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谁来承担?-专家说法

员工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谁来承担? —《专家说法》 员工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不胜枚举,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认定,公安部门进行责任划分,涉及到经济赔偿的还需要进行将案件上报到法院审理。这些事故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很多问题,交通事故认定是否是事故责任的最终认定? 各种前提情况下事故的责任该如何划分? 保险公司对于交通事故中的损失该如何理赔? 员工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 专家说法为您邀请到廖明威律师详细解答。

案例回顾:

黄某驾驶两轮摩托车搭乘金某,沿国道209线由A 往B 方向行驶,至国道209线3199公里加200米处时,驶过公路的左侧,与从对向由周某驾驶的车属肖某所有的轻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当场死亡、金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肖某赔偿给了黄某家属13000元。后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黄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周某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当事人金某不负此事故责任。该县价格认证中心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估价鉴定结论:肇事两轮摩托车的损失价值合计为3120元。死者黄某的家属起诉至该县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令某保险公司在肖某投保的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全额赔偿死者家属的经济损失288167.10元,余下部分由周某、肖某连带负责赔偿,并请求本案的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法院审理认为,交通管理大队作出的事故认定书程序合法,予以采信。黄某应负此事故70%的责任,周某应负此事故30%的责任。被告周某是被告肖某雇请的司机,周某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肖某应承担民事责任。该货车在被告某保险公司购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故原告的合理相关损失应由被告某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予以赔偿。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原告黄世某、农某的经济损失由被告某保险公司赔偿;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黄某家属和被告肖某各负担一部分。

针对以上案例,廖律师为您解答交通事故中常见的相关问题。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事故责任的最终认定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

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事故责任的最终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仅仅是民事证据的一种,属于载明事实的范畴,是法院审理案件时确定双方事故责任大小和比例的重要证据,但不是唯一证据,只是国家机关作出的认定书的证明效力比一般证据的证明效力高。当事人可以按自己主张的事实和责任分担比例进行诉讼和抗辩,不受责任认定的限制。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具有强制性,不能直接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而是需要通过法院认定后形成裁判文书才具有强制性。

因机动车辆原因导致的事故责任谁来负?

由于机动车本身原因导致的事故,看似是无法预料的意外,其实进一步分析,事故的发生是具有相关责任人的,若机动车是因为生产时配件质量不合格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则机动车生产商承担责任,若是机动车所有人在机动车配件老化需要维修跟换时不进行及时维修造成事故,则由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责任。

雇员为雇主工作时造成交通事故,因是职务行为造成损害,一般由雇主对外承担责任,而后雇主再向雇员追偿。但是若车辆被雇员损坏,发生交通事故时雇员并非进行职务行为,而是公车私用,则雇员需要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雇员无证驾驶是否需担更多事故责任?

无证驾驶本身就是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极易发生恶性交通事故。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的财产损失,只是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则赔偿相关损失即可。若雇员无证驾驶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则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需要强调的是,未满十八岁无法取得驾驶证,若雇主明知雇员没有驾驶证且未满十八岁,仍安排其从事与驾驶相关的工作,则雇主存在明显过错,该事故责任应有雇主承担。 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的理赔标准和程序

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必须强制缴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若发生交通事故时,有损失的一份方可在保险公司交强险范围内最高获得死亡残疾赔偿金11万元,医疗赔偿金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金2000元赔偿,若机动车买了商业保险则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限额进行赔偿。

保险公司理赔的基本流程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进行报案,保险公司派遣工作人员进行勘察、定损,完成后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并报上一级保险公司审批,审批后进行拨款赔付。若交通事故发生后,对方当事人不配合,或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认定赔付金额的不符合标准,可像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专家结语

人人都不希望发生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会给人造成一辈子的影响,应当尽量避免。交通法律法规是根据科学的最大限度避免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则制定的,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是避免事故发生的最好方法。若交通事故的发生不可避免时,我们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按照正确合理的程序进行处理,以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往期精彩内容请进入 http://china.findlaw.cn/shuofa/shuofadetail/312.html

