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股份
中国特色经济之窗二期2号地
室内空气检测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北京中弘投资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3日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中国特色经济之窗二期2号地室内空气检测项目已经具备询价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1、 项目名称:中国特色经济之窗二期2号地;
2、 招标内容: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并出具竣工验收用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
告;,详见第五部分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3、 获取招标文件:请贵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日 15 时前到北京中弘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非中心商务花园19号楼二层)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 答疑时间:投标人于招标文件中发现之疑问请务必于2011年 11 月 日
15 时前,盖章传真至:8610-5962 1160,并务必将此传真内容(Word/Excel格式) 同时E-Mail 至:[1**********]@139.com 5、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11 月 日 15 时,逾期不予受理。 6、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中弘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北京市朝阳区
五里桥一街1号院非中心商务花园19号楼二层); 7、 联系人:刘宝山 联系电话:59621199-8285 传真:59621160
电子邮件:[1**********]@139.Com 8、 审计监督部门电话:
如果投标人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任何违规行为,可以拨打中弘股份监督电话: 审计部举报电话:固定电话:010-59621199-8228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梁琪
北京中弘投资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3日
第二部分 投标单位须知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中国特色经济之窗二期2号地室内空气检测项目。 1.2 项目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朝阳北路延线。 1.3 项目规模:详见第五部分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1.4 工期要求:2011年 11月20日进场,2011年12月1日前提供检测报告。 1.5 质量目标:满足竣工验收及备案要求。
2、 合格投标单位条件
2.1 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 在北京市注册、并按规定备案,具备室内环境检测资质,可以完成室内环境
检测工作并出具真实、有效、合法有效检测报告的单位。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费用
3.1 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与此次投标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
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 现场踏勘
4.1 招标单位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单位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
察以获取投标单位需要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负。 4.2 踏勘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中弘北京像素北区,朝阳北路
延线)。 4.3 踏勘现场联系人:刘宝山,联系电话:[1**********]。
4.4 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单位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单位均不负责。
5、 答疑会
5.1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投标单位有任何疑问,请将疑问在规定的时间发给
联系人。 5.2 招标单位会将投标单位的疑问及答复在48小时内以传真、文件或其它正式
形式发给每个投标单位。
6、 招标文件组成
6.1 本招标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2) 第二部分、投标单位须知; (3) 第三部分、主要合同条款; (4)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5) 第五部分、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6.2 以书面、传真等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6.3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
题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7、 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7.1 在投标截止期2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
投标单位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传真等形式通知所有潜
在投标单位,并对潜在投标单位具有约束力。
8、 投标语言
8.1 投标文件和往来函件应以中文书写。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格式);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3) 投标报价表及清单(格式);
(4) 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检测方案。
10、 投标报价
10.1
投标报价为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投标报
价应当包含完成全部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风险及相关公关费用。
10.2 10.3 10.4 10.5
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必须是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报价,招标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投标单位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确定的工作范围,根据市场竞争的原则,以招标文件中确认的技术要求进行报价。
投标报价应当考虑本项目特殊地点所产生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费用,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本费用一次性包死,过程中不予调整。 投标报价应当考虑成品保护的相关费用。
11、 投标保证金
11.1 11.2 11.3 11.4
