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对公积金会计核算的影响
【摘要】笔者结合新旧公司法的规定,对公积金的会计处理进行了对比分析,以期运用新《公司法》对公积金进行正确会计核算。
新《公司法》对原公司法进行了系统的发展和完善,在有效保护投资者、债权人权益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特别对公积金的规定作了进一步修订。
一、取消法定公益金强制性规定
新《公司法》167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与原《公司法》177条“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相比取消了提取法定公益金,原《公司法》第180条:“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第216条“公司不按照本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的,责令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并可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方面,这一规定不符合公司治理,与国际通行的公司法和会计准则相悖,难与国际市场接轨;另一方面因为公益金专门用于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如购建职工宿舍、托儿所、理发室等方面的支出,现在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后,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企业已经不得再为职工住房筹集资金,公益金失去了原有用途,实践中出现了大笔公益金长期挂账闲置、无法使用的问题,因此再提取法定公益金已经无实际意义。
根据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提取法定公积金时。会计核算为,“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同时,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公积金时,会计核算为,“借: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同时。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利润分配一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关于公益金结余的处理。根据财企[2006]67号《关于《公司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企业对2005年12月31目的公益金结余,转作盈余公积金管理使用:公益金赤字,依次以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弥补,仍有赤字的,结转未分配利润账户,用以后年度实现的税后利润弥补。
二、规范公积金用途
新《公司法》169条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第167条:“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原《公司法》179条规定:“公
新《公司法》对公积金会计核算的影响
【摘要】笔者结合新旧公司法的规定,对公积金的会计处理进行了对比分析,以期运用新《公司法》对公积金进行正确会计核算。
新《公司法》对原公司法进行了系统的发展和完善,在有效保护投资者、债权人权益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特别对公积金的规定作了进一步修订。
一、取消法定公益金强制性规定
新《公司法》167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与原《公司法》177条“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相比取消了提取法定公益金,原《公司法》第180条:“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第216条“公司不按照本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的,责令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并可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方面,这一规定不符合公司治理,与国际通行的公司法和会计准则相悖,难与国际市场接轨;另一方面因为公益金专门用于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如购建职工宿舍、托儿所、理发室等方面的支出,现在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后,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企业已经不得再为职工住房筹集资金,公益金失去了原有用途,实践中出现了大笔公益金长期挂账闲置、无法使用的问题,因此再提取法定公益金已经无实际意义。
根据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提取法定公积金时。会计核算为,“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同时,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公积金时,会计核算为,“借: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同时。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利润分配一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关于公益金结余的处理。根据财企[2006]67号《关于《公司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企业对2005年12月31目的公益金结余,转作盈余公积金管理使用:公益金赤字,依次以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弥补,仍有赤字的,结转未分配利润账户,用以后年度实现的税后利润弥补。
二、规范公积金用途
新《公司法》169条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第167条:“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原《公司法》179条规定:“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