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证明怎么开双方可拟一分因感情不合而分居的协议,一般分居二年可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注意的是只要是合法婚姻关系不管分居多及都不能自动离婚分居证明很简单。 如果是在分居后自己租房住的,不是有租房合同吗?这个就是证明。没有租房合同的,房东可以作证。
如果分开后是和亲属、朋友或同事一起住的,那就让这些人出证词证明就可以了。
分居是指分开不同居所,如果是在同一屋子里但不在同一张床上睡,那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起诉书交到法院,说今年不受理了,明年再说。我想开个分居证明,可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到哪里去开,用不用男方的签字啊
2
查查民事诉讼法和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实施意见,用离婚关键词检索一下。 你的情况有两点特别1、涉外,不知你的国籍?2、乙方下落不明。
建议尝试两种途径是实现目的:1、起诉离婚,一方下落不明可以公告送达;2、宣告其死亡,但要有一个前提,有其失踪的证明,但其是香港人,在大陆可能办不了。
3
居委会或物业,开出的证明比较有说服力
可以说单位需提供证明。证明这段时间只是一个人在祝水电暖气之类费用的调查。
关键是证明自己住的时间里,未见与他人同住!别的尽量不要提,最好你在心里想好个草稿 这2~3个月时间不能证明情感破裂,说白了时间短。
2年以上好像是吧~
另外,就算证据开出来,也相当有利,一般也不会第一次就会判决的,婚姻案件特出。 楼主做好心理准备。
所以律师请不请你也要想好,省的白花钱,找尽职的咨询咨询,还是管用的。
有个聪明伶俐的亲友或朋友,也可是委托的
4
你们2人都同意离婚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父母没有权利干涉你们的婚姻自由。要以分居作为离婚的条件的话要满足: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所以可能还会有问题。建议你还是做做父母的工作吧。 《婚姻法》规定:因为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过调解无效应判决离婚。如何理解“因为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该规定呢?又如何证明分居事实呢?下面我做简单的分析和解答:
一、分居的原因分析
必须是因为夫妻关系不和而分居,因为工作原因、求学原因分居不是《婚姻法》上的分居,比如夫妻因为工作原因分居在不同城市,分居时间再长也不能算是因为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又比如一方出国留学或工作,这仍不算是《婚姻法》规定的分居;只有因为夫妻感情不和产生的分居才算是《婚姻法》上规定的分居。
说到这儿,离婚的当事人可能就急着问,那怎么办?怎么才能说是感情不和而分居呢?
一般来说,如果在一个城市工作而分居,就视为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比如明明家里有房住,但是一方外出租房,从情理说不过去,一般认定为属于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对于因为工作原因分居两地,又存在感情破裂情形的,就很难举证是因为夫妻不和而分居的,为了证明是夫妻感情不和,最好先起诉一次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后,过一年再起诉一次离婚,因为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的,继续分居一年,第二次又起诉离婚的,经过调解无效应判决离婚。也就说说,因为工作原因分居造成感情破裂的,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功,起诉离婚要分两步,这样第二次才可能判决离婚。
二、分居事实证明分析
什么是“分居”,举例说:同住一套房屋不同房间,不算是分居,必须是住在不同的房屋内,双方不在一起吃饭、生活,这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如何向法庭举证分居事实呢?仅凭口说分居,对方否认,法律就难以认定分居事实,必须提供确切的分居证据,比如:租房证明、证人证言、居委会证明、物业办证明。一般来说租房证明是比较好的证据形式,比如通过房屋中介公司签订的租房合同、收款收据等等。原告提出上述分居的证据,被告一般也不再否认分居的事实,即使否认了,如果被告提供不了相反的证据,法律也会认定分居的事实,这会更容易达到原告离婚之目的。
需要说明的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仅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在司法实践中,要审查婚姻基储婚后感情、感情破裂原因等综合因素,绝不能生搬硬套法律,这一条件仅是必要条件之一,但未必是充分条件。