员工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谁来承担? —《专家说法》 员工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不胜枚举,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认定,公安部门进行责任划分,涉及到经济赔偿的还需要进行将案件上报到法院审理。这些事故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很多问题,交通事故认定是否是事故责任的最终认定? 各种前提情况下事故的责任该如何划分? 保险公司对于交通事故中的损失该如何理赔? 员工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 专家说法为您邀请到廖明威律师详细解答。

案例回顾:

黄某驾驶两轮摩托车搭乘金某,沿国道209线由A 往B 方向行驶,至国道209线3199公里加200米处时,驶过公路的左侧,与从对向由周某驾驶的车属肖某所有的轻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当场死亡、金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肖某赔偿给了黄某家属13000元。后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黄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周某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当事人金某不负此事故责任。该县价格认证中心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估价鉴定结论:肇事两轮摩托车的损失价值合计为3120元。死者黄某的家属起诉至该县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令某保险公司在肖某投保的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全额赔偿死者家属的经济损失288167.10元,余下部分由周某、肖某连带负责赔偿,并请求本案的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法院审理认为,交通管理大队作出的事故认定书程序合法,予以采信。黄某应负此事故70%的责任,周某应负此事故30%的责任。被告周某是被告肖某雇请的司机,周某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肖某应承担民事责任。该货车在被告某保险公司购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故原告的合理相关损失应由被告某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予以赔偿。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原告黄世某、农某的经济损失由被告某保险公司赔偿;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黄某家属和被告肖某各负担一部分。

针对以上案例,廖律师为您解答交通事故中常见的相关问题。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事故责任的最终认定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

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事故责任的最终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仅仅是民事证据的一种,属于载明事实的范畴,是法院审理案件时确定双方事故责任大小和比例的重要证据,但不是唯一证据,只是国家机关作出的认定书的证明效力比一般证据的证明效力高。当事人可以按自己主张的事实和责任分担比例进行诉讼和抗辩,不受责任认定的限制。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具有强制性,不能直接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而是需要通过法院认定后形成裁判文书才具有强制性。

因机动车辆原因导致的事故责任谁来负?

由于机动车本身原因导致的事故,看似是无法预料的意外,其实进一步分析,事故的发生是具有相关责任人的,若机动车是因为生产时配件质量不合格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则机动车生产商承担责任,若是机动车所有人在机动车配件老化需要维修跟换时不进行及时维修造成事故,则由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责任。

雇员为雇主工作时造成交通事故,因是职务行为造成损害,一般由雇主对外承担责任,而后雇主再向雇员追偿。但是若车辆被雇员损坏,发生交通事故时雇员并非进行职务行为,而是公车私用,则雇员需要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雇员无证驾驶是否需担更多事故责任?

无证驾驶本身就是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极易发生恶性交通事故。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的财产损失,只是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则赔偿相关损失即可。若雇员无证驾驶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则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需要强调的是,未满十八岁无法取得驾驶证,若雇主明知雇员没有驾驶证且未满十八岁,仍安排其从事与驾驶相关的工作,则雇主存在明显过错,该事故责任应有雇主承担。 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的理赔标准和程序

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必须强制缴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若发生交通事故时,有损失的一份方可在保险公司交强险范围内最高获得死亡残疾赔偿金11万元,医疗赔偿金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金2000元赔偿,若机动车买了商业保险则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限额进行赔偿。

保险公司理赔的基本流程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进行报案,保险公司派遣工作人员进行勘察、定损,完成后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并报上一级保险公司审批,审批后进行拨款赔付。若交通事故发生后,对方当事人不配合,或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认定赔付金额的不符合标准,可像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专家结语

人人都不希望发生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会给人造成一辈子的影响,应当尽量避免。交通法律法规是根据科学的最大限度避免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则制定的,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是避免事故发生的最好方法。若交通事故的发生不可避免时,我们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按照正确合理的程序进行处理,以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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