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区别

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区别

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都属于诉讼过程中可以采用的一种强制措施,被拘留人被剥夺了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看管和羁押,并且两者适用的目的均为保证诉讼活动能够顺利进行。但是,两者有以下区别: (1)拘留的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对触犯刑法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适用的一种强制措施,具有预防性和强制性。司法拘留是对实施了妨害民事讼诉行为的人适用的一种强制措施,具有惩罚性和强制性。对司法拘留,被拘留的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而对刑事拘留,被拘留的人不能申请复议,更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只能申请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但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对于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非因自己的过错被拘留的人,可以要求赔偿。

(2)拘留的目的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在于及时制止犯罪人继续危害社会,防止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逃避侦查和审判,实施妨碍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行为,预防其继续犯罪和发生其他意外事件,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的目的,是制裁民事违法的公民,让他们吸取教训,接受教育,改邪归正,保证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3)有权决定拘留的机关不同。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司法拘留只能由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看管和羁押。

(4)拘留的期限不同。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0日,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的期限可延长至37日。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如承认并改正错误,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

(5)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刑事拘留适用的法律依据《刑事讼诉法》;司法拘留适用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讼诉法》。

(6)适用的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正在作案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对于其他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不能够适用。司法拘留则适用于一切故意实施了妨碍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公民,包括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未参与诉讼的案外人,如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当事人的亲友等。

(7)适用的条件不同。刑事拘留适用的条件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并且具有《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紧急情况之一。而司法拘留适用的条件则是已经故意实施了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包括作为或不作为),如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等。

刑事拘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规定的拘留,也有重大的区别。《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了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根据本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对于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除了可以使用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外,还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显然,这是将拘留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次要方式,是对民事违法行为的制裁措施,与刑事拘留更有原则性的区别。

刑事拘留与《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的拘留也有重大的区别。根据该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如果情节严重,法庭报经院长批准后,可以对行为人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被拘留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由此可见,这种拘留权的行使机关、拘留的对象和适用条件,拘留的期限和适用程序等,都与民事司法拘留相同或近似,是一种具有处罚性质的措施。

司法拘留,是在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过程中,法院对于有严重妨碍诉讼行为的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人员采用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的主要区别是:

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预防性措施,它是针对可能出现的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而采用的;司法拘留则是一种排除性措施,是针对已经出现的妨碍诉讼活动的严重行为而采取的。

2、法律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用的;司法拘留则是分别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采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适用对象仅限于刑事案件中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的适用对象是所有在诉讼过程中实施了妨害诉讼行为的人,既包括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

4、有权采用的机关不同。刑事拘留依法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司法拘留依法由人民法院决定并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行。

5、与判决的关系不同。刑事拘留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司法拘留仅仅是对有妨害诉讼行为人的惩戒,与判决结果无任何关系。

6、期限不同。刑事拘留期限拘最长为37日;司法拘留的期限则最长为15日。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被处罚人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该条规定的拘留属司法拘留,不是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的区别

在我国,除刑事拘留外,还有行政拘留与司法拘留,三者都是对人身自由的短暂剥夺,但它们之间也有重大区别。

(一)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的区别

1、适用机关不同。有权适用刑事拘留的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有权适用司法拘留的是人民法院。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只适用于刑事诉讼中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而司法拘留适用的对象是严重妨害诉讼的人,包括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的人,不仅包括当事人,还包括其他诉讼参与人,甚至还包括案外人。

问题: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有何区别?

3、法律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来适用,而司法拘留主要是依据民事诉讼法。

4、拘留期限不同。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37天,而司法拘留最长期限是15天。

5、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程序措施,具有诉讼保障作用,而司法拘留是一种制裁方法,是对妨害诉讼的人的制裁。

(二)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

1、适用机关不完全相同。有权适用刑事拘留的既包括公安机关,也包括人民检察院,而有权适用行政拘留的只有公安机关。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法,又具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情形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而行政拘留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人。

3、法律依据不同。刑事拘留依据的是刑事诉讼法,而行政拘留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4、羁押期限不同。刑事拘留羁押期限最长可达37天,而行政拘留羁押期限最长为15天。

5、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对被拘留人的处罚;行政拘留则是一种处罚办法,属行政制裁的范畴。

治安拘留与刑事拘留、司法拘留有什么区别

对于行政违法行为,按照法律应当被拘留的,会被行政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而最常见的行政拘留的产生往往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所以通常干脆就叫治安拘留。治安拘留最长不超过15天。

刑事拘留是一种配合刑事诉讼的临时措施。按照刑事诉讼法,对于下列情况的人员,由公安机关决定予以刑事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党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符合以上第四、五情形的,也可以决定刑事拘留,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不得超过14天,多次作案,团伙作案,流窜作案的不得超过37天。拘留到期之后或者被转为逮捕或者其他强制措施,或者被释放。

