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畜牧业实施意见

衡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送审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冀政[2011]135号),加快我市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现代畜牧业生产水平,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现代畜牧业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发挥资源优势,把畜牧业作为农业发展重点产业,大力发展斯格猪、奶牛等优势产业,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畜牧业实现稳步发展。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畜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比重偏低,生产管理方式落后,质量效益不稳定,产业链条还不长,保障支撑能力还不强,特别是表现在对加快现代化畜牧业发展的认识不清,制约发展的因素解决不利,财政对支撑能力的投入少等。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城乡居民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市正处于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现代发展理念,着力改善饲养装备条件,强化科技支撑,健全产业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升一体化经营水平,加快建设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畜牧业。

二、明确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思路目标。围绕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扩量、提质、增效为主攻方向,按照“一

种五化”(良种普及、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科学化防控、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加强基地建设,健全保障体系,强化政策扶持,促进产业升级,加快实现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的跨越。2012年畜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力争达到36%以上,肉类产量41.5万吨、禽蛋产量32万吨、奶类产量22万吨;到“十二五”末,畜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力争达到50%;主要畜禽品种单产水平提高7%以上,肉类产量45万吨、禽蛋产量35万吨、奶类产量50万吨,在全省位次前移一到两位;农民人均畜牧业收入占纯收入比重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推动作用,通过政策引导,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进程。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依靠市场机制调控和配臵资源。坚持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根据区域资源特点,重点发展奶牛、斯格猪、蛋鸡三大产业,积极发展肉牛、肉羊、肉禽、肉驴、皮毛产业,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坚持龙头带动,拓展市场。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畜牧合作经济组织,完善产业链条,争创知名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坚持科技支撑,提升档次。加快科技创新和先进技术集成与应用,切实抓好畜禽良种繁育、动物疫病防控、质量安全监管、饲料兽药生产和经营,着力改善产品品质,确保安全发展。

三、大力发展优势畜产品生产

(一)奶牛生产。围绕提质增效,巩固壮大生产核心区,大力推广纯种荷斯坦奶牛性控冻精和胚胎移植,加快改良步伐,培育高产奶牛群体,提高生产性能。大力发展奶牛规模养殖,重点扶持存栏300头以上的规模奶牛场,引导奶牛小区通过股份制改造、托管、寄养等方式实现统一饲养、统一防疫、统一挤奶、统一销售。规范奶站建设许可、合同收购、

网络监控、驻站监管,保证生鲜乳质量安全。市县财政要拿出专项资金支持奶站监控中心建设,年内实现联网监控。2012年全市高产奶牛存栏达到12万头,泌乳奶牛平均单产4吨以上;到“十二五”末,全市高产奶牛存栏达到20万头,泌乳奶牛平均单产达到6吨。

(二)生猪生产。立足保质增量,加快建设优质瘦肉型猪生产基地,大力发展斯格猪配套系和杜长大三元杂交,扩大优种覆盖面。强化技术服务,引导农户发展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适度规模养殖。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大力发展年出栏万头以上的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大型现代化养猪企业。大力培育和发展年出栏30万头以上的养猪大县,全面实施人工授精,扩大优质种猪改良范围。实行“全进全出”生产模式,推广猪舍环控管理技术、营养优化技术,改善猪舍环境,提高生长速度。支持养殖场建立大型沼气池,推广猪沼肥一体化生态养殖模式。鼓励屠宰加工企业建设自有养殖基地,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市场供应。2012年新建年出栏千头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猪场30个、年出栏万头的标准化规模养猪场8个以上,年末生猪出栏420万头。到“十二五”末,新建45个万头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全市年出栏生猪500万头。

(三)禽蛋生产。着眼上档升级,按照“设备先进、环境可控、效益较高”的要求,巩固提升蛋鸡生产基地建设水平。大力推广海兰、罗曼、京白939等优良品种,因地制宜发展和扶持柴鸡和林下养殖。引导养殖户转变观念,加强基础设施改造,采用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发展存栏1至5万只的规模场。普及自动喂料、自动饮水、自动清粪、湿帘降温、封闭管理、全进全出的精细化管理模式。支持大型养鸡场采用自动捡蛋、清洗打蜡、机械喷码设备。充分发挥养鸡合作组织作用,规范养殖行为,推行统一供雏、统一饲

料兽药、统一防疫、统一销售生产模式。积极发展无公害鸡蛋、功能蛋等特色蛋品,努力扩大高档禽蛋市场份额。鼓励大型养鸡场和养鸡专业村建立鸡粪无害化处理设施,提高无害化、资源化水平。2012年,新建存栏万只以上的标准化规模蛋鸡场10个、存栏5万只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鸡场3个,全市蛋鸡存栏达到3500万只。到“十二五”末,新建存栏5万只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鸡场10个,全市蛋鸡存栏达到4000万只。

(四)肉牛、肉羊、肉禽、肉驴生产。瞄准市场需求,加大品种改良力度,推广快速育肥技术,大力度支持鼓励肉牛育肥基地建设,大力推广西门塔尔、利木赞、夏洛莱三大品种,因地制宜发展和牛及乳肉兼用品种。支持发展肉羊生产,推广道赛特、杜波、波尔山羊等优良品种,加大肉羊改良力度。推广肉牛、肉羊分群、分段饲养模式和全价配合饲料饲喂技术。建设肉禽生产基地,推广艾维因、罗斯等肉鸡和樱桃谷鸭等品种。品种保护与市场开发并重,大力发展肉驴产业。2012年新建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肉牛育肥场3个、年出栏1000只以上的肉羊养殖场4个、年出栏5万只以上的肉鸡场3个,全市年出栏肉牛33万头、肉羊190万只、肉鸡2600万只、肉驴2万头。到“十二五”末,新建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肉牛育肥场15个、年出栏1000只以上的肉羊养殖场20个、年出栏5万只以上的肉鸡场15个,全市年出栏肉牛40万头、肉羊200万只、肉鸡4500万只、肉驴4万头。

