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
对地方分享收入的影响
◆ 张 悦 蒋云
我国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时确认了以增值税和营业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增值税主要以第二产业中的工业和第三产业中批发零售业的增加值为税基,而营业税的税基是第二产业中的建筑业和第三产业中除批发零售业外其他行业的流转额。增值税和营业税分设符合当时的经济政治条件。然而,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程度的提高,增值税、营业税并存的弊端日渐突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大势所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缓解税收对资源配置的扭曲,但在考虑消除营业税弊端的同时,还应考虑税制改革对地方分享收入的影响。
显示,早在1998年,除了山西、黑龙江、江苏和云南外,全国27个省级行政区的营业税收入都已经超过增值税分享收入;而到了2008年,地方税收收入的31.8%来自营业税,19.3%来自增值税分享收入,只剩山西
①
和黑龙江的增值税分享收入超过营业税收入。
根据地方营业税占地方增值税、营业税之和的比重(以下简称营业税比重),本文把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分为4组。表1显示了2008年各地财政对营业税的依赖程度,第一组的营业税比重超过70%,这一组包括了北京在内的六个省级行政区,对营业税依赖程度很高;第二组的营业税比重在60%~70%之间,这一组对营业税的依赖程度比较高,包括了12个省级
一、增值税和营业税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地位
《中国财政年鉴》公布的地方财政决算收入数据
行政区;第三组的营业税比重在50%~60%之间,共有11个省级行政区;第四组只有黑龙江和山西,营业税比重低于50%。
「Tax Reform 税制改革」
表2 原分享比例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地方增值税占原地方两税①之和的百分比 单位:%
表3 46.8%分享比例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地方增值税占原地方两税之和百分比 单位:%
二、不同分享比例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地方分享收入的影响
现行分税制将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归中央,其他营业税收入归地方;而增值税的75%归中央,25%归地方。营业税改
②
征增值税将对地方分享收入产生重要影响。
决于营业税所占比重。对于高度依赖营业税的第一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收入将不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的一半,其中受影响最大的北京只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的39.7%;即使对于以增值税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第四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增值税收入也只有以前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的70%左右。由此可见,如果改营业税为增值税,必须考虑弥补地方财政缺口问题。
本文再次利用2008年的数据,模拟对各省级行政区收入影响较小的增值税分享比例。由于各地对营业税依赖程度差别较大,难以找到一个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使所有省级行政区恢复原有财力水平的增值税分享比例。根据中位数原则,以宁夏为基准,假如维持25%的地方分享比例,宁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地方增值税只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地方增值税与营业税之和的53.4%(见表2)。要让宁夏恢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的财力水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地方分
③享的增值税比例就要由25%提高到46.8%。
先模拟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不改变分享比例的情况下,各省级行政区分享收入受到的影响。以2008年的数据为例,假设当年就将营业税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扣除归中央的营业税,剩余营业税和增值税之和在中央和地方之间按照现行比例分享,即地方享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增值税的25%,表2给出了各省级行政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地方增值税收入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地方增值税、营业税收入之和的百分比,用公式表示为:
25%×(扩围后增值税总和-扩围后铁道、金融部门集中缴纳的增值税)25%×扩围前增值税总和+营业税总和-铁道、金融部门集中缴纳的营业税
观察各组情况可以看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各地增值税收入相比以前的两税之和都有所下降,降幅取
①②③
现在将46.8%这一分享比例从宁夏推广到全国。表3计算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地方增值税收入占营
原分享比例是指增值税收入中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地方两税是指归属于地方的增值税与营业税。
本文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指将营业税全面并入增值税,另外,不考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影响,仅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归属地方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归属地方的增值税、营业税之和进行比较。46.8%=25%×100%/53.4%
增值税立法的若干问题
◆ 姜 敏
内容提要:本文根据全国人大增值税立法工作规划结合增值税运行情况,指出现行增值税《条例》在征收及抵扣范围、分类管理、税率安排等五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上述有关问题在增值税立法中的难点,提出分步骤扩围、取消工业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行业设计税率等增值税立法若干建议。关键词:增值税 立法难点 立法建议
增值税立法被列入2010年一类立法规划,增值税将由“《条例》”上升为法律,法律级次提高的同时要求增值税法更加完善、科学。为此,有必要对当前增值税暂行条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和完善,希望对增值税立法有所帮助。
