白的诗风对大唐诗坛的影响,表现出了李白诗歌对人们思想感情精神的强大的征服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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怅望千秋一洒泪(李元洛)
一千多年后的高秋十月,我终于如愿以偿去拜望了杜甫的故里,当年的巩县现在的巩义市。就像瞻仰过浩瀚的沧海后,去寻觅和瞻仰它最初的源头。
汽车刚进入巩义市郊,公路两侧山坡上一栋栋漂亮的楼房就奔来眼底。同行人介绍说,巩义现在是全国百强县之一,这里是巩义的首富村,乡镇企业的农民所居。“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杜甫曾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如此祈愿,如果他千年后回到故乡,该会展颜一笑吧?我们来时,正逢当地一位个体业主出资修建的“杜甫书画院”落成,并举行揭碑仪式,鼓声阵阵,鞭炮声声,彩旗飘扬,人潮汹涌。巩义市街头已少见蹄声得得的毛驴,而时驰四轮生风之“的士”,,如果淡泊自守的杜甫不要专车接送,他自己会“打的”而来吗?我们左顾右盼,始终不见杜老夫子的踪影,只好驱车出巩县旧县城北门,过东泗河小石桥,直奔不远处南瑶湾村笔架山下的杜甫故居。
杜甫曾有过显赫的家世。他的十三世祖杜预,是晋朝名将和学者,京兆杜陵人,所以杜甫也自称“杜陵野老”。杜预之孙杜逊南迁襄阳,因而杜甫也屡次提器曲折个地望。杜甫的曾祖杜依艺任巩县县令时,将家搬到离县城一华里许的南瑶湾村,他的儿子杜审言是武则天时代的名诗人,所以杜甫曾说“诗是百家事”。父亲杜闲则做过兖州司马,杜甫有诗名《登兖州城楼》,而他大名鼎鼎的最早的诗篇《望岳》,大约就是他年轻时在兖州城楼远眺泰山时写成的吧。 桑田沧海,我来朝谒杜甫故居。我渺如轻尘的足迹竟然能够复叠在他亘古不磨的足印之上,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幸运?我来之前,虽然知道杜甫的门第已经衰微,但毕竟曾是钟鸣鼎食之家,他的故居一定还是颇为可观的,特别是他后来被尊为“诗圣”,而1961年在斯德哥尔摩举行的世界和平理事会主席团会议上,他又被列为当年纪念的世界文化名人之一,他的旧居该早已整修得美仑美奂了吧?结果却令人失望。
笔架山依然未变仍旧形如笔架,历经沧桑的是山下杜甫故居。青砖为墙的小小院落里,只在靠墙处有两三间同样小小的房间。一孔座东向西约十一米深的窑洞,就是杜甫的诞生之 地。这里除了几通石碑,几张图表,就别无其他纪念物。湫隘的院落里,如果多来几个参观者就会人满为患。“七龄思即壮,开口咏凤凰。九龄书大字,有作成一囊”(《咏凤凰》),他幼年时的歌咏和书法,就是出自这小小而寒伧的庭院吗?“忆年十五心尚孩,健如黄犊走复来。
庭院前八月梨枣熟,一日上树能几回”(《百忧集行》),这寒伧而小小的庭院,怎能容得下梨树和枣树摇曳迎风?瞻拜杜甫故居,萧瑟兮秋风吹来,心中不仅塞满悲凉。且不说国外的文豪,如莎翁在伦敦,雨果在巴黎,普希金在莫斯科,史考特在苏格兰,即使是国内许多其他形形色色的纪念馆,也远胜于杜甫的故居,更无论 那豪华宾馆奢华酒楼和那些日益繁荣昌盛的夜总会了。“便下襄阳向洛阳”呵,“孤舟一系故园心”呵,“月是故乡明”呵,如果杜甫有知,如果月明之夜他魂兮归来,不知将作何感想?
杜甫陵园在与故居遥遥相对的邙山之上,北接黄河,西瞻嵩山,东临伊洛河湾,自有一种阔大苍凉的气象。走进相当宽阔但设施仍然简陋的墓园,杜甫墓和宗文、宗武墓便怆然入眼。所谓墓。除了一方墓碑,其实只是三个土堆而已。宗文早殁于四川,杜甫和次子宗武均病逝于湖南,杜嗣业去请元稹作墓志铭时,自己也年已花甲。正值大历年间马乱兵荒,他穷困如故,真能千里迢迢将父亲和祖父的灵柩选址葬于偃师再移葬于巩县吗?元稹说他“启子美之柩,襄附于偃师,途次于荆”,荆、偃无水路可通,如何人能从陆路绕道而跋涉千里?元稹也许只是听其设想而未亲见其事吧?在墓园中低回,我猛然忆起宋代周序来此写的《吊杜甫墓》诗:“杜甫诗客墓,遥倚北邙巅。断碣无人识,高名信史传。猿声悲落照,树色翳塞烟。惟有文章在,辉光夜烛天。”
杜甫最后的归宿到底在哪里虽然值得考证,疑幻疑真总不免使人怅望千秋,他生前困窘潦倒,千年后的故居仍然寒伧萧索,自然也令人感慨莫名。然而,墓之真伪有无和故居的落寞堂皇都无关根本,作为一位诗人,他的不朽的生命就是他不朽的文章。那些五陵裘马达官贵胄御用文人轻薄后生都早已如历史长河的匆匆过客而云消水逝,有的连一个泡沫一死残迹都没有留下来,而杜甫流传至今的杰出作品,无论白天或是夜晚,都发出万丈光焰。陵园的秋日向晚,嵩山依然巍峨,伊洛河依然滔滔东流,你历经千年的风霜雨雪,也依然并永远和我们的民族同在。我从湖南来河南,从你的终点追寻到你的起点,捧上一瓣心香,在你千年前何日忘之的故乡。
——点评:作者起手交代自己的行踪,并运用一个比喻说明自己读了杜诗之后,希望再去探询杜甫生命的源头。对诗人生命源头的探索,就是对诗人生命底色的探索,在开头,作者就以隐喻的形式暗示了全文的主旨。
杜甫虽处困境而心忧苍生,喊出了“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心愿,并且表示,果真如此,“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现在,他的愿望已经实现:农民住上了漂亮的楼房,交通工具也更加方便,而富裕起来的农民未忘文化,这一都足以说明人民千百年来一直纪念着杜甫。而杜甫这位有着显赫家世、千古大名的“诗圣”,依然院落湫隘,墓园简陋,甚至作后归宿到底在哪里都尚待考证,的确让人心中不仅充满悲凉。然而作者在恩长结束时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作为一位诗人,他生命的真正意义在于他的诗章,在于他引领人们去理解感悟自然、感悟生命,这样,千百年来人民都在自己的心中为我们的“诗圣”建造了一座辉煌的宫殿,一座永恒的坟茔。这样,对于杜甫来说,自己期待的已经来临,自己的诗章已经被广泛传诵,还有什么比这更重要的呢? 文章主要运用对比烘托的手法:杜甫心忧苍生,与现在经济发达而自己故居和墓园的萧条对比,杜甫显赫身世,世界大名与庭院湫隘对比,杜甫与其他世界文化名人对比,诗人生活与世俗人的生活对比,这些方面杜甫都堪称寥落。而所有的这些恰恰烘托出了杜甫的千古不可磨灭的精神光焰——这才是杜甫诗歌真正生命底色和精神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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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的执著和超脱(周国平)
具有诗人气质的人,往往在智慧上和情感上都早熟,在政治上却一辈子也成熟不了。他始终保持一颗纯朴的童心。他用孩子般天真的单纯的眼光来感受世界和人生,不受习惯和成见之囿,于是常常有新鲜的体验和独到的发现。他用孩子般天真单纯的眼光来衡量世俗的事务,却又不免显得不通世故,不合时宜。
苏东坡曾把写作喻作“行云流水”,“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完全处于自然。这正是他的人格的写照。个性的这种不可遏止的自然的奔泻,在旁人看来,是一种执著。
真的,诗人的性格各异,可都是一些非常执著的人。他们的心灵好像团结在童稚时代那种色彩丰富的印象上了,但这种团结不是停滞和封闭,反而是发展和开放。在印象的更迭和跳跃这一点上,谁能比得上孩子呢?那么,终身保持孩子般速率的人,他所获得的新鲜印象不就是丰富得惊人了吗?具有诗人气质的人似乎在孩子时期一旦尝到了快乐,就终身不能放弃了。他一生所执著的就是对世界、对人生的独特的新鲜的感受——美感。对于他来说,这种美感是生命的基本需要。富比王公,没有这种美感,生活就索然乏味:贫如乞儿,不断有新鲜的美感,照样可以过得快乐充实。
美感在本质上的确是一种孩子的感觉。孩子的感觉,其特点一是纯朴而不雕琢,二是新鲜而不因袭。这两个特点不正是美感的基本要素吗?然而,除了孩子的感觉,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感觉。雕琢是感觉的伪造,因袭是感觉的麻痹,所以,美感的丧失就是感觉技能的丧失。 可是,这个世界毕竟是成人统治的世界啊,他们心满意足,自以为是,像惩戒不听话的孩子一样惩戒童心不灭的诗人。不必说残酷的政治,就是世俗的爱情,也常常无情地挫伤诗人的美感。多少诗人以身殉他们的美感,就这样地毁灭了。一个执著于美感的人,必须有超脱之道,才能维持心理上的的平衡。愈是执著,就必须愈是超脱。这就是诗与哲学的结合。凡是得以安享天年的诗人,哪一个不是兼有一种哲学式的人生态度呢?歌德,托尔斯泰,苏东坡……他们在某种程度上都是哲学家。
美感作为感觉,是在对象化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不能超脱的诗人,总是执著于某一些特殊的对象。他们的心灵固结在美感上,他们的美感又团结在这些特殊的对象上,一旦丧失这些对象,美感就失去寄托,心灵就遭受致命的打击。他们不能成为美感的主人,反而让美感受对象的役使。对于一个诗人来说,最大的祸害莫过于执著于某些特殊的对象了。这是审美上的异化。自由的心灵本来是美感的源泉,现在反而受自己的产物——对象化的么即美的对象——的支配,从而丧失了自由,丧失了美感的原动力。
