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6初中毕业生升学文科考试说明
——思品部分
【考试性质】
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评估初中毕业学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达到的水平。文科综合升学考试的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文科综合考试要有利于学校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要有利于引导教师教学理念的转变和教学方式的改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要有利于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学科能力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思想品德健康发展。
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应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还要有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考试范围】
河北省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思想品德学科的考试范围是:①《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规定的部分教学内容;②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间的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③《民族常识》(人民出版社,民族团结教育教材编写组编著,初中版)中的部分内容。
【考试要求】
文科综合的考试严格依据课程标准,科学地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坚持“以能力立意”和“以教育价值立意”的命题理念,强调与实际生活的联系,特别是结合社会生活实际和学生的生活实际,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关注生活、关注未来。命题注意试题素材的正面教育功能和积极的价值取向,提倡整合学科知识,以考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一定的探究能力。
一、思想品德学科考试要求
初中思想品德课是一门以初中学生生活为基础、以引导和促进初中学生思想品德发展为根本目的的综合性课程,具有较强的思想性、人文性、实践性和综合性。依据《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要求,结合2016年毕业生所学内容,要在情感态度价值观和能力和知识三个维度使学生得到发展。要求如下:
首先,考查学生对课程标准规定的知识内容的掌握程度。即了解有关事实,理解有关概念和观点,并在此基础上对有关知识进行转换或解释。转换是用不同的词汇表达已知知识,或将已知知识转化成另一种表述形式;解释是识别有关知识的各个方面,并识别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
具体的知识要求是:了解我与他人、我与集体、我与社会关系的基本知识,认识处理我与他人、我与集体的基本道德规范;理解人类生存与生态环境的相互依存关系,认识当今人类所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根源,掌握环境保护的基础知识;知道基本的法律知识,了解法律在个人、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基本作用和意义;知道我国的基本国情,初步了解当今世界发展的现状与趋势;了解我国民族及民族团结的基本知识。
其次,考查学生的多种能力。即在实际的问题情境中考查学生运用有关知识分析与解决 问题的能力以及探究新知的能力。对能力的考查要以学生所学知识内容为背景,以社会生活现象或事实为载体,注重考查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整体把握程度以及多角度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并适当设置具有探究性的开放题,以考查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具体的能力要求是:基本的道德判断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运用所学知识认识、理解、评价、解释社会生活现象(问题、事实)的能力;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观察、感受、体验、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能力;从资料中获取信息、提炼观点的能力以及处理、运用信息的方法和技能。
再次,考查学生对课程所倡导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认识、认知及其所达到的程度。即学生在思想品德课的学习过程中作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应有的态度、价值观和行为取向。对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考查要结合贴近学生生活实际和思想实际的具体事例,有机地渗透在具体的考查内容中。
具体的情感、态度、价值观要求是:感受生命的可贵,养成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体会生态环境与人类生存的关系,爱护环境,形成勤俭节约、珍惜资源的意识;养成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有责任心、追求公平的品质;形成崇尚科学、善于合作、勇于创新的个性品质;树立规则意识、法治观念;增强权利意识、法律意识;有公共精神,增强公民意识;热爱祖国,认同中华文化,弘扬民族精神;有全球意识和国际视野,热爱和平。
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考试形式:开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20分,思想品德45分,(其中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约占15%)历史45分,两学科综合30分。
2.试卷结构:试卷分卷I、卷Ⅱ两部分。卷I为选择题,考生用答题卡答题;卷Ⅱ为非选择题,考生在试卷上答题。选择题和非选择题的分值比例约为4:6。试题按题型和内容进行排列,同一题型的两个学科的试题均各自相对集中。
3.试题难度:容易题约占30%,中等难度题约占50%,难题约占20%。整套试卷的难度系数为0.65左右。
【考试内容】
目前初中阶段的思想品德、历史课程单独设课,课程内容自成体系。因此,考试内容也按各学科课程内容分别列出。
一、思想品德学科考试内容
第一部分:思想品德课程内容
思想品德学科的考试内容,是依据课程标准中的“课程目标”和“内容标准”确定的,主要表现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能力”“知识”三个方面。具体的考试内容,是在对“课程内容”中的部分条目进行必要整合的基础上形成的,并以专题统领的形式呈现。根据思想品德课的综合性特点,在选定考试的具体内容、确定专题时,整合了不同板块之间密切相关、不可分割的教育内容。
(一)热爱生活,服务社会
◎认识生命形态的多样性,理解人类生命离不开大自然的哺育。
●生命形态的多样性。
●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生命离不开大自然的哺育。
◎认识自己生命的独特性,珍爱生命。
●认识自己生命的独特性。
●体会生命的可贵,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体会生命的价值,认识到实现人生意义应该从日常生活的点滴做起。
●体会生命的价值。
●正确认识人生的意义。
◎理解情绪的多样性,学会调节和控制情绪,保持乐观、积极的心态。
●理解情绪的多样性。
●学会调控情绪,保持乐观、积极的心态。
◎理解遵守社会规则和维护社会公正对于社会稳定的重要性。
●理解规则及规则的构成。
●认识遵守社会规则的重要性,增强规则意识,自觉遵守社会规则。
●社会稳定和发展需要公正。
●树立公平(公正)意识,自觉维护社会公正。
◎知道每个人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做到平等待人,富有正义感。
●每个人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
●做到平等待人。
●辨别正义和非正义行为,培养自己的正义感。
◎领会诚实是一种可贵的品质,正确认识生活中诚实的复杂性,知道诚实才能得到信任,努力做诚实的人。
●诚实守信是美德。
●认识生活中诚实的复杂性。
●努力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知道责任的社会基础,体会承担责任的意义,懂得承担责任可能要付出代价,知道不承担责任的后果,努力做一个负责人的公民。
●角色不同,责任不同,明确自己的不同角色应承担的不同责任。
●懂得承担责任可能要付出代价,知道不承担责任的后果。
●勇于承担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努力做一个负责人的公民。
◎关注社会发展变化,增进关心社会的兴趣和情感,养成亲社会行为。积极参与公共生活、公益活动,自觉爱护公共设施。遵守公共秩序,有为他人、为社会服务的精神。 ●了解、感受社会发展变化的事实。
●体会社会变化与个人的关系。
●积极参与公共生活、公益活动。
●遵守公共秩序。
(二)学法知法,依法自护
◎知道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