等不动产因其缴纳营业税而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建造中因大量使用缴纳增值税的货物而含有增值税)。因此,增值税纳税人在生产中投入不动产金额不等,税收负担也不同,投入越多,税负越重,重复征税问题也越突出。
此外,因建筑业、房地产业缴纳营业税还产生一
一、增值税《条例》存在的主要问题
系列征管难题,首先是其上游的供货商因不必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受发票比对制约而获得不开票偷逃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机会;其次是建筑业、房地产业纳税人利用普通发票不比对、难以查实的漏洞偷逃企业所得税。
除建筑业、房地产业外,交通运输业也因未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而带来很多征管难题。交通运输业属于营业税范畴,但与货物销售密切相关,为平衡税负,纳税人购销货物时发生运费支出,《条例》允许
以上分析表明,尽管提高增值税分享比例至46.8%后,大多数省级行政区基本维持现有的财力水平,但仍有约三分之一的省级行政区的收入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有较大差异。
(一)增值税征收及抵扣范围不完整带来
的税收征管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有形动产销售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纳入征税范围,而将同样具有货物特征的不动产销售和生产货物特征的建筑劳务排除在外。征收范围的不完整,使得纳税人生产货物的投入物中原材料、机器设备等动产因其缴纳增值税可以抵扣其进项税额,厂房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地方两税收入之和的百分比,公式表示为:
46.8%×(扩围后增值税总和-扩围后铁道、金融部门集中缴纳的增值税)25%×扩围前增值税总和+营业税总和-铁道、金融部门集中缴纳的营业税
计算结果显示,在46.8%的分享比例下,第四组的黑龙江和山西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地方增值税相比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地方增值税、营业税之和提高20%以上;第二组和第三组共22个省级行政区能够
参考文献
(1)平新乔、梁 爽、郝朝艳、张海洋、毛 亮《增值税与营业税的福利
效应研究》,《经济研究》2009 年第9 期。
(2)杨全社《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变化趋势及改革路径》,《涉外税务》
2010第6期。年第5期。
(4)杜 莉、张苏予《论我国金融业营业税转增值税在上海金融核心区
试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世界经济情况》2009年第8期。
,《税务研究》2010基本维持原有财力水平;而第一组仍然受影响最大,(3)龚辉文《关于增值税、营业税合并问题的思考》
以北京为例,在25%的分享比例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地方增值税占原两税之和的39.7%,提高分享比例到46.8%后,这一比重上升到74.2%,但仍严重低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的财力水平。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责任编辑:窦清红)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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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地方分享收入的影响
◆ 张 悦 蒋云
我国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时确认了以增值税和营业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增值税主要以第二产业中的工业和第三产业中批发零售业的增加值为税基,而营业税的税基是第二产业中的建筑业和第三产业中除批发零售业外其他行业的流转额。增值税和营业税分设符合当时的经济政治条件。然而,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程度的提高,增值税、营业税并存的弊端日渐突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大势所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缓解税收对资源配置的扭曲,但在考虑消除营业税弊端的同时,还应考虑税制改革对地方分享收入的影响。
显示,早在1998年,除了山西、黑龙江、江苏和云南外,全国27个省级行政区的营业税收入都已经超过增值税分享收入;而到了2008年,地方税收收入的31.8%来自营业税,19.3%来自增值税分享收入,只剩山西
①
和黑龙江的增值税分享收入超过营业税收入。
根据地方营业税占地方增值税、营业税之和的比重(以下简称营业税比重),本文把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分为4组。表1显示了2008年各地财政对营业税的依赖程度,第一组的营业税比重超过70%,这一组包括了北京在内的六个省级行政区,对营业税依赖程度很高;第二组的营业税比重在60%~70%之间,这一组对营业税的依赖程度比较高,包括了12个省级
一、增值税和营业税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地位
《中国财政年鉴》公布的地方财政决算收入数据
行政区;第三组的营业税比重在50%~60%之间,共有11个省级行政区;第四组只有黑龙江和山西,营业税比重低于50%。
「Tax Reform 税制改革」
表2 原分享比例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地方增值税占原地方两税①之和的百分比 单位:%
表3 46.8%分享比例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地方增值税占原地方两税之和百分比 单位:%
二、不同分享比例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地方分享收入的影响
现行分税制将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归中央,其他营业税收入归地方;而增值税的75%归中央,25%归地方。营业税改
②
征增值税将对地方分享收入产生重要影响。
决于营业税所占比重。对于高度依赖营业税的第一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收入将不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的一半,其中受影响最大的北京只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的39.7%;即使对于以增值税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第四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增值税收入也只有以前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的70%左右。由此可见,如果改营业税为增值税,必须考虑弥补地方财政缺口问题。
