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
[摘 要]为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应正确适用五种强制措施,在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础上更好地开展刑事侦查活动。文章拟对强制措施的适用及应注意的问题做一梳理和归纳,期冀对一线执法实践有所帮助。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适用依据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依法对其适用的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五种强制措施,按照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强制约束力的大小,依次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如何做到正确适用五种强制措施,在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础上开展刑事侦查活动,本文拟对强制措施的适用及应注意的问题做一梳理和归纳,期冀对一线执法实践有所帮助。
一、拘传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p
(二)适用拘传强制措施应注意的问题
1.适用拘传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审讯,拘传本身不具有羁押功能,因此,不能以拘传代替羁押。为了防止以拘传代替羁押,《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并且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两次拘传之间的时间应以不少于12小时为宜。在拘传持续的时间内,要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2.拘传不同于传唤,传唤是公、检、法使用传唤通知书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传唤不是强制措施,不具有强制性,且不得使用戒具,而拘传可使用戒具。执行拘传时,遇到犯罪嫌疑人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时,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二、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交纳保证金或者提出保证人、出具保证书,以保证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适用依据
浅谈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
[摘 要]为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应正确适用五种强制措施,在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础上更好地开展刑事侦查活动。文章拟对强制措施的适用及应注意的问题做一梳理和归纳,期冀对一线执法实践有所帮助。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适用依据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依法对其适用的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五种强制措施,按照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强制约束力的大小,依次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如何做到正确适用五种强制措施,在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础上开展刑事侦查活动,本文拟对强制措施的适用及应注意的问题做一梳理和归纳,期冀对一线执法实践有所帮助。
一、拘传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p
(二)适用拘传强制措施应注意的问题
1.适用拘传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审讯,拘传本身不具有羁押功能,因此,不能以拘传代替羁押。为了防止以拘传代替羁押,《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并且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两次拘传之间的时间应以不少于12小时为宜。在拘传持续的时间内,要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2.拘传不同于传唤,传唤是公、检、法使用传唤通知书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传唤不是强制措施,不具有强制性,且不得使用戒具,而拘传可使用戒具。执行拘传时,遇到犯罪嫌疑人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时,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二、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交纳保证金或者提出保证人、出具保证书,以保证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适用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