●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
●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懂得法律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规范人们的行为,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人 们的合法权益。
●法律以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它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规范全体社会成 员的行为。
●法律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
●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离不开法律。
◎了解违法与犯罪的区别,知道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
●违法及违法的类型。
●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一定的法律制裁。
●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
●知道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增强防范意识。
◎知道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增强防范意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
●未成年人需要特殊保护。
●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
●青少年容易受到的侵害及免受侵害的方法,学习免受侵害的技能,能够进行基本的自救自护。
●树立自我保护意识。
◎能够分辨是非善恶,学会在比较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做出正确的选择。掌握获得法律帮助和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途径,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
●用道德和法律的标准分辨是非善恶。
●能够在生活中分辨是非善恶做出正确的选择。
●知道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
●树立运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
(三)行使权利,依法维权
◎了解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懂得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宪法对公民权利的规定。
●宪法对公民义务的规定。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
●公民要正确行使权利。
●公民要自觉履行义务。
◎知道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非法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身权利。
●法律保护人身权利的内容。
●任何非法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依法维护人身权利。
◎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
●义务教育的特征。
●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
◎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和智力成果不受侵犯,学会运用法 律维护自己的经济权利。
●公民享有财产所有权,我国法律保护公民财产所有权。
●公民享有智力成果权,公民的智力成果权受法律保护。
●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智力成果权等合法权益。
◎知道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权利。
●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益的途径和方法。
(四)崇尚宪法,依法治国
◎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事业企业组织的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增强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
◎知道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体会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的实施有赖于每个公民的参与,是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
●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 依法治国,就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依法行使职权。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
●实现依法治国是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积极参与法治国家建设。
●树立法治理念,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国家利益,依法规范自身行为。 ◎理解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公民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
●公民一律平等地承担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公民的合法权利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
●任何公民的违法行为都要依法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
◎了解建立健全监督和制约机制是法律有效实施和司法公正的保障,增强公民意识,学会行使自己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我国对立法、执法、司法权力的监督是广泛的、多渠道的。包括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社会组织的监督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等。
●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享有知情权、监督权。
●公民行使建议权和监督权的渠道。
●参与政治生活,依法正确行使监督权等政治权利。
(五)知晓国情,报效祖国
◎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行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给国家、社会带来的巨大变化。知道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感受社会生活的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
●我国的基本国情。
●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
●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
◎了解我国现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和根本政治制度,知道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
●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我国现阶段的分配制度。
●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
◎了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知道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的一项重要要求。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我国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状。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知道我国的人口、资源、环境等状况,了解计划生育、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的政策。形成可持续的意识。
●我国人口现状的基本特点。
●实现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我国资源和环境的现状。
●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和的基本国策。
●珍爱自然,保护生态,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形成可持续的意识。
