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与党章的关系

论宪法与党章的关系

【摘要】: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党章是贯彻于党的一切活动与建设的最高准则。从文字层面来说,宪法与党章各有权责和职能所在。宪法旨在调整国家、社会、公民之间的关系,党章旨在规范党员的行为,促进党内关系和谐。实际上,宪法与党章之间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二者之间的关系关乎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宪法与党章在基本原则和重要理论上的一致性绝非偶然,宪法本身需体现党章的政治理念,由此也将党的执政方式提升到合法化的角度。

【关键词】:宪法; 党章; 一致性; 依法执政

宪法与党章之间看似各司其职、毫无瓜葛,实则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党章的修改必须符合法律规范,因而宪法对党章的作用不容忽视;而自宪法颁布始,党章的每一次修改,其后都紧随着宪法的修正,因而党章对宪法的影响也是切实存在的。二者之间的关联并非巧合,讨论宪法与党章的关系时,不能将两者分离,更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应当立足于宪法与党章的实质,从二者的一致性出发,研究宪法与党章的关系,探寻依法执政的合理性及路径,深化对二者关系的理解。

从本质上来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同时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①党章是党章是一个政党为保证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的一致和组织上,行动上的统一所制定的章程。一个党的党章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该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任务、组织结构、组织制度,党员的条件、权利、义务和纪律都项。通常衡量一个政党是否成熟党章也是关键因素之一。党章是政党的宗旨和行为规范。因而,就本质而言,而这属于两类不同的规范。宪法属于国家法律规范并且是最根本的法律。党章属于党内规范,也是党内规范中最根本的原则。宪法必须与现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及社会发展相适应。党章则是对经济、政治、文化及社会发展的目标的体现。②但党章并不具备宪法的法律效力,也不对全国人民具备约束力,二者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

从一致性上来说,宪法与党章的基本原则和重要理论上具有一致性:

人民主权(popu]arsovcrcignty)是指国家或政府的最高权力来源于和最终属于人民,即国家或政府的最高权力的“民有”,并且这种来源是政府或国家权力的合法化依据或前提。【1】

人民主权原则是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人民主权的基本实现方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反映到具体的运作上, 人民行使权力可以有两一、人民主权原则:

种方式: 直接行使权力和间接行使权力。人民的广泛性和集体性决定了现实政治生活中代议制民主的人民间接行使权力的方式。我国的代议制民主的内容是: 第一,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第二, 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对它负责, 受它监督。这就是人民主权在我国的基本实现方式—人民代表大会制。这项制度的特点和优点决定了我国宪法“人民主权原则”的现实性。人民通过选举的方式(直接或间接)产生人民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而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人民主权原则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政党以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己任, 这是其人民主权特征的党性原则所在。人民主权具有不可分割、不可让渡与不可转让的抽象性, 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人民主权特征并不能等同于人民主权本身。因此, 马克思主义政党在取得政治统治地位后, 始 终要坚持国家主权源于人民主权的理论原则。

二、宪法与党章修改时间的一致性:

现行宪法自颁布之日起,多次追随着党章的修改而变动,有的学者称之为“政策性修宪”。 宪法的这种亦步亦趋现象,确实存在极大的缺陷与危害。但并不是说宪法的修改不需要反映党章的精神,相反,据于政治的现实,宪法修改应该体现着最新的国家与社会建设成果。有学者认为“由中共党章修正案到宪法修正案,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必然历史要求,也是当代中国重要的治宪方式。”虽然这样的表述有夸大党章修正案的嫌疑,但当代中国的宪法若要切实地发挥实效,能真正有效实施的话,则必须通过修改来适应现实。党章修改是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建设途径、方式与目标的最集中体现,其本身也是体现党对现代宪政精神的理解和承认。如十二大党章修改时增加“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因此,宪法通过修改来体现党章精神是情有可原,同是也是必须,若不进行修改,必然使宪法明显落后于现实的发展,进而影响到宪法在未来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但必须注意的是,宪法的修改与党章的修改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更不是机械式的反映着党章的修改。宪法与现实的适应理应遵循能解释就解释,用尽解释依然无法解决问题时才得以修改宪法,修改是万不得已情形下使用的方法。宪法的发展要体现执政党政策与主张,但并不完全受制于之。【2】

对宪法和党章的关系做了一定的了解之后,进一步深入到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问题上。中国共产党坚持依法执政,就是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守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③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是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

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依法执政与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之间是辩证统一的:科学执政 是基本前提,民主执政是本质所在,依法执政是基本途径。三者相互联系、有机结合,构成了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基本理论框架。科学执政与民主执政必须通过依法执政的途径来实现。

当前我国的依法执政仍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这些现实问题,从宪法与党章的关系角度可以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法治观念:

树立法律信仰作为我国唯一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在执政过程中,要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理念,树立牢固的法律信仰,积极营造依法治国的执政氛围。依法执政的理念,是我党长期执政的经验总结,是党贯彻为民执政的价值取向,是党对国家、对民族高度负责的体现,必须通过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党员群众付诸实施,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然而,由于实践中存在依法执政理念不牢固、个别执政者法制观念淡薄、依法执政的自觉性不强等诸多问题,我们必须将培育和磨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法律信仰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法律权威的观念、依法办事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必须将加强法律学习作为一项务实工作来开展,使各级领导干部通过学习、实践,知法、懂法、严格以法律为准绳开展工作,实行领导; 必须将增强党防腐拒变、抵御利益诱惑的能力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严抓不怠,以提高其法律修为、政治修养,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依法治国。

二、 遵循法律原则,依法治国理政

作为执政党,只有严格遵循宪法和法律赋予权利,在法律范围内活动,才能真正贯彻“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理念。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有关 “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我们必须把执政党的领导方式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切实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首先,执政党必须通过和运用法律手段,执行其对国家的领导权、监督权。也就是说,执政党必须通过立法机关和政府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而不能凌驾于国家和法律之上,发号施令。其次,执政党要不断推进法制建设。一方面,要以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加以全面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人民的基本民主和权利,这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在法律上的根本体现。因此,我们必须严格落实宪法,遵守宪法,最终实现宪政,这是依法执政的重要根本着眼点,也是依法执政的目标追求; 另一方面,党的执政必须以法律为准绳,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健全法律法规体系。特别是要针对当前法律法规不健全、不成熟等问题,加强理论研究,提高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科学界定执政党的领导职能、监督职能,明确执政党及其它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关系,研究、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切实维护执政党对国家机关组织的依法领导,而不

受非法干扰; 必须以健全的法律体系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成果用法律巩固下来,充分保障党依法执政,依法治国,更好的治理国家。另外,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必须服从法律。作为司法机构的人民法院、检察院等,要严格按照宪法的授权,在法律赋予的权力范围内行使权力,在审判和检察工作过程中,严格服从法律规定,不能渗入人为因素,不能干预司法独立。

“政治调控与法律治理是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两种调整机制。”【3】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宪法与党章的关系,才能为党的执政方式的合法化、规范化提出创造性的建议,从而实现政治生活的和谐。

注释:

①http://www.baidu.com/

②http://www.baidu.com/

③http://www.baidu.com/

④http://www.baidu.com/

参考文献:

【1】肖君拥.人民主权论.山东人民出版社【J】,2005,(1).

【2】姚月绒.论党章与宪法的关系【J】.河北法学.2012,(1).

【3】熊光清.如何增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历史的审视【J】.学术探索,2011,(1).

论宪法与党章的关系

【摘要】: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党章是贯彻于党的一切活动与建设的最高准则。从文字层面来说,宪法与党章各有权责和职能所在。宪法旨在调整国家、社会、公民之间的关系,党章旨在规范党员的行为,促进党内关系和谐。实际上,宪法与党章之间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二者之间的关系关乎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宪法与党章在基本原则和重要理论上的一致性绝非偶然,宪法本身需体现党章的政治理念,由此也将党的执政方式提升到合法化的角度。

【关键词】:宪法; 党章; 一致性; 依法执政

宪法与党章之间看似各司其职、毫无瓜葛,实则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党章的修改必须符合法律规范,因而宪法对党章的作用不容忽视;而自宪法颁布始,党章的每一次修改,其后都紧随着宪法的修正,因而党章对宪法的影响也是切实存在的。二者之间的关联并非巧合,讨论宪法与党章的关系时,不能将两者分离,更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应当立足于宪法与党章的实质,从二者的一致性出发,研究宪法与党章的关系,探寻依法执政的合理性及路径,深化对二者关系的理解。

从本质上来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同时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①党章是党章是一个政党为保证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的一致和组织上,行动上的统一所制定的章程。一个党的党章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该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任务、组织结构、组织制度,党员的条件、权利、义务和纪律都项。通常衡量一个政党是否成熟党章也是关键因素之一。党章是政党的宗旨和行为规范。因而,就本质而言,而这属于两类不同的规范。宪法属于国家法律规范并且是最根本的法律。党章属于党内规范,也是党内规范中最根本的原则。宪法必须与现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及社会发展相适应。党章则是对经济、政治、文化及社会发展的目标的体现。②但党章并不具备宪法的法律效力,也不对全国人民具备约束力,二者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

从一致性上来说,宪法与党章的基本原则和重要理论上具有一致性:

人民主权(popu]arsovcrcignty)是指国家或政府的最高权力来源于和最终属于人民,即国家或政府的最高权力的“民有”,并且这种来源是政府或国家权力的合法化依据或前提。【1】

人民主权原则是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人民主权的基本实现方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反映到具体的运作上, 人民行使权力可以有两一、人民主权原则:

种方式: 直接行使权力和间接行使权力。人民的广泛性和集体性决定了现实政治生活中代议制民主的人民间接行使权力的方式。我国的代议制民主的内容是: 第一,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第二, 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对它负责, 受它监督。这就是人民主权在我国的基本实现方式—人民代表大会制。这项制度的特点和优点决定了我国宪法“人民主权原则”的现实性。人民通过选举的方式(直接或间接)产生人民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而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人民主权原则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政党以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己任, 这是其人民主权特征的党性原则所在。人民主权具有不可分割、不可让渡与不可转让的抽象性, 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人民主权特征并不能等同于人民主权本身。因此, 马克思主义政党在取得政治统治地位后, 始 终要坚持国家主权源于人民主权的理论原则。

二、宪法与党章修改时间的一致性:

现行宪法自颁布之日起,多次追随着党章的修改而变动,有的学者称之为“政策性修宪”。 宪法的这种亦步亦趋现象,确实存在极大的缺陷与危害。但并不是说宪法的修改不需要反映党章的精神,相反,据于政治的现实,宪法修改应该体现着最新的国家与社会建设成果。有学者认为“由中共党章修正案到宪法修正案,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必然历史要求,也是当代中国重要的治宪方式。”虽然这样的表述有夸大党章修正案的嫌疑,但当代中国的宪法若要切实地发挥实效,能真正有效实施的话,则必须通过修改来适应现实。党章修改是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建设途径、方式与目标的最集中体现,其本身也是体现党对现代宪政精神的理解和承认。如十二大党章修改时增加“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因此,宪法通过修改来体现党章精神是情有可原,同是也是必须,若不进行修改,必然使宪法明显落后于现实的发展,进而影响到宪法在未来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但必须注意的是,宪法的修改与党章的修改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更不是机械式的反映着党章的修改。宪法与现实的适应理应遵循能解释就解释,用尽解释依然无法解决问题时才得以修改宪法,修改是万不得已情形下使用的方法。宪法的发展要体现执政党政策与主张,但并不完全受制于之。【2】

对宪法和党章的关系做了一定的了解之后,进一步深入到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问题上。中国共产党坚持依法执政,就是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守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③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是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

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依法执政与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之间是辩证统一的:科学执政 是基本前提,民主执政是本质所在,依法执政是基本途径。三者相互联系、有机结合,构成了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基本理论框架。科学执政与民主执政必须通过依法执政的途径来实现。

当前我国的依法执政仍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这些现实问题,从宪法与党章的关系角度可以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法治观念:

树立法律信仰作为我国唯一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在执政过程中,要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理念,树立牢固的法律信仰,积极营造依法治国的执政氛围。依法执政的理念,是我党长期执政的经验总结,是党贯彻为民执政的价值取向,是党对国家、对民族高度负责的体现,必须通过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党员群众付诸实施,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然而,由于实践中存在依法执政理念不牢固、个别执政者法制观念淡薄、依法执政的自觉性不强等诸多问题,我们必须将培育和磨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法律信仰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法律权威的观念、依法办事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必须将加强法律学习作为一项务实工作来开展,使各级领导干部通过学习、实践,知法、懂法、严格以法律为准绳开展工作,实行领导; 必须将增强党防腐拒变、抵御利益诱惑的能力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严抓不怠,以提高其法律修为、政治修养,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依法治国。

二、 遵循法律原则,依法治国理政

作为执政党,只有严格遵循宪法和法律赋予权利,在法律范围内活动,才能真正贯彻“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理念。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有关 “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我们必须把执政党的领导方式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切实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首先,执政党必须通过和运用法律手段,执行其对国家的领导权、监督权。也就是说,执政党必须通过立法机关和政府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而不能凌驾于国家和法律之上,发号施令。其次,执政党要不断推进法制建设。一方面,要以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加以全面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人民的基本民主和权利,这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在法律上的根本体现。因此,我们必须严格落实宪法,遵守宪法,最终实现宪政,这是依法执政的重要根本着眼点,也是依法执政的目标追求; 另一方面,党的执政必须以法律为准绳,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健全法律法规体系。特别是要针对当前法律法规不健全、不成熟等问题,加强理论研究,提高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科学界定执政党的领导职能、监督职能,明确执政党及其它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关系,研究、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切实维护执政党对国家机关组织的依法领导,而不

受非法干扰; 必须以健全的法律体系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成果用法律巩固下来,充分保障党依法执政,依法治国,更好的治理国家。另外,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必须服从法律。作为司法机构的人民法院、检察院等,要严格按照宪法的授权,在法律赋予的权力范围内行使权力,在审判和检察工作过程中,严格服从法律规定,不能渗入人为因素,不能干预司法独立。

“政治调控与法律治理是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两种调整机制。”【3】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宪法与党章的关系,才能为党的执政方式的合法化、规范化提出创造性的建议,从而实现政治生活的和谐。

注释:

①http://www.baidu.com/

②http://www.baidu.com/

③http://www.baidu.com/

④http://www.baidu.com/

参考文献:

【1】肖君拥.人民主权论.山东人民出版社【J】,2005,(1).

【2】姚月绒.论党章与宪法的关系【J】.河北法学.2012,(1).

【3】熊光清.如何增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历史的审视【J】.学术探索,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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