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范县中小学生“七人制”男子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目的:普及我县足球运动,提高我县中学生的身体素质,提高我县中
学生的足球竞技水平,展现当代中学生青春活力和积极向上的
精神风貌,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
二、报名、比赛时间和地点:
地点:中学在第一初级中学操场;小学在第一小学操场。
报名截止时间 :4月20日 联系人:吴海[1**********]
比赛时间: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参赛单位:各乡镇中心校、初中,县直中小学。
四、参赛办法:
1、凡我县有学籍中小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
2、各学校限报教练一人、领队一人、 运动员10人。
五、比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七人制足球竞赛规则》,比赛无越位, 比赛采用5号足球; 2、足球比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小组单循环赛决出小组名次后,再进
行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决出最后比赛名次。
3、比赛时间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全场比赛时间60分;
未报名队员不得参赛,场上某队比赛队员少于5人时本场比赛自然终止, 按现时比分计,如比分少于2球时,判对方2:0获胜。
4、各队需自备二套深、浅统一颜色的比赛服装,守门员服装应与场上队员 和裁(判员有)明显的区别,号码从1-15。
5、每场比赛最多可换7人参赛,为保证各参赛队员的安全,各代表队队员
必须穿布面胶鞋(平底,胶粒底均可)不许穿穿硬钉、长钉、钢钉等足球鞋。
6、比赛迟到5分钟按弃权处理,若弃权按0:3计算。如遇雨天,应和竞赛
组及时联系。主队在前深色服装,客队浅色服装。红黄牌累计带入第二
阶段;
7、所有队员必须服从裁判,对裁判员的判罚不得有异议。
六、计分办法及奖励:
1、比赛胜一场3分、平一场1分、负一场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积分相同决定先后(净胜球—胜负关系—进球数—抽签);
3、比赛奖励前3名;
4、评选一支道德体育风尚代表队予以奖励。
七、比赛要求:
1、每场比赛领队应随队管理,若因此造成事故则后果自负,参赛队员必须
带上参赛证。
2、比赛中如出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现象,一经发现,该球队之前的
所有成绩全部取消。
3、比赛中如队员对裁判、队员、工作人员及观众无礼貌,红牌罚下,并取 消该队员本届比赛参赛资格。
4、如比赛场上出现队员打架斗殴,红牌罚下,取消该队员本届比赛参赛资
格,并给予全县通报批评。
5、各参赛单位报名应认真填写队员姓名、号码;交一寸彩照一张,写清联
系电话:
本《规程》解释和修改权属范县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另附:七人制足球比赛规则
七人制足球比赛规则
一、比赛场地
七人制足球的标准场地是长70~75米,宽50~55米的长方形,一般采用55米×75米的标准,球门长5米,高2米。比赛的中圈半径7米,点球点距球门9.2米,禁区弧距离点球点7米,角旗杆不低于1.5米,并用白线画出半径为1米的角球弧。
二、队员人数
(一)一场比赛应由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7人,其中必须有1人为守门员。如果比赛前任何一队队员少于5人或在比赛中队员被罚出场致使场内队员少于5人时,该场比赛队员少的队为弃权,对方2:0胜,如对方净胜球数超过2个,则按实际比分计。每场比赛准许换五个人。
