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海洋领土主权问题的研究
--以中国南沙群岛问题为例
内容摘要:历史不止一次的用事实向我们证明了“海洋兴则国家盛、海洋衰则国家败”的道理。事实证明,享有海洋权益并不等于控制了海洋,一个国家的海洋经济权益是需要一支强大的海军力量来加以捍卫的。同时,对于如何维护国家的海洋权益,不能简单的认为单凭先进的科学和技术手段就能对海洋的资源来加以控制和利用,说到底,必须拥有一支强大的海军力量来有效捍卫国家海洋权益和海洋经济资源的开发利用。
前言:
要谈中国海洋领土主权问题,先要区别弄清中国到底有多大?从小到大我们都被教育说,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国土面积约960万平方公里,居世界第三位。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沿海国不仅对12海里领海,而且对24海里毗连区、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享有“主权权利”。按照此公约,中国管辖下的海域面积应为300万平方公里。相当于陆地总面积1/3的这300万,与陆地一样,是中华民族神圣的国土。所以,隶属于中国主权管辖之下的国土总面积的正确数据应该是1260多万平方公里。领土,是国家主权的最重要标志之一。海洋权益将决定着一个民族和一个国家的未来。这话虽然并非出自哪位导师巨人之口,但却是一个令人深思的判断。世界各国在激烈地争夺着海洋,而我们不少同胞却连自己拥有多少海洋国土这一基本国情仍然无知。请记住960万平方公里+300万平方公里=1260万平方公里这一算式吧。
主权(sovereignty)
(1)主权的概念和基本内容。主权,即国家主权,是国家的最重要属性,是国家在国际法上所固有的独立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权力。主权不可分割,不可让予。主权是国家最主要、最基本的权利,是国家所固有的,并非由国际法所赋予的。国际法中的国家主权原则只是对这一权利予以确认和保护。主权作为国家的固有权利,表现为三个方面:对内的最高权、对外的独立权和防止侵略的自卫权。所谓对内最高权,是指国家行使最高统治权,国内的一切中央和地方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都必须服从国家的管辖;还指国家的属人优越权和属地优越权。所谓对外独立权,是指按照国际法原则,在国际关系中享有独立权,即独立自主地、不受任何外力干涉地处理国内外一切事务,如国家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根据本国的情况,自由选择自己的社会制度、国家形式、组织自己的政府、制定国家的法律、决定国家的对内对外政策等等。这就是国家行使主权权利的自主性和排他性。所谓自卫权,是指国家为了防止外来侵略和武力攻击而进行国防建设,在国家已经遭到外来侵略和武力攻击时,进行单独的或集体的自卫的权利。
(2)主权原则的含义和意义。主权原则是现代国际法所确立的重要原则,其要求各国在其相互关系中要尊重对方的主权,尊重对方的国际人格,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侵犯。换言之,国家是独立的、平等的,各国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内外事务的权利应当受到尊重,各国自行决定自己的命运、自由选择自己的社会、政治制度和国家形式的权利应该得到保障,其他国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侵略和干涉。现代国际法确认上述内容为整个国际关系的基础和现代国际法的基础。这就是国家主权原则的基本含义。
1970年《国际法原则宣言》详尽阐述了主权原则的内容,其中心是各国主权平等。该宣言规定,主权平等包括下列要素:①各国法律地位平等;②每一国均
享有充分主权之固有权利;③每一国均有义务尊重其他国家之人格;④国家之领土完整及政治独立不得侵犯;⑤每一国均有权利自由选择并发展其政治、社会、经济及文化制度;⑥每一国均有责任充分并一秉诚意履行其国际义务,并与其他国家和平共处。
在国际实践中,只有互相尊重国家主权,才能使国家主权原则得到切实的保障。相反,如果各国可以互相干涉,可以恣意侵犯,可以借口主权性质不同而兵戎相见,国际关系就要混乱,国际法也就无法存在了。因此,将国家主权原则比作各国保护自己生存,反对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法律盾牌,是完全正确的。
国家主权原则对国家、对国际法都有重要意义。国家主权原则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承认。特别是二战之后,几乎所有的国际文献都确认了这一原则,包括《联合国宪章》。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将此原则列为首位,也说明了这一原则的重要性。
2、互相尊重领土完整。
领土完整是国家领土主权的表现,国家之间相互尊重领土完整是尊重国家主权的最主要内容。应当指出,领土完整是个法律概念,而非单纯的地理学概念。在地理学上,依领土分布的连续程度认识领土的完整性,将领土连成一片的称“连续领土”,领土被海洋分隔的称为“不完全连续领土”,部分领土被他国领土分隔或包围的称为“非连续领土”。习惯上将连续领土视为完整,而后者为不完整。而在国际法上,领土完整表明了领土整体性和统一性的内在特征,指国家领土不能被分裂,领土主权是否被侵占。连续领土若为别国侵占或分裂,也不能视为领土完整;相反,领土并不连续,但并未被别国侵占,仍应属领土完整。领土完整是构成国家主权的重要部分,是鉴别国家是否真正享有独立和主权的重要标准。
3、尊重主权与尊重领土完整的关系。
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是两个互相联系又不尽相同的概念。国家是在自己的主权范围内行使主权的,只有国家主权存在,才能保证国家领土主权不可侵犯,才能保证领土完整。如果国家主权被剥夺,领土主权就失去了保证。国家领土主权受到侵犯,领土也不可能完整。如果侵犯了一国的领土完整,肢解、分裂、侵占了该国领土,当然就破坏了该国的主权。因此,尊重一国主权是国家行使主权的基础,尊重的一国的主权必然应该首先尊重一国的领土完整,领土完整构成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国家主权的概念比领土完整的概念更广泛。
是指一个国家所拥有的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国家凭借这种权力可以以最高权威和独立自主的方式处理它的一切内部事务和外部事物,而不受任何其他国家或实体的干涉和影响。主权具有对内属性和对外属性。主权对内最高的属性实质上指国家的政治统治权力,它通过立法、行政、司法、军事、经济、文化等手段来实现,体现在颁布法律、废除法律、决定国家组织原则、决定政权组织原则、决定经济体制、统率军队等权力上。主权对外独立的属性派生于主权对内最高的属性。它主要指一个国家有权独立地决定自己的外交方针政策,处理国际事务和享有国际权利与国际义务,不允许其他国家或其他实体干涉一个主权国家在这些领域中的自主活动。
但在我国海权利益维护行动中,我国对东海南海主权利益的维护一直初一被动防御。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针不仅成为南海各国钻营苟且借口,也成为国内某些软弱派拿来掩耳盗铃妥协退让的借口,为了一点小小的经济利益,佯或别的什么私人利益而放弃国家主权立场,实乃民族之悲!
对外政策颇有争议的因缘国家主权意识不够之外,在我看来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自毛泽东之后,我国政府对国民国防精神教育不力,甚至在89之后曾一度压制民众的政治意识,造成我国青年一代对政治的莫不关心,对国防的无知。青年不兴,国何以强?
国防精神是国防意识的集中表现,一般指与国防需要相适应的意识、思维和心理状态。国防精神的核心是培养爱国主义精神、革命英雄主义精神、爱军尚武的奉献精神和维护和平、反对侵略的国际主义精神。培养国防精神历来是国防教育的重要内容,它有助于形成积极、深刻、理性的国防观,有助于形成全民性的良好国防环境。强化这方面的教育,要通过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内容的教育,激发人们特别是青少年的爱国热情,增强他们的国防观念和履行国防义务的自觉性;要紧密联系国际国内形势,通过抓好形势教育,帮助人们正确认识国际形势,充分认清国防建设的复杂性和严峻性,使人们特别是青少年增强忧患意识;要突出抓好革命英雄主义和人民军队光荣传统教育,以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广大群众,牢固树立敢打必胜的信念,弘扬不怕牺牲勇敢顽强的民族精神;要通过开展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教育,使人们特别是青少年认识人民军队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强爱军尚武意识,从而更加关心支持国防建设。
自有国家,便有了国防。只要国家还存在,国防就不能废弛。这已为人类发展史所证明。当今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已使人类的生存环境、空间“缩小”,但并不意味着国家间的防卫措施,国家和民族的国防意识、国防精神,需要削弱或取消。相反,国防已由原来的领土、领海、领空防卫向外层空间防卫发展,其争夺更为复杂和激烈,各国实施国防的难度更大。因此,国家、民族的国防意识、国防精神需要进一步强化。“安国家之道,先戒为宝”(《吴子》)。“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司马法》)。中国古代军事家们的这些名言,至今对我们仍然具有警戒作用。
时代在呼唤民族之魂。国防意识、国防精神是民族之魂的核心。振奋和培养民族精神,首先要培养全民的国防意识和国防精神。我国现阶段正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大力发展生产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尤其需要长期稳定的和平环境。要创造和保持长期稳定的和平环境,除需要强大的物质基础、强大的国防力量和强有力的国防措施外,还迫切要求全国人民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筑起一道国防精神的万里长城。进行国防教育,既能为保卫祖国安全、促进世界和平事业打好思想基础,又可振奋民族精神,激发人民热爱祖国、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热情,增强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凝聚力。这种向心力、凝聚力在军事上可以转化为战斗力,在经济上可以转化为生产力,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长期的和平环境,使一些人,尤其是一些青年人的和平麻痹思想滋长,国防观念淡漠。这说明国防意识和国防精神的教育培养工作在目前还是一个薄弱环节,应当引起重视。
国防意识和国防精神的教育培养,是一个长期的渐进过程,它既需要造成一定的社会环境,形成一定的制度,更需要进行系统的知识、观念、思想的灌输。 我们希望国防教育迅速在全国大面积铺开,提高全民的国防观念,进一步振奋精神,发展经济,富国强兵,将我国领土主权问题放在第一位,记住,经济的发展,民族的兴盛离不开主权的完整,一个连主权尚且无法保证的国家,即使经济发展的再好,人民生活过得再爽,充其量也不过是一头大肥猪!反而是敌人的一堆美餐而已!
