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卫生局印制
安龙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
居民健康档案表单目录
1. 居民健康档案封面 2. 个人基本信息表 3. 健康体检表
4. 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表(图、卡)(见各专项服务规范相关表单) 4.1 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记录表
4.1.1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 4.1.2 1岁以内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4.1.3 1~2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4.1.4 3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4.1.5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图 4.1.5.1男童年龄别体重 4.1.5.2男童年龄别身长 4.1.5.3女童年龄别体重 4.1.5.4女童年龄别身长 4.2 孕产妇健康管理记录表
4.2.1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4.2.2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4.2.3产后访视记录表
4.2.4产后42天健康检查记录表 4.3预防接种卡
4.4高血压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4.52型糖尿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4.6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记录表
4.6.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4.6.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5.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表 5.1接诊记录表 5.2会诊记录表 6.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2
3
个人基本信息表
姓名: 编号□□-□□□□□
4
65岁以上老人健康体检表
姓名: 编号□□-□□□□□
5
6
附件1
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
姓名: 编号□□-□□□□□
附件2
7
1岁以内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8
附件3
1~2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附件4
9
3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10
11
12
13
14
附件1
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15
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16
产后访视记录表
填表说明
1.本表为产妇出院后3~7天内由医务人员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检查时填写,产妇情况填写此表,新生儿情况填写“新生儿家庭访视表”。
2.一般健康状况:对产妇一般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描述并填写。 3.血压:测量产妇血压,填写具体数值。
4.乳房、恶露、子宫、伤口:对产妇进行检查,若有异常,具体描述。
5.分类:根据此次随访情况,对产妇进行分类,若为其他异常,具体写明情况。 6.指导:可以多选,未列出的其他指导请具体填写。 7.转诊: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
8.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随访医生签署其姓名。
17
产后42天健康检查记录表
填表说明
1.一般健康状况:对产妇一般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描述并填写。 2.血压:如有必要,测量产妇血压,填写具体数值。
3.乳房、恶露、子宫、伤口:对产妇进行检查,若有异常,具体描述。 4.分类:根据此次随访情况,对产妇进行分类,若为未恢复,具体写明情况。 5.指导:做了哪些指导请在对应的选项上划“√”,可以多选,未列出的其他指导请具体填写。
6.处理:若产妇已恢复,则结案。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 7.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随访医生签署其姓名。
18
注:1.CHO 疫苗用于新生儿母婴阻断的剂量为20μg/ml。
2. 未收入药典的疫苗,其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参见疫苗使用说明书。
19
附件2
预防接种卡
姓名 编号□□-□□□□□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监护人姓名: 与儿童关系: 联系电话: 家庭现住址: 县(区) 乡镇(街道)
户籍地址:1同家庭地址 2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迁入时间: 年 月 日 迁出时间: 年 月 日 迁出原因: 疫苗异常反应史: 接种禁忌: 传染病史: 建卡日期: 年 月 日 建卡人:
20
高血压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2型糖尿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接诊记录表
姓名: 编号□□-□□□□□
就诊者的主观资料:
就诊者的客观资料:
评估:
处置计划:
医生签字:
接诊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居民由于急性或短期健康问题接受咨询或医疗卫生服务时使用,应以能够如实反映居民接受服务的全过程为目的、根据居民接受服务的具体情况填写。
2.就诊者的主观资料:包括主诉、咨询问题和卫生服务要求等。 3.就诊者的客观资料:包括查体、实验室检查、影像检查等结果。
4.评估:根据就诊者的主、客观资料作出的初步印象、疾病诊断或健康问题评估。 5.处置计划:指在评估基础上制定的处置计划,包括诊断计划、治疗计划、病人指导计划等。
会诊记录表
姓名: 编号□□-□□□□□
会诊原因:
会诊意见:
会诊医生及其所在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名称