苏东坡深知这种执著于个别的对象的审美方式的危害。在他看来,美感无往而不可对象化。“凡物皆有可观,苟有可观,皆有可乐,非必怪奇伟丽者也”。如果执著于一物,“游于物之内”,自其内而观之,物就显得又高又大。物挟其高大以临我,我怎么能不眩惑迷乱呢?他说,他之所以能无往而不乐,就是因为“游于物外”,就是不要把对象化局限于具体的某物,更不要把对象化的要求变成对某物的占有欲。结果,反而为美感的对象化打开了无限广阔的天地。“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无竭,
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你再执著于美感,又有何妨?只要你的美感不执著于一物,不异化为占有,就不愁得不到满足。
诗人的执著,在于始终保持一种审美的人生态度。诗人的超脱,在于没有狭隘的占有欲望。 所以,苏东坡能够“谈笑生死之际”,尽管感觉敏锐,依然胸襟旷达。
苏东坡在惠州谪居时,有一天,在山间行走,已经十分疲劳,而离家还很远。他突然悟到:人生本是大自然之子,在大自然的怀抱里,何处不能歇息?于是“心若挂钩之鱼,忽得解脱”。 “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哪复计东西。”诗人的灵魂就像飞鸿,它不会眷恋自己留在泥上的指爪,它的唯一使命就是飞,自由自在地飞翔在美的国度里。
我相信,哲学是诗的守护神。只有在哲学的广阔天空里,诗的精灵才能自由地、耐久地飞翔。 ——点评:这是一篇借苏东坡的人生,创作和哲学来谈诗人生命与生存状态的哲理美文。 作者首先将诗人气质与政治作了一个比较,抓住“童心“二字,辨析它给诗人带来荣耀与不幸。 在第二部分中,作者进行层层论证,认为诗人执著于个性的自然的恩写,从而保持一种“新鲜体验和独到的发现“,而这就是形成生命基本需要的美感。在第4节中作者简述了这种美感的两个特性:纯朴而不雕琢,新鲜而不因袭。在紧接着的第五节中的出结论:愈是执著,就必须愈是超脱。这就是诗与哲学的结合。
接下来,以苏东坡为例,探讨他执著于不可遏止的自然的奔泻,一种不是停滞和封闭,而是发展和开放的执著。在这里,作者用了看似矛盾的“执著“和”开放“两个词语,蕴含了诗人追求的美丽与和谐,揭示出诗人心灵的本质方面。
如果这种执著不够发展和开放,而是团结在审美对象上,诗人就容易遭受致命的打击,为美感对象所役使。所以作者指出,诗人饿执著要打开无限广阔的天地,用旷达的胸襟,回归自然怀抱,从而使人得到真正的解脱、真正的自由,而构成了诗人的生命与美感的哲学。 周国平的散文往往化深奥的哲理为平近优美的语言,在轻轻点染中让人品味人生的真义。如文章末句:在内容上它再次表明作者的主张,即用哲学呵护诗情,让超脱守护执著;在结构上,总结全文,呼应标题,使文章浑然一体,自然天成;而且用“飞翔“来呼应苏东坡的诗歌,给人意蕴无穷的感觉。这些在研读本文时也应注意揣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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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之勺(张炜)
1987年,从北到南走了一趟德国,尽管是草草地走。
来的时候落脚波恩,走的时候去了法兰克福。那一天时间很充裕,我就和朋友在法兰克福大街上闲走。走着走着,突然想起了歌德。这儿不是与老诗人的名字连在一起的吗?这儿有他最重要的故居啊。
我和几个朋友立刻匆匆去寻。
这是一个奇特的人物。在文学的星云中,像他一样的文坛“恒星”大概不会太多。在中国,也只有屈原、李白等才能和他媲美。然而屈原与李白离现在太久,他们的神秘有一部分是时间赠予的。歌德却离我们近多了,从时间上看,他显得亲切易懂。
第一次读《少年维特之烦恼》,掰指计算作家当时的年龄,感受一个少年的全部热烈。那时觉得如此饱满的情感只会来自一种写实。而不需要什么神奇的技巧。现在看这种理解有一多半是对的。一件伟大的艺术品,究竟需要多少技巧?不知道。我们只知道它会是一位伟大的艺术家写的,它只要源于那样的一颗心灵。心灵的性质重于一切。
今天终于以另一种方式接近了你。今天来到了从小觉得神秘的这位艺术家生活过的实实在在的空间。多么不可思议,多么幸福。我们可以用手摸一下诗人出没的东西,小心翼翼。我们试图通过逝去的诗人遗留在器物的神秘,去接通那颗伟大的灵魂。
歌德故居是一幢三层楼房,当然很宽敞,很气派,与想象中的差不多。书房,卧室,客厅,最后又是厨房。我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个宽大的厨房特别这样注意起来,在那个阔大 的铁锅跟前站了许久。记得锅上垂了一个巨型排气铁罩。所有炊事器具一律黝黑粗大,煎锅、铲子;特别是那把高悬在墙上的平底铜勺,简直把我吓了一跳。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一把炊勺。
这样的炊具有没有办法做出精致的菜肴,我不知道。但我可以想象出当年这里一定是高朋满座,常常让诗人有一场大欢乐大陶醉。可以想象像酒酣耳热之时,那一场诗人的豪放。大厨房约可以让十几个厨子同时运作,他们或烹或炸,或煎或炒,大铁勺碰得哐哐有声。
诗人的一颗心有多么纤细。我难以想象他需要这样的一间厨房。为什么,想不出。这样一间厨房足可以做一家大饭店的操作间,太大,太奇怪。
主要是勺子太大。
从厨房走出,到二楼,,由到三楼,那里主要是一些关于诗人的各种图片,它们悬满了墙。我没有看到心里去。好象还在想着那把大勺子。它是铜的,平底,勺柄极长。我就是弄不懂它是做什么用的……人的一生无非是“取一勺饮”,而对于像歌德这样的天才,其勺必大。 这样一想,似乎倒也明白了。
关于诗人的全部故事,我知道的一些故事,都在这个时刻从脑际一一划过。回想他那两卷回忆录《诗与真》,还有他与那个年轻人的谈话录(爱克曼《歌德谈话录》),感受着一个长寿老人的全部丰厚。他在魏玛宫廷任过显赫的官职,一度迷过光学研究,七十多岁时还与一位少女热恋,激动得浑身灼热。长篇短篇戏剧样样皆精,一部《浮士德》写了几十年……是
的,他像所有人一样,只是一个过客,只是“取一勺饮”。然而他的“勺子”真的比一般人大上十倍二十倍。
那天我坐在书房里,在一个非常精制的小桌前凝视。一排排漆布精装书,岁月已使其变得陈旧;它们有些腿色;为了保护书籍,一排书架一律加上了铁丝网。这些书既不允许触摸,也不允许拍照。但我忍不住心里的渴望,还是说服管理员拍了一张。
怎样评价歌德,有一段话我们是耳熟能详的了。恩格斯曾这样说歌德的“两面性”:“在他心中经常进行着天才诗人和法兰克市议员的谨慎的儿子、可敬的魏玛的枢密顾问之间的斗争;前者厌恶周围环境的鄙俗气,而后者却不得不对这种鄙俗气妥协,迁就。因此,歌德有时非常伟大,有时极为渺小;有时是叛逆的、爱嘲笑的、鄙视世界的天才,有时则是谨小慎微、事事知足、胸襟狭隘的庸人。”
在法兰克福的歌德之家,我们能够很具体地理解恩格斯的这段话吗?
我却更多地站在诗人钟情的那个少女素描像前。她的眼睛一直望过来,既专注又茫然,好象随时都要与人展开一场无终了的诉说和辩解。
在他的故居中,徘徊于诗人的物品之间。突然,上一个世纪的特异气息浓烈地涌来…… ——点评:题为《歌德之勺》,而正面写这个铜勺的篇幅只有全文的三分之一,是否“文不对题”呢?仔细分析,我们就会发现作者如此行文的真正用意。
作者因“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一把炊勺”而“吓了一跳”,而与铜勺相应的厨房是“宽大”的,铁锅是“阔大”的,连排气铁罩也是“巨型”的。作者由此想到“当年这里一定是高朋满座,常常让诗人有一场大欢乐大陶醉”,进而想到歌德的人生较常人更为丰富。
炊勺的描绘至此结束,但作者所指涉的象征意义却没有结束。作者罗列了歌德这个“长寿老人的全部丰厚”:世俗的宦场,跨学科的研究,超越常人的爱情,无与伦比的文学艺术成就。在一般人的眼里,伟大与渺小,纯真与鄙俗,叛逆嘲弄与谨小慎微是那样的水火不容,而在歌德的巨大“人生之勺”里,有融合得那样的自然和亲密无间!行文至此,作者又呼应前部分阅读《少年维特之烦恼》时对作者写作的情感是写实而不是技巧的问题,这样丰厚的心灵是不需要任何技巧的,他的心灵的性质已铸就他文学与人生艺术的高度。这样首尾呼应,使所论述的主题更加明确。
也许歌德的这样丰厚的人生却不能够别一般的人所理解,那么他需要向世人诉说辩解吗?文章结尾处少女的眼睛用独有的歌德式的纯真与丰富在向人们展示这一切,诗意盎然,启人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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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韩愈(梁衡)
韩愈为唐宋八大家之首,其文章写得好是真的。所以,我读韩愈其人是从读韩愈其文开始的,因为中学课本上就有他的《师说》、《进学解》。课外阅读,各种选本上韩文也随处可见。
他的许多警句,如:“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
于思毁于随”等,跨越了一千多年,仍在指导我们的行为。
但由文而读其人却是因一件事引起的。去年,到潮州出差,潮州有韩公祠,祠依山临水而建,气势雄伟。祠后有山曰韩山,祠前有水名韩江。当地人说此皆因韩愈而名。我大惑不解,韩愈一介书生,怎么会在这天涯海角霸得一块山水,享千秋之祀呢?
