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齐河县在山东省内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其突破点选择在,广泛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和信用农户“三信”评定活动,并灵活运用政府的号召力、人民银行的公信力、农村信用社的执行力和农户的广泛参与热情共同优化农村金融生态。 关键词:农村金融生态;信用评定;工作机制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2265(2009)03-0041-04 一、引言 建设好农村金融生态,对于改善金融机构的生存发展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和谐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但如何将这项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建设好,还须依赖于选择合理的建设平台、介入方式和工作机制来实现。德州市齐河县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在山东辖内卓有成效。其基本经验是:以广泛开展农户信用评定为突破口,利用政府的号召力、人民银行的公信力、农村信用社的执行力和农户的广泛参与热情,探索出了一条可资借鉴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一般路径。 二、理论视角下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逻辑 从经济学角度看,金融生态应该是金融交易双方相互遵守信用交易规则而形成的基本市场次序;换言之,金融生态环境是由一个个微观市场主体的行为方式及行为结果交互作用的集合。所以,信用是构成金融生态环境的核心要素。这一点,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反映得最为突出。 而目前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已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被充分证实。农村金融市场上的“贷款难”和“难贷款”应该是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脆弱性的最真实写照。“贷款难”是从需求者的角度暴露了金融机构的不作为,“难贷款”则又从供给者的视角流露出金融机构的难作为,这其实是一个硬币的真实两面。形成这一被动局面的基本成因在于“三农”的弱质性。在土地不能流转、不能成为基本生产要素的前提下,农村各市场主体可用来与金融机构交易的,只是土地上产生的少量剩余及其历年生活节余,说明农村的基础信用是残缺的和不完整的,难以有足值的经济标的物与银行信用进行等级别的信用交换,因而缺乏对银行信贷足够的吸附能力,使金融资源不断从农村耗散,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也因此在短缺均衡下日趋脆弱。 当然,仅拥有足够数量的经济标的物(资本或资产)并不是构成信用交易的唯一条件,因为传统意义上的信用,除履约能力和实施履约行为之外,具有履约意愿仍是构成信用的必备要件。具体到农村,“三农”的天然弱质性并不能妨碍和削弱广大农户诚实守信的信用传统。农户作为我国最小的经济单元,信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30多年良好的信贷记录已经充分证实了农户是最诚实守信的市场主体。这在土地不能成为完全生产要素的产权制度下,信用成为农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生活可以倚赖的无形生产要素。鉴于此,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应该从发掘和利用最微观的农户信用资源为突破口,才能收到切实成效。 然而,一家一户的家庭承包经营模式,又决定了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农户信用资源是弱小的、分散的和不透明的,具有难采集、难量化、难整合等特点,是一种消费了仍不知其质量好坏的“凭证商品”,这也是造成农户贷款难和银行难贷款的基本症结所在。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对这些弱小、分散和不透明的农村信用资源做符合银行信贷制度要求的大规模采集整理、加工利用,这需要借助信用评定来实现。但是,信用评级产品属于“准公共产品”,在评级初期只能由政府权威部门来提供才具有“公信力”,私人部门没有能力做到这一点。这一基本特性,就赋予了人民银行作为信用管理机关在信用评定上应该承担主导性的义务和责任。事实上,人民银行作为金融生态的倡导者,作为社会信用的管理机关,已经在信用评级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开发设计出了一套相对完善的评级技术,积累了一定的信用评级和市场管理经验,这都为在农村地区开展农户信用评定提供了制度上、技术上的准备,在此基础上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具备了进一步优化的基础性条件。 三、齐河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操作实践 齐河县是德州市的一个农业大县,农业人口占84%。近年来,齐河县建成了百万亩林地及20万亩无公害蔬菜、百万头肉牛、百万头生猪等特色生产基地,先后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县”、“粮食生产先进县”等称号。