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许可证审批条件

餐饮服务许可证审批条件: 餐饮服务许可证审批条件: (一)特大型饭店发证条件 1、 经营场所周围应离扩散性污染源 25 米以上。 2、 经营面积大于 3000m2 或就餐座位大于 1000 座。 3、 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大于 1:3,切配烹饪场所层 高大于 2.5 米、累计面积大于食品处理区的 50%,食品处理区的成品 通道、出口与原料通道、入口应分开设置。 4、 食品处理区内部设施的卫生要求: (1) 食品处理区地面采用不透水、易冲洗的材料建成; (2) 墙裙由瓷砖或相当材料建成,高度为 1.5 米以上; (3) 要有良好的通风、排油烟装置; (4) 设洗杀专用区域,配备水斗二只以上,上下水道通畅; (5)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盛器、公用具应能明显区分,存放 场所分开; (6) 设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间,配备水斗二只以上,上下水道通畅, 餐饮具采用热力消毒方法,并设相应的餐饮具保洁橱柜或保洁专间; (7)食品处理区应有严格的防蝇防尘设施(纱窗、纱门、风幕机、 塑料挂帘等) 。 5、 供应熟食的,设有熟食专间和二次更衣室,累计面积大于 75 平方米或是食品处理区面积的 10%,专间内不设明沟,墙面贴瓷砖到 顶,装空调、紫外线灯,配备专用的冰箱,室温控制在 25 摄氏度以 下,设水斗一只,有净水装置,专间内如有窗户应为封闭式,熟食专 间入口处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二次更衣。 6、 单纯经营火锅、烧烤的除可不设置烹调场地外,其他的设施、 设备和场地要求均参照饭店。 7、 设置顾客使用的卫生间及洗手设施, 厕所的门不面向食品处理 区,厕所的外门能自动关闭,排污管道分开。

特大型饭店许可要求

项 目 1 基本要求 倡导性要求

具有与其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储存、粗加工、餐饮 粗加工、烹饪、餐饮具保 具清洗消毒、切配烹饪、就餐等专用场所。餐饮具清洗消毒 洁、清洁工用具存放场所 间应单独设置。 单独设置。 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应符合有关规定。 ① 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 所面积之比≥1:3.0。 ② 切配烹饪场所累计面 积不小于食品处理区 面积 50%。 食品处理区各加工操作场所均应设置在室内。各加工操作场 成品通道、出口与使用后 所按照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 的餐饮具回收通道、入口 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并应能防止在 分开设置。 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成品通道、出口与原料通道、 入口应分开设置。粗加工操作场所内应分别设置荤、素 2 类 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 水池数量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

2

3

4

用于

食品处理区及可能接触食品的设备与工用具, 应由无毒、 接触食品的加工设备采用 无臭味或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且可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 不锈钢材质,因工艺原因 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材料制造。 必须使用其他材质的除 外。 5 餐饮具及工用具清洗分别设立专用水池;有供餐饮具存放的 餐饮具清洗采用洗碗机; 专用保洁柜或保洁专间。餐饮具采用热力方法消毒;配备能 供顾客可重复使用的毛巾 满足生产加工需要的餐饮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保证餐饮具 应有专用清洗消毒和保洁 消毒效果达到卫生标准和要求。 设备。 6 食品处理区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 粗加工、切配、餐饮具清 料铺设,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 洗消毒和烹饪等需经常冲 垢的浅色材料构筑,天花板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 洗和易潮湿场所墙裙铺设 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粗加工、 到墙顶。 切配、餐饮具清洗消毒和烹饪等需经常冲洗和易潮湿场所的 地面应易于清洗、防滑应有排水系统,排水沟应有坡度、保 持通畅、便于清洗并设有可拆卸的盖板,墙面铺设 1.5 米以 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例如瓷砖或不 锈钢)制成的墙裙。 7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盛器、工用具应能明显区分,存 放场所分开。 8 熟食专间设置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 配备专用的食品工用具、 熟食专间累计面积不小于 有效的空气消毒装置、空调、流动水源、净水装置、食品冷 75 平方米和食品处理区面 藏设施及工用具清洗消毒设施。 专间应设有独立的空调设施, 积的 10%。 可达到操作时专间温度控制在 25℃以下。专间内不得设置明 沟,墙裙铺应设到墙顶。熟食专间入口处设置有洗手、消毒、 更衣设施的通过式二次更衣室。 9 设置顾客使用的卫生间及洗手设施。 洗手水龙头采用非手动 式, 100 个座位数配备 1 每 个洗手龙头。 10 其他许可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遵照执行

(二)大型饭店发证条件 大型饭店发证条件 1、经营场所周围应离扩散性污染源 25 米以上。 2、经营面积在 500-3000m2 或就餐座位在 250-1000 座。 3、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大于 1:2.5,切配烹饪场所层 高大于 2.5 米、累计面积大于食品处理区的 50%,食品处理区的成品 通道、出口与原料通道、入口应分开设置。 4、食品处理区内部设施的卫生要求: (1) 食品处理区地面采用不透水、易冲洗的材料建成; (2) 墙裙由瓷砖或相当材料建成,高度为 1.5 米以上; (3) 要有良好的通风、排油烟装置; (4) 设洗杀专用区域,配备水

斗二只以上,上下水道通畅; (5)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盛器、公用具应能明显区分,存放 场所分开; (6)设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间,配备水斗二只以上,上下水道通畅, 餐饮具采用热力消毒方法,并设相应的餐饮具保洁橱柜或保洁专间; (7)食品处理区应有严格的防蝇防尘设施(纱窗、纱门、风幕机、 塑料挂帘等) 。 5、供应熟食的,设有熟食专间和二次更衣室,累计面积大于 15 平 方米或是食品处理区面积的 10%, 专间内不设明沟, 墙面贴瓷砖到顶, 装空调、紫外线灯,配备专用的冰箱,室温控制在 25 摄氏度以下, 设水斗一只,有净水装置,专间内如有窗户应为封闭式,熟食专间入 口处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二次更衣。 6、单纯经营火锅、烧烤的除可不设置烹调场地外,其他的设施、 设备和场地要求均参照饭店。 7、设置顾客使用的卫生间及洗手设施,厕所的门不面向食品处理 区,厕所的外门能自动关闭,排污管道分开。