(二)替换队员不得超过5人。
(三)替换队员次数不受限,可以重复替换上场。
(四)替换队员可以在比赛进行中替换(守门员除外),替换时出进场队员均需到替换区进行,先出场后进场。
(五)守门员可以和任何队员互换位置,但必须报告裁判员,并在死球时互换。
(六)替换队员未完全离场说进场,裁判员应停止比赛,令提前进场的替换队员出场,并对其实行黄牌警告。判由对方队员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的位置踢间接任意球。如果球当时在罚球区内,则该间接任意球应在比赛暂停时距球最近的罚球区线上执行。如果替换队员不在换
人区进行替换,裁判员可在死球时对这违规替换上场队员和下场队员进行黄牌警告。
三、队员装备
(一) 队员不得使用或佩戴可能危及自己及其他队员的装备或任何物件(包括各种珠宝饰物)。
(二)守门员上衣颜色与队员区别,可穿长运动裤。
(三) 必须穿布面胶鞋(平底,胶粒底均可)不许穿穿硬钉、长钉、钢钉等足球鞋。
(四) 违反上述规定裁判员可令其更换,不更换不准上场。
四、裁判员
(一) 每场比赛由一名裁判员控制,具有全权执行与比赛有关的竞赛规则的权力。裁判员的权限和职责与11人制足球规则相同。
(二) 裁判员在记分台对面的边线沿边线执法、必要时可适当进入场地内执法。
(三) 只有裁判员才能向违规队员出示黄红牌。
(四) 裁判员执法时应具备的器材是哨子、手表、黄红牌、圆珠笔和记录卡。
(五) 裁判员的裁判服应区别于队员的服装颜色。
五、助理裁判员
(一)每场比赛应委派一名助理裁判员,他与裁判员隔着场地对面沿边线执行任务,必要时也可适当进入场地执法。他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为:
1、指示哪一队开角球,球门或界外球。
2、把握替换队员的过程是否符合要求。
3、掌握被红牌罚出场2分钟补充队员进场。
4、用哨音协助裁判员按照规则判罚队员犯规,控制比赛。
5、不得干扰裁判员的判罚,当判罚不一致时应服从裁判员的判罚。
(二)裁判员有权撤换不称职的助理裁判员,指定他人代替并报告主办单位。
(三)除裁判外,另设一名记录员,协助外管理及掌握队员被罚出场后的2分钟处罚时间。
六、比赛时间
1、某队迟到5分钟以上按自动弃权处理,本场裁判有权判该队本场比赛0:2失败。
2、比赛时间分为两个30分钟相等的半场。在每半场比赛因各种原因损失的所有时间应被扣除。在每半场比赛结束时,如因执行罚点球,应允许延长时间执行罚完点球为止。
3、上下半场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4、半决赛及决赛,若在比赛时间内不能决出胜负,立即进行点球决战。
七、比赛开始
(一)掷币选择场地、猜中的选择场地、对方开球。下半场开球和场地互换。
(二)开球时双队员站在半方场内,开球的对方站在中间圈内。 需
要两名队员才能开球。第二名队员触球后对方才可以抢球。
(三)中圈开球可以直接射门得分。
(四)违反比赛开始的有关规定的判罚按11人制足球规则相同。
八、比赛进行及死球
(一)凡球从地面或空中全部越位球门线或边线,或裁判员已鸣哨作出的判罚均视为死球。
(二)凡队员已有犯规但裁判员不鸣哨判罚,或球从门柱、横梁场内裁判员,助理裁判员身上弹回场内均视为比赛进行。
(三)死球后场上出现的犯规按规则处罚,处罚后按死球时的原来情况恢复比赛。在比赛进行中的犯规按规则执行和恢复比赛。
九、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一)裁判员认为,如果队员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分的力量在双方进行争抢或对方队员控制球时实施铲抢,被视为严重犯规,判给对方直接任决球,可根据犯规严重情况给予黄牌警告或罚出场。这条规则是和11人制规则最大的区别,说明七人制足球对于不论从各方向进行的铲球只要动作过大、力量过分都进行判罚。有身体接触时不允许铲抢。