原来有这样一段故事。唐代有个宪宗皇帝十分迷信佛教,在他的倡导下国内佛事大盛,公元八一九年,又搞了一次大规模的迎佛骨活动,就是将据称是佛祖的一块朽骨迎到长安,修路盖庙,人山人海,官商民等舍物捐款,劳民伤财,一场闹剧。韩愈对这件事有看法,他当过监察御史,有随时向上面提出诚实意见的习惯。这种官职的第一素质就是不怕得罪人,因提意见获死罪都在所不辞。所谓“文死谏,武死战”。韩愈在上书前思想好一番斗争,最后还是大义战胜了私心,终于实现了勇敢的“一递”,谁知奏折一递,就惹来了大祸;而大祸又引来了一连串的故事,成就了他的身后名。
韩愈是个文章家,写奏折自然比一般为官者也要讲究些。于理于情都特别动人,文字铿锵有力。他说那所谓佛骨不过是一块脏兮兮的枯骨,皇帝您“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岂不盛哉,岂不快哉!”这佛如果真的有灵,有什么祸殃,就让他来找我吧。(“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这真有一股不怕鬼,不信邪的凛然大气和献身精神。但是,这正应了我们现时说的,立场不同,感情不同这句话。韩愈越是肝脑涂地陈利害表忠心,宪宗越觉得他是在抗龙颜,揭龙鳞,大逆不道。于是,大喝一声把他赶出京城,贬到八千里外的海边潮州去当地方小官。
韩愈这一贬,是他人生的一大挫折。因为这不同于一般的逆境,一般的不顺,比之李白的怀才不遇,柳永的屡试不第要严重得多,他们不过是登山无路,韩愈是已登山顶,又一下子被推到无底深渊。其心情之坏可想而知。他被押送出京不久,家眷也被赶出长安,年仅十二岁的小女儿也惨死在驿道旁。韩愈自己觉得实在活得没有什么意思了。他在过蓝关时写了那首著名的诗。我向来觉得韩愈文好,诗却一般,只有这首,胸中块垒,笔底波涛,确是不一样: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
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
这是给前来看他的侄儿写的,其心境之冷可见一斑。但是,当他到了潮州后,发现当地的情况比他的心境还要坏。就气候水土而言这里条件不坏,但由于地处偏僻,文化落后,弊政陋习极多极重。农耕方式原始,乡村学校不兴。当时在北方早已告别了奴隶制,唐律明确规定了不准没良为奴,这里却还在买卖人口,有钱人养奴成风。“岭南以口为货,其荒阻处,父子相缚为奴。”其习俗又多崇鬼神,有病不求药,杀鸡杀狗,求神显灵。人们长年在浑浑噩噩中生活。见此情景韩愈大吃一惊,比之于北方的先进文明,这里简直就是茹毛饮血,同为大唐圣土,同为大唐子民,何忍遗此一隅,视而不救呢?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同在一片蓝天下,人人都该享有爱。按照当时的规矩,贬臣如罪人服刑,老老实实磨时间,等机会便是,决不会主动参政。但韩愈还是忍不住,他觉得自己的知识、能力还能为地方百姓做点事,觉得比之百姓之苦,自己的这点冤、这点苦反倒算不了什么。于是他到任之后,就如新官上任一般,连续干了四件事。一是驱除鳄鱼。当时鳄鱼为害甚烈,当地人又迷信,只知投牲畜以祭,韩愈“选材技吏民,操强弓毒矢”,大除其害。二是兴修水利,推广北方先进耕作技术。三是赎放奴婢。他下令奴婢可以工钱抵债,钱债相抵就给人自由,不抵者可用钱赎,以后不得蓄奴。四是兴办教育,请先生,建学校,甚至还“以正音为潮人语”,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推广普通话。不可想象,从他贬潮州到再离潮而贬袁州,八个月就干了这四件事。我们且不说这事的大小,只说他那片诚心。我在祠内仔细看着题刻碑文和有关资料。韩愈的确是个文人,干什么都要用文章来表现,也正是这一点为我们留下了如日记一样珍贵的史料。比
如,除鳄之前,他先写了一篇《祭鳄鱼文》,这简直就是一篇讨鳄檄文。他说我受天子之命来守此土,而鳄鱼悍然在这里争食民畜,“与刺史抗拒,争为长雄。刺史虽驽弱,亦安肯为鳄鱼低首下心。”他限鳄鱼三日内远徙于海,三日不行五日,五日不行七日,再不行就是傲天子之命吏,“必尽杀乃止!”阴雨连绵不断,他连写祭文,祭于湖,祭于城隍,祭于石,请求天晴。他说天啊,老这么下雨,稻不得熟,蚕不得成,百姓吃什么,穿什么呢?要是我为官的不好,就降我以罪吧,百姓是无辜的,请降福给他们。(“刺史不仁,可以坐罪;惟彼无辜,惠以福也。”)一片拳拳之心。韩愈在潮州任上共有十三篇文章,除三篇短信,两篇上表外,余皆是驱鳄祭天,请设乡校,为民请命祈福之作。文如其人,文如其心。当其获罪海隅,家破人亡之时,尚能心系百姓,真是难能可贵了。
一个人为文不说空话,为官不说假话,为政务求实绩,这在封建时代难能可贵。应该说韩愈是言行一致的。他在政治上高举儒家旗帜,是个封建传统思想道德的维护者。传统这个东西有两面性,当它面对革命新潮时,表现出一副可憎的顽固面孔。而当它面对逆流邪说时,又表现出撼山易撼传统难的威严。韩愈也是这样,他一方面反对宰相王叔文的改革,一方面又对当时最尖锐的两个社会问题,即藩镇割据和佛道泛滥,深恶痛绝,坚决抨击。他亲自参加平定叛乱。到晚年时还以衰朽之身一人一马到叛军营中去劝敌投诚,其英雄气概不亚于关云长单刀赴会。他出身小户,考进士三次落第,第四次才中进士,在考官时又三次碰壁,乌纱帽得来不易,按说他该惜官如命,但是他两次犯上直言,被贬后又继续尽其所能为民办事。这是中国知识分子的传统,以国为任,以民为本,不违心,不费时,不浪费生命。他又倡导古文运动,领导了一场文章革命,他要求“文以载道”、“陈言务去”,开一代文章先河,砍掉了骈文这个重形式求华丽的节外之枝,而直承秦汉。所以苏东坡说他:“文起八代之衰, 道济天下之溺。”他既立业又立言,全面实践了儒家道德。
当我手倚韩祠石栏,远眺滚滚韩江时,我就想,宪宗佞佛,满朝文武,就是韩愈敢出来说话,如果有人在韩愈之前上书直谏呢?如果在韩愈被贬时又有人出来为之抗争呢?历史会怎样改写?还有在韩愈到来之前潮州买卖人口、教育荒废等四个问题早已存在,地方官吏走马灯似的换了一任又一任,其任职超过八个月的也大有人在,为什么没有谁去解决呢?如果有人在韩愈之前解决了这些问题,历史又将怎样写?但是没有,什么都没有。长安大殿上的雕梁玉砌在如钩晓月下静静地等待,秦岭驿道上的风雪,南海丛林中的雾瘴在悄悄地徘徊。历史终于等来了一个衰朽的书生,他长须弓背双手托着一封奏折,一步一颤地走上大殿,然 后又单人瘦马,形影相吊地走向海角天涯。
人生的逆境大约可分四种。一曰生活之苦,饥寒交迫;二曰心境之苦,怀才不遇;三曰事业受阻,功败垂成;四曰存亡之危,身处绝境。处逆境之心也分四种。一是心灰意冷,逆来顺受;二是怨天尤人,牢骚满腹;三是见心明志,直言疾呼;四是泰然处之,尽力有为。韩愈是处在第二、第三种逆境,而选择了后两种心态,既见心明志,著文倡道,又脚踏实地,尽力去为。只这一点他比屈原、李白就要多一层高明,没有只停留在蜀道叹难,江畔沉吟上。他不辞海隅之小,不求其功之显,只是奉献于民,求成于心。有人研究,韩愈之前,潮州只有进士三名,韩愈之后,到南宋时,登第进士就达一百七十二名。是他大开教育之功。所以韩祠中有诗曰:“文章随代起,烟瘅几时开。不有韩夫子,人心尚草莱!”这倒使我想到现代的一件实事。一九五七年反右扩大化中,京城不少知识分子被错划为右派,并发配到基层。当时王震同志主持新疆开发,就主动收容了一批。想不到这倒促成了春风渡玉门,戈壁绽绿荫。那年我在石河子采访,亲身感受到充边文人的功劳。一个人不管你有多大的委屈,历史绝不会陪你哭泣,而它只认你的贡献。悲壮二字,无壮便无以言悲。这宏伟的韩公祠,还有这韩山韩水,不是纪念韩愈的冤屈,而是纪念他的功绩。
李渊父子虽然得了天下,大唐河山也没有听说哪山哪河易姓为李,倒是韩愈一个罪臣,
在海边一块蛮夷之地施政八月,这里就忽然山河易姓了。历朝历代有多少人希望不朽,或刻碑勒石,或建庙建祠,但哪一块碑哪一座庙能大过高山,永如江河呢?这是人民对办了好事的人永久的纪念。一个人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当他与百姓利益,与社会进步连在一起时就价值无穷,就被社会所承认。我遍读祠内凭吊之作,诗、词、文、联,上自唐宋下迄当今,刻于匾,勒于石,大约不下百十来件。一千三百多年了,各种人物在这里奖韩公不知读了多少 遍。我心中也渐渐泛起这样的四句诗: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八月为民兴四利,一片江山尽姓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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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栏杆拍遍(梁衡)
中国历史上由行伍出身,以武起事,而最终以文为业,成为大诗词作家的只有一人,这就是辛弃疾。这也注定了他的词及他这个人在文人中的唯一性和在历史上的独特地位。 在我看到的资料里,辛弃疾至少是快刀利剑地杀过几次人的。他天生孔武高大,从小苦修剑法。他又生于金宋乱世,不满金人的侵略蹂躏,22岁时他就拉起了一支数千人的义军,后又与耿京为首的义军合并,并兼任书记长,掌管印信。一次义军中出了叛徒,将印信偷走,准备投金。辛弃疾手提利剑单人独马追贼两日,第三天提回一颗人头。为了光复大业,他又说服耿京南归,南下临安亲自联络。不想就这几天之内又变生肘腋,当他完成任务返回时,部将叛变,耿京被杀。辛大怒,跃马横刀,只率数骑突入敌营生擒叛将,又奔突千里,将其押解至临安正法,并率万人南下归宋。说来,他干这场壮举时还只是一个英雄少年,正血气 方刚,欲为朝廷痛杀贼寇,收复失地。
但世上的事并不能心想事成。南归之后,他手里立即失去了钢刀利剑,就只剩下一支羊毫软笔,他也再没有机会奔走沙场,血溅战袍,而只能笔走龙蛇,泪洒宣纸,为历史留下一声声悲壮的呼喊,遗憾的叹息和无奈的自嘲。
应该说,辛弃疾的词不是用笔写成,而是用刀和剑刻成的。他是以一个沙场英雄和爱国将军的形象留存在历史上和自己的诗词中。时隔千年,当今天我们重读他的作品时,仍感到一种凛然杀气和磅礡之势。比如这首著名的《破阵子》: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马做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身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我敢大胆说一句,这首词除了武圣岳飞的《满江红》可与之媲美外,在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文人堆里,再难找出第二首这样有金戈之声的力作。虽然杜甫也写过:“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军旅诗人王昌龄也写过:“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但这些都是旁观式的想象、抒发和描述,哪一个诗人曾有他这样亲身在刀刃剑尖上滚过来的经历?“列舰层楼”、“投鞭飞渡”、“剑指三秦”、“西风塞马”,他的诗词简直是一部军事辞典。他本来是以身许国,准备血洒大漠,马革裹尸的。但是南渡后他被迫脱离战场,再无用武之地。像屈原那样仰问苍天,像共工那样怒撞不周,他临江水,望长安,登危楼,拍栏杆,只能热泪横流。
楚天千里清秋,水随天去秋无际。遥岑远目,献愁供恨,玉簪螺髻。落日楼头,断鸿声里,江南游子,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意(《水龙吟》)
谁能懂得他这个游子,实际上是亡国浪子的悲愤之心呢?这是他登临建康城赏心亭时所作。此亭遥对古秦淮河,是历代文人墨客赏心雅兴之所,但辛弃疾在这里发出的却是一声悲怆的呼喊。他痛拍栏杆时一定想起过当年的拍刀催马,驰骋沙场,但今天空有一身力,一腔
志,又能向何处使呢?我曾专门到南京寻找过这个辛公拍栏杆处,但人去楼毁,早已了无痕迹,唯有江水悠悠,似词人的长叹,东流不息。
辛词比其它文人更深一层的不同,是他的词不是用墨来写,而是蘸着血和泪涂抹而成的。我们今天读其词,总是清清楚楚地听到一个爱国臣子,一遍一遍地哭诉,一次一次地表白;总忘不了他那在夕阳中扶栏远眺、望眼欲穿的形象。
辛弃疾南归后为什么这样不为朝廷喜欢呢?他在一首《戒酒》的戏作中说:“怨无大小,生于所爱;物无美恶,过则成灾”。这首小品正好刻画出他的政治苦闷。他因爱国而生怨,因尽职而招灾。他太爱国家、爱百姓、爱朝廷了。但是朝廷怕他,烦他,忌用他。他作为南宋臣民共生活了40年,倒有近20年的时间被闲置一旁,而在断断续续被使用的20多年间又有37次频繁调动。但是,每当他得到一次效力的机会,就特别认真,特别执着地去工作。本来有碗饭吃便不该再多事,可是那颗炽热的爱国心烧得他浑身发热。40年间无论在何地何时任何职,甚至赋闲期间,他都不停地上书,不停地唠叨,一有机会还要真抓实干,练兵、筹款,整饬政务,时刻摆出一副要冲上前线的样子。你想这能不让主和苟安的朝廷心烦?他任湖南安抚使,这本是一个地方行政长官,他却在任上创办了一支2500人的“飞虎军”,铁甲烈马,威风凛凛,雄镇江南。建军之初,造营房,恰逢连日阴雨,无法烧制屋瓦。他就令长沙市民,每户送瓦20片,立付现银,两日内便全部筹足。其施政的干练作风可见一斑。后来他到福建任地方官,又在那里招兵买马。闽南与漠北相隔何远,但还是隔不断他的忧民情、复国志。他这个书生,这个工作狂,实在太过了,“过则成灾”,终于惹来了许多的诽谤,甚至说他独裁、犯上。皇帝对他也就时用时弃。国有危难时招来用几天;朝有谤言,又弃而闲几年,这就是他的基本生活节奏,也是他一生最大的悲剧。别看他饱读诗书,在词中到处用典,甚至被后人讥为“掉书袋”。但他至死,也没有弄懂南宋小朝廷为什么只图苟安而不愿去收复失地。
辛弃疾名弃疾,但他那从小使枪舞剑、壮如铁塔的五尺身躯,何尝有什么疾病?他只有一块心病,金瓯缺,月未圆,山河碎,心不安。
“郁孤台下清江水,中间多少行人泪。西北望长安,可怜无数山。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江晚正愁予,山深闻鹧鸪。”这是我们在中学课本里就读过的那首著名的《菩萨蛮》。他得的是心郁之病啊。他甚至自嘲自己的姓氏:“烈日秋霜,忠肝义胆,千载家谱。得姓何年,细参辛字,一笑君听取。艰辛做就,悲辛滋味,总是酸辛苦。更十分,向人辛辣,椒桂捣残堪吐。世间应有,芳甘浓美,不到吾家门户。”(《永遇乐》)
你看“艰辛”、“酸辛”、“悲辛”、“辛辣”,真是五内俱焚。世上许多甜美之事,顺达之志,怎么总轮不到他呢?他要不就是被闲置,要不就是走马灯似地被调动。1179年,他从湖北调湖南,同僚为他送行时他心情难平,终于以极委婉的口气叹出了自己政治的失意。这便是那首著名的《摸鱼儿》:
“更能消几番风雨,匆匆春又归去。惜春长,怕花开早,何况落红无数。春且住,见说道,天涯芳草无归路。怨春不语。算只有画檐蛛网,尽日惹飞絮。长门事,准拟佳期又误。蛾眉曾有人妒。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君莫舞,君不见,玉环飞燕皆尘土。闲愁最苦。休去依危楼,斜阳正在,烟柳断肠处。”
据说宋孝宗看到这首词后很不高兴。梁启超评曰:“回肠荡气,至于此极,前无古人,后无来者。”“长门事”,是指汉武帝的陈皇后遭忌被打入长门宫里。辛以此典相比,一片忠心、痴情和着那许多辛酸、辛苦、辛辣,真是打翻了五味坛子。今天我们读时,每一个字都让人一惊,直让你觉得就是一滴血,或者是一行泪。确实,古来文人的惜春之作,多得可以堆成一座纸山。但有哪一首,能这样委婉而又悲愤地将春色化入政治,诠释政治呢?美人相思也是旧文人写滥了的题材,有哪一首能这样深刻贴切地寓意国事,评论正邪,抒发忧愤呢?
