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分工的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一个要求精细化管理的时代已经到来。税收管理作为
一项政策性、业务性都很强的管理活动,要提高其质量和效率,切实解决“淡化责任,疏于
管理”的问题,必然要实行精细化管理。
一、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内涵
管理就是设计和保持一种良好的环境,使人在群体里高效地完成既定的目标。管理包括计划、
组织、人事、领导和控制等环节。税收的精细化管理是指运用精细化的理念和方法,实现提
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的管理。
前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说,精细化管理就是要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明确职
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抓住
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不断提高管理效能。
从中,可以导引出税收精细化管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
(一)精细化管理是目标管理。精细化管理的突出特征是“精确、细致、深入”,目的是“不断
提高管理效能”,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税收管理始终是按照“目标→过程→达到目标
→新的目标”这样的循环方式前进的,其基本目标就是实现“两高两低”,即:提高管理质量
和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和风险。与粗放式管理相比,精细化管理在管理水平上有了大的飞跃,
是一种更高层次的目标管理。
(二)精细化管理是专业管理。精细化管理是一种典型的流程导向的专业化管理。目前,
税收管理的精细化要按照专业化管理的内在要求,由流程导向代替职能导向,“明确职责分
工,优化业务流程”,在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程序的基础上,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
(三)精细化管理是强调重点的管理。精细化管理要求“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
性地采取措施”。因而,精细化管理仍然强调重点管理,不是只抓细节,不抓重点,主次不
分,而是在抓住重点的基础上,更加强调对重点工作微观层次的监管,确保重点工作的落实。
(四)精细化管理是系统管理。精细化管理要求“加强协调配合”,注重的是精细化管理的系统
性。只有管理部门协调,管理环节顺畅,整个管理系统才能发挥出更大的管理效能。因此,
税收精细化管理不是依靠个别数据对整个工作进行机械地、割裂式地控制,而是在科学量化
的基础上,对税收工作实行灵活性与原则性兼顾的系统性管理。
(五)精细化管理是责任管理。精细化管理要求“完善岗责体系”,强调的是单位和个人基
于责任对自己的“产出”负责。其重要特点就是在过程控制中,辅之以系统化的绩效评估指标,
以便对管理目标进行考核。精细化管理不是对传统税收管理理论的全盘否定,而是在传统税
收理论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绩效指标的量化,将常规管理引向深人。
综上所述,税收精细化管理就是为实现税收管理目标,借鉴精细管理思想,依托信息技术手
段,运用科学的方法,再造管理流程,实现专业化分工,强化过程控制,对税收征管活动全
过程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监督的一种管理方式。
二、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性
精细化管理是税收征管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传统税收征管与现代税收征管的分界,是税
收征管改革道路上的里程碑。实行精细化管理,意义深远。
(一)是现代公共管理的大势所趋。从管理科学的发展过程来看,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之
间不仅原理相通,而且在提高质量和效率的目标上基本一致。20世纪80年代初,西方国家
掀起了新公共管理运动,主张采用工商管理的理论、方法,来提高公共管理部门的管理质量和效率。精细化管理的思想和方法被广泛应用于世界各国政府部门和公共管理领域,并取得显著成效。我国政府正积极引入精细化管理思想,并在各级政府和公共管理领域得到积极应用,传统的、粗放的管理模式已走到历史尽头。税务部门作为政府公共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其提供的产品是政府公共产品的一部分,质量高低,直接影响税务部门乃至整个政府的形象。税收管理虽具有自身的特殊性,但绝对不能脱离公共管理的一般性特征。精细化管理被引入税收管理领域,也就成了在此管理模式变革背景下的大势所趋。
(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资源配臵手段的经济模式。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无论是宏观经济,还是微观经济,都必然要对投入产出的成果进行核算,借以比较分析投入产出的效果,并为新的投资决策服务。同样,在资源有限条件下,税务机关如何整合资源,最大程度地实现税收管理目标,管理起着决定作用。与其它管理方式比较,精细化管理更能全面、高效地实现管理目标。首先,精细化管理直接围绕目标对各种资源进行科学合理配臵,缩短了目标与组织资源的距离,具备把目标最大限度地转化为行动的能力;其次,精细化管理引入标准化的质量控制体系,对保证管理质量有较高的信度,最大限度地避免了资源浪费,极大地提高了投入与产出的比率。税收管理涵盖税收工作的全部,税务机关选择精细化管理模式后,人力、财力、物力、时间等资源都可以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进行统一配臵,实现管理效益最大化,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三)是解决当前税收管理问题的现实需要。