第一部分: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政策
美国著名的军事理论家A.t.马汉曾指出:“自有史以来,海权都是统治世界的决定性因素,任何国家要称霸世界,并在国内达到最大限度的繁荣与安全,控制海权为首要之务。”[1]世界近现代史更是用史实说明了“海洋兴则国家盛、海洋衰则国家败”的这样一个道理。这也是人类历史上围绕海权发生过大小无数次战争的原因。就当今世界而言,虽然和平与发展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主题,但是竞争与争端也仍然存在,特别是陆地资源的枯竭,21世纪将是海洋的世纪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于是,海洋就成为了国家间领土的控制和资源争夺的“热点”地带。作为拥有300万平方公里海洋国土的我国,在海洋权益纷争不断、海洋资源被严重掠夺的情况下,应该如何主动应对,才能确保海洋国土的安全?这将是影响国家未来发展的重大课题。
一、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主要问题
纵观历史,可以说,一个国家的全球性地位,都是随着这个国家海权的兴衰而变化的。一个国家对海权控制的如何,在一定程度上也就真实体现了这个国家的经济和军事实力.目前我国所面临的国家海洋安全问题主要有:岛屿主权的、海域化解和海洋权益的维护。
第一、由岛屿主权的归属问题而产生的争端。在海域划界和海洋权益的问题上,如果没有涉及到实际的军事占领和开发,其争端也就多表现为口头或书面上的争执。同海域划界和海洋权益问题相比,岛屿主权的归属则是最敏感,同时也是最容易引发局部冲突的问题,因为解决海域划界和海洋权益争端的最终结果是随着岛屿归属的最终确定解决的。中国的海岸线长达18000多公里,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就有6500多个,其中,近大陆岛屿占90%,依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我国拥有领海海域38万平方公里,可划归我国管辖的海域有近300万平方公里,在这片海域中,这些岛屿分布广泛、相互毗邻,形成了近50多个列岛、群岛,是天然的海上屏障,对我国国防和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近几年以来,在我国海域内出现了岛礁被他国侵占、海域被分割、所属海域内海洋资源被掠夺等等极其严重的形势,而这种局势在我国南海诸岛和钓鱼岛的争端中表现的最为激烈。以南海诸岛为例,南海诸岛地区分布着东沙群岛、西沙群岛、南沙群岛和中沙群岛等众多岛礁,而且自古以来就是属于中国的“历史性水域”。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只有极少数的个别国家对南沙群岛提出过非法的主权要求,但最终都没有得逞,随着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南海的石油天然气资源被源源不断的勘测出来,其周边的一些国家纷纷抢占南海诸岛岛礁,对其进行军事占领,其最终目的就是想获取南海地区丰富的石油资源。目前,除西沙群岛有我国海军驻守、东沙群岛由台湾军队驻守、中沙群岛位于水面以下之外,南沙群岛有近40多个岛礁被他国非法侵占,仅越南就侵占了29个岛屿。
第二,由海洋资源而引发的争端。南海海域除了拥有种类众多的鱼类资源以外,还蕴含着极其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南海海域面积宽广,其海底盆地面积大,沉积厚,具有多层产油等特点,是亚洲大陆架上的最大的储油区之一,同时还是与波斯湾、墨西哥湾、北海齐名的世界四大海洋油气区。目前南海已探明的石油储量为230~300亿吨,天然气储量为8~10万亿立方米。以我国2008年共消耗石油3.65亿吨的速度计算的话,南海已探明的石油资源足可以保障我国近60年内的全部石油消耗[2]。近年来,在当今世界能源危机的形势下,南海海域周边的国家与数十家域外大国的石油公司以“共同开发”的名义联合打井1000多口,年产石油千万吨,天然气数百万立方米。仅越南在1981-2002年就从南沙海
域的油田中开采了近1亿吨的石油,价值485亿美元。如今,越南每天在南沙开采出的石油为4.8万吨,天然气5.4亿立方米,从南海掠夺的石油和天然气的出口收入竟然占到了越南全国国民生产总值的1/4!
第三,由海洋划界引发的争端。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可划归我国管辖的海域有近300万平方公里。这300万平方公里的宽广海域为我国充分开发和有效利用海洋提供了足够的空间。但现实是,随着新的国际海洋法公约的产生,南海周边国家都先后发表了单方面的声明,宣布了所谓自己所“拥有”的海洋专属经济区面积以及海底大陆架区域的面积。这样一来,就使得原本应属于我国管辖的海域,却存在着同周边国家的海洋划界争端。对此,我国政府的一贯主张是在尊重“历史性水域”的基础上,根据新出台的国际海洋法公约,对存在争议的海域进行合理、公正、公平的适当调整,以此来解决同周边国家在海洋划界问题上出现的争端,进而维护新海洋法所赋予我国的海洋权益,并最终保持亚太周边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二、我国的国家安全众多利益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离不开海洋
首先,我国的和平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离不开海洋。我国东临太平洋,其海岸线长达18000多公里。而在这漫长的海岸线上,防御敌对势力从海上入侵并营造地区海上安全环境、保障海洋运输通道的畅通和维护国家的海洋权益,都必须要依靠强大的海权力量。
其次,我国海上领土的主权完整和海洋有着直接的关系。到目前为止,海洋的大部分是世界各国所公有的,只有沿的一些部分被沿海国家以领海和专属经济区以及大陆架的形式划定为其独有的领土管辖区域。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中国所管辖的海洋面积相当于中国陆地领土面积的1/3,约为300万平方公里,而这1/3的“海洋领土”将直接关系到我国未来的生存、安全和发展。
最后,保证我国“和平统一”最终实现的条件离不开海洋。台湾是我国固有领土,其主权的归属问题必须明确,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将台湾从祖国的版图中分裂出去。台湾问题是近代以来国家落后衰败和帝国主义列强发动侵华战争的产物,同时也是由于中国内战的爆发而引发的一个仍未解决的历史遗留。关于台湾问题的产生和之所以久拖不决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我国缺乏强大的海权以及强大的海军力量。解决台湾统一的问题,我国承诺不放弃使用武力,但是实施“和平统一”的既定方针,则更加符合海峡两岸人民的共同心愿,但是如果没有强大的海权力量作为“和平统一”的坚实基础和后盾,那么,台湾问题的和平解决也就无从谈起。
三、维护海洋权益的几点思考
进入新世纪,中国要想成为海洋强国,就要义无反顾的走向“世界性的海洋”,就要在海洋发展战略和海洋军事战略上做好相应的准备。在海洋发展战略方面,以开发海洋石油和天然气资源为例,中国应尽力加大中、远海的石油天然气开采力度,实行先近海后远海的开发战略,除了海洋石油天然气资源之外,还要抓紧对诸如海洋运输、海洋渔业等方面的开发力度,只有“存住自己,分享公有”,才能逐步实现海洋经济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当然,在海洋经济开发过程中还要不可避免的遇到应该如何顺利解决海洋争端的问题,就像邓小平同志所说到的那样:“解决国际争端,就是要根据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的想法。”面对着海洋权益问题和我国周边国家海洋争端的实际情况,应该以中国实行海洋开发的历史经验为基础,以和平方式来解决海洋权益的争端。在海洋
军事战略方面,说到底,海洋军事战略是用来保证海洋经济战略顺利实施的。马汉指出:“享有海洋权益并不等于控制海洋,海洋的经济权益是需要靠强大的军事力量来加以保卫。不能简单的理解为单凭先进的技术手段就能对海洋的自然力量和自然资源加以控制,而是指对海洋的和平利用必须要依赖军事力量对于海洋的实际控制。”在我国建国之初,由于海军实力的相对弱小,加之没有自己独立的海权指导思想,我国海军所贯彻和执行的一直都是“积极防御”的海洋军事战略,执行的也只是单纯的“近岸防御”任务。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我国东部、东南部和南部的沿海地区成为了对外开放的经济特区,这些沿海地区进过三十年的建设,现已成为了中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同时又是构成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命脉之一。在经济发展取得如此显著成就的前提下,我国的海上交通运输线和海洋经济的发展战略也都有了巨大的扩展和延长,而我国海军“近海防御”的思想,就是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海上经济活动范围的扩展而提出的。在当今世纪,中国要走向“世界的海洋”,就要认真贯彻和实行海洋强国的战略,而要使这一战略得到顺利实施和执行,就必然要求我国的海军具备远洋作战和航行的能力;依靠着一支拥有强大的、具有远洋作战能力海军力量,继而就能有效解决由海洋争端所带来的各种挑战,才能闯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海洋发展新途径,才能最终成为一个真正的海权强国。
四、结语
从世界近现代史鲜明生动的例事例表明:海权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随着新世纪的到来,人类的目光正由陆地转向海洋,而中国要成为一个海权强国,就要走向“世界的海洋”,就必须要在海洋的政治、经济和军事战略方面做好相应的准备,进而才能支撑起中国作为一个海洋大国、强国的脊梁。 第二部分:中国领海岛屿有哪些争端:
现在所说的中国960万平方公里,是建国初期周恩来总理命令解放军参谋部根据内战结束前的地图计算的,当时和许多邻国还没有划定边界,中国领土其实不是960万,而是1042万平方公里。近年来互联网上流传着一些有明显倾向性和煽动性的评论中国划定边界的文章,这些文章多出于海外所写,在国内造成很大的影响,因此笔者收集了一些相关资料,对中国领海边界的形成做个说明,供各位大家参考。
一.与日本的领海岛屿争端。钓鱼岛,琉球群岛,冲之鸟
1978年4月至6月,中日之间出现了两个有争议的问题。一个是日本对钓鱼岛的非法占领问题,另一个是日本对琉球群岛的拥有权问题。
钓鱼岛是台湾省附属岛屿,位于东海大陆架边缘,早在15世纪就已归中国管辖,早在明朝永乐年间就有了“钓鱼屿”的记载,清光绪十九年(1893年),慈禧太后曾下诏将钓鱼岛赏给当时的邮传部尚书盛宣怀作为采药地。而日方却强词夺理,声称钓鱼岛是位于冲绳岛西南的小岛屿。根据当年归还冲绳协定而属于日本,是日本固有领土。日本一些人所谓在1895年已将该岛“编入日本领土”的说法,实际上是日本在甲午战争后将其窃取的。
日本在1945年投降后,按波茨坦公告,钓鱼岛与台湾已一并归还中国,理所当然是中国领土。1996年7月14日,日本政府单方面采取措施,加速钓鱼岛等岛屿的日本国土化。东京都内的一个政治团体在钓鱼岛上设置了灯塔。
钓鱼岛虽然不大,但周围石油储量30-70亿吨,年捕鱼量15万吨。日本争夺钓鱼岛目的就是通过侵占岛屿与中国平分东海大陆架,多占中国20多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获得15万吨以上的渔业资源,攫取中国东海海底油气资源的一半多。
妄图在军事上实现“千海里防卫”的设想。据此,将其防卫范围由冲绳向西推远300多公里,对中国沿海地区实施舰、机抵近侦察和监视。而且还可以削弱台湾回归祖国后台湾海峡军事功能的发挥,大大不利于我东南沿海的安全,同时也会对我跨出第一岛链的未来海上发展受到很大制约。
公元1429年,中山王尚巴志统一琉球,定都首里城,是为“琉球王国”的开始。历代琉球国王都向中国朝贡,尤其新王即位,必定要求中国派遣使臣到来为新王举行“册封”仪式。1875年,日本大军开入琉球,禁止琉球进贡中国和受大清册封,废除中国年号,改为明治年号。虽然大清软弱无能至此,但在琉球主权问题上始终坚持为中国所有,没有让步。直到1879年明治天皇推行“废藩设县”,在琉球强行搞了个所谓的“琉球处分”,把琉球一分为二:北为日本领土,改为“冲绳县”,南为大清领土,并企图硬逼中国承认。当时琉球中山王派使臣到北京朝廷哭诉,恳求大清保护属国,而清廷在日本武力威慑下一味地厌战求和,在提出毫无作用的“严重抗议”后,乃提出另一妥协方案,即叁分琉球:挨近日本方向的庵美大岛为日本领土,冲绳群岛按“琉球处分”以前的状态仍归琉球中山王的领国,南部的先岛群岛为中国的领土。而在此时,沙皇俄国在伊犁边界又欺负大清无能,掠夺蚕食。朝廷迫于内外交困,于一八八零年九月再次向日本让步,按日本的二分法草签分界条约(5)。
1978年4月12日,中国捕鱼船队在琉球群岛水域进行捕鱼作业。后来,日本政府向中国政府提出抗议。北京的官员也强调,这起事件是“偶然发生的”。同时表示中国将避免在那些岛屿与日本再次发生冲突。1978年8月中旬有人提出,中国实际上已经承认了日本对琉球群岛的控制权。
二.与朝鲜的领海岛屿争端。黄海中国侧大陆架与经济区
在领海划分上我国与朝鲜以124o10′6″E为领海分界线,存在的问题是我国船只一出海就是朝鲜水域,虽然两国确定在123o59′E至124o26′E间两国一切船舶可自由航行,但这毕竟是一个被动的权宜之计。中朝在专属经济区(朝鲜称为经济水域)的划分上存在较大分歧,朝鲜在1977年6月颁布的“关于建立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经济水域的政令”中声称其经济水域在不能划至200海里的海域划至海洋的半分线,即中间线,这是我国不能接受的,在北黄海,中国一侧岸线长度为688公里,朝鲜一侧仅为414公里,其比例为1∶0.6,且黄海沉积物大部分来源于中国大陆,按中间线法划分显然有失公平。九十年代中,韩日两国私订协议,划分海洋专属经济区,将专属区中与我国相向部分大肆划入各自的管辖范围。
三.与韩国的领海岛屿争端。黄海中国侧大陆架与经济区
韩国与我国共同濒临南黄海和东海,两国间没有岛屿和领海主权争议,但在大陆架划分上持不同看法,韩国坚持以中间线法划分两国间相邻的大陆架,在南黄海,我国岸线长达821公里,韩国一侧为659公里,比例为1∶0.8,如以中间线划分大陆架显然有失公允;在东海,东海大陆架是我国大陆的自然延伸部分,韩国政府却不顾这一事实,和日本政府于1974年背着中国政府签订了《日本和大韩民国关于共同开发邻接两国的大陆架南部的协定》,在东海大陆架划定所谓的“共同开发区”,后又在1999年生效的《日韩新渔业协定》中在济州岛南部划定了所谓日韩共管的“暂定水域”,侵占我国大陆架近10万平方公里,我国外交部发言人多次表示这是严重侵犯中国主权的行为,我国政府决不同意并提出严正交涉。
四.与菲律宾的领海岛屿争端。南沙群岛菲律宾-占据9个岛礁。
菲律宾最早对南中国海的岛礁提出领土要求可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菲律宾在南中国海的活动分为三个阶段.20世纪70年代以前,菲律宾政府不断地对南沙岛礁提出领土要求,也支持其国民到南沙海域勘探,但未占领中国南沙岛礁;20世纪70年代,菲律宾占领了马欢岛、费信岛、中业岛等9个南沙岛礁;冷战结束后,由渔业纠纷而引发了美济礁和黄岩岛问题,影响较大.