大型饭店许可要求

项 基本要求 倡导性要求 目 1 具有与其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储存、粗加工、餐饮 粗加工、清洁工用具存放 具清洗消毒、切配烹饪、就餐等专用场所。餐饮具清洗消毒 场所单独设置。 间应单独设置。 2 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应符合有关规定。 ① 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 所面积之比≥1:2.5。 ② 切配烹饪场所累计面 积不小于食品处理区 面积 50%。 3 食品处理区各加工操作场所均应设置在室内。各加工操作场 成品通道、出口与使用后 所按照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 的餐饮具回收通道、入口 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并应能防止在 分开设置。 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成品通道、出口与原料通道、 入口应分开设置。粗加工操作场所内应分别设置荤、素 2 类 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水池数量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 应。 4 用于食品处理区及可能接触食品的设备与工用具,应由无 接触食品的加工设备采用 毒、无臭味或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且可承受重复清洗和 不锈钢材质,因工艺原因 消毒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材料制造。 必须使用其他材质的除 外。 5 餐饮具及工用具清洗分别设立专用水池;有供餐饮具存放的 餐饮具清洗采用洗碗机; 专用保洁柜或保洁专间。餐饮具采用热力方法消毒;配备能 供顾客可重复使用的毛巾 满足生产加工需要的餐饮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保证餐饮具 应有专用清洗消毒和保洁 消毒效果达到卫生标准和要求。 设备。 6 食品处理区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 粗加

工、切配、餐饮具清 料铺设,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 洗消毒和烹饪等需经常冲 垢的浅色材料构筑,天花板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 洗和易潮湿场所墙裙铺设 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粗加工、 到墙顶。 切配、餐饮具清洗消毒和烹饪等需经常冲洗和易潮湿场所的 地面应易于清洗、防滑应有排水系统,排水沟应有坡度、保 持通畅、便于清洗并设有可拆卸的盖板,墙面铺设 1.5 米以 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例如瓷砖或 不锈钢)制成的墙裙。 7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盛器、工用具应能明显区分,存 放场所分开。 8 熟食专间设置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配备专用的食品工用 熟食专间累计面积不小于 具、有效的空气消毒装置、空调、流动水源、净水装置、食 15 平方米和食品处理区 品冷藏设施及工用具清洗消毒设施。专间应设有独立的空调 面积的 10%。 设施, 可达到操作时专间温度控制在 25℃以下。 专间内不得 设置明沟, 墙裙铺应设到墙顶。 熟食专间入口处设置有洗手、 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二次更衣室。 9 设置顾客使用的卫生间及洗手设施。 洗手水龙头采用非手动 式,每 100 个座位数配备 1 个洗手龙头。 10 其他许可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中型饭店发证条件 1、经营场所周围应离扩散性污染源 25 米以上。 2、经营面积在 150-500m2 或就餐座位在 75-250 座。 3、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大于 1:2.2,切配烹饪场所 层高大于 2.5 米、累计面积大于食品处理区的 50%,食品处理区的成 品通道、出口与原料通道、入口应分开设置。 4、 食品处理区内部设施的卫生要求: (1) 食品处理区地面采用不透水、易冲洗的材料建成; (2) 墙裙由瓷砖或相当材料建成,高度为 1.5 米以上; (3) 要有良好的通风、排油烟装置; (4) 设洗杀专用区域,配备水斗二只以上,上下水道通畅; (5)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盛器、公用具应能明显区分,存放 场所分开; (6)设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间,配备水斗二只以上,上下水道通畅, 餐饮具采用热力消毒方法,并设相应的餐饮具保洁橱柜或保洁专间; (7)食品处理区应有严格的防蝇防尘设施(纱窗、纱门、风幕机、 塑料挂帘等) 。 5、供应熟食的,设有熟食专间和二次更衣室,累计面积大于 8 平 方米或是食品处理区面积的 10%, 专间内不设明沟, 墙面贴瓷砖到顶, 装空调、紫外线灯,配备专用的冰箱,室温控制在 25 摄氏度以下, 设水斗一只,有净水装置,专间内如有窗户应为封闭式,熟食专间入 口处设置有洗手

、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二次更衣。 6、单纯经营火锅、烧烤的除可不设置烹调场地外,其他的设施、 设备和场地要求均参照饭店。 7、设置顾客使用的卫生间及洗手设施,厕所的门不面向食品处理 区,厕所的外门能自动关闭,排污管道分开。

中型饭店许可要求

项 基本要求 倡导性要求 目 1 具有与其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储存、粗加 粗加工场所单独设置。 工、餐饮具清洗消毒、切配烹饪、就餐等专用场所。 餐饮具清洗消毒间应单独设置。 2 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应符合有关规定。 ① 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 比≥1:2.2。 ② 切配烹饪场所累计面积不小于 食品处理区面积 50%。 3 食品处理区各加工操作场所均应设置在室内。各加 成品通道、 出口与使用后的餐饮具 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 回收通道、入口分开设置。 的顺序合理布局,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 的单一流向,并应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 污染,成品通道、出口与原料通道、入口应分开设 置。粗加工操作场所内应分别设置荤、素 2 类食品 原料的清洗水池,水池数量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 适应。 4 用于食品处理区及可能接触食品的设备与工用具, 接触食品的加工设备采用不锈钢 应由无毒、无臭味或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且可 材质, 因工艺原因必须使用其他材 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材料制造。 质的除外。 5 餐饮具及工用具清洗分别设立专用水池;有供餐饮 供顾客可重复使用的毛巾应有专 具存放的专用保洁柜或保洁专间。餐饮具采用热力 用清洗消毒和保洁设备。 方法消毒;配备能满足生产加工需要的餐饮具清洗 消毒设备设施,保证餐饮具消毒效果达到卫生标准 和要求。 6 食品处理区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 粗加工、 切配、 餐饮具清洗消毒和 积垢的材料铺设,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 烹饪等需经常冲洗和易潮湿场所 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构筑,天花板应采 墙裙铺设到墙顶。 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 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粗加工、切配、餐饮具 清洗消毒和烹饪等需经常冲洗和易潮湿场所的地面 应易于清洗、防滑应有排水系统,排水沟应有坡度、 保持通畅、便于清洗并设有可拆卸的盖板,墙面铺 设 1.5 米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 的材料(例如瓷砖或不锈钢)制成的墙裙。 7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盛器、工用具应能明显 区分,存放场所分开。 8 熟食专间设置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配备专用的食 熟食专间