(五)特种动物养殖。发挥传统优势,切实抓好特种动物养殖基地建设。依托现有养殖基地,引导养殖户发展皮毛动物饲养。鼓励有条件的养殖场户适度发展鹿、鸵鸟等特种动物,拓宽农民致富门路。

四、抓好现代畜牧业发展关键环节

(一)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坚持“引育繁”相结合,采取企业主体、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方式,加快省级原种猪场、祖代种禽场和种羊场建设,引进推广优良种畜禽,积极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建设市县两级畜牧良种精液配送中心,大力推广优质奶牛性控冻精和胚胎移植技术,扩大猪人工授精实施面。完善配种改良网络,扩大网络覆盖范围,推进改良站点标准化建设,提高改良效果。依托省畜禽质量检测中心,全面开展种公猪、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和后裔测定工作。建设市级种畜禽管理信息平台,为养殖场户选用优良品种提供技术服务。

(二)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加强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提高动物疫病检测分离和病原学、血清学监测能力。加快建立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指挥平台和市、县执法监督网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全面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消毒、监测等综合措施,建立动物疫病可追溯制度,完善标识佩戴,规范防疫档案,尽快实现全程监管。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精神,确保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部按要求建设到位,配备与动物防疫、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监管相适应的人员。加强乡镇基层动物防疫站建设,按照有关政策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健全村级防疫员队伍,搞好培训,规范管理,提高待遇,落实责任,增强一线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三)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加强市、县畜产品质检中心(站)建设,完善省为主体、市为骨干、县为基础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网络,全面开展畜产品及投入品检测,提升预警预报水平。整合畜牧兽医执法队伍,全力推进综合执法,搞好人员培训,构建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监管网络。按照省政府(2008年)91号文件要求,2012年6月底前,

各县都要建立起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各县编办要出文件),并开展工作。年底前,市级监测中心要通过计量监测认证。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加大实施力度。建立产销对接机制,规范养殖档案,增强出栏畜禽及产品的可追溯性。搞好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促进无公害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生产。强化源头治理,规范饲料、兽药投入品使用,严格执行休药期,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和使用违禁添加物行为。市县两级政府要将畜产品监管和检测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的经费有保障。2012年要建立市级和县级生鲜乳质量监控中心,依托电信运营商,实现全市60余个奶站联网监控运营。

(四)饲料兽药保障体系。引导饲料生产企业整合资源,扩大规模,发展大型企业集团。2012年培育建成年产10万吨以上的企业1-2家,年产1万吨以上的企业5家以上;到“十二五”末,培育年产10万吨以上的企业3-5家,年产1万吨以上的企业20家,饲料厂数量由目前的63家压缩到50家。各县政府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坚决取缔无证饲料企业。全市饲料产量120万吨,饲料工业产值32亿元。调整产品结构,大力发展安全、高效、无残留、无污染的饲料和添加剂新产品。严格执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支持生物制品和原料药生产,对新上企业严格把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坚决淘汰不合格企业。严格执行兽药GSP建设标准,规范兽药经营行为。以奶牛养殖集中区为重点,扩大苜蓿和饲用玉米种植面积,推广秸秆青贮、微贮、压块技术,特别要大力推广全株玉米青贮,提高饲草资源利用率。

五、全力推进畜牧产业化经营

(一)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紧紧围绕畜牧主导品种,加速建设一批经营规模大、资源整合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龙头企业。鼓励现有龙头企业通过更新改造、链条延伸、开

发新上,谋划建设一批投资10亿元以上的大项目,增强发展后劲。发挥资源、市场、品牌优势,引进一批战略投资。引导龙头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健全制度体系。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辅射带动作用,实现集聚发展。2012年建成销售收入5-10亿元、10亿元以上的企业各1家(安平京安、浩源,景县津龙,武强蒙牛、开发区雨润等积极创建)。到“十二五”末,至少建成年销售收入5-10亿企业4家、10-50亿元企业3家、50亿元以上企业2家。

(二)积极创建知名品牌。引导养殖加工企业增强品牌和质量意识,健全标准化管理、计量检测和质量信用体系,开发高终端产品。筛选一批生产势头好、市场潜力大、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重点培育,积极帮助申报国家和省知名品牌。支持养殖合作组织申请注册商标,加强管理,强化服务,把品牌做大做响。帮助市内知名企业在京津及全国大中城市建立专店、专柜、连锁商场,增设销售网点,提高市场占有率。到“十二五”末,畜牧类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2个。

(三)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坚持一手抓规范提高,一手抓扩大规模,加大在项目资金、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着力培育一批示范社。通过典型带动,帮助合作社健全机制,完善功能,实现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夯实规模养殖基础。指导各类畜牧专业合作社全面开展市场营销、信息咨询、技术培训、农资采购、融资担保等系列服务,使之真正成为引领农民参与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力量。到“十二五”末,畜牧类合作社占到全市农民合作社总数的1/3以上。

(四)着力强化科技支撑。支持龙头企业围绕产业发展,加大科研投入,加强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协作,建立研发中心,掌握核心科技。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加快建

立以政府为主导,畜牧科技推广机构、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广泛参与的新型畜牧科技推广体系。创造条件,营造环境,多层次多渠道引进高端人才。