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区别

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都属于诉讼过程中可以采用的一种强制措施,被拘留人被剥夺了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看管和羁押,并且两者适用的目的均为保证诉讼活动能够顺利进行。但是,两者有以下区别: (1)拘留的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对触犯刑法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适用的一种强制措施,具有预防性和强制性。司法拘留是对实施了妨害民事讼诉行为的人适用的一种强制措施,具有惩罚性和强制性。对司法拘留,被拘留的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而对刑事拘留,被拘留的人不能申请复议,更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只能申请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但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对于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非因自己的过错被拘留的人,可以要求赔偿。

(2)拘留的目的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在于及时制止犯罪人继续危害社会,防止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逃避侦查和审判,实施妨碍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行为,预防其继续犯罪和发生其他意外事件,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的目的,是制裁民事违法的公民,让他们吸取教训,接受教育,改邪归正,保证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3)有权决定拘留的机关不同。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司法拘留只能由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看管和羁押。

(4)拘留的期限不同。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0日,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的期限可延长至37日。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如承认并改正错误,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

(5)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刑事拘留适用的法律依据《刑事讼诉法》;司法拘留适用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讼诉法》。

(6)适用的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正在作案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对于其他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不能够适用。司法拘留则适用于一切故意实施了妨碍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公民,包括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未参与诉讼的案外人,如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当事人的亲友等。

(7)适用的条件不同。刑事拘留适用的条件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并且具有《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紧急情况之一。而司法拘留适用的条件则是已经故意实施了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包括作为或不作为),如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等。

刑事拘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规定的拘留,也有重大的区别。《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了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根据本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对于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除了可以使用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外,还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显然,这是将拘留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次要方式,是对民事违法行为的制裁措施,与刑事拘留更有原则性的区别。

刑事拘留与《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的拘留也有重大的区别。根据该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如果情节严重,法庭报经院长批准后,可以对行为人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被拘留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由此可见,这种拘留权的行使机关、拘留的对象和适用条件,拘留的期限和适用程序等,都与民事司法拘留相同或近似,是一种具有处罚性质的措施。

司法拘留,是在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过程中,法院对于有严重妨碍诉讼行为的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人员采用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的主要区别是:

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预防性措施,它是针对可能出现的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而采用的;司法拘留则是一种排除性措施,是针对已经出现的妨碍诉讼活动的严重行为而采取的。

2、法律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用的;司法拘留则是分别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采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适用对象仅限于刑事案件中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的适用对象是所有在诉讼过程中实施了妨害诉讼行为的人,既包括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

4、有权采用的机关不同。刑事拘留依法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司法拘留依法由人民法院决定并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行。

5、与判决的关系不同。刑事拘留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司法拘留仅仅是对有妨害诉讼行为人的惩戒,与判决结果无任何关系。

6、期限不同。刑事拘留期限拘最长为37日;司法拘留的期限则最长为15日。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被处罚人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该条规定的拘留属司法拘留,不是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的区别

在我国,除刑事拘留外,还有行政拘留与司法拘留,三者都是对人身自由的短暂剥夺,但它们之间也有重大区别。

(一)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的区别

1、适用机关不同。有权适用刑事拘留的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有权适用司法拘留的是人民法院。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只适用于刑事诉讼中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而司法拘留适用的对象是严重妨害诉讼的人,包括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的人,不仅包括当事人,还包括其他诉讼参与人,甚至还包括案外人。

问题: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有何区别?

3、法律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来适用,而司法拘留主要是依据民事诉讼法。

4、拘留期限不同。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37天,而司法拘留最长期限是15天。

5、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程序措施,具有诉讼保障作用,而司法拘留是一种制裁方法,是对妨害诉讼的人的制裁。

(二)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

1、适用机关不完全相同。有权适用刑事拘留的既包括公安机关,也包括人民检察院,而有权适用行政拘留的只有公安机关。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法,又具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情形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而行政拘留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人。

3、法律依据不同。刑事拘留依据的是刑事诉讼法,而行政拘留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4、羁押期限不同。刑事拘留羁押期限最长可达37天,而行政拘留羁押期限最长为15天。

5、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对被拘留人的处罚;行政拘留则是一种处罚办法,属行政制裁的范畴。

治安拘留与刑事拘留、司法拘留有什么区别

对于行政违法行为,按照法律应当被拘留的,会被行政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而最常见的行政拘留的产生往往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所以通常干脆就叫治安拘留。治安拘留最长不超过15天。

刑事拘留是一种配合刑事诉讼的临时措施。按照刑事诉讼法,对于下列情况的人员,由公安机关决定予以刑事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党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符合以上第四、五情形的,也可以决定刑事拘留,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不得超过14天,多次作案,团伙作案,流窜作案的不得超过37天。拘留到期之后或者被转为逮捕或者其他强制措施,或者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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