特色基地的培植和发展,使龙头企业和经济合作组织快速成长,仅限额以上“农”字号龙头企业就发展到57家,各类经济合作组织536个。与此同时,个体工商户达到4.2万户,私营企业3020家,民营经济实现销售收入374亿元,实现税金5.2亿元。2008年,GDP和财政收入等6项经济指标居德州市第一。齐河县经济发展之所以如此迅速,与当地致力于4年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一)齐河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初期成果 2005年,按照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统一部署,齐河县开始着手当地金融生态建设工作。这一年,经过多方努力,齐河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明确表态,今后一定要坚决禁止和杜绝企业改制中任何形式的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并承诺成立专门组织,对企业失信行为实施联合制裁,对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工商、法院、公安、房管、国土资源等部门给予最大政策优惠和方便。但鉴于当时全国范围的金融生态建设工作尚处于启动和尝试阶段,有关金融生态建设的标准、依据、路径和方法等极为缺乏,致使齐河县金融生态建设初期的工作仅仅停留在企业层面上,并没有渗透和扩展到广大农村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放在制止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矫正已经扭曲的银企关系上,并没有确立让更多群体受益的正面导向上。 (二)齐河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向农村转移 2008年,作为在金融生态建设一直打头阵的齐河县人民银行意识到其中的三个突出问题:一是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政府、银行、企业、司法等多个部门,单靠人民银行单打独斗不会有好的效果,必须把最有号召力的政府部门的力量充分调动起来,靠行政力量来推动。二是农村金融交易的主体是农村信用社和包括个体、民营经济在内的广大农户,优化金融生态的根本目的在于改进双方的交易效率,因此,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应该转移到这些倍受“贷款难”困扰的个体户、民营经济和农户身上,使其受益,才能得到拥护和支持,才能拥有群体基础,才能切实收到成效。三是导致目前农村弱势信贷群体“贷款难”的基本原因是信息不对称,个体户、民营经济和农户可供交易的资产、抵押、担保又十分匮乏。因此,对这些弱势信贷群体的信用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应该成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而最有效的信用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就是信用评定。 基于上述考虑,齐河县人民银行经过反复酝酿,在上级行指导下,最终确定了“政府主导、央行参谋、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方案。所谓“政府主导”是指由地方政府来主导整个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把县、乡(镇)、村三级调动起来,充分利用其组织力、推动力和号召力,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上优化金融生态。所谓“央行参谋”是指由人民银行负责制定金融生态建设实施方案,利用人民银行的公信力对相关信贷群体进行信用评定。所谓“部门联动”是指政府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尤其是把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农村金融生力军的优势发挥出来,由其具体执行农村信用的评定等事宜。所谓“社会参与”是指利用宣传媒介广泛宣传优化金融生态的正向激励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该建设方案经报齐河县委、县政府后,得到一致赞同。县政府专门成立了齐河县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工作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经济管理部门、公检法司、金融机构以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碰头会,具体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政府出台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的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建立健全了金融机构与政府对话、部门乡镇考评、定期联席会议等运行机制,明确规定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纳入县、乡两级政府和部门年度业绩考核。至此,一个由政府主打、人民银行提供技术支持、农村信用社具体实施“信用乡(镇)、信用村和信用户”的“三信”评定的金融生态建设方案最终敲定,并于2008年3月开始全面实施。