1992年,中国在南沙的美济礁树立标志物,修建渔民用的棚房。菲律宾认为美济礁属于菲,因此进行了破坏,并扣留了在巴拉望西部80公里处捕鱼的中国渔民。这就是中菲美济礁争端。
五.与印度尼西亚的领海岛屿争端。南沙群岛2个岛礁
六.与马来西亚的领海岛屿争端。南沙群岛抢占9个岛礁
1979年,马来西亚把我国南沙南部海域划入其领海,并先后占领了我国南沙群岛中的弹丸礁、安渡礁、南海礁、星仔礁、榆亚暗沙等9个岛礁,在弹丸礁上还修建了简易的机场,其划定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侵入我国传统疆界线内达27万平方公里。在南沙海域石油资源的开发中,马来西亚是动作最快和收益最大的,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就开始勘探,目前马来西亚在南沙附近海域有10个商业性油田,90多口油井,其石油出口的70%来自于这一海域,上个世纪90年代初时原油出口年创汇就达100亿美元以上。马来西亚自从在中国南海发展海上石油生产后,经济发展非常迅速,石油出口总值已超过其国民生产总值的20%,海上石油年产量超过3000万吨。
七.与越南的领海岛屿争端。南沙群岛28个岛礁,北部湾领海及白龙尾岛 1975年以后我南沙、西沙群岛也被越方侵略挑衅,占领我岛屿十多个,1975年9月,面对越军的挑衅,中国在西沙击沉南越军舰“怒涛”号(650T)。一举收复西沙岛屿,
70年代初,当时南越政权就以维护主权名义出兵占领了我国南沙群岛中的南威岛等6个岛礁,1975年南越政权垮台后,越南不仅迅速接管了南越政权控制的南沙岛礁,还变本加厉地扩大军事占领,此前,越南曾多次声明承认中国对南沙的主权,后来竟出尔反尔,引经据典地论证南沙群岛和西沙群岛是越南领土的一部分,1974,人民解放军收复了西沙群岛,1988年越南在赤瓜礁挑起武装冲突,我军被迫自卫还击,打击了侵略者的气焰,但目前越南仍占有我南沙群岛中的28个岛礁(我国仅控制8个),是我国海洋邻国中侵占我国领土最多的国家,越南还是唯一一个声称对我国整个南沙群岛拥有主权的国家。在大陆架方面,越南采用自然延伸原则和200海里宽度来划定其大陆架范围,这其中很大一部分侵入了我国传统的海疆范围,1980年,越南与原苏联签订了合作开发所谓“越南南方大陆架”的协议,在我国南沙海域开采油气资源,在1986年以前,越南是石油进口国,石油产量只有6万吨。自从80年代开始大量掠夺南海石油以来,91年石油产量超过450万吨,目前石油产量已达700万吨,使越南成为石油输出国,石油工业已成为越南经济支柱产业。今年又不顾我国政府的强烈反对,推出了南沙旅游项目,公然侵犯我国的主权。
20世纪30年代,在越南的殖民当局曾偷偷侵占南沙7个岛礁,遭到中国政府的抗议。二次大战结束后,当中国派兵收复日本占领的南沙岛屿后,法国人一直没提任何抗议,更没有提及他们的主权要求。况且,法国人离开越南时,在所有两国之间所达成的条约和协议中,均没有任何文字说明法国将南沙移交越南(南越)。值得提起的是,当南越在50年代开始对南沙提出要求时,法国公开宣布,法国从未将南沙移交给越南,更何况法国只是在30年代曾一度占领7个小岛礁,
而现在越南却要“承袭”整个南沙近300个岛礁和沙洲。至于北越,在50年代和60年代,北越政府官员在不同场合多次承认中国对南沙诸岛享有领土主权。1956年6月15日,北越外交部副部长雍文谦在会见中国驻越南大使临时代办李志民时表示:“根据越南方面的资料,从历史上看,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应属中国领土。”当时在座的越南外交部亚洲司代司长藜禄也指出:“从历史上看,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早在宋朝就已经属于中国了。”1958年9月14日,北越总理范文同照会中国总理周恩来,表示:越南民主共和国承认和赞同中华人民共和国1958年9月4日重申享有南沙和西沙领土主权的声明。越南教科书直到1974年仍承认中国拥有西沙、南沙群岛主权。越南只是在1975年统一后才改变政策,宣称其对西沙和南沙拥有主权。从国际法来看,北越推翻南越(北越至今没承认南越政权的合法性)而统一越南,北越以前的文件在今天仍具法律效力。
2000年12月25日,中越两国代表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越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协定》,《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在北纬20度以北,中方划部分海域归越南;在北纬20度以南,越方让一片海域给中国。按越南外长阮颐年提供的材料,最终中越各得北部湾面积的46.77%和53.23%。
白龙尾岛是中国和越南之间的争议海域北部湾上的一个小岛。在越战期间,中共把这个小岛借给越南海军所用。之后两国签订协议,以这个岛作为两国的边界。但根据两国最新签订的协议,两国边界会东移往东经108度03分,而这个岛亦会正式成为越南的领土。白龙尾岛孤悬于北部湾中心,战略地位极其重要。北部湾上有两个白龙尾,其中一个‘租借’给越南的白龙尾(京族三岛)在广西,在自卫反击战后收回。(北部湾上的白龙尾岛在)1955年时有200多人,其中只有3人身份不明,其余全是当时海南的儋县人„„中间有个庙,庙里的钟上铸着汉字‘同治三年’(1877年)。我们驻军后越南表示理解„„后中国从该岛撤军。1988年4月25日,越南外交部公布题为“黄沙、长沙群岛和国际法”的文件为这段历史作了注脚,“越南请中国帮助管理北部湾的白龙尾岛,并于1957年收回”。有意思的是,岛上庙宇奉祀的是天妃娘娘(即妈祖)和伏波将军。伏波将军恰是我国东汉出兵交趾(今越南北部)的马援。中国外交部法律司海洋处相关官员明确指出:“白龙尾岛确实属于越南。”在7月1日中越《渔业合作协定》生效仪式时,中方渔船一律禁止进入距白龙尾岛15海里范围内的水域。中国海南省政府指示要各地做好弃船上岸的15000渔民的安置工作,因为他们失去了传统的捕鱼区,为什么不是越南渔民弃船上岸?