本项目 □有 / ■无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 元,形式为现金、电汇或支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如投标单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a) 除不可抗力外,投标有效期内,投标单位退出投标的; b) 中标单位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 c) 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 d) 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有严重的违规行为。
11.5
12、 投标有效期
12.1 12.2 12.3
投标有效期90天。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本次投标在此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
特殊情况下,招标单位有权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3、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3.1 13.2 13.3 13.4
投标文件纸版文件共五份:一正四副。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需要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 投标文件格式
14.1
投标人应当按照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15、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15.1 15.2 15.3 15.4
投标文件封面应当标注正本和副本,没有标注正本和副本的,评标小组可自行确定一本为正本,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如果有)合并装订,正本和副本统一密封。
密封封皮应当分别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截止时间。 文件应当密封完好,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拒绝接收。
1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
投标截止时间
a) 投标截止时间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b) 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单位指定的地
点,逾期递交的,招标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1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a)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一号院(非中心商务花园)19号楼二
层招标采购部,联系人:刘宝山,联系电话:59621199-8285,传真:59621160。
17、 投标文的修改和撤回
17.1 17.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单位可以书面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修改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正式组成部分。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8、 开标
18.1 18.2 18.3
开标活动将在招标单位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开标结果对外单位及招标单位的非相关部门保密。
任何投标单位或招标单位非相关部门不得询问开标结果,相关部门不得向外界透露开标结果。
投标单位通过非正常渠道询问开标结果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9、 评标小组
19.1 评标小组由招标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标小组的人数为3个以上
的单数。 19.2 评标小组成员不得向非相关人员透露开标结果、评标过程相关资料和评
标结果。
20、 评标
20.1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的评审原则。
20.2 在商务条款没有重大偏离、技术标(如果有)合格的前提下,合同将授予
投标报价合理最低的投标单位。 20.3 如果评标小组认为其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或高于市场合理价格,有恶意竞争
和不合理竞争倾向的,评标小组有权作废标处理。
21、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正
21.1 21.2 21.3 21.4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表述,招标单位有权利要求投标单位进行澄清和修正。
投标单位应当对招标单位发出的澄清通知进行说明和解释,对澄清文件不响应的,招标单位可以理解为对投标单位不利的解释。
投标单位对于投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正不得造成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修改。
投标报价的修正
(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
的金额为准。 (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 评标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
标单位具有约束力,投标单位应当予以确认。
22、 确定中标人
在商务条款没有重大偏离、技术标合格的前提下,合同将授予投标报价合理最低的投标单位。
23、 招标单位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若所有投标都不能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或都大幅超出招标单位预算等,招标单位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单位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24、 中标通知书
24.1 24.2
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该通知可能是书面、传真、电话通知等形式。
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相关人员。
25、 签订合同
25.1 25.2
中标单位应当在收到中标通知后10日内签订合同。
中标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后10日内不能签署的,招标单位有权将合同授予排名第二位的投标单位。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及主要合同条款
中国特色经济之窗二期二号地
室内空气检测项目
检测合同
甲方:北京中弘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 北京中弘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 工程的室内环境污染物进行检测,工程地点 ,总建筑面积 m2,房间间数 。
二、双方商定检测项目如下:(商定检测项目打“√”号,非检测项目打“×”号)
(一)室内环境中游离甲醛的检测。 ( √ ) (二)室内环境中氨的检测。 ( √ ) (三)室内环境中苯的检测。 ( √ ) (四)室内环境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的检测。 ( √ ) (五)室内环境空气中氡的检测。 ( √ ) 六)其他: 三、检测数量及价款:
数量 ,单价 ,总价¥ 元(大写人民币: )。 此包干总价费用包含从乙方进场检测到提交检测报告全过程的全部费用,且为最终结算价,不得调整。
四、检测点位由检测方根据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选定。