(三)齐河县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过程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近几年,齐河县优化金融生态的每一次重大行动前,宣传教育工作始终走在前头。为把 “三信评定”方案落到实处,齐河县于2008 年4月开始了第一次大规模的“集中宣传月”活动,深入农村、集市、学校等地广泛宣传诚实守信、信用担保、信用评价及与金融生态相关的知识,在当地王牌电视节目《田园金风》中开辟专栏,聘请专家讲授金融征信知识,通过墙体标语、宣传车、专题讲座、宣传咨询台等方式增强宣传效果,出动宣传人员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达8000人次。 在广泛宣传之后,“三信”评定进入实质评定阶段,乡(镇)政府动员各村各户积极参加由农村信用社具体实施的信用评定。县、乡、村三级分别成立了信用评价机构,本着“自愿申请,严格审核,逐级申报,动态管理”的原则,积极开展“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的评价创建工作。到 2008年7月,历经4个月的第一阶段的“三信”评定基本结束,共有15个乡(镇)、1014个村和86575户农户参与了评定。但由于该阶段属于尝试阶段,评级工作量大、人为因素较多,缺乏科学标准和专业手段,且评级结果有一定随意性。2008年8月,德州市人民银行和齐河县人民银行利用本身信用管理上的技术、平台、权威优势,率先在全省研发了农户“数字信用”评价体系,开发了“农户信用状况指标评价体系”和“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可根据农户的借贷情况、个人品德、致富能力等信息进行信用评分,并自动生成客观公正的信用报告,使信用评价由“人评变机评”,实现了农户信用档案电子化。 为确保评级结果的实际采用率,推动评级结果切实转化为信贷决策,人民银行协调有关部门还开展了以下四方面的配套工作:一是农村信用社全面修订了其“信贷管理系统”,实现了信贷决策与“三信”评定结果的有效对接。二是在全省率先推出了《林权证》抵押贷款业务,目前,共发放林权抵押贷款1621笔,金额6982万元。三是在全省第一个试办了信用贷款业务,积极推广小额信用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对讲信用的农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不用抵押、不用担保,仅用几分钟的时间就可在乡镇信用社办完所有手续,目前已为250户农户办理了小额信贷业务,授信额度126万元。四是组织开展经济合作组织信用互保,共发展大联保体25个,成员454户,授信额度1864万元,发放贷款555万元。 (四)齐河县金融生态环境的基本成效 目前,齐河县已评定86575户“信用户”、607个“信用村”和7个“信用乡镇”,并为其建立了电子化、网络化的信用档案;“三信”评定的覆盖面分别达到了63%、60%和47%。县政府还对评出的信用乡镇、村、户进行动态管理,优秀者表彰晋级,对信用户敲锣打鼓地进行“挂牌”仪式,对违约者进行处罚,取消其信用贷款资格。受信用评定的正向激励,全县涌现出了一大批“守信、守约、守纪”先进典型,全县农村的市场意识、诚信意识、风险意识普遍提高。2008年底,齐河县召开的农村信用工程创建表彰大会,对19个“模范信用村”、100户“模范信用户”和3家“创建先进单位”进行了公开表彰。 与此同时,齐河县整体金融生态环境也逐渐优化。2008年,全县金融案件执结率由2005年的69%提高到86%。当地政府全力帮助金融机构依法处置不良资产,提高资产质量,仅2008年7月,县政府为农村信用社处置抵债资产7000多万元。全县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由2005年的46.3%下降到2008年的8.1%。四年来,全县没有发生一起企业逃废债务行为,没有发生一起金融内部责任案件。2005-2007年,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分别增加了5亿元、5.5亿元和6.5亿元,贷款增幅始终位于德州市前列。2008年该县新增贷款9.72亿元,增幅达23.5%,比全市水平高11个百分点;农业贷款增加1.94亿元,占新增贷款的23%,比全市水平高2个百分点,外部资金流入70亿元,同比增长25%。到2008年底,农户《贷款证》达到59124户,发放农户贷款8.97亿元,回收率高达99%。 同样,“三信”评定成了信用评定对象致富的“护身符”,成了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指南针”,成了农民增收的“催化剂”。2008年,齐河县农业总产值达到41亿元,新增农村经济合作组织60个,新增限额以上“农”字号龙头企业12家,实现地方财政收入5.65亿元,同比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5996元,同比增长17%。 四、几点启示 齐河县是山东省境内最早把“三信”评定作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县域,也是把地方政府的号召力、人民银行的公信力、农信用社的执行力等综合力量灵活运用于优化农村金融生态建设实践的县域,进而为人民银行济南分行2008年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向农村转移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提供了坚实的决策依据,因而成为人民济南分行辖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先进典型。