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职工运动会的通知
为了提高畜牧兽医系统干部职工的身体素质,展示各单位全面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丰硕成果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精神风貌,以实际行动纪念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颁布实施十周年,经领导研究决定,总站与畜牧业司、兽医局将共同举办首届农业部畜牧兽医司局站职工运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运动会主题:
展示职工风采,推动全民健身,弘扬拼搏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同志组成的首届职工运动会组织委员会,负责领导、协调有关运动会的各项工作。组织委员会下设竞赛组、宣传处、后勤组,负责有关运动会筹备及举行期间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地点设在总站办公室。
参赛集体划分:畜牧司队、兽医局队、总站处室队、总站中心队、总站实体队。
三、运动会时间:
2005年9月24日上午8:30——12:00
四、运动会地点:
北京市第八十中学高中部(朝阳望京)
五、参加人员:
畜牧业司、兽医局、总站处室(中心)全体人员(含聘用、借用人员),总站实体中层(含)以上人员。
六、 报名办法:
a) 按年龄分A组男、女45岁以上(1960年9月24日以前出生),
b) B组男、女35-45岁(1960年9月25日至1970年9月24日之间出生),
c) C组男、女35岁以下(1970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d) 每人限报2项(不含集体项目)
各参赛单位可到《中国畜牧兽医信息网》“文件下载”栏目下载运动员报名表(网址:www.cav.net.cn),务必将汇总后的运动员报名表于2005年9月12日12:00之前,电邮至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温涓,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报名截止后,原则上不得变更。逾期未报名则按弃权处理。
七、 竞赛办法:
1、 各项目的竞赛按照全国各单项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规
则和组委会下发的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2、 各项目在决赛中须排出名次,原则上不得出现并列。
3、 各项目比赛的裁判员由运动会组委会统一指派。
4、 本届田径项目最好成绩将被设为职工运动会比赛纪录。
八、 项目设定:
a) 男子A组:60米托球跑、60米赶猪、铅球、引体向上、篮球投篮、自行车慢骑。
b) 女子A组:60米托球跑、60米赶猪、跳绳、铅球、篮球投篮、自行车慢骑。
c) 男子B组:100米、60米赶猪、铅球、跳远、篮球投篮、自行车慢骑。
d) 女子B组:60米托球跑、60米赶猪、跳绳、铅球、篮球投篮、自行车慢骑。
e) 男子C组:100米、铅球、跳远、引体向上、篮球投篮、自行车慢骑。
f) 女子C组:100米、60米赶猪、铅球、跳绳、篮球投篮、自行车慢骑。
g) 集体项目:拔河、足球射门、广播体操表演。
九、设奖情况:
个人名次:各项目按报名参加比赛的实际人数30%获奖,按成绩顺序取至前30%人数名次给予奖励,集体项目除外。比赛项
目不足3人者,取消该项目的比赛。
集体名次:按参赛人所在的团体获取个人单项比赛中第一名(10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2分)及集体项目第一名(折合个人项目5个第一名)、第二名(折合个人项目5个第二名)、第三名(折合个人项目5个第三名)来综合计算分数,排出集体顺序。
同时集体奖还设立最佳组织奖、最佳风格奖、最佳友谊奖、最佳竞赛奖、最佳参与奖。
十、 项目细则:
(一)60米托球跑:用具为乒乓球与乒乓球拍
a) 在指定区域内托球方可计算成绩。
b) 比赛距离为60米,以用时多少记录成绩,时间最短者为胜。
c) 在托球时不能用手及手臂接触球,如球触地可将球重新放回球拍上并退回掉球地点再继续比赛,每人只用一球,中间不能更换用球。
