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扩报装管理办法
为了认真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建设“一强三优”现代企业的目标要求,进一步规范服务程序,减少中间环节,缩短报装时间,真正通过高效、优质、方便的服务取信于用户,根据《河北省电力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县供电公司业扩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业扩报装组织体系:
营销部全面负责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做到“一口对外,内转外不转”,在业扩报装上负有对我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协调、督促的责任,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按照各自分工完成本职工作;负责全县6KV及以上电力客户业扩报装、投诉、档案管理、业务咨询、查询等用电服务。
二、用电申请办理:
1.客户需新装用电或增加、变更用电应向供电所提出用电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 营销部业务受理员接到申请后,要严格按照《供电营业规则》,办理相关用电手续,对符合用电规定的申请应按正常程序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3. 公司内部业扩工程,生产技术部或农村用电部应将工程计划传送营销部一份。
三、勘测设计、制定供电方案:
营销部根据客户用电申请,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测,确定供电方案,并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答复客户。 处理期限:高压单电源客户答复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多)电源客户答复期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公司内部业扩工程由营销部、生产技术部、农村用电部进行现场勘测,制定供电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四、工程设计:
1.供电方案确定后,根据供电方案,公司内部工程按照谁主管谁勘测谁设计谁预算的原则,由生产技术部或农村用电部按有关规定完成工程设计及《工程预算书》的编制工作,并报主管领导审批。
2.用户工程的设计工作由用户委托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单位的资质由营销部负责审查、备案。
3.用户工程的设计方案须经生产技术部审查认可,并将工程设计审查结果传至营销部,营销部审核通过后,由其书面通知客户,方可施工。
五、工程施工:
1.客户应委托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业扩工程施工,施工单位的资质由营销部负责审查、备案。
2.工程施工要以供电方案及工程设计为依据,核准用电地址、用电性质、用电容量,保证工程质量和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3.高压施工应尽量避免重复停电,用户工程施工由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或营销部进行中间检查,并填写中间检查记录,工程有缺陷及安全隐患的填写整改通知单。
4.施工所用材料必须为国家认证的合格电工产品,严禁“三无”产品进入电网,工程所需设备材料应有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入网检验报告。
5. 安全监察部随时对工程施工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六、验收:
1.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和供电所应进行工程预验,根据安全规程消缺补欠。
2.工程竣工后,客户向营销部提供工程验收申请及竣工资料。
3.接到客户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营销部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属农村和农业用电的农村用电部参加,公司内部工程由生产技术部组织验收。
4. 验收人员验收时要依据验收规程严格把关,填写《6----10KV线路配电设施验收报告》,根据电气设备试验单逐台核实电气设备,保证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5.用户所投运的电气设备要和用电申请一一对应,用电地址、用电路别、用电性质、用电容量要与审批方案相符,计量装置配置要合理,否则不准送电。
6.《6----10KV线路配电设施验收报告》的填写要认真规范,参加验收人员要逐一签字,不准代签。《6----10KV线路配电设施验收报告》由营销部存档,、并保存5年,以备核查。
七、送电:
1.工程验收合格后,用电客户与营销部签订《供用电合同》(涉及调度权属的,要与调度室签订《调度协议》),在办完相关手续后于2个工作日内挂表送电。
2.供电所对有缺陷的供配电设施,可拒绝接收。
3.营销部业扩报装管理人员整理所有资料存档,并将有关验收资料在3个工作日内传送生产技术部一份。
八、责任划分:
1.因设计、施工资质审查不严,至使设计、施工资质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的,追究营销部责任。
2.因工程设计审查不严,至使工程设计不合理,使工程完工后,不符合有关要求,追究生产技术部责任。
3.由于验收人员把关不严,使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业扩工程并网运行,造成电气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追究营销部及验收人员责任。
4.因电力设备材料不合格,造成事故的,追究提供设备材料单位及试验合格单位责任。
5.对私自增容或没有验收及验收不合格而私自送电的,依据电力法规和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0一0年七月
