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
一、经营场所、养殖场(户)必须制定无害化处理制度。 二、检疫中发现的病死畜禽及染疫畜禽产品,按照规定 在检疫人员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各市县动物防疫监督管理机构对无害化处理制度的 落实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对不执行制度及造成疫情 传播者,按法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必须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对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及 畜禽产品必须作好记录,并列入档案管理。 五、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应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 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16548—2006)规定,采取焚毁、 化制、掩埋或其他物理、化学、生物学等方法进行处理。 六、 无害化处理的场所建设必须科学合理, 远离居民区、 水源和交通要道等,并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养殖场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
一、经营场所、养殖场(户)必须制定无害化处理制度。 二、检疫中发现的病死畜禽及染疫畜禽产品,按照规定 在检疫人员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各市县动物防疫监督管理机构对无害化处理制度的 落实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对不执行制度及造成疫情 传播者,按法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必须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对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及 畜禽产品必须作好记录,并列入档案管理。 五、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应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 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16548—2006)规定,采取焚毁、 化制、掩埋或其他物理、化学、生物学等方法进行处理。 六、 无害化处理的场所建设必须科学合理, 远离居民区、 水源和交通要道等,并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