六、强化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动。各级政府要真正把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摆上重要位臵,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全面部署,狠抓落实,确保现代畜牧业不断取得新发展。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及时解决畜牧业发展中的问题。

(二)完善督导机制。建立督导制度,定期对工作进展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强化责任落实,把畜牧业发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任务,要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头。市政府督查室和农牧部门每半年要对各县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并将督导情况通报全市,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畜牧业发展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加大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国家标准化养殖、良种补贴、防疫体系建设等扶持政策,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建设成效。加大养殖用水、用电、用地和资金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重点支持良种繁育、疫病防控、质量安全监测、饲料兽药和畜禽粪污处理等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要争取将40%以上的农业产业化资金、40%以上的农业开发产业化项目资金用于畜牧养殖业发展。两项资金的使用要征求同级农牧部门的意见后实施。贫困县安排扶持资金要向畜牧养殖业倾斜,用于畜牧养殖的资金要高于总量的50%。要充分发挥政策投入导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畜牧养殖项目。要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吸引信贷资金支持畜牧业发展。保险公司要开发适合奶牛、生猪、肉牛生产的保险产品,降低农户生产经营风险。

(四)强化发展指导。扎实开展畜禽生产“百场、千村、万户”监测行动,建设市级畜牧业预警信息数据库,搞好养殖、市场信息日常采集、信息传输,加强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生产和市场运行形势。突出抓好蒙牛、雨润、首农等大型龙头企业与养殖基地的真正对接。组织专家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定期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养殖场户调整养殖结构,合理安排生产。

(五)搞好宣传引导。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发展现代畜牧业的重要意义,普及实用养殖技术、养殖模式,努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培育一批现代畜牧业典型,广泛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坚持依法治牧、依法兴牧,促进现代畜牧业稳步健康发展。

附件:1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2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3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

4饲料兽药保障体系建设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附件1:

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畜禽良种是现代畜牧业发展的主要生产资料,良种繁育体系是将引进、选育、培育的优良畜禽品种进行扩大繁育并安全推广于生产的载体。畜禽良种繁育体系由种畜禽场(包括精液、卵子、胚胎等遗传材料)、配种网络和生产性能测定中心三部分组成。完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有利于放大畜禽优秀遗传基因,提升商品畜禽生产性能,减少资源消耗,提高养殖户收益。

一、建设现状

初步形成了以原种场为核心,繁育场为支撑,配种改良站点为基础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但种畜禽场普遍规模较小、选育水平低,原种猪、祖代鸡等种畜禽主要依赖国外引进,自主培育能力差;生产性能检测能力薄弱,应用于生产的种畜禽质量参差不齐;配种网络不健全,设施陈旧,优良种质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

二、建设目标

明确主攻方向,大力推广斯格配套系种猪和长白、大约克夏、杜洛克,荷斯坦奶牛,海兰、罗曼、依莎、京白939蛋鸡。引进高代次种畜禽(含牛胚胎、性控精液),提升原种场、祖代场、规模及选育水平。到2015年,全市生猪、奶牛、蛋鸡良种覆盖率分别达到97%、91%、97%。

完善配种网络,到2015年,牛人工授精覆盖面达到95%,猪、羊人工授精覆盖面达到60%。

依托省种畜禽质量检测中心,全面开展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工作,到2015年,达到奶牛2万头、种猪100头、禽2000套的测定能力。

三、建设内容及投资预算

“十二五”期间,共投资5000万元,其中,市、县财政投资500万元,用于市、县配种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承担单位自筹4500万元,用于种畜禽场基础设施建设。

(一)配种网络建设投资1000万元。建设1个市级、11个县级精液配送中心投资500万元(中心建设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100个配种站(点)和30个种公猪站建设,投资由企业负责。实现猪、牛、羊人工授精网络全覆盖。

(二)种畜禽场建设投资4000万元。扩建1个原种猪场、1个祖代鸡场、1个种羊场。利用农业产业化等支农整合资金,引进原种及改良技术,提高良种畜禽供种能力。

2012年完成投资1500万元。其中市县两财政各承担100万元、200万元,用于市级、11个县级精液配送中心和配种网络建设。

附件2:

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动物防疫体系由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组成,主要负责动物疫情的预防、预警、监测、控制和扑灭等工作。

一、建设现状

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精神,市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已经建设到位。滨湖新区没有建立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经济开发区建立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但还没有建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其他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均已建设到位。全市乡级基层动物防疫机构,除安平(全额)、武强(定额)外,其他县市区没有真正落实“三定”。部分县存在基层人员少、素质不高和人员老化问题。动物疫病监测和动物卫生监督手段落后,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尚未完全落实到位。

二、建设目标

建立与动物疫情防控形势相适应的动物防疫体系,到2015年,实现动物卫生监督数据资源共享,提升科学快速处臵动物疫情和动物产品安全事件的能力;全面监测动物疫病,及时核查处臵和扑灭疫情,实现对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

共患病的有效控制。市级兽医实验室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水平,能够开展血清学和部分病原学监测工作,具备二、三类动物疫病的诊断定性能力;县级兽医实验室达到生物安全一级水平,能够开展血清学监测工作;乡镇动物防疫站化验室能够开展部分血清学监测和采样、送检工作。

三、建设内容及投资预算

“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投资1951.54万元,用于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其中: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投资907.46万元;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投资731.6万元;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投资312.48万元。

