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学之宏观经济问题
2010级会计7班
邹竞逸
摘要:2008年爆发了由金融危机向全世界蔓延的的经济危机,对各国经济而言都是一个沉重打击。同时,经济危机的事实证明了中国可以借助世界经济发展的“快车道”飞速向前的道路基本走到了终点。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宏观调控需要,相机抉择,实施相应的财政政策,灵活运用预算、税收、国债、贴息、转移支付、政府采购等多种政策工具,以及财政支出增减变化的结构性安排,调控社会供求总量与结构,为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财政杠杆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势在必行。本文将介绍经济危机以来我国在财政政策方面的新措施、成效和未来我国财政政策的改革方向。
自从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世界经济就一直问题不断,在这期间,经济状况虽时而缓和,出现利好消息,但针对整体来说却一直处于下行趋势,这种趋势要持续多久,持续到什么时候我们不得而知。前不久,“经济危机”一词才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新一轮的“冲击波”又使其甚嚣尘上。通货膨胀、物价高企、企业融资困难等问题刺激着人们敏感的神经,为了控制我国层出不穷的经济问题或者更确切点说是经济危机,政府部门、央行可谓使出了浑身解术。为压通胀,央行连续十几次调高银行存款准备金率(现已达到21%的高位)回收流动性,预计年内还将提高两个点,纵观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史,这是从未出现过的。物价与人们的生活水平息息相关,为了缓和因物价高企带给人民的“阵痛”,政府采取强硬措施狠压物价,也曾多次约谈相关企业管理者。其实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也很无奈,问题摆在那儿却没有一个有效的方法去解决这些问题。经济危机的形成是一个繁杂的过程,各方经济关系错综复杂,相互影响相互制约,而经济的恢复却是一个更长期的过程,在这当中,市场本身是一个很好的调节手段,再者政府的财政政策也起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我国自08年的金融危机后近几年的财政投资政策在不断变化,积极进行改革,对公共建设和金融教育等方面的投资也在不断的加大力度,改善我国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在这种环境下协调有序的发展。下面简单对我国的财政投资进行分析和提出几点简单意见。
一、 我国财政投资政策的现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财政投资评审在财政支出管理中的监督作用显得越来越强。实践证明,财政投资评审切实起到了为政府公共投资"把关","顾问"的作用,是财政在实施资源配置职能中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作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是财政部门内部专司财政投资评审的评审机构,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等,通过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和
预、决算审核方法,对财政支出项目进行专业技术性的审核与评价,对财政投资效果和财政资源配置质量的审核与评价,从而达到财政资金合理、有效使用,财政资源公平分配、高效配置的目的,因而它是财政资源配置职能的具体实施方式之一,是财政职能的重要方面。
二、 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我国的基础设施整体水平依然不高,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要求还很不适应。
基础设施建设一直是我国政府主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中重点加强的领域。特别是1998年和1999年,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发2100亿元国债,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领域,不仅促使社会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和成就,而且对于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必须看到,农业基础脆弱的状况还远未根本改变,农村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状况十分落后,严重制约了农村的生产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态环境问题愈益突出,我国的森林覆盖率仅为14%,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3,全国水土流失面积
3.67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38.2%,水土流失使我国每年平均损失耕地100万亩以上,并加剧了河湖泥沙淤积;我国交通运输仍处于比较落后的状态,路网规模小,铁路密度、复线率、电气化率、行车速度和集装箱、冷藏箱等现代化运输手段方面,与国外相比有很大差距。上述情况表明,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仍是国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应当成为下一个投资的重点。
(二)我国今后的结构调整和现代化建设,必须更加倚重于科技进步,但是我国的科技水平还是远远落后。
现代社会是科技高速发展的社会,科学技术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这是关系到增强我国经济发展后劲的一个根本问题。当今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调整科技政策和发展战略,促进科技事业的发展。从研究与开发总投资占GDP的比例看,主要工业化国家均超过了2%,如1995年美国为2.45%,日本为2. 96%,德国为2.27%,法国为2.35%,英国为2.19%。即使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也十分重视这方面的投资。
(三)财政性投资面过大,基层投资资金不配套。
随着厦门市财政扶持力度的不断扩大,广大农村特别是岛外三个区的乡镇生产性基础设施和农村教育设施有了较大改观,这在增强厦门农村经济发展后劲,提高农民的收水平,改善农村教育条件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也应看到,由于历史遗留的欠账多,为
了照顾到各方各面的情绪和需要,每年安排农村专项经费时,往往把有限的资金铺得过广过宽,这种撒胡椒面式的老做法,造成投资效应减弱。
(四)有些投资主体不明确,产权管理混乱。
