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记者感受采访新规定(南方周末 2007-1-31)

境外记者感受采访新规定

2007-01-31 14:58:35  来源: 南方周末  作者: 马昌博 李丹婷

图:境外记者新闻尺度放宽,境内记者会否有压力?

“应该让地方政府和普通百姓认识到,接受我们的采访和拍照,现在是没有问题的。”

———CNN记者吉米

“内地媒体有压力吗?”

———《明报》记者陈永阶

“新规定是一个进步,但还需时间考验。”

———路透社记者本杰明·林

“中国不仅要在党的核心部委设立新闻发言人。我和我的同事在政府发言人研究中多次提到,也要设立更高层次的新闻发言人。”

———李希光

2月1日,《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实施整一月。

尽管一个月内,还不能得出太多结论,但对境外记者(包括此前规定涉及的港澳台记者)来说,还是有其特别感受。

2007年的第1天,新华社4名记者在天安门广场采访了半天,但他们并未发现外国记者的身影。

新华社当天报道说,“人们猜测,他们中的不少人可能因为一条新规定的实施,而被吸引到别的地方‘挖’新闻去了。”

新华社所说的新规定,是2006年12月1日发布的,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的《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

根据这一规定,自2007年1月1日到2008年10月17日,外国记者在中国采访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的同意,而不必向外事部门申请;另外,赴中国地方各省份的采访过去需要向外事部门申请,现在亦不需要——这意味着外国记者可以自由跨省采访。

同样是这一天,路透社驻华记者本杰明·林和他另一个同事分别在北京和内蒙古直接进行了采访,并在当天发稿。

新华社说,这是新规定实施后,外国记者未向中国外事部门申请而自行跨省采访的第一条稿件。

“新规定是一个进步,但还需时间考验。”本杰明·林对本报记者说。

新华社1月1日的报道说,一些外国记者也已前往广东和山东,直接去采访一名村委会主任被村民罢免、一起群体性事件和一起司法案件的新闻。

事实上,引起注意的还包括2006年12月由国台办和国务院港澳办发布的《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台湾记者在大陆采访规定》和《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港澳记者在内地采访办法》。

上述三个规定的条文基本相同,其共同精神是在北京筹备和举办奥运会期间大幅放宽外国记者在中国台湾记者在大陆、港澳记者在内地的采访尺度。

两个关键性改变

上述三规定最关键处,都是其在第六条所做的规定,“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

如上所说,这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上述几类记者在采访时不需向各自的主管部门申请;二是可以按规定离开驻地自由跨省采访。

“根据以前规定,要求我们去驻地外的省份采访必须经过地方外办同意。通常情况下,需要两到三天甚至数周时间来等待答复。有时,他们会说‘我们现在很忙,稍后再联系’。这对于分秒必争的新闻界来说简直就是恶梦,新闻无法等待。”C NN(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驻北京分社社长吉米说。

此外,之前外国记者进入新疆或西藏采访手续比较繁杂,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刘建超在2006年12月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该提问时称,新规定“适用于中国各个省份”。

事实上,实际操作中甚至可能更为宽松,刘建超说:外国记者在中国旅行所享有的权利同所有其他外国人在中国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这意味着可以先到地方省份再定采访题目。

对港澳记者而言,则另有特点。“对没有常驻内地的香港记者来说,临时进内地采访首先要经过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批准,这个现在就不需要了,这对香港媒体来说是很大改变。”香港《明报》驻京记者陈永阶说。

“采访手续简化”最明显的是台湾记者。根据1996年颁布的《关于台湾记者来祖国大陆采访的规定》,台湾记者到大陆采访,需要通过国台办审批,并去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记协)申领采访证,取得在大陆的采访的资格。

“上海、北京的台办一般不过多关注记者。但其它地方的台办,多会很慎重,会接送记者、陪同采访。”台湾联合报系一位曾派驻大陆的记者说。“经济报纸好一些,大陆很多地方希望有足够的曝光率来吸引台资,综合性媒体会觉得受限。”

新规定的另一个关键点是,明确规定外国、台湾和港澳记者可以分别雇用中国、大陆和内地人员协助采访报道。

希望地方加大执行力度

本报记者采访的境外记者普遍认为,新规定中可以自由跨省采访的条款使得他们在新闻报道的及时性上有不小的改善。

一个例子是,1月2日,台北市发生一起抢劫运钞车案件,台湾警方经调查发现,运钞车司机兼保安李汉扬有重大作案嫌疑,李随后潜入大陆云南境内,并在9日被当地警方抓获。

“当时一听到消息台北总部就打电话给我们驻大陆的记者,要求赶紧到云南去一趟,我的同事就直接去了。”

