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小学生游泳比赛规程
为弘扬奥林匹克精神,推动我区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丰富中小学生课余生活,由教育委员会、体育局主办,一中青少年游泳培训基地承办。中小学生游泳比赛规定如下:
一、主办单位:教育委员会、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一中青少年游泳培训基地
三、竞赛日期:2012年1月14日(星期六)
四、竞赛地点:一中游泳馆
五、参加单位:各中小学校
六、组
初中组:
甲组:限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超出年龄者自动上升组别
初中三年级男女生
乙组:限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超出年龄者自动上升组别
初中一、二年级男女生
小学组:
甲组:限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超出年龄者自动上升组别
五、六年级男女生
乙组:限2001年9月1日以后出生,超出年龄者自动上升组别
三、四年级男女生
七、比赛项目:
初中甲乙组,小学甲组:
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100别:
米蛙泳;50米蝶泳;
小学乙组:
50米自由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50米蝶泳
八、运动员资格及参加办法:
1、参赛运动员以校为单位参加比赛。
2、初中组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的在校学生。报名时必须携带运动员本人、一张,现场填写运动员证报名。小学组为在校生,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社保卡均可)、学籍卡(带相片)原及3、各校报名总人数不得突破20人,凡报名后不得更换队员和参赛项目。
4、比赛设立资格审查组,如在比赛中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将取消该校团体成绩,进行通报批评。
5、参赛队员每人限报两项,每项报名人数不限,并在学校入了人身伤害事故保险者,对参赛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注:教练要了解学生游泳情况在报名,如发生意外安全事故,由学校或家长负责与保险公司解决。
九、录取名次:
1、单项成绩:各组别分别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名次并列得分平均计算报名不足8人按人数减一录取。
2、团体成绩:中学组、小学组分别录取团体前三名,
总分相等时按单项第一名人次决定,多者列前。
3、破记录:破记录运动员加9分。
十、报名时间、地点:
各学校于2011年12月27日(星期二)到教委体美科(1015室)报名,同时携带。
十一、领队会于2012年1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在教委1003室召开,不再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1年12月16日
2012年中小学生游泳比赛规程
为弘扬奥林匹克精神,推动我区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丰富中小学生课余生活,由教育委员会、体育局主办,一中青少年游泳培训基地承办。中小学生游泳比赛规定如下:
一、主办单位:教育委员会、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一中青少年游泳培训基地
三、竞赛日期:2012年1月14日(星期六)
四、竞赛地点:一中游泳馆
五、参加单位:各中小学校
六、组
初中组:
甲组:限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超出年龄者自动上升组别
初中三年级男女生
乙组:限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超出年龄者自动上升组别
初中一、二年级男女生
小学组:
甲组:限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超出年龄者自动上升组别
五、六年级男女生
乙组:限2001年9月1日以后出生,超出年龄者自动上升组别
三、四年级男女生
七、比赛项目:
初中甲乙组,小学甲组:
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100别:
米蛙泳;50米蝶泳;
小学乙组:
50米自由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50米蝶泳
八、运动员资格及参加办法:
1、参赛运动员以校为单位参加比赛。
2、初中组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的在校学生。报名时必须携带运动员本人、一张,现场填写运动员证报名。小学组为在校生,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社保卡均可)、学籍卡(带相片)原及3、各校报名总人数不得突破20人,凡报名后不得更换队员和参赛项目。
4、比赛设立资格审查组,如在比赛中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将取消该校团体成绩,进行通报批评。
5、参赛队员每人限报两项,每项报名人数不限,并在学校入了人身伤害事故保险者,对参赛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注:教练要了解学生游泳情况在报名,如发生意外安全事故,由学校或家长负责与保险公司解决。
九、录取名次:
1、单项成绩:各组别分别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名次并列得分平均计算报名不足8人按人数减一录取。
2、团体成绩:中学组、小学组分别录取团体前三名,
总分相等时按单项第一名人次决定,多者列前。
3、破记录:破记录运动员加9分。
十、报名时间、地点:
各学校于2011年12月27日(星期二)到教委体美科(1015室)报名,同时携带。
十一、领队会于2012年1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在教委1003室召开,不再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