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7月24日讯(记者刘银艳柳德新)记者昨天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了解到,从2015年起,湖南部分应届毕业生可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800元。
近日,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精神,从2015年起,将我省为孤儿、残疾人及城乡低保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发放的一次求职补贴,调整为部分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按照每人800元标准发放,并将发放对象和发放时间进行了调整。
《通知》明确,补贴发放对象调整为普通高等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中的孤儿、残疾人、城乡低保家庭、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毕业生。
从2015年起,将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的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时间,由毕业年度的6月30日前提前至毕业学年的第一学期(12月底前)。如2016年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应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以后依次类推。2015届应届毕业生的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应在2015年8月30日前完成。
属于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范畴的应届毕业生本人,可于每年9月20日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通知》还强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只能按照规定的补贴对象进行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改变资金使用方向。省、市(州)人社部门要会同教育、财政部门严格审核抽查,杜绝虚报冒领行为。
湖南日报7月24日讯(记者刘银艳柳德新)记者昨天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了解到,从2015年起,湖南部分应届毕业生可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800元。
近日,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精神,从2015年起,将我省为孤儿、残疾人及城乡低保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发放的一次求职补贴,调整为部分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按照每人800元标准发放,并将发放对象和发放时间进行了调整。
《通知》明确,补贴发放对象调整为普通高等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中的孤儿、残疾人、城乡低保家庭、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毕业生。
从2015年起,将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的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时间,由毕业年度的6月30日前提前至毕业学年的第一学期(12月底前)。如2016年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应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以后依次类推。2015届应届毕业生的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应在2015年8月30日前完成。
属于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范畴的应届毕业生本人,可于每年9月20日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通知》还强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只能按照规定的补贴对象进行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改变资金使用方向。省、市(州)人社部门要会同教育、财政部门严格审核抽查,杜绝虚报冒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