2012年,全市投资883.12万元(市财政232.63万元、县财政650.49万元)。其中: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投资450万元(市级150万元、县级300万元),市级兽医实验室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水平,能够开展血清学和病原学监测工作,具备二、三类动物疫病的诊断定性能力,40%以上的县级兽医实验室达到生物安全一级水平,能够开展血清学监测工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投资355万元(市级55万元、县级300万元),市级动物检疫电子出证数据中心和市级动物卫生监督快速反应指挥中心基本建成,50%的县级动物检疫电子出证数据中心建成;非扩权县和财政直管县村级防疫员共有2763人,按照国家对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的要求,在国家和省补贴基础上,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00元,县级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00元,用于承担散养户的强制免疫、检疫报检、疫情报告等公益活动补助。市级每年安排27.63万元,四年共计110.52万元。县级每年安排50.49万元,四年共计201.96万元。

附件3:

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

衡水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由市级动物产品质量检验监测站及11个县级动物产品质检中心(站)构成,负责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

一、建设现状

市级动物产品质量检验监测站已初步具备了检测能力,但尚未通过质监部门计量认证和资格认证;成立了1个(故城)县级区域性检测机构,尚不具备检测能力,其他10个县(市区)均未设立质检机构。

目前,市级检测机构检测设备少、配臵低,专业技术人员少,经费保障缺口大,能够开展的检测项目少,且尚未通过省质监部门计量认证和资质认证,不具备确认检测能力。县级检测机构与其他监管机构合并,所需化验室和检测仪器设备严重不足,检测经费无保障,致使工作不能开展。全市60余个生鲜乳收购站大部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但未按全省规定进行联网监控运行。

二、建设目标

到2015年,实现11个县(市、区)级检测机构全覆盖,检测项目覆盖全市主要动物产品、畜牧投入品及畜牧生产环境的质量安全监管、风险预警、风险排查等相关检测需要。随时掌握全市动物产品监测数据,提供风险预警信息。建立市、县动物产品质检机构联动机制,及时应对应急检测、风险排查检测、飞行检测、拉网检测、交叉检测等工作。2012年建设1个市级和11个县级生鲜乳质量监控中心,依托电信运营商,年末实现全市联网监控运行。

三、建设内容和投资

(一)市级动物产品质检中心,总投资1300万元,购

臵流动检测车和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等先进仪器设备;购臵监督检验、例行检测、应急检测和市场准入检测的基本设施和设备;健全市实验室管理系统和监测信息系统;对实验室温湿度控制,防火、防尘、防震、通风和“三废”处理等设施进行系统设计和改造,建设资金由市财政负责。2012年市财政投资700万元,其中购臵流动检测车一辆50万元,监督检验、例行检测、应急检测的基本设施和设备300万元,对实验室温湿度控制,防火、防尘、防震、通风和“三废”处理等设施进行系统设计和改造320万元,通过计量认证30万元。

(二)设立县级动物产品质检站,落实机构、编制和人员,完善实验室改造,购臵流动检测车和高效液相色谱仪、自动酶标仪等先进仪器设备以及监督检验、例行检测、应急检测和市场准入检测常规设备。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建设资金由县级财政负责。

(三)生鲜乳质量监控中心,2012年总投资1250万元,其中市财政投资150万元建设市级监控中心,并与各县联网;每县(市区)财政投资100万元共1100万元建设县级监控中心,并与辖区内各生鲜乳收购站联网。市、县监控中心年底前建设完成并联网。

附件4:

饲料兽药保障体系建设

饲料工业和兽药产业均是独立的工业体系,也是畜牧业主要投入品,大力发展饲料、兽药产业,提高产品质量,对从源头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现状

全市现有饲料生产企业65家,饲料产量98.3万吨,总产值26.8亿元。其中,年产10万吨以上饲料生产企业1家,年产量12.5万吨,产值3.2亿元;年产1万吨以上饲料生产企业9家,年产量42.6万吨,产值12.3亿元。全市现有兽药生产企业5家,产值0.6亿元。2012年2月底前拟通过兽药GSP认证的经营企业80家,兽药生产企业数量和产值均较少。我市饲料生产企业发展不均衡,饲料企业主要集中在深州、饶阳、武强三县,企业数量虽然较多,但规模小,名牌产品少,市场占有率低,科技含量低,缺乏市场竞争力。

二、建设目标

本着扶优扶强、限小限劣的精神,争取到2015年底,共压缩饲料生产企业15家,使全市饲料企业数量保持在50家左右。力争培育年产10万吨以上的企业3-5家,年产1万吨以上的企业20家,全市饲料产量120万吨,饲料工业产值32亿元。兽药生产企业严格按照GMP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企业全部达到GSP标准。全市饲料、兽药产品质量合格率均达到96%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执法监督。健全执法队伍,强化基层综合执法。严格行政许可条件,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坚决不予申报、年检或者备案。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二)引导企业整合。引导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鼓励省内外大型饲料企业与我市饲料企业开展合作,实行整合重组,强强联合。对严重违规企业或者生产条件不达标企业,予以关停并转。加强科技创新,帮助企业上等级,上规模,上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强化质量监测。健全完善市、县饲料兽药质量监测体系,加强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抽检工作,发现不合格产品认真追根溯源。监督企业强化内部质量机构建设,确保进厂原料和出厂产品质量。

(四)推广全株青贮。在奶牛养殖场和奶牛小区大力推广全株玉米青贮,鼓励农户种植全株青贮玉米;对开展全株玉米青贮的奶牛场和奶牛小区给以青贮补贴,对种植全株青贮玉米的农户给以种植补贴。

(五)搞好宣传培训。大力宣传饲料和兽药相关条例及配套法规,教育从业者严格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加强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企业管理人员的法规意识。