●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从我做起。
◎了解我国在科技、教育发展方面的现状,理解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现实意义,认识科技创新的必要性,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我国在科技、教育发展方面的成就及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改变生活。
●优先发展教育。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及其现实意义。
●人才强国战略。
●科技创新的必要性。
●树立创新意识,热爱科学的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了解文化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尊重不同的文化和习俗,以平等的态度与其他民族和国家的人民友好交往。
●文化的多样性和丰富性。
●尊重不同的文化和习俗。
●以平等的态度与其他民族和国家的人民友好交往。
◎知道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族人民平等互助,团结合作,艰苦创业,共同发展。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
●自觉履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义务。
●坚持“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实现祖国和平统一。
◎学习和了解中华传统文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
●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和根本任务。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高自身文明素质。
◎了解当今世界发展趋势,知道我国在世界格局中的地位、作用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全球观念。
●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
●中国在世界政治、经济、文化等多领域日益发挥着重要影响,成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力量。
第二部分 民族团结教育内容
◎伟大的中华民族
●中国自古以来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互相学习,共同进步,逐渐形成了中华民族。
●中华各民族共同开拓祖国疆域,共同维护祖国统一,共同发展经济和文化。 ●我国民族分布特点。
●中国是中华各民族共同的祖国。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 习惯和宗教信仰异同,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平等的一员。
●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中华各民族的共同责任。
◎各民族共同创造中华文明。
●中华文明是中华各民族共同创造的。
◎多种多样的语言文字。
●我国各民族语言的使用状况。
●国家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
◎灿烂辉煌的文学艺术
●维吾尔族、朝鲜族、蒙古族、藏族等少数民族的歌舞。
●国家保护和发展各民族文化艺术。
◎绚丽多姿的民族风情
●蒙古族、维吾尔族、彝族等少数民族的服饰特点。
●蒙古族、藏族、回族等少数民族的饮食特点。
●蒙古族、藏族、苗族、土家族等少数民族的住房特点。
◎丰富多彩的传统节庆
●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
●火把节、泼水节、那达慕大会、开斋节和古尔邦节;藏历新年等少数民族传统节日。 ●国家重视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和体育活动。
◎团结统一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
●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民族团结是中国各民族的共同 愿望。
●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是国家繁荣昌盛的必由之路,是各族人民幸福生活的保障。
●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意识,坚定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河北省2016初中毕业生升学文科考试说明
——思品部分
【考试性质】
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评估初中毕业学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达到的水平。文科综合升学考试的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文科综合考试要有利于学校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要有利于引导教师教学理念的转变和教学方式的改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要有利于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学科能力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思想品德健康发展。
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应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还要有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考试范围】
河北省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思想品德学科的考试范围是:①《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规定的部分教学内容;②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间的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③《民族常识》(人民出版社,民族团结教育教材编写组编著,初中版)中的部分内容。
【考试要求】
文科综合的考试严格依据课程标准,科学地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坚持“以能力立意”和“以教育价值立意”的命题理念,强调与实际生活的联系,特别是结合社会生活实际和学生的生活实际,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关注生活、关注未来。命题注意试题素材的正面教育功能和积极的价值取向,提倡整合学科知识,以考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一定的探究能力。
一、思想品德学科考试要求
初中思想品德课是一门以初中学生生活为基础、以引导和促进初中学生思想品德发展为根本目的的综合性课程,具有较强的思想性、人文性、实践性和综合性。依据《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要求,结合2016年毕业生所学内容,要在情感态度价值观和能力和知识三个维度使学生得到发展。要求如下:
首先,考查学生对课程标准规定的知识内容的掌握程度。即了解有关事实,理解有关概念和观点,并在此基础上对有关知识进行转换或解释。转换是用不同的词汇表达已知知识,或将已知知识转化成另一种表述形式;解释是识别有关知识的各个方面,并识别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
具体的知识要求是:了解我与他人、我与集体、我与社会关系的基本知识,认识处理我与他人、我与集体的基本道德规范;理解人类生存与生态环境的相互依存关系,认识当今人类所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根源,掌握环境保护的基础知识;知道基本的法律知识,了解法律在个人、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基本作用和意义;知道我国的基本国情,初步了解当今世界发展的现状与趋势;了解我国民族及民族团结的基本知识。
其次,考查学生的多种能力。即在实际的问题情境中考查学生运用有关知识分析与解决 问题的能力以及探究新知的能力。对能力的考查要以学生所学知识内容为背景,以社会生活现象或事实为载体,注重考查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整体把握程度以及多角度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并适当设置具有探究性的开放题,以考查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具体的能力要求是:基本的道德判断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运用所学知识认识、理解、评价、解释社会生活现象(问题、事实)的能力;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观察、感受、体验、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能力;从资料中获取信息、提炼观点的能力以及处理、运用信息的方法和技能。
