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审核办理程序
一、审核依据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7号) 2、《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农业部令第73号) 3、单一饲料产品目录(2008)(农业部公告第977号) 二、适用企业
生产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以及饼粕类、麸皮、次粉、米糠、碎米、全麦粉的企业。 三、申报材料
饲料生产企业认真如实完整填写《饲料生产企业设立申请书》(见附件)各类项目,连同以下材料A4纸打印按序号装订成册,并制作除复印件以外的其它材料的电子版。
需提交的文件资料目录
四、材料递交
将上述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材料递交市饲料工业办公室。 五、审核程序
1、市饲料工业办公室对饲料生产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要求企业补充相应材料。5日内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企业申报材料审查合格的,交由省饲料工业办公室组织的评审组进行现场审核。进行现场审核时提前通知企业,企业相关负责人、技术人员和特有工种人员应在场。评审组现场填写《饲料生产企业设立现场审核表》,并告知企业审核结果。 3、现场审核合格的企业,由评审组报省饲料工业办公室,5日内做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4、《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由省饲料工业办公室颁发,不收取费用。 六、联系人:王西军,联系电话:0917-3554802。 附件:饲料生产企业设立申请书
附件
编号:
饲料生产企业设立
申 请 书
产品类别:配合饲料□ 浓缩饲料□
精料补充料□ 单一饲料□
申请企业名称: (公章)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申请类别:设立□ 迁址□ 增项□ 其他□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制
企 业 声 明
1. 本企业对《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已充分理解。
2. 本企业已按照《饲料生产企业设立现场审核表》自查合格,可随时接
受生产条件现场审核。
3. 本申请书所填信息及附送资料均真实可靠,若有虚假愿承担一切后果
及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表1 企业基本情况
表2 产品基本情况
表3 企业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及特有工种持证人员情况
表4 主要生产设备明细
表5 主要检验仪器设备明细
需提交的文件资料目录
饲料生产企业设立申请书填写说明
1 适用范围及要求
1.1 《饲料生产企业设立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适用于饲料生产企业的设立、迁址、增项及其他情况。设立指企业首次申请《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迁址指变更生产地址,增项包括增加生产线和增加产品类别,其他包括设备改造、生产设施发生重大改变等情况。饲料生产企业不包括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
1. 2 本申请书由企业填写,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版,企业上报省级饲料管理部门一份(含电子版) ,承担审核工作的饲料管理部门一份,企业存档一份。
1. 3 填报内容必须客观真实。
1. 4 须用A4纸打印,并按申请书、文件资料的顺序装订成册。 2 封面
2. 1 编号: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规定编写原则,受理部门具体填写。 2. 2 产品类别:本申请表中,产品类别分为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和单一饲料四个类,下同。
2. 3 申请企业名称:填写生产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取得工商注册的填写企业预先核准名称。
2. 4 联系电话:填写有效的企业联系电话。
2. 5 联 系 人:填写企业负责办理《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的工作人员姓名。
2. 6 申请类别:根据企业情况分别在发证、迁址、增项、其他后面的“□”中打“√”。
2. 7 申请日期:填写企业实际申请时间,用大写数字填写,如:“二○○七年五月一日”。
3 申请企业基本情况
3. 1 企业名称:与封面企业名称一致,可以是非法人单位。
3. 2 生产地址:填写申请企业的实际生产场地的详细地址,应注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 、区(县) 、路(街道、社区、乡、镇) 、号(村)。
3. 3 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企业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注册资本:按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填写。非法人单位填写企业负责人和营业场所。
尚未进行工商登记的企业,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没有的事项可以不填写。
3. 4 固定资产:仅指生产用的厂房、设备和设施。
3. 5所属法人机构的相关信息:适用于非法人机构,按所属法人机构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填写。
3. 6主要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包括生产企业中与管理、采购、生产、技术、品控(质检)有关的机构,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3. 7 人员总数:与申请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全部人员总数。