齐河县在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的经验可概括如下几点: (一)优化农村金融生态,须从信用培育入手 “贷款难”和“难贷款”是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现状的真实写照。在土地不能流转、不能成为生产要素的制度框架下,信用既是农村最有价值(最值钱)的生产要素,也是与农村正规金融部门相衔接的主要工具,所以,农村金融生态建设的出发点应该从培育和发掘基础信用开始。齐河县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之所以有好的成效,也正是抓住了农村基础信用资源的开发利用这一“牛鼻子”,从农村弱势信贷群体和农村金融机构双方都急需的环节做起,从根本上缓解了交易双方的最大障碍――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 (二)优化农村金融生态,信用评定是关键 由于弱小的、分散的和不透明的农户信用资源具有难采集、难量化、难整合的特点,这就需要有公信力的政府部门对其进行评定,并出具权威性的证明。齐河县较好利用了人民银行作为信用管理机关在信用评定上的技术、经验、权威等比较优势,发挥了人民银行在信贷引导方面的政策、制度优势,顺利将信用评级结果转化为行之有效的信贷决策,进而调动了信用评定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优化农村金融生态,须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 由于金融生态具有正向激励和负向惩罚功能,好的金融生态对地方经济发展、对金融机构放贷都具有正向的促进和保障作用。所以,齐河县看到了这一点,将地方政府的号召力、人民银行的公信力、农信用社的执行力和其他社会各界层力量聚合到了优化金融生态这一点,确定了“政府主导、央行参谋、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参与优化金融生态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沈冰.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思考[J].农村经济,2006,(1). [2]张光森.农村金融制度重构:基于需求的视角[J].济南金融,2007,(1). [3]彭捷.农村信用环境是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基础[J].西南金融,2006,(8). [4]王敏.行政引导、市场主导:信用评级市场建设的策略选择[J].金融研究,2006,(5). [5]李建伟.论改革开放三十年之缩影:农村金融改革[J].金融发展研究,2008,(6). (责任编辑 刘西顺)
摘要:齐河县在山东省内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其突破点选择在,广泛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和信用农户“三信”评定活动,并灵活运用政府的号召力、人民银行的公信力、农村信用社的执行力和农户的广泛参与热情共同优化农村金融生态。 关键词:农村金融生态;信用评定;工作机制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2265(2009)03-0041-04 一、引言 建设好农村金融生态,对于改善金融机构的生存发展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和谐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但如何将这项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建设好,还须依赖于选择合理的建设平台、介入方式和工作机制来实现。德州市齐河县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在山东辖内卓有成效。其基本经验是:以广泛开展农户信用评定为突破口,利用政府的号召力、人民银行的公信力、农村信用社的执行力和农户的广泛参与热情,探索出了一条可资借鉴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一般路径。 二、理论视角下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逻辑 从经济学角度看,金融生态应该是金融交易双方相互遵守信用交易规则而形成的基本市场次序;换言之,金融生态环境是由一个个微观市场主体的行为方式及行为结果交互作用的集合。所以,信用是构成金融生态环境的核心要素。这一点,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反映得最为突出。 而目前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已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被充分证实。农村金融市场上的“贷款难”和“难贷款”应该是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脆弱性的最真实写照。“贷款难”是从需求者的角度暴露了金融机构的不作为,“难贷款”则又从供给者的视角流露出金融机构的难作为,这其实是一个硬币的真实两面。形成这一被动局面的基本成因在于“三农”的弱质性。