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2013年驾考新规驾考规定有哪些变化
考试项目总数增加
按照新规,原科目一考试将拆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最基本的知识,作为科目一,放在学员接受场内驾驶技能培训前进行;第二部分主要考核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作为科目三中的一个考试项目,放在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后进行。两部分理论考试的满分均为100分,90分合格。
新规对科目二考试项目进行了调整,大中型客货车增设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调整后,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变为“训练、考试均为16项”。小型汽车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桩考、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5个项目。此外,在科目二场地考试中,将用施划标线代替现有的标杆,使考试更贴近现实场景。
科目三第一部分为实际道路驾驶考试,考试项目增加到16项,增加了加减档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3个考试项目。对于小型汽车,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第二部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
调整后的考试项目,更注重学员的实际驾驶能力。
准考证有效期增至3年
新规规定,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学员,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管理所将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明年1月1日起,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由两年延长至3年,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市车管所副所长薛飞介绍,原“准考证明”有效期为两年,按照这一规定,准考证在明年1月1日之前到期的,有效期不能顺延。明年1月1日以后到期的准考证,将按照“3年有效”的新规定,顺延一年有效期。
科目二、三各有10次考试机会
为防止出现“以考代训”的现象,新规对预约考试次数做出了规定:在准考证3年有效期内,科目二、科目三考试的预约次数不得超过5次,每次考试有一次补考机会。这就意味着3年有10次考试机会。
第5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科目二、科目三考试不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的间隔时间由20天缩短为10天。
同时,新规还明确,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过渡期考试以预约时间为准
按照新规,2013年1月1日起,所有科目考试全部参照新的考试内容和标准。采访中,很多市民疑虑,新政施行前的过渡期,考试该怎么考?
市车管所副所长薛飞介绍,2013年1月1日之前,考试内容按照原规定不变,学员已考试合格的成绩全部有效。
过渡期内,是执行新政策还是老政策,将以考生“预约考试”的时间为准,也就是说,如果预约科目二考试的时间是2012年12月31日,那么这位考生的科目二考试就是以老政策
为准;如果考生的预约考试时间为2013年1月1日,则按新政策执行。
大中型客货车记满12分要降级
明年起,交管部门对大中型客货车的管理将更加严格。
新规建立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注销降级制度。规定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或者连续3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将被注销降级。
在注销降级时,只注销其当前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逐级降低其驾驶资格,最终只保留其小型汽车驾驶资格。
同时,与实习期管理制度相衔接,规定对于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记录,且实习车型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除按照实习期管理规定注销其实习车型驾驶资格外,还要按照降级规定一并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资格。
详解2013年驾考新规驾考规定有哪些变化
考试项目总数增加
按照新规,原科目一考试将拆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最基本的知识,作为科目一,放在学员接受场内驾驶技能培训前进行;第二部分主要考核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作为科目三中的一个考试项目,放在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后进行。两部分理论考试的满分均为100分,90分合格。
新规对科目二考试项目进行了调整,大中型客货车增设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调整后,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变为“训练、考试均为16项”。小型汽车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桩考、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5个项目。此外,在科目二场地考试中,将用施划标线代替现有的标杆,使考试更贴近现实场景。
科目三第一部分为实际道路驾驶考试,考试项目增加到16项,增加了加减档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3个考试项目。对于小型汽车,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第二部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
调整后的考试项目,更注重学员的实际驾驶能力。
准考证有效期增至3年
新规规定,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学员,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管理所将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明年1月1日起,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由两年延长至3年,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市车管所副所长薛飞介绍,原“准考证明”有效期为两年,按照这一规定,准考证在明年1月1日之前到期的,有效期不能顺延。明年1月1日以后到期的准考证,将按照“3年有效”的新规定,顺延一年有效期。
科目二、三各有10次考试机会
为防止出现“以考代训”的现象,新规对预约考试次数做出了规定:在准考证3年有效期内,科目二、科目三考试的预约次数不得超过5次,每次考试有一次补考机会。这就意味着3年有10次考试机会。
第5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科目二、科目三考试不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的间隔时间由20天缩短为10天。
同时,新规还明确,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过渡期考试以预约时间为准
按照新规,2013年1月1日起,所有科目考试全部参照新的考试内容和标准。采访中,很多市民疑虑,新政施行前的过渡期,考试该怎么考?
市车管所副所长薛飞介绍,2013年1月1日之前,考试内容按照原规定不变,学员已考试合格的成绩全部有效。
过渡期内,是执行新政策还是老政策,将以考生“预约考试”的时间为准,也就是说,如果预约科目二考试的时间是2012年12月31日,那么这位考生的科目二考试就是以老政策
为准;如果考生的预约考试时间为2013年1月1日,则按新政策执行。
大中型客货车记满12分要降级
明年起,交管部门对大中型客货车的管理将更加严格。
新规建立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注销降级制度。规定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或者连续3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将被注销降级。
在注销降级时,只注销其当前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逐级降低其驾驶资格,最终只保留其小型汽车驾驶资格。
同时,与实习期管理制度相衔接,规定对于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记录,且实习车型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除按照实习期管理规定注销其实习车型驾驶资格外,还要按照降级规定一并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