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4 日,从省有关部门获悉,今年我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招生录取办法公布。免费医学生招生计划共250 人,其中临床医学专业200 名,中医学专业50 名。
承担免费医学生临床医学专业招生的高校为南华大学(招生计划50 名)、湘南学院(招生计划50 名)、吉首大学(招生计划50 名)和长沙医学院(招生计划50 名)。承担中医学专业的高校为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计划50 名)。免费医学生临床医学(理科)、中医学(文理兼招),均为全科医学方向,学制五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和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报考订单定向的考生要求体检合格,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无医学类专业不宜就读的疾病”的规定。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志愿栏设在提前批,单独划定录取控制线(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招生学校根据投档名单确定预录名单,并将预录名单及生源情况及时报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原则上按照需求计划和生源所在地将预录学生安排到定向就业的县(市、区),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通知预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按卫生部统一制订的样式)。招生学校根据签订协议情况确定正式录取名单。不同意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要签名放弃并作退档处理。未完成计划再按从高分到低分补充投档一次,按相同程序办理协议签订和录退手续。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到招生学校同批次录取。
所有预录考生定向单位原则上都由生源所在县级卫生局安排。对个别预录考生人数超过生源所在县(市、区)需求的,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将按照相邻和就近的原则统筹调剂,与市州卫生局协调并确定考生定向就业的县(市、区)。学生毕业后由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县(市、区)卫生局安排到乡镇卫生院服务6 年。定向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校或转专业学习。
6 月4 日,从省有关部门获悉,今年我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招生录取办法公布。免费医学生招生计划共250 人,其中临床医学专业200 名,中医学专业50 名。
承担免费医学生临床医学专业招生的高校为南华大学(招生计划50 名)、湘南学院(招生计划50 名)、吉首大学(招生计划50 名)和长沙医学院(招生计划50 名)。承担中医学专业的高校为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计划50 名)。免费医学生临床医学(理科)、中医学(文理兼招),均为全科医学方向,学制五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和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报考订单定向的考生要求体检合格,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无医学类专业不宜就读的疾病”的规定。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志愿栏设在提前批,单独划定录取控制线(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招生学校根据投档名单确定预录名单,并将预录名单及生源情况及时报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原则上按照需求计划和生源所在地将预录学生安排到定向就业的县(市、区),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通知预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按卫生部统一制订的样式)。招生学校根据签订协议情况确定正式录取名单。不同意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要签名放弃并作退档处理。未完成计划再按从高分到低分补充投档一次,按相同程序办理协议签订和录退手续。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到招生学校同批次录取。
所有预录考生定向单位原则上都由生源所在县级卫生局安排。对个别预录考生人数超过生源所在县(市、区)需求的,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将按照相邻和就近的原则统筹调剂,与市州卫生局协调并确定考生定向就业的县(市、区)。学生毕业后由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县(市、区)卫生局安排到乡镇卫生院服务6 年。定向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校或转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