业扩报装管理办法
为了认真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建设“一强三优”现代企业的目标要求,进一步规范服务程序,减少中间环节,缩短报装时间,真正通过高效、优质、方便的服务取信于用户,根据《河北省电力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县供电公司业扩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业扩报装组织体系:
营销部全面负责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做到“一口对外,内转外不转”,在业扩报装上负有对我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协调、督促的责任,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按照各自分工完成本职工作;负责全县6KV及以上电力客户业扩报装、投诉、档案管理、业务咨询、查询等用电服务。
二、用电申请办理:
1.客户需新装用电或增加、变更用电应向供电所提出用电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 营销部业务受理员接到申请后,要严格按照《供电营业规则》,办理相关用电手续,对符合用电规定的申请应按正常程序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3. 公司内部业扩工程,生产技术部或农村用电部应将工程计划传送营销部一份。
三、勘测设计、制定供电方案:
营销部根据客户用电申请,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测,确定供电方案,并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答复客户。 处理期限:高压单电源客户答复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多)电源客户答复期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公司内部业扩工程由营销部、生产技术部、农村用电部进行现场勘测,制定供电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四、工程设计:
1.供电方案确定后,根据供电方案,公司内部工程按照谁主管谁勘测谁设计谁预算的原则,由生产技术部或农村用电部按有关规定完成工程设计及《工程预算书》的编制工作,并报主管领导审批。
2.用户工程的设计工作由用户委托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单位的资质由营销部负责审查、备案。
3.用户工程的设计方案须经生产技术部审查认可,并将工程设计审查结果传至营销部,营销部审核通过后,由其书面通知客户,方可施工。
五、工程施工:
1.客户应委托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业扩工程施工,施工单位的资质由营销部负责审查、备案。
2.工程施工要以供电方案及工程设计为依据,核准用电地址、用电性质、用电容量,保证工程质量和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3.高压施工应尽量避免重复停电,用户工程施工由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或营销部进行中间检查,并填写中间检查记录,工程有缺陷及安全隐患的填写整改通知单。
4.施工所用材料必须为国家认证的合格电工产品,严禁“三无”产品进入电网,工程所需设备材料应有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入网检验报告。
5. 安全监察部随时对工程施工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六、验收:
1.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和供电所应进行工程预验,根据安全规程消缺补欠。
2.工程竣工后,客户向营销部提供工程验收申请及竣工资料。
3.接到客户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营销部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属农村和农业用电的农村用电部参加,公司内部工程由生产技术部组织验收。
4. 验收人员验收时要依据验收规程严格把关,填写《6----10KV线路配电设施验收报告》,根据电气设备试验单逐台核实电气设备,保证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5.用户所投运的电气设备要和用电申请一一对应,用电地址、用电路别、用电性质、用电容量要与审批方案相符,计量装置配置要合理,否则不准送电。
6.《6----10KV线路配电设施验收报告》的填写要认真规范,参加验收人员要逐一签字,不准代签。《6----10KV线路配电设施验收报告》由营销部存档,、并保存5年,以备核查。
七、送电:
1.工程验收合格后,用电客户与营销部签订《供用电合同》(涉及调度权属的,要与调度室签订《调度协议》),在办完相关手续后于2个工作日内挂表送电。
2.供电所对有缺陷的供配电设施,可拒绝接收。
3.营销部业扩报装管理人员整理所有资料存档,并将有关验收资料在3个工作日内传送生产技术部一份。
八、责任划分:
1.因设计、施工资质审查不严,至使设计、施工资质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的,追究营销部责任。
2.因工程设计审查不严,至使工程设计不合理,使工程完工后,不符合有关要求,追究生产技术部责任。
3.由于验收人员把关不严,使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业扩工程并网运行,造成电气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追究营销部及验收人员责任。
4.因电力设备材料不合格,造成事故的,追究提供设备材料单位及试验合格单位责任。
5.对私自增容或没有验收及验收不合格而私自送电的,依据电力法规和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0一0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