五、检测时间:2011年 11月20日至:2011年 12月1日。2011年12月1日前提交正式检测报告。 六、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 1、建筑工程标准层平面纸一份; 2、建筑面积明细表; 3、楼层户型设计说明书; 4、其它相关资料。
(二)做好检测前的必要条件
1、清理好检测车辆、仪器设备进出场地的通道;
2、室内环境空气中游离甲醛﹑苯﹑氨﹑TVOC 浓度检测时,若采用集中空调的,应保持空调正常运转,若采用自然通风的,应在检测前1小时关闭对外的门窗; 3、室内环境中氡浓度检测时,若采用集中空调的,应保持空调正常运转,若采用自然通风的,应在检测前24小时关闭对外的门窗;
4、甲方必须提供现场采样设备需要的220V 电源,如无插座请指定电工协助; 5、甲方须清除房间内外装饰材料及建筑外的废料,如油漆桶、溶剂桶和木料废桶等可能造成污染的杂物;
6、客户须采取措施保障采样人员、仪器设备和样品的安全; 7、如有确有需要,甲方须提供其他必要协助。 七、乙方责任和义务:
(一)按要求使用经标定的检测设备;
(二)保证检测数据准确,检测报告真实﹑可靠,否则应负责无偿完善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真诚服务,按时完成检测任务;
(四)现场检测完毕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正式检测报告; (五)乙方对检测工作的安全负责。
(六)全部检测工作结束后,提交完整的检测报告并对检测报告内容负责,并承担因检测报告不合规范要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完成检测后,应及时按约定时间要求提交完整的检测报告,一式五份及电子文档一份,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八、检测工程款的支付:
乙方提交的检测报告经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及备案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乙方同时向甲方开具正规合法的发票。
九、若有特殊原因造成无法检测的(检测指标过高),双方另行商定时间检测。 十、违约及赔偿:
(一)乙方检测报告不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检验标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补足。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要求乙方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检验标准重新检测,因重新检测产生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检测时间及检测报告提交时间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二。迟延达 天以上(包含 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设计人应按本合同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不足部分由甲方另行补足。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的条款,除有特别约定进行违约处罚的条款外,乙方每出现一次违约情况,应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整,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一、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持 肆 份,乙方持 贰 份。 十三、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甲方:(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乙方:(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投标函(格式)
致:北京中弘投资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 项目的招标文件,我方经
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元(¥: )的总价按上述招标文件要求合同条件、技术规范的条件承包上述项目的全部工作。 2、我方承诺在收到招标单位通知后 日历日内完成上述工程的施工。 3、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并承诺如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
文件的要求,招标单位可在招标的任何环节拒绝我单位投标或作废标处理,责任我单位自负,不向招标单位索赔任何经济损失。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
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任命 (姓名)身份证号 为本公司和本人正式的合法代理人,并授权其代理以公司名义签署标书、与贵方谈判、签订合同与实施、执行与此有关的一切事项。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第一节、技术要求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中国特色经济之窗二期2#地工程; 2. 建设规模:37万平米;
3. 工程建设地点:朝阳区常营五里桥;
4. 施工现场范围:南临朝阳北路,北临五里桥一街,东、西两侧分别
是草房东路与草房西路;
二、
工期要求:
进场检测时间为2011年11月20日,出具检测报告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前;
三、
招标范围:
对中国特色经济之窗二期2#地各楼及地下车库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
四、
标段划分:
本工程分一个标段。
五、
施工界面:
1、 室内土建、装饰工程施工已完成,外门、窗工程已施工完成; 2、 所用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符合图纸设计和相关规范要求; 3、 本工程为《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中
规定的Ⅱ类民用建筑工程
六、
特别说明:
1. 本工程室内环境检测使用规范、规程为: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程》DBJ01-91-2004 《公共场所空气中甲醛测定方法》GB/T18204.26-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测定方法》GB/T18204.25-2000
《居住区大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气相色谱法》
GB11737-89
2. 检测单位依据设计图纸中楼层分布情况,随机抽取有代表性房间进
行检测,房间数量不少于总房间数的5%,并不得少于3间;抽检房间面积之和不少于建筑总面积的5%。 3. 房间检测点设置方法:
房间使用面积小于50m , 设1个检测点; 房间使用面积50-100m 2 , 设2个检测点; 房间使用面积大于100m 2 , 设3个检测点;
4、 检测单位需保证抽检完成后按时出具完整检测报告,并保证检测报
告符合规范的要求以及建委及质检站验收要求。
七、其他资料
1、中国特色经济之窗二期2#地图纸(详见附件); 2、中国特色经济之窗二期2#地面积统计表(详见附件)。
2
第二节、工程量清单
投标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
1、 报价表格式各投标单位可根据施工方案进行细分,但各费用应详细列出; 2、 提供详细并符合要求的观测成果方案及图纸和说明文件,确保满足招标人需
要;
3、 报价应为完成该项目的全部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辅料费、机械使用
费、工器具费、管理费和税金等,并包含为完成本工程而接受总包和监理单位管理等全部费用;
4、 投标人依据招标图纸、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及检测方案确认检测点数,该
检测点数,结算时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20
21
22