会诊医生签字
责任医生:
会诊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居民接受会诊服务时使用。
2.会诊原因:责任医生填写患者需会诊的主要情况。
3.会诊意见:责任医生填写会诊医生的主要处置、指导意见。 4.会诊医生及其所在医疗机构:填写会诊医生所在医疗机构名称并签署会诊医生姓名。来自同一医疗机构的会诊医生可以只填写一次机构名称,然后在同一行依次签署姓名。
附件7 双向转诊单
----------------------------------------------------------------------------------------------------------------------
存 根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档案编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于 年 月 日因病情需要,转入 单位 科室 接诊医生。
转诊医生(签字):
年 月 日
----------------------------------------------------------------------------------------------------------------------
双向转诊(转出)单
(机构名称):
现有患者 性别 年龄 因病情需要,需转入贵单位,请予以接诊。
初步印象:
主要现病史(转出原因):
主要既往史:
治疗经过:
转诊医生(签字):
联系电话:
(机构名称)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居民双向转诊转出时使用,由转诊医生填写。
2.初步印象:转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做出的初步判断。 3.主要现病史:患者转诊时存在的主要临床问题。 4.主要既往史:患者既往存在的主要疾病史。 5.治疗经过:经治医生对患者实施的主要诊治措施。
-------------------------------------------------------------------------------
-----------------------------------------------------------------
存 根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病案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于 年 月 日因病情需要,转回 单位 接诊医生。
转诊医生(签字):
年 月 日
双向转诊(回转)单
(机构名称):
现有患者 因病情需要,现转回贵单位,请予以接诊。 诊断结果 住院病案号 主要检查结果:
治疗经过、下一步治疗方案及康复建议:
转诊医生(签字):
联系电话:
(机构名称)
年 月 日
------------------------------------------------------------------------填表说
明
1.本表供居民双向转诊回转时使用,由转诊医生填写。
2.主要检查结果:填写患者接受检查的主要结果。 3.治疗经过:经治医生对患者实施的主要诊治措施。
4.康复建议:填写经治医生对患者转出后需要进一步治疗及康复提出的指导建议。
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填表说明
1.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为正反两面,根据居民信息如实填写,应与健康档案对应项目的填写内容一致。
2.过敏史:过敏主要指青霉素、磺胺、链霉素过敏,如有其他药物或食物等其他物质(如花粉、酒精、油漆等)过敏,请写明过敏物质名称。
填表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一)档案填写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 不得用铅笔或红色笔书写。字迹要清楚, 书写要工整。数字或代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数字和编码不要填出格外,如果数字填错, 用双横线将整笔数码划去,并在原数码上方工整填写正确的数码,切勿在原数码上涂改。
(二)在居民健康档案的各种记录表中,凡有备选答案的项目,应在该项目栏的“□”内填写与相应答案选项编号对应的数字,如性别为男,应在性别栏“□”内填写与“1男”对应的数字1。对于选择备选答案中“其他”或者是“异常”这一选项者,应在该选项留出的空白处用文字填写相应内容,并在项目栏的“□”内填写与“其他”或者是“异常”选项编号对应的数字,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表”中的既往疾病史时,若该居民曾患有“腰椎间盘突出症”,则在该项目中应选择“其他”,既要在“其他”选项后写明“腰椎间盘突出症”,同时在项目栏“□”内填写数字12。对各类表单中没有备选答案的项目用文字或数据在相应的横线上或方框内据情填写。
(三)在为居民提供诊疗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疾病诊断名称时,疾病名称应遵循国际疾病分类标准ICD-10填写,涉及到疾病中医诊断病名及辨证分型时,应遵循《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GB/T15657-1995,TCD) 。
二、居民健康档案编码
统一为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编码,采用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街道) 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作为统一的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下实现资源共享奠定基础。
第一段为6位数字,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统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
第二段为3位数字,表示乡镇(街道) ,按照国家标准《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码规则》(GB/T10114-2003)编制;
第三段为2位数字,表示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根据当地有关部门确定的编码规则进行编制;
第四段为5位数字,表示居民个人序号,由建档机构根据建档顺序编制。 在填写健康档案的其他表格时,必须填写居民健康档案编号,但只需填写后7位编码。
三、各类检查报告单据及转诊记录粘贴
服务对象在健康体检、就诊、会诊时所做的各种化验及检查的报告单据,都应该粘贴留存归档。可以有序地粘贴在相应健康体检表、接诊记录表、会诊记录表的后面。
双向转诊(转出)单存根与双向转诊(回转)单可另页粘贴,附在相应位置上与本人健康档案一并归档。
四、其他
(一)各类表单中带有*号的项目,建议有条件的地区进行检查。
(二)各类表单中涉及的日期类项目,如体检日期、访视日期、会诊日期等,按照年(4位)、月(2位)、日(2位)顺序填写。
31