由于目前投资体制改革力度欠佳,造成有些投资法人制度流于形式,加上一些投资项目是在各级政府大包大揽的情况下进行具体操作的,更使项目投资主体分不清到底是政府还是企业,由此造成的产权管理混乱就在所难免。关部门要求按公司化管理模式运行,投资应成为有的村的股份进行企业化经营。但实际调查中得知,大多数村认为股份太小,不如每年有钱分就行。由此区里做出决定,将市投资部分全部归属国有企业——区投资公司,并由该公司十年内每年给予这些村一定数额的固定回报。这种违背原有投资意图,高估农村基层干部经营素质的现象值得我们深思。
财政补贴政策
财政补贴是指国家财政为了实现特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目标,向企业或个人提供的一种补偿。主要是在一定时期内对生产或经营某些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企业或因提高商品销售价格而给予企业和消费者的经济补偿。
一、我国财政补贴政策现状
中国从1953年起实行财政补贴政策。50~60年代,财政补贴的范围小、数量少,国家财政能够及时调整补贴政策,使补贴与当时的财政承受能力基本相适应。从1979年起,为了改革不合理的价格和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国家多次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农产品收购价格,但考虑到稳定人民群众生活,对主要农产品的销售实行了“价格基本稳定,购销价差由财政补贴”的政策,同时,对一些与人民日常生活相关的工业消费品以及煤炭石油等基础工业产品也实行了亏损补贴政策,致使财政补贴总额猛增。1978~1989年,国家财政负担的价格补贴和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由135.99亿元增加到972.43亿元,增长了6.2倍,平均每年递增19.6%,明显快于同期财政收入只增长1.5倍、年平均增长8.6%的速度。其中,价格补贴支出平均每年递增37.6%,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由1978年的1%,上升到1989年的12.9%,升高了11.9个百分点。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平均每年递增15.3%,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由1978年的11%,上升到1989年的21.4%,升高了10.4个百分点。另外,实行低房租政策,国家每年对房租的补贴也在百亿元以上。2005年和2006年,中石化分别获得国家财政补贴100亿元和50亿元,如果此次补贴到位,这是中石化第三次获得国家财政补贴。“今年亏损比2006年更严重,国际原油价格一直疯长,第三季度炼一吨油就要亏损
600~700元。”中石化广东一家公司的人士介绍,“亏损的关键是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一直都在90美元/桶,而11月成品油提价后,折算原油价格也仅仅是维持到65美元/桶的水平。可以这样说,中石化的整个炼油板块2007年是全面亏损,尽管年报上会有盈利,但那是靠中石化其他业务弥补亏损的。”2008年1月份,中石化炼油亏损更严重,因为雪灾期间要保证供应,高价采购了很多石油,使得整个炼油板块的上下游全线亏损,这在中石化是比较少见的。在三大石油巨头中,中石化国内油田资源较小,大部分原油依靠进口,而中石油国内油田资源多,进口就少很多,而中海油的主要业务在勘探和开采。中国石化(10.82,0.43,4.14%,吧)进口原油占中国80%,加工量占中国70%,国际油价上涨造成的亏损大部分由中石化承担,国家对成品油价格调控的影响也主要反映在中国石化。而和这相对应的是我国农村农业的财政补贴情况,我们可以想象,农村,农民现在依然是贫困的代名词,我们看到农村经济的凋敝,大量人口涌向城市,我国财政补贴政策本来是面向农村的,可是在这个过程中,它不理想,在改善农村经济,缩小和城镇分配分配收入差距下,没有发挥多大的作用。相反,在一些国有控股的企事业单位里,我们看到,下一些有一定垄断的行业里,他们得到大量的财政补贴,一方面是大声疾呼我们要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缩小部分行业的高收入情况,一方面又为这种部分高收入创造条件,我们看见,在这里,似乎国家的政策意图和政策的实质发生了背道而驰的状况,但我们也不能说对石油行业的补贴就是不对的,在国际油价大幅上升的背景下,我们石油行业特别是炼油业大部分都有一定部分的亏损,再说他不是和市场直接挂钩的,这种行为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炼油企业的利益。国家对他进行补贴是一种遵循市场法则的行为。那我国财政补贴的问题究竟出现在什么 。这是值得所有人思考的。我们不能说是补贴收入幅度不够。现在就我国财政补贴补贴收入在农村经济方面发表一点个人见解。
二、当前我国财政补贴支农存在的问题
我国财政补贴支农政策经过多年的演变、调整和发展,财政支持“三农”政策框架体系已经显现。但是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当前我国财政补贴支农政策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财政补贴支农总量偏小,稳定增长机制尚未形成。与发达国家比,目前我国财政补贴支农水平不高,补贴总量根本达不到WTO《农业协定》中“黄箱补贴”允许的8.5%的水平,并且近几年,财政用于“三农”的财政补贴数量虽不断增加,但年度间不均衡,特别是一些地方财政补贴支农投入不足、城乡财政资源配置不对称的状况没有彻底改观。按照WTO《农业协定》我国可利用的支农补贴分为以下几方面:黄箱补贴,即对农产品价格提供直接支持的,必须承担削减义务的补贴。根据WTO黄箱政策规定,我国今后每年对农业的
综合支持量不能超过480亿元人民币,而现有补贴大约平均每年仅276亿元人民币,离480亿元尚有很大的活动空间。另一方面即所谓的“绿箱补贴”,即对农产品价格不直接提供支持的,不必承担削减义务的补贴。我国绿箱补贴量较多但结构不尽合理。如我国每年平均支出1514.2亿元人民币,主要对农业提供的“一般服务”补贴,达785.6亿人民币(95亿美元),占“绿箱政策”补贴的52%;其次是粮食安全储备补贴,约383.8亿元(46.4亿美元),占25%;自然灾害救济、扶贫、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支持等所占比重较小,而对农民的直接收入支持、结构调整补贴等,尚未列入财政预算科目。
(二)各地方补贴标准和办法混乱。我国的补贴数额随意性很大,省际间补贴标准差距过大。由于各省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基数不同,以及核定包干基数的因素与应补贴的粮食种植而积的差异,各省粮食补贴标准差距较大。例如,江苏省补贴水平较高,水稻亩均补贴20元;山西省补贴水平较低,玉米亩均补贴5元。省际间人均粮食直接补贴金额也相差较大,四川省享受直补的农民人均补贴8元,辽宁省人均25.66元。我国各省补贴的依据也不一样。如粮食直补依据的确定,按照补贴是否与当期粮食播种面积及价格挂钩分为两种情况:
(1)不与当期播种面积和价格挂钩,即不管市场上粮价的高低,不管当期是否种粮都按前几期的计税面积或者计税常产给予农民补贴,这种补贴实质上就是固定补贴;(2)与当期实际播种面积挂钩,即按农民实际种粮面积,向农民兑付粮食直接补贴。这种形式属于与面积挂钩而不与价格挂钩的半挂钩补贴。