d) 到达终点时,乒乓球、乒乓球拍与人不能分离。
(二)60米赶猪:用具为羽毛球拍与软式排球
1、 指定区域内推球方可计算成绩。
2、 比赛距离为60米,以用时多少记录成绩,时间最短者
为胜。
3、 在推球时不能用手及手臂接触球,球不能离开球拍,不
许用球拍梆打球。球出自己的比赛区域时,可将球重新捡回并退回出区地点再继续比赛。
4、 到达终点时,球、球拍与人不能分离。
(三)引体向上:
双手正握,脚不许沾地,向上引时下颚要超过横杠,放下是肘关节要伸直,只有一次机会。
(四)跳绳:
时间是一分钟,以裁判的口令为准,开始和结束,以一分钟内跳过的次数为最后成绩。
(五)定点投篮:
在篮球场,比赛者站在罚球线上,共投十次,以投入篮筐的次数为最后成绩。
(六)自行车慢骑
比赛长度15米,以比赛完成距离用时为最后成绩。比赛中车不许出界、人不许离开车,脚不许沾地,否则为比赛违规不计成绩。
(七)田径项目:
铅球:男子组使用5公斤铅球,女子组使用3公斤铅球。 田径项目规则执行国际田径比赛规则。
(八)集体项目:
畜牧业司、兽医局、总站处室队、总站中心、总站实体队五
支队伍参加比赛,由领队组织本队参赛人员的选拔、训练等。
1、拔河:各参赛队10人(8男2女),采取现场抽签单淘汰制,三局两胜。本项目取前三名。
2、足球射门:各参赛队5人或6人(4男1女或5男1女),包括门将,每轮共射门5次,其中女参赛队员必须射门一次。比赛采取单循环制,以踢进足球门的次数为最后成绩。本项目取前三名。
3、广播体操表演:参加运动会的人员。
注:1、由于场地的要求,所有项目均不得穿带铁钉的跑鞋,比赛前裁判要进行检查,违反者成绩无效。
2、各运动员须带号码参加比赛,号码是记录比赛成绩的唯一凭证,请大家妥善保管,无号码者均不能参加比赛。如有冒名顶替的情况,一经发现,取消顶替者、被顶替者所有比赛成绩。
3、尊重裁判,服从裁判,如出现异议,以裁判员判罚为准。
4、竞赛规程及各单项竞赛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于首届职工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首届职工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工会代章)
2005-9-6
关于举办首届职工运动会的通知
为了提高畜牧兽医系统干部职工的身体素质,展示各单位全面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丰硕成果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精神风貌,以实际行动纪念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颁布实施十周年,经领导研究决定,总站与畜牧业司、兽医局将共同举办首届农业部畜牧兽医司局站职工运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运动会主题:
展示职工风采,推动全民健身,弘扬拼搏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同志组成的首届职工运动会组织委员会,负责领导、协调有关运动会的各项工作。组织委员会下设竞赛组、宣传处、后勤组,负责有关运动会筹备及举行期间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地点设在总站办公室。
参赛集体划分:畜牧司队、兽医局队、总站处室队、总站中心队、总站实体队。
三、运动会时间:
2005年9月24日上午8:30——12:00
四、运动会地点:
北京市第八十中学高中部(朝阳望京)
五、参加人员:
畜牧业司、兽医局、总站处室(中心)全体人员(含聘用、借用人员),总站实体中层(含)以上人员。
六、 报名办法:
a) 按年龄分A组男、女45岁以上(1960年9月24日以前出生),
b) B组男、女35-45岁(1960年9月25日至1970年9月24日之间出生),
c) C组男、女35岁以下(1970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d) 每人限报2项(不含集体项目)
各参赛单位可到《中国畜牧兽医信息网》“文件下载”栏目下载运动员报名表(网址:www.cav.net.cn),务必将汇总后的运动员报名表于2005年9月12日12:00之前,电邮至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温涓,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报名截止后,原则上不得变更。逾期未报名则按弃权处理。