分居证明怎么开双方可拟一分因感情不合而分居的协议,一般分居二年可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注意的是只要是合法婚姻关系不管分居多及都不能自动离婚分居证明很简单。 如果是在分居后自己租房住的,不是有租房合同吗?这个就是证明。没有租房合同的,房东可以作证。
如果分开后是和亲属、朋友或同事一起住的,那就让这些人出证词证明就可以了。
分居是指分开不同居所,如果是在同一屋子里但不在同一张床上睡,那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起诉书交到法院,说今年不受理了,明年再说。我想开个分居证明,可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到哪里去开,用不用男方的签字啊
2
查查民事诉讼法和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实施意见,用离婚关键词检索一下。 你的情况有两点特别1、涉外,不知你的国籍?2、乙方下落不明。
建议尝试两种途径是实现目的:1、起诉离婚,一方下落不明可以公告送达;2、宣告其死亡,但要有一个前提,有其失踪的证明,但其是香港人,在大陆可能办不了。
3
居委会或物业,开出的证明比较有说服力
可以说单位需提供证明。证明这段时间只是一个人在祝水电暖气之类费用的调查。
关键是证明自己住的时间里,未见与他人同住!别的尽量不要提,最好你在心里想好个草稿 这2~3个月时间不能证明情感破裂,说白了时间短。
2年以上好像是吧~
另外,就算证据开出来,也相当有利,一般也不会第一次就会判决的,婚姻案件特出。 楼主做好心理准备。
所以律师请不请你也要想好,省的白花钱,找尽职的咨询咨询,还是管用的。
有个聪明伶俐的亲友或朋友,也可是委托的
4
你们2人都同意离婚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父母没有权利干涉你们的婚姻自由。要以分居作为离婚的条件的话要满足: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所以可能还会有问题。建议你还是做做父母的工作吧。 《婚姻法》规定:因为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过调解无效应判决离婚。如何理解“因为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该规定呢?又如何证明分居事实呢?下面我做简单的分析和解答:
一、分居的原因分析
必须是因为夫妻关系不和而分居,因为工作原因、求学原因分居不是《婚姻法》上的分居,比如夫妻因为工作原因分居在不同城市,分居时间再长也不能算是因为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又比如一方出国留学或工作,这仍不算是《婚姻法》规定的分居;只有因为夫妻感情不和产生的分居才算是《婚姻法》上规定的分居。
说到这儿,离婚的当事人可能就急着问,那怎么办?怎么才能说是感情不和而分居呢?
一般来说,如果在一个城市工作而分居,就视为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比如明明家里有房住,但是一方外出租房,从情理说不过去,一般认定为属于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对于因为工作原因分居两地,又存在感情破裂情形的,就很难举证是因为夫妻不和而分居的,为了证明是夫妻感情不和,最好先起诉一次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后,过一年再起诉一次离婚,因为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的,继续分居一年,第二次又起诉离婚的,经过调解无效应判决离婚。也就说说,因为工作原因分居造成感情破裂的,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功,起诉离婚要分两步,这样第二次才可能判决离婚。
二、分居事实证明分析
什么是“分居”,举例说:同住一套房屋不同房间,不算是分居,必须是住在不同的房屋内,双方不在一起吃饭、生活,这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如何向法庭举证分居事实呢?仅凭口说分居,对方否认,法律就难以认定分居事实,必须提供确切的分居证据,比如:租房证明、证人证言、居委会证明、物业办证明。一般来说租房证明是比较好的证据形式,比如通过房屋中介公司签订的租房合同、收款收据等等。原告提出上述分居的证据,被告一般也不再否认分居的事实,即使否认了,如果被告提供不了相反的证据,法律也会认定分居的事实,这会更容易达到原告离婚之目的。
需要说明的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仅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在司法实践中,要审查婚姻基储婚后感情、感情破裂原因等综合因素,绝不能生搬硬套法律,这一条件仅是必要条件之一,但未必是充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