(三)管理体制运行不畅,补贴成本高。关于农业补贴的政策,主要涉及财政、农业、外经贸、粮食、民政和银行等部门,因政出多门,协调困难,交易成本高,时滞长,加之部门本位主义、地方保护主义和寻租活动的影响,使得农业补贴中的“跑、冒、滴、漏”现象难以避免,从而降低了农业补贴的效率。另外,因中国农民数量庞大,在政府与农民之间缺乏一个有效的中介组织载体,许多针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其运行成本都比较高。如粮食补贴中,山东省每亩补贴的工作成本为1元。河北省在今年粮食直补工作中,县、乡、村三级共抽调2万多人,每人用了近60个工作日。一般一个乡镇的直接支出费用为2万~3万元(不含人工),直补工作成本约占直补资金的10%.一些省粮食风险基金按季均衡拨付和分两次发放直补款,既不方便农民,也增加了工作量和成本。另一方面,一些省按照当年实际播种面积进行补贴,在核实面积时需要三次张榜公布核实,工作量很大。另外,有些地方实施良种补贴政策时,多数农户已备足种子,给良种推广带来一定难度。
(四)补贴方式及结构不尽合理。主要表现在:(1)对农业直接补贴政策目标的短期化。我国财政对农业的补贴长期存在着补贴政策目标短期化、补贴方式模糊等现象,影响了
补贴效果的发挥。财政直接用于农业的补贴政策一般与当时中央和地方制定的农村经济政策相挂钩,成为政策的配套措施。但是,中央和地方制定的农村经济政策是不断变化的,财政的直接补贴政策也随之发生变化。(2)补贴重点欠明确,某些方面补贴力度不够强。就补贴领域而言,对农产品的补贴主要集中在粮棉产品,虽然已开始有选择地补贴某些优质品种,但还不够普及、稳定;对投入品的补贴几乎涉及化肥、农药、农膜和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诸多方面,而且很少分地区和人群;对农业结构调整补贴的力度有限;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同样面临金融支持乏力的难题,这些均反映出补贴重点不够合理、明确。从补贴力度来看,在一般政府服务中,对农民培训的支出比例很低,仅占一般政府服务的2.1%,其中没有或很少有补贴,导致农民的人力资本匮乏;农业技术推广补贴力度不大,进展迟缓;市场营销服务未明确给予补贴性支持,呈现短缺态势;检验服务因补贴资金缺口大,比较落后,难以满足加入WTO后农产品进出口及国内生产的需要。在国内粮食援助上,一方面补贴资金欠缺,另一方面粮食库存积压严重。(3)忽视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农业保险业务出现全面萎缩,农业缺乏防灾补损的支持。在近年来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情况下,农业危害程度不断加重,农村经济的发展受到影响,也给国家财政造成较大的压力,不得不动用财政资金用于灾后重建。(4)农业出口贸易补贴不足,以粮食为主的农产品过剩问题开始显现,使财政、信贷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面临较大难题。由于财政和银行信贷在粮食等主要农产品补贴中占用大量的资金,难以有充足资金用于补贴农产品的出口,使我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出口成本高,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不强,出口量一直得不到有效放大。
税收政策
税收制度,是国家为筹集财政收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制定的关于税收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和,是规范国家和 企业、国家和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经济制度之一。随着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税收制度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来源,没有充足的税收,政府将无法运转,更谈不上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从制度建设和改革人手,不断规范国家与企业、国家与个人的分配关系,使税收的调节范围逐步扩展到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成为筹集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为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税收政策也是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
一、 我国的税收现状
我国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国家,因此我国的税收也不同于发达国家,具有它的独特之处,现阶段我国的税收收入主要来源于我国现行税种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契税、资源税、证券交易印花税、车辆购置税、以及土地、房产相关税等。其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营业税排在前四位,它们在总税收中的比重均大于10%,四项税收的总和占总税收的比重达71.83%。所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营业税四项税收是我国最主要的税收,其它税收为补充税收,所占比重不超过30%。而个人所得税占总税收的比重为7%左右,是补充税收中最重要的税收。
二、我国税收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积极推行经济改革和税收改革,不断完善税收体系,有力的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就目前我国的税收体系而言还是存在着一些明显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太低,征管不严格计征方式不科学,有失公允。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2008年3月1日起,我国个税免征额从1600元/月上调至2000元/月。但是,经济迅速发展,人均收入大幅增长、高收入阶层日益增多的情况下, 2000元/月的起征点仍然偏低。在个税征管方面,存在征管不严的情况,比如某些地方的公务员(如税务征管人员等)就不交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计征方式也不科学,对有抚养、赡养负担的个人不公平。
(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税负过高。对资本密集型企业而言,其产出中资本的贡献大于劳动的贡献,所以在企业总收益中,资本应该获得较大的部分,而劳动获得较小的部分。相反,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其产出中劳动的贡献率远远大于资本的贡献率,所以在企业总收益中,劳动应该获得较大的部分,而资本获得较小的部分。但是,一般情况下,资本密集型企业员工的平均收入远远高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的平均收入。此外,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也更有利于资本密集型企业。所以,为了减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平均收入与资本密集型企业员工平均收入之间的差距,同时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更多人员就业,就必须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实行有差别的税率政策,即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增值税税率和企业所得税税率应该更低。