衡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送审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冀政[2011]135号),加快我市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现代畜牧业生产水平,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现代畜牧业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发挥资源优势,把畜牧业作为农业发展重点产业,大力发展斯格猪、奶牛等优势产业,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畜牧业实现稳步发展。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畜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比重偏低,生产管理方式落后,质量效益不稳定,产业链条还不长,保障支撑能力还不强,特别是表现在对加快现代化畜牧业发展的认识不清,制约发展的因素解决不利,财政对支撑能力的投入少等。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城乡居民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市正处于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现代发展理念,着力改善饲养装备条件,强化科技支撑,健全产业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升一体化经营水平,加快建设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畜牧业。

二、明确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思路目标。围绕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扩量、提质、增效为主攻方向,按照“一

种五化”(良种普及、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科学化防控、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加强基地建设,健全保障体系,强化政策扶持,促进产业升级,加快实现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的跨越。2012年畜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力争达到36%以上,肉类产量41.5万吨、禽蛋产量32万吨、奶类产量22万吨;到“十二五”末,畜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力争达到50%;主要畜禽品种单产水平提高7%以上,肉类产量45万吨、禽蛋产量35万吨、奶类产量50万吨,在全省位次前移一到两位;农民人均畜牧业收入占纯收入比重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推动作用,通过政策引导,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进程。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依靠市场机制调控和配臵资源。坚持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根据区域资源特点,重点发展奶牛、斯格猪、蛋鸡三大产业,积极发展肉牛、肉羊、肉禽、肉驴、皮毛产业,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坚持龙头带动,拓展市场。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畜牧合作经济组织,完善产业链条,争创知名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坚持科技支撑,提升档次。加快科技创新和先进技术集成与应用,切实抓好畜禽良种繁育、动物疫病防控、质量安全监管、饲料兽药生产和经营,着力改善产品品质,确保安全发展。

三、大力发展优势畜产品生产

(一)奶牛生产。围绕提质增效,巩固壮大生产核心区,大力推广纯种荷斯坦奶牛性控冻精和胚胎移植,加快改良步伐,培育高产奶牛群体,提高生产性能。大力发展奶牛规模养殖,重点扶持存栏300头以上的规模奶牛场,引导奶牛小区通过股份制改造、托管、寄养等方式实现统一饲养、统一防疫、统一挤奶、统一销售。规范奶站建设许可、合同收购、

网络监控、驻站监管,保证生鲜乳质量安全。市县财政要拿出专项资金支持奶站监控中心建设,年内实现联网监控。2012年全市高产奶牛存栏达到12万头,泌乳奶牛平均单产4吨以上;到“十二五”末,全市高产奶牛存栏达到20万头,泌乳奶牛平均单产达到6吨。

(二)生猪生产。立足保质增量,加快建设优质瘦肉型猪生产基地,大力发展斯格猪配套系和杜长大三元杂交,扩大优种覆盖面。强化技术服务,引导农户发展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适度规模养殖。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大力发展年出栏万头以上的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大型现代化养猪企业。大力培育和发展年出栏30万头以上的养猪大县,全面实施人工授精,扩大优质种猪改良范围。实行“全进全出”生产模式,推广猪舍环控管理技术、营养优化技术,改善猪舍环境,提高生长速度。支持养殖场建立大型沼气池,推广猪沼肥一体化生态养殖模式。鼓励屠宰加工企业建设自有养殖基地,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市场供应。2012年新建年出栏千头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猪场30个、年出栏万头的标准化规模养猪场8个以上,年末生猪出栏420万头。到“十二五”末,新建45个万头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全市年出栏生猪500万头。

(三)禽蛋生产。着眼上档升级,按照“设备先进、环境可控、效益较高”的要求,巩固提升蛋鸡生产基地建设水平。大力推广海兰、罗曼、京白939等优良品种,因地制宜发展和扶持柴鸡和林下养殖。引导养殖户转变观念,加强基础设施改造,采用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发展存栏1至5万只的规模场。普及自动喂料、自动饮水、自动清粪、湿帘降温、封闭管理、全进全出的精细化管理模式。支持大型养鸡场采用自动捡蛋、清洗打蜡、机械喷码设备。充分发挥养鸡合作组织作用,规范养殖行为,推行统一供雏、统一饲

料兽药、统一防疫、统一销售生产模式。积极发展无公害鸡蛋、功能蛋等特色蛋品,努力扩大高档禽蛋市场份额。鼓励大型养鸡场和养鸡专业村建立鸡粪无害化处理设施,提高无害化、资源化水平。2012年,新建存栏万只以上的标准化规模蛋鸡场10个、存栏5万只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鸡场3个,全市蛋鸡存栏达到3500万只。到“十二五”末,新建存栏5万只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鸡场10个,全市蛋鸡存栏达到4000万只。

(四)肉牛、肉羊、肉禽、肉驴生产。瞄准市场需求,加大品种改良力度,推广快速育肥技术,大力度支持鼓励肉牛育肥基地建设,大力推广西门塔尔、利木赞、夏洛莱三大品种,因地制宜发展和牛及乳肉兼用品种。支持发展肉羊生产,推广道赛特、杜波、波尔山羊等优良品种,加大肉羊改良力度。推广肉牛、肉羊分群、分段饲养模式和全价配合饲料饲喂技术。建设肉禽生产基地,推广艾维因、罗斯等肉鸡和樱桃谷鸭等品种。品种保护与市场开发并重,大力发展肉驴产业。2012年新建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肉牛育肥场3个、年出栏1000只以上的肉羊养殖场4个、年出栏5万只以上的肉鸡场3个,全市年出栏肉牛33万头、肉羊190万只、肉鸡2600万只、肉驴2万头。到“十二五”末,新建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肉牛育肥场15个、年出栏1000只以上的肉羊养殖场20个、年出栏5万只以上的肉鸡场15个,全市年出栏肉牛40万头、肉羊200万只、肉鸡4500万只、肉驴4万头。

