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盗窃虚拟财产行为的定性
摘要:由于现行法律对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进行的定性呈空白状态,对盗窃网络虚拟财产行为的处理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影响公民的预测可能性等弊端,严重干扰司法秩序。笔者认为对盗窃虚拟财产的行为应该定性为盗窃罪。
关键词:网络虚拟财产;定性;盗窃罪
网络虚拟财产就是在网络空间存在的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它包括网络游戏ID、游戏ID金币、银两,游戏ID拥有的各种装备以及网民的电子邮件、网络寻呼等一系列信息类产品。近年来,社会主体之间因网络虚拟财产而发生了越来越多真实的物质利益关系,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与日俱增。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犯罪急需得到法律的规制,对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进行定性成为司法界的紧迫任务。
一、对盗窃虚拟财产行为进行定性的原因
盗窃网络虚拟财产是指行为人通过各种手段秘密窃取他人的游戏账号、密码、虚拟货币等存在于虚拟网络中的财物,进而达到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没有对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作出明确定性,因此我国对于盗窃虚拟财产行为的处理没有一个统—标准,司法机关只能依据各自的理解对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作出处理,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
(一)违背刑法罪行相适应原则
我国《刑法》第5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其基本含义是:罪轻规定轻刑、轻判,罪重规定重刑、重判,罪刑相当,罚当其罪。各个法律条文之间对犯罪量刑要统一平衡,不能罪重的量刑比罪轻的轻,也不能罪轻的量刑比罪重的重。在虚拟财产犯罪中,盗窃数百万价值财产,只判处了几年徒刑,而现实生活中,盗窃等值财产却要判处重许多倍的刑罚。同时,不同地区对犯罪人判处的刑罚也有较大的差距。这从客观上违反了罪行相适应原则,不利于维护刑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实现公平和正义。
(二)违背刑法平等适用的原则
刑法平等适用原则是指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在司法实践中,适用刑法平等的原则
论盗窃虚拟财产行为的定性
摘要:由于现行法律对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进行的定性呈空白状态,对盗窃网络虚拟财产行为的处理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影响公民的预测可能性等弊端,严重干扰司法秩序。笔者认为对盗窃虚拟财产的行为应该定性为盗窃罪。
关键词:网络虚拟财产;定性;盗窃罪
网络虚拟财产就是在网络空间存在的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它包括网络游戏ID、游戏ID金币、银两,游戏ID拥有的各种装备以及网民的电子邮件、网络寻呼等一系列信息类产品。近年来,社会主体之间因网络虚拟财产而发生了越来越多真实的物质利益关系,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与日俱增。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犯罪急需得到法律的规制,对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进行定性成为司法界的紧迫任务。
一、对盗窃虚拟财产行为进行定性的原因
盗窃网络虚拟财产是指行为人通过各种手段秘密窃取他人的游戏账号、密码、虚拟货币等存在于虚拟网络中的财物,进而达到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没有对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作出明确定性,因此我国对于盗窃虚拟财产行为的处理没有一个统—标准,司法机关只能依据各自的理解对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作出处理,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
(一)违背刑法罪行相适应原则
我国《刑法》第5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其基本含义是:罪轻规定轻刑、轻判,罪重规定重刑、重判,罪刑相当,罚当其罪。各个法律条文之间对犯罪量刑要统一平衡,不能罪重的量刑比罪轻的轻,也不能罪轻的量刑比罪重的重。在虚拟财产犯罪中,盗窃数百万价值财产,只判处了几年徒刑,而现实生活中,盗窃等值财产却要判处重许多倍的刑罚。同时,不同地区对犯罪人判处的刑罚也有较大的差距。这从客观上违反了罪行相适应原则,不利于维护刑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实现公平和正义。
(二)违背刑法平等适用的原则
刑法平等适用原则是指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在司法实践中,适用刑法平等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