八.与文莱的领海岛屿争端。南沙群岛1个岛礁
文莱宣称对我国南沙群岛中的南通礁拥有主权,并向我国在南沙的传统海域内扩张达4400平方公里,作为东南亚的第三大产油国,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时年产原油就达到700万吨,其中绝大部分来自于我国南沙海域。
第三部分:中国南沙群岛问题
众所周知,由于能源危机的到来和历史问题的遗留,中国与东南亚多国之间的南海争端问题不仅没能得到彻底的解决,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使得中国与东南亚多国陷入关系紧张的境地。但是,随着中国崛起的前景日益清晰化,世界都在关注中国的外交走向,而南海争端问题解决方案则会成为评估中国外交走向的方向标。因此,为缓解中国与东南亚多国的紧张局势,又为向世界展示中国外交走向以促进中国崛起,中国必须要妥善解决南海争端问题。
一、南沙群岛的概况
(1)南沙群岛的历史概况
①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南沙群岛
东汉杨孚《异物志》有“涨海崎头,水浅而多磁石
三国东吴将领康泰所著《扶南传》涨海中,到珊瑚洲,洲底有盘古,珊瑚生其上也。”
唐宋年间,将西沙和南沙群岛相继命名为“九乳螺洲”“石塘”、“长沙”、“千里石塘”、“千里长沙”、“万石塘”、“万里长沙”等。
明代《混一疆理历代国都之图》中标有石塘、长沙和塘
清代《更路簿》记载了中国海南岛渔民所习用的南沙群岛各个岛、礁、滩、洲的地名具体方位,其中南沙计73个地名。
②中国最早开发经营南沙群岛
中国人民至迟明初就到南沙群岛从事开发渔业生产了。
1868年《中国海指南》记载了我国渔民在南沙群岛活动情况,郑和群礁有“海南渔民,以捕取海参,贝壳为活,各岛都有其足迹,亦有久居礁间者,海南每岁有小船驶往岛上。
《更路簿》是中国人民明清以来开发南海诸岛的又一有力证明。 民国以来我国渔民开发经营南沙群岛的史实,中外史料均有记载 ③中国最早对南沙群岛行使管辖
《元史》地理志和《元代疆域图叙》记载元代疆域包括了南沙群岛
明代《海南卫指挥佥事柴公墓志铬》记载:“广东濒大海,海外诸国皆内属” 清代,中国政府将南沙群岛标绘在权威性地图上,对南沙群岛行使行政管辖
(2)南沙群岛的地理概况
①地理位置
南沙群岛[1]在祖国南疆的最南端,是南中国海诸岛中岛礁最多,散布范围最广的一椭圆形珊瑚礁群。位于北纬3°40‘至11°55’,东经109°33‘至117°50’。北起雄南滩,南至曾母暗沙,东至海里马滩,西到万安滩,南北长500多海里,东西宽400多海里,水域面积约82万平方公里,约占南中国海传统海域面积的五分之二。周边自西、南、东依次毗邻越南、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文莱和菲律宾。南沙群岛由550多个岛、洲、礁、沙、滩组成,但露出海面的约占五分之一。
南海诸岛是南海中中国许多岛屿、沙洲、礁、暗沙和浅滩的总称。它们分布的范围很广。南北绵延1800公里,东西分布约900多公里。共有岛、礁、沙、滩200多个。诸岛北起海岸附近的北卫滩,西起万安滩,南至曾母暗沙,东止黄岩岛、自北至南,大致可以分为东沙、西沙、中沙和南沙四大群岛。 ②组成
南沙群岛:是中国南海诸岛四大群岛中位置最南、岛礁最多、散布最广的群岛。主要岛屿有太平岛、南威岛、中业岛、郑和群礁、万安滩等。曾母暗沙是中国领土最南点。
③地图中的记载
南沙群岛地图-古代历史地图-郑和航海图
说明:郑和航海图资料绘于明天启年间的《郑和航海图》(TheSailingChartsofZhengHe1405~1421),是记载郑和1431年最后一次下西洋的航海图,图上明确标绘着南海诸岛的相对位置,如将西沙称为“石塘”,将南沙称为“万生石塘屿”。
1947年发布的中华民国地图和南洋群岛地图中文说明:此两张地图为1947
年出版的中华民国地图和南洋群岛图。此两图中的南海诸岛的名称仍使用旧称。 1947年中华民国地图,此图中注明外蒙古已经被民国政府批准独立。此图中南海四沙仍然沿用旧名。
④重要性
战略重要性:南沙群岛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处于越南金兰湾和菲律宾苏比克湾两大海军基地之间,扼太平洋至印度洋海上交通要冲,为东亚通往南亚、中东、非洲、欧洲必经的国际重要航道,也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通道和南疆安全的重要屏障。在我国通往国外的39条航线中,有21条通过南沙群岛海域,60%外贸运输从南沙经过。
经济重要性:南沙群岛是珊瑚礁构造,南沙群岛及附近海域是中国唯一一个位于珊瑚礁核心分布区的海域,其美丽和富饶足以比肩马尔代夫和澳大利亚大堡礁,分布海域面积比马尔代夫和大堡礁都要大。南沙岛礁中的水面环礁的礁体面积有3000平方公里左右,而在国际海洋公约中,水面环礁是具有准陆地地位的。按照群岛基线准则,南沙群岛就能够划出数万平方公里的领土区域(陆地+水面环礁(具有准陆地地位)+内水),据此能够主张上万平方公里的领海,几十万平方公里的专属经济区。海域蕴藏着大量的矿藏资源,仅曾母暗沙盆地的油气质储量约有126至137亿吨。
二、南沙问题的由来
概述:不少国家政府和国际会议的决议也承认南沙群岛是中国的领土。但70年代开始,越、菲、马等国以军事手段占领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在南沙群岛附近海域进行大规模的资源开发活动并提出主权要求。对此中国政府一再严正声明,这些行为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严重侵犯,是非法的、无效的。这些国家的所谓法律依据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1)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①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南沙群岛,最早并持续对南沙群岛行使主权管辖 ②战后相当长时期内,并不存在所谓的南海问题
③不少国家政府和国际会议的决议也承认南沙群岛是中国的领土
(2)越南的理由是法国在越南殖民统治期间曾占领南沙,因而越南应承袭南沙主权然而这一理由同样也是站不住脚的。
三.近现代南沙群岛的纠纷
(1)东南亚各国染指南沙近况
越南:
越南对我国南沙群岛的侵略始于前南越西贡政权。西贡伪政权在1956至1971年期间多次派船入侵南沙群岛,并发表对南沙拥有主权的声明;1973年7月至1974年2月先后侵占南沙群岛的鸿庥岛、南子岛、敦谦沙洲(沙岛)、景宏岛、南威岛和安波沙洲,并派军驻守;1975年2月14日发表的白皮书,声称对西沙和南沙群岛拥有“主权”。
菲律宾:
早在1946年,菲律宾就对南沙群岛提出过主权要求。1956年菲“探险家”到南沙一些岛礁活动,将这些岛礁命名为“卡拉延群岛”。1978年6月11日,菲总统签发1596号总统法令,正式宣布“卡拉延群岛”归菲所有。其主要论据是:这部分岛屿原为“无主岛屿”;这些岛屿离菲最近,对菲的国家安全与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文莱:
文莱对南沙问题所持的观点和立场,主要是围绕马来西亚的主权要求展开的。1981年文莱对马来西亚1979年新版地图所确定的两国间的大陆架分界线提出了责问和抗议。文莱认为,两国间大陆架分界线的确定应采取“中线原则”。文莱已宣布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并发行了标明海域管辖范围的新地图。 印度尼西亚:
印度尼西亚虽然没有侵占我国南沙岛礁,但从1966年以来在海上划分“协议开发区”,侵入南沙海域5万平方公里。1969年10月印尼与马来西亚签订大陆架协定,侵吞5万平方公里的南沙海域。198O年3月印尼单方面宣布建立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企图进进一步侵占南沙海域和掠夺油气资源。
◆中国台湾:
中国台湾与祖国大陆,在南沙问题上有着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语言。台湾当局认为.南沙和西沙群岛与东沙、中沙群岛一并,自古以来属于中国领土。只是30年代法国占领后,才出现主权争端。台湾主要从史料记载和当地的遗迹文物、南中国海本身的定名以及一些岛的的定名、官方声明拥有主权的先后、部队进驻的时间、管辖时间等方法论证南海诸岛属中国所有。
被侵占的部分南沙南沙群岛:
南威岛、鸿麻岛、南子岛、景宏岛、东礁、西礁、中礁、柏礁、琼礁、毕生礁、无乜礁、日积礁、大现礁、六门礁、南华礁、舶兰礁、奈罗礁、鬼喊礁、蓬勃堡、广雅滩、万安滩、西卫滩、人骏滩、李淮滩、郭谦沙洲、安波沙洲、染青沙洲、马欢岛、费信岛、中业岛、南钥岛、北子岛、西月岛、双黄沙洲、司令礁、弹丸礁、光星仔、南海礁、南通礁
(2)中越南沙海战
1987年2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召开了第十四届政府间海洋委员会年会,通过了《全球海平面联测计划》,计划在全球建立200个海洋观测站,并委托中国建立5个海洋观测站。中国政府决定在南沙群岛中的永暑礁建立第74号海洋观测站。越南当局发现我在南沙建立海洋观测站后,企图先于我方抢占南沙群岛的部分岛礁。强夺不成,双方展开了激烈的海战。
最终,我方击退越军。我战舰共消耗l00mm炮弹285发、37mm炮弹266发,击沉越舰2艘,重创1艘,缴获越南国旗1面,俘虏越军9人。越军伤亡及失踪约400人。在这次漂亮的海上保卫战中,中国海军以仅伤1人的代价,痛击了越军的入侵,沉重地打击了越南当局企图霸占我南海岛屿的嚣张气焰,再次向世人展示了中国军人的凛凛威风。
四.中国政府对南沙问题的对策
外交部: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无可争辩!
