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我国会计法律规范的历史变迁
[摘 要] 在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会计起着基础性的作用。而会计法律规范的完善与否是衡量一个国家会计发展水平的显著标志。本文从会计法律规范的性质入手,对我国会计法律规范的历史发展作了梳理,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会计法律规范理论。
[关键词] 会计法律规范;会计制度;会计法;会计准则
一、会计法律规范的性质
根据《辞海》的解释,“性质”是指事物本身所具有的特质。即“性质”是解决“是什么”的问题。在任何思想领域中,都需要了解和掌握具体事物的性质,以便使论证的基础逻辑或体系一致起来。同样,会计法律规范理论的完善化、系统化也需要首先明确其性质,以性质为中心,对会计法律规范的一系列问题加以系统化,才能够有效地指导实务工作。
对“会计法律规范是什么”,我国会计理论界尚未形成共识。有人认为:“会计法规是有关会计方面的一切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有人认为:“广义讲,是指各种会计法律、法令、条例、规则、章程等法律文件的总称。狭义讲,在我国仅指国务院和财政部制定的各种会计工作行政法规。”笔者认为, 会计法律规范是会计法律和各种会计规范的总和。因此,它包括两个部分:
(1)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以国家主席令的形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它是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会计规范的依据。
(2)会计规范。会计规范是会计人员进行各种会计工作时遵循的具体标准和行为准则。比如,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工作交接时必须遵照《会计工作交接办法》这一会计规范。具体来讲,会计规范又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以国务院总理令的形式颁布的会计法律文件,例如:《会计人员职权条例》、《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
2)会计部门规章。会计部门规章是由财政部制定并颁布的会计规章。例如:《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会计部门规章在整个会计法律规范中所占的比例最大。
3)地方性会计法规。地方性会计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
谈我国会计法律规范的历史变迁
[摘 要] 在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会计起着基础性的作用。而会计法律规范的完善与否是衡量一个国家会计发展水平的显著标志。本文从会计法律规范的性质入手,对我国会计法律规范的历史发展作了梳理,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会计法律规范理论。
[关键词] 会计法律规范;会计制度;会计法;会计准则
一、会计法律规范的性质
根据《辞海》的解释,“性质”是指事物本身所具有的特质。即“性质”是解决“是什么”的问题。在任何思想领域中,都需要了解和掌握具体事物的性质,以便使论证的基础逻辑或体系一致起来。同样,会计法律规范理论的完善化、系统化也需要首先明确其性质,以性质为中心,对会计法律规范的一系列问题加以系统化,才能够有效地指导实务工作。
对“会计法律规范是什么”,我国会计理论界尚未形成共识。有人认为:“会计法规是有关会计方面的一切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有人认为:“广义讲,是指各种会计法律、法令、条例、规则、章程等法律文件的总称。狭义讲,在我国仅指国务院和财政部制定的各种会计工作行政法规。”笔者认为, 会计法律规范是会计法律和各种会计规范的总和。因此,它包括两个部分:
(1)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以国家主席令的形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它是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会计规范的依据。
(2)会计规范。会计规范是会计人员进行各种会计工作时遵循的具体标准和行为准则。比如,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工作交接时必须遵照《会计工作交接办法》这一会计规范。具体来讲,会计规范又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以国务院总理令的形式颁布的会计法律文件,例如:《会计人员职权条例》、《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
2)会计部门规章。会计部门规章是由财政部制定并颁布的会计规章。例如:《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会计部门规章在整个会计法律规范中所占的比例最大。
3)地方性会计法规。地方性会计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