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实习生日记11——朱增敏】如何写好质证意见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已阅览:403次 发布时间:2015-04-27
如何写好质证意见
周末的时候将涉嫌合同诈骗罪的案卷的质证意见整理出来,其实也很清楚有很多不足,但是如何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怎么完善,于是很期待的迎来了上午易律质证意见的讲课,真的是受益匪浅。
整个刑事案件核心是阅卷,整个法庭的核心就是法庭调查,辩论是属于高潮部分。之前一直认为辩论才是整个庭审最出彩的地方,但听易律讲完后才发现自己又陷入一个大的误区。法庭调查包括询问和举证质证,面对有一定经验的公诉人或者法官,很多时候听完质证意见就不需要再听取我们的辩护意见了,因为质证意见差不多已经代表着七八成的辩护意见了,所以要想辩论出彩,质证环节要先出彩。
证据是一个案件最基础的东西,而质证就是对证据发表观点和看法,“如果将案子比作成一座房子的话,证据就相当于砖块、钢筋、水泥。至于辩护思路就是你怎么去设计图纸的问题。但你图纸设计的再好,没有这些建筑材料就等于什么都没有,而质证就是我们认为这些材料能不能用来盖房子,或者说这些建筑材料质量过不过关,符不符合盖房子的条件。作为控方,他是依据这些材料搭建一个有罪的辩护,而我们质证就是来证明他搭建的是个危房,或者说他根本搭建不了这样的房子。”,易律用了一个很形象的比喻,但是对于证据的重要性、对于质证环节的重要性则准确、形象的显现出来。“当然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再用这些材料来构思,搭建我们的辩护思路,来盖一座“无罪”的房子,那么我们的质证环节就是完美了。”
书写质证意见的原则就是:“要清晰的、一目了然的,不要绕,不要注太多水进去,无论是辩护词还是质证意见,都要干货”。对一些没有意见的证据不要列出,假设有300份证据,有250份质证意见写的是无,就没有意义了。如果我们做无罪辩护,我们的质证意见就不应该是无,我们可以综合表述,他们不能证明待证事实。比如有很多涉及被告人的主体身份信息、户口、职务等,我们可以列举出来,首先我们对这些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是我们认为这些并不能作为有罪证据来使用,无罪条件下,这些是没有意义的。
对于证据的分析不能脱离了证据的三性,即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我想对于“证据三性”大家不会陌生,但是这三性在质证中如何操作、有没有一个先后顺序,至少我在听易律讲之前我是不清楚的。面对一个证据第一步要确认该证据能不能用在案子里面,和这个案
子首先有没有关联即关联性,第二步是取得是否合法即合法性,第三是内容是否真实即真实性。 对于证据我们要挑重点证据,还是用建筑来打比方,质证的过程就是拆墙的过程,我们要拆的是承重墙的部分,即一些重点的能“一剑封喉”的证据,一些“不痛不痒”的证据可以提,但是对于案件的影响也是“不痛不痒”的。而区分出哪些是承重墙部分的证据,哪些是装饰部分的证据是我们找准证据,对案件有决定性影响的关键。
而本案,我们要进行无罪辩护,就要找一些能确实证明其不构成犯罪的证据,其实这点也是我质证意见中重点要表达的。认定其不构成合同诈骗罪,首先其对该资金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本案案件事实是项目真实存在,也有新的返款协议的签署,犯罪嫌疑人也没有赖账的意思等等,所以从其性质上讲应认定为债权债务纠纷。而这些能证明其无罪的证据就是本案证据中的承重墙部分,至于一些程序瑕疵,比如有的讯问笔录只有一个侦查员签名(这些最高院已有明确司法解释,侦查机关予以合理解释,这些证据是可以采信的) ,但不是影响案件的决定因素,我们是可以提出,但不要纠结在这一点。
我们在法庭上的质证,我们肩负着两方面的任务,一方面要通过个案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另外一方面在这基础上,通过个案当中我们发现的一些程序瑕疵,也可以敦促这些司法机关合法办案,在这一方面得以改进,也算是我们实现了我们的法律理想。指出了程序瑕疵,也可以让对方知道我们让了他们一招,我们知道你程序上存在问题,但是我不盯着来,如果我们真的是死磕律师,死磕这一点,你拿我一点办法也没有,我们予以理解,同时我们也可以向法官、检察官展示我们的业务能力,我们对诉讼法熟知的程度。
易律向我们讲述的还有很多,现在也在整理他的录音稿,再总结出来分享给大家。