安龙县卫生局印制
安龙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
居民健康档案表单目录
1. 居民健康档案封面 2. 个人基本信息表 3. 健康体检表
4. 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表(图、卡)(见各专项服务规范相关表单) 4.1 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记录表
4.1.1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 4.1.2 1岁以内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4.1.3 1~2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4.1.4 3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4.1.5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图 4.1.5.1男童年龄别体重 4.1.5.2男童年龄别身长 4.1.5.3女童年龄别体重 4.1.5.4女童年龄别身长 4.2 孕产妇健康管理记录表
4.2.1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4.2.2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4.2.3产后访视记录表
4.2.4产后42天健康检查记录表 4.3预防接种卡
4.4高血压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4.52型糖尿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4.6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记录表
4.6.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4.6.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5.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表 5.1接诊记录表 5.2会诊记录表 6.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2
3
个人基本信息表
姓名: 编号□□-□□□□□
4
65岁以上老人健康体检表
姓名: 编号□□-□□□□□
5
6
附件1
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
姓名: 编号□□-□□□□□
附件2
7
1岁以内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8
附件3
1~2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附件4
9
3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10
11
12
13
14
附件1
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15
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16
产后访视记录表
填表说明
1.本表为产妇出院后3~7天内由医务人员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检查时填写,产妇情况填写此表,新生儿情况填写“新生儿家庭访视表”。
2.一般健康状况:对产妇一般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描述并填写。 3.血压:测量产妇血压,填写具体数值。
4.乳房、恶露、子宫、伤口:对产妇进行检查,若有异常,具体描述。
5.分类:根据此次随访情况,对产妇进行分类,若为其他异常,具体写明情况。 6.指导:可以多选,未列出的其他指导请具体填写。 7.转诊: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
8.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随访医生签署其姓名。
17
产后42天健康检查记录表
填表说明
1.一般健康状况:对产妇一般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描述并填写。 2.血压:如有必要,测量产妇血压,填写具体数值。
3.乳房、恶露、子宫、伤口:对产妇进行检查,若有异常,具体描述。 4.分类:根据此次随访情况,对产妇进行分类,若为未恢复,具体写明情况。 5.指导:做了哪些指导请在对应的选项上划“√”,可以多选,未列出的其他指导请具体填写。
6.处理:若产妇已恢复,则结案。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 7.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随访医生签署其姓名。
18
注:1.CHO 疫苗用于新生儿母婴阻断的剂量为20μg/ml。
2. 未收入药典的疫苗,其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参见疫苗使用说明书。
19
附件2
预防接种卡
姓名 编号□□-□□□□□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监护人姓名: 与儿童关系: 联系电话: 家庭现住址: 县(区) 乡镇(街道)
户籍地址:1同家庭地址 2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迁入时间: 年 月 日 迁出时间: 年 月 日 迁出原因: 疫苗异常反应史: 接种禁忌: 传染病史: 建卡日期: 年 月 日 建卡人:
20
高血压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2型糖尿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接诊记录表
姓名: 编号□□-□□□□□
就诊者的主观资料:
就诊者的客观资料:
评估:
处置计划:
医生签字:
接诊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居民由于急性或短期健康问题接受咨询或医疗卫生服务时使用,应以能够如实反映居民接受服务的全过程为目的、根据居民接受服务的具体情况填写。
2.就诊者的主观资料:包括主诉、咨询问题和卫生服务要求等。 3.就诊者的客观资料:包括查体、实验室检查、影像检查等结果。
4.评估:根据就诊者的主、客观资料作出的初步印象、疾病诊断或健康问题评估。 5.处置计划:指在评估基础上制定的处置计划,包括诊断计划、治疗计划、病人指导计划等。
会诊记录表
姓名: 编号□□-□□□□□
会诊原因:
会诊意见:
会诊医生及其所在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名称
会诊医生签字
责任医生:
会诊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居民接受会诊服务时使用。