七、 竞赛办法:
1、 各项目的竞赛按照全国各单项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规
则和组委会下发的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2、 各项目在决赛中须排出名次,原则上不得出现并列。
3、 各项目比赛的裁判员由运动会组委会统一指派。
4、 本届田径项目最好成绩将被设为职工运动会比赛纪录。
八、 项目设定:
a) 男子A组:60米托球跑、60米赶猪、铅球、引体向上、篮球投篮、自行车慢骑。
b) 女子A组:60米托球跑、60米赶猪、跳绳、铅球、篮球投篮、自行车慢骑。
c) 男子B组:100米、60米赶猪、铅球、跳远、篮球投篮、自行车慢骑。
d) 女子B组:60米托球跑、60米赶猪、跳绳、铅球、篮球投篮、自行车慢骑。
e) 男子C组:100米、铅球、跳远、引体向上、篮球投篮、自行车慢骑。
f) 女子C组:100米、60米赶猪、铅球、跳绳、篮球投篮、自行车慢骑。
g) 集体项目:拔河、足球射门、广播体操表演。
九、设奖情况:
个人名次:各项目按报名参加比赛的实际人数30%获奖,按成绩顺序取至前30%人数名次给予奖励,集体项目除外。比赛项
目不足3人者,取消该项目的比赛。
集体名次:按参赛人所在的团体获取个人单项比赛中第一名(10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2分)及集体项目第一名(折合个人项目5个第一名)、第二名(折合个人项目5个第二名)、第三名(折合个人项目5个第三名)来综合计算分数,排出集体顺序。
同时集体奖还设立最佳组织奖、最佳风格奖、最佳友谊奖、最佳竞赛奖、最佳参与奖。
十、 项目细则:
(一)60米托球跑:用具为乒乓球与乒乓球拍
a) 在指定区域内托球方可计算成绩。
b) 比赛距离为60米,以用时多少记录成绩,时间最短者为胜。
c) 在托球时不能用手及手臂接触球,如球触地可将球重新放回球拍上并退回掉球地点再继续比赛,每人只用一球,中间不能更换用球。
d) 到达终点时,乒乓球、乒乓球拍与人不能分离。
(二)60米赶猪:用具为羽毛球拍与软式排球
1、 指定区域内推球方可计算成绩。
2、 比赛距离为60米,以用时多少记录成绩,时间最短者
为胜。
3、 在推球时不能用手及手臂接触球,球不能离开球拍,不
许用球拍梆打球。球出自己的比赛区域时,可将球重新捡回并退回出区地点再继续比赛。
4、 到达终点时,球、球拍与人不能分离。
(三)引体向上:
双手正握,脚不许沾地,向上引时下颚要超过横杠,放下是肘关节要伸直,只有一次机会。
(四)跳绳:
时间是一分钟,以裁判的口令为准,开始和结束,以一分钟内跳过的次数为最后成绩。
(五)定点投篮:
在篮球场,比赛者站在罚球线上,共投十次,以投入篮筐的次数为最后成绩。
(六)自行车慢骑
比赛长度15米,以比赛完成距离用时为最后成绩。比赛中车不许出界、人不许离开车,脚不许沾地,否则为比赛违规不计成绩。
(七)田径项目:
铅球:男子组使用5公斤铅球,女子组使用3公斤铅球。 田径项目规则执行国际田径比赛规则。
(八)集体项目:
畜牧业司、兽医局、总站处室队、总站中心、总站实体队五
支队伍参加比赛,由领队组织本队参赛人员的选拔、训练等。
1、拔河:各参赛队10人(8男2女),采取现场抽签单淘汰制,三局两胜。本项目取前三名。
2、足球射门:各参赛队5人或6人(4男1女或5男1女),包括门将,每轮共射门5次,其中女参赛队员必须射门一次。比赛采取单循环制,以踢进足球门的次数为最后成绩。本项目取前三名。
3、广播体操表演:参加运动会的人员。
注:1、由于场地的要求,所有项目均不得穿带铁钉的跑鞋,比赛前裁判要进行检查,违反者成绩无效。
2、各运动员须带号码参加比赛,号码是记录比赛成绩的唯一凭证,请大家妥善保管,无号码者均不能参加比赛。如有冒名顶替的情况,一经发现,取消顶替者、被顶替者所有比赛成绩。
3、尊重裁判,服从裁判,如出现异议,以裁判员判罚为准。
4、竞赛规程及各单项竞赛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于首届职工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首届职工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工会代章)
200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