3. 8专业技术人员:仅指管理、采购、生产、技术、品控(质检)机构取得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或取得技术职称的人员。
4 申请产品基本情况
4. 1 生产线的产品类别、数量和能力:按生产线适用的产品类别、生产线的数量和生产能力填写。
4. 2 产品系列和产品品种数量:产品系列按饲喂动物划分。产品品种数量指同一产品系列中包含的产品品种合计数。
4. 3 执行标准名称和编号:按企业执行标准的名称及其相关内容填写。标准编号包括标准代号、顺序号和年代号。
4. 4 如申请企业的产品数量多、表格不够时,可增加附页,附页须注明“申请产品基本情况附页”。
5 企业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及特有工种持证人员情况
填写与本企业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岗管理、技术、检验和生产人员,包括总经理、生产经理、品管经理、技术经理、检化验员、中控工、电工、锅炉工、维修工等。企业聘请的顾问或不从事日常生产的专家不必填写。检化验员和中控工
等应持农业部发放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省级饲料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合格证明。
6 主要生产设备明细
6. 1 根据企业采用的生产工艺填写必要的生产设备,包括:清理、粉碎、提升、配料、混合、制粒、计量、包装、除尘,设备清单应与工艺流程图相匹配。
6. 2 生产线类型:指配合饲料生产线、浓缩饲料生产线、精料补充料生产线或单一饲料生产线。单一饲料生产线应注明所生产产品的具体名称。
6. 3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等按照设备的说明书或设备上的铭牌填写,使用日期为该设备首次使用时的日期。关键技术性能指标应填写表明设备主要特征的技术性能参数。
7主要检验仪器设备明细
7.1 应配有常规项目的检测仪器、设备。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及精料补充料应有:样品粉碎机、万分之一分析天平、分光光度计、恒温干燥箱、高温炉、定氮装置、脂肪提取装置、抽滤装置、真空泵、水浴锅、通风橱及实验室常规设施。
7.2 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等按照设备的说明书或设备上的铭牌填写,使用日期为该仪器设备首次使用时的日期。关键技术性能指标应填写表明仪器设备主要特征的技术性能参数。
8 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8. 1申请情况说明:包括企业概况、生产产品及能力、技术水平、工艺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建厂时间或变迁来源、隶属关系或所有权性质等,兼产的企业应简要说明其他产品的名称和生产规模等。要求500字以上。
8.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机构提供本企业的资料,非法人机构除提供本单位的资料外,还应提供所属法人机构的资料。
8.3厂区平面布局图:应是按比例绘制的平面图,标注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其中生产区应标注生产、原料仓储和成品仓储的位置。
8.4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生产工艺流程图应按行业标准——《饲料加工设备图形符号》(LS/T3614)规定的图形符号绘制。工艺说明应详细叙述加工过程和关键步骤的控制参数。
8.5企业管理制度:提供岗位责任制、生产管理制度、检验化验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安全卫生制度、产品留样观察制度和计量管理制度。
8.6企业标准复印件:生产企业执行企业标准的,提供企业备案标准全文复印件;未进行工商注册的企业应提供标准草案。
8.7产品标签样张:按产品系列提供有代表性产品的标签式样,应按《饲料标签》(GB10648)标准编制。
8.8委托检验协议复印件:企业自身检测能力不足的,应提供与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复印件。
注:正式使用文书时不显示填写说明
《饲料产品标签》审核办理程序
一、审核依据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7号)
2、陕西省饲料工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饲料产品标签管理工作的通知》(陕饲工办发[2007]054号) 二、适用企业
生产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饼粕类、麸皮、次粉的企业。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
①《陕西省饲料产品标签审核登记表》(见附件); ②《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复印件; ③经过登记、备案的产品执行标准; ④产品检验报告;
⑤所有申报饲料产品的标签样稿。 四、材料递交
全市生产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的饲料加工企业、单一饲料原料中的饼粕类、麸皮、次粉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应将饲料标签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市饲料工业办公室进行审核。企业的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不得涂改,用A 4纸打印。 五、审核程序
市饲料工业办公室受理饲料产品标签认可号申请并审查申请材料及标签样稿合格后,填写《陕西省饲料产品标签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核发饲料标签认可号。一份我办存档,一份返回申报企业,作为标签印制依据。饲料标签审核、标签认可号核发和标签备案工作不收取费用。 六、联系人:王西军,联系电话:0917-3554802。 附件:陕西省饲料产品标签认可号审核备案表
附件:
陕西省饲料产品标签认可号审核备案表
陕西省饲料产品标签营养指标标示项目要求
