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说明
本表主要用于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
二、工程变更单说明
1、附件:应包括工程变更的详细内容、变更的依据,对工程造价及工期的影响程度,对工程项目功
能、安全的影响分析及必要的图示。
2、提出单位:指提出工程变更的单位。
3、一致意见:指各方对所提工程变更达成的一致意见。
4、建设单位代表:指建设单位驻施工现场履行合同的代表。
5、设计单位代表:指负责某专业的设计人员或负责人。
6、项目监理机构:指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监理委托合同的组织机构,由项目总监理工程
师签字。
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规定的工程变更程序;
1)建设单位提前书面通知承包人有关工程变更,或承包单位提出变更申请经工程师和发包人同
意变更;
2)由原设计单位出图并实施前14天承包单位,如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设计规模时,应由发包人按
原程序报审。
3)承包人必须在确定工程变更后14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提交工程师确认。
4)工程师在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14天内必须审查完变更价款报告,并确认变更价款。
5)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时,按合同争议的方式解决。
8、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
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
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2)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
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
①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②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③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4)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程的评估情况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5)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并应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工程变更费用和工
期、必要的附件等内容,有设计变更文件的工程变更应附设计变更文件。
6)项目监理机构庆根据工程变更单位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9、项目监理机构在处理工程变更中的权限:
1)所有工程变更必须经过总监理工程师的签发,承包单位方可实施。
2)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时要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3)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只是作为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的基础,
没有建设单位的充分授权,监理机构无权确定工程变更的最终价格。
4)当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就工程变更的价格等未能达成一致时,监理机构有权确定暂定价格来指令
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10、工程变更审批的原则:
工程变更的管理与审批的一般原则应为:首先考虑工程变更对工程进展是否有利;第二要考虑工程变更可以节约工程成本;第三应考虑工程变更是兼顾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或工程项目之外其他第三方的利益,不能因工程变更而损害任何一方的正当权益;第四必须保证变更工程符合本工程的技术标准;最后一种情况为工程受阻,如遇到特殊风险、人为阻碍、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等不得不变更工程。
总之,监理工程师应注意处理好工程变更问题,并对合理的确定工程变更后的估价和费率非常熟悉,以免引起索赔或合同争端。
一、总说明
本表主要用于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
二、工程变更单说明
1、附件:应包括工程变更的详细内容、变更的依据,对工程造价及工期的影响程度,对工程项目功
能、安全的影响分析及必要的图示。
2、提出单位:指提出工程变更的单位。
3、一致意见:指各方对所提工程变更达成的一致意见。
4、建设单位代表:指建设单位驻施工现场履行合同的代表。
5、设计单位代表:指负责某专业的设计人员或负责人。
6、项目监理机构:指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监理委托合同的组织机构,由项目总监理工程
师签字。
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规定的工程变更程序;
1)建设单位提前书面通知承包人有关工程变更,或承包单位提出变更申请经工程师和发包人同
意变更;
2)由原设计单位出图并实施前14天承包单位,如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设计规模时,应由发包人按
原程序报审。
3)承包人必须在确定工程变更后14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提交工程师确认。
4)工程师在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14天内必须审查完变更价款报告,并确认变更价款。
5)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时,按合同争议的方式解决。
8、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
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
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2)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
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
①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②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③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4)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程的评估情况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5)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并应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工程变更费用和工
期、必要的附件等内容,有设计变更文件的工程变更应附设计变更文件。
6)项目监理机构庆根据工程变更单位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9、项目监理机构在处理工程变更中的权限:
1)所有工程变更必须经过总监理工程师的签发,承包单位方可实施。
2)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时要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3)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只是作为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的基础,
没有建设单位的充分授权,监理机构无权确定工程变更的最终价格。
4)当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就工程变更的价格等未能达成一致时,监理机构有权确定暂定价格来指令
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10、工程变更审批的原则:
工程变更的管理与审批的一般原则应为:首先考虑工程变更对工程进展是否有利;第二要考虑工程变更可以节约工程成本;第三应考虑工程变更是兼顾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或工程项目之外其他第三方的利益,不能因工程变更而损害任何一方的正当权益;第四必须保证变更工程符合本工程的技术标准;最后一种情况为工程受阻,如遇到特殊风险、人为阻碍、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等不得不变更工程。
总之,监理工程师应注意处理好工程变更问题,并对合理的确定工程变更后的估价和费率非常熟悉,以免引起索赔或合同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