长期以来,粗放的税收管理方式,给税收管理工作带来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征管改革不到位带来的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业务流程不顺、岗位责任不明,征、管、查衔接不紧,信息集中度不高,横向信息交流不畅,信息利用不足,征管基础比较薄弱,税源监控不够有力,基层税务人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还未得到根本的转变,人的能力和工作绩效考核缺乏客观的评价标准。存在上述问题,既有制度制定方面的原因,也有执行方面的原因;既有税制设计方面的原因,也有流程设计方面的原因。必须通过精细化管理方式,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找准问题的症结,对症下药,将精细化管理理念落实到税收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防止“大而化之”,做到“精于细微”,既重视“面”,又重视“点”,“点”、“面”结合。
(四)是做好新时期税收管理工作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已进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正全面落实,“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稳步推进,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实施,世界经济一体化迅猛发展,这些都对税收工作特别是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税收征管工作在税收管理的理念、方式、方法、手段等方面都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只有实施精细化管理,才能强化税源监控,确保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为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资金保障;只有实施精细化管理,才能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只有实施精细化管理,才能将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落到实处;只有实施精细化管理,才能全面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实现税收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实现途径
税收精细化管理要以目标为指导,以制度为基础,以执行为重点,以考核为手段,抓住重点环节,抓好重点工作,全面提高税收征管工作的水平。
(一)目标明确。精细化管理作为一种高效率的管理方式,突出特征就是目标十分明确。税收管理工作的基本目标是实现“两高两低”。一是提高管理质量。通过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高综合执法水平,确保各项税收政策贯彻落实到位;结合技术变革,不断改进征管手段,切实提高管理质量。二是提高管理效率。依据税收法律法规,通过各方面管理和服务工作,使税款实征数不断接近法定应征数,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三是降
低管理风险。严格执法程序,注重工作细节,严密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制约,最大程度降低管理的各种风险。四是降低管理成本。既要降低税务机关征税成本,又要降低纳税人纳税成本。实施税收精细化管理,必须围绕上述基本目标,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定更为具体、可以量化、能够比较的长期、中期、近期执行目标,使从事各项税收管理工作的每个人有明确的努力方向,不断以目标来进行自我衡量,自我纠正偏差,达到个人目标,从而实现整体目标。
(二)组织保障。一要规范机构设臵。本着依法、求实、精简、效能的原则,按照“有利于强化管理、有利于优化服务、有利于降低成本”的要求,简化和规范内外部机构设臵,规范机构职能,减少管理中间层次,加大管理力度,增强税务机关的应变能力,横向上有利于规范业务流程和保持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纵向上便于上下级国税机关职能部门信息沟通和工作联系,使税务机关对外反应时间最短,对纳税人的反应效果最大,从组织机构、征管体制上保证精细化管理的深入推进。二要健全岗责体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合理界定征、管、查职能,做到职能不交叉、不重复;按照单位、部门、岗位的工作职责,结合各个岗位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制定各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做到职责清晰、责权分明、相互衔接、相互制约,从而建立起完善的、操作性强的岗责体系。三要优化工作流程。根据税收业务和信息化的内在规律,按照办税申请“一站式”、信息采集“一次式”、办税服务“一窗式”、税务管理“一级式”、档案管理“一户式”、业务运行“一网式”的总体思路,科学设计流程,把纵向的层级审批控制转变为横向的流程控制,使流程简捷、顺畅、高效,并以流程为导向,对整个税收业务进行系统梳理整合、简化优化,寻求最短路径、最少环节、最简程序、最优方案,形成环环相扣的流水线式作业,做到事前能预警、事中能控制、事后能监督。四要合理调配人员。设立合理的业务技术划分标准,将税务人员分为政工类、征收类、管理类、稽查类、法制类、信息类、后勤类、计统类、财务类、文秘类等,以满足专业化分工的需求,做到人员安排妥当,组织保障有力。
(三)制度细化。税收管理主要涵盖征收、管理、稽查三个环节,建立健全各环节管理制度,是税收精细化管理工作科学、规范的前提和基础。应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制定细化的制度和办法,全方位构建制度保障体系,使所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征管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对外要从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源监控、个体税收管理、纳税评估、纳税服务等基础工作入手,建立科学合理、重点突出、规范有效的日常监控机制;对内要在税额核定、资格认定、税收减免、税务稽查等重点工作中建立合理分工、相互监督的分权制约机制。主要做到以下几个结合:
一是实体与程序结合。既要贯彻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等各项管理的实体性法律、法规,又要贯彻税收征管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程序性法律,规范征纳行为,完善执法手段,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各项配套管理制度的建立,既要注重实体也要注重程序,避免实体、程序违法或实体与程序脱节。
二是综合征管与专业征管结合。长期以来,由于综合征管与专业征管部门之间职责交叉、协调不够,造成一些制度、办法互相矛盾,影响了执行效果。必须理顺两者之间的关系。综合征管相对于分税种的专业管理而言,是对税收征管工作进行全面、总体和综合的管理。专业管理就是抓税种管理,必须符合税收征管的一般规律和总体要求,遵循统一的征管程序和征管制度,各项管理措施必须与统一的征管制度相协调、相融合。综合征管部门和专业管理部门都应从全局出发,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相互协调、形成合力。
三是业务应用与技术支持结合。细化的制度和办法涉及大量的技术应用问题,离不开信息化手段的支撑,信息化手段要为业务运行提供切实保障,业务应用和技术保障既要分工,又要
合作。应建立需求提交机制和系统维护机制,切实抓好需求维护和数据维护工作。业务部门制定制度需要技术支持的,应事前告知技术保障部门,在取得技术支持后方可发布实施。对应用系统运行中发现的问题,业务部门应向技术保障部门提交业务需求,由技术保障部门统一进行维护。
(四)执行到位。决策之后不执行等于零,布臵之后不执行等于零。执行是精细化管理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精细化管理的效果。税收管理精细化要围绕征收、管理、稽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1.规范征收。一要完善窗口功能。将办税服务厅窗口整合为“申报纳税”、“发票管理”、“综合服务”三类。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统一归并到办税服务厅受理,由办税服务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同时根据税务管理“一级式”要求,规范行政许可,避免纳税人多级多头办税。依托信息技术,推进“一窗式”管理和涉税服务的优化,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在办税服务中的窗口作用。二要严格申报审核。采取人机结合的办法,加强金税工程报税、认证数据与纳税人报送的增值税申报表进、销项税额的比对,“四小票”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比对,纳税人使用发票金额与申报金额或核定定额的比对。充分利用金税工程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完善审核、审批制度,加强出口退税审核。通过对申报资料完整性、数据逻辑性的审核,严密监控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三要严格欠税管理。依法做好减免税和延期申报、缓缴税款审批管理工作,加大催报催缴的力度,提高税款的征期入库率。加强与银行、国库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及时掌握纳税人欠税情况,通过定期公告、严格加收滞纳金等措施,加大清缴欠税力度,控制新欠,减少陈欠。四要加强税收分析。认真研究税收收入与GDP、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各个税种与其相对应经济指标的相互关系,加强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分析,通过比较分析主要税种、行业和不同地区的税收负担水平及对重点税源企业的微观分析,预测税源变化趋势,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
2.严格管理。以构建新型的税收管理员制度为契机,明确税收管理员的工作内容、标准、时限、责任和行为规范,将管事和管户有机结合,突出管理的专业化和精细化,实现税收业务的“一网式”运行,并按照“一户式”要求收集和整理纳税资料,充分掌握纳税人与税收相关的动态信息,管理税源,监控税基。一是加强户籍管理。实行全面登记制度,强化税务登记管理,准确掌握纳税人税务登记事项,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加强对停歇业户、非正常户、注销户的管理,健全户籍管理档案,做到纳税户籍明了,税源分布清楚,源头控管有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定期交换信息,建立定期巡查制度,摸清税源底数,解决漏征漏管问题。二是实行分类管理。在准确把握不同类型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律和涉税信息变动规律的基础上,对纳税人进行科学分类,采取不同管理方法。对重点税源企业,要以掌握其基本情况,分析其物流、资金流等为主要内容,及时预测其税源变化趋势,综合评价其纳税情况,实施重点监控;对小规模纳税人要依法规范征管程序,加大监管力度;对个体纳税户要按照“管住户籍、电脑定税、申报纳税、盯住大户”的要求实施管理。三是规范信息采集。按照有效管理的原则,统一采集内容、采集方式和采集标准。对法定必须实地调查的涉税申请、预计将要发生的涉税申请和各部门在同一时段找同一纳税人采集信息的,应适当合并,设计综合信息采集调查表,集中下户,进行“一次式”采集,避免多头下户,重复采集;对法定需要纳税人定期报送的信息,采用电子化处理,实行“一盘式”报送。取消非法定的事前调查环节,强化事后监督和检查。四是开展纳税评估。采取专业化与信息化结合、人机结合的方法,以纳税人信息资料“一户式”储存和信息的集约化管理为突破口,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规范统一的纳税评估工作规程和分税种、分行业、分纳税人注册类型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数学模型,选准评估对象,采取“个案评估”、“行业评估”、“专项评估”等方式开展纳税评估,以增强评估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找准管理的薄弱环节,切实加强管理基础工作。