上述台湾媒体驻大陆电视记者说,“台湾在大陆的三家电视台都去了,有人从北京去,有人从上海去。之前要离开驻点就很麻烦,新规定对提高我们报道的及时性有利。”

“从我这些天的采访来看,越往高层,新规定实施的情况相对比较好,在北京我们采访到一些部委的学者和官员,他们都知道这个规定。”《明报》记者陈永阶说。

“之前要申请采访部委的官员和学者,起码得半个月的时间周转。我最近做中国加入W TO五周年的采访,现在电话打过去,他们说可以谈,就可以马上过去。”陈说。

CNN记者吉米说,该机构的员工在过去几天的采访中,经历的过程各不相同。“总体来说,在新的规定下采访的确比以前更方便。”

不过他也说,新规定执行程度因地而异。“在北京以外的地区进行采访,有当地政府官员要求我们得到中央的许可———尽管新规定表明已经不需要这样做。当我们告诉对方相关的新规定时,他们回应说,‘我们没听说过’。”

“我们现在面临的困难是执行力度的问题。”他说,“应该让地方政府和普通百姓认识到,接受我们的采访和拍照,现在是没有问题的。”

除需中央政府更广泛地告知地方官员外,被采访对象的习惯亦是障碍。《明报》记者陈永阶说,他们对待海外传媒很谨慎,而这种发自内心的改变亦需时日。

“最近我采访了一个中央部委的官方学者,他开始很乐意接受采访,但采访完毕他向上级请示,上级说,虽然有通知,但还是要小心谨慎,后来他就跟我说撤稿。”陈说,“原有规定固有影响还很大,当然我们也表示理解,我们相信这需要一个过程。”

新华社报道说,规定颁布后,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已决定派出多名记者来华,参与奥运报道;美联社在原有25名记者的基础上,亦准备大量雇用中国雇员。

而陈永阶则直接询问本报记者说,面对新规定出台后日益增加的外国及港澳台记者的竞争,“内地媒体有压力吗?”

更开放透明

三个规定中,针对外国记者的《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被认为是最核心的政策,而关于港澳台记者的两个规定被认为是该规定的延伸。

中国1980年代就批准外国媒体在华开设常驻机构,外国记者不能自由采访,这成为外界批评中国的一个“口实”。

而在新规定下,外国记者的活动空间被明显放宽。虽然新规定是在“奥运采访”名义下,与奥运会惯例接轨,但依然被视为中国对外开放过程中一项标志性事件。

“过去10年中国的经济发展已经逐步促使中国变得更加开放,这不过是个时间的问题。对于中国政府而言,采取积极的变化需要的是时机,现在,这就是个好时机。”吉米说。

清华大学新闻学教授李希光对本报记者说,举办奥运对境外媒体开放将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借助奥运时机,证明中国的和谐,提升中国对外的形象,开展媒体外交,其意义重大。”

但李也说,由于长期以来一些政府官员对于现代媒体商业运作规律认识的欠缺,该规定也可能会带来某些传播上的风险。

按照规定,新的采访规定于2008年10月17日止。中国政府没有说明是否会延续,但国新办主任蔡武在2006年12月2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如果这样一个暂行的规定在未来的一年多实践中证明是好的,“我想一个好的政策就没有必要把它再变了。”但他声明这只是自己的个人看法。

普遍观点认为,中国是借奥运会在对外新闻管理体制上“试水”,而在这方面中央政府要比地方政府更开明。

事实上,除公布新的外国记者采访规定外,一些类似迹象亦显示,中国正在加速开放和透明。

在上述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还首次宣布包括中组部、中纪委在内的7个中共核心部委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蔡武主任提到,国防部也在积极地考虑设立新闻发言人。

“我认为,中国不仅要在党的核心部委设立新闻发言人。”李希光说,“我和我的同事在政府发言人研究中多次提到,也要设立更高层次的新闻发言人。”

在过去6年多内,李和他在清华大学的同事一直协助国务院新闻办进行政务公开和政府发言人的培训和研究工作。

需要说明的是,早在2005年接受采访时,国新办副主任王国庆就曾指出,现在下大力气开展新闻发言人培训亦是为奥运会做准备,这亦显示了中国政府在该问题上的计划性。

王国庆当时说,“可以断定,不少记者并不是为北京运动场里的比赛来的,而是借机采访中国。很可能他在北京报个到,就去外地挖他所要的新闻了。所以我们要有所准备,用三年时间,培训出一大批知道如何与外国记者打交道的同志。”

http://www.southcn.com/weekend/commend/[1**********]7.htm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zmzg/[1**********]6.asp

境外记者感受采访新规定

2007-01-31 14:58:35  来源: 南方周末  作者: 马昌博 李丹婷

图:境外记者新闻尺度放宽,境内记者会否有压力?