(二)除上述(一)条规定外,其余什么是犯规,什么是不正当行为,怎么样被判直接任意球、怎么样被判间接任意球、怎么样被出红牌,怎么样被出黄牌,这一切都和11人制足球规则相同。运动员可根据11人制足球规则的这些规定踢球、裁判员根据这些规定进行判罚。
(三)没有越位犯规的判罚。
(四)同一场比赛同一队员被出示两张黄牌应同时出示红牌罚该队员出场。被红牌罚出场的队员不能坐在替补席上。同时不能重新进场比赛,并停止下一场比赛,他所属的球队应在队员被罚出场2分钟后再重新补充队员上场(上场队员站到替换区由助理裁判示意或记录员允许方可进场)。
十、任意球、球点球、角球、球门球、界外球
(一)任意球
任意球有直接任意球和间接任意球两种,直接任意球直接入门得分,间接任意球直接入门不算得分,除非球入门前碰对方或本方队员进门可算得分。
罚球程序:
1、将球放定在犯规地点。
2、对方队员距球到少8米。
3、在裁判鸣哨或示意8秒钟内将球踢出。
4、球被触动后即算比赛开始。
罚则:
1、球在踢出前对方进入距球8米以内,裁判员应该罚球延至符合规则规定后再开出,对进入8米内的对方球员给予警告。
2、球踢出后没有碰到本方队员或对方队员、踢任意球者再次触球示为重踢,判给对方在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3、超过8秒钟才将球踢出,判给对方在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4、在本方罚球区内踢任意球,球要出罚球区比赛才算开始。在对方
罚球区内踢任意球,球应放在距犯规地点最近的罚球区线上进行。
5、裁判员认为球是用助跑或跨步踢出的,判给对方在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二)球点球
罚球程序:
1、球放在罚球点上。
2、除主罚队员外,其余双方队员离开罚球区外,并到至少距罚球点8米。
3、对方未踢球前,守门员必须站在两门柱之间的球门线上。
4、主罚队员在罚球区举手向裁判示意,在裁判鸣哨后踢出。
5、球点球直接入门算得分。
6、为完成罚点球过程延长的时间踢出的点球,只要没有其它犯规,球进门有效(包括球在进门前,触及门柱、横梁、守门员身体或先后触及三者后进入门内)。
罚则:
1、守方队员犯规,球未罚中应重罚。
2、踢点球以外的攻方队员犯规,罚中无效,应重罚。
3、主踢队员将踢出后,球未碰到本方或对方队员再次触球视为连踢,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三)界外球
当球的整体从地面或空中越过边线后,应由球出界前最后触球的对方在球出界处踢界外球恢复比赛。
踢球程序:
1、将球放在球出界处的边线上。
2、对方队中必须距球8米。
3、踢球队员一只脚站定在边线上,用另一只脚将球踢进场内(不能助跑或跨步踢球)。
4、必须在8秒钟内将球踢内。踢界外球直接进门不算得分。 罚则:
1、踢球队员违反上述规定,由对方在原处踢界外球。
2、踢球队员的对方违反上述规定应重踢。
3、踢球队员踢出的球没有触到对方队员再次触球视为重踢,判给对方在发生位置踢间接任意球,在罚球区内则判点球。
4、在本方罚球区内踢任意球,球可放在罚球区内任何一点执行。
(四)球门球
球的整体从地面或空中越过球门柱外的球门线,而最后踢或触球是攻方队员,判由守方守门员掷球门球。
罚球程序:
1、守方守门员站在本方罚球区内,用手将球掷出本方罚球区外,比赛方算开始。
2、掷球门球时,对方队员在球未被掷出罚球区之前应站在罚球区外。 罚则:
1、球未出罚球区,任何队员踢或触及无效,重新掷球门球。
2、被守门员掷出罚球区后未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该守门员再次触
及球时,判由对方在守门员触球处踢间接任意球(如果用手或臂触球即判直接任意球)。
3、守门员在罚球区内可以用手接对方来球和本方头顶回传球。但不能接本方队员用脚有意回传的球。违者判由对方在距球位置最近的罚球线上踢间接任意球。
(五)角球
球的整体从地面或空中越过端线后,而最后踢或触球的是守方队员,判为攻方踢角球。
踢角球的程序:
1、将球放定在球出线所在的球门线与边线的交点上。
2、踢球队员一只脚站定,用另一只脚将球踢出(不得助跑或跨步踢)。