入口处设置有洗手、消 品工用具、有效的空气消毒装置、空调、流动水源、 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二次更衣 净水装置、食品冷藏设施及工用具清洗消毒设施。 室。熟食专间累计面积不小于 8 专间应设有独立的空调设施,可达到操作时专间温 平方米和食品处理区面积的 10%。 度控制在 25℃以下。专间内不得设置明沟,墙裙铺 应设到墙顶。 9 设置顾客使用的卫生间及洗手设施。 洗手水龙头采用非手动式, 洗手水 龙头至少设 2 个。 10 其他许可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四)小型饭店发证条件 1、经营场所周围应离扩散性污染源 25 米以上。 2、经营面积小于 150m2 或就餐座位小于 75 座。 3、加工经营总面积大于 50 平方米,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 比大于 1:2,切配烹饪场所层高大于 2.5 米、累计面积大于食品处 理区的 50%,食品处理区的成品通道、出口与原料通道、入口应分开 设置,食品处理区内切配、烹饪场所大于 8 m2 另需增加原料储存、粗 加工、清洗消毒等场地。 4、食品处理区内部设施的卫生要求: (1) 食品处理区地面采用不透水、易冲洗的材料建成; (2) 墙裙由瓷砖或相当材料建成,高度为 1.5 米以上; (3) 要有良好的通风、排油烟装置; (4) 设洗杀专用区域,配备水斗二只以上,上下水道通畅; (5)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盛器、公用具应能明显区分,存放 场所分开; (6)设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间,配备水斗二只以上,上下水道通畅, 餐饮具采用热力消毒方法,并设相应的餐饮具保洁橱柜或保洁专间; (7)食品处理区应有严格的防蝇防尘设施(纱窗、纱门、风幕机、 塑料挂帘等) 。 5、供应熟食的,设有熟食专间和二次更衣室,累计面积大于 5 平 方米或是食品处理区面积的 10%, 专间内不设明沟, 墙面贴瓷砖到顶, 装空调、紫外线灯,配备专用的冰箱,室温控制在 25 摄氏度以下, 设水斗一只,有净水装置,专间内如有窗户应为封闭式,熟食专间入 口处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二次更衣。 6、单纯经营火锅、烧烤的除可不设置烹调场地外,其他的设施、 设备和场地要求均参照饭店。 7、设置顾客使用的卫生间及洗手设施,厕所的门不面向食品处理 区,厕所的外门能自动关闭,排污管道分开。

小型饭店许可要求

项 基本要求 倡导性要求 目 1 具有与其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储存、粗加工、 餐饮具清洗消毒、切配烹饪、就餐等专用场所。餐饮具 清洗消毒间应单独设置。 2 切配烹饪场所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 8 平方米,另须增 ① 加工经营面积不小于 50 平 方米。 加原料储存、粗加工、清洗

消毒等场地,经营熟食卤味 的还须增加熟食专间。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 ② 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 应符合有关规定。 积之比≥1:2.0。 ③ 切配烹饪场所累计面积不 小于食品处理区面积 50%。 3 食品处理区各加工操作场所均应设置在室内。各加工操 作场所按照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 理布局,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 并应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成品通道、 出口与原料通道、入口应分开设置。粗加工操作场所内 应分别设置荤、素 2 类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水池数量 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 4 用于食品处理区及可能接触食品的设备与工用具,应由 接触食品的加工设备采用不 无毒、无臭味或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且可承受重复 锈钢材质, 因工艺原因必须使 清洗和消毒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材料制造。 用其他材质的除外。 5 餐饮具及工用具清洗分别设立专用水池;有供餐饮具存 放的专用保洁柜或保洁专间。 餐饮具采用热力方法消毒; 配备能满足生产加工需要的餐饮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 保证餐饮具消毒效果达到卫生标准和要求。 6 食品处理区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 的材料铺设,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 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构筑,天花板应采用无毒、无异味、 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 修。粗加工、切配、餐饮具清洗消毒和烹饪等需经常冲 洗和易潮湿场所的地面应易于清洗、 防滑应有排水系统, 排水沟应有坡度、保持通畅、便于清洗并设有可拆卸的 盖板,墙面铺设 1.5 米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 和易清洗的材料(例如瓷砖或不锈钢)制成的墙裙。 7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盛器、工用具应能明显区分, 存放场所分开。 8 熟食专间设置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配备专用的食品工 用具、有效的空气消毒装置、空调、流动水源、净水装 置、食品冷藏设施及工用具清洗消毒设施。专间应设有 独立的空调设施,可达到操作时专间温度控制在 25℃以 下。专间内不得设置明沟,墙裙铺应设到墙顶。 9 设置顾客使用的洗手设施。 10 其他许可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供顾客可重复使用的毛巾应 有专用清洗消毒和保洁设备。