2.会诊原因:责任医生填写患者需会诊的主要情况。
3.会诊意见:责任医生填写会诊医生的主要处置、指导意见。 4.会诊医生及其所在医疗机构:填写会诊医生所在医疗机构名称并签署会诊医生姓名。来自同一医疗机构的会诊医生可以只填写一次机构名称,然后在同一行依次签署姓名。
附件7 双向转诊单
----------------------------------------------------------------------------------------------------------------------
存 根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档案编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于 年 月 日因病情需要,转入 单位 科室 接诊医生。
转诊医生(签字):
年 月 日
----------------------------------------------------------------------------------------------------------------------
双向转诊(转出)单
(机构名称):
现有患者 性别 年龄 因病情需要,需转入贵单位,请予以接诊。
初步印象:
主要现病史(转出原因):
主要既往史:
治疗经过:
转诊医生(签字):
联系电话:
(机构名称)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居民双向转诊转出时使用,由转诊医生填写。
2.初步印象:转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做出的初步判断。 3.主要现病史:患者转诊时存在的主要临床问题。 4.主要既往史:患者既往存在的主要疾病史。 5.治疗经过:经治医生对患者实施的主要诊治措施。
-------------------------------------------------------------------------------
-----------------------------------------------------------------
存 根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病案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于 年 月 日因病情需要,转回 单位 接诊医生。
转诊医生(签字):
年 月 日
双向转诊(回转)单
(机构名称):
现有患者 因病情需要,现转回贵单位,请予以接诊。 诊断结果 住院病案号 主要检查结果:
治疗经过、下一步治疗方案及康复建议:
转诊医生(签字):
联系电话:
(机构名称)
年 月 日
------------------------------------------------------------------------填表说
明
1.本表供居民双向转诊回转时使用,由转诊医生填写。
2.主要检查结果:填写患者接受检查的主要结果。 3.治疗经过:经治医生对患者实施的主要诊治措施。
4.康复建议:填写经治医生对患者转出后需要进一步治疗及康复提出的指导建议。
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填表说明
1.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为正反两面,根据居民信息如实填写,应与健康档案对应项目的填写内容一致。
2.过敏史:过敏主要指青霉素、磺胺、链霉素过敏,如有其他药物或食物等其他物质(如花粉、酒精、油漆等)过敏,请写明过敏物质名称。
填表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一)档案填写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 不得用铅笔或红色笔书写。字迹要清楚, 书写要工整。数字或代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数字和编码不要填出格外,如果数字填错, 用双横线将整笔数码划去,并在原数码上方工整填写正确的数码,切勿在原数码上涂改。
(二)在居民健康档案的各种记录表中,凡有备选答案的项目,应在该项目栏的“□”内填写与相应答案选项编号对应的数字,如性别为男,应在性别栏“□”内填写与“1男”对应的数字1。对于选择备选答案中“其他”或者是“异常”这一选项者,应在该选项留出的空白处用文字填写相应内容,并在项目栏的“□”内填写与“其他”或者是“异常”选项编号对应的数字,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表”中的既往疾病史时,若该居民曾患有“腰椎间盘突出症”,则在该项目中应选择“其他”,既要在“其他”选项后写明“腰椎间盘突出症”,同时在项目栏“□”内填写数字12。对各类表单中没有备选答案的项目用文字或数据在相应的横线上或方框内据情填写。
(三)在为居民提供诊疗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疾病诊断名称时,疾病名称应遵循国际疾病分类标准ICD-10填写,涉及到疾病中医诊断病名及辨证分型时,应遵循《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GB/T15657-1995,TCD) 。
二、居民健康档案编码
统一为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编码,采用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街道) 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作为统一的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下实现资源共享奠定基础。
第一段为6位数字,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统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
第二段为3位数字,表示乡镇(街道) ,按照国家标准《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码规则》(GB/T10114-2003)编制;
第三段为2位数字,表示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根据当地有关部门确定的编码规则进行编制;
第四段为5位数字,表示居民个人序号,由建档机构根据建档顺序编制。 在填写健康档案的其他表格时,必须填写居民健康档案编号,但只需填写后7位编码。
三、各类检查报告单据及转诊记录粘贴
服务对象在健康体检、就诊、会诊时所做的各种化验及检查的报告单据,都应该粘贴留存归档。可以有序地粘贴在相应健康体检表、接诊记录表、会诊记录表的后面。
双向转诊(转出)单存根与双向转诊(回转)单可另页粘贴,附在相应位置上与本人健康档案一并归档。
四、其他
(一)各类表单中带有*号的项目,建议有条件的地区进行检查。
(二)各类表单中涉及的日期类项目,如体检日期、访视日期、会诊日期等,按照年(4位)、月(2位)、日(2位)顺序填写。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