(1)南沙群岛的目前情况
目前许多舆论甚至国家,不是以公正的态度,而是出于私利来渲染南沙冲突,并指责中国。一些国家担心迅速发展的中国将会构成对他们的威胁,因而利用南沙来挑拨中国与东盟的关系,进而达到分裂亚洲、遏制中国的目的。而有些南沙争端国家则乘机扩大事态,制造舆论,利用国际压力,迫使中国承认他们侵占南沙的现实,以捞取在南海中最大的经济利益。
(2)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的基本立场以及解决南沙争端的政策主张 ①南海问题是中国与有关国家间的问题。
②中国高度重视南海国际航道的安全畅通。
③中国主张有关各方在南沙问题上采取克制、冷静和建设性的态度。
④中国政府一贯主张以和平方式谈判解决国际争端。
(3)美国对南海问题的态度
①美国在该地区的利益正受到影响。
南海离美国1.2万多千米,太遥远了。美国从该地区的脱离已成为事实,所以美国政府对南海问题感到很为难。现在,美国与东亚的贸易,每年都超过4000亿美元,预计未来五年里会超过美国与欧洲联盟的两倍。一旦南海出现领土权益争端,会威胁到美国经济利益。
②美国强烈的倾向:避免卷入南海争端中去。
美国正试图建立符合双方利益的关系基础,来防止美国与中国和其它国家发生冲突。尤其在军队方面,美国推行合作性的接触战略。1993年底,美国和中国开始防务交流。1994年,美国国防部长佩里访问北京。1995年,美国海军两艘军舰访问中国。美国这些举动意在建立军方之间的关系,促进相互之间的了解,增加军事透明度。
③美国未来对策
进行更积极的外交活动。
鼓励通过谈判解决领土权益问题
请求日本和韩国协助解决
从技术措施上推进这些目标,包括阐明南沙经济价值的不足
支持其它方面的活动,如武器控制
美国也可阐明与菲律宾签订的互助防御条约的内容
美国应该考虑扩大合作性接触战略,尤其应重新建立与中国的军事合作关系
(4)未来南海冲突模式的假设探讨
假设一:中国为维护战略利益,尤其是面对其他争端方对南海石油资源的大量掠夺而采取对抗措施。
假设二:与各方的双边政治关系决定北京通过武力解决南海问题。 假设三:拥有绝对的实力,冲突发生时能够一战而胜。
假设四:中国只在外界强权的不介入的情况下,才会敢于发威。 导火索:两个可能的事件会导致南沙群岛上爆发全面冲突。
一、中国和越南因为某个战略性的岛礁而发生争执,类似于1988年东门礁和赤瓜礁的情形。但此次双方都有所准备。
二、像1994年那样,克里斯顿石油公司开始在万安北21号海区开采石油,因为此处距离越南“大熊”和“黄龙”两处油田极近。
冲突模式1:瓜达尔卡纳尔(Guadalcanal)模式。
冲突模式2:福克兰群岛(Falkland)模式。
冲突模式3:强制性解决■
关于中国海洋领土主权问题的研究
--以中国南沙群岛问题为例
内容摘要:历史不止一次的用事实向我们证明了“海洋兴则国家盛、海洋衰则国家败”的道理。事实证明,享有海洋权益并不等于控制了海洋,一个国家的海洋经济权益是需要一支强大的海军力量来加以捍卫的。同时,对于如何维护国家的海洋权益,不能简单的认为单凭先进的科学和技术手段就能对海洋的资源来加以控制和利用,说到底,必须拥有一支强大的海军力量来有效捍卫国家海洋权益和海洋经济资源的开发利用。
前言:
要谈中国海洋领土主权问题,先要区别弄清中国到底有多大?从小到大我们都被教育说,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国土面积约960万平方公里,居世界第三位。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沿海国不仅对12海里领海,而且对24海里毗连区、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享有“主权权利”。按照此公约,中国管辖下的海域面积应为300万平方公里。相当于陆地总面积1/3的这300万,与陆地一样,是中华民族神圣的国土。所以,隶属于中国主权管辖之下的国土总面积的正确数据应该是1260多万平方公里。领土,是国家主权的最重要标志之一。海洋权益将决定着一个民族和一个国家的未来。这话虽然并非出自哪位导师巨人之口,但却是一个令人深思的判断。世界各国在激烈地争夺着海洋,而我们不少同胞却连自己拥有多少海洋国土这一基本国情仍然无知。请记住960万平方公里+300万平方公里=1260万平方公里这一算式吧。
主权(sovereignty)
(1)主权的概念和基本内容。主权,即国家主权,是国家的最重要属性,是国家在国际法上所固有的独立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权力。主权不可分割,不可让予。主权是国家最主要、最基本的权利,是国家所固有的,并非由国际法所赋予的。国际法中的国家主权原则只是对这一权利予以确认和保护。主权作为国家的固有权利,表现为三个方面:对内的最高权、对外的独立权和防止侵略的自卫权。所谓对内最高权,是指国家行使最高统治权,国内的一切中央和地方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都必须服从国家的管辖;还指国家的属人优越权和属地优越权。所谓对外独立权,是指按照国际法原则,在国际关系中享有独立权,即独立自主地、不受任何外力干涉地处理国内外一切事务,如国家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根据本国的情况,自由选择自己的社会制度、国家形式、组织自己的政府、制定国家的法律、决定国家的对内对外政策等等。这就是国家行使主权权利的自主性和排他性。所谓自卫权,是指国家为了防止外来侵略和武力攻击而进行国防建设,在国家已经遭到外来侵略和武力攻击时,进行单独的或集体的自卫的权利。
(2)主权原则的含义和意义。主权原则是现代国际法所确立的重要原则,其要求各国在其相互关系中要尊重对方的主权,尊重对方的国际人格,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侵犯。换言之,国家是独立的、平等的,各国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内外事务的权利应当受到尊重,各国自行决定自己的命运、自由选择自己的社会、政治制度和国家形式的权利应该得到保障,其他国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侵略和干涉。现代国际法确认上述内容为整个国际关系的基础和现代国际法的基础。这就是国家主权原则的基本含义。
1970年《国际法原则宣言》详尽阐述了主权原则的内容,其中心是各国主权平等。该宣言规定,主权平等包括下列要素:①各国法律地位平等;②每一国均
享有充分主权之固有权利;③每一国均有义务尊重其他国家之人格;④国家之领土完整及政治独立不得侵犯;⑤每一国均有权利自由选择并发展其政治、社会、经济及文化制度;⑥每一国均有责任充分并一秉诚意履行其国际义务,并与其他国家和平共处。
在国际实践中,只有互相尊重国家主权,才能使国家主权原则得到切实的保障。相反,如果各国可以互相干涉,可以恣意侵犯,可以借口主权性质不同而兵戎相见,国际关系就要混乱,国际法也就无法存在了。因此,将国家主权原则比作各国保护自己生存,反对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法律盾牌,是完全正确的。
国家主权原则对国家、对国际法都有重要意义。国家主权原则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承认。特别是二战之后,几乎所有的国际文献都确认了这一原则,包括《联合国宪章》。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将此原则列为首位,也说明了这一原则的重要性。
2、互相尊重领土完整。
领土完整是国家领土主权的表现,国家之间相互尊重领土完整是尊重国家主权的最主要内容。应当指出,领土完整是个法律概念,而非单纯的地理学概念。在地理学上,依领土分布的连续程度认识领土的完整性,将领土连成一片的称“连续领土”,领土被海洋分隔的称为“不完全连续领土”,部分领土被他国领土分隔或包围的称为“非连续领土”。习惯上将连续领土视为完整,而后者为不完整。而在国际法上,领土完整表明了领土整体性和统一性的内在特征,指国家领土不能被分裂,领土主权是否被侵占。连续领土若为别国侵占或分裂,也不能视为领土完整;相反,领土并不连续,但并未被别国侵占,仍应属领土完整。领土完整是构成国家主权的重要部分,是鉴别国家是否真正享有独立和主权的重要标准。
3、尊重主权与尊重领土完整的关系。
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是两个互相联系又不尽相同的概念。国家是在自己的主权范围内行使主权的,只有国家主权存在,才能保证国家领土主权不可侵犯,才能保证领土完整。如果国家主权被剥夺,领土主权就失去了保证。国家领土主权受到侵犯,领土也不可能完整。如果侵犯了一国的领土完整,肢解、分裂、侵占了该国领土,当然就破坏了该国的主权。因此,尊重一国主权是国家行使主权的基础,尊重的一国的主权必然应该首先尊重一国的领土完整,领土完整构成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国家主权的概念比领土完整的概念更广泛。
是指一个国家所拥有的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国家凭借这种权力可以以最高权威和独立自主的方式处理它的一切内部事务和外部事物,而不受任何其他国家或实体的干涉和影响。主权具有对内属性和对外属性。主权对内最高的属性实质上指国家的政治统治权力,它通过立法、行政、司法、军事、经济、文化等手段来实现,体现在颁布法律、废除法律、决定国家组织原则、决定政权组织原则、决定经济体制、统率军队等权力上。主权对外独立的属性派生于主权对内最高的属性。它主要指一个国家有权独立地决定自己的外交方针政策,处理国际事务和享有国际权利与国际义务,不允许其他国家或其他实体干涉一个主权国家在这些领域中的自主活动。
但在我国海权利益维护行动中,我国对东海南海主权利益的维护一直初一被动防御。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针不仅成为南海各国钻营苟且借口,也成为国内某些软弱派拿来掩耳盗铃妥协退让的借口,为了一点小小的经济利益,佯或别的什么私人利益而放弃国家主权立场,实乃民族之悲!
对外政策颇有争议的因缘国家主权意识不够之外,在我看来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自毛泽东之后,我国政府对国民国防精神教育不力,甚至在89之后曾一度压制民众的政治意识,造成我国青年一代对政治的莫不关心,对国防的无知。青年不兴,国何以强?
国防精神是国防意识的集中表现,一般指与国防需要相适应的意识、思维和心理状态。国防精神的核心是培养爱国主义精神、革命英雄主义精神、爱军尚武的奉献精神和维护和平、反对侵略的国际主义精神。培养国防精神历来是国防教育的重要内容,它有助于形成积极、深刻、理性的国防观,有助于形成全民性的良好国防环境。强化这方面的教育,要通过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内容的教育,激发人们特别是青少年的爱国热情,增强他们的国防观念和履行国防义务的自觉性;要紧密联系国际国内形势,通过抓好形势教育,帮助人们正确认识国际形势,充分认清国防建设的复杂性和严峻性,使人们特别是青少年增强忧患意识;要突出抓好革命英雄主义和人民军队光荣传统教育,以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广大群众,牢固树立敢打必胜的信念,弘扬不怕牺牲勇敢顽强的民族精神;要通过开展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教育,使人们特别是青少年认识人民军队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强爱军尚武意识,从而更加关心支持国防建设。
自有国家,便有了国防。只要国家还存在,国防就不能废弛。这已为人类发展史所证明。当今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已使人类的生存环境、空间“缩小”,但并不意味着国家间的防卫措施,国家和民族的国防意识、国防精神,需要削弱或取消。相反,国防已由原来的领土、领海、领空防卫向外层空间防卫发展,其争夺更为复杂和激烈,各国实施国防的难度更大。因此,国家、民族的国防意识、国防精神需要进一步强化。“安国家之道,先戒为宝”(《吴子》)。“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司马法》)。中国古代军事家们的这些名言,至今对我们仍然具有警戒作用。
时代在呼唤民族之魂。国防意识、国防精神是民族之魂的核心。振奋和培养民族精神,首先要培养全民的国防意识和国防精神。我国现阶段正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大力发展生产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尤其需要长期稳定的和平环境。要创造和保持长期稳定的和平环境,除需要强大的物质基础、强大的国防力量和强有力的国防措施外,还迫切要求全国人民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筑起一道国防精神的万里长城。进行国防教育,既能为保卫祖国安全、促进世界和平事业打好思想基础,又可振奋民族精神,激发人民热爱祖国、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热情,增强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凝聚力。这种向心力、凝聚力在军事上可以转化为战斗力,在经济上可以转化为生产力,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长期的和平环境,使一些人,尤其是一些青年人的和平麻痹思想滋长,国防观念淡漠。这说明国防意识和国防精神的教育培养工作在目前还是一个薄弱环节,应当引起重视。
国防意识和国防精神的教育培养,是一个长期的渐进过程,它既需要造成一定的社会环境,形成一定的制度,更需要进行系统的知识、观念、思想的灌输。 我们希望国防教育迅速在全国大面积铺开,提高全民的国防观念,进一步振奋精神,发展经济,富国强兵,将我国领土主权问题放在第一位,记住,经济的发展,民族的兴盛离不开主权的完整,一个连主权尚且无法保证的国家,即使经济发展的再好,人民生活过得再爽,充其量也不过是一头大肥猪!反而是敌人的一堆美餐而已!