粗加工、切配、餐饮具清洗消 毒和烹饪等需经常冲洗和易 潮湿场所墙裙铺设到墙顶。

熟食专间入口处设置有洗手、 消毒、 更衣设施的通过式二次 更衣室。 熟食专间累计面积不 小于 5 平方米和食品处理区面 积的 10%。 洗手水龙头采用非手动式。

(五)快餐/小吃店发

证条件 快餐/ 1、经营场所周围应离扩散性污染源 25 米以上。 2、经营场所≤50 平方米的,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1: 2.5,切配烹饪场所累计面积≥8 平方米;经营场所>50 平方米的食品 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1:3,切配烹饪场所累计面积≥10 平 方米,全部使用半成品原料的可不设置粗加工,食品加工处理流程为 生进熟出的单一,食品处理区的成品通道、出口与原料通道、入口应 分开设置。 3、食品处理区内部设施的卫生要求: (1) 食品处理区地面采用不透水、易冲洗的材料建成; (2) 墙裙由瓷砖或相当材料建成,高度为 1.5 米以上; (3) 要有良好的通风、排油烟装置; (4) 设洗杀专用区域,配备水斗二只以上,上下水道通畅; (5)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盛器、公用具应能明显区分,存放 场所分开; (6)设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间,配备水斗二只以上,上下水道通畅, 餐饮具采用热力消毒方法,并设相应的餐饮具保洁橱柜或保洁专间; (7)食品处理区应有严格的防蝇防尘设施(纱窗、纱门、风幕机、 塑料挂帘等) 。 4、供应熟食的,设熟食专间和二次更衣室,累计面积大于 5 平方米, 专间内不设明沟,墙面贴瓷砖到顶,装空调、紫外线灯,配备专用的 冰箱,室温控制在 25 摄氏度以下,设水斗一只,有净水装置,专间 内如有窗户应为封闭式,熟食专间入口处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 施的通过式二次更衣。 5、就餐场所窗户密封式,门设有空气幕的可不设备餐专间;如设备 餐专间, 专间需密封, 墙面贴瓷砖到顶, 有流动水装置, 装空调一只, 紫外线灯(离地 2 米左右,按照 1W/M3 的数量安装) ; 6、设置顾客使用的卫生间及洗手设施,厕所的门不面向食品处理区, 厕所的外门能自动关闭,排污管道分开。

快餐/小吃店许可要求

项 基本要求 倡导性要求 目 1 具有与其供应品种、 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储存、 粗加工、 快餐店备餐场所单独设置,或就 餐饮具清洗消毒、切配烹饪、就餐等专用场所。 餐场所窗户为封闭式,门设有空 气幕。 2 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应符合有关规定。 经营面积≤50 平方米的,食品处 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1: 2.5,切配烹饪场所累计面积≥8 平方米;经营面积>50 平方米 的,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 之比≥1:3.0,切配烹饪场所累 计面积≥10 平方米。 3 食品处理区各加工操作场所均应设置在室内。 各加工 成品通道、出口与使用后的餐饮 操作场所按照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 具回收通道、入口分开设置。 序合理布局, 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 流向

,并应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成 品通道、出口与原料通道、入口应分开设置。粗加工 操作场所内应分别设置荤、 2 类食品原料的清洗水 素 池,水池数量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 4 用于食品处理区及可能接触食品的设备与工用具, 应 接触食品的加工设备采用不锈钢 由无毒、无臭味或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且可承受 材质,因工艺原因必须使用其他 重复清洗和消毒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材料制造。 材质的除外。 5 餐饮具及工用具清洗分别设立专用水池; 有供餐饮具 供顾客可重复使用的毛巾应有专 存放的专用保洁柜或保洁专间。 餐饮具采用热力方法 用清洗消毒和保洁设备。 消毒; 配备能满足生产加工需要的餐饮具清洗消毒设 备设施,保证餐饮具消毒效果达到卫生标准和要求。 6 食品处理区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 粗加工、切配、餐饮具清洗消毒 垢的材料铺设,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 和烹饪等需经常冲洗和易潮湿场 平滑、 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构筑, 天花板应采用无毒、 所墙裙铺设到墙顶。 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 料涂覆或装修。粗加工、切配、餐饮具清洗消毒和烹 饪等需经常冲洗和易潮湿场所的地面应易于清洗、 防 滑应有排水系统,排水沟应有坡度、保持通畅、便于 清洗并设有可拆卸的盖板, 墙面铺设 1.5 米以上光滑、 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例如瓷砖或不 锈钢)制成的墙裙。 7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盛器、工用具应能明显区 分,存放场所分开。 8 熟食专间设置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 配备专用的食品 熟食专间入口处设置有洗手、消 工用具、有效的空气消毒装置、空调、流动水源、净 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二次更衣 水装置、食品冷藏设施及工用具清洗消毒设施。专间 室。熟食专间累计面积不小于 5 应设有独立的空调设施, 可达到操作时专间温度控制 平方米。 在 25℃以下。 专间内不得设置明沟, 墙裙铺应设到墙 顶。 9 设置顾客使用的洗手设施。 洗手水龙头采用非手动式。 10 其他许可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餐饮服务许可证审批条件: 餐饮服务许可证审批条件: (一)特大型饭店发证条件 1、 经营场所周围应离扩散性污染源 25 米以上。 2、 经营面积大于 3000m2 或就餐座位大于 1000 座。 3、 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大于 1:3,切配烹饪场所层 高大于 2.5 米、累计面积大于食品处理区的 50%,食品处理区的成品 通道、出口与原料通道、入口应分开设置。 4、 食品处理区内部设施的卫生要求: (1) 食品处理区地面采用不透水、易冲洗的材料建成; (2) 墙裙由瓷砖或相当材料建成,高度为 1.5 米以上; (3) 要有良好的通风、排油烟装置; (4) 设洗杀专用区域,配备水斗二只以上,上下水道通畅; (5)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盛器、公用具应能明显区分,存放 场所分开; (6) 设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间,配备水斗二只以上,上下水道通畅, 餐饮具采用热力消毒方法,并设相应的餐饮具保洁橱柜或保洁专间; (7)食品处理区应有严格的防蝇防尘设施(纱窗、纱门、风幕机、 塑料挂帘等) 。 5、 供应熟食的,设有熟食专间和二次更衣室,累计面积大于 75 平方米或是食品处理区面积的 10%,专间内不设明沟,墙面贴瓷砖到 顶,装空调、紫外线灯,配备专用的冰箱,室温控制在 25 摄氏度以 下,设水斗一只,有净水装置,专间内如有窗户应为封闭式,熟食专 间入口处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二次更衣。 6、 单纯经营火锅、烧烤的除可不设置烹调场地外,其他的设施、 设备和场地要求均参照饭店。 7、 设置顾客使用的卫生间及洗手设施, 厕所的门不面向食品处理 区,厕所的外门能自动关闭,排污管道分开。