中弘股份
中国特色经济之窗二期2号地
室内空气检测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北京中弘投资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3日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中国特色经济之窗二期2号地室内空气检测项目已经具备询价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1、 项目名称:中国特色经济之窗二期2号地;
2、 招标内容: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并出具竣工验收用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
告;,详见第五部分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3、 获取招标文件:请贵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日 15 时前到北京中弘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非中心商务花园19号楼二层)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 答疑时间:投标人于招标文件中发现之疑问请务必于2011年 11 月 日
15 时前,盖章传真至:8610-5962 1160,并务必将此传真内容(Word/Excel格式) 同时E-Mail 至:[1**********]@139.com 5、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11 月 日 15 时,逾期不予受理。 6、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中弘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北京市朝阳区
五里桥一街1号院非中心商务花园19号楼二层); 7、 联系人:刘宝山 联系电话:59621199-8285 传真:59621160
电子邮件:[1**********]@139.Com 8、 审计监督部门电话:
如果投标人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任何违规行为,可以拨打中弘股份监督电话: 审计部举报电话:固定电话:010-59621199-8228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梁琪
北京中弘投资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3日
第二部分 投标单位须知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中国特色经济之窗二期2号地室内空气检测项目。 1.2 项目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朝阳北路延线。 1.3 项目规模:详见第五部分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1.4 工期要求:2011年 11月20日进场,2011年12月1日前提供检测报告。 1.5 质量目标:满足竣工验收及备案要求。
2、 合格投标单位条件
2.1 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 在北京市注册、并按规定备案,具备室内环境检测资质,可以完成室内环境
检测工作并出具真实、有效、合法有效检测报告的单位。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费用
3.1 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与此次投标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
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 现场踏勘
4.1 招标单位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单位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
察以获取投标单位需要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负。 4.2 踏勘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中弘北京像素北区,朝阳北路
延线)。 4.3 踏勘现场联系人:刘宝山,联系电话:[1**********]。
4.4 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单位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单位均不负责。
5、 答疑会
5.1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投标单位有任何疑问,请将疑问在规定的时间发给
联系人。 5.2 招标单位会将投标单位的疑问及答复在48小时内以传真、文件或其它正式
形式发给每个投标单位。
6、 招标文件组成
6.1 本招标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2) 第二部分、投标单位须知; (3) 第三部分、主要合同条款; (4)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5) 第五部分、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6.2 以书面、传真等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6.3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
题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7、 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7.1 在投标截止期2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
投标单位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传真等形式通知所有潜
在投标单位,并对潜在投标单位具有约束力。
8、 投标语言
8.1 投标文件和往来函件应以中文书写。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格式);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3) 投标报价表及清单(格式);
(4) 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检测方案。
10、 投标报价
10.1
投标报价为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投标报
价应当包含完成全部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风险及相关公关费用。
10.2 10.3 10.4 10.5
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必须是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报价,招标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投标单位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确定的工作范围,根据市场竞争的原则,以招标文件中确认的技术要求进行报价。
投标报价应当考虑本项目特殊地点所产生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费用,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本费用一次性包死,过程中不予调整。 投标报价应当考虑成品保护的相关费用。
11、 投标保证金
11.1 11.2 11.3 11.4