(五)特种动物养殖。发挥传统优势,切实抓好特种动物养殖基地建设。依托现有养殖基地,引导养殖户发展皮毛动物饲养。鼓励有条件的养殖场户适度发展鹿、鸵鸟等特种动物,拓宽农民致富门路。

四、抓好现代畜牧业发展关键环节

(一)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坚持“引育繁”相结合,采取企业主体、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方式,加快省级原种猪场、祖代种禽场和种羊场建设,引进推广优良种畜禽,积极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建设市县两级畜牧良种精液配送中心,大力推广优质奶牛性控冻精和胚胎移植技术,扩大猪人工授精实施面。完善配种改良网络,扩大网络覆盖范围,推进改良站点标准化建设,提高改良效果。依托省畜禽质量检测中心,全面开展种公猪、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和后裔测定工作。建设市级种畜禽管理信息平台,为养殖场户选用优良品种提供技术服务。

(二)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加强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提高动物疫病检测分离和病原学、血清学监测能力。加快建立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指挥平台和市、县执法监督网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全面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消毒、监测等综合措施,建立动物疫病可追溯制度,完善标识佩戴,规范防疫档案,尽快实现全程监管。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精神,确保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部按要求建设到位,配备与动物防疫、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监管相适应的人员。加强乡镇基层动物防疫站建设,按照有关政策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健全村级防疫员队伍,搞好培训,规范管理,提高待遇,落实责任,增强一线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三)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加强市、县畜产品质检中心(站)建设,完善省为主体、市为骨干、县为基础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网络,全面开展畜产品及投入品检测,提升预警预报水平。整合畜牧兽医执法队伍,全力推进综合执法,搞好人员培训,构建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监管网络。按照省政府(2008年)91号文件要求,2012年6月底前,

各县都要建立起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各县编办要出文件),并开展工作。年底前,市级监测中心要通过计量监测认证。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加大实施力度。建立产销对接机制,规范养殖档案,增强出栏畜禽及产品的可追溯性。搞好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促进无公害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生产。强化源头治理,规范饲料、兽药投入品使用,严格执行休药期,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和使用违禁添加物行为。市县两级政府要将畜产品监管和检测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的经费有保障。2012年要建立市级和县级生鲜乳质量监控中心,依托电信运营商,实现全市60余个奶站联网监控运营。

(四)饲料兽药保障体系。引导饲料生产企业整合资源,扩大规模,发展大型企业集团。2012年培育建成年产10万吨以上的企业1-2家,年产1万吨以上的企业5家以上;到“十二五”末,培育年产10万吨以上的企业3-5家,年产1万吨以上的企业20家,饲料厂数量由目前的63家压缩到50家。各县政府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坚决取缔无证饲料企业。全市饲料产量120万吨,饲料工业产值32亿元。调整产品结构,大力发展安全、高效、无残留、无污染的饲料和添加剂新产品。严格执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支持生物制品和原料药生产,对新上企业严格把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坚决淘汰不合格企业。严格执行兽药GSP建设标准,规范兽药经营行为。以奶牛养殖集中区为重点,扩大苜蓿和饲用玉米种植面积,推广秸秆青贮、微贮、压块技术,特别要大力推广全株玉米青贮,提高饲草资源利用率。

五、全力推进畜牧产业化经营

(一)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紧紧围绕畜牧主导品种,加速建设一批经营规模大、资源整合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龙头企业。鼓励现有龙头企业通过更新改造、链条延伸、开

发新上,谋划建设一批投资10亿元以上的大项目,增强发展后劲。发挥资源、市场、品牌优势,引进一批战略投资。引导龙头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健全制度体系。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辅射带动作用,实现集聚发展。2012年建成销售收入5-10亿元、10亿元以上的企业各1家(安平京安、浩源,景县津龙,武强蒙牛、开发区雨润等积极创建)。到“十二五”末,至少建成年销售收入5-10亿企业4家、10-50亿元企业3家、50亿元以上企业2家。

(二)积极创建知名品牌。引导养殖加工企业增强品牌和质量意识,健全标准化管理、计量检测和质量信用体系,开发高终端产品。筛选一批生产势头好、市场潜力大、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重点培育,积极帮助申报国家和省知名品牌。支持养殖合作组织申请注册商标,加强管理,强化服务,把品牌做大做响。帮助市内知名企业在京津及全国大中城市建立专店、专柜、连锁商场,增设销售网点,提高市场占有率。到“十二五”末,畜牧类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2个。

(三)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坚持一手抓规范提高,一手抓扩大规模,加大在项目资金、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着力培育一批示范社。通过典型带动,帮助合作社健全机制,完善功能,实现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夯实规模养殖基础。指导各类畜牧专业合作社全面开展市场营销、信息咨询、技术培训、农资采购、融资担保等系列服务,使之真正成为引领农民参与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力量。到“十二五”末,畜牧类合作社占到全市农民合作社总数的1/3以上。

(四)着力强化科技支撑。支持龙头企业围绕产业发展,加大科研投入,加强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协作,建立研发中心,掌握核心科技。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加快建

立以政府为主导,畜牧科技推广机构、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广泛参与的新型畜牧科技推广体系。创造条件,营造环境,多层次多渠道引进高端人才。