特大型饭店许可要求

项 目 1 基本要求 倡导性要求

具有与其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储存、粗加工、餐饮 粗加工、烹饪、餐饮具保 具清洗消毒、切配烹饪、就餐等专用场所。餐饮具清洗消毒 洁、清洁工用具存放场所 间应单独设置。 单独设置。 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应符合有关规定。 ① 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 所面积之比≥1:3.0。 ② 切配烹饪场所累计面 积不小于食品处理区 面积 50%。 食品处理区各加工操作场所均应设置在室内。各加工操作场 成品通道、出口与使用后 所按照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 的餐饮具回收通道、入口 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并应能防止在 分开设置。 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成品通道、出口与原料通道、 入口应分开设置。粗加工操作场所内应分别设置荤、素 2 类 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 水池数量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

2

3

4

用于

食品处理区及可能接触食品的设备与工用具, 应由无毒、 接触食品的加工设备采用 无臭味或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且可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 不锈钢材质,因工艺原因 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材料制造。 必须使用其他材质的除 外。 5 餐饮具及工用具清洗分别设立专用水池;有供餐饮具存放的 餐饮具清洗采用洗碗机; 专用保洁柜或保洁专间。餐饮具采用热力方法消毒;配备能 供顾客可重复使用的毛巾 满足生产加工需要的餐饮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保证餐饮具 应有专用清洗消毒和保洁 消毒效果达到卫生标准和要求。 设备。 6 食品处理区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 粗加工、切配、餐饮具清 料铺设,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 洗消毒和烹饪等需经常冲 垢的浅色材料构筑,天花板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 洗和易潮湿场所墙裙铺设 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粗加工、 到墙顶。 切配、餐饮具清洗消毒和烹饪等需经常冲洗和易潮湿场所的 地面应易于清洗、防滑应有排水系统,排水沟应有坡度、保 持通畅、便于清洗并设有可拆卸的盖板,墙面铺设 1.5 米以 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例如瓷砖或不 锈钢)制成的墙裙。 7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盛器、工用具应能明显区分,存 放场所分开。 8 熟食专间设置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 配备专用的食品工用具、 熟食专间累计面积不小于 有效的空气消毒装置、空调、流动水源、净水装置、食品冷 75 平方米和食品处理区面 藏设施及工用具清洗消毒设施。 专间应设有独立的空调设施, 积的 10%。 可达到操作时专间温度控制在 25℃以下。专间内不得设置明 沟,墙裙铺应设到墙顶。熟食专间入口处设置有洗手、消毒、 更衣设施的通过式二次更衣室。 9 设置顾客使用的卫生间及洗手设施。 洗手水龙头采用非手动 式, 100 个座位数配备 1 每 个洗手龙头。 10 其他许可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遵照执行

(二)大型饭店发证条件 大型饭店发证条件 1、经营场所周围应离扩散性污染源 25 米以上。 2、经营面积在 500-3000m2 或就餐座位在 250-1000 座。 3、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大于 1:2.5,切配烹饪场所层 高大于 2.5 米、累计面积大于食品处理区的 50%,食品处理区的成品 通道、出口与原料通道、入口应分开设置。 4、食品处理区内部设施的卫生要求: (1) 食品处理区地面采用不透水、易冲洗的材料建成; (2) 墙裙由瓷砖或相当材料建成,高度为 1.5 米以上; (3) 要有良好的通风、排油烟装置; (4) 设洗杀专用区域,配备水

斗二只以上,上下水道通畅; (5)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盛器、公用具应能明显区分,存放 场所分开; (6)设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间,配备水斗二只以上,上下水道通畅, 餐饮具采用热力消毒方法,并设相应的餐饮具保洁橱柜或保洁专间; (7)食品处理区应有严格的防蝇防尘设施(纱窗、纱门、风幕机、 塑料挂帘等) 。 5、供应熟食的,设有熟食专间和二次更衣室,累计面积大于 15 平 方米或是食品处理区面积的 10%, 专间内不设明沟, 墙面贴瓷砖到顶, 装空调、紫外线灯,配备专用的冰箱,室温控制在 25 摄氏度以下, 设水斗一只,有净水装置,专间内如有窗户应为封闭式,熟食专间入 口处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二次更衣。 6、单纯经营火锅、烧烤的除可不设置烹调场地外,其他的设施、 设备和场地要求均参照饭店。 7、设置顾客使用的卫生间及洗手设施,厕所的门不面向食品处理 区,厕所的外门能自动关闭,排污管道分开。

大型饭店许可要求

项 基本要求 倡导性要求 目 1 具有与其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储存、粗加工、餐饮 粗加工、清洁工用具存放 具清洗消毒、切配烹饪、就餐等专用场所。餐饮具清洗消毒 场所单独设置。 间应单独设置。 2 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应符合有关规定。 ① 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 所面积之比≥1:2.5。 ② 切配烹饪场所累计面 积不小于食品处理区 面积 50%。 3 食品处理区各加工操作场所均应设置在室内。各加工操作场 成品通道、出口与使用后 所按照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 的餐饮具回收通道、入口 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并应能防止在 分开设置。 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成品通道、出口与原料通道、 入口应分开设置。粗加工操作场所内应分别设置荤、素 2 类 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水池数量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 应。 4 用于食品处理区及可能接触食品的设备与工用具,应由无 接触食品的加工设备采用 毒、无臭味或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且可承受重复清洗和 不锈钢材质,因工艺原因 消毒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材料制造。 必须使用其他材质的除 外。 5 餐饮具及工用具清洗分别设立专用水池;有供餐饮具存放的 餐饮具清洗采用洗碗机; 专用保洁柜或保洁专间。餐饮具采用热力方法消毒;配备能 供顾客可重复使用的毛巾 满足生产加工需要的餐饮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保证餐饮具 应有专用清洗消毒和保洁 消毒效果达到卫生标准和要求。 设备。 6 食品处理区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 粗加