本项目 □有 / ■无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 元,形式为现金、电汇或支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如投标单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a) 除不可抗力外,投标有效期内,投标单位退出投标的; b) 中标单位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 c) 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 d) 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有严重的违规行为。
11.5
12、 投标有效期
12.1 12.2 12.3
投标有效期90天。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本次投标在此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
特殊情况下,招标单位有权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3、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3.1 13.2 13.3 13.4
投标文件纸版文件共五份:一正四副。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需要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 投标文件格式
14.1
投标人应当按照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15、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15.1 15.2 15.3 15.4
投标文件封面应当标注正本和副本,没有标注正本和副本的,评标小组可自行确定一本为正本,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如果有)合并装订,正本和副本统一密封。
密封封皮应当分别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截止时间。 文件应当密封完好,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拒绝接收。
1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
投标截止时间
a) 投标截止时间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b) 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单位指定的地
点,逾期递交的,招标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1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a)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一号院(非中心商务花园)19号楼二
层招标采购部,联系人:刘宝山,联系电话:59621199-8285,传真:59621160。
17、 投标文的修改和撤回
17.1 17.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单位可以书面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修改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正式组成部分。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8、 开标
18.1 18.2 18.3
开标活动将在招标单位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开标结果对外单位及招标单位的非相关部门保密。
任何投标单位或招标单位非相关部门不得询问开标结果,相关部门不得向外界透露开标结果。
投标单位通过非正常渠道询问开标结果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9、 评标小组
19.1 评标小组由招标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标小组的人数为3个以上
的单数。 19.2 评标小组成员不得向非相关人员透露开标结果、评标过程相关资料和评
标结果。
20、 评标
20.1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的评审原则。
20.2 在商务条款没有重大偏离、技术标(如果有)合格的前提下,合同将授予
投标报价合理最低的投标单位。 20.3 如果评标小组认为其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或高于市场合理价格,有恶意竞争
和不合理竞争倾向的,评标小组有权作废标处理。
21、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正
21.1 21.2 21.3 21.4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表述,招标单位有权利要求投标单位进行澄清和修正。
投标单位应当对招标单位发出的澄清通知进行说明和解释,对澄清文件不响应的,招标单位可以理解为对投标单位不利的解释。
投标单位对于投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正不得造成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修改。
投标报价的修正
(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
的金额为准。 (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 评标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
标单位具有约束力,投标单位应当予以确认。
22、 确定中标人
在商务条款没有重大偏离、技术标合格的前提下,合同将授予投标报价合理最低的投标单位。
23、 招标单位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若所有投标都不能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或都大幅超出招标单位预算等,招标单位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单位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24、 中标通知书
24.1 24.2
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该通知可能是书面、传真、电话通知等形式。
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相关人员。
25、 签订合同
25.1 25.2
中标单位应当在收到中标通知后10日内签订合同。
中标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后10日内不能签署的,招标单位有权将合同授予排名第二位的投标单位。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及主要合同条款
中国特色经济之窗二期二号地
室内空气检测项目
检测合同
甲方:北京中弘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 北京中弘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 工程的室内环境污染物进行检测,工程地点 ,总建筑面积 m2,房间间数 。
二、双方商定检测项目如下:(商定检测项目打“√”号,非检测项目打“×”号)
(一)室内环境中游离甲醛的检测。 ( √ ) (二)室内环境中氨的检测。 ( √ ) (三)室内环境中苯的检测。 ( √ ) (四)室内环境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的检测。 ( √ ) (五)室内环境空气中氡的检测。 ( √ ) 六)其他: 三、检测数量及价款:
数量 ,单价 ,总价¥ 元(大写人民币: )。 此包干总价费用包含从乙方进场检测到提交检测报告全过程的全部费用,且为最终结算价,不得调整。
四、检测点位由检测方根据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选定。