(三)消费税的征收不合理。比如摩托车被当作高档消费品而征收较高税率的消费税,而对于大排量汽车、大面积高级住宅等高资源消耗、高污染的奢侈品,则税率太低,甚至没
有征收消费税。比如对大面积高级住宅就没有消费税一说。
(四)资源税的征税面太窄,税率太低。自然资源是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的天然来源,它包括的范围很广,如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动植物资源等。而目前我国的资源税征税范围较窄,仅选择了部分级差收入差异较大、资源较为普遍、易于征收管理的矿产品和盐列为征税范围。中国资源税目前的征税范围包括矿产品和盐两大类,具体为原油、天然气、煤炭、其它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7类。我国资源税实行差别税额从量征收,税额幅度为:原油8-30元/吨,天然气 2-15元/千立方米,煤炭0.3-5元/吨或立方米,其它非金属矿原矿2-30元/吨,黑色金属矿原矿0.4-30元/吨,有色金属矿原矿10-60元/吨,盐2-10元/吨。根据目前以上各类资源的价格来看,我国资源税的税率显然太低。
(五)环境税尚未正式开征,不利于环境保护
(六)上市公司红利税过高,一方面抑制了上市公司实施分红派现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压低了股票的理论价格,给股民投资股市的热情以沉重打击。
国民收入分配政策
一、国民收入分配现状
收入分配政策作为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逐步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僵化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有效调整各种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但我国的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包括行业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等,很多标准远超国际平均水平,对于处于社会经济严重混乱的中国,这无疑给经济的恢复设置了障碍。再者就是社会再分配制度的不完善与不合理导致很多不公平,无效率的寻租、腐败行为的出现,这些状况的出现与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是密切相关的。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收入分配上的“国进民退”。 2000~2007年,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的比重从65.5%下降到57.5%,下降8个百分点,政府和企业占比则分别提高5.2个和
2.8个百分点,劳动者报酬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比重从51.4%下降到39.7%。最近几年,政府试图通过“增收增支”方式盘活中国经济,提高企业与个人税收,使国民收入以国家统筹的方式进行花费,但这种模式是有问题的,政府增加财政收入,居民与企业手中的可支配收
入必定减少,进而影响消费,这与刺激消费的目标是相左的,越是收税人们越不敢消费。再者,这种以政府统筹计划的方式是没有可持续性的,也是低效率的,到底是“国进民退”还是“国退民进”是显而易见的了。
(二)居民间的收入差距扩大。无论是城乡之间、城乡内部,还是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居民收入差距均呈扩大趋势。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2000年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之后,呈不断扩大的趋势,2008年达到0.4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之比从2000年的2.79:1扩大到2008年的3.31:1,绝对差距已经超过1.1万元。行业门类间的工资差距由2000年的2.60倍,扩大到2007年的4.46倍;2008年证券和纺织两大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之比达到创记录的10.6倍。低收入群体收入增幅放缓,2000~2008年,城乡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分别增长90%和64%,明显低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151%和111%的增幅。我国的收入分配差距状况与我国的发展政策是有关联的,牺牲西部发展东西,牺牲农业发展工业,牺牲内陆地区发展延海地区。
(三)企业间再分配的不公平。做为中国的企业,央企和民企是有很大差别的,无论是资源还是政策方面央企都有其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大多数央企都是有着政策性战略意义的,国家不可能让其自生自灭,在这种保障下,央企不追求高的经济效益,每年拿着国家财政播给的巨额补贴,这对民企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在市场化的今天,民企解决了我国百分之九十的就业,承担了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税收,但它们的生存范围却越来越遭受到挤压。融资的困难、利润的微薄、用工荒等都成了影响民企生存的关键因素。从经济危机爆发,国家财政拟投资四万亿振兴经济,但其中的百分之五十以上都投资于国企,只有少数民企才能享受少量补贴,但国企的利润率却一直不容乐观,如果没有财政的补贴也许很多国企会出现大幅亏损,这种现状不能有所改进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有政府这个层面的防范机制,国企“恃宠而娇”。
(四)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特别是腐败和灰色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加剧收入分配差距,社会影响恶劣。中国经济改革研究会王小鲁的一项研究表明,加上隐性收入后,2005年城镇最高与最低收入10%家庭间的人均收入差距从统计显示的9倍扩大到31倍。主要是企业家、个体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医生、教师、文艺工作者以及部分公职人员存在大量隐性收入。这些收入主要来自公共资金的流失、银行贷款在正常利息之外的额外收费、行政许可中的寻租、土地收益流失、垄断收益等。其实这还只是个人层面上的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我们的很多权力部门也是如此,正是因为这个社会有“私权”的存在,一些权力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一些事情没有合法化导致的隐性成本是巨大的。