3.强化稽查。一是明确稽查职责。稽查局主要负责查处偷逃骗抗税案件、虚开发票案件和牵
头实施税收专项检查。不涉及立案的日常检查、发票协查由管理部门负责,确有偷逃骗税或虚开发票等嫌疑的,移送稽查局查处。二是规范稽查程序。完善选案制,主要从举报案件、日常管理过程中移送的案件、上级交办和外单位转办的案件中确定稽查案源。建立立案制,稽查部门查处所有案件,原则上都要先立案、后检查,有问题的,要依法处理;查实没有违法问题的,才可按规定的程序销案。实行全审制,已经检查的案件,要全部经过审理部门审理才能结案,重大案件必须移交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改进复查制,实事求是确定复查面,按照随机抽查的原则,选择复查对象。同时,建立首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增强稽查人员的责任意识。三是明确打击重点。重点查处各类涉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和利用做假账、多套账或账外经营手段偷逃税款的案件,充分发挥稽查的打击职能。认真开展案例分析,发挥稽查对税款征收和税源管理的监督与促进作用。四是改进稽查方式。在确保金税工程协查系统和综合征管软件稽查模块稳定运行的基础上,积极推行稽查业务相关软件。积极拓展金税工程协查系统的功能,充分发挥发票协查的信息联动优势,为稽查办案服务。提高检查手段的技术含量,拓宽稽查信息渠道,推广税务稽查查账软件。加强稽查人员财务电算化知识和信息技术手段的培训,实现检查手段由凭经验查账向依托信息化支撑的转变。推行调账检查,统一专项检查,实行各方参与、一次进户、票税统查。
(五)考核量化。一是量化考核指标。按照目标管理要求,制定考核指标,逐项加以量化。“执法规范”可量化为税务登记率、处罚率、滞纳金加收率、许可审批错误率、复议撤销或变更率、行政诉讼败诉率等指标。“征收率高”可量化为税收增长率、GDP税收贡献率、税收与GDP增长弹性系数、入库率(或欠税率)、税收优惠到位率、税收流失率等指标。“成本降低”可量化为征收成本率、纳税成本降低率、直接征管成本降低率等指标。“社会满意”可量化为纳税人满意率、行风政风评议排名、投诉率、纳税成本率、网上申报普及率等指标。二是改进考核方式。按照“简化、量化、细化、硬化”的要求,改进考核方式,注重征管过程的考评,并通过信息手段,对业务运行过程实施动态监控和自动考核。各项指标凡能够通过计算机进行考核的,一律通过计算机自动生成考核结果,以利于分析和应用,确保考核口径的统一,排除考核数据等指标的人为因素。三是实行绩效挂钩。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将考核结果与个人收入、能级评定、公务员考核、评先评优挂钩,做到奖惩分明。在完善内部考核与监督机制的基础上,制定税务人员能级管理办法,推行能级管理,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标准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税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税收管理精细化打下坚实的基础。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将职级待遇与能级待遇分开,规范收人分配。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
四、税收精细化管理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精细化与科学化的关系。科学化是精细化的前提,精细化是科学化的必然要求,两者互为依存,互为促进。科学化管理属于方法论层面,精细化管理则属于应用层面;科学化管理是精细化管理应当遵循的本质要求,精细化管理是由科学管理方法集成的管理方式;科学化是实质,精细化是形式。科学化管理,要求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制定的税收管理办法要符合征管工作内在规律,并将创新精神与科学态度结合起来,善于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技术,完善征管手段,改进工作方式,提高管理实效;精细化管理,要求制度制定者要深入调查研究,完善税收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导、督办,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形成制度制定、执行、反馈的良性循环。在实际工作中,要防止将简单问题复杂化。
(二)精细化与以人为本的关系。精细化与以人为本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精细化必须体现以人为本,以人为本能促进精细化的不断深入。精细化与以人为本能否有机结合,事关人心向背。实施精细化管理需要全体税务人员的主动参与,需要激发广大税务人员的工作热情,调动工作积极性,始终体现人性化。要十分注重“人”这一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坚
持分工产生效率的理念。专业化分工所激发的人的活力是精细化管理中内臵的“引擎”,只有将人的内在潜能充分挖掘出来,精细化管理才能得以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要珍惜人力资源,通过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方式,让广大税务人员从繁琐的、无效的劳动中解放出来,缓解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精细化与信息化的关系。精细化是信息化的生命,信息化是精细化的平台,精细化通过信息化得以实现,信息化为精细化提供技术支撑。精细化与信息化的有机结合,要求税务机关依托信息技术,对纳税人的各类信息全面、适时、准确的掌握和使用。“全面”,就是对纳税人的基础信息、登记认定信息、申报纳税信息、生产经营信息等涉税信息都要掌握,并建立固定的共享载体和规范的共享机制;“适时”就是要加强对纳税人的日常监控,做好纳税人信息的日常维护、及时更新,保证税务机关掌握信息与纳税人实际信息的一致;“准确”要求加强信息审核、比对,确保涉税信息的真实性。同时,通过精细化管理,突出信息的综合利用,在税源管理、纳税评估、税务检查、纳税服务、调研决策、质量考核、复议诉讼等工作中,要及时查询、调阅、利用信息资料,使之为税源监控服务,为强化征管服务,为税收决策服务,为精细化管理服务。