再次,考查学生对课程所倡导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认识、认知及其所达到的程度。即学生在思想品德课的学习过程中作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应有的态度、价值观和行为取向。对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考查要结合贴近学生生活实际和思想实际的具体事例,有机地渗透在具体的考查内容中。
具体的情感、态度、价值观要求是:感受生命的可贵,养成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体会生态环境与人类生存的关系,爱护环境,形成勤俭节约、珍惜资源的意识;养成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有责任心、追求公平的品质;形成崇尚科学、善于合作、勇于创新的个性品质;树立规则意识、法治观念;增强权利意识、法律意识;有公共精神,增强公民意识;热爱祖国,认同中华文化,弘扬民族精神;有全球意识和国际视野,热爱和平。
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考试形式:开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20分,思想品德45分,(其中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约占15%)历史45分,两学科综合30分。
2.试卷结构:试卷分卷I、卷Ⅱ两部分。卷I为选择题,考生用答题卡答题;卷Ⅱ为非选择题,考生在试卷上答题。选择题和非选择题的分值比例约为4:6。试题按题型和内容进行排列,同一题型的两个学科的试题均各自相对集中。
3.试题难度:容易题约占30%,中等难度题约占50%,难题约占20%。整套试卷的难度系数为0.65左右。
【考试内容】
目前初中阶段的思想品德、历史课程单独设课,课程内容自成体系。因此,考试内容也按各学科课程内容分别列出。
一、思想品德学科考试内容
第一部分:思想品德课程内容
思想品德学科的考试内容,是依据课程标准中的“课程目标”和“内容标准”确定的,主要表现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能力”“知识”三个方面。具体的考试内容,是在对“课程内容”中的部分条目进行必要整合的基础上形成的,并以专题统领的形式呈现。根据思想品德课的综合性特点,在选定考试的具体内容、确定专题时,整合了不同板块之间密切相关、不可分割的教育内容。
(一)热爱生活,服务社会
◎认识生命形态的多样性,理解人类生命离不开大自然的哺育。
●生命形态的多样性。
●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生命离不开大自然的哺育。
◎认识自己生命的独特性,珍爱生命。
●认识自己生命的独特性。
●体会生命的可贵,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体会生命的价值,认识到实现人生意义应该从日常生活的点滴做起。
●体会生命的价值。
●正确认识人生的意义。
◎理解情绪的多样性,学会调节和控制情绪,保持乐观、积极的心态。
●理解情绪的多样性。
●学会调控情绪,保持乐观、积极的心态。
◎理解遵守社会规则和维护社会公正对于社会稳定的重要性。
●理解规则及规则的构成。
●认识遵守社会规则的重要性,增强规则意识,自觉遵守社会规则。
●社会稳定和发展需要公正。
●树立公平(公正)意识,自觉维护社会公正。
◎知道每个人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做到平等待人,富有正义感。
●每个人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
●做到平等待人。
●辨别正义和非正义行为,培养自己的正义感。
◎领会诚实是一种可贵的品质,正确认识生活中诚实的复杂性,知道诚实才能得到信任,努力做诚实的人。
●诚实守信是美德。
●认识生活中诚实的复杂性。
●努力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知道责任的社会基础,体会承担责任的意义,懂得承担责任可能要付出代价,知道不承担责任的后果,努力做一个负责人的公民。
●角色不同,责任不同,明确自己的不同角色应承担的不同责任。
●懂得承担责任可能要付出代价,知道不承担责任的后果。
●勇于承担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努力做一个负责人的公民。
◎关注社会发展变化,增进关心社会的兴趣和情感,养成亲社会行为。积极参与公共生活、公益活动,自觉爱护公共设施。遵守公共秩序,有为他人、为社会服务的精神。 ●了解、感受社会发展变化的事实。
●体会社会变化与个人的关系。
●积极参与公共生活、公益活动。
●遵守公共秩序。
(二)学法知法,依法自护
◎知道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
●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
●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懂得法律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规范人们的行为,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人 们的合法权益。
●法律以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它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规范全体社会成 员的行为。
●法律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
●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离不开法律。
◎了解违法与犯罪的区别,知道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
●违法及违法的类型。
●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一定的法律制裁。
●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
●知道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增强防范意识。
◎知道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增强防范意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
●未成年人需要特殊保护。
●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
●青少年容易受到的侵害及免受侵害的方法,学习免受侵害的技能,能够进行基本的自救自护。
●树立自我保护意识。
◎能够分辨是非善恶,学会在比较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做出正确的选择。掌握获得法律帮助和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途径,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
●用道德和法律的标准分辨是非善恶。
●能够在生活中分辨是非善恶做出正确的选择。
●知道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
●树立运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
(三)行使权利,依法维权
◎了解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懂得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宪法对公民权利的规定。
●宪法对公民义务的规定。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
●公民要正确行使权利。
●公民要自觉履行义务。
◎知道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非法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身权利。
●法律保护人身权利的内容。
●任何非法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依法维护人身权利。
◎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
●义务教育的特征。
●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
◎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和智力成果不受侵犯,学会运用法 律维护自己的经济权利。
●公民享有财产所有权,我国法律保护公民财产所有权。
●公民享有智力成果权,公民的智力成果权受法律保护。
●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智力成果权等合法权益。
◎知道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权利。
●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益的途径和方法。
(四)崇尚宪法,依法治国
◎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事业企业组织的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增强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