财政学之宏观经济问题
2010级会计7班
邹竞逸
摘要:2008年爆发了由金融危机向全世界蔓延的的经济危机,对各国经济而言都是一个沉重打击。同时,经济危机的事实证明了中国可以借助世界经济发展的“快车道”飞速向前的道路基本走到了终点。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宏观调控需要,相机抉择,实施相应的财政政策,灵活运用预算、税收、国债、贴息、转移支付、政府采购等多种政策工具,以及财政支出增减变化的结构性安排,调控社会供求总量与结构,为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财政杠杆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势在必行。本文将介绍经济危机以来我国在财政政策方面的新措施、成效和未来我国财政政策的改革方向。
自从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世界经济就一直问题不断,在这期间,经济状况虽时而缓和,出现利好消息,但针对整体来说却一直处于下行趋势,这种趋势要持续多久,持续到什么时候我们不得而知。前不久,“经济危机”一词才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新一轮的“冲击波”又使其甚嚣尘上。通货膨胀、物价高企、企业融资困难等问题刺激着人们敏感的神经,为了控制我国层出不穷的经济问题或者更确切点说是经济危机,政府部门、央行可谓使出了浑身解术。为压通胀,央行连续十几次调高银行存款准备金率(现已达到21%的高位)回收流动性,预计年内还将提高两个点,纵观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史,这是从未出现过的。物价与人们的生活水平息息相关,为了缓和因物价高企带给人民的“阵痛”,政府采取强硬措施狠压物价,也曾多次约谈相关企业管理者。其实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也很无奈,问题摆在那儿却没有一个有效的方法去解决这些问题。经济危机的形成是一个繁杂的过程,各方经济关系错综复杂,相互影响相互制约,而经济的恢复却是一个更长期的过程,在这当中,市场本身是一个很好的调节手段,再者政府的财政政策也起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我国自08年的金融危机后近几年的财政投资政策在不断变化,积极进行改革,对公共建设和金融教育等方面的投资也在不断的加大力度,改善我国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在这种环境下协调有序的发展。下面简单对我国的财政投资进行分析和提出几点简单意见。
一、 我国财政投资政策的现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财政投资评审在财政支出管理中的监督作用显得越来越强。实践证明,财政投资评审切实起到了为政府公共投资"把关","顾问"的作用,是财政在实施资源配置职能中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作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是财政部门内部专司财政投资评审的评审机构,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等,通过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和
预、决算审核方法,对财政支出项目进行专业技术性的审核与评价,对财政投资效果和财政资源配置质量的审核与评价,从而达到财政资金合理、有效使用,财政资源公平分配、高效配置的目的,因而它是财政资源配置职能的具体实施方式之一,是财政职能的重要方面。
二、 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我国的基础设施整体水平依然不高,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要求还很不适应。
基础设施建设一直是我国政府主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中重点加强的领域。特别是1998年和1999年,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发2100亿元国债,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领域,不仅促使社会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和成就,而且对于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必须看到,农业基础脆弱的状况还远未根本改变,农村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状况十分落后,严重制约了农村的生产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态环境问题愈益突出,我国的森林覆盖率仅为14%,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3,全国水土流失面积
3.67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38.2%,水土流失使我国每年平均损失耕地100万亩以上,并加剧了河湖泥沙淤积;我国交通运输仍处于比较落后的状态,路网规模小,铁路密度、复线率、电气化率、行车速度和集装箱、冷藏箱等现代化运输手段方面,与国外相比有很大差距。上述情况表明,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仍是国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应当成为下一个投资的重点。
(二)我国今后的结构调整和现代化建设,必须更加倚重于科技进步,但是我国的科技水平还是远远落后。
现代社会是科技高速发展的社会,科学技术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这是关系到增强我国经济发展后劲的一个根本问题。当今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调整科技政策和发展战略,促进科技事业的发展。从研究与开发总投资占GDP的比例看,主要工业化国家均超过了2%,如1995年美国为2.45%,日本为2. 96%,德国为2.27%,法国为2.35%,英国为2.19%。即使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也十分重视这方面的投资。
(三)财政性投资面过大,基层投资资金不配套。
随着厦门市财政扶持力度的不断扩大,广大农村特别是岛外三个区的乡镇生产性基础设施和农村教育设施有了较大改观,这在增强厦门农村经济发展后劲,提高农民的收水平,改善农村教育条件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也应看到,由于历史遗留的欠账多,为
了照顾到各方各面的情绪和需要,每年安排农村专项经费时,往往把有限的资金铺得过广过宽,这种撒胡椒面式的老做法,造成投资效应减弱。
(四)有些投资主体不明确,产权管理混乱。