在土地不能流转、不能成为基本生产要素的前提下,农村各市场主体可用来与金融机构交易的,只是土地上产生的少量剩余及其历年生活节余,说明农村的基础信用是残缺的和不完整的,难以有足值的经济标的物与银行信用进行等级别的信用交换,因而缺乏对银行信贷足够的吸附能力,使金融资源不断从农村耗散,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也因此在短缺均衡下日趋脆弱。 当然,仅拥有足够数量的经济标的物(资本或资产)并不是构成信用交易的唯一条件,因为传统意义上的信用,除履约能力和实施履约行为之外,具有履约意愿仍是构成信用的必备要件。具体到农村,“三农”的天然弱质性并不能妨碍和削弱广大农户诚实守信的信用传统。农户作为我国最小的经济单元,信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30多年良好的信贷记录已经充分证实了农户是最诚实守信的市场主体。这在土地不能成为完全生产要素的产权制度下,信用成为农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生活可以倚赖的无形生产要素。鉴于此,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应该从发掘和利用最微观的农户信用资源为突破口,才能收到切实成效。 然而,一家一户的家庭承包经营模式,又决定了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农户信用资源是弱小的、分散的和不透明的,具有难采集、难量化、难整合等特点,是一种消费了仍不知其质量好坏的“凭证商品”,这也是造成农户贷款难和银行难贷款的基本症结所在。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对这些弱小、分散和不透明的农村信用资源做符合银行信贷制度要求的大规模采集整理、加工利用,这需要借助信用评定来实现。但是,信用评级产品属于“准公共产品”,在评级初期只能由政府权威部门来提供才具有“公信力”,私人部门没有能力做到这一点。这一基本特性,就赋予了人民银行作为信用管理机关在信用评定上应该承担主导性的义务和责任。事实上,人民银行作为金融生态的倡导者,作为社会信用的管理机关,已经在信用评级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开发设计出了一套相对完善的评级技术,积累了一定的信用评级和市场管理经验,这都为在农村地区开展农户信用评定提供了制度上、技术上的准备,在此基础上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具备了进一步优化的基础性条件。 三、齐河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操作实践 齐河县是德州市的一个农业大县,农业人口占84%。近年来,齐河县建成了百万亩林地及20万亩无公害蔬菜、百万头肉牛、百万头生猪等特色生产基地,先后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县”、“粮食生产先进县”等称号。特色基地的培植和发展,使龙头企业和经济合作组织快速成长,仅限额以上“农”字号龙头企业就发展到57家,各类经济合作组织536个。与此同时,个体工商户达到4.2万户,私营企业3020家,民营经济实现销售收入374亿元,实现税金5.2亿元。2008年,GDP和财政收入等6项经济指标居德州市第一。齐河县经济发展之所以如此迅速,与当地致力于4年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一)齐河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初期成果 2005年,按照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统一部署,齐河县开始着手当地金融生态建设工作。这一年,经过多方努力,齐河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明确表态,今后一定要坚决禁止和杜绝企业改制中任何形式的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并承诺成立专门组织,对企业失信行为实施联合制裁,对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工商、法院、公安、房管、国土资源等部门给予最大政策优惠和方便。但鉴于当时全国范围的金融生态建设工作尚处于启动和尝试阶段,有关金融生态建设的标准、依据、路径和方法等极为缺乏,致使齐河县金融生态建设初期的工作仅仅停留在企业层面上,并没有渗透和扩展到广大农村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放在制止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矫正已经扭曲的银企关系上,并没有确立让更多群体受益的正面导向上。 (二)齐河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向农村转移 2008年,作为在金融生态建设一直打头阵的齐河县人民银行意识到其中的三个突出问题:一是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政府、银行、企业、司法等多个部门,单靠人民银行单打独斗不会有好的效果,必须把最有号召力的政府部门的力量充分调动起来,靠行政力量来推动。二是农村金融交易的主体是农村信用社和包括个体、民营经济在内的广大农户,优化金融生态的根本目的在于改进双方的交易效率,因此,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应该转移到这些倍受“贷款难”困扰的个体户、民营经济和农户身上,使其受益,才能得到拥护和支持,才能拥有群体基础,才能切实收到成效。三是导致目前农村弱势信贷群体“贷款难”的基本原因是信息不对称,个体户、民营经济和农户可供交易的资产、抵押、担保又十分匮乏。