《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审核办理程序
一、审核依据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7号) 2、《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农业部令第73号) 3、单一饲料产品目录(2008)(农业部公告第977号) 二、适用企业
生产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以及饼粕类、麸皮、次粉、米糠、碎米、全麦粉的企业。 三、申报材料
饲料生产企业认真如实完整填写《饲料生产企业设立申请书》(见附件)各类项目,连同以下材料A4纸打印按序号装订成册,并制作除复印件以外的其它材料的电子版。
需提交的文件资料目录
四、材料递交
将上述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材料递交市饲料工业办公室。 五、审核程序
1、市饲料工业办公室对饲料生产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要求企业补充相应材料。5日内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企业申报材料审查合格的,交由省饲料工业办公室组织的评审组进行现场审核。进行现场审核时提前通知企业,企业相关负责人、技术人员和特有工种人员应在场。评审组现场填写《饲料生产企业设立现场审核表》,并告知企业审核结果。 3、现场审核合格的企业,由评审组报省饲料工业办公室,5日内做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4、《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由省饲料工业办公室颁发,不收取费用。 六、联系人:王西军,联系电话:0917-3554802。 附件:饲料生产企业设立申请书
附件
编号:
饲料生产企业设立
申 请 书
产品类别:配合饲料□ 浓缩饲料□
精料补充料□ 单一饲料□
申请企业名称: (公章)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申请类别:设立□ 迁址□ 增项□ 其他□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制
企 业 声 明
1. 本企业对《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已充分理解。
2. 本企业已按照《饲料生产企业设立现场审核表》自查合格,可随时接
受生产条件现场审核。
3. 本申请书所填信息及附送资料均真实可靠,若有虚假愿承担一切后果
及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表1 企业基本情况
表2 产品基本情况
表3 企业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及特有工种持证人员情况
表4 主要生产设备明细
表5 主要检验仪器设备明细
需提交的文件资料目录
饲料生产企业设立申请书填写说明
1 适用范围及要求
1.1 《饲料生产企业设立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适用于饲料生产企业的设立、迁址、增项及其他情况。设立指企业首次申请《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迁址指变更生产地址,增项包括增加生产线和增加产品类别,其他包括设备改造、生产设施发生重大改变等情况。饲料生产企业不包括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
1. 2 本申请书由企业填写,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版,企业上报省级饲料管理部门一份(含电子版) ,承担审核工作的饲料管理部门一份,企业存档一份。
1. 3 填报内容必须客观真实。
1. 4 须用A4纸打印,并按申请书、文件资料的顺序装订成册。 2 封面
2. 1 编号: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规定编写原则,受理部门具体填写。 2. 2 产品类别:本申请表中,产品类别分为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和单一饲料四个类,下同。
2. 3 申请企业名称:填写生产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取得工商注册的填写企业预先核准名称。
2. 4 联系电话:填写有效的企业联系电话。
2. 5 联 系 人:填写企业负责办理《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的工作人员姓名。
2. 6 申请类别:根据企业情况分别在发证、迁址、增项、其他后面的“□”中打“√”。
2. 7 申请日期:填写企业实际申请时间,用大写数字填写,如:“二○○七年五月一日”。
3 申请企业基本情况
3. 1 企业名称:与封面企业名称一致,可以是非法人单位。
3. 2 生产地址:填写申请企业的实际生产场地的详细地址,应注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 、区(县) 、路(街道、社区、乡、镇) 、号(村)。
3. 3 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企业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注册资本:按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填写。非法人单位填写企业负责人和营业场所。
尚未进行工商登记的企业,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没有的事项可以不填写。
3. 4 固定资产:仅指生产用的厂房、设备和设施。
3. 5所属法人机构的相关信息:适用于非法人机构,按所属法人机构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填写。
3. 6主要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包括生产企业中与管理、采购、生产、技术、品控(质检)有关的机构,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3. 7 人员总数:与申请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全部人员总数。