由于目前投资体制改革力度欠佳,造成有些投资法人制度流于形式,加上一些投资项目是在各级政府大包大揽的情况下进行具体操作的,更使项目投资主体分不清到底是政府还是企业,由此造成的产权管理混乱就在所难免。关部门要求按公司化管理模式运行,投资应成为有的村的股份进行企业化经营。但实际调查中得知,大多数村认为股份太小,不如每年有钱分就行。由此区里做出决定,将市投资部分全部归属国有企业——区投资公司,并由该公司十年内每年给予这些村一定数额的固定回报。这种违背原有投资意图,高估农村基层干部经营素质的现象值得我们深思。
财政补贴政策
财政补贴是指国家财政为了实现特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目标,向企业或个人提供的一种补偿。主要是在一定时期内对生产或经营某些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企业或因提高商品销售价格而给予企业和消费者的经济补偿。
一、我国财政补贴政策现状
中国从1953年起实行财政补贴政策。50~60年代,财政补贴的范围小、数量少,国家财政能够及时调整补贴政策,使补贴与当时的财政承受能力基本相适应。从1979年起,为了改革不合理的价格和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国家多次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农产品收购价格,但考虑到稳定人民群众生活,对主要农产品的销售实行了“价格基本稳定,购销价差由财政补贴”的政策,同时,对一些与人民日常生活相关的工业消费品以及煤炭石油等基础工业产品也实行了亏损补贴政策,致使财政补贴总额猛增。1978~1989年,国家财政负担的价格补贴和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由135.99亿元增加到972.43亿元,增长了6.2倍,平均每年递增19.6%,明显快于同期财政收入只增长1.5倍、年平均增长8.6%的速度。其中,价格补贴支出平均每年递增37.6%,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由1978年的1%,上升到1989年的12.9%,升高了11.9个百分点。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平均每年递增15.3%,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由1978年的11%,上升到1989年的21.4%,升高了10.4个百分点。另外,实行低房租政策,国家每年对房租的补贴也在百亿元以上。2005年和2006年,中石化分别获得国家财政补贴100亿元和50亿元,如果此次补贴到位,这是中石化第三次获得国家财政补贴。“今年亏损比2006年更严重,国际原油价格一直疯长,第三季度炼一吨油就要亏损
600~700元。”中石化广东一家公司的人士介绍,“亏损的关键是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一直都在90美元/桶,而11月成品油提价后,折算原油价格也仅仅是维持到65美元/桶的水平。可以这样说,中石化的整个炼油板块2007年是全面亏损,尽管年报上会有盈利,但那是靠中石化其他业务弥补亏损的。”2008年1月份,中石化炼油亏损更严重,因为雪灾期间要保证供应,高价采购了很多石油,使得整个炼油板块的上下游全线亏损,这在中石化是比较少见的。在三大石油巨头中,中石化国内油田资源较小,大部分原油依靠进口,而中石油国内油田资源多,进口就少很多,而中海油的主要业务在勘探和开采。中国石化(10.82,0.43,4.14%,吧)进口原油占中国80%,加工量占中国70%,国际油价上涨造成的亏损大部分由中石化承担,国家对成品油价格调控的影响也主要反映在中国石化。而和这相对应的是我国农村农业的财政补贴情况,我们可以想象,农村,农民现在依然是贫困的代名词,我们看到农村经济的凋敝,大量人口涌向城市,我国财政补贴政策本来是面向农村的,可是在这个过程中,它不理想,在改善农村经济,缩小和城镇分配分配收入差距下,没有发挥多大的作用。相反,在一些国有控股的企事业单位里,我们看到,下一些有一定垄断的行业里,他们得到大量的财政补贴,一方面是大声疾呼我们要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缩小部分行业的高收入情况,一方面又为这种部分高收入创造条件,我们看见,在这里,似乎国家的政策意图和政策的实质发生了背道而驰的状况,但我们也不能说对石油行业的补贴就是不对的,在国际油价大幅上升的背景下,我们石油行业特别是炼油业大部分都有一定部分的亏损,再说他不是和市场直接挂钩的,这种行为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炼油企业的利益。国家对他进行补贴是一种遵循市场法则的行为。那我国财政补贴的问题究竟出现在什么 。这是值得所有人思考的。我们不能说是补贴收入幅度不够。现在就我国财政补贴补贴收入在农村经济方面发表一点个人见解。
二、当前我国财政补贴支农存在的问题
我国财政补贴支农政策经过多年的演变、调整和发展,财政支持“三农”政策框架体系已经显现。但是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当前我国财政补贴支农政策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财政补贴支农总量偏小,稳定增长机制尚未形成。与发达国家比,目前我国财政补贴支农水平不高,补贴总量根本达不到WTO《农业协定》中“黄箱补贴”允许的8.5%的水平,并且近几年,财政用于“三农”的财政补贴数量虽不断增加,但年度间不均衡,特别是一些地方财政补贴支农投入不足、城乡财政资源配置不对称的状况没有彻底改观。按照WTO《农业协定》我国可利用的支农补贴分为以下几方面:黄箱补贴,即对农产品价格提供直接支持的,必须承担削减义务的补贴。根据WTO黄箱政策规定,我国今后每年对农业的
综合支持量不能超过480亿元人民币,而现有补贴大约平均每年仅276亿元人民币,离480亿元尚有很大的活动空间。另一方面即所谓的“绿箱补贴”,即对农产品价格不直接提供支持的,不必承担削减义务的补贴。我国绿箱补贴量较多但结构不尽合理。如我国每年平均支出1514.2亿元人民币,主要对农业提供的“一般服务”补贴,达785.6亿人民币(95亿美元),占“绿箱政策”补贴的52%;其次是粮食安全储备补贴,约383.8亿元(46.4亿美元),占25%;自然灾害救济、扶贫、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支持等所占比重较小,而对农民的直接收入支持、结构调整补贴等,尚未列入财政预算科目。
(二)各地方补贴标准和办法混乱。我国的补贴数额随意性很大,省际间补贴标准差距过大。由于各省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基数不同,以及核定包干基数的因素与应补贴的粮食种植而积的差异,各省粮食补贴标准差距较大。例如,江苏省补贴水平较高,水稻亩均补贴20元;山西省补贴水平较低,玉米亩均补贴5元。省际间人均粮食直接补贴金额也相差较大,四川省享受直补的农民人均补贴8元,辽宁省人均25.66元。我国各省补贴的依据也不一样。如粮食直补依据的确定,按照补贴是否与当期粮食播种面积及价格挂钩分为两种情况:
(1)不与当期播种面积和价格挂钩,即不管市场上粮价的高低,不管当期是否种粮都按前几期的计税面积或者计税常产给予农民补贴,这种补贴实质上就是固定补贴;(2)与当期实际播种面积挂钩,即按农民实际种粮面积,向农民兑付粮食直接补贴。这种形式属于与面积挂钩而不与价格挂钩的半挂钩补贴。