六、强化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动。各级政府要真正把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摆上重要位臵,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全面部署,狠抓落实,确保现代畜牧业不断取得新发展。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及时解决畜牧业发展中的问题。

(二)完善督导机制。建立督导制度,定期对工作进展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强化责任落实,把畜牧业发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任务,要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头。市政府督查室和农牧部门每半年要对各县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并将督导情况通报全市,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畜牧业发展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加大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国家标准化养殖、良种补贴、防疫体系建设等扶持政策,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建设成效。加大养殖用水、用电、用地和资金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重点支持良种繁育、疫病防控、质量安全监测、饲料兽药和畜禽粪污处理等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要争取将40%以上的农业产业化资金、40%以上的农业开发产业化项目资金用于畜牧养殖业发展。两项资金的使用要征求同级农牧部门的意见后实施。贫困县安排扶持资金要向畜牧养殖业倾斜,用于畜牧养殖的资金要高于总量的50%。要充分发挥政策投入导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畜牧养殖项目。要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吸引信贷资金支持畜牧业发展。保险公司要开发适合奶牛、生猪、肉牛生产的保险产品,降低农户生产经营风险。

(四)强化发展指导。扎实开展畜禽生产“百场、千村、万户”监测行动,建设市级畜牧业预警信息数据库,搞好养殖、市场信息日常采集、信息传输,加强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生产和市场运行形势。突出抓好蒙牛、雨润、首农等大型龙头企业与养殖基地的真正对接。组织专家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定期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养殖场户调整养殖结构,合理安排生产。

(五)搞好宣传引导。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发展现代畜牧业的重要意义,普及实用养殖技术、养殖模式,努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培育一批现代畜牧业典型,广泛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坚持依法治牧、依法兴牧,促进现代畜牧业稳步健康发展。

附件:1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2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3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

4饲料兽药保障体系建设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附件1:

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畜禽良种是现代畜牧业发展的主要生产资料,良种繁育体系是将引进、选育、培育的优良畜禽品种进行扩大繁育并安全推广于生产的载体。畜禽良种繁育体系由种畜禽场(包括精液、卵子、胚胎等遗传材料)、配种网络和生产性能测定中心三部分组成。完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有利于放大畜禽优秀遗传基因,提升商品畜禽生产性能,减少资源消耗,提高养殖户收益。

一、建设现状

初步形成了以原种场为核心,繁育场为支撑,配种改良站点为基础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但种畜禽场普遍规模较小、选育水平低,原种猪、祖代鸡等种畜禽主要依赖国外引进,自主培育能力差;生产性能检测能力薄弱,应用于生产的种畜禽质量参差不齐;配种网络不健全,设施陈旧,优良种质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

二、建设目标

明确主攻方向,大力推广斯格配套系种猪和长白、大约克夏、杜洛克,荷斯坦奶牛,海兰、罗曼、依莎、京白939蛋鸡。引进高代次种畜禽(含牛胚胎、性控精液),提升原种场、祖代场、规模及选育水平。到2015年,全市生猪、奶牛、蛋鸡良种覆盖率分别达到97%、91%、97%。

完善配种网络,到2015年,牛人工授精覆盖面达到95%,猪、羊人工授精覆盖面达到60%。

依托省种畜禽质量检测中心,全面开展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工作,到2015年,达到奶牛2万头、种猪100头、禽2000套的测定能力。

三、建设内容及投资预算

“十二五”期间,共投资5000万元,其中,市、县财政投资500万元,用于市、县配种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承担单位自筹4500万元,用于种畜禽场基础设施建设。

(一)配种网络建设投资1000万元。建设1个市级、11个县级精液配送中心投资500万元(中心建设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100个配种站(点)和30个种公猪站建设,投资由企业负责。实现猪、牛、羊人工授精网络全覆盖。

(二)种畜禽场建设投资4000万元。扩建1个原种猪场、1个祖代鸡场、1个种羊场。利用农业产业化等支农整合资金,引进原种及改良技术,提高良种畜禽供种能力。

2012年完成投资1500万元。其中市县两财政各承担100万元、200万元,用于市级、11个县级精液配送中心和配种网络建设。

附件2:

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动物防疫体系由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组成,主要负责动物疫情的预防、预警、监测、控制和扑灭等工作。

一、建设现状

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精神,市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已经建设到位。滨湖新区没有建立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经济开发区建立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但还没有建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其他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均已建设到位。全市乡级基层动物防疫机构,除安平(全额)、武强(定额)外,其他县市区没有真正落实“三定”。部分县存在基层人员少、素质不高和人员老化问题。动物疫病监测和动物卫生监督手段落后,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尚未完全落实到位。

二、建设目标

建立与动物疫情防控形势相适应的动物防疫体系,到2015年,实现动物卫生监督数据资源共享,提升科学快速处臵动物疫情和动物产品安全事件的能力;全面监测动物疫病,及时核查处臵和扑灭疫情,实现对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

共患病的有效控制。市级兽医实验室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水平,能够开展血清学和部分病原学监测工作,具备二、三类动物疫病的诊断定性能力;县级兽医实验室达到生物安全一级水平,能够开展血清学监测工作;乡镇动物防疫站化验室能够开展部分血清学监测和采样、送检工作。

三、建设内容及投资预算

“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投资1951.54万元,用于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其中: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投资907.46万元;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投资731.6万元;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投资312.48万元。

