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经济法(注会)
第六章 公司法律制度
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 详细描述:
例题:
1.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下列行为,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B.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C.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D.经股东大会同意,自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正确答案:D
解析: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也可以不设监事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C.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D.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公司法当中有关组织机构的表述”。选项A说明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也可以不设监事,此说法不正确。因为法律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但要设一到两名的监事。另外就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它可以不设董事会,不管从哪个角度理解,这个选项都是一个错误的说法。选项C,讲的是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它的产生办法,我们强调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是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当中指定的,关键词是“指定”,而不是“选举”,只要关键词没错,选项就是对的,关键词错了,选项就是错的。选项D考查的是对法律专业术语的掌握,选项本身说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法律的原文是“可以有职工代表”,也就是说,可以有也可以没有,而“应当”是必须有的概念,所以这是一个错误的说法。选项B是正确答案。
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1/2时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C.持有公司股份5%的股东请求时
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正确答案:A,B,D
解析:选项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1/2,肯定不足2/3。
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应当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有()。
A.对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B.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C.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D.决定修改公司章程正确答案:A,B,D
解析:(1)选项AD:属于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2)选项B:上市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3)选项C: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5.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为5000万元,董事会有5名成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该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A.董事会人数减至4人时
B.未弥补亏损为1000万元时
C.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D.持有该公司20%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正确答案:A,C,D
解析:⑴选项A:董事会人数减至4人时,低于法定最低人数5人;(2)选项B:公司未弥补亏损尚未达到股本总额的1/3。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经济法(注会)
第六章 公司法律制度
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 详细描述:
例题:
1.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下列行为,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B.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C.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D.经股东大会同意,自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正确答案:D
解析: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也可以不设监事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C.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D.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公司法当中有关组织机构的表述”。选项A说明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也可以不设监事,此说法不正确。因为法律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但要设一到两名的监事。另外就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它可以不设董事会,不管从哪个角度理解,这个选项都是一个错误的说法。选项C,讲的是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它的产生办法,我们强调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是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当中指定的,关键词是“指定”,而不是“选举”,只要关键词没错,选项就是对的,关键词错了,选项就是错的。选项D考查的是对法律专业术语的掌握,选项本身说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法律的原文是“可以有职工代表”,也就是说,可以有也可以没有,而“应当”是必须有的概念,所以这是一个错误的说法。选项B是正确答案。
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1/2时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C.持有公司股份5%的股东请求时
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正确答案:A,B,D
解析:选项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1/2,肯定不足2/3。
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应当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有()。
A.对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B.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C.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D.决定修改公司章程正确答案:A,B,D
解析:(1)选项AD:属于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2)选项B:上市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3)选项C: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5.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为5000万元,董事会有5名成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该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A.董事会人数减至4人时
B.未弥补亏损为1000万元时
C.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D.持有该公司20%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正确答案:A,C,D
解析:⑴选项A:董事会人数减至4人时,低于法定最低人数5人;(2)选项B:公司未弥补亏损尚未达到股本总额的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