但是南宋朝廷毕竟是将他闲置了20年。20年的时间让他脱离政界,只许旁观,不得插手,也不得插嘴。辛在他的词中自我解嘲道:“君恩重,且教种芙蓉!”这有点像宋仁宗说柳永:“且去浅斟低唱,何要浮名?”柳永倒是真的去浅斟低唱了,结果唱出一个纯粹的词人艺术家。辛与柳不同,你想,他是一个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痛拍栏杆,大声议政的人。报国无门,他便到赣南修了一座带湖别墅,咀嚼自己的寂寞:
带湖吾甚爱,千丈翠奁开。先生杖履无事,一日走千回。凡我同盟鸥鹭,今日既盟之后,来往莫相猜。白鹤在何处,尝试与谐来。破青萍,排翠藻,立苍苔。窥鱼笑汝痴计,不解举吾杯。废沼荒丘畴昔,明月清风此夜,人世几欢哀。东岸绿荫少,杨柳更须栽。(《水调歌头》)
这回可真的应了他的号——“稼轩”,要回乡种地了。一个正当壮年又阅历丰富、胸怀大志的政治家,却每天在山坡和水边踱步,与百姓聊一聊农桑收成之类的闲话,再对着飞鸟游鱼自言自语一番,真是“闲愁最苦”,“脉脉此情谁诉”?
说到辛弃疾的笔力多深,是刀刻也罢,血写也罢,其实他的追求从来不是要作一个词人。郭沫若说陈毅:“将军本色是诗人”,辛弃疾这个人,词人本色是武人,武人本色是政人。他的词是在政治的大磨盘间磨出来的豆浆汁液。他由武而文,又由文而政,始终在出世与入世间矛盾,在被用或被弃中受煎熬。作为封建知识分子,对待政治,他不像陶渊明那样浅尝辄止,便再不染政;也不像白居易那样长期在任,亦政亦文。对国家民族他有一颗放不下、关不住、比天大、比火热的心;他有一身早炼就、憋不住、使不完的劲。他不计较“五斗米折腰”,也不怕谗言倾盆。所以随时局起伏,他就大忙大闲,大起大落,大进大退。稍有政绩,便招谤而被弃;国有危难,便又被招而任用。他亲自组练过军队,上书过《美芹十论》这样著名的治国方略。他是贾谊、诸葛亮、范仲淹一类的时刻忧心如焚的政治家。他像一块铁,时而被烧红锤打,时而又被扔到冷水中淬火。有人说他是豪放派,继承了苏东坡,但苏的豪放仅止于“大江东去”,山水之阔。苏正当北宋太平盛世,还没有民族仇、复国志来炼其词魂,也没有胡尘飞、金戈鸣来壮其词威。真正的诗人只有被政治大事(包括社会、民族、军事等矛盾)所挤压、扭曲、拧绞、烧炼、锤打时才可能得到合乎历史潮流的感悟,才可能成为正义的化身。诗歌,也只有在政治之风的鼓荡下,才能飞翔,才能燃烧,才能炸响,才能振聋发聩。学诗功夫在诗外,诗歌之效在诗外。我们承认艺术本身的魅力,更承认艺术加上思想的爆发力。有人说辛词其实也是婉约派,多情细腻处不亚于柳永、李清照。
近来愁似天来大,谁解相怜?谁解相怜?又把愁来做个天。都将今古无穷事,放在愁边。放在愁边,却自移家向酒泉。(《丑奴儿》)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丑奴儿》)
柳李的多情多愁仅止于“执手相看泪眼”、“梧桐更兼细雨”,而辛词中的婉约言愁之笔,于淡淡的艺术美感中,却含有深沉的政治与生活哲理。真正的诗人,最善以常人之心言大情大理,能于无声处炸响惊雷。
我常想,要是为辛弃疾造像,最贴切的题目就是“把栏杆拍遍”。他一生大都是在被抛弃的感叹与无奈中度过的。当权者不使为官,却为他准备了锤炼思想和艺术的反面环境。他被九蒸九晒,水煮油炸,千锤百炼。历史的风云,民族的仇恨,正与邪的搏击,爱与恨的纠缠,知识的积累,感情的浇铸,艺术的升华,文字的锤打,这一切都在他的胸中、他的脑海,翻腾、激荡,如地壳内岩浆的滚动鼓胀,冲击积聚。既然这股能量一不能化作刀枪之力,二不能化作施政之策,便只有一股脑地注入诗词,化作诗词。他并不想当词人,但武途政路不通,历史歪打正着地把他逼向了词人之道。终于他被修炼得连叹一口气,也是一首好词了。说到底,才能和思想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像石缝里的一棵小树,虽然被扭曲、挤压,成不了旗杆,却也可成一条遒劲的龙头拐杖,别是一种价值。但这前提,你必须是一棵树,而不是一
棵草。从“沙场秋点兵”到“天凉好个秋”;从决心为国弃疾去病,到最后掰开嚼碎,识得辛字含义,再到自号“稼轩”,同盟鸥鹭,辛弃疾走过了一个爱国志士、爱国诗人的成熟过程。诗,是随便什么人就可以写的吗?诗人,能在历史上留下名的诗人,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当的吗?一将成名万骨枯“,一员武将的故事,还要多少持刀舞剑者的鲜血才能写成。那么,有思想光芒而又有艺术魅力的诗人呢?他的成名,要有时代的运动,像地球大板块的冲撞那样,他时而被夹其间感受折磨,时而又被甩在一旁被迫冷静思考。所以积300年北宋南宋之动荡,才产生了一个辛弃疾。
诗人的栖居
德国诗人荷尔德林有一句诗:“人,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那么,诗人们,这些人间诗意的创造者们,他们的生存状态又怎样呢?
欧阳修说“诗穷而后工”,杜甫又说“憎命达”,难道、困顿、寂寞和痛苦就是诗人永恒的命运吗?
不论是李白的雄阔,杜甫的寂寞,苏轼的超脱还是歌德的超绝,诗人们执著地向人们证明一个人的存在,可以超越时空而永恒,可以向人们宣示精神的不朽。
诗人,不论贫穷或富有,落寞或喧嚣,他们把自己的精神安置在自己的作品中,安置在那个时代的大地上,安置在千百年来和千百年后读者的心中。哪里是他的故乡,哪就是诗人诗意地栖居的处所。在那里,他们将享受那由于偎伴神灵而激起的无尽的欢乐。这就是诗化,就是诗意的人生。这或许就是“诗意地栖居”的最好的注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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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域读李白(夏立君)
李白的生命是由西域移植到大唐版图的。
从李白幼年上溯约一百年,李白家族在隋末遭受重大变故,全家人从陇西成纪流放于遥远的中亚碎叶,那是大唐的最西缘。这个漂泊的家族在地广人稀的字于,在以游牧者为主体的人民中间,顽强生存上百年,完全拒绝异族血液是不可能的——李白至少是半个胡儿吧?这仅仅是我的猜想。我还进一步推测,李白及其亲人之所以对此只字不提,或许可以从中原人特有的心态及儒家文化上予以解说吧。
这个漂泊者家族终于孕育了一位伟大的漂泊者。历史在此与一个伟大天才相遇。
隋唐之前,正是所谓匈奴、鲜卑、羯、氐、羌五胡乱华的近三百年大分裂时代。胡人的铁骑潮水般漫过中原,将中原已显僵硬的版块踏碎,而这些碎块又以柔性之力令铁蹄最终疲软下来。迟至6世纪末7世纪初,五胡全被汉人同化,汉人仇视恐惧异族的心理也在广大地域消失。涌动着异族新鲜血液的李渊、李世民和广大民众昂然而起,中国历史上最具光彩的时代到来了,唐朝开朗雍容的其实在整个封建社会空前绝后,唐人的心态也是最为健康的。 只有大唐的江山才能安措天才李白那放达的脚步。
唐诗中向往异域的气息是强烈的。诗人们纷纷奔赴边疆,写下许多境界雄放的诗篇,那些边塞诗实在是唐诗中金子。在书房中低声吟哦的诗人,一踏上西北旷野,就放开了喉咙。但所有的人都没法与李白相比,因为与他们的方向相反,李白来自西域,他本是西域人。“胡姬貌如花,当垆笑春风”(李白《前有樽酒行》),胡人第一次以这么自然深情的形貌出现在中国文学作品中。读着这样的诗句,仿佛感到诗人就是一个胡人。
异域情调、漂泊情怀其实充满李白所有的诗文。李白就是没有故乡的,或者说无处不是故乡,醉酒的地方就是故乡。他由碎叶入蜀,由蜀入荆楚入山东,又山东又辐射到大唐各地,沸腾
的血液使他不能在任何一个地方安住,他永远行走在漂泊的长路上,饮他的酒,酒他的泪,唱他的歌。“天地者,万物之逆旅(旅馆);光阴者,万物之过客”(李白《春夜宴桃李园序》),这是诗人眼中的时间和宇宙——天地间只有逆旅和过客。诗人拒绝根的存在。这是彻底的漂泊情怀:把生命看作一场纯粹的漂泊,并这样实践着,在中国文化史上是没有第二人。 李白实在是中国诗人中的游侠。他的浪漫、癫狂、爱恨情仇、寂寞与痛苦、梦与醒,他的豪气义气,他的漂泊,全都达于极端。“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所有读书人心目中的偶像却不是他的偶像。他有时也说孔丘几句好话,那是他向往功名富贵了。在他眼里,游侠比皓首穷经的儒生光彩多了。“齐有倜傥生,鲁连特高妙……意轻千斤裘,顾向平原笑。吾亦淡荡人,拂衣可同调”(李白《古风其十》),只有鲁仲连这样的侠客才是可与之同调的朋友。李白自称“十五好剑术”,传说中他曾手刃数人。他二十几岁便“仗剑去国,辞亲远游”,在维扬(今扬州)不到一年,“散金三十万,有落魄公子,悉皆济之”。这都是些游侠行径。他与朋友吴指南游楚,吴不幸病死于洞庭,李白抚尸大哭。大约那时洞庭一带还是很荒凉的,老虎来了,李白坚守不动。老虎走了,他将朋友权且葬下,后又返回旧地,起出朋友的骨殖,就着湖水洗净,背着这骨殖走了很远的路,为朋友重新选择了葬地。有这份超乎功利之上的痴情,就是一位真正的游侠了。即使闯进了朝廷,他那强横的乃至有些无赖的游侠脾气也是改不了的。力士脱靴,贵妃捧墨,御手调羹,他要求权贵尊重他,皇帝也应该把他当作朋友待才好。他不习惯仰视。他之信任自己远胜过别人对他的的信任。这一切足令权贵齿冷,令谦谦君子瞠目结舌。
鲁仲连成功却拒绝平原君赏赐给他的富贵功名,因而取得了不仰视权贵,进而折服权贵的资格。李白大呼要功名,要富贵,要酒,要女人,要朋友,却仍然要求权贵与他平交,不得小看他。这个李白呀,他不知道这是怎样一个妄想!
