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学的“内部人控制”问题
大学的“内部人控制”,是指我国大学的所有权和管理权由于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当我国大学的所有者不能有效地对管理者行为进行控制时,作为管理者的“内部人”行为就可能与委托人的目标相偏离,“内部人”就可能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而采取有利于自身的行为;作为“内部人”的大学管理者在治理大学的过程中,就可能会追求高工资待遇、高福利水平、高公款消费等行为,这些行为有害于大学本身发展。当这些行为发生时,我们就可以说,我国大学产生了“内部人控制”问题。
一、我国大学“内部人控制”问题产生的根源
在我国,国家或地方政府虽然作为大学的所有者,但他们并不直接管理大学,而是通过任命校长,由校长来负责大学的日常管理工作。在这种所有权和管理权相分离下,由于产权主体的缺失、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以及激励约束机制的不健全,就产生了大学的“内部人控制”问题。
(一)我国大学资产产权主体不明晰是“内部人控制”行为产生的首要原因。我国大学资产,作为国有资产其财产所有权属于全体人民,但全体人民却并不行使具体权利,而是通过国家或者地方政府来代为行使,并由全体人民进行监督。然而,国家拥有大学资产的所有权,作为大学资产的代所有者,其本身就很抽象,也就是说并没有一个具体独立的部门,来代理大学资产的所有权。所以,我国大学资产并不存在独立的所有者,国家或地方政府只是作为全体人民的代理人,行使大学资产的所有权。这实际上是一种“虚无”的委托-代理关系。也就是说,大学没有明确的所有人,很多部门都可以来监管大学,却都监管不力,因而诱发了“内部人控制”的产生。
(二)我国大学治理中存在的“委托-代理”问题,给“内部人控制”行为的产生提供了温床。这是因为:
1、作为委托人的国家和作为代理人的学校管理者目标不一致。在利益的驱使下,作为代理人的学校管理者,就有可能会放弃委托人的利益而追求自身的利益。
2、作为委托人的国家无法及时监督作为代理人的学校管理者的行为。国家作为委托人在大学管理中处于明显的信息劣势,作为代理人的学校管理者处于明显的信息优势,学校管理者就可能采取信息隐瞒或者信息欺诈行为,从而导致国家很难及时监督和控制学校管理者谋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短期行为。
我国大学的“内部人控制”问题
大学的“内部人控制”,是指我国大学的所有权和管理权由于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当我国大学的所有者不能有效地对管理者行为进行控制时,作为管理者的“内部人”行为就可能与委托人的目标相偏离,“内部人”就可能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而采取有利于自身的行为;作为“内部人”的大学管理者在治理大学的过程中,就可能会追求高工资待遇、高福利水平、高公款消费等行为,这些行为有害于大学本身发展。当这些行为发生时,我们就可以说,我国大学产生了“内部人控制”问题。
一、我国大学“内部人控制”问题产生的根源
在我国,国家或地方政府虽然作为大学的所有者,但他们并不直接管理大学,而是通过任命校长,由校长来负责大学的日常管理工作。在这种所有权和管理权相分离下,由于产权主体的缺失、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以及激励约束机制的不健全,就产生了大学的“内部人控制”问题。
(一)我国大学资产产权主体不明晰是“内部人控制”行为产生的首要原因。我国大学资产,作为国有资产其财产所有权属于全体人民,但全体人民却并不行使具体权利,而是通过国家或者地方政府来代为行使,并由全体人民进行监督。然而,国家拥有大学资产的所有权,作为大学资产的代所有者,其本身就很抽象,也就是说并没有一个具体独立的部门,来代理大学资产的所有权。所以,我国大学资产并不存在独立的所有者,国家或地方政府只是作为全体人民的代理人,行使大学资产的所有权。这实际上是一种“虚无”的委托-代理关系。也就是说,大学没有明确的所有人,很多部门都可以来监管大学,却都监管不力,因而诱发了“内部人控制”的产生。
(二)我国大学治理中存在的“委托-代理”问题,给“内部人控制”行为的产生提供了温床。这是因为:
1、作为委托人的国家和作为代理人的学校管理者目标不一致。在利益的驱使下,作为代理人的学校管理者,就有可能会放弃委托人的利益而追求自身的利益。
2、作为委托人的国家无法及时监督作为代理人的学校管理者的行为。国家作为委托人在大学管理中处于明显的信息劣势,作为代理人的学校管理者处于明显的信息优势,学校管理者就可能采取信息隐瞒或者信息欺诈行为,从而导致国家很难及时监督和控制学校管理者谋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短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