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涂料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延安同人建筑有限公司第一项目部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承接甲方外墙涂料工程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天佳苑小区
工程地点:黄陵县店头镇原店头粮站
2、工程范围:根据甲方要求及指定楼号负责外墙涂料制作和施工等
3、承包方式:清包工(含器械费每平方米元/m2)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本合同工期 天,均含节假日及验收时间。乙方应根据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甲供料不及时而影响施工进度;
2、非因乙方原因,施工中停电造成一天内连续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的;
3、不可抗力因素。
第三条:工程质量
一、外墙腻子2遍(按照样版施工);
二、外墙底漆1遍(按照样版施工);
三、外墙面漆2遍(按照样版施工);
第四条:付款方式
一、外墙腻子及底漆完成并经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50%;
二、面漆完成并经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90%;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留5000元保修金,其余付清,保修期满后十日内无息返还5000元保修金。
第五条:甲方工作
1、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用水、电源,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2、协助协调主体施工各方的关系及对工程工序的整体调度。
第六条:乙方工作
1、严格遵守安全施工、防火等规范和制度,承担施工中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全部费用;
2、乙方的施工队伍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安排,使施工能正常进行。
3、乙方提前完工并经监理验收合格,每提前一天奖励500元;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罚款从人工费中直接扣除。
4、对基层墙面进行必要的修补达到涂料施工条件。
第七条:其它
1、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2011年10月6日 日期:2011年10月6日
外墙涂料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延安同人建筑有限公司第一项目部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承接甲方外墙涂料工程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天佳苑小区
工程地点:黄陵县店头镇原店头粮站
2、工程范围:根据甲方要求及指定楼号负责外墙涂料制作和施工等
3、承包方式:清包工(含器械费每平方米元/m2)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本合同工期 天,均含节假日及验收时间。乙方应根据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甲供料不及时而影响施工进度;
2、非因乙方原因,施工中停电造成一天内连续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的;
3、不可抗力因素。
第三条:工程质量
一、外墙腻子2遍(按照样版施工);
二、外墙底漆1遍(按照样版施工);
三、外墙面漆2遍(按照样版施工);
第四条:付款方式
一、外墙腻子及底漆完成并经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50%;
二、面漆完成并经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90%;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留5000元保修金,其余付清,保修期满后十日内无息返还5000元保修金。
第五条:甲方工作
1、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用水、电源,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2、协助协调主体施工各方的关系及对工程工序的整体调度。
第六条:乙方工作
1、严格遵守安全施工、防火等规范和制度,承担施工中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全部费用;
2、乙方的施工队伍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安排,使施工能正常进行。
3、乙方提前完工并经监理验收合格,每提前一天奖励500元;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罚款从人工费中直接扣除。
4、对基层墙面进行必要的修补达到涂料施工条件。
第七条:其它
1、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2011年10月6日 日期:2011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