3、必须在8秒内将球踢出。
4、对方队员要距球8米。
5、角球可以直接射门得分。
罚则:
1、角球踢出后未经其他队员踢或触及,踢球队员再次触球,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用手或臂触及,判由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2、如果角球已合法放好位置,但踢球队员未能在8秒钟内将球踢出,判由对方在原处踢间接任意球。
十一、纪律及处罚条例
1、在比赛中发生打架或对裁判、对方球员恐吓的球员或领队,按情
节严重给予处罚,严重者取消本次赛会比赛资格。球员个别打架,立即被出示红牌。双方球员打群架,比赛立即结束,本场比赛无成绩,各记零分。
2、在比赛中,如对裁判执法不满可于赛后及时照会仲裁委员会,切不可作出不理智之行动。
3、领红牌或同场两张黄牌者须自动停赛一场。
4、球队要在比赛前10分钟到场,球队负责人在比赛前5分钟要将参赛证交由当值裁判核对。
5、赛会有权保留修订赛例之权利,不另行通知。
6、参加之球队及领队负责人对以上之规定必需在赛前承诺一切责任。 十二、互踢球点球决胜的规定(淘汰制点球决胜办法)
互踢球点球程序:
1、由裁判员选定一个球门。
2、裁判员召集双方队长以投币选踢,猜中一方先踢。
3、由比赛结束时场上的各5名队员全部轮流踢,不足5名队员的可由替补队员补足再踢。在踢满5次前,有一方已明显超过另一方时,比赛结束,进球多的队胜。
4、踢完第一轮尚未决出胜负的,继续,由场上队员轮流踢,在踢球次数相同的情况下,谁进球多谁胜,直至分出胜负。
5、场上队员均有权与守门员互换位置。
6、除轮到踢点球的队员外,其余队员均站到中圈内。
7、裁判员确定守门员外,可由场外替补队员补上。
8、裁判员确定队员受伤,可由场外替补队员补上。
十三、成绩
胜一场积三分,平局各一分,负零分。循环赛结束后,以积分高低排定名次,取小组前两名,采取单淘汰赛,只到分出前四名,取前三名给予奖励。积分相同时,依次比较净胜球、相互胜负关系、总进球数,成绩占优者排名靠前,都相同时进行抽签决定名次。
2016年范县中小学生“七人制”男子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目的:普及我县足球运动,提高我县中学生的身体素质,提高我县中
学生的足球竞技水平,展现当代中学生青春活力和积极向上的
精神风貌,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
二、报名、比赛时间和地点:
地点:中学在第一初级中学操场;小学在第一小学操场。
报名截止时间 :4月20日 联系人:吴海[1**********]
比赛时间: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参赛单位:各乡镇中心校、初中,县直中小学。
四、参赛办法:
1、凡我县有学籍中小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
2、各学校限报教练一人、领队一人、 运动员10人。
五、比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七人制足球竞赛规则》,比赛无越位, 比赛采用5号足球; 2、足球比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小组单循环赛决出小组名次后,再进
行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决出最后比赛名次。
3、比赛时间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全场比赛时间60分;
未报名队员不得参赛,场上某队比赛队员少于5人时本场比赛自然终止, 按现时比分计,如比分少于2球时,判对方2:0获胜。
4、各队需自备二套深、浅统一颜色的比赛服装,守门员服装应与场上队员 和裁(判员有)明显的区别,号码从1-15。
5、每场比赛最多可换7人参赛,为保证各参赛队员的安全,各代表队队员
必须穿布面胶鞋(平底,胶粒底均可)不许穿穿硬钉、长钉、钢钉等足球鞋。