2012年,全市投资883.12万元(市财政232.63万元、县财政650.49万元)。其中: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投资450万元(市级150万元、县级300万元),市级兽医实验室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水平,能够开展血清学和病原学监测工作,具备二、三类动物疫病的诊断定性能力,40%以上的县级兽医实验室达到生物安全一级水平,能够开展血清学监测工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投资355万元(市级55万元、县级300万元),市级动物检疫电子出证数据中心和市级动物卫生监督快速反应指挥中心基本建成,50%的县级动物检疫电子出证数据中心建成;非扩权县和财政直管县村级防疫员共有2763人,按照国家对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的要求,在国家和省补贴基础上,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00元,县级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00元,用于承担散养户的强制免疫、检疫报检、疫情报告等公益活动补助。市级每年安排27.63万元,四年共计110.52万元。县级每年安排50.49万元,四年共计201.96万元。

附件3:

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

衡水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由市级动物产品质量检验监测站及11个县级动物产品质检中心(站)构成,负责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

一、建设现状

市级动物产品质量检验监测站已初步具备了检测能力,但尚未通过质监部门计量认证和资格认证;成立了1个(故城)县级区域性检测机构,尚不具备检测能力,其他10个县(市区)均未设立质检机构。

目前,市级检测机构检测设备少、配臵低,专业技术人员少,经费保障缺口大,能够开展的检测项目少,且尚未通过省质监部门计量认证和资质认证,不具备确认检测能力。县级检测机构与其他监管机构合并,所需化验室和检测仪器设备严重不足,检测经费无保障,致使工作不能开展。全市60余个生鲜乳收购站大部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但未按全省规定进行联网监控运行。

二、建设目标

到2015年,实现11个县(市、区)级检测机构全覆盖,检测项目覆盖全市主要动物产品、畜牧投入品及畜牧生产环境的质量安全监管、风险预警、风险排查等相关检测需要。随时掌握全市动物产品监测数据,提供风险预警信息。建立市、县动物产品质检机构联动机制,及时应对应急检测、风险排查检测、飞行检测、拉网检测、交叉检测等工作。2012年建设1个市级和11个县级生鲜乳质量监控中心,依托电信运营商,年末实现全市联网监控运行。

三、建设内容和投资

(一)市级动物产品质检中心,总投资1300万元,购

臵流动检测车和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等先进仪器设备;购臵监督检验、例行检测、应急检测和市场准入检测的基本设施和设备;健全市实验室管理系统和监测信息系统;对实验室温湿度控制,防火、防尘、防震、通风和“三废”处理等设施进行系统设计和改造,建设资金由市财政负责。2012年市财政投资700万元,其中购臵流动检测车一辆50万元,监督检验、例行检测、应急检测的基本设施和设备300万元,对实验室温湿度控制,防火、防尘、防震、通风和“三废”处理等设施进行系统设计和改造320万元,通过计量认证30万元。

(二)设立县级动物产品质检站,落实机构、编制和人员,完善实验室改造,购臵流动检测车和高效液相色谱仪、自动酶标仪等先进仪器设备以及监督检验、例行检测、应急检测和市场准入检测常规设备。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建设资金由县级财政负责。

(三)生鲜乳质量监控中心,2012年总投资1250万元,其中市财政投资150万元建设市级监控中心,并与各县联网;每县(市区)财政投资100万元共1100万元建设县级监控中心,并与辖区内各生鲜乳收购站联网。市、县监控中心年底前建设完成并联网。

附件4:

饲料兽药保障体系建设

饲料工业和兽药产业均是独立的工业体系,也是畜牧业主要投入品,大力发展饲料、兽药产业,提高产品质量,对从源头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现状

全市现有饲料生产企业65家,饲料产量98.3万吨,总产值26.8亿元。其中,年产10万吨以上饲料生产企业1家,年产量12.5万吨,产值3.2亿元;年产1万吨以上饲料生产企业9家,年产量42.6万吨,产值12.3亿元。全市现有兽药生产企业5家,产值0.6亿元。2012年2月底前拟通过兽药GSP认证的经营企业80家,兽药生产企业数量和产值均较少。我市饲料生产企业发展不均衡,饲料企业主要集中在深州、饶阳、武强三县,企业数量虽然较多,但规模小,名牌产品少,市场占有率低,科技含量低,缺乏市场竞争力。

二、建设目标

本着扶优扶强、限小限劣的精神,争取到2015年底,共压缩饲料生产企业15家,使全市饲料企业数量保持在50家左右。力争培育年产10万吨以上的企业3-5家,年产1万吨以上的企业20家,全市饲料产量120万吨,饲料工业产值32亿元。兽药生产企业严格按照GMP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企业全部达到GSP标准。全市饲料、兽药产品质量合格率均达到96%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执法监督。健全执法队伍,强化基层综合执法。严格行政许可条件,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坚决不予申报、年检或者备案。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二)引导企业整合。引导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鼓励省内外大型饲料企业与我市饲料企业开展合作,实行整合重组,强强联合。对严重违规企业或者生产条件不达标企业,予以关停并转。加强科技创新,帮助企业上等级,上规模,上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强化质量监测。健全完善市、县饲料兽药质量监测体系,加强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抽检工作,发现不合格产品认真追根溯源。监督企业强化内部质量机构建设,确保进厂原料和出厂产品质量。

(四)推广全株青贮。在奶牛养殖场和奶牛小区大力推广全株玉米青贮,鼓励农户种植全株青贮玉米;对开展全株玉米青贮的奶牛场和奶牛小区给以青贮补贴,对种植全株青贮玉米的农户给以种植补贴。

(五)搞好宣传培训。大力宣传饲料和兽药相关条例及配套法规,教育从业者严格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加强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企业管理人员的法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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