(三)管理体制运行不畅,补贴成本高。关于农业补贴的政策,主要涉及财政、农业、外经贸、粮食、民政和银行等部门,因政出多门,协调困难,交易成本高,时滞长,加之部门本位主义、地方保护主义和寻租活动的影响,使得农业补贴中的“跑、冒、滴、漏”现象难以避免,从而降低了农业补贴的效率。另外,因中国农民数量庞大,在政府与农民之间缺乏一个有效的中介组织载体,许多针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其运行成本都比较高。如粮食补贴中,山东省每亩补贴的工作成本为1元。河北省在今年粮食直补工作中,县、乡、村三级共抽调2万多人,每人用了近60个工作日。一般一个乡镇的直接支出费用为2万~3万元(不含人工),直补工作成本约占直补资金的10%.一些省粮食风险基金按季均衡拨付和分两次发放直补款,既不方便农民,也增加了工作量和成本。另一方面,一些省按照当年实际播种面积进行补贴,在核实面积时需要三次张榜公布核实,工作量很大。另外,有些地方实施良种补贴政策时,多数农户已备足种子,给良种推广带来一定难度。
(四)补贴方式及结构不尽合理。主要表现在:(1)对农业直接补贴政策目标的短期化。我国财政对农业的补贴长期存在着补贴政策目标短期化、补贴方式模糊等现象,影响了
补贴效果的发挥。财政直接用于农业的补贴政策一般与当时中央和地方制定的农村经济政策相挂钩,成为政策的配套措施。但是,中央和地方制定的农村经济政策是不断变化的,财政的直接补贴政策也随之发生变化。(2)补贴重点欠明确,某些方面补贴力度不够强。就补贴领域而言,对农产品的补贴主要集中在粮棉产品,虽然已开始有选择地补贴某些优质品种,但还不够普及、稳定;对投入品的补贴几乎涉及化肥、农药、农膜和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诸多方面,而且很少分地区和人群;对农业结构调整补贴的力度有限;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同样面临金融支持乏力的难题,这些均反映出补贴重点不够合理、明确。从补贴力度来看,在一般政府服务中,对农民培训的支出比例很低,仅占一般政府服务的2.1%,其中没有或很少有补贴,导致农民的人力资本匮乏;农业技术推广补贴力度不大,进展迟缓;市场营销服务未明确给予补贴性支持,呈现短缺态势;检验服务因补贴资金缺口大,比较落后,难以满足加入WTO后农产品进出口及国内生产的需要。在国内粮食援助上,一方面补贴资金欠缺,另一方面粮食库存积压严重。(3)忽视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农业保险业务出现全面萎缩,农业缺乏防灾补损的支持。在近年来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情况下,农业危害程度不断加重,农村经济的发展受到影响,也给国家财政造成较大的压力,不得不动用财政资金用于灾后重建。(4)农业出口贸易补贴不足,以粮食为主的农产品过剩问题开始显现,使财政、信贷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面临较大难题。由于财政和银行信贷在粮食等主要农产品补贴中占用大量的资金,难以有充足资金用于补贴农产品的出口,使我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出口成本高,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不强,出口量一直得不到有效放大。
税收政策
税收制度,是国家为筹集财政收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制定的关于税收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和,是规范国家和 企业、国家和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经济制度之一。随着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税收制度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来源,没有充足的税收,政府将无法运转,更谈不上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从制度建设和改革人手,不断规范国家与企业、国家与个人的分配关系,使税收的调节范围逐步扩展到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成为筹集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为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税收政策也是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
一、 我国的税收现状
我国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国家,因此我国的税收也不同于发达国家,具有它的独特之处,现阶段我国的税收收入主要来源于我国现行税种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契税、资源税、证券交易印花税、车辆购置税、以及土地、房产相关税等。其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营业税排在前四位,它们在总税收中的比重均大于10%,四项税收的总和占总税收的比重达71.83%。所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营业税四项税收是我国最主要的税收,其它税收为补充税收,所占比重不超过30%。而个人所得税占总税收的比重为7%左右,是补充税收中最重要的税收。
二、我国税收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积极推行经济改革和税收改革,不断完善税收体系,有力的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就目前我国的税收体系而言还是存在着一些明显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太低,征管不严格计征方式不科学,有失公允。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2008年3月1日起,我国个税免征额从1600元/月上调至2000元/月。但是,经济迅速发展,人均收入大幅增长、高收入阶层日益增多的情况下, 2000元/月的起征点仍然偏低。在个税征管方面,存在征管不严的情况,比如某些地方的公务员(如税务征管人员等)就不交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计征方式也不科学,对有抚养、赡养负担的个人不公平。
(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税负过高。对资本密集型企业而言,其产出中资本的贡献大于劳动的贡献,所以在企业总收益中,资本应该获得较大的部分,而劳动获得较小的部分。相反,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其产出中劳动的贡献率远远大于资本的贡献率,所以在企业总收益中,劳动应该获得较大的部分,而资本获得较小的部分。但是,一般情况下,资本密集型企业员工的平均收入远远高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的平均收入。此外,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也更有利于资本密集型企业。所以,为了减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平均收入与资本密集型企业员工平均收入之间的差距,同时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更多人员就业,就必须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实行有差别的税率政策,即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增值税税率和企业所得税税率应该更低。