“应该让地方政府和普通百姓认识到,接受我们的采访和拍照,现在是没有问题的。”

———CNN记者吉米

“内地媒体有压力吗?”

———《明报》记者陈永阶

“新规定是一个进步,但还需时间考验。”

———路透社记者本杰明·林

“中国不仅要在党的核心部委设立新闻发言人。我和我的同事在政府发言人研究中多次提到,也要设立更高层次的新闻发言人。”

———李希光

2月1日,《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实施整一月。

尽管一个月内,还不能得出太多结论,但对境外记者(包括此前规定涉及的港澳台记者)来说,还是有其特别感受。

2007年的第1天,新华社4名记者在天安门广场采访了半天,但他们并未发现外国记者的身影。

新华社当天报道说,“人们猜测,他们中的不少人可能因为一条新规定的实施,而被吸引到别的地方‘挖’新闻去了。”

新华社所说的新规定,是2006年12月1日发布的,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的《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

根据这一规定,自2007年1月1日到2008年10月17日,外国记者在中国采访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的同意,而不必向外事部门申请;另外,赴中国地方各省份的采访过去需要向外事部门申请,现在亦不需要——这意味着外国记者可以自由跨省采访。

同样是这一天,路透社驻华记者本杰明·林和他另一个同事分别在北京和内蒙古直接进行了采访,并在当天发稿。

新华社说,这是新规定实施后,外国记者未向中国外事部门申请而自行跨省采访的第一条稿件。

“新规定是一个进步,但还需时间考验。”本杰明·林对本报记者说。

新华社1月1日的报道说,一些外国记者也已前往广东和山东,直接去采访一名村委会主任被村民罢免、一起群体性事件和一起司法案件的新闻。

事实上,引起注意的还包括2006年12月由国台办和国务院港澳办发布的《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台湾记者在大陆采访规定》和《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港澳记者在内地采访办法》。

上述三个规定的条文基本相同,其共同精神是在北京筹备和举办奥运会期间大幅放宽外国记者在中国台湾记者在大陆、港澳记者在内地的采访尺度。

两个关键性改变

上述三规定最关键处,都是其在第六条所做的规定,“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

如上所说,这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上述几类记者在采访时不需向各自的主管部门申请;二是可以按规定离开驻地自由跨省采访。

“根据以前规定,要求我们去驻地外的省份采访必须经过地方外办同意。通常情况下,需要两到三天甚至数周时间来等待答复。有时,他们会说‘我们现在很忙,稍后再联系’。这对于分秒必争的新闻界来说简直就是恶梦,新闻无法等待。”C NN(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驻北京分社社长吉米说。

此外,之前外国记者进入新疆或西藏采访手续比较繁杂,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刘建超在2006年12月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该提问时称,新规定“适用于中国各个省份”。

事实上,实际操作中甚至可能更为宽松,刘建超说:外国记者在中国旅行所享有的权利同所有其他外国人在中国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这意味着可以先到地方省份再定采访题目。

对港澳记者而言,则另有特点。“对没有常驻内地的香港记者来说,临时进内地采访首先要经过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批准,这个现在就不需要了,这对香港媒体来说是很大改变。”香港《明报》驻京记者陈永阶说。

“采访手续简化”最明显的是台湾记者。根据1996年颁布的《关于台湾记者来祖国大陆采访的规定》,台湾记者到大陆采访,需要通过国台办审批,并去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记协)申领采访证,取得在大陆的采访的资格。

“上海、北京的台办一般不过多关注记者。但其它地方的台办,多会很慎重,会接送记者、陪同采访。”台湾联合报系一位曾派驻大陆的记者说。“经济报纸好一些,大陆很多地方希望有足够的曝光率来吸引台资,综合性媒体会觉得受限。”

新规定的另一个关键点是,明确规定外国、台湾和港澳记者可以分别雇用中国、大陆和内地人员协助采访报道。

希望地方加大执行力度

本报记者采访的境外记者普遍认为,新规定中可以自由跨省采访的条款使得他们在新闻报道的及时性上有不小的改善。

一个例子是,1月2日,台北市发生一起抢劫运钞车案件,台湾警方经调查发现,运钞车司机兼保安李汉扬有重大作案嫌疑,李随后潜入大陆云南境内,并在9日被当地警方抓获。

“当时一听到消息台北总部就打电话给我们驻大陆的记者,要求赶紧到云南去一趟,我的同事就直接去了。”