因此,对这些弱势信贷群体的信用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应该成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而最有效的信用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就是信用评定。 基于上述考虑,齐河县人民银行经过反复酝酿,在上级行指导下,最终确定了“政府主导、央行参谋、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方案。所谓“政府主导”是指由地方政府来主导整个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把县、乡(镇)、村三级调动起来,充分利用其组织力、推动力和号召力,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上优化金融生态。所谓“央行参谋”是指由人民银行负责制定金融生态建设实施方案,利用人民银行的公信力对相关信贷群体进行信用评定。所谓“部门联动”是指政府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尤其是把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农村金融生力军的优势发挥出来,由其具体执行农村信用的评定等事宜。所谓“社会参与”是指利用宣传媒介广泛宣传优化金融生态的正向激励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该建设方案经报齐河县委、县政府后,得到一致赞同。县政府专门成立了齐河县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工作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经济管理部门、公检法司、金融机构以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碰头会,具体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政府出台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的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建立健全了金融机构与政府对话、部门乡镇考评、定期联席会议等运行机制,明确规定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纳入县、乡两级政府和部门年度业绩考核。至此,一个由政府主打、人民银行提供技术支持、农村信用社具体实施“信用乡(镇)、信用村和信用户”的“三信”评定的金融生态建设方案最终敲定,并于2008年3月开始全面实施。
(三)齐河县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过程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近几年,齐河县优化金融生态的每一次重大行动前,宣传教育工作始终走在前头。为把 “三信评定”方案落到实处,齐河县于2008 年4月开始了第一次大规模的“集中宣传月”活动,深入农村、集市、学校等地广泛宣传诚实守信、信用担保、信用评价及与金融生态相关的知识,在当地王牌电视节目《田园金风》中开辟专栏,聘请专家讲授金融征信知识,通过墙体标语、宣传车、专题讲座、宣传咨询台等方式增强宣传效果,出动宣传人员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达8000人次。 在广泛宣传之后,“三信”评定进入实质评定阶段,乡(镇)政府动员各村各户积极参加由农村信用社具体实施的信用评定。县、乡、村三级分别成立了信用评价机构,本着“自愿申请,严格审核,逐级申报,动态管理”的原则,积极开展“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的评价创建工作。到 2008年7月,历经4个月的第一阶段的“三信”评定基本结束,共有15个乡(镇)、1014个村和86575户农户参与了评定。但由于该阶段属于尝试阶段,评级工作量大、人为因素较多,缺乏科学标准和专业手段,且评级结果有一定随意性。2008年8月,德州市人民银行和齐河县人民银行利用本身信用管理上的技术、平台、权威优势,率先在全省研发了农户“数字信用”评价体系,开发了“农户信用状况指标评价体系”和“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可根据农户的借贷情况、个人品德、致富能力等信息进行信用评分,并自动生成客观公正的信用报告,使信用评价由“人评变机评”,实现了农户信用档案电子化。 为确保评级结果的实际采用率,推动评级结果切实转化为信贷决策,人民银行协调有关部门还开展了以下四方面的配套工作:一是农村信用社全面修订了其“信贷管理系统”,实现了信贷决策与“三信”评定结果的有效对接。二是在全省率先推出了《林权证》抵押贷款业务,目前,共发放林权抵押贷款1621笔,金额6982万元。三是在全省第一个试办了信用贷款业务,积极推广小额信用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对讲信用的农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不用抵押、不用担保,仅用几分钟的时间就可在乡镇信用社办完所有手续,目前已为250户农户办理了小额信贷业务,授信额度126万元。四是组织开展经济合作组织信用互保,共发展大联保体25个,成员454户,授信额度1864万元,发放贷款555万元。 (四)齐河县金融生态环境的基本成效 目前,齐河县已评定86575户“信用户”、607个“信用村”和7个“信用乡镇”,并为其建立了电子化、网络化的信用档案;“三信”评定的覆盖面分别达到了63%、60%和47%。