工、切配、餐饮具清 料铺设,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 洗消毒和烹饪等需经常冲 垢的浅色材料构筑,天花板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 洗和易潮湿场所墙裙铺设 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粗加工、 到墙顶。 切配、餐饮具清洗消毒和烹饪等需经常冲洗和易潮湿场所的 地面应易于清洗、防滑应有排水系统,排水沟应有坡度、保 持通畅、便于清洗并设有可拆卸的盖板,墙面铺设 1.5 米以 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例如瓷砖或 不锈钢)制成的墙裙。 7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盛器、工用具应能明显区分,存 放场所分开。 8 熟食专间设置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配备专用的食品工用 熟食专间累计面积不小于 具、有效的空气消毒装置、空调、流动水源、净水装置、食 15 平方米和食品处理区 品冷藏设施及工用具清洗消毒设施。专间应设有独立的空调 面积的 10%。 设施, 可达到操作时专间温度控制在 25℃以下。 专间内不得 设置明沟, 墙裙铺应设到墙顶。 熟食专间入口处设置有洗手、 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二次更衣室。 9 设置顾客使用的卫生间及洗手设施。 洗手水龙头采用非手动 式,每 100 个座位数配备 1 个洗手龙头。 10 其他许可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中型饭店发证条件 1、经营场所周围应离扩散性污染源 25 米以上。 2、经营面积在 150-500m2 或就餐座位在 75-250 座。 3、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大于 1:2.2,切配烹饪场所 层高大于 2.5 米、累计面积大于食品处理区的 50%,食品处理区的成 品通道、出口与原料通道、入口应分开设置。 4、 食品处理区内部设施的卫生要求: (1) 食品处理区地面采用不透水、易冲洗的材料建成; (2) 墙裙由瓷砖或相当材料建成,高度为 1.5 米以上; (3) 要有良好的通风、排油烟装置; (4) 设洗杀专用区域,配备水斗二只以上,上下水道通畅; (5)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盛器、公用具应能明显区分,存放 场所分开; (6)设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间,配备水斗二只以上,上下水道通畅, 餐饮具采用热力消毒方法,并设相应的餐饮具保洁橱柜或保洁专间; (7)食品处理区应有严格的防蝇防尘设施(纱窗、纱门、风幕机、 塑料挂帘等) 。 5、供应熟食的,设有熟食专间和二次更衣室,累计面积大于 8 平 方米或是食品处理区面积的 10%, 专间内不设明沟, 墙面贴瓷砖到顶, 装空调、紫外线灯,配备专用的冰箱,室温控制在 25 摄氏度以下, 设水斗一只,有净水装置,专间内如有窗户应为封闭式,熟食专间入 口处设置有洗手

、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二次更衣。 6、单纯经营火锅、烧烤的除可不设置烹调场地外,其他的设施、 设备和场地要求均参照饭店。 7、设置顾客使用的卫生间及洗手设施,厕所的门不面向食品处理 区,厕所的外门能自动关闭,排污管道分开。

中型饭店许可要求

项 基本要求 倡导性要求 目 1 具有与其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储存、粗加 粗加工场所单独设置。 工、餐饮具清洗消毒、切配烹饪、就餐等专用场所。 餐饮具清洗消毒间应单独设置。 2 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应符合有关规定。 ① 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 比≥1:2.2。 ② 切配烹饪场所累计面积不小于 食品处理区面积 50%。 3 食品处理区各加工操作场所均应设置在室内。各加 成品通道、 出口与使用后的餐饮具 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 回收通道、入口分开设置。 的顺序合理布局,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 的单一流向,并应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 污染,成品通道、出口与原料通道、入口应分开设 置。粗加工操作场所内应分别设置荤、素 2 类食品 原料的清洗水池,水池数量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 适应。 4 用于食品处理区及可能接触食品的设备与工用具, 接触食品的加工设备采用不锈钢 应由无毒、无臭味或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且可 材质, 因工艺原因必须使用其他材 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材料制造。 质的除外。 5 餐饮具及工用具清洗分别设立专用水池;有供餐饮 供顾客可重复使用的毛巾应有专 具存放的专用保洁柜或保洁专间。餐饮具采用热力 用清洗消毒和保洁设备。 方法消毒;配备能满足生产加工需要的餐饮具清洗 消毒设备设施,保证餐饮具消毒效果达到卫生标准 和要求。 6 食品处理区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 粗加工、 切配、 餐饮具清洗消毒和 积垢的材料铺设,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 烹饪等需经常冲洗和易潮湿场所 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构筑,天花板应采 墙裙铺设到墙顶。 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 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粗加工、切配、餐饮具 清洗消毒和烹饪等需经常冲洗和易潮湿场所的地面 应易于清洗、防滑应有排水系统,排水沟应有坡度、 保持通畅、便于清洗并设有可拆卸的盖板,墙面铺 设 1.5 米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 的材料(例如瓷砖或不锈钢)制成的墙裙。 7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盛器、工用具应能明显 区分,存放场所分开。 8 熟食专间设置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配备专用的食 熟食专间