随着社会分工的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一个要求精细化管理的时代已经到来。税收管理作为
一项政策性、业务性都很强的管理活动,要提高其质量和效率,切实解决“淡化责任,疏于
管理”的问题,必然要实行精细化管理。
一、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内涵
管理就是设计和保持一种良好的环境,使人在群体里高效地完成既定的目标。管理包括计划、
组织、人事、领导和控制等环节。税收的精细化管理是指运用精细化的理念和方法,实现提
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的管理。
前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说,精细化管理就是要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明确职
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抓住
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不断提高管理效能。
从中,可以导引出税收精细化管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
(一)精细化管理是目标管理。精细化管理的突出特征是“精确、细致、深入”,目的是“不断
提高管理效能”,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税收管理始终是按照“目标→过程→达到目标
→新的目标”这样的循环方式前进的,其基本目标就是实现“两高两低”,即:提高管理质量
和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和风险。与粗放式管理相比,精细化管理在管理水平上有了大的飞跃,
是一种更高层次的目标管理。
(二)精细化管理是专业管理。精细化管理是一种典型的流程导向的专业化管理。目前,
税收管理的精细化要按照专业化管理的内在要求,由流程导向代替职能导向,“明确职责分
工,优化业务流程”,在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程序的基础上,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
(三)精细化管理是强调重点的管理。精细化管理要求“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
性地采取措施”。因而,精细化管理仍然强调重点管理,不是只抓细节,不抓重点,主次不
分,而是在抓住重点的基础上,更加强调对重点工作微观层次的监管,确保重点工作的落实。
(四)精细化管理是系统管理。精细化管理要求“加强协调配合”,注重的是精细化管理的系统
性。只有管理部门协调,管理环节顺畅,整个管理系统才能发挥出更大的管理效能。因此,
税收精细化管理不是依靠个别数据对整个工作进行机械地、割裂式地控制,而是在科学量化
的基础上,对税收工作实行灵活性与原则性兼顾的系统性管理。
(五)精细化管理是责任管理。精细化管理要求“完善岗责体系”,强调的是单位和个人基
于责任对自己的“产出”负责。其重要特点就是在过程控制中,辅之以系统化的绩效评估指标,
以便对管理目标进行考核。精细化管理不是对传统税收管理理论的全盘否定,而是在传统税
收理论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绩效指标的量化,将常规管理引向深人。
综上所述,税收精细化管理就是为实现税收管理目标,借鉴精细管理思想,依托信息技术手
段,运用科学的方法,再造管理流程,实现专业化分工,强化过程控制,对税收征管活动全
过程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监督的一种管理方式。
二、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性
精细化管理是税收征管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传统税收征管与现代税收征管的分界,是税
收征管改革道路上的里程碑。实行精细化管理,意义深远。
(一)是现代公共管理的大势所趋。从管理科学的发展过程来看,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之
间不仅原理相通,而且在提高质量和效率的目标上基本一致。20世纪80年代初,西方国家
掀起了新公共管理运动,主张采用工商管理的理论、方法,来提高公共管理部门的管理质量和效率。精细化管理的思想和方法被广泛应用于世界各国政府部门和公共管理领域,并取得显著成效。我国政府正积极引入精细化管理思想,并在各级政府和公共管理领域得到积极应用,传统的、粗放的管理模式已走到历史尽头。税务部门作为政府公共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其提供的产品是政府公共产品的一部分,质量高低,直接影响税务部门乃至整个政府的形象。税收管理虽具有自身的特殊性,但绝对不能脱离公共管理的一般性特征。精细化管理被引入税收管理领域,也就成了在此管理模式变革背景下的大势所趋。
(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资源配臵手段的经济模式。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无论是宏观经济,还是微观经济,都必然要对投入产出的成果进行核算,借以比较分析投入产出的效果,并为新的投资决策服务。同样,在资源有限条件下,税务机关如何整合资源,最大程度地实现税收管理目标,管理起着决定作用。与其它管理方式比较,精细化管理更能全面、高效地实现管理目标。首先,精细化管理直接围绕目标对各种资源进行科学合理配臵,缩短了目标与组织资源的距离,具备把目标最大限度地转化为行动的能力;其次,精细化管理引入标准化的质量控制体系,对保证管理质量有较高的信度,最大限度地避免了资源浪费,极大地提高了投入与产出的比率。税收管理涵盖税收工作的全部,税务机关选择精细化管理模式后,人力、财力、物力、时间等资源都可以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进行统一配臵,实现管理效益最大化,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三)是解决当前税收管理问题的现实需要。长期以来,粗放的税收管理方式,给税收管理工作带来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征管改革不到位带来的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业务流程不顺、岗位责任不明,征、管、查衔接不紧,信息集中度不高,横向信息交流不畅,信息利用不足,征管基础比较薄弱,税源监控不够有力,基层税务人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还未得到根本的转变,人的能力和工作绩效考核缺乏客观的评价标准。存在上述问题,既有制度制定方面的原因,也有执行方面的原因;既有税制设计方面的原因,也有流程设计方面的原因。必须通过精细化管理方式,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找准问题的症结,对症下药,将精细化管理理念落实到税收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防止“大而化之”,做到“精于细微”,既重视“面”,又重视“点”,“点”、“面”结合。