县政府还对评出的信用乡镇、村、户进行动态管理,优秀者表彰晋级,对信用户敲锣打鼓地进行“挂牌”仪式,对违约者进行处罚,取消其信用贷款资格。受信用评定的正向激励,全县涌现出了一大批“守信、守约、守纪”先进典型,全县农村的市场意识、诚信意识、风险意识普遍提高。2008年底,齐河县召开的农村信用工程创建表彰大会,对19个“模范信用村”、100户“模范信用户”和3家“创建先进单位”进行了公开表彰。 与此同时,齐河县整体金融生态环境也逐渐优化。2008年,全县金融案件执结率由2005年的69%提高到86%。当地政府全力帮助金融机构依法处置不良资产,提高资产质量,仅2008年7月,县政府为农村信用社处置抵债资产7000多万元。全县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由2005年的46.3%下降到2008年的8.1%。四年来,全县没有发生一起企业逃废债务行为,没有发生一起金融内部责任案件。2005-2007年,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分别增加了5亿元、5.5亿元和6.5亿元,贷款增幅始终位于德州市前列。2008年该县新增贷款9.72亿元,增幅达23.5%,比全市水平高11个百分点;农业贷款增加1.94亿元,占新增贷款的23%,比全市水平高2个百分点,外部资金流入70亿元,同比增长25%。到2008年底,农户《贷款证》达到59124户,发放农户贷款8.97亿元,回收率高达99%。 同样,“三信”评定成了信用评定对象致富的“护身符”,成了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指南针”,成了农民增收的“催化剂”。2008年,齐河县农业总产值达到41亿元,新增农村经济合作组织60个,新增限额以上“农”字号龙头企业12家,实现地方财政收入5.65亿元,同比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5996元,同比增长17%。 四、几点启示 齐河县是山东省境内最早把“三信”评定作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县域,也是把地方政府的号召力、人民银行的公信力、农信用社的执行力等综合力量灵活运用于优化农村金融生态建设实践的县域,进而为人民银行济南分行2008年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向农村转移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提供了坚实的决策依据,因而成为人民济南分行辖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先进典型。齐河县在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的经验可概括如下几点: (一)优化农村金融生态,须从信用培育入手 “贷款难”和“难贷款”是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现状的真实写照。在土地不能流转、不能成为生产要素的制度框架下,信用既是农村最有价值(最值钱)的生产要素,也是与农村正规金融部门相衔接的主要工具,所以,农村金融生态建设的出发点应该从培育和发掘基础信用开始。齐河县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之所以有好的成效,也正是抓住了农村基础信用资源的开发利用这一“牛鼻子”,从农村弱势信贷群体和农村金融机构双方都急需的环节做起,从根本上缓解了交易双方的最大障碍――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 (二)优化农村金融生态,信用评定是关键 由于弱小的、分散的和不透明的农户信用资源具有难采集、难量化、难整合的特点,这就需要有公信力的政府部门对其进行评定,并出具权威性的证明。齐河县较好利用了人民银行作为信用管理机关在信用评定上的技术、经验、权威等比较优势,发挥了人民银行在信贷引导方面的政策、制度优势,顺利将信用评级结果转化为行之有效的信贷决策,进而调动了信用评定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优化农村金融生态,须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 由于金融生态具有正向激励和负向惩罚功能,好的金融生态对地方经济发展、对金融机构放贷都具有正向的促进和保障作用。所以,齐河县看到了这一点,将地方政府的号召力、人民银行的公信力、农信用社的执行力和其他社会各界层力量聚合到了优化金融生态这一点,确定了“政府主导、央行参谋、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参与优化金融生态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沈冰.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思考[J].农村经济,2006,(1). [2]张光森.农村金融制度重构:基于需求的视角[J].济南金融,2007,(1). [3]彭捷.农村信用环境是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基础[J].西南金融,2006,(8). [4]王敏.行政引导、市场主导:信用评级市场建设的策略选择[J].金融研究,2006,(5). [5]李建伟.论改革开放三十年之缩影:农村金融改革[J].金融发展研究,2008,(6). (责任编辑 刘西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