入口处设置有洗手、消 品工用具、有效的空气消毒装置、空调、流动水源、 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二次更衣 净水装置、食品冷藏设施及工用具清洗消毒设施。 室。熟食专间累计面积不小于 8 专间应设有独立的空调设施,可达到操作时专间温 平方米和食品处理区面积的 10%。 度控制在 25℃以下。专间内不得设置明沟,墙裙铺 应设到墙顶。 9 设置顾客使用的卫生间及洗手设施。 洗手水龙头采用非手动式, 洗手水 龙头至少设 2 个。 10 其他许可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四)小型饭店发证条件 1、经营场所周围应离扩散性污染源 25 米以上。 2、经营面积小于 150m2 或就餐座位小于 75 座。 3、加工经营总面积大于 50 平方米,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 比大于 1:2,切配烹饪场所层高大于 2.5 米、累计面积大于食品处 理区的 50%,食品处理区的成品通道、出口与原料通道、入口应分开 设置,食品处理区内切配、烹饪场所大于 8 m2 另需增加原料储存、粗 加工、清洗消毒等场地。 4、食品处理区内部设施的卫生要求: (1) 食品处理区地面采用不透水、易冲洗的材料建成; (2) 墙裙由瓷砖或相当材料建成,高度为 1.5 米以上; (3) 要有良好的通风、排油烟装置; (4) 设洗杀专用区域,配备水斗二只以上,上下水道通畅; (5)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盛器、公用具应能明显区分,存放 场所分开; (6)设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间,配备水斗二只以上,上下水道通畅, 餐饮具采用热力消毒方法,并设相应的餐饮具保洁橱柜或保洁专间; (7)食品处理区应有严格的防蝇防尘设施(纱窗、纱门、风幕机、 塑料挂帘等) 。 5、供应熟食的,设有熟食专间和二次更衣室,累计面积大于 5 平 方米或是食品处理区面积的 10%, 专间内不设明沟, 墙面贴瓷砖到顶, 装空调、紫外线灯,配备专用的冰箱,室温控制在 25 摄氏度以下, 设水斗一只,有净水装置,专间内如有窗户应为封闭式,熟食专间入 口处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二次更衣。 6、单纯经营火锅、烧烤的除可不设置烹调场地外,其他的设施、 设备和场地要求均参照饭店。 7、设置顾客使用的卫生间及洗手设施,厕所的门不面向食品处理 区,厕所的外门能自动关闭,排污管道分开。

小型饭店许可要求

项 基本要求 倡导性要求 目 1 具有与其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储存、粗加工、 餐饮具清洗消毒、切配烹饪、就餐等专用场所。餐饮具 清洗消毒间应单独设置。 2 切配烹饪场所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 8 平方米,另须增 ① 加工经营面积不小于 50 平 方米。 加原料储存、粗加工、清洗

消毒等场地,经营熟食卤味 的还须增加熟食专间。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 ② 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 应符合有关规定。 积之比≥1:2.0。 ③ 切配烹饪场所累计面积不 小于食品处理区面积 50%。 3 食品处理区各加工操作场所均应设置在室内。各加工操 作场所按照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 理布局,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 并应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成品通道、 出口与原料通道、入口应分开设置。粗加工操作场所内 应分别设置荤、素 2 类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水池数量 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 4 用于食品处理区及可能接触食品的设备与工用具,应由 接触食品的加工设备采用不 无毒、无臭味或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且可承受重复 锈钢材质, 因工艺原因必须使 清洗和消毒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材料制造。 用其他材质的除外。 5 餐饮具及工用具清洗分别设立专用水池;有供餐饮具存 放的专用保洁柜或保洁专间。 餐饮具采用热力方法消毒; 配备能满足生产加工需要的餐饮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 保证餐饮具消毒效果达到卫生标准和要求。 6 食品处理区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 的材料铺设,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 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构筑,天花板应采用无毒、无异味、 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 修。粗加工、切配、餐饮具清洗消毒和烹饪等需经常冲 洗和易潮湿场所的地面应易于清洗、 防滑应有排水系统, 排水沟应有坡度、保持通畅、便于清洗并设有可拆卸的 盖板,墙面铺设 1.5 米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 和易清洗的材料(例如瓷砖或不锈钢)制成的墙裙。 7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盛器、工用具应能明显区分, 存放场所分开。 8 熟食专间设置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配备专用的食品工 用具、有效的空气消毒装置、空调、流动水源、净水装 置、食品冷藏设施及工用具清洗消毒设施。专间应设有 独立的空调设施,可达到操作时专间温度控制在 25℃以 下。专间内不得设置明沟,墙裙铺应设到墙顶。 9 设置顾客使用的洗手设施。 10 其他许可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供顾客可重复使用的毛巾应 有专用清洗消毒和保洁设备。