在喀什、若羌、阿勒泰、伊犁这些西域城市之间跋涉,每个地方的人文地理都给我有力的震撼。几十个世纪以来,这片广袤的大地为游牧民族提供了表演的舞台,今日,我们仍然能感受到游牧者后裔的单纯与猛烈。昆仑山、天山、阿尔泰山,像横亘中亚西亚的三架竖琴,将咚咚的马蹄声传递到最遥远的地方。骑士们贲张的血脉不理会任何荒凉。成吉思汗的马队从塔尔巴哈台从伊犁河从阿尔泰山掠向中原,将浩瀚的里海变成内陆湖。多么凶蛮单纯而强烈的节奏啊。这个“只识弯弓射大雕”的大汗可真是大手笔啊。李白从另一个方向来了,大地高山冰川骏马胡姬,化为他精神的马队。他不在意中原已有的温柔敦厚细腻空灵,大笔横扫,狂飙突进,给大唐的诗坛注入西域骑士的剽悍与纯粹,令所有骚人墨客为之一惊。洞庭烟波,赤壁风云,蜀道猿啼,浩荡江河,全都一下子飞扬起来。
游侠李白飒沓而来,他的双脚和诗笔生动了大唐山水。
——点评:开篇从李白的家族与当时的社会的形态写起,在一个壮阔的北京下,用诗意的语言,抒情的笔调,艺术地再现了异域出生的李白的异域情调和漂泊情怀。
接着作者重点论述李白的“漂泊”。一句“诗人拒绝根的存在”,道出李白“是没有故乡的,或者说无处不是故乡,醉酒的地方就是故乡”的性格特质,这就是使李白完全不同于大唐的一些诗人,他们虽然也远赴边地,写出一些边塞诗作,但他们的心中毕竟是装着一个故乡。李白却把这种人生放大在宇宙天地中来看,他认为天地间只有逆旅和过客,而人的生命只是一场纯粹的漂泊。
李白对于自己生命中的漂泊,从不同方面进行了诠释:重侠轻儒,重义轻财,藐视权贵。但李白在这样的天地间毕竟非一无所求,他“要功名,要富贵,要酒,要女人,要朋友,却仍然要求权贵与他平交,不得小看他”,故而作者称其为“妄想”。但是这是多么真切的妄想,这是多么可爱的妄想,只有李白这样洒脱不羁的人才可能提出。
文中两次出现“方向”一词。第一次是在第六段中,“因为与他们的方向相反”,指的是李白并非由中原而走向边关,而是由边关走向中原,他的生命的底色中,就是境界的雄放,就是诗中的金子。第二次是在第十段,“李白从另一个方向走来了”,表明李白用自己的诗才指挥可与成吉思汗相匹敌的“精神马队”,展现出李白诗歌中“剽悍与纯粹”的西域风格特点,从而引出李白的诗风对大唐诗坛的影响,表现出了李白诗歌对人们思想感情精神的强大的征服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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怅望千秋一洒泪(李元洛)
一千多年后的高秋十月,我终于如愿以偿去拜望了杜甫的故里,当年的巩县现在的巩义市。就像瞻仰过浩瀚的沧海后,去寻觅和瞻仰它最初的源头。
汽车刚进入巩义市郊,公路两侧山坡上一栋栋漂亮的楼房就奔来眼底。同行人介绍说,巩义现在是全国百强县之一,这里是巩义的首富村,乡镇企业的农民所居。“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杜甫曾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如此祈愿,如果他千年后回到故乡,该会展颜一笑吧?我们来时,正逢当地一位个体业主出资修建的“杜甫书画院”落成,并举行揭碑仪式,鼓声阵阵,鞭炮声声,彩旗飘扬,人潮汹涌。巩义市街头已少见蹄声得得的毛驴,而时驰四轮生风之“的士”,,如果淡泊自守的杜甫不要专车接送,他自己会“打的”而来吗?我们左顾右盼,始终不见杜老夫子的踪影,只好驱车出巩县旧县城北门,过东泗河小石桥,直奔不远处南瑶湾村笔架山下的杜甫故居。
杜甫曾有过显赫的家世。他的十三世祖杜预,是晋朝名将和学者,京兆杜陵人,所以杜甫也自称“杜陵野老”。杜预之孙杜逊南迁襄阳,因而杜甫也屡次提器曲折个地望。杜甫的曾祖杜依艺任巩县县令时,将家搬到离县城一华里许的南瑶湾村,他的儿子杜审言是武则天时代的名诗人,所以杜甫曾说“诗是百家事”。父亲杜闲则做过兖州司马,杜甫有诗名《登兖州城楼》,而他大名鼎鼎的最早的诗篇《望岳》,大约就是他年轻时在兖州城楼远眺泰山时写成的吧。 桑田沧海,我来朝谒杜甫故居。我渺如轻尘的足迹竟然能够复叠在他亘古不磨的足印之上,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幸运?我来之前,虽然知道杜甫的门第已经衰微,但毕竟曾是钟鸣鼎食之家,他的故居一定还是颇为可观的,特别是他后来被尊为“诗圣”,而1961年在斯德哥尔摩举行的世界和平理事会主席团会议上,他又被列为当年纪念的世界文化名人之一,他的旧居该早已整修得美仑美奂了吧?结果却令人失望。
笔架山依然未变仍旧形如笔架,历经沧桑的是山下杜甫故居。青砖为墙的小小院落里,只在靠墙处有两三间同样小小的房间。一孔座东向西约十一米深的窑洞,就是杜甫的诞生之 地。这里除了几通石碑,几张图表,就别无其他纪念物。湫隘的院落里,如果多来几个参观者就会人满为患。“七龄思即壮,开口咏凤凰。九龄书大字,有作成一囊”(《咏凤凰》),他幼年时的歌咏和书法,就是出自这小小而寒伧的庭院吗?“忆年十五心尚孩,健如黄犊走复来。
庭院前八月梨枣熟,一日上树能几回”(《百忧集行》),这寒伧而小小的庭院,怎能容得下梨树和枣树摇曳迎风?瞻拜杜甫故居,萧瑟兮秋风吹来,心中不仅塞满悲凉。且不说国外的文豪,如莎翁在伦敦,雨果在巴黎,普希金在莫斯科,史考特在苏格兰,即使是国内许多其他形形色色的纪念馆,也远胜于杜甫的故居,更无论 那豪华宾馆奢华酒楼和那些日益繁荣昌盛的夜总会了。“便下襄阳向洛阳”呵,“孤舟一系故园心”呵,“月是故乡明”呵,如果杜甫有知,如果月明之夜他魂兮归来,不知将作何感想?
杜甫陵园在与故居遥遥相对的邙山之上,北接黄河,西瞻嵩山,东临伊洛河湾,自有一种阔大苍凉的气象。走进相当宽阔但设施仍然简陋的墓园,杜甫墓和宗文、宗武墓便怆然入眼。所谓墓。除了一方墓碑,其实只是三个土堆而已。宗文早殁于四川,杜甫和次子宗武均病逝于湖南,杜嗣业去请元稹作墓志铭时,自己也年已花甲。正值大历年间马乱兵荒,他穷困如故,真能千里迢迢将父亲和祖父的灵柩选址葬于偃师再移葬于巩县吗?元稹说他“启子美之柩,襄附于偃师,途次于荆”,荆、偃无水路可通,如何人能从陆路绕道而跋涉千里?元稹也许只是听其设想而未亲见其事吧?在墓园中低回,我猛然忆起宋代周序来此写的《吊杜甫墓》诗:“杜甫诗客墓,遥倚北邙巅。断碣无人识,高名信史传。猿声悲落照,树色翳塞烟。惟有文章在,辉光夜烛天。”
杜甫最后的归宿到底在哪里虽然值得考证,疑幻疑真总不免使人怅望千秋,他生前困窘潦倒,千年后的故居仍然寒伧萧索,自然也令人感慨莫名。然而,墓之真伪有无和故居的落寞堂皇都无关根本,作为一位诗人,他的不朽的生命就是他不朽的文章。那些五陵裘马达官贵胄御用文人轻薄后生都早已如历史长河的匆匆过客而云消水逝,有的连一个泡沫一死残迹都没有留下来,而杜甫流传至今的杰出作品,无论白天或是夜晚,都发出万丈光焰。陵园的秋日向晚,嵩山依然巍峨,伊洛河依然滔滔东流,你历经千年的风霜雨雪,也依然并永远和我们的民族同在。我从湖南来河南,从你的终点追寻到你的起点,捧上一瓣心香,在你千年前何日忘之的故乡。
——点评:作者起手交代自己的行踪,并运用一个比喻说明自己读了杜诗之后,希望再去探询杜甫生命的源头。对诗人生命源头的探索,就是对诗人生命底色的探索,在开头,作者就以隐喻的形式暗示了全文的主旨。
杜甫虽处困境而心忧苍生,喊出了“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心愿,并且表示,果真如此,“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现在,他的愿望已经实现:农民住上了漂亮的楼房,交通工具也更加方便,而富裕起来的农民未忘文化,这一都足以说明人民千百年来一直纪念着杜甫。而杜甫这位有着显赫家世、千古大名的“诗圣”,依然院落湫隘,墓园简陋,甚至作后归宿到底在哪里都尚待考证,的确让人心中不仅充满悲凉。然而作者在恩长结束时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作为一位诗人,他生命的真正意义在于他的诗章,在于他引领人们去理解感悟自然、感悟生命,这样,千百年来人民都在自己的心中为我们的“诗圣”建造了一座辉煌的宫殿,一座永恒的坟茔。这样,对于杜甫来说,自己期待的已经来临,自己的诗章已经被广泛传诵,还有什么比这更重要的呢? 文章主要运用对比烘托的手法:杜甫心忧苍生,与现在经济发达而自己故居和墓园的萧条对比,杜甫显赫身世,世界大名与庭院湫隘对比,杜甫与其他世界文化名人对比,诗人生活与世俗人的生活对比,这些方面杜甫都堪称寥落。而所有的这些恰恰烘托出了杜甫的千古不可磨灭的精神光焰——这才是杜甫诗歌真正生命底色和精神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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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的执著和超脱(周国平)
具有诗人气质的人,往往在智慧上和情感上都早熟,在政治上却一辈子也成熟不了。他始终保持一颗纯朴的童心。他用孩子般天真的单纯的眼光来感受世界和人生,不受习惯和成见之囿,于是常常有新鲜的体验和独到的发现。他用孩子般天真单纯的眼光来衡量世俗的事务,却又不免显得不通世故,不合时宜。
苏东坡曾把写作喻作“行云流水”,“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完全处于自然。这正是他的人格的写照。个性的这种不可遏止的自然的奔泻,在旁人看来,是一种执著。
真的,诗人的性格各异,可都是一些非常执著的人。他们的心灵好像团结在童稚时代那种色彩丰富的印象上了,但这种团结不是停滞和封闭,反而是发展和开放。在印象的更迭和跳跃这一点上,谁能比得上孩子呢?那么,终身保持孩子般速率的人,他所获得的新鲜印象不就是丰富得惊人了吗?具有诗人气质的人似乎在孩子时期一旦尝到了快乐,就终身不能放弃了。他一生所执著的就是对世界、对人生的独特的新鲜的感受——美感。对于他来说,这种美感是生命的基本需要。富比王公,没有这种美感,生活就索然乏味:贫如乞儿,不断有新鲜的美感,照样可以过得快乐充实。