第一部分: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政策
美国著名的军事理论家A.t.马汉曾指出:“自有史以来,海权都是统治世界的决定性因素,任何国家要称霸世界,并在国内达到最大限度的繁荣与安全,控制海权为首要之务。”[1]世界近现代史更是用史实说明了“海洋兴则国家盛、海洋衰则国家败”的这样一个道理。这也是人类历史上围绕海权发生过大小无数次战争的原因。就当今世界而言,虽然和平与发展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主题,但是竞争与争端也仍然存在,特别是陆地资源的枯竭,21世纪将是海洋的世纪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于是,海洋就成为了国家间领土的控制和资源争夺的“热点”地带。作为拥有300万平方公里海洋国土的我国,在海洋权益纷争不断、海洋资源被严重掠夺的情况下,应该如何主动应对,才能确保海洋国土的安全?这将是影响国家未来发展的重大课题。
一、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主要问题
纵观历史,可以说,一个国家的全球性地位,都是随着这个国家海权的兴衰而变化的。一个国家对海权控制的如何,在一定程度上也就真实体现了这个国家的经济和军事实力.目前我国所面临的国家海洋安全问题主要有:岛屿主权的、海域化解和海洋权益的维护。
第一、由岛屿主权的归属问题而产生的争端。在海域划界和海洋权益的问题上,如果没有涉及到实际的军事占领和开发,其争端也就多表现为口头或书面上的争执。同海域划界和海洋权益问题相比,岛屿主权的归属则是最敏感,同时也是最容易引发局部冲突的问题,因为解决海域划界和海洋权益争端的最终结果是随着岛屿归属的最终确定解决的。中国的海岸线长达18000多公里,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就有6500多个,其中,近大陆岛屿占90%,依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我国拥有领海海域38万平方公里,可划归我国管辖的海域有近300万平方公里,在这片海域中,这些岛屿分布广泛、相互毗邻,形成了近50多个列岛、群岛,是天然的海上屏障,对我国国防和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近几年以来,在我国海域内出现了岛礁被他国侵占、海域被分割、所属海域内海洋资源被掠夺等等极其严重的形势,而这种局势在我国南海诸岛和钓鱼岛的争端中表现的最为激烈。以南海诸岛为例,南海诸岛地区分布着东沙群岛、西沙群岛、南沙群岛和中沙群岛等众多岛礁,而且自古以来就是属于中国的“历史性水域”。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只有极少数的个别国家对南沙群岛提出过非法的主权要求,但最终都没有得逞,随着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南海的石油天然气资源被源源不断的勘测出来,其周边的一些国家纷纷抢占南海诸岛岛礁,对其进行军事占领,其最终目的就是想获取南海地区丰富的石油资源。目前,除西沙群岛有我国海军驻守、东沙群岛由台湾军队驻守、中沙群岛位于水面以下之外,南沙群岛有近40多个岛礁被他国非法侵占,仅越南就侵占了29个岛屿。
第二,由海洋资源而引发的争端。南海海域除了拥有种类众多的鱼类资源以外,还蕴含着极其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南海海域面积宽广,其海底盆地面积大,沉积厚,具有多层产油等特点,是亚洲大陆架上的最大的储油区之一,同时还是与波斯湾、墨西哥湾、北海齐名的世界四大海洋油气区。目前南海已探明的石油储量为230~300亿吨,天然气储量为8~10万亿立方米。以我国2008年共消耗石油3.65亿吨的速度计算的话,南海已探明的石油资源足可以保障我国近60年内的全部石油消耗[2]。近年来,在当今世界能源危机的形势下,南海海域周边的国家与数十家域外大国的石油公司以“共同开发”的名义联合打井1000多口,年产石油千万吨,天然气数百万立方米。仅越南在1981-2002年就从南沙海
域的油田中开采了近1亿吨的石油,价值485亿美元。如今,越南每天在南沙开采出的石油为4.8万吨,天然气5.4亿立方米,从南海掠夺的石油和天然气的出口收入竟然占到了越南全国国民生产总值的1/4!
第三,由海洋划界引发的争端。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可划归我国管辖的海域有近300万平方公里。这300万平方公里的宽广海域为我国充分开发和有效利用海洋提供了足够的空间。但现实是,随着新的国际海洋法公约的产生,南海周边国家都先后发表了单方面的声明,宣布了所谓自己所“拥有”的海洋专属经济区面积以及海底大陆架区域的面积。这样一来,就使得原本应属于我国管辖的海域,却存在着同周边国家的海洋划界争端。对此,我国政府的一贯主张是在尊重“历史性水域”的基础上,根据新出台的国际海洋法公约,对存在争议的海域进行合理、公正、公平的适当调整,以此来解决同周边国家在海洋划界问题上出现的争端,进而维护新海洋法所赋予我国的海洋权益,并最终保持亚太周边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二、我国的国家安全众多利益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离不开海洋
首先,我国的和平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离不开海洋。我国东临太平洋,其海岸线长达18000多公里。而在这漫长的海岸线上,防御敌对势力从海上入侵并营造地区海上安全环境、保障海洋运输通道的畅通和维护国家的海洋权益,都必须要依靠强大的海权力量。
其次,我国海上领土的主权完整和海洋有着直接的关系。到目前为止,海洋的大部分是世界各国所公有的,只有沿的一些部分被沿海国家以领海和专属经济区以及大陆架的形式划定为其独有的领土管辖区域。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中国所管辖的海洋面积相当于中国陆地领土面积的1/3,约为300万平方公里,而这1/3的“海洋领土”将直接关系到我国未来的生存、安全和发展。
最后,保证我国“和平统一”最终实现的条件离不开海洋。台湾是我国固有领土,其主权的归属问题必须明确,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将台湾从祖国的版图中分裂出去。台湾问题是近代以来国家落后衰败和帝国主义列强发动侵华战争的产物,同时也是由于中国内战的爆发而引发的一个仍未解决的历史遗留。关于台湾问题的产生和之所以久拖不决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我国缺乏强大的海权以及强大的海军力量。解决台湾统一的问题,我国承诺不放弃使用武力,但是实施“和平统一”的既定方针,则更加符合海峡两岸人民的共同心愿,但是如果没有强大的海权力量作为“和平统一”的坚实基础和后盾,那么,台湾问题的和平解决也就无从谈起。
三、维护海洋权益的几点思考
进入新世纪,中国要想成为海洋强国,就要义无反顾的走向“世界性的海洋”,就要在海洋发展战略和海洋军事战略上做好相应的准备。在海洋发展战略方面,以开发海洋石油和天然气资源为例,中国应尽力加大中、远海的石油天然气开采力度,实行先近海后远海的开发战略,除了海洋石油天然气资源之外,还要抓紧对诸如海洋运输、海洋渔业等方面的开发力度,只有“存住自己,分享公有”,才能逐步实现海洋经济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当然,在海洋经济开发过程中还要不可避免的遇到应该如何顺利解决海洋争端的问题,就像邓小平同志所说到的那样:“解决国际争端,就是要根据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的想法。”面对着海洋权益问题和我国周边国家海洋争端的实际情况,应该以中国实行海洋开发的历史经验为基础,以和平方式来解决海洋权益的争端。在海洋
军事战略方面,说到底,海洋军事战略是用来保证海洋经济战略顺利实施的。马汉指出:“享有海洋权益并不等于控制海洋,海洋的经济权益是需要靠强大的军事力量来加以保卫。不能简单的理解为单凭先进的技术手段就能对海洋的自然力量和自然资源加以控制,而是指对海洋的和平利用必须要依赖军事力量对于海洋的实际控制。”在我国建国之初,由于海军实力的相对弱小,加之没有自己独立的海权指导思想,我国海军所贯彻和执行的一直都是“积极防御”的海洋军事战略,执行的也只是单纯的“近岸防御”任务。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我国东部、东南部和南部的沿海地区成为了对外开放的经济特区,这些沿海地区进过三十年的建设,现已成为了中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同时又是构成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命脉之一。在经济发展取得如此显著成就的前提下,我国的海上交通运输线和海洋经济的发展战略也都有了巨大的扩展和延长,而我国海军“近海防御”的思想,就是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海上经济活动范围的扩展而提出的。在当今世纪,中国要走向“世界的海洋”,就要认真贯彻和实行海洋强国的战略,而要使这一战略得到顺利实施和执行,就必然要求我国的海军具备远洋作战和航行的能力;依靠着一支拥有强大的、具有远洋作战能力海军力量,继而就能有效解决由海洋争端所带来的各种挑战,才能闯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海洋发展新途径,才能最终成为一个真正的海权强国。
四、结语
从世界近现代史鲜明生动的例事例表明:海权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随着新世纪的到来,人类的目光正由陆地转向海洋,而中国要成为一个海权强国,就要走向“世界的海洋”,就必须要在海洋的政治、经济和军事战略方面做好相应的准备,进而才能支撑起中国作为一个海洋大国、强国的脊梁。 第二部分:中国领海岛屿有哪些争端:
现在所说的中国960万平方公里,是建国初期周恩来总理命令解放军参谋部根据内战结束前的地图计算的,当时和许多邻国还没有划定边界,中国领土其实不是960万,而是1042万平方公里。近年来互联网上流传着一些有明显倾向性和煽动性的评论中国划定边界的文章,这些文章多出于海外所写,在国内造成很大的影响,因此笔者收集了一些相关资料,对中国领海边界的形成做个说明,供各位大家参考。
一.与日本的领海岛屿争端。钓鱼岛,琉球群岛,冲之鸟
1978年4月至6月,中日之间出现了两个有争议的问题。一个是日本对钓鱼岛的非法占领问题,另一个是日本对琉球群岛的拥有权问题。
钓鱼岛是台湾省附属岛屿,位于东海大陆架边缘,早在15世纪就已归中国管辖,早在明朝永乐年间就有了“钓鱼屿”的记载,清光绪十九年(1893年),慈禧太后曾下诏将钓鱼岛赏给当时的邮传部尚书盛宣怀作为采药地。而日方却强词夺理,声称钓鱼岛是位于冲绳岛西南的小岛屿。根据当年归还冲绳协定而属于日本,是日本固有领土。日本一些人所谓在1895年已将该岛“编入日本领土”的说法,实际上是日本在甲午战争后将其窃取的。
日本在1945年投降后,按波茨坦公告,钓鱼岛与台湾已一并归还中国,理所当然是中国领土。1996年7月14日,日本政府单方面采取措施,加速钓鱼岛等岛屿的日本国土化。东京都内的一个政治团体在钓鱼岛上设置了灯塔。
钓鱼岛虽然不大,但周围石油储量30-70亿吨,年捕鱼量15万吨。日本争夺钓鱼岛目的就是通过侵占岛屿与中国平分东海大陆架,多占中国20多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获得15万吨以上的渔业资源,攫取中国东海海底油气资源的一半多。
妄图在军事上实现“千海里防卫”的设想。据此,将其防卫范围由冲绳向西推远300多公里,对中国沿海地区实施舰、机抵近侦察和监视。而且还可以削弱台湾回归祖国后台湾海峡军事功能的发挥,大大不利于我东南沿海的安全,同时也会对我跨出第一岛链的未来海上发展受到很大制约。
公元1429年,中山王尚巴志统一琉球,定都首里城,是为“琉球王国”的开始。历代琉球国王都向中国朝贡,尤其新王即位,必定要求中国派遣使臣到来为新王举行“册封”仪式。1875年,日本大军开入琉球,禁止琉球进贡中国和受大清册封,废除中国年号,改为明治年号。虽然大清软弱无能至此,但在琉球主权问题上始终坚持为中国所有,没有让步。直到1879年明治天皇推行“废藩设县”,在琉球强行搞了个所谓的“琉球处分”,把琉球一分为二:北为日本领土,改为“冲绳县”,南为大清领土,并企图硬逼中国承认。当时琉球中山王派使臣到北京朝廷哭诉,恳求大清保护属国,而清廷在日本武力威慑下一味地厌战求和,在提出毫无作用的“严重抗议”后,乃提出另一妥协方案,即叁分琉球:挨近日本方向的庵美大岛为日本领土,冲绳群岛按“琉球处分”以前的状态仍归琉球中山王的领国,南部的先岛群岛为中国的领土。而在此时,沙皇俄国在伊犁边界又欺负大清无能,掠夺蚕食。朝廷迫于内外交困,于一八八零年九月再次向日本让步,按日本的二分法草签分界条约(5)。
1978年4月12日,中国捕鱼船队在琉球群岛水域进行捕鱼作业。后来,日本政府向中国政府提出抗议。北京的官员也强调,这起事件是“偶然发生的”。同时表示中国将避免在那些岛屿与日本再次发生冲突。1978年8月中旬有人提出,中国实际上已经承认了日本对琉球群岛的控制权。
二.与朝鲜的领海岛屿争端。黄海中国侧大陆架与经济区
在领海划分上我国与朝鲜以124o10′6″E为领海分界线,存在的问题是我国船只一出海就是朝鲜水域,虽然两国确定在123o59′E至124o26′E间两国一切船舶可自由航行,但这毕竟是一个被动的权宜之计。中朝在专属经济区(朝鲜称为经济水域)的划分上存在较大分歧,朝鲜在1977年6月颁布的“关于建立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经济水域的政令”中声称其经济水域在不能划至200海里的海域划至海洋的半分线,即中间线,这是我国不能接受的,在北黄海,中国一侧岸线长度为688公里,朝鲜一侧仅为414公里,其比例为1∶0.6,且黄海沉积物大部分来源于中国大陆,按中间线法划分显然有失公平。九十年代中,韩日两国私订协议,划分海洋专属经济区,将专属区中与我国相向部分大肆划入各自的管辖范围。
三.与韩国的领海岛屿争端。黄海中国侧大陆架与经济区
韩国与我国共同濒临南黄海和东海,两国间没有岛屿和领海主权争议,但在大陆架划分上持不同看法,韩国坚持以中间线法划分两国间相邻的大陆架,在南黄海,我国岸线长达821公里,韩国一侧为659公里,比例为1∶0.8,如以中间线划分大陆架显然有失公允;在东海,东海大陆架是我国大陆的自然延伸部分,韩国政府却不顾这一事实,和日本政府于1974年背着中国政府签订了《日本和大韩民国关于共同开发邻接两国的大陆架南部的协定》,在东海大陆架划定所谓的“共同开发区”,后又在1999年生效的《日韩新渔业协定》中在济州岛南部划定了所谓日韩共管的“暂定水域”,侵占我国大陆架近10万平方公里,我国外交部发言人多次表示这是严重侵犯中国主权的行为,我国政府决不同意并提出严正交涉。
四.与菲律宾的领海岛屿争端。南沙群岛菲律宾-占据9个岛礁。
菲律宾最早对南中国海的岛礁提出领土要求可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菲律宾在南中国海的活动分为三个阶段.20世纪70年代以前,菲律宾政府不断地对南沙岛礁提出领土要求,也支持其国民到南沙海域勘探,但未占领中国南沙岛礁;20世纪70年代,菲律宾占领了马欢岛、费信岛、中业岛等9个南沙岛礁;冷战结束后,由渔业纠纷而引发了美济礁和黄岩岛问题,影响较大.