3. 8专业技术人员:仅指管理、采购、生产、技术、品控(质检)机构取得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或取得技术职称的人员。
4 申请产品基本情况
4. 1 生产线的产品类别、数量和能力:按生产线适用的产品类别、生产线的数量和生产能力填写。
4. 2 产品系列和产品品种数量:产品系列按饲喂动物划分。产品品种数量指同一产品系列中包含的产品品种合计数。
4. 3 执行标准名称和编号:按企业执行标准的名称及其相关内容填写。标准编号包括标准代号、顺序号和年代号。
4. 4 如申请企业的产品数量多、表格不够时,可增加附页,附页须注明“申请产品基本情况附页”。
5 企业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及特有工种持证人员情况
填写与本企业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岗管理、技术、检验和生产人员,包括总经理、生产经理、品管经理、技术经理、检化验员、中控工、电工、锅炉工、维修工等。企业聘请的顾问或不从事日常生产的专家不必填写。检化验员和中控工
等应持农业部发放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省级饲料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合格证明。
6 主要生产设备明细
6. 1 根据企业采用的生产工艺填写必要的生产设备,包括:清理、粉碎、提升、配料、混合、制粒、计量、包装、除尘,设备清单应与工艺流程图相匹配。
6. 2 生产线类型:指配合饲料生产线、浓缩饲料生产线、精料补充料生产线或单一饲料生产线。单一饲料生产线应注明所生产产品的具体名称。
6. 3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等按照设备的说明书或设备上的铭牌填写,使用日期为该设备首次使用时的日期。关键技术性能指标应填写表明设备主要特征的技术性能参数。
7主要检验仪器设备明细
7.1 应配有常规项目的检测仪器、设备。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及精料补充料应有:样品粉碎机、万分之一分析天平、分光光度计、恒温干燥箱、高温炉、定氮装置、脂肪提取装置、抽滤装置、真空泵、水浴锅、通风橱及实验室常规设施。
7.2 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等按照设备的说明书或设备上的铭牌填写,使用日期为该仪器设备首次使用时的日期。关键技术性能指标应填写表明仪器设备主要特征的技术性能参数。
8 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8. 1申请情况说明:包括企业概况、生产产品及能力、技术水平、工艺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建厂时间或变迁来源、隶属关系或所有权性质等,兼产的企业应简要说明其他产品的名称和生产规模等。要求500字以上。
8.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机构提供本企业的资料,非法人机构除提供本单位的资料外,还应提供所属法人机构的资料。
8.3厂区平面布局图:应是按比例绘制的平面图,标注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其中生产区应标注生产、原料仓储和成品仓储的位置。
8.4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生产工艺流程图应按行业标准——《饲料加工设备图形符号》(LS/T3614)规定的图形符号绘制。工艺说明应详细叙述加工过程和关键步骤的控制参数。
8.5企业管理制度:提供岗位责任制、生产管理制度、检验化验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安全卫生制度、产品留样观察制度和计量管理制度。
8.6企业标准复印件:生产企业执行企业标准的,提供企业备案标准全文复印件;未进行工商注册的企业应提供标准草案。
8.7产品标签样张:按产品系列提供有代表性产品的标签式样,应按《饲料标签》(GB10648)标准编制。
8.8委托检验协议复印件:企业自身检测能力不足的,应提供与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复印件。
注:正式使用文书时不显示填写说明
《饲料产品标签》审核办理程序
一、审核依据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7号)
2、陕西省饲料工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饲料产品标签管理工作的通知》(陕饲工办发[2007]054号) 二、适用企业
生产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饼粕类、麸皮、次粉的企业。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
①《陕西省饲料产品标签审核登记表》(见附件); ②《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复印件; ③经过登记、备案的产品执行标准; ④产品检验报告;
⑤所有申报饲料产品的标签样稿。 四、材料递交
全市生产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的饲料加工企业、单一饲料原料中的饼粕类、麸皮、次粉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应将饲料标签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市饲料工业办公室进行审核。企业的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不得涂改,用A 4纸打印。 五、审核程序
市饲料工业办公室受理饲料产品标签认可号申请并审查申请材料及标签样稿合格后,填写《陕西省饲料产品标签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核发饲料标签认可号。一份我办存档,一份返回申报企业,作为标签印制依据。饲料标签审核、标签认可号核发和标签备案工作不收取费用。 六、联系人:王西军,联系电话:0917-3554802。 附件:陕西省饲料产品标签认可号审核备案表
附件:
陕西省饲料产品标签认可号审核备案表
陕西省饲料产品标签营养指标标示项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