◎知道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体会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的实施有赖于每个公民的参与,是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
●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 依法治国,就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依法行使职权。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
●实现依法治国是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积极参与法治国家建设。
●树立法治理念,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国家利益,依法规范自身行为。 ◎理解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公民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
●公民一律平等地承担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公民的合法权利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
●任何公民的违法行为都要依法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
◎了解建立健全监督和制约机制是法律有效实施和司法公正的保障,增强公民意识,学会行使自己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我国对立法、执法、司法权力的监督是广泛的、多渠道的。包括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社会组织的监督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等。
●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享有知情权、监督权。
●公民行使建议权和监督权的渠道。
●参与政治生活,依法正确行使监督权等政治权利。
(五)知晓国情,报效祖国
◎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行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给国家、社会带来的巨大变化。知道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感受社会生活的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
●我国的基本国情。
●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
●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
◎了解我国现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和根本政治制度,知道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
●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我国现阶段的分配制度。
●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
◎了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知道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的一项重要要求。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我国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状。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知道我国的人口、资源、环境等状况,了解计划生育、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的政策。形成可持续的意识。
●我国人口现状的基本特点。
●实现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我国资源和环境的现状。
●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和的基本国策。
●珍爱自然,保护生态,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形成可持续的意识。
●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从我做起。
◎了解我国在科技、教育发展方面的现状,理解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现实意义,认识科技创新的必要性,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我国在科技、教育发展方面的成就及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改变生活。
●优先发展教育。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及其现实意义。
●人才强国战略。
●科技创新的必要性。
●树立创新意识,热爱科学的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了解文化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尊重不同的文化和习俗,以平等的态度与其他民族和国家的人民友好交往。
●文化的多样性和丰富性。
●尊重不同的文化和习俗。
●以平等的态度与其他民族和国家的人民友好交往。
◎知道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族人民平等互助,团结合作,艰苦创业,共同发展。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
●自觉履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义务。
●坚持“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实现祖国和平统一。
◎学习和了解中华传统文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
●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和根本任务。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高自身文明素质。
◎了解当今世界发展趋势,知道我国在世界格局中的地位、作用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全球观念。
●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
●中国在世界政治、经济、文化等多领域日益发挥着重要影响,成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力量。
第二部分 民族团结教育内容
◎伟大的中华民族
●中国自古以来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互相学习,共同进步,逐渐形成了中华民族。
●中华各民族共同开拓祖国疆域,共同维护祖国统一,共同发展经济和文化。 ●我国民族分布特点。
●中国是中华各民族共同的祖国。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 习惯和宗教信仰异同,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平等的一员。
●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中华各民族的共同责任。
◎各民族共同创造中华文明。
●中华文明是中华各民族共同创造的。
◎多种多样的语言文字。
●我国各民族语言的使用状况。
●国家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
◎灿烂辉煌的文学艺术
●维吾尔族、朝鲜族、蒙古族、藏族等少数民族的歌舞。
●国家保护和发展各民族文化艺术。
◎绚丽多姿的民族风情
●蒙古族、维吾尔族、彝族等少数民族的服饰特点。
●蒙古族、藏族、回族等少数民族的饮食特点。
●蒙古族、藏族、苗族、土家族等少数民族的住房特点。
◎丰富多彩的传统节庆
●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
●火把节、泼水节、那达慕大会、开斋节和古尔邦节;藏历新年等少数民族传统节日。 ●国家重视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和体育活动。
◎团结统一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
●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民族团结是中国各民族的共同 愿望。
●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是国家繁荣昌盛的必由之路,是各族人民幸福生活的保障。
●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意识,坚定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