本文再次利用2008年的数据,模拟对各省级行政区收入影响较小的增值税分享比例。由于各地对营业税依赖程度差别较大,难以找到一个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使所有省级行政区恢复原有财力水平的增值税分享比例。根据中位数原则,以宁夏为基准,假如维持25%的地方分享比例,宁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地方增值税只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地方增值税与营业税之和的53.4%(见表2)。要让宁夏恢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的财力水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地方分
③享的增值税比例就要由25%提高到46.8%。
先模拟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不改变分享比例的情况下,各省级行政区分享收入受到的影响。以2008年的数据为例,假设当年就将营业税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扣除归中央的营业税,剩余营业税和增值税之和在中央和地方之间按照现行比例分享,即地方享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增值税的25%,表2给出了各省级行政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地方增值税收入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地方增值税、营业税收入之和的百分比,用公式表示为:
25%×(扩围后增值税总和-扩围后铁道、金融部门集中缴纳的增值税)25%×扩围前增值税总和+营业税总和-铁道、金融部门集中缴纳的营业税
观察各组情况可以看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各地增值税收入相比以前的两税之和都有所下降,降幅取
①②③
现在将46.8%这一分享比例从宁夏推广到全国。表3计算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地方增值税收入占营
原分享比例是指增值税收入中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地方两税是指归属于地方的增值税与营业税。
本文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指将营业税全面并入增值税,另外,不考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影响,仅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归属地方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归属地方的增值税、营业税之和进行比较。46.8%=25%×100%/53.4%
增值税立法的若干问题
◆ 姜 敏
内容提要:本文根据全国人大增值税立法工作规划结合增值税运行情况,指出现行增值税《条例》在征收及抵扣范围、分类管理、税率安排等五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上述有关问题在增值税立法中的难点,提出分步骤扩围、取消工业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行业设计税率等增值税立法若干建议。关键词:增值税 立法难点 立法建议
增值税立法被列入2010年一类立法规划,增值税将由“《条例》”上升为法律,法律级次提高的同时要求增值税法更加完善、科学。为此,有必要对当前增值税暂行条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和完善,希望对增值税立法有所帮助。
等不动产因其缴纳营业税而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建造中因大量使用缴纳增值税的货物而含有增值税)。因此,增值税纳税人在生产中投入不动产金额不等,税收负担也不同,投入越多,税负越重,重复征税问题也越突出。
此外,因建筑业、房地产业缴纳营业税还产生一
一、增值税《条例》存在的主要问题
系列征管难题,首先是其上游的供货商因不必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受发票比对制约而获得不开票偷逃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机会;其次是建筑业、房地产业纳税人利用普通发票不比对、难以查实的漏洞偷逃企业所得税。
除建筑业、房地产业外,交通运输业也因未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而带来很多征管难题。交通运输业属于营业税范畴,但与货物销售密切相关,为平衡税负,纳税人购销货物时发生运费支出,《条例》允许
以上分析表明,尽管提高增值税分享比例至46.8%后,大多数省级行政区基本维持现有的财力水平,但仍有约三分之一的省级行政区的收入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有较大差异。
(一)增值税征收及抵扣范围不完整带来
的税收征管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有形动产销售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纳入征税范围,而将同样具有货物特征的不动产销售和生产货物特征的建筑劳务排除在外。征收范围的不完整,使得纳税人生产货物的投入物中原材料、机器设备等动产因其缴纳增值税可以抵扣其进项税额,厂房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地方两税收入之和的百分比,公式表示为:
46.8%×(扩围后增值税总和-扩围后铁道、金融部门集中缴纳的增值税)25%×扩围前增值税总和+营业税总和-铁道、金融部门集中缴纳的营业税
计算结果显示,在46.8%的分享比例下,第四组的黑龙江和山西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地方增值税相比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地方增值税、营业税之和提高20%以上;第二组和第三组共22个省级行政区能够
参考文献
(1)平新乔、梁 爽、郝朝艳、张海洋、毛 亮《增值税与营业税的福利
效应研究》,《经济研究》2009 年第9 期。
(2)杨全社《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变化趋势及改革路径》,《涉外税务》
2010第6期。年第5期。
(4)杜 莉、张苏予《论我国金融业营业税转增值税在上海金融核心区
试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世界经济情况》2009年第8期。
,《税务研究》2010基本维持原有财力水平;而第一组仍然受影响最大,(3)龚辉文《关于增值税、营业税合并问题的思考》
以北京为例,在25%的分享比例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地方增值税占原两税之和的39.7%,提高分享比例到46.8%后,这一比重上升到74.2%,但仍严重低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的财力水平。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责任编辑:窦清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