美感在本质上的确是一种孩子的感觉。孩子的感觉,其特点一是纯朴而不雕琢,二是新鲜而不因袭。这两个特点不正是美感的基本要素吗?然而,除了孩子的感觉,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感觉。雕琢是感觉的伪造,因袭是感觉的麻痹,所以,美感的丧失就是感觉技能的丧失。 可是,这个世界毕竟是成人统治的世界啊,他们心满意足,自以为是,像惩戒不听话的孩子一样惩戒童心不灭的诗人。不必说残酷的政治,就是世俗的爱情,也常常无情地挫伤诗人的美感。多少诗人以身殉他们的美感,就这样地毁灭了。一个执著于美感的人,必须有超脱之道,才能维持心理上的的平衡。愈是执著,就必须愈是超脱。这就是诗与哲学的结合。凡是得以安享天年的诗人,哪一个不是兼有一种哲学式的人生态度呢?歌德,托尔斯泰,苏东坡……他们在某种程度上都是哲学家。
美感作为感觉,是在对象化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不能超脱的诗人,总是执著于某一些特殊的对象。他们的心灵固结在美感上,他们的美感又团结在这些特殊的对象上,一旦丧失这些对象,美感就失去寄托,心灵就遭受致命的打击。他们不能成为美感的主人,反而让美感受对象的役使。对于一个诗人来说,最大的祸害莫过于执著于某些特殊的对象了。这是审美上的异化。自由的心灵本来是美感的源泉,现在反而受自己的产物——对象化的么即美的对象——的支配,从而丧失了自由,丧失了美感的原动力。
苏东坡深知这种执著于个别的对象的审美方式的危害。在他看来,美感无往而不可对象化。“凡物皆有可观,苟有可观,皆有可乐,非必怪奇伟丽者也”。如果执著于一物,“游于物之内”,自其内而观之,物就显得又高又大。物挟其高大以临我,我怎么能不眩惑迷乱呢?他说,他之所以能无往而不乐,就是因为“游于物外”,就是不要把对象化局限于具体的某物,更不要把对象化的要求变成对某物的占有欲。结果,反而为美感的对象化打开了无限广阔的天地。“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无竭,
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你再执著于美感,又有何妨?只要你的美感不执著于一物,不异化为占有,就不愁得不到满足。
诗人的执著,在于始终保持一种审美的人生态度。诗人的超脱,在于没有狭隘的占有欲望。 所以,苏东坡能够“谈笑生死之际”,尽管感觉敏锐,依然胸襟旷达。
苏东坡在惠州谪居时,有一天,在山间行走,已经十分疲劳,而离家还很远。他突然悟到:人生本是大自然之子,在大自然的怀抱里,何处不能歇息?于是“心若挂钩之鱼,忽得解脱”。 “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哪复计东西。”诗人的灵魂就像飞鸿,它不会眷恋自己留在泥上的指爪,它的唯一使命就是飞,自由自在地飞翔在美的国度里。
我相信,哲学是诗的守护神。只有在哲学的广阔天空里,诗的精灵才能自由地、耐久地飞翔。 ——点评:这是一篇借苏东坡的人生,创作和哲学来谈诗人生命与生存状态的哲理美文。 作者首先将诗人气质与政治作了一个比较,抓住“童心“二字,辨析它给诗人带来荣耀与不幸。 在第二部分中,作者进行层层论证,认为诗人执著于个性的自然的恩写,从而保持一种“新鲜体验和独到的发现“,而这就是形成生命基本需要的美感。在第4节中作者简述了这种美感的两个特性:纯朴而不雕琢,新鲜而不因袭。在紧接着的第五节中的出结论:愈是执著,就必须愈是超脱。这就是诗与哲学的结合。
接下来,以苏东坡为例,探讨他执著于不可遏止的自然的奔泻,一种不是停滞和封闭,而是发展和开放的执著。在这里,作者用了看似矛盾的“执著“和”开放“两个词语,蕴含了诗人追求的美丽与和谐,揭示出诗人心灵的本质方面。
如果这种执著不够发展和开放,而是团结在审美对象上,诗人就容易遭受致命的打击,为美感对象所役使。所以作者指出,诗人饿执著要打开无限广阔的天地,用旷达的胸襟,回归自然怀抱,从而使人得到真正的解脱、真正的自由,而构成了诗人的生命与美感的哲学。 周国平的散文往往化深奥的哲理为平近优美的语言,在轻轻点染中让人品味人生的真义。如文章末句:在内容上它再次表明作者的主张,即用哲学呵护诗情,让超脱守护执著;在结构上,总结全文,呼应标题,使文章浑然一体,自然天成;而且用“飞翔“来呼应苏东坡的诗歌,给人意蕴无穷的感觉。这些在研读本文时也应注意揣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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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之勺(张炜)
1987年,从北到南走了一趟德国,尽管是草草地走。
来的时候落脚波恩,走的时候去了法兰克福。那一天时间很充裕,我就和朋友在法兰克福大街上闲走。走着走着,突然想起了歌德。这儿不是与老诗人的名字连在一起的吗?这儿有他最重要的故居啊。
我和几个朋友立刻匆匆去寻。
这是一个奇特的人物。在文学的星云中,像他一样的文坛“恒星”大概不会太多。在中国,也只有屈原、李白等才能和他媲美。然而屈原与李白离现在太久,他们的神秘有一部分是时间赠予的。歌德却离我们近多了,从时间上看,他显得亲切易懂。
第一次读《少年维特之烦恼》,掰指计算作家当时的年龄,感受一个少年的全部热烈。那时觉得如此饱满的情感只会来自一种写实。而不需要什么神奇的技巧。现在看这种理解有一多半是对的。一件伟大的艺术品,究竟需要多少技巧?不知道。我们只知道它会是一位伟大的艺术家写的,它只要源于那样的一颗心灵。心灵的性质重于一切。
今天终于以另一种方式接近了你。今天来到了从小觉得神秘的这位艺术家生活过的实实在在的空间。多么不可思议,多么幸福。我们可以用手摸一下诗人出没的东西,小心翼翼。我们试图通过逝去的诗人遗留在器物的神秘,去接通那颗伟大的灵魂。
歌德故居是一幢三层楼房,当然很宽敞,很气派,与想象中的差不多。书房,卧室,客厅,最后又是厨房。我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个宽大的厨房特别这样注意起来,在那个阔大 的铁锅跟前站了许久。记得锅上垂了一个巨型排气铁罩。所有炊事器具一律黝黑粗大,煎锅、铲子;特别是那把高悬在墙上的平底铜勺,简直把我吓了一跳。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一把炊勺。
这样的炊具有没有办法做出精致的菜肴,我不知道。但我可以想象出当年这里一定是高朋满座,常常让诗人有一场大欢乐大陶醉。可以想象像酒酣耳热之时,那一场诗人的豪放。大厨房约可以让十几个厨子同时运作,他们或烹或炸,或煎或炒,大铁勺碰得哐哐有声。
诗人的一颗心有多么纤细。我难以想象他需要这样的一间厨房。为什么,想不出。这样一间厨房足可以做一家大饭店的操作间,太大,太奇怪。
主要是勺子太大。
从厨房走出,到二楼,,由到三楼,那里主要是一些关于诗人的各种图片,它们悬满了墙。我没有看到心里去。好象还在想着那把大勺子。它是铜的,平底,勺柄极长。我就是弄不懂它是做什么用的……人的一生无非是“取一勺饮”,而对于像歌德这样的天才,其勺必大。 这样一想,似乎倒也明白了。
关于诗人的全部故事,我知道的一些故事,都在这个时刻从脑际一一划过。回想他那两卷回忆录《诗与真》,还有他与那个年轻人的谈话录(爱克曼《歌德谈话录》),感受着一个长寿老人的全部丰厚。他在魏玛宫廷任过显赫的官职,一度迷过光学研究,七十多岁时还与一位少女热恋,激动得浑身灼热。长篇短篇戏剧样样皆精,一部《浮士德》写了几十年……是
的,他像所有人一样,只是一个过客,只是“取一勺饮”。然而他的“勺子”真的比一般人大上十倍二十倍。
那天我坐在书房里,在一个非常精制的小桌前凝视。一排排漆布精装书,岁月已使其变得陈旧;它们有些腿色;为了保护书籍,一排书架一律加上了铁丝网。这些书既不允许触摸,也不允许拍照。但我忍不住心里的渴望,还是说服管理员拍了一张。
怎样评价歌德,有一段话我们是耳熟能详的了。恩格斯曾这样说歌德的“两面性”:“在他心中经常进行着天才诗人和法兰克市议员的谨慎的儿子、可敬的魏玛的枢密顾问之间的斗争;前者厌恶周围环境的鄙俗气,而后者却不得不对这种鄙俗气妥协,迁就。因此,歌德有时非常伟大,有时极为渺小;有时是叛逆的、爱嘲笑的、鄙视世界的天才,有时则是谨小慎微、事事知足、胸襟狭隘的庸人。”
在法兰克福的歌德之家,我们能够很具体地理解恩格斯的这段话吗?
我却更多地站在诗人钟情的那个少女素描像前。她的眼睛一直望过来,既专注又茫然,好象随时都要与人展开一场无终了的诉说和辩解。
在他的故居中,徘徊于诗人的物品之间。突然,上一个世纪的特异气息浓烈地涌来…… ——点评:题为《歌德之勺》,而正面写这个铜勺的篇幅只有全文的三分之一,是否“文不对题”呢?仔细分析,我们就会发现作者如此行文的真正用意。
作者因“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一把炊勺”而“吓了一跳”,而与铜勺相应的厨房是“宽大”的,铁锅是“阔大”的,连排气铁罩也是“巨型”的。作者由此想到“当年这里一定是高朋满座,常常让诗人有一场大欢乐大陶醉”,进而想到歌德的人生较常人更为丰富。
炊勺的描绘至此结束,但作者所指涉的象征意义却没有结束。作者罗列了歌德这个“长寿老人的全部丰厚”:世俗的宦场,跨学科的研究,超越常人的爱情,无与伦比的文学艺术成就。在一般人的眼里,伟大与渺小,纯真与鄙俗,叛逆嘲弄与谨小慎微是那样的水火不容,而在歌德的巨大“人生之勺”里,有融合得那样的自然和亲密无间!行文至此,作者又呼应前部分阅读《少年维特之烦恼》时对作者写作的情感是写实而不是技巧的问题,这样丰厚的心灵是不需要任何技巧的,他的心灵的性质已铸就他文学与人生艺术的高度。这样首尾呼应,使所论述的主题更加明确。
也许歌德的这样丰厚的人生却不能够别一般的人所理解,那么他需要向世人诉说辩解吗?文章结尾处少女的眼睛用独有的歌德式的纯真与丰富在向人们展示这一切,诗意盎然,启人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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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韩愈(梁衡)
韩愈为唐宋八大家之首,其文章写得好是真的。所以,我读韩愈其人是从读韩愈其文开始的,因为中学课本上就有他的《师说》、《进学解》。课外阅读,各种选本上韩文也随处可见。
他的许多警句,如:“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
于思毁于随”等,跨越了一千多年,仍在指导我们的行为。
但由文而读其人却是因一件事引起的。去年,到潮州出差,潮州有韩公祠,祠依山临水而建,气势雄伟。祠后有山曰韩山,祠前有水名韩江。当地人说此皆因韩愈而名。我大惑不解,韩愈一介书生,怎么会在这天涯海角霸得一块山水,享千秋之祀呢?