6、比赛迟到5分钟按弃权处理,若弃权按0:3计算。如遇雨天,应和竞赛
组及时联系。主队在前深色服装,客队浅色服装。红黄牌累计带入第二
阶段;
7、所有队员必须服从裁判,对裁判员的判罚不得有异议。
六、计分办法及奖励:
1、比赛胜一场3分、平一场1分、负一场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积分相同决定先后(净胜球—胜负关系—进球数—抽签);
3、比赛奖励前3名;
4、评选一支道德体育风尚代表队予以奖励。
七、比赛要求:
1、每场比赛领队应随队管理,若因此造成事故则后果自负,参赛队员必须
带上参赛证。
2、比赛中如出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现象,一经发现,该球队之前的
所有成绩全部取消。
3、比赛中如队员对裁判、队员、工作人员及观众无礼貌,红牌罚下,并取 消该队员本届比赛参赛资格。
4、如比赛场上出现队员打架斗殴,红牌罚下,取消该队员本届比赛参赛资
格,并给予全县通报批评。
5、各参赛单位报名应认真填写队员姓名、号码;交一寸彩照一张,写清联
系电话:
本《规程》解释和修改权属范县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另附:七人制足球比赛规则
七人制足球比赛规则
一、比赛场地
七人制足球的标准场地是长70~75米,宽50~55米的长方形,一般采用55米×75米的标准,球门长5米,高2米。比赛的中圈半径7米,点球点距球门9.2米,禁区弧距离点球点7米,角旗杆不低于1.5米,并用白线画出半径为1米的角球弧。
二、队员人数
(一)一场比赛应由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7人,其中必须有1人为守门员。如果比赛前任何一队队员少于5人或在比赛中队员被罚出场致使场内队员少于5人时,该场比赛队员少的队为弃权,对方2:0胜,如对方净胜球数超过2个,则按实际比分计。每场比赛准许换五个人。
(二)替换队员不得超过5人。
(三)替换队员次数不受限,可以重复替换上场。
(四)替换队员可以在比赛进行中替换(守门员除外),替换时出进场队员均需到替换区进行,先出场后进场。
(五)守门员可以和任何队员互换位置,但必须报告裁判员,并在死球时互换。
(六)替换队员未完全离场说进场,裁判员应停止比赛,令提前进场的替换队员出场,并对其实行黄牌警告。判由对方队员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的位置踢间接任意球。如果球当时在罚球区内,则该间接任意球应在比赛暂停时距球最近的罚球区线上执行。如果替换队员不在换
人区进行替换,裁判员可在死球时对这违规替换上场队员和下场队员进行黄牌警告。
三、队员装备
(一) 队员不得使用或佩戴可能危及自己及其他队员的装备或任何物件(包括各种珠宝饰物)。
(二)守门员上衣颜色与队员区别,可穿长运动裤。
(三) 必须穿布面胶鞋(平底,胶粒底均可)不许穿穿硬钉、长钉、钢钉等足球鞋。
(四) 违反上述规定裁判员可令其更换,不更换不准上场。
四、裁判员
(一) 每场比赛由一名裁判员控制,具有全权执行与比赛有关的竞赛规则的权力。裁判员的权限和职责与11人制足球规则相同。
(二) 裁判员在记分台对面的边线沿边线执法、必要时可适当进入场地内执法。
(三) 只有裁判员才能向违规队员出示黄红牌。
(四) 裁判员执法时应具备的器材是哨子、手表、黄红牌、圆珠笔和记录卡。
(五) 裁判员的裁判服应区别于队员的服装颜色。
五、助理裁判员
(一)每场比赛应委派一名助理裁判员,他与裁判员隔着场地对面沿边线执行任务,必要时也可适当进入场地执法。他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为:
1、指示哪一队开角球,球门或界外球。
2、把握替换队员的过程是否符合要求。
3、掌握被红牌罚出场2分钟补充队员进场。
4、用哨音协助裁判员按照规则判罚队员犯规,控制比赛。
5、不得干扰裁判员的判罚,当判罚不一致时应服从裁判员的判罚。
(二)裁判员有权撤换不称职的助理裁判员,指定他人代替并报告主办单位。
