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不支付工程款可否拒绝交付工程?
【典型判例46】
2001年7月20日,顺捷建筑与经典置业订立承包合同,约定由顺捷建筑承建经典小区工程,开工日期按《开工通知书》的开工日期为准,竣工日期按《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竣工日期为准,工期为580天; 当顺捷建筑未能按约竣工时,按经典置业总投资额的日万分之二进行补偿; 合同未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交接的期限。
8月5日,顺捷建筑进场施工。580天工期之后,顺捷建筑未能竣工。之后,双方达成补充协议,约定:经典置业支付1000万进度款,顺捷建筑保证于6月10日竣工。2003年11月24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经典置业与业主约定的交房时间为2003年9月底,工程竣工前,顺捷建筑就向法院起诉要求经典置业支付工程款,并拒绝在经典置业付款前与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经典置业因此不能与业主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业主就将情况反映到相关政府部门。后经政府部门协调,双方就工程交接问题达成意向,即经典置业向顺捷建筑支付250万元,顺捷建筑向经典置业交付住宅及商铺钥匙。12月24日,双方就系争工程办理了交接手续。
后经典置业起诉请求判令顺捷建筑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和赔偿法院已经判决、调解确认和根据该院司法建议书签约确认并已公证的经典置业因逾期交房向小业主支付的违约金335万元。 【上海二中院2003一审判决】
【律师解答】
这个案件涉及三个问题:
1、以未支付工程款为由不交付工程有没有法律依据?
这个没有法律依据,除非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不付款就不交房”,否则,不交房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甚至是违约赔偿责任。
2、双方没有约定工程交付时间的,如何确定应交付时间?
按照《合同法》第62条第4款来确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按照约定交房是施工方的合同义务。双方没有约定交房时间,施工方也不能无期限的拖延不交房。就这个案件,实际竣工,【业主催告后就应该交房】,否则就是违约了。本案施工方已构成违约。
3、关于违约赔偿问题。
施工方的违约分成两段:一是逾期完工,二是逾期交房。预期竣工违约金和逾期交房导致小业主的租金损失都要施工方承担。本案小业主的损失,已经法院判决支付,已经实际发生应该由施工方承担。
发包人不支付工程款可否拒绝交付工程?
【典型判例46】
2001年7月20日,顺捷建筑与经典置业订立承包合同,约定由顺捷建筑承建经典小区工程,开工日期按《开工通知书》的开工日期为准,竣工日期按《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竣工日期为准,工期为580天; 当顺捷建筑未能按约竣工时,按经典置业总投资额的日万分之二进行补偿; 合同未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交接的期限。
8月5日,顺捷建筑进场施工。580天工期之后,顺捷建筑未能竣工。之后,双方达成补充协议,约定:经典置业支付1000万进度款,顺捷建筑保证于6月10日竣工。2003年11月24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经典置业与业主约定的交房时间为2003年9月底,工程竣工前,顺捷建筑就向法院起诉要求经典置业支付工程款,并拒绝在经典置业付款前与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经典置业因此不能与业主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业主就将情况反映到相关政府部门。后经政府部门协调,双方就工程交接问题达成意向,即经典置业向顺捷建筑支付250万元,顺捷建筑向经典置业交付住宅及商铺钥匙。12月24日,双方就系争工程办理了交接手续。
后经典置业起诉请求判令顺捷建筑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和赔偿法院已经判决、调解确认和根据该院司法建议书签约确认并已公证的经典置业因逾期交房向小业主支付的违约金335万元。 【上海二中院2003一审判决】
【律师解答】
这个案件涉及三个问题:
1、以未支付工程款为由不交付工程有没有法律依据?
这个没有法律依据,除非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不付款就不交房”,否则,不交房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甚至是违约赔偿责任。
2、双方没有约定工程交付时间的,如何确定应交付时间?
按照《合同法》第62条第4款来确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按照约定交房是施工方的合同义务。双方没有约定交房时间,施工方也不能无期限的拖延不交房。就这个案件,实际竣工,【业主催告后就应该交房】,否则就是违约了。本案施工方已构成违约。
3、关于违约赔偿问题。
施工方的违约分成两段:一是逾期完工,二是逾期交房。预期竣工违约金和逾期交房导致小业主的租金损失都要施工方承担。本案小业主的损失,已经法院判决支付,已经实际发生应该由施工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