原来有这样一段故事。唐代有个宪宗皇帝十分迷信佛教,在他的倡导下国内佛事大盛,公元八一九年,又搞了一次大规模的迎佛骨活动,就是将据称是佛祖的一块朽骨迎到长安,修路盖庙,人山人海,官商民等舍物捐款,劳民伤财,一场闹剧。韩愈对这件事有看法,他当过监察御史,有随时向上面提出诚实意见的习惯。这种官职的第一素质就是不怕得罪人,因提意见获死罪都在所不辞。所谓“文死谏,武死战”。韩愈在上书前思想好一番斗争,最后还是大义战胜了私心,终于实现了勇敢的“一递”,谁知奏折一递,就惹来了大祸;而大祸又引来了一连串的故事,成就了他的身后名。
韩愈是个文章家,写奏折自然比一般为官者也要讲究些。于理于情都特别动人,文字铿锵有力。他说那所谓佛骨不过是一块脏兮兮的枯骨,皇帝您“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岂不盛哉,岂不快哉!”这佛如果真的有灵,有什么祸殃,就让他来找我吧。(“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这真有一股不怕鬼,不信邪的凛然大气和献身精神。但是,这正应了我们现时说的,立场不同,感情不同这句话。韩愈越是肝脑涂地陈利害表忠心,宪宗越觉得他是在抗龙颜,揭龙鳞,大逆不道。于是,大喝一声把他赶出京城,贬到八千里外的海边潮州去当地方小官。
韩愈这一贬,是他人生的一大挫折。因为这不同于一般的逆境,一般的不顺,比之李白的怀才不遇,柳永的屡试不第要严重得多,他们不过是登山无路,韩愈是已登山顶,又一下子被推到无底深渊。其心情之坏可想而知。他被押送出京不久,家眷也被赶出长安,年仅十二岁的小女儿也惨死在驿道旁。韩愈自己觉得实在活得没有什么意思了。他在过蓝关时写了那首著名的诗。我向来觉得韩愈文好,诗却一般,只有这首,胸中块垒,笔底波涛,确是不一样: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
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
这是给前来看他的侄儿写的,其心境之冷可见一斑。但是,当他到了潮州后,发现当地的情况比他的心境还要坏。就气候水土而言这里条件不坏,但由于地处偏僻,文化落后,弊政陋习极多极重。农耕方式原始,乡村学校不兴。当时在北方早已告别了奴隶制,唐律明确规定了不准没良为奴,这里却还在买卖人口,有钱人养奴成风。“岭南以口为货,其荒阻处,父子相缚为奴。”其习俗又多崇鬼神,有病不求药,杀鸡杀狗,求神显灵。人们长年在浑浑噩噩中生活。见此情景韩愈大吃一惊,比之于北方的先进文明,这里简直就是茹毛饮血,同为大唐圣土,同为大唐子民,何忍遗此一隅,视而不救呢?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同在一片蓝天下,人人都该享有爱。按照当时的规矩,贬臣如罪人服刑,老老实实磨时间,等机会便是,决不会主动参政。但韩愈还是忍不住,他觉得自己的知识、能力还能为地方百姓做点事,觉得比之百姓之苦,自己的这点冤、这点苦反倒算不了什么。于是他到任之后,就如新官上任一般,连续干了四件事。一是驱除鳄鱼。当时鳄鱼为害甚烈,当地人又迷信,只知投牲畜以祭,韩愈“选材技吏民,操强弓毒矢”,大除其害。二是兴修水利,推广北方先进耕作技术。三是赎放奴婢。他下令奴婢可以工钱抵债,钱债相抵就给人自由,不抵者可用钱赎,以后不得蓄奴。四是兴办教育,请先生,建学校,甚至还“以正音为潮人语”,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推广普通话。不可想象,从他贬潮州到再离潮而贬袁州,八个月就干了这四件事。我们且不说这事的大小,只说他那片诚心。我在祠内仔细看着题刻碑文和有关资料。韩愈的确是个文人,干什么都要用文章来表现,也正是这一点为我们留下了如日记一样珍贵的史料。比
如,除鳄之前,他先写了一篇《祭鳄鱼文》,这简直就是一篇讨鳄檄文。他说我受天子之命来守此土,而鳄鱼悍然在这里争食民畜,“与刺史抗拒,争为长雄。刺史虽驽弱,亦安肯为鳄鱼低首下心。”他限鳄鱼三日内远徙于海,三日不行五日,五日不行七日,再不行就是傲天子之命吏,“必尽杀乃止!”阴雨连绵不断,他连写祭文,祭于湖,祭于城隍,祭于石,请求天晴。他说天啊,老这么下雨,稻不得熟,蚕不得成,百姓吃什么,穿什么呢?要是我为官的不好,就降我以罪吧,百姓是无辜的,请降福给他们。(“刺史不仁,可以坐罪;惟彼无辜,惠以福也。”)一片拳拳之心。韩愈在潮州任上共有十三篇文章,除三篇短信,两篇上表外,余皆是驱鳄祭天,请设乡校,为民请命祈福之作。文如其人,文如其心。当其获罪海隅,家破人亡之时,尚能心系百姓,真是难能可贵了。
一个人为文不说空话,为官不说假话,为政务求实绩,这在封建时代难能可贵。应该说韩愈是言行一致的。他在政治上高举儒家旗帜,是个封建传统思想道德的维护者。传统这个东西有两面性,当它面对革命新潮时,表现出一副可憎的顽固面孔。而当它面对逆流邪说时,又表现出撼山易撼传统难的威严。韩愈也是这样,他一方面反对宰相王叔文的改革,一方面又对当时最尖锐的两个社会问题,即藩镇割据和佛道泛滥,深恶痛绝,坚决抨击。他亲自参加平定叛乱。到晚年时还以衰朽之身一人一马到叛军营中去劝敌投诚,其英雄气概不亚于关云长单刀赴会。他出身小户,考进士三次落第,第四次才中进士,在考官时又三次碰壁,乌纱帽得来不易,按说他该惜官如命,但是他两次犯上直言,被贬后又继续尽其所能为民办事。这是中国知识分子的传统,以国为任,以民为本,不违心,不费时,不浪费生命。他又倡导古文运动,领导了一场文章革命,他要求“文以载道”、“陈言务去”,开一代文章先河,砍掉了骈文这个重形式求华丽的节外之枝,而直承秦汉。所以苏东坡说他:“文起八代之衰, 道济天下之溺。”他既立业又立言,全面实践了儒家道德。
当我手倚韩祠石栏,远眺滚滚韩江时,我就想,宪宗佞佛,满朝文武,就是韩愈敢出来说话,如果有人在韩愈之前上书直谏呢?如果在韩愈被贬时又有人出来为之抗争呢?历史会怎样改写?还有在韩愈到来之前潮州买卖人口、教育荒废等四个问题早已存在,地方官吏走马灯似的换了一任又一任,其任职超过八个月的也大有人在,为什么没有谁去解决呢?如果有人在韩愈之前解决了这些问题,历史又将怎样写?但是没有,什么都没有。长安大殿上的雕梁玉砌在如钩晓月下静静地等待,秦岭驿道上的风雪,南海丛林中的雾瘴在悄悄地徘徊。历史终于等来了一个衰朽的书生,他长须弓背双手托着一封奏折,一步一颤地走上大殿,然 后又单人瘦马,形影相吊地走向海角天涯。
人生的逆境大约可分四种。一曰生活之苦,饥寒交迫;二曰心境之苦,怀才不遇;三曰事业受阻,功败垂成;四曰存亡之危,身处绝境。处逆境之心也分四种。一是心灰意冷,逆来顺受;二是怨天尤人,牢骚满腹;三是见心明志,直言疾呼;四是泰然处之,尽力有为。韩愈是处在第二、第三种逆境,而选择了后两种心态,既见心明志,著文倡道,又脚踏实地,尽力去为。只这一点他比屈原、李白就要多一层高明,没有只停留在蜀道叹难,江畔沉吟上。他不辞海隅之小,不求其功之显,只是奉献于民,求成于心。有人研究,韩愈之前,潮州只有进士三名,韩愈之后,到南宋时,登第进士就达一百七十二名。是他大开教育之功。所以韩祠中有诗曰:“文章随代起,烟瘅几时开。不有韩夫子,人心尚草莱!”这倒使我想到现代的一件实事。一九五七年反右扩大化中,京城不少知识分子被错划为右派,并发配到基层。当时王震同志主持新疆开发,就主动收容了一批。想不到这倒促成了春风渡玉门,戈壁绽绿荫。那年我在石河子采访,亲身感受到充边文人的功劳。一个人不管你有多大的委屈,历史绝不会陪你哭泣,而它只认你的贡献。悲壮二字,无壮便无以言悲。这宏伟的韩公祠,还有这韩山韩水,不是纪念韩愈的冤屈,而是纪念他的功绩。
李渊父子虽然得了天下,大唐河山也没有听说哪山哪河易姓为李,倒是韩愈一个罪臣,
在海边一块蛮夷之地施政八月,这里就忽然山河易姓了。历朝历代有多少人希望不朽,或刻碑勒石,或建庙建祠,但哪一块碑哪一座庙能大过高山,永如江河呢?这是人民对办了好事的人永久的纪念。一个人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当他与百姓利益,与社会进步连在一起时就价值无穷,就被社会所承认。我遍读祠内凭吊之作,诗、词、文、联,上自唐宋下迄当今,刻于匾,勒于石,大约不下百十来件。一千三百多年了,各种人物在这里奖韩公不知读了多少 遍。我心中也渐渐泛起这样的四句诗: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八月为民兴四利,一片江山尽姓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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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栏杆拍遍(梁衡)
中国历史上由行伍出身,以武起事,而最终以文为业,成为大诗词作家的只有一人,这就是辛弃疾。这也注定了他的词及他这个人在文人中的唯一性和在历史上的独特地位。 在我看到的资料里,辛弃疾至少是快刀利剑地杀过几次人的。他天生孔武高大,从小苦修剑法。他又生于金宋乱世,不满金人的侵略蹂躏,22岁时他就拉起了一支数千人的义军,后又与耿京为首的义军合并,并兼任书记长,掌管印信。一次义军中出了叛徒,将印信偷走,准备投金。辛弃疾手提利剑单人独马追贼两日,第三天提回一颗人头。为了光复大业,他又说服耿京南归,南下临安亲自联络。不想就这几天之内又变生肘腋,当他完成任务返回时,部将叛变,耿京被杀。辛大怒,跃马横刀,只率数骑突入敌营生擒叛将,又奔突千里,将其押解至临安正法,并率万人南下归宋。说来,他干这场壮举时还只是一个英雄少年,正血气 方刚,欲为朝廷痛杀贼寇,收复失地。
但世上的事并不能心想事成。南归之后,他手里立即失去了钢刀利剑,就只剩下一支羊毫软笔,他也再没有机会奔走沙场,血溅战袍,而只能笔走龙蛇,泪洒宣纸,为历史留下一声声悲壮的呼喊,遗憾的叹息和无奈的自嘲。