(三)除裁判外,另设一名记录员,协助外管理及掌握队员被罚出场后的2分钟处罚时间。
六、比赛时间
1、某队迟到5分钟以上按自动弃权处理,本场裁判有权判该队本场比赛0:2失败。
2、比赛时间分为两个30分钟相等的半场。在每半场比赛因各种原因损失的所有时间应被扣除。在每半场比赛结束时,如因执行罚点球,应允许延长时间执行罚完点球为止。
3、上下半场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4、半决赛及决赛,若在比赛时间内不能决出胜负,立即进行点球决战。
七、比赛开始
(一)掷币选择场地、猜中的选择场地、对方开球。下半场开球和场地互换。
(二)开球时双队员站在半方场内,开球的对方站在中间圈内。 需
要两名队员才能开球。第二名队员触球后对方才可以抢球。
(三)中圈开球可以直接射门得分。
(四)违反比赛开始的有关规定的判罚按11人制足球规则相同。
八、比赛进行及死球
(一)凡球从地面或空中全部越位球门线或边线,或裁判员已鸣哨作出的判罚均视为死球。
(二)凡队员已有犯规但裁判员不鸣哨判罚,或球从门柱、横梁场内裁判员,助理裁判员身上弹回场内均视为比赛进行。
(三)死球后场上出现的犯规按规则处罚,处罚后按死球时的原来情况恢复比赛。在比赛进行中的犯规按规则执行和恢复比赛。
九、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一)裁判员认为,如果队员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分的力量在双方进行争抢或对方队员控制球时实施铲抢,被视为严重犯规,判给对方直接任决球,可根据犯规严重情况给予黄牌警告或罚出场。这条规则是和11人制规则最大的区别,说明七人制足球对于不论从各方向进行的铲球只要动作过大、力量过分都进行判罚。有身体接触时不允许铲抢。
(二)除上述(一)条规定外,其余什么是犯规,什么是不正当行为,怎么样被判直接任意球、怎么样被判间接任意球、怎么样被出红牌,怎么样被出黄牌,这一切都和11人制足球规则相同。运动员可根据11人制足球规则的这些规定踢球、裁判员根据这些规定进行判罚。
(三)没有越位犯规的判罚。
(四)同一场比赛同一队员被出示两张黄牌应同时出示红牌罚该队员出场。被红牌罚出场的队员不能坐在替补席上。同时不能重新进场比赛,并停止下一场比赛,他所属的球队应在队员被罚出场2分钟后再重新补充队员上场(上场队员站到替换区由助理裁判示意或记录员允许方可进场)。
十、任意球、球点球、角球、球门球、界外球
(一)任意球
任意球有直接任意球和间接任意球两种,直接任意球直接入门得分,间接任意球直接入门不算得分,除非球入门前碰对方或本方队员进门可算得分。
罚球程序:
1、将球放定在犯规地点。
2、对方队员距球到少8米。
3、在裁判鸣哨或示意8秒钟内将球踢出。
4、球被触动后即算比赛开始。
罚则:
1、球在踢出前对方进入距球8米以内,裁判员应该罚球延至符合规则规定后再开出,对进入8米内的对方球员给予警告。
2、球踢出后没有碰到本方队员或对方队员、踢任意球者再次触球示为重踢,判给对方在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3、超过8秒钟才将球踢出,判给对方在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4、在本方罚球区内踢任意球,球要出罚球区比赛才算开始。在对方
罚球区内踢任意球,球应放在距犯规地点最近的罚球区线上进行。
5、裁判员认为球是用助跑或跨步踢出的,判给对方在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二)球点球
罚球程序:
1、球放在罚球点上。
2、除主罚队员外,其余双方队员离开罚球区外,并到至少距罚球点8米。
3、对方未踢球前,守门员必须站在两门柱之间的球门线上。
4、主罚队员在罚球区举手向裁判示意,在裁判鸣哨后踢出。
5、球点球直接入门算得分。
6、为完成罚点球过程延长的时间踢出的点球,只要没有其它犯规,球进门有效(包括球在进门前,触及门柱、横梁、守门员身体或先后触及三者后进入门内)。
罚则:
1、守方队员犯规,球未罚中应重罚。
