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实施方案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了使职称评定工作更加合理、公平公正透明,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现将《荥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以有利于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有利于促进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抓规范、抓完善、抓提高为重点,坚持“五公开”的工作原则,不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规范职称评聘管理,大力提升职称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业内认可度,推进职称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评审原则:
坚持“按照标准,实事求是”的原则
坚持“注重实绩,全面衡量”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展示”的原则
坚持“考核、评议、监督”的原则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严格按照省人事厅(豫人职【2008】19号)印发的各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四、申报数额
依据市人事局核准的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确定申报数额。对具备高、中级资格人数已达到或超过同级岗位设置数额的单位,原则上暂停申报。凡具备高、中级资格人数未达到应设岗位数额的单位,均可在规定范围内申报。
五、申报推荐方法、程序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荥人职„2008‟15号)申报推荐。
1、召集全市主抓职称评定的领导,学习文件,领会精神。 2、各单位召开学校教职员工大会,参评对象在学校教职员工大会上进行个人述职。
3、对照职称评定积分细则,对参评对象进行积分排名。
4、结果公示:各单位将积分排名结果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一周。
5、各单位对符合晋升中、高级职称条件的教师按积分排名顺序上报教体局。(要求A4纸打印,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字)
6、各单位要对参评对象的最高学历毕业证书、任现职的职称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继续教育合格证、计算机中级以上等级证书、出版的论文原件、聘书原件、一个学期原始教案(要求有教学后记)工作总结和各项获奖证书原件等按时递交到教体局职改办进行集中审核。
7、整理上报:教体局对推荐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整理,并按时报送到荥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建立考核推荐领导小组,负责对考核推荐工作的领导并组织实施。要根据本方案精神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实施方案。要明确一名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2、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公示制度,对申报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各种申报材料按规定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凡在职评工作中,有违背职评工作纪律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关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实行认证及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检索,要严格按照豫人社[2010]153号文件的规定进行。
4、申报人员个人总结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所填岗位、职务、业绩等必须与本人实际相符,实事求是,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严肃处理。
5、职称评审所需各类表格请登录荥阳市教体局网页职改办下载。
荥阳市教育体育局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荥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考核指导意见 荥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考核指导意见
(一)业绩条件(20分)
对照评审业绩条件,每项有多个证书的,按最高级别积分,每条最高积5分
国家级按等次分别积5、4、3分
省级按等次分别积4、3、2分
郑州市按等次分别积3、2、1分
县(市)级按等次分别积2、1分
业绩条件之外的证书,不积分,但同等条件下,可参考优先推荐。
(二)工作考核
1、师德师风(5分)
(1)根据师德工作考评方案,按考核结果最高积5分。
(2)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现象者此项不积分。
2、承担工作量(5分)
按规定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积5分; 承担工作量不足的酌情扣分。
3、教育教学工作(20分)。
依照学校教育教学考评细则,最高记20分。
4、班主任工作(10分)。
依照学校班级管理考评细则,承担班主任工作的最高积10分,未承担班主任工作的,此项不积分。
5、教育教学成绩(15分)
依照学校对教育教学成绩的量化标准最高积15分。
6、承担指导、培训教师任务(5分)
被确定为名师或骨干教师,且在校内发挥指导培养作用的最高积5分,未承担指导培养任务的此项不积分。
(三)民意测评(10分)
在个人述职基础上,全体教师投票,按投票结果最高折合10分。
(四)教龄积分(5分)
教龄每满一年积0.2分,最高积5分。
(五)任现职年限积分(5分)
任现职年限每满一年积0.5分,最高积5分。
荥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实施方案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了使职称评定工作更加合理、公平公正透明,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现将《荥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以有利于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有利于促进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抓规范、抓完善、抓提高为重点,坚持“五公开”的工作原则,不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规范职称评聘管理,大力提升职称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业内认可度,推进职称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评审原则:
坚持“按照标准,实事求是”的原则
坚持“注重实绩,全面衡量”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展示”的原则
坚持“考核、评议、监督”的原则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严格按照省人事厅(豫人职【2008】19号)印发的各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四、申报数额
依据市人事局核准的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确定申报数额。对具备高、中级资格人数已达到或超过同级岗位设置数额的单位,原则上暂停申报。凡具备高、中级资格人数未达到应设岗位数额的单位,均可在规定范围内申报。
五、申报推荐方法、程序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荥人职„2008‟15号)申报推荐。
1、召集全市主抓职称评定的领导,学习文件,领会精神。 2、各单位召开学校教职员工大会,参评对象在学校教职员工大会上进行个人述职。
3、对照职称评定积分细则,对参评对象进行积分排名。
4、结果公示:各单位将积分排名结果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一周。
5、各单位对符合晋升中、高级职称条件的教师按积分排名顺序上报教体局。(要求A4纸打印,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字)
6、各单位要对参评对象的最高学历毕业证书、任现职的职称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继续教育合格证、计算机中级以上等级证书、出版的论文原件、聘书原件、一个学期原始教案(要求有教学后记)工作总结和各项获奖证书原件等按时递交到教体局职改办进行集中审核。
7、整理上报:教体局对推荐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整理,并按时报送到荥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建立考核推荐领导小组,负责对考核推荐工作的领导并组织实施。要根据本方案精神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实施方案。要明确一名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2、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公示制度,对申报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各种申报材料按规定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凡在职评工作中,有违背职评工作纪律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关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实行认证及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检索,要严格按照豫人社[2010]153号文件的规定进行。
4、申报人员个人总结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所填岗位、职务、业绩等必须与本人实际相符,实事求是,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严肃处理。
5、职称评审所需各类表格请登录荥阳市教体局网页职改办下载。
荥阳市教育体育局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荥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考核指导意见 荥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考核指导意见
(一)业绩条件(20分)
对照评审业绩条件,每项有多个证书的,按最高级别积分,每条最高积5分
国家级按等次分别积5、4、3分
省级按等次分别积4、3、2分
郑州市按等次分别积3、2、1分
县(市)级按等次分别积2、1分
业绩条件之外的证书,不积分,但同等条件下,可参考优先推荐。
(二)工作考核
1、师德师风(5分)
(1)根据师德工作考评方案,按考核结果最高积5分。
(2)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现象者此项不积分。
2、承担工作量(5分)
按规定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积5分; 承担工作量不足的酌情扣分。
3、教育教学工作(20分)。
依照学校教育教学考评细则,最高记20分。
4、班主任工作(10分)。
依照学校班级管理考评细则,承担班主任工作的最高积10分,未承担班主任工作的,此项不积分。
5、教育教学成绩(15分)
依照学校对教育教学成绩的量化标准最高积15分。
6、承担指导、培训教师任务(5分)
被确定为名师或骨干教师,且在校内发挥指导培养作用的最高积5分,未承担指导培养任务的此项不积分。
(三)民意测评(10分)
在个人述职基础上,全体教师投票,按投票结果最高折合10分。
(四)教龄积分(5分)
教龄每满一年积0.2分,最高积5分。
(五)任现职年限积分(5分)
任现职年限每满一年积0.5分,最高积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