上述台湾媒体驻大陆电视记者说,“台湾在大陆的三家电视台都去了,有人从北京去,有人从上海去。之前要离开驻点就很麻烦,新规定对提高我们报道的及时性有利。”

“从我这些天的采访来看,越往高层,新规定实施的情况相对比较好,在北京我们采访到一些部委的学者和官员,他们都知道这个规定。”《明报》记者陈永阶说。

“之前要申请采访部委的官员和学者,起码得半个月的时间周转。我最近做中国加入W TO五周年的采访,现在电话打过去,他们说可以谈,就可以马上过去。”陈说。

CNN记者吉米说,该机构的员工在过去几天的采访中,经历的过程各不相同。“总体来说,在新的规定下采访的确比以前更方便。”

不过他也说,新规定执行程度因地而异。“在北京以外的地区进行采访,有当地政府官员要求我们得到中央的许可———尽管新规定表明已经不需要这样做。当我们告诉对方相关的新规定时,他们回应说,‘我们没听说过’。”

“我们现在面临的困难是执行力度的问题。”他说,“应该让地方政府和普通百姓认识到,接受我们的采访和拍照,现在是没有问题的。”

除需中央政府更广泛地告知地方官员外,被采访对象的习惯亦是障碍。《明报》记者陈永阶说,他们对待海外传媒很谨慎,而这种发自内心的改变亦需时日。

“最近我采访了一个中央部委的官方学者,他开始很乐意接受采访,但采访完毕他向上级请示,上级说,虽然有通知,但还是要小心谨慎,后来他就跟我说撤稿。”陈说,“原有规定固有影响还很大,当然我们也表示理解,我们相信这需要一个过程。”

新华社报道说,规定颁布后,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已决定派出多名记者来华,参与奥运报道;美联社在原有25名记者的基础上,亦准备大量雇用中国雇员。

而陈永阶则直接询问本报记者说,面对新规定出台后日益增加的外国及港澳台记者的竞争,“内地媒体有压力吗?”

更开放透明

三个规定中,针对外国记者的《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被认为是最核心的政策,而关于港澳台记者的两个规定被认为是该规定的延伸。

中国1980年代就批准外国媒体在华开设常驻机构,外国记者不能自由采访,这成为外界批评中国的一个“口实”。

而在新规定下,外国记者的活动空间被明显放宽。虽然新规定是在“奥运采访”名义下,与奥运会惯例接轨,但依然被视为中国对外开放过程中一项标志性事件。

“过去10年中国的经济发展已经逐步促使中国变得更加开放,这不过是个时间的问题。对于中国政府而言,采取积极的变化需要的是时机,现在,这就是个好时机。”吉米说。

清华大学新闻学教授李希光对本报记者说,举办奥运对境外媒体开放将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借助奥运时机,证明中国的和谐,提升中国对外的形象,开展媒体外交,其意义重大。”

但李也说,由于长期以来一些政府官员对于现代媒体商业运作规律认识的欠缺,该规定也可能会带来某些传播上的风险。

按照规定,新的采访规定于2008年10月17日止。中国政府没有说明是否会延续,但国新办主任蔡武在2006年12月2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如果这样一个暂行的规定在未来的一年多实践中证明是好的,“我想一个好的政策就没有必要把它再变了。”但他声明这只是自己的个人看法。

普遍观点认为,中国是借奥运会在对外新闻管理体制上“试水”,而在这方面中央政府要比地方政府更开明。

事实上,除公布新的外国记者采访规定外,一些类似迹象亦显示,中国正在加速开放和透明。

在上述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还首次宣布包括中组部、中纪委在内的7个中共核心部委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蔡武主任提到,国防部也在积极地考虑设立新闻发言人。

“我认为,中国不仅要在党的核心部委设立新闻发言人。”李希光说,“我和我的同事在政府发言人研究中多次提到,也要设立更高层次的新闻发言人。”

在过去6年多内,李和他在清华大学的同事一直协助国务院新闻办进行政务公开和政府发言人的培训和研究工作。

需要说明的是,早在2005年接受采访时,国新办副主任王国庆就曾指出,现在下大力气开展新闻发言人培训亦是为奥运会做准备,这亦显示了中国政府在该问题上的计划性。

王国庆当时说,“可以断定,不少记者并不是为北京运动场里的比赛来的,而是借机采访中国。很可能他在北京报个到,就去外地挖他所要的新闻了。所以我们要有所准备,用三年时间,培训出一大批知道如何与外国记者打交道的同志。”

http://www.southcn.com/weekend/commend/[1**********]7.htm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zmzg/[1**********]6.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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