1992年,中国在南沙的美济礁树立标志物,修建渔民用的棚房。菲律宾认为美济礁属于菲,因此进行了破坏,并扣留了在巴拉望西部80公里处捕鱼的中国渔民。这就是中菲美济礁争端。
五.与印度尼西亚的领海岛屿争端。南沙群岛2个岛礁
六.与马来西亚的领海岛屿争端。南沙群岛抢占9个岛礁
1979年,马来西亚把我国南沙南部海域划入其领海,并先后占领了我国南沙群岛中的弹丸礁、安渡礁、南海礁、星仔礁、榆亚暗沙等9个岛礁,在弹丸礁上还修建了简易的机场,其划定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侵入我国传统疆界线内达27万平方公里。在南沙海域石油资源的开发中,马来西亚是动作最快和收益最大的,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就开始勘探,目前马来西亚在南沙附近海域有10个商业性油田,90多口油井,其石油出口的70%来自于这一海域,上个世纪90年代初时原油出口年创汇就达100亿美元以上。马来西亚自从在中国南海发展海上石油生产后,经济发展非常迅速,石油出口总值已超过其国民生产总值的20%,海上石油年产量超过3000万吨。
七.与越南的领海岛屿争端。南沙群岛28个岛礁,北部湾领海及白龙尾岛 1975年以后我南沙、西沙群岛也被越方侵略挑衅,占领我岛屿十多个,1975年9月,面对越军的挑衅,中国在西沙击沉南越军舰“怒涛”号(650T)。一举收复西沙岛屿,
70年代初,当时南越政权就以维护主权名义出兵占领了我国南沙群岛中的南威岛等6个岛礁,1975年南越政权垮台后,越南不仅迅速接管了南越政权控制的南沙岛礁,还变本加厉地扩大军事占领,此前,越南曾多次声明承认中国对南沙的主权,后来竟出尔反尔,引经据典地论证南沙群岛和西沙群岛是越南领土的一部分,1974,人民解放军收复了西沙群岛,1988年越南在赤瓜礁挑起武装冲突,我军被迫自卫还击,打击了侵略者的气焰,但目前越南仍占有我南沙群岛中的28个岛礁(我国仅控制8个),是我国海洋邻国中侵占我国领土最多的国家,越南还是唯一一个声称对我国整个南沙群岛拥有主权的国家。在大陆架方面,越南采用自然延伸原则和200海里宽度来划定其大陆架范围,这其中很大一部分侵入了我国传统的海疆范围,1980年,越南与原苏联签订了合作开发所谓“越南南方大陆架”的协议,在我国南沙海域开采油气资源,在1986年以前,越南是石油进口国,石油产量只有6万吨。自从80年代开始大量掠夺南海石油以来,91年石油产量超过450万吨,目前石油产量已达700万吨,使越南成为石油输出国,石油工业已成为越南经济支柱产业。今年又不顾我国政府的强烈反对,推出了南沙旅游项目,公然侵犯我国的主权。
20世纪30年代,在越南的殖民当局曾偷偷侵占南沙7个岛礁,遭到中国政府的抗议。二次大战结束后,当中国派兵收复日本占领的南沙岛屿后,法国人一直没提任何抗议,更没有提及他们的主权要求。况且,法国人离开越南时,在所有两国之间所达成的条约和协议中,均没有任何文字说明法国将南沙移交越南(南越)。值得提起的是,当南越在50年代开始对南沙提出要求时,法国公开宣布,法国从未将南沙移交给越南,更何况法国只是在30年代曾一度占领7个小岛礁,
而现在越南却要“承袭”整个南沙近300个岛礁和沙洲。至于北越,在50年代和60年代,北越政府官员在不同场合多次承认中国对南沙诸岛享有领土主权。1956年6月15日,北越外交部副部长雍文谦在会见中国驻越南大使临时代办李志民时表示:“根据越南方面的资料,从历史上看,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应属中国领土。”当时在座的越南外交部亚洲司代司长藜禄也指出:“从历史上看,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早在宋朝就已经属于中国了。”1958年9月14日,北越总理范文同照会中国总理周恩来,表示:越南民主共和国承认和赞同中华人民共和国1958年9月4日重申享有南沙和西沙领土主权的声明。越南教科书直到1974年仍承认中国拥有西沙、南沙群岛主权。越南只是在1975年统一后才改变政策,宣称其对西沙和南沙拥有主权。从国际法来看,北越推翻南越(北越至今没承认南越政权的合法性)而统一越南,北越以前的文件在今天仍具法律效力。
2000年12月25日,中越两国代表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越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协定》,《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在北纬20度以北,中方划部分海域归越南;在北纬20度以南,越方让一片海域给中国。按越南外长阮颐年提供的材料,最终中越各得北部湾面积的46.77%和53.23%。
白龙尾岛是中国和越南之间的争议海域北部湾上的一个小岛。在越战期间,中共把这个小岛借给越南海军所用。之后两国签订协议,以这个岛作为两国的边界。但根据两国最新签订的协议,两国边界会东移往东经108度03分,而这个岛亦会正式成为越南的领土。白龙尾岛孤悬于北部湾中心,战略地位极其重要。北部湾上有两个白龙尾,其中一个‘租借’给越南的白龙尾(京族三岛)在广西,在自卫反击战后收回。(北部湾上的白龙尾岛在)1955年时有200多人,其中只有3人身份不明,其余全是当时海南的儋县人„„中间有个庙,庙里的钟上铸着汉字‘同治三年’(1877年)。我们驻军后越南表示理解„„后中国从该岛撤军。1988年4月25日,越南外交部公布题为“黄沙、长沙群岛和国际法”的文件为这段历史作了注脚,“越南请中国帮助管理北部湾的白龙尾岛,并于1957年收回”。有意思的是,岛上庙宇奉祀的是天妃娘娘(即妈祖)和伏波将军。伏波将军恰是我国东汉出兵交趾(今越南北部)的马援。中国外交部法律司海洋处相关官员明确指出:“白龙尾岛确实属于越南。”在7月1日中越《渔业合作协定》生效仪式时,中方渔船一律禁止进入距白龙尾岛15海里范围内的水域。中国海南省政府指示要各地做好弃船上岸的15000渔民的安置工作,因为他们失去了传统的捕鱼区,为什么不是越南渔民弃船上岸?