【2015年实习生日记11——朱增敏】如何写好质证意见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已阅览:403次 发布时间:2015-04-27
如何写好质证意见
周末的时候将涉嫌合同诈骗罪的案卷的质证意见整理出来,其实也很清楚有很多不足,但是如何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怎么完善,于是很期待的迎来了上午易律质证意见的讲课,真的是受益匪浅。
整个刑事案件核心是阅卷,整个法庭的核心就是法庭调查,辩论是属于高潮部分。之前一直认为辩论才是整个庭审最出彩的地方,但听易律讲完后才发现自己又陷入一个大的误区。法庭调查包括询问和举证质证,面对有一定经验的公诉人或者法官,很多时候听完质证意见就不需要再听取我们的辩护意见了,因为质证意见差不多已经代表着七八成的辩护意见了,所以要想辩论出彩,质证环节要先出彩。
证据是一个案件最基础的东西,而质证就是对证据发表观点和看法,“如果将案子比作成一座房子的话,证据就相当于砖块、钢筋、水泥。至于辩护思路就是你怎么去设计图纸的问题。但你图纸设计的再好,没有这些建筑材料就等于什么都没有,而质证就是我们认为这些材料能不能用来盖房子,或者说这些建筑材料质量过不过关,符不符合盖房子的条件。作为控方,他是依据这些材料搭建一个有罪的辩护,而我们质证就是来证明他搭建的是个危房,或者说他根本搭建不了这样的房子。”,易律用了一个很形象的比喻,但是对于证据的重要性、对于质证环节的重要性则准确、形象的显现出来。“当然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再用这些材料来构思,搭建我们的辩护思路,来盖一座“无罪”的房子,那么我们的质证环节就是完美了。”
书写质证意见的原则就是:“要清晰的、一目了然的,不要绕,不要注太多水进去,无论是辩护词还是质证意见,都要干货”。对一些没有意见的证据不要列出,假设有300份证据,有250份质证意见写的是无,就没有意义了。如果我们做无罪辩护,我们的质证意见就不应该是无,我们可以综合表述,他们不能证明待证事实。比如有很多涉及被告人的主体身份信息、户口、职务等,我们可以列举出来,首先我们对这些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是我们认为这些并不能作为有罪证据来使用,无罪条件下,这些是没有意义的。
对于证据的分析不能脱离了证据的三性,即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我想对于“证据三性”大家不会陌生,但是这三性在质证中如何操作、有没有一个先后顺序,至少我在听易律讲之前我是不清楚的。面对一个证据第一步要确认该证据能不能用在案子里面,和这个案
子首先有没有关联即关联性,第二步是取得是否合法即合法性,第三是内容是否真实即真实性。 对于证据我们要挑重点证据,还是用建筑来打比方,质证的过程就是拆墙的过程,我们要拆的是承重墙的部分,即一些重点的能“一剑封喉”的证据,一些“不痛不痒”的证据可以提,但是对于案件的影响也是“不痛不痒”的。而区分出哪些是承重墙部分的证据,哪些是装饰部分的证据是我们找准证据,对案件有决定性影响的关键。
而本案,我们要进行无罪辩护,就要找一些能确实证明其不构成犯罪的证据,其实这点也是我质证意见中重点要表达的。认定其不构成合同诈骗罪,首先其对该资金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本案案件事实是项目真实存在,也有新的返款协议的签署,犯罪嫌疑人也没有赖账的意思等等,所以从其性质上讲应认定为债权债务纠纷。而这些能证明其无罪的证据就是本案证据中的承重墙部分,至于一些程序瑕疵,比如有的讯问笔录只有一个侦查员签名(这些最高院已有明确司法解释,侦查机关予以合理解释,这些证据是可以采信的) ,但不是影响案件的决定因素,我们是可以提出,但不要纠结在这一点。
我们在法庭上的质证,我们肩负着两方面的任务,一方面要通过个案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另外一方面在这基础上,通过个案当中我们发现的一些程序瑕疵,也可以敦促这些司法机关合法办案,在这一方面得以改进,也算是我们实现了我们的法律理想。指出了程序瑕疵,也可以让对方知道我们让了他们一招,我们知道你程序上存在问题,但是我不盯着来,如果我们真的是死磕律师,死磕这一点,你拿我一点办法也没有,我们予以理解,同时我们也可以向法官、检察官展示我们的业务能力,我们对诉讼法熟知的程度。
易律向我们讲述的还有很多,现在也在整理他的录音稿,再总结出来分享给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