2、踢点球以外的攻方队员犯规,罚中无效,应重罚。
3、主踢队员将踢出后,球未碰到本方或对方队员再次触球视为连踢,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三)界外球
当球的整体从地面或空中越过边线后,应由球出界前最后触球的对方在球出界处踢界外球恢复比赛。
踢球程序:
1、将球放在球出界处的边线上。
2、对方队中必须距球8米。
3、踢球队员一只脚站定在边线上,用另一只脚将球踢进场内(不能助跑或跨步踢球)。
4、必须在8秒钟内将球踢内。踢界外球直接进门不算得分。 罚则:
1、踢球队员违反上述规定,由对方在原处踢界外球。
2、踢球队员的对方违反上述规定应重踢。
3、踢球队员踢出的球没有触到对方队员再次触球视为重踢,判给对方在发生位置踢间接任意球,在罚球区内则判点球。
4、在本方罚球区内踢任意球,球可放在罚球区内任何一点执行。
(四)球门球
球的整体从地面或空中越过球门柱外的球门线,而最后踢或触球是攻方队员,判由守方守门员掷球门球。
罚球程序:
1、守方守门员站在本方罚球区内,用手将球掷出本方罚球区外,比赛方算开始。
2、掷球门球时,对方队员在球未被掷出罚球区之前应站在罚球区外。 罚则:
1、球未出罚球区,任何队员踢或触及无效,重新掷球门球。
2、被守门员掷出罚球区后未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该守门员再次触
及球时,判由对方在守门员触球处踢间接任意球(如果用手或臂触球即判直接任意球)。
3、守门员在罚球区内可以用手接对方来球和本方头顶回传球。但不能接本方队员用脚有意回传的球。违者判由对方在距球位置最近的罚球线上踢间接任意球。
(五)角球
球的整体从地面或空中越过端线后,而最后踢或触球的是守方队员,判为攻方踢角球。
踢角球的程序:
1、将球放定在球出线所在的球门线与边线的交点上。
2、踢球队员一只脚站定,用另一只脚将球踢出(不得助跑或跨步踢)。
3、必须在8秒内将球踢出。
4、对方队员要距球8米。
5、角球可以直接射门得分。
罚则:
1、角球踢出后未经其他队员踢或触及,踢球队员再次触球,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用手或臂触及,判由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2、如果角球已合法放好位置,但踢球队员未能在8秒钟内将球踢出,判由对方在原处踢间接任意球。
十一、纪律及处罚条例
1、在比赛中发生打架或对裁判、对方球员恐吓的球员或领队,按情
节严重给予处罚,严重者取消本次赛会比赛资格。球员个别打架,立即被出示红牌。双方球员打群架,比赛立即结束,本场比赛无成绩,各记零分。
2、在比赛中,如对裁判执法不满可于赛后及时照会仲裁委员会,切不可作出不理智之行动。
3、领红牌或同场两张黄牌者须自动停赛一场。
4、球队要在比赛前10分钟到场,球队负责人在比赛前5分钟要将参赛证交由当值裁判核对。
5、赛会有权保留修订赛例之权利,不另行通知。
6、参加之球队及领队负责人对以上之规定必需在赛前承诺一切责任。 十二、互踢球点球决胜的规定(淘汰制点球决胜办法)
互踢球点球程序:
1、由裁判员选定一个球门。
2、裁判员召集双方队长以投币选踢,猜中一方先踢。
3、由比赛结束时场上的各5名队员全部轮流踢,不足5名队员的可由替补队员补足再踢。在踢满5次前,有一方已明显超过另一方时,比赛结束,进球多的队胜。
4、踢完第一轮尚未决出胜负的,继续,由场上队员轮流踢,在踢球次数相同的情况下,谁进球多谁胜,直至分出胜负。
5、场上队员均有权与守门员互换位置。
6、除轮到踢点球的队员外,其余队员均站到中圈内。
7、裁判员确定守门员外,可由场外替补队员补上。
8、裁判员确定队员受伤,可由场外替补队员补上。
十三、成绩
胜一场积三分,平局各一分,负零分。循环赛结束后,以积分高低排定名次,取小组前两名,采取单淘汰赛,只到分出前四名,取前三名给予奖励。积分相同时,依次比较净胜球、相互胜负关系、总进球数,成绩占优者排名靠前,都相同时进行抽签决定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