(四)是做好新时期税收管理工作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已进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正全面落实,“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稳步推进,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实施,世界经济一体化迅猛发展,这些都对税收工作特别是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税收征管工作在税收管理的理念、方式、方法、手段等方面都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只有实施精细化管理,才能强化税源监控,确保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为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资金保障;只有实施精细化管理,才能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只有实施精细化管理,才能将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落到实处;只有实施精细化管理,才能全面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实现税收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实现途径
税收精细化管理要以目标为指导,以制度为基础,以执行为重点,以考核为手段,抓住重点环节,抓好重点工作,全面提高税收征管工作的水平。
(一)目标明确。精细化管理作为一种高效率的管理方式,突出特征就是目标十分明确。税收管理工作的基本目标是实现“两高两低”。一是提高管理质量。通过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高综合执法水平,确保各项税收政策贯彻落实到位;结合技术变革,不断改进征管手段,切实提高管理质量。二是提高管理效率。依据税收法律法规,通过各方面管理和服务工作,使税款实征数不断接近法定应征数,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三是降
低管理风险。严格执法程序,注重工作细节,严密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制约,最大程度降低管理的各种风险。四是降低管理成本。既要降低税务机关征税成本,又要降低纳税人纳税成本。实施税收精细化管理,必须围绕上述基本目标,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定更为具体、可以量化、能够比较的长期、中期、近期执行目标,使从事各项税收管理工作的每个人有明确的努力方向,不断以目标来进行自我衡量,自我纠正偏差,达到个人目标,从而实现整体目标。
(二)组织保障。一要规范机构设臵。本着依法、求实、精简、效能的原则,按照“有利于强化管理、有利于优化服务、有利于降低成本”的要求,简化和规范内外部机构设臵,规范机构职能,减少管理中间层次,加大管理力度,增强税务机关的应变能力,横向上有利于规范业务流程和保持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纵向上便于上下级国税机关职能部门信息沟通和工作联系,使税务机关对外反应时间最短,对纳税人的反应效果最大,从组织机构、征管体制上保证精细化管理的深入推进。二要健全岗责体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合理界定征、管、查职能,做到职能不交叉、不重复;按照单位、部门、岗位的工作职责,结合各个岗位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制定各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做到职责清晰、责权分明、相互衔接、相互制约,从而建立起完善的、操作性强的岗责体系。三要优化工作流程。根据税收业务和信息化的内在规律,按照办税申请“一站式”、信息采集“一次式”、办税服务“一窗式”、税务管理“一级式”、档案管理“一户式”、业务运行“一网式”的总体思路,科学设计流程,把纵向的层级审批控制转变为横向的流程控制,使流程简捷、顺畅、高效,并以流程为导向,对整个税收业务进行系统梳理整合、简化优化,寻求最短路径、最少环节、最简程序、最优方案,形成环环相扣的流水线式作业,做到事前能预警、事中能控制、事后能监督。四要合理调配人员。设立合理的业务技术划分标准,将税务人员分为政工类、征收类、管理类、稽查类、法制类、信息类、后勤类、计统类、财务类、文秘类等,以满足专业化分工的需求,做到人员安排妥当,组织保障有力。
(三)制度细化。税收管理主要涵盖征收、管理、稽查三个环节,建立健全各环节管理制度,是税收精细化管理工作科学、规范的前提和基础。应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制定细化的制度和办法,全方位构建制度保障体系,使所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征管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对外要从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源监控、个体税收管理、纳税评估、纳税服务等基础工作入手,建立科学合理、重点突出、规范有效的日常监控机制;对内要在税额核定、资格认定、税收减免、税务稽查等重点工作中建立合理分工、相互监督的分权制约机制。主要做到以下几个结合:
一是实体与程序结合。既要贯彻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等各项管理的实体性法律、法规,又要贯彻税收征管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程序性法律,规范征纳行为,完善执法手段,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各项配套管理制度的建立,既要注重实体也要注重程序,避免实体、程序违法或实体与程序脱节。
二是综合征管与专业征管结合。长期以来,由于综合征管与专业征管部门之间职责交叉、协调不够,造成一些制度、办法互相矛盾,影响了执行效果。必须理顺两者之间的关系。综合征管相对于分税种的专业管理而言,是对税收征管工作进行全面、总体和综合的管理。专业管理就是抓税种管理,必须符合税收征管的一般规律和总体要求,遵循统一的征管程序和征管制度,各项管理措施必须与统一的征管制度相协调、相融合。综合征管部门和专业管理部门都应从全局出发,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相互协调、形成合力。
三是业务应用与技术支持结合。细化的制度和办法涉及大量的技术应用问题,离不开信息化手段的支撑,信息化手段要为业务运行提供切实保障,业务应用和技术保障既要分工,又要
合作。应建立需求提交机制和系统维护机制,切实抓好需求维护和数据维护工作。业务部门制定制度需要技术支持的,应事前告知技术保障部门,在取得技术支持后方可发布实施。对应用系统运行中发现的问题,业务部门应向技术保障部门提交业务需求,由技术保障部门统一进行维护。
(四)执行到位。决策之后不执行等于零,布臵之后不执行等于零。执行是精细化管理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精细化管理的效果。税收管理精细化要围绕征收、管理、稽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1.规范征收。一要完善窗口功能。将办税服务厅窗口整合为“申报纳税”、“发票管理”、“综合服务”三类。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统一归并到办税服务厅受理,由办税服务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同时根据税务管理“一级式”要求,规范行政许可,避免纳税人多级多头办税。依托信息技术,推进“一窗式”管理和涉税服务的优化,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在办税服务中的窗口作用。二要严格申报审核。采取人机结合的办法,加强金税工程报税、认证数据与纳税人报送的增值税申报表进、销项税额的比对,“四小票”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比对,纳税人使用发票金额与申报金额或核定定额的比对。充分利用金税工程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完善审核、审批制度,加强出口退税审核。通过对申报资料完整性、数据逻辑性的审核,严密监控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三要严格欠税管理。依法做好减免税和延期申报、缓缴税款审批管理工作,加大催报催缴的力度,提高税款的征期入库率。加强与银行、国库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及时掌握纳税人欠税情况,通过定期公告、严格加收滞纳金等措施,加大清缴欠税力度,控制新欠,减少陈欠。四要加强税收分析。认真研究税收收入与GDP、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各个税种与其相对应经济指标的相互关系,加强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分析,通过比较分析主要税种、行业和不同地区的税收负担水平及对重点税源企业的微观分析,预测税源变化趋势,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
2.严格管理。以构建新型的税收管理员制度为契机,明确税收管理员的工作内容、标准、时限、责任和行为规范,将管事和管户有机结合,突出管理的专业化和精细化,实现税收业务的“一网式”运行,并按照“一户式”要求收集和整理纳税资料,充分掌握纳税人与税收相关的动态信息,管理税源,监控税基。一是加强户籍管理。实行全面登记制度,强化税务登记管理,准确掌握纳税人税务登记事项,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加强对停歇业户、非正常户、注销户的管理,健全户籍管理档案,做到纳税户籍明了,税源分布清楚,源头控管有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定期交换信息,建立定期巡查制度,摸清税源底数,解决漏征漏管问题。二是实行分类管理。在准确把握不同类型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律和涉税信息变动规律的基础上,对纳税人进行科学分类,采取不同管理方法。对重点税源企业,要以掌握其基本情况,分析其物流、资金流等为主要内容,及时预测其税源变化趋势,综合评价其纳税情况,实施重点监控;对小规模纳税人要依法规范征管程序,加大监管力度;对个体纳税户要按照“管住户籍、电脑定税、申报纳税、盯住大户”的要求实施管理。三是规范信息采集。按照有效管理的原则,统一采集内容、采集方式和采集标准。对法定必须实地调查的涉税申请、预计将要发生的涉税申请和各部门在同一时段找同一纳税人采集信息的,应适当合并,设计综合信息采集调查表,集中下户,进行“一次式”采集,避免多头下户,重复采集;对法定需要纳税人定期报送的信息,采用电子化处理,实行“一盘式”报送。取消非法定的事前调查环节,强化事后监督和检查。四是开展纳税评估。采取专业化与信息化结合、人机结合的方法,以纳税人信息资料“一户式”储存和信息的集约化管理为突破口,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规范统一的纳税评估工作规程和分税种、分行业、分纳税人注册类型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数学模型,选准评估对象,采取“个案评估”、“行业评估”、“专项评估”等方式开展纳税评估,以增强评估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找准管理的薄弱环节,切实加强管理基础工作。