五、检测时间:2011年 11月20日至:2011年 12月1日。2011年12月1日前提交正式检测报告。 六、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 1、建筑工程标准层平面纸一份; 2、建筑面积明细表; 3、楼层户型设计说明书; 4、其它相关资料。
(二)做好检测前的必要条件
1、清理好检测车辆、仪器设备进出场地的通道;
2、室内环境空气中游离甲醛﹑苯﹑氨﹑TVOC 浓度检测时,若采用集中空调的,应保持空调正常运转,若采用自然通风的,应在检测前1小时关闭对外的门窗; 3、室内环境中氡浓度检测时,若采用集中空调的,应保持空调正常运转,若采用自然通风的,应在检测前24小时关闭对外的门窗;
4、甲方必须提供现场采样设备需要的220V 电源,如无插座请指定电工协助; 5、甲方须清除房间内外装饰材料及建筑外的废料,如油漆桶、溶剂桶和木料废桶等可能造成污染的杂物;
6、客户须采取措施保障采样人员、仪器设备和样品的安全; 7、如有确有需要,甲方须提供其他必要协助。 七、乙方责任和义务:
(一)按要求使用经标定的检测设备;
(二)保证检测数据准确,检测报告真实﹑可靠,否则应负责无偿完善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真诚服务,按时完成检测任务;
(四)现场检测完毕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正式检测报告; (五)乙方对检测工作的安全负责。
(六)全部检测工作结束后,提交完整的检测报告并对检测报告内容负责,并承担因检测报告不合规范要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完成检测后,应及时按约定时间要求提交完整的检测报告,一式五份及电子文档一份,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八、检测工程款的支付:
乙方提交的检测报告经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及备案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乙方同时向甲方开具正规合法的发票。
九、若有特殊原因造成无法检测的(检测指标过高),双方另行商定时间检测。 十、违约及赔偿:
(一)乙方检测报告不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检验标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补足。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要求乙方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检验标准重新检测,因重新检测产生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检测时间及检测报告提交时间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二。迟延达 天以上(包含 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设计人应按本合同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不足部分由甲方另行补足。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的条款,除有特别约定进行违约处罚的条款外,乙方每出现一次违约情况,应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整,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一、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持 肆 份,乙方持 贰 份。 十三、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甲方:(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乙方:(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投标函(格式)
致:北京中弘投资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 项目的招标文件,我方经
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元(¥: )的总价按上述招标文件要求合同条件、技术规范的条件承包上述项目的全部工作。 2、我方承诺在收到招标单位通知后 日历日内完成上述工程的施工。 3、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并承诺如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
文件的要求,招标单位可在招标的任何环节拒绝我单位投标或作废标处理,责任我单位自负,不向招标单位索赔任何经济损失。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
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任命 (姓名)身份证号 为本公司和本人正式的合法代理人,并授权其代理以公司名义签署标书、与贵方谈判、签订合同与实施、执行与此有关的一切事项。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第一节、技术要求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中国特色经济之窗二期2#地工程; 2. 建设规模:37万平米;
3. 工程建设地点:朝阳区常营五里桥;
4. 施工现场范围:南临朝阳北路,北临五里桥一街,东、西两侧分别
是草房东路与草房西路;
二、
工期要求:
进场检测时间为2011年11月20日,出具检测报告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前;
三、
招标范围:
对中国特色经济之窗二期2#地各楼及地下车库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
四、
标段划分:
本工程分一个标段。
五、
施工界面:
1、 室内土建、装饰工程施工已完成,外门、窗工程已施工完成; 2、 所用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符合图纸设计和相关规范要求; 3、 本工程为《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中
规定的Ⅱ类民用建筑工程
六、
特别说明:
1. 本工程室内环境检测使用规范、规程为: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程》DBJ01-91-2004 《公共场所空气中甲醛测定方法》GB/T18204.26-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测定方法》GB/T18204.25-2000
《居住区大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气相色谱法》
GB11737-89
2. 检测单位依据设计图纸中楼层分布情况,随机抽取有代表性房间进
行检测,房间数量不少于总房间数的5%,并不得少于3间;抽检房间面积之和不少于建筑总面积的5%。 3. 房间检测点设置方法:
房间使用面积小于50m , 设1个检测点; 房间使用面积50-100m 2 , 设2个检测点; 房间使用面积大于100m 2 , 设3个检测点;
4、 检测单位需保证抽检完成后按时出具完整检测报告,并保证检测报
告符合规范的要求以及建委及质检站验收要求。
七、其他资料
1、中国特色经济之窗二期2#地图纸(详见附件); 2、中国特色经济之窗二期2#地面积统计表(详见附件)。
2
第二节、工程量清单
投标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
1、 报价表格式各投标单位可根据施工方案进行细分,但各费用应详细列出; 2、 提供详细并符合要求的观测成果方案及图纸和说明文件,确保满足招标人需
要;
3、 报价应为完成该项目的全部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辅料费、机械使用
费、工器具费、管理费和税金等,并包含为完成本工程而接受总包和监理单位管理等全部费用;
4、 投标人依据招标图纸、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及检测方案确认检测点数,该
检测点数,结算时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20
21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