(三)消费税的征收不合理。比如摩托车被当作高档消费品而征收较高税率的消费税,而对于大排量汽车、大面积高级住宅等高资源消耗、高污染的奢侈品,则税率太低,甚至没
有征收消费税。比如对大面积高级住宅就没有消费税一说。
(四)资源税的征税面太窄,税率太低。自然资源是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的天然来源,它包括的范围很广,如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动植物资源等。而目前我国的资源税征税范围较窄,仅选择了部分级差收入差异较大、资源较为普遍、易于征收管理的矿产品和盐列为征税范围。中国资源税目前的征税范围包括矿产品和盐两大类,具体为原油、天然气、煤炭、其它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7类。我国资源税实行差别税额从量征收,税额幅度为:原油8-30元/吨,天然气 2-15元/千立方米,煤炭0.3-5元/吨或立方米,其它非金属矿原矿2-30元/吨,黑色金属矿原矿0.4-30元/吨,有色金属矿原矿10-60元/吨,盐2-10元/吨。根据目前以上各类资源的价格来看,我国资源税的税率显然太低。
(五)环境税尚未正式开征,不利于环境保护
(六)上市公司红利税过高,一方面抑制了上市公司实施分红派现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压低了股票的理论价格,给股民投资股市的热情以沉重打击。
国民收入分配政策
一、国民收入分配现状
收入分配政策作为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逐步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僵化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有效调整各种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但我国的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包括行业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等,很多标准远超国际平均水平,对于处于社会经济严重混乱的中国,这无疑给经济的恢复设置了障碍。再者就是社会再分配制度的不完善与不合理导致很多不公平,无效率的寻租、腐败行为的出现,这些状况的出现与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是密切相关的。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收入分配上的“国进民退”。 2000~2007年,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的比重从65.5%下降到57.5%,下降8个百分点,政府和企业占比则分别提高5.2个和
2.8个百分点,劳动者报酬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比重从51.4%下降到39.7%。最近几年,政府试图通过“增收增支”方式盘活中国经济,提高企业与个人税收,使国民收入以国家统筹的方式进行花费,但这种模式是有问题的,政府增加财政收入,居民与企业手中的可支配收
入必定减少,进而影响消费,这与刺激消费的目标是相左的,越是收税人们越不敢消费。再者,这种以政府统筹计划的方式是没有可持续性的,也是低效率的,到底是“国进民退”还是“国退民进”是显而易见的了。
(二)居民间的收入差距扩大。无论是城乡之间、城乡内部,还是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居民收入差距均呈扩大趋势。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2000年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之后,呈不断扩大的趋势,2008年达到0.4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之比从2000年的2.79:1扩大到2008年的3.31:1,绝对差距已经超过1.1万元。行业门类间的工资差距由2000年的2.60倍,扩大到2007年的4.46倍;2008年证券和纺织两大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之比达到创记录的10.6倍。低收入群体收入增幅放缓,2000~2008年,城乡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分别增长90%和64%,明显低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151%和111%的增幅。我国的收入分配差距状况与我国的发展政策是有关联的,牺牲西部发展东西,牺牲农业发展工业,牺牲内陆地区发展延海地区。
(三)企业间再分配的不公平。做为中国的企业,央企和民企是有很大差别的,无论是资源还是政策方面央企都有其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大多数央企都是有着政策性战略意义的,国家不可能让其自生自灭,在这种保障下,央企不追求高的经济效益,每年拿着国家财政播给的巨额补贴,这对民企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在市场化的今天,民企解决了我国百分之九十的就业,承担了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税收,但它们的生存范围却越来越遭受到挤压。融资的困难、利润的微薄、用工荒等都成了影响民企生存的关键因素。从经济危机爆发,国家财政拟投资四万亿振兴经济,但其中的百分之五十以上都投资于国企,只有少数民企才能享受少量补贴,但国企的利润率却一直不容乐观,如果没有财政的补贴也许很多国企会出现大幅亏损,这种现状不能有所改进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有政府这个层面的防范机制,国企“恃宠而娇”。
(四)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特别是腐败和灰色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加剧收入分配差距,社会影响恶劣。中国经济改革研究会王小鲁的一项研究表明,加上隐性收入后,2005年城镇最高与最低收入10%家庭间的人均收入差距从统计显示的9倍扩大到31倍。主要是企业家、个体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医生、教师、文艺工作者以及部分公职人员存在大量隐性收入。这些收入主要来自公共资金的流失、银行贷款在正常利息之外的额外收费、行政许可中的寻租、土地收益流失、垄断收益等。其实这还只是个人层面上的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我们的很多权力部门也是如此,正是因为这个社会有“私权”的存在,一些权力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一些事情没有合法化导致的隐性成本是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