3.强化稽查。一是明确稽查职责。稽查局主要负责查处偷逃骗抗税案件、虚开发票案件和牵
头实施税收专项检查。不涉及立案的日常检查、发票协查由管理部门负责,确有偷逃骗税或虚开发票等嫌疑的,移送稽查局查处。二是规范稽查程序。完善选案制,主要从举报案件、日常管理过程中移送的案件、上级交办和外单位转办的案件中确定稽查案源。建立立案制,稽查部门查处所有案件,原则上都要先立案、后检查,有问题的,要依法处理;查实没有违法问题的,才可按规定的程序销案。实行全审制,已经检查的案件,要全部经过审理部门审理才能结案,重大案件必须移交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改进复查制,实事求是确定复查面,按照随机抽查的原则,选择复查对象。同时,建立首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增强稽查人员的责任意识。三是明确打击重点。重点查处各类涉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和利用做假账、多套账或账外经营手段偷逃税款的案件,充分发挥稽查的打击职能。认真开展案例分析,发挥稽查对税款征收和税源管理的监督与促进作用。四是改进稽查方式。在确保金税工程协查系统和综合征管软件稽查模块稳定运行的基础上,积极推行稽查业务相关软件。积极拓展金税工程协查系统的功能,充分发挥发票协查的信息联动优势,为稽查办案服务。提高检查手段的技术含量,拓宽稽查信息渠道,推广税务稽查查账软件。加强稽查人员财务电算化知识和信息技术手段的培训,实现检查手段由凭经验查账向依托信息化支撑的转变。推行调账检查,统一专项检查,实行各方参与、一次进户、票税统查。
(五)考核量化。一是量化考核指标。按照目标管理要求,制定考核指标,逐项加以量化。“执法规范”可量化为税务登记率、处罚率、滞纳金加收率、许可审批错误率、复议撤销或变更率、行政诉讼败诉率等指标。“征收率高”可量化为税收增长率、GDP税收贡献率、税收与GDP增长弹性系数、入库率(或欠税率)、税收优惠到位率、税收流失率等指标。“成本降低”可量化为征收成本率、纳税成本降低率、直接征管成本降低率等指标。“社会满意”可量化为纳税人满意率、行风政风评议排名、投诉率、纳税成本率、网上申报普及率等指标。二是改进考核方式。按照“简化、量化、细化、硬化”的要求,改进考核方式,注重征管过程的考评,并通过信息手段,对业务运行过程实施动态监控和自动考核。各项指标凡能够通过计算机进行考核的,一律通过计算机自动生成考核结果,以利于分析和应用,确保考核口径的统一,排除考核数据等指标的人为因素。三是实行绩效挂钩。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将考核结果与个人收入、能级评定、公务员考核、评先评优挂钩,做到奖惩分明。在完善内部考核与监督机制的基础上,制定税务人员能级管理办法,推行能级管理,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标准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税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税收管理精细化打下坚实的基础。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将职级待遇与能级待遇分开,规范收人分配。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
四、税收精细化管理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精细化与科学化的关系。科学化是精细化的前提,精细化是科学化的必然要求,两者互为依存,互为促进。科学化管理属于方法论层面,精细化管理则属于应用层面;科学化管理是精细化管理应当遵循的本质要求,精细化管理是由科学管理方法集成的管理方式;科学化是实质,精细化是形式。科学化管理,要求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制定的税收管理办法要符合征管工作内在规律,并将创新精神与科学态度结合起来,善于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技术,完善征管手段,改进工作方式,提高管理实效;精细化管理,要求制度制定者要深入调查研究,完善税收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导、督办,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形成制度制定、执行、反馈的良性循环。在实际工作中,要防止将简单问题复杂化。
(二)精细化与以人为本的关系。精细化与以人为本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精细化必须体现以人为本,以人为本能促进精细化的不断深入。精细化与以人为本能否有机结合,事关人心向背。实施精细化管理需要全体税务人员的主动参与,需要激发广大税务人员的工作热情,调动工作积极性,始终体现人性化。要十分注重“人”这一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坚
持分工产生效率的理念。专业化分工所激发的人的活力是精细化管理中内臵的“引擎”,只有将人的内在潜能充分挖掘出来,精细化管理才能得以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要珍惜人力资源,通过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方式,让广大税务人员从繁琐的、无效的劳动中解放出来,缓解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精细化与信息化的关系。精细化是信息化的生命,信息化是精细化的平台,精细化通过信息化得以实现,信息化为精细化提供技术支撑。精细化与信息化的有机结合,要求税务机关依托信息技术,对纳税人的各类信息全面、适时、准确的掌握和使用。“全面”,就是对纳税人的基础信息、登记认定信息、申报纳税信息、生产经营信息等涉税信息都要掌握,并建立固定的共享载体和规范的共享机制;“适时”就是要加强对纳税人的日常监控,做好纳税人信息的日常维护、及时更新,保证税务机关掌握信息与纳税人实际信息的一致;“准确”要求加强信息审核、比对,确保涉税信息的真实性。同时,通过精细化管理,突出信息的综合利用,在税源管理、纳税评估、税务检查、纳税服务、调研决策、质量考核、复议诉讼等工作中,要及时查询、调阅、利用信息资料,使之为税源监控服务,为强化征管服务,为税收决策服务,为精细化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