应该说,辛弃疾的词不是用笔写成,而是用刀和剑刻成的。他是以一个沙场英雄和爱国将军的形象留存在历史上和自己的诗词中。时隔千年,当今天我们重读他的作品时,仍感到一种凛然杀气和磅礡之势。比如这首著名的《破阵子》: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马做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身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我敢大胆说一句,这首词除了武圣岳飞的《满江红》可与之媲美外,在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文人堆里,再难找出第二首这样有金戈之声的力作。虽然杜甫也写过:“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军旅诗人王昌龄也写过:“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但这些都是旁观式的想象、抒发和描述,哪一个诗人曾有他这样亲身在刀刃剑尖上滚过来的经历?“列舰层楼”、“投鞭飞渡”、“剑指三秦”、“西风塞马”,他的诗词简直是一部军事辞典。他本来是以身许国,准备血洒大漠,马革裹尸的。但是南渡后他被迫脱离战场,再无用武之地。像屈原那样仰问苍天,像共工那样怒撞不周,他临江水,望长安,登危楼,拍栏杆,只能热泪横流。
楚天千里清秋,水随天去秋无际。遥岑远目,献愁供恨,玉簪螺髻。落日楼头,断鸿声里,江南游子,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意(《水龙吟》)
谁能懂得他这个游子,实际上是亡国浪子的悲愤之心呢?这是他登临建康城赏心亭时所作。此亭遥对古秦淮河,是历代文人墨客赏心雅兴之所,但辛弃疾在这里发出的却是一声悲怆的呼喊。他痛拍栏杆时一定想起过当年的拍刀催马,驰骋沙场,但今天空有一身力,一腔
志,又能向何处使呢?我曾专门到南京寻找过这个辛公拍栏杆处,但人去楼毁,早已了无痕迹,唯有江水悠悠,似词人的长叹,东流不息。
辛词比其它文人更深一层的不同,是他的词不是用墨来写,而是蘸着血和泪涂抹而成的。我们今天读其词,总是清清楚楚地听到一个爱国臣子,一遍一遍地哭诉,一次一次地表白;总忘不了他那在夕阳中扶栏远眺、望眼欲穿的形象。
辛弃疾南归后为什么这样不为朝廷喜欢呢?他在一首《戒酒》的戏作中说:“怨无大小,生于所爱;物无美恶,过则成灾”。这首小品正好刻画出他的政治苦闷。他因爱国而生怨,因尽职而招灾。他太爱国家、爱百姓、爱朝廷了。但是朝廷怕他,烦他,忌用他。他作为南宋臣民共生活了40年,倒有近20年的时间被闲置一旁,而在断断续续被使用的20多年间又有37次频繁调动。但是,每当他得到一次效力的机会,就特别认真,特别执着地去工作。本来有碗饭吃便不该再多事,可是那颗炽热的爱国心烧得他浑身发热。40年间无论在何地何时任何职,甚至赋闲期间,他都不停地上书,不停地唠叨,一有机会还要真抓实干,练兵、筹款,整饬政务,时刻摆出一副要冲上前线的样子。你想这能不让主和苟安的朝廷心烦?他任湖南安抚使,这本是一个地方行政长官,他却在任上创办了一支2500人的“飞虎军”,铁甲烈马,威风凛凛,雄镇江南。建军之初,造营房,恰逢连日阴雨,无法烧制屋瓦。他就令长沙市民,每户送瓦20片,立付现银,两日内便全部筹足。其施政的干练作风可见一斑。后来他到福建任地方官,又在那里招兵买马。闽南与漠北相隔何远,但还是隔不断他的忧民情、复国志。他这个书生,这个工作狂,实在太过了,“过则成灾”,终于惹来了许多的诽谤,甚至说他独裁、犯上。皇帝对他也就时用时弃。国有危难时招来用几天;朝有谤言,又弃而闲几年,这就是他的基本生活节奏,也是他一生最大的悲剧。别看他饱读诗书,在词中到处用典,甚至被后人讥为“掉书袋”。但他至死,也没有弄懂南宋小朝廷为什么只图苟安而不愿去收复失地。
辛弃疾名弃疾,但他那从小使枪舞剑、壮如铁塔的五尺身躯,何尝有什么疾病?他只有一块心病,金瓯缺,月未圆,山河碎,心不安。
“郁孤台下清江水,中间多少行人泪。西北望长安,可怜无数山。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江晚正愁予,山深闻鹧鸪。”这是我们在中学课本里就读过的那首著名的《菩萨蛮》。他得的是心郁之病啊。他甚至自嘲自己的姓氏:“烈日秋霜,忠肝义胆,千载家谱。得姓何年,细参辛字,一笑君听取。艰辛做就,悲辛滋味,总是酸辛苦。更十分,向人辛辣,椒桂捣残堪吐。世间应有,芳甘浓美,不到吾家门户。”(《永遇乐》)
你看“艰辛”、“酸辛”、“悲辛”、“辛辣”,真是五内俱焚。世上许多甜美之事,顺达之志,怎么总轮不到他呢?他要不就是被闲置,要不就是走马灯似地被调动。1179年,他从湖北调湖南,同僚为他送行时他心情难平,终于以极委婉的口气叹出了自己政治的失意。这便是那首著名的《摸鱼儿》:
“更能消几番风雨,匆匆春又归去。惜春长,怕花开早,何况落红无数。春且住,见说道,天涯芳草无归路。怨春不语。算只有画檐蛛网,尽日惹飞絮。长门事,准拟佳期又误。蛾眉曾有人妒。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君莫舞,君不见,玉环飞燕皆尘土。闲愁最苦。休去依危楼,斜阳正在,烟柳断肠处。”
据说宋孝宗看到这首词后很不高兴。梁启超评曰:“回肠荡气,至于此极,前无古人,后无来者。”“长门事”,是指汉武帝的陈皇后遭忌被打入长门宫里。辛以此典相比,一片忠心、痴情和着那许多辛酸、辛苦、辛辣,真是打翻了五味坛子。今天我们读时,每一个字都让人一惊,直让你觉得就是一滴血,或者是一行泪。确实,古来文人的惜春之作,多得可以堆成一座纸山。但有哪一首,能这样委婉而又悲愤地将春色化入政治,诠释政治呢?美人相思也是旧文人写滥了的题材,有哪一首能这样深刻贴切地寓意国事,评论正邪,抒发忧愤呢?
但是南宋朝廷毕竟是将他闲置了20年。20年的时间让他脱离政界,只许旁观,不得插手,也不得插嘴。辛在他的词中自我解嘲道:“君恩重,且教种芙蓉!”这有点像宋仁宗说柳永:“且去浅斟低唱,何要浮名?”柳永倒是真的去浅斟低唱了,结果唱出一个纯粹的词人艺术家。辛与柳不同,你想,他是一个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痛拍栏杆,大声议政的人。报国无门,他便到赣南修了一座带湖别墅,咀嚼自己的寂寞:
带湖吾甚爱,千丈翠奁开。先生杖履无事,一日走千回。凡我同盟鸥鹭,今日既盟之后,来往莫相猜。白鹤在何处,尝试与谐来。破青萍,排翠藻,立苍苔。窥鱼笑汝痴计,不解举吾杯。废沼荒丘畴昔,明月清风此夜,人世几欢哀。东岸绿荫少,杨柳更须栽。(《水调歌头》)
这回可真的应了他的号——“稼轩”,要回乡种地了。一个正当壮年又阅历丰富、胸怀大志的政治家,却每天在山坡和水边踱步,与百姓聊一聊农桑收成之类的闲话,再对着飞鸟游鱼自言自语一番,真是“闲愁最苦”,“脉脉此情谁诉”?
说到辛弃疾的笔力多深,是刀刻也罢,血写也罢,其实他的追求从来不是要作一个词人。郭沫若说陈毅:“将军本色是诗人”,辛弃疾这个人,词人本色是武人,武人本色是政人。他的词是在政治的大磨盘间磨出来的豆浆汁液。他由武而文,又由文而政,始终在出世与入世间矛盾,在被用或被弃中受煎熬。作为封建知识分子,对待政治,他不像陶渊明那样浅尝辄止,便再不染政;也不像白居易那样长期在任,亦政亦文。对国家民族他有一颗放不下、关不住、比天大、比火热的心;他有一身早炼就、憋不住、使不完的劲。他不计较“五斗米折腰”,也不怕谗言倾盆。所以随时局起伏,他就大忙大闲,大起大落,大进大退。稍有政绩,便招谤而被弃;国有危难,便又被招而任用。他亲自组练过军队,上书过《美芹十论》这样著名的治国方略。他是贾谊、诸葛亮、范仲淹一类的时刻忧心如焚的政治家。他像一块铁,时而被烧红锤打,时而又被扔到冷水中淬火。有人说他是豪放派,继承了苏东坡,但苏的豪放仅止于“大江东去”,山水之阔。苏正当北宋太平盛世,还没有民族仇、复国志来炼其词魂,也没有胡尘飞、金戈鸣来壮其词威。真正的诗人只有被政治大事(包括社会、民族、军事等矛盾)所挤压、扭曲、拧绞、烧炼、锤打时才可能得到合乎历史潮流的感悟,才可能成为正义的化身。诗歌,也只有在政治之风的鼓荡下,才能飞翔,才能燃烧,才能炸响,才能振聋发聩。学诗功夫在诗外,诗歌之效在诗外。我们承认艺术本身的魅力,更承认艺术加上思想的爆发力。有人说辛词其实也是婉约派,多情细腻处不亚于柳永、李清照。
近来愁似天来大,谁解相怜?谁解相怜?又把愁来做个天。都将今古无穷事,放在愁边。放在愁边,却自移家向酒泉。(《丑奴儿》)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丑奴儿》)
柳李的多情多愁仅止于“执手相看泪眼”、“梧桐更兼细雨”,而辛词中的婉约言愁之笔,于淡淡的艺术美感中,却含有深沉的政治与生活哲理。真正的诗人,最善以常人之心言大情大理,能于无声处炸响惊雷。
我常想,要是为辛弃疾造像,最贴切的题目就是“把栏杆拍遍”。他一生大都是在被抛弃的感叹与无奈中度过的。当权者不使为官,却为他准备了锤炼思想和艺术的反面环境。他被九蒸九晒,水煮油炸,千锤百炼。历史的风云,民族的仇恨,正与邪的搏击,爱与恨的纠缠,知识的积累,感情的浇铸,艺术的升华,文字的锤打,这一切都在他的胸中、他的脑海,翻腾、激荡,如地壳内岩浆的滚动鼓胀,冲击积聚。既然这股能量一不能化作刀枪之力,二不能化作施政之策,便只有一股脑地注入诗词,化作诗词。他并不想当词人,但武途政路不通,历史歪打正着地把他逼向了词人之道。终于他被修炼得连叹一口气,也是一首好词了。说到底,才能和思想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像石缝里的一棵小树,虽然被扭曲、挤压,成不了旗杆,却也可成一条遒劲的龙头拐杖,别是一种价值。但这前提,你必须是一棵树,而不是一
棵草。从“沙场秋点兵”到“天凉好个秋”;从决心为国弃疾去病,到最后掰开嚼碎,识得辛字含义,再到自号“稼轩”,同盟鸥鹭,辛弃疾走过了一个爱国志士、爱国诗人的成熟过程。诗,是随便什么人就可以写的吗?诗人,能在历史上留下名的诗人,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当的吗?一将成名万骨枯“,一员武将的故事,还要多少持刀舞剑者的鲜血才能写成。那么,有思想光芒而又有艺术魅力的诗人呢?他的成名,要有时代的运动,像地球大板块的冲撞那样,他时而被夹其间感受折磨,时而又被甩在一旁被迫冷静思考。所以积300年北宋南宋之动荡,才产生了一个辛弃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