八.与文莱的领海岛屿争端。南沙群岛1个岛礁
文莱宣称对我国南沙群岛中的南通礁拥有主权,并向我国在南沙的传统海域内扩张达4400平方公里,作为东南亚的第三大产油国,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时年产原油就达到700万吨,其中绝大部分来自于我国南沙海域。
第三部分:中国南沙群岛问题
众所周知,由于能源危机的到来和历史问题的遗留,中国与东南亚多国之间的南海争端问题不仅没能得到彻底的解决,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使得中国与东南亚多国陷入关系紧张的境地。但是,随着中国崛起的前景日益清晰化,世界都在关注中国的外交走向,而南海争端问题解决方案则会成为评估中国外交走向的方向标。因此,为缓解中国与东南亚多国的紧张局势,又为向世界展示中国外交走向以促进中国崛起,中国必须要妥善解决南海争端问题。
一、南沙群岛的概况
(1)南沙群岛的历史概况
①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南沙群岛
东汉杨孚《异物志》有“涨海崎头,水浅而多磁石
三国东吴将领康泰所著《扶南传》涨海中,到珊瑚洲,洲底有盘古,珊瑚生其上也。”
唐宋年间,将西沙和南沙群岛相继命名为“九乳螺洲”“石塘”、“长沙”、“千里石塘”、“千里长沙”、“万石塘”、“万里长沙”等。
明代《混一疆理历代国都之图》中标有石塘、长沙和塘
清代《更路簿》记载了中国海南岛渔民所习用的南沙群岛各个岛、礁、滩、洲的地名具体方位,其中南沙计73个地名。
②中国最早开发经营南沙群岛
中国人民至迟明初就到南沙群岛从事开发渔业生产了。
1868年《中国海指南》记载了我国渔民在南沙群岛活动情况,郑和群礁有“海南渔民,以捕取海参,贝壳为活,各岛都有其足迹,亦有久居礁间者,海南每岁有小船驶往岛上。
《更路簿》是中国人民明清以来开发南海诸岛的又一有力证明。 民国以来我国渔民开发经营南沙群岛的史实,中外史料均有记载 ③中国最早对南沙群岛行使管辖
《元史》地理志和《元代疆域图叙》记载元代疆域包括了南沙群岛
明代《海南卫指挥佥事柴公墓志铬》记载:“广东濒大海,海外诸国皆内属” 清代,中国政府将南沙群岛标绘在权威性地图上,对南沙群岛行使行政管辖
(2)南沙群岛的地理概况
①地理位置
南沙群岛[1]在祖国南疆的最南端,是南中国海诸岛中岛礁最多,散布范围最广的一椭圆形珊瑚礁群。位于北纬3°40‘至11°55’,东经109°33‘至117°50’。北起雄南滩,南至曾母暗沙,东至海里马滩,西到万安滩,南北长500多海里,东西宽400多海里,水域面积约82万平方公里,约占南中国海传统海域面积的五分之二。周边自西、南、东依次毗邻越南、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文莱和菲律宾。南沙群岛由550多个岛、洲、礁、沙、滩组成,但露出海面的约占五分之一。
南海诸岛是南海中中国许多岛屿、沙洲、礁、暗沙和浅滩的总称。它们分布的范围很广。南北绵延1800公里,东西分布约900多公里。共有岛、礁、沙、滩200多个。诸岛北起海岸附近的北卫滩,西起万安滩,南至曾母暗沙,东止黄岩岛、自北至南,大致可以分为东沙、西沙、中沙和南沙四大群岛。 ②组成
南沙群岛:是中国南海诸岛四大群岛中位置最南、岛礁最多、散布最广的群岛。主要岛屿有太平岛、南威岛、中业岛、郑和群礁、万安滩等。曾母暗沙是中国领土最南点。
③地图中的记载
南沙群岛地图-古代历史地图-郑和航海图
说明:郑和航海图资料绘于明天启年间的《郑和航海图》(TheSailingChartsofZhengHe1405~1421),是记载郑和1431年最后一次下西洋的航海图,图上明确标绘着南海诸岛的相对位置,如将西沙称为“石塘”,将南沙称为“万生石塘屿”。
1947年发布的中华民国地图和南洋群岛地图中文说明:此两张地图为1947
年出版的中华民国地图和南洋群岛图。此两图中的南海诸岛的名称仍使用旧称。 1947年中华民国地图,此图中注明外蒙古已经被民国政府批准独立。此图中南海四沙仍然沿用旧名。
④重要性
战略重要性:南沙群岛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处于越南金兰湾和菲律宾苏比克湾两大海军基地之间,扼太平洋至印度洋海上交通要冲,为东亚通往南亚、中东、非洲、欧洲必经的国际重要航道,也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通道和南疆安全的重要屏障。在我国通往国外的39条航线中,有21条通过南沙群岛海域,60%外贸运输从南沙经过。
经济重要性:南沙群岛是珊瑚礁构造,南沙群岛及附近海域是中国唯一一个位于珊瑚礁核心分布区的海域,其美丽和富饶足以比肩马尔代夫和澳大利亚大堡礁,分布海域面积比马尔代夫和大堡礁都要大。南沙岛礁中的水面环礁的礁体面积有3000平方公里左右,而在国际海洋公约中,水面环礁是具有准陆地地位的。按照群岛基线准则,南沙群岛就能够划出数万平方公里的领土区域(陆地+水面环礁(具有准陆地地位)+内水),据此能够主张上万平方公里的领海,几十万平方公里的专属经济区。海域蕴藏着大量的矿藏资源,仅曾母暗沙盆地的油气质储量约有126至137亿吨。
二、南沙问题的由来
概述:不少国家政府和国际会议的决议也承认南沙群岛是中国的领土。但70年代开始,越、菲、马等国以军事手段占领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在南沙群岛附近海域进行大规模的资源开发活动并提出主权要求。对此中国政府一再严正声明,这些行为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严重侵犯,是非法的、无效的。这些国家的所谓法律依据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1)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①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南沙群岛,最早并持续对南沙群岛行使主权管辖 ②战后相当长时期内,并不存在所谓的南海问题
③不少国家政府和国际会议的决议也承认南沙群岛是中国的领土
(2)越南的理由是法国在越南殖民统治期间曾占领南沙,因而越南应承袭南沙主权然而这一理由同样也是站不住脚的。
三.近现代南沙群岛的纠纷
(1)东南亚各国染指南沙近况
越南:
越南对我国南沙群岛的侵略始于前南越西贡政权。西贡伪政权在1956至1971年期间多次派船入侵南沙群岛,并发表对南沙拥有主权的声明;1973年7月至1974年2月先后侵占南沙群岛的鸿庥岛、南子岛、敦谦沙洲(沙岛)、景宏岛、南威岛和安波沙洲,并派军驻守;1975年2月14日发表的白皮书,声称对西沙和南沙群岛拥有“主权”。
菲律宾:
早在1946年,菲律宾就对南沙群岛提出过主权要求。1956年菲“探险家”到南沙一些岛礁活动,将这些岛礁命名为“卡拉延群岛”。1978年6月11日,菲总统签发1596号总统法令,正式宣布“卡拉延群岛”归菲所有。其主要论据是:这部分岛屿原为“无主岛屿”;这些岛屿离菲最近,对菲的国家安全与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文莱:
文莱对南沙问题所持的观点和立场,主要是围绕马来西亚的主权要求展开的。1981年文莱对马来西亚1979年新版地图所确定的两国间的大陆架分界线提出了责问和抗议。文莱认为,两国间大陆架分界线的确定应采取“中线原则”。文莱已宣布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并发行了标明海域管辖范围的新地图。 印度尼西亚:
印度尼西亚虽然没有侵占我国南沙岛礁,但从1966年以来在海上划分“协议开发区”,侵入南沙海域5万平方公里。1969年10月印尼与马来西亚签订大陆架协定,侵吞5万平方公里的南沙海域。198O年3月印尼单方面宣布建立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企图进进一步侵占南沙海域和掠夺油气资源。
◆中国台湾:
中国台湾与祖国大陆,在南沙问题上有着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语言。台湾当局认为.南沙和西沙群岛与东沙、中沙群岛一并,自古以来属于中国领土。只是30年代法国占领后,才出现主权争端。台湾主要从史料记载和当地的遗迹文物、南中国海本身的定名以及一些岛的的定名、官方声明拥有主权的先后、部队进驻的时间、管辖时间等方法论证南海诸岛属中国所有。
被侵占的部分南沙南沙群岛:
南威岛、鸿麻岛、南子岛、景宏岛、东礁、西礁、中礁、柏礁、琼礁、毕生礁、无乜礁、日积礁、大现礁、六门礁、南华礁、舶兰礁、奈罗礁、鬼喊礁、蓬勃堡、广雅滩、万安滩、西卫滩、人骏滩、李淮滩、郭谦沙洲、安波沙洲、染青沙洲、马欢岛、费信岛、中业岛、南钥岛、北子岛、西月岛、双黄沙洲、司令礁、弹丸礁、光星仔、南海礁、南通礁
(2)中越南沙海战
1987年2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召开了第十四届政府间海洋委员会年会,通过了《全球海平面联测计划》,计划在全球建立200个海洋观测站,并委托中国建立5个海洋观测站。中国政府决定在南沙群岛中的永暑礁建立第74号海洋观测站。越南当局发现我在南沙建立海洋观测站后,企图先于我方抢占南沙群岛的部分岛礁。强夺不成,双方展开了激烈的海战。
最终,我方击退越军。我战舰共消耗l00mm炮弹285发、37mm炮弹266发,击沉越舰2艘,重创1艘,缴获越南国旗1面,俘虏越军9人。越军伤亡及失踪约400人。在这次漂亮的海上保卫战中,中国海军以仅伤1人的代价,痛击了越军的入侵,沉重地打击了越南当局企图霸占我南海岛屿的嚣张气焰,再次向世人展示了中国军人的凛凛威风。
四.中国政府对南沙问题的对策
外交部: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无可争辩!
(1)南沙群岛的目前情况
目前许多舆论甚至国家,不是以公正的态度,而是出于私利来渲染南沙冲突,并指责中国。一些国家担心迅速发展的中国将会构成对他们的威胁,因而利用南沙来挑拨中国与东盟的关系,进而达到分裂亚洲、遏制中国的目的。而有些南沙争端国家则乘机扩大事态,制造舆论,利用国际压力,迫使中国承认他们侵占南沙的现实,以捞取在南海中最大的经济利益。
(2)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的基本立场以及解决南沙争端的政策主张 ①南海问题是中国与有关国家间的问题。
②中国高度重视南海国际航道的安全畅通。
③中国主张有关各方在南沙问题上采取克制、冷静和建设性的态度。
④中国政府一贯主张以和平方式谈判解决国际争端。
(3)美国对南海问题的态度
①美国在该地区的利益正受到影响。
南海离美国1.2万多千米,太遥远了。美国从该地区的脱离已成为事实,所以美国政府对南海问题感到很为难。现在,美国与东亚的贸易,每年都超过4000亿美元,预计未来五年里会超过美国与欧洲联盟的两倍。一旦南海出现领土权益争端,会威胁到美国经济利益。
②美国强烈的倾向:避免卷入南海争端中去。
美国正试图建立符合双方利益的关系基础,来防止美国与中国和其它国家发生冲突。尤其在军队方面,美国推行合作性的接触战略。1993年底,美国和中国开始防务交流。1994年,美国国防部长佩里访问北京。1995年,美国海军两艘军舰访问中国。美国这些举动意在建立军方之间的关系,促进相互之间的了解,增加军事透明度。
③美国未来对策
进行更积极的外交活动。
鼓励通过谈判解决领土权益问题
请求日本和韩国协助解决
从技术措施上推进这些目标,包括阐明南沙经济价值的不足
支持其它方面的活动,如武器控制
美国也可阐明与菲律宾签订的互助防御条约的内容
美国应该考虑扩大合作性接触战略,尤其应重新建立与中国的军事合作关系
(4)未来南海冲突模式的假设探讨
假设一:中国为维护战略利益,尤其是面对其他争端方对南海石油资源的大量掠夺而采取对抗措施。
假设二:与各方的双边政治关系决定北京通过武力解决南海问题。 假设三:拥有绝对的实力,冲突发生时能够一战而胜。
假设四:中国只在外界强权的不介入的情况下,才会敢于发威。 导火索:两个可能的事件会导致南沙群岛上爆发全面冲突。
一、中国和越南因为某个战略性的岛礁而发生争执,类似于1988年东门礁和赤瓜礁的情形。但此次双方都有所准备。
二、像1994年那样,克里斯顿石油公司开始在万安北21号海区开采石油,因为此处距离越南“大熊”和“黄龙”两处油田极近。
冲突模式1:瓜达尔卡纳尔(Guadalcanal)模式。
冲突模式2:福克兰群岛(Falkland)模式。
冲突模式3:强制性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