粗加工、切配、餐饮具清洗消 毒和烹饪等需经常冲洗和易 潮湿场所墙裙铺设到墙顶。

熟食专间入口处设置有洗手、 消毒、 更衣设施的通过式二次 更衣室。 熟食专间累计面积不 小于 5 平方米和食品处理区面 积的 10%。 洗手水龙头采用非手动式。

(五)快餐/小吃店发

证条件 快餐/ 1、经营场所周围应离扩散性污染源 25 米以上。 2、经营场所≤50 平方米的,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1: 2.5,切配烹饪场所累计面积≥8 平方米;经营场所>50 平方米的食品 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1:3,切配烹饪场所累计面积≥10 平 方米,全部使用半成品原料的可不设置粗加工,食品加工处理流程为 生进熟出的单一,食品处理区的成品通道、出口与原料通道、入口应 分开设置。 3、食品处理区内部设施的卫生要求: (1) 食品处理区地面采用不透水、易冲洗的材料建成; (2) 墙裙由瓷砖或相当材料建成,高度为 1.5 米以上; (3) 要有良好的通风、排油烟装置; (4) 设洗杀专用区域,配备水斗二只以上,上下水道通畅; (5)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盛器、公用具应能明显区分,存放 场所分开; (6)设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间,配备水斗二只以上,上下水道通畅, 餐饮具采用热力消毒方法,并设相应的餐饮具保洁橱柜或保洁专间; (7)食品处理区应有严格的防蝇防尘设施(纱窗、纱门、风幕机、 塑料挂帘等) 。 4、供应熟食的,设熟食专间和二次更衣室,累计面积大于 5 平方米, 专间内不设明沟,墙面贴瓷砖到顶,装空调、紫外线灯,配备专用的 冰箱,室温控制在 25 摄氏度以下,设水斗一只,有净水装置,专间 内如有窗户应为封闭式,熟食专间入口处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 施的通过式二次更衣。 5、就餐场所窗户密封式,门设有空气幕的可不设备餐专间;如设备 餐专间, 专间需密封, 墙面贴瓷砖到顶, 有流动水装置, 装空调一只, 紫外线灯(离地 2 米左右,按照 1W/M3 的数量安装) ; 6、设置顾客使用的卫生间及洗手设施,厕所的门不面向食品处理区, 厕所的外门能自动关闭,排污管道分开。

快餐/小吃店许可要求

项 基本要求 倡导性要求 目 1 具有与其供应品种、 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储存、 粗加工、 快餐店备餐场所单独设置,或就 餐饮具清洗消毒、切配烹饪、就餐等专用场所。 餐场所窗户为封闭式,门设有空 气幕。 2 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应符合有关规定。 经营面积≤50 平方米的,食品处 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1: 2.5,切配烹饪场所累计面积≥8 平方米;经营面积>50 平方米 的,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 之比≥1:3.0,切配烹饪场所累 计面积≥10 平方米。 3 食品处理区各加工操作场所均应设置在室内。 各加工 成品通道、出口与使用后的餐饮 操作场所按照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 具回收通道、入口分开设置。 序合理布局, 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 流向

,并应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成 品通道、出口与原料通道、入口应分开设置。粗加工 操作场所内应分别设置荤、 2 类食品原料的清洗水 素 池,水池数量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 4 用于食品处理区及可能接触食品的设备与工用具, 应 接触食品的加工设备采用不锈钢 由无毒、无臭味或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且可承受 材质,因工艺原因必须使用其他 重复清洗和消毒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材料制造。 材质的除外。 5 餐饮具及工用具清洗分别设立专用水池; 有供餐饮具 供顾客可重复使用的毛巾应有专 存放的专用保洁柜或保洁专间。 餐饮具采用热力方法 用清洗消毒和保洁设备。 消毒; 配备能满足生产加工需要的餐饮具清洗消毒设 备设施,保证餐饮具消毒效果达到卫生标准和要求。 6 食品处理区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 粗加工、切配、餐饮具清洗消毒 垢的材料铺设,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 和烹饪等需经常冲洗和易潮湿场 平滑、 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构筑, 天花板应采用无毒、 所墙裙铺设到墙顶。 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 料涂覆或装修。粗加工、切配、餐饮具清洗消毒和烹 饪等需经常冲洗和易潮湿场所的地面应易于清洗、 防 滑应有排水系统,排水沟应有坡度、保持通畅、便于 清洗并设有可拆卸的盖板, 墙面铺设 1.5 米以上光滑、 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例如瓷砖或不 锈钢)制成的墙裙。 7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盛器、工用具应能明显区 分,存放场所分开。 8 熟食专间设置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 配备专用的食品 熟食专间入口处设置有洗手、消 工用具、有效的空气消毒装置、空调、流动水源、净 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二次更衣 水装置、食品冷藏设施及工用具清洗消毒设施。专间 室。熟食专间累计面积不小于 5 应设有独立的空调设施, 可达到操作时专间温度控制 平方米。 在 25℃以下。 专间内不得设置明沟, 墙裙铺应设到墙 顶。 9 设置顾客使用的洗手设施。 洗手水龙头采用非手动式。 10 其他许可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相关文章

  • 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业务手册 (1)
  • 行政审批标准化材料汇编 事项编码: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XX审批 业务手册 邓州市审改办 邓州市XX单位 联合发布 (2015版) 前 言 本业务手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XX法(必须有审批事项的法律法律名称)及行政 ...查看


  • 哪些行业办理ICP许可证需要前置审批
  • 哪些行业办理ICP许可证需要前置审批? 本文由上海屹商企业服务(注册公司.代办许可证.代理记账)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和原<信息产业部第33号令>规定,拟从事新闻.出版.教 ...查看


  • 南昌县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图
  • 南昌县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图 运行机制: "一窗受理.分送相关.窗口出件:并联审批.跟踪督办.限时办结" 牵头受理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 (说明:非招拍挂土地: ⑴→⑵→⑶→⑷→⑸→⑹:招拍挂土地:立项前需先由国土资源 ...查看


  • 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管理制度[1]
  • 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方便申请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查看


  • 道路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之我见
  • 道路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之我见 徐中卿 [内容提要] 道路运输涵盖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站(场).机动车维修.机 动车驾驶员培训等领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是提供公共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到公共 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特定行业.对从事 ...查看


  • 山西省城乡规划条1
  • 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2009年11月26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 2009年11月26日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 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 ...查看


  • 关于实施第一批便民服务措施的通知
  •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实施第一批便民服务措施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实施一批便民服务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查看


  • 3环保窗口服务
  • 环保局窗口服务内容 01号行政许可事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审批 一.行政许可内容 负责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工业建设项目和总投资1亿元以下的非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审批.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查看


  • 环评审批是工商注册前置条件
  • 对于环评审批文件是否是工商注册登记的前置许可条件,在实际工作中,行政管理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尽一致. 目前普遍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环评审批文件是工商注册登记的前置条件:第二种观点则认为环评审批文件不是工商注册登记的前置条件. 认为 ...查看


  • 行政审批制度
  • 1行政审批 行政审批是行政审核和行政批准的合称.行政审核又称行政认可,其实质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行为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认可,实践中经常表现为盖公章:行政批准又称行政许可,其实质是行政主体同意特定相对人取得某种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