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家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 合同编号:DG-2015-11-13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住所地址: 面积: 联系电话: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师: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请您详细阅读合同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1.2 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单,效果图,施工图。)
1.3 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乙方提供装修材料明细表)
(2)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甲方提供甲供材料
表,乙方提供装修材料明细表)
(3)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甲方提供装修材料明细表)
(甲方提供装修材料明细可根据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分批开出)
1.4 工程期限: 天,以甲方第一笔预付款到账后,第一天为工程开工日。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人民币)
金额大写: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工作及责任
(一)甲方的工作
2.1 开工前 3 天甲方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
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2.3 甲方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及与物业管理间的关系。
2.4 甲方已自行拆动室内承重结构。乙方进驻后如需拆改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 ,甲
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乙方再进行施工。
2.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2.6 参与工程监理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不遇阻碍、工程竣工验收。
(二) 乙方的工作
2.7 施工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
完成工程。
2.8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2.9 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2.10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三) 甲乙双方的责任
2.11 甲方房产所在物业管理部门收押金及各项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因甲方原因违
反物业管理规定的罚款由甲方承担。由乙方原因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引起物业罚款由乙方承担。乙方不承担正常施工过程中所耗水、电费用。
2.12 甲方聘请所出方案设计师负责为乙方提供咨询、设计、材料种类服务,合同签
署后,由乙方工程部派出施工管理人员负责履行,甲方关于工程的一切事宜均通过乙方工程部人员解决,设计师协助解决。
2.13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乙方不得改造暖气、煤气、天然气等管线,如甲方提出改
造暖气,须向乙方提供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改造验收后,乙方只负责日常维修,不承担其它直接或间接责任。
第三条 工程变更
3.1 工程施工项目以预算单和实际施工项目为准,不以图纸项目为准,图纸是具体表
现施工做法,有时为了表现效果,所绘图可能多于预算(如表现背景墙时可能有电视柜或电视出现)。
3.2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作联系单,同时调整相关
工程费用及工期。(工作联系单视同于合同。)
3.3 为保障双方利益,甲方如需变更或增减施工内容时,在该项目实施前,须在工程
变更单上签字 。所有增项款(金额在大于1000元时),必须先交至乙方财务部,方能正常施工;所有减项款将于工程中期款一并结算。否则将按原合同内容执行,增项或因甲方原因拆改项须延迟工期。
3.4 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须补上增减项目明细表,经甲方签字后再施工:
(1)合同项目中材料及做法有变更或有增减项目发生时;
(2)在合同预算项目中没有,但实际工程中非做不可的项目;
(3)图纸上超出预算表上数量、单价、规格等部分或做法复杂部分;
(4)水电改造增减部分。
3.6 甲方可开具授权责任书,委托他人代表甲方同乙方进行工程变更协商,没有出
具甲方授权委托书于他人,乙方不予接待。
第四条 材料供应
4.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
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4.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
同验收。
4.3 甲方自行购买争议较大的材料,如洁具、灯具、电料、塑钢门窗、地板、五金
件、石材等。如甲方要求乙方代购,须向乙方交纳所购费用10%的代购费。
第五条 工期延误
5.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合同第三条,如甲方的工作责任)而
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3 甲方未按期支付一、二期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5.4 因甲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
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 质量标准
6.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可参照北京市装饰协会制定的《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
量验收标准》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执行。
6.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所在地装饰管理办公室予以认证,
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达到所要求的标准,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7.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进场材料验收;
(2)中期隐蔽工程验收;
(3)尾期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附表:工程验收单)
7.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参加组织
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一周内如甲方拒绝参加验收,又无其它异议,视为验收合格。
7.3 工程验收前两日,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清单,验收完毕双方核对结算单,无误
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尾款,工程进入客服部,送免费保洁一次,保洁前应交缴工程款,保洁后,乙方向甲方交还钥匙,工程进入保修期,客户凭保修单进行保修。
7.4 工程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签字后的表格与合同条款同等有效。
7.5 甲、乙双方须在施工结束当日后一周内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在双方有异议不能
办理时,如乙方提出完工,两日内甲方须到乙方客服部办理完工手续及备档登记或委托国家授权机关验证。两日内甲方不验收,也不提异议,自行入住等行为,视为验收合格,应按期交纳工程款。
7.6 本工程验收合格签字,款付清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
起,保修期为一年。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
8.2 公司委托收款帐号:
帐号:
8.3 乙方须按照甲方签字后的图纸施工,甲方材料到场时由乙方代表签收,且遵守
现场制度。工程过半时,甲方如拖付中期款及增减项款,乙方有权停工且由甲方承担后果。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至乙方财务部,也可由乙方指定收款员到现场收款,乙方不承担甲方将钱交给他人或让他人代买主材造成的经济责任。
8.4 如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的计算工程量或金额有误可更正按实结算。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
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 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9.3 签约后,开工前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合同,终止方须向对方交纳合同金
额10%的违约金;施工过程中,甲方欲终止本合同,甲方须向乙方交纳已发生项目的款项外,另交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9.4 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额的1‰。
9.5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额的1‰。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0.1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可申请有关部门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图纸 、报价不得擅自更改,如
需改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否则合同将自动作废,合同更改方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合同附件:附件一 施工图纸, 附件二 预算报价(施工项目以预算项目和实际施工项目为准)
附件三 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附件四 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附件五 客户服务表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条款
12.1 双方《合同书》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任何承诺或协议,均须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
认可的书面记录方可生效,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
12.2 为保证施工过程中统一指挥和管理,甲方不得直接与乙方施工工人直接联系任
何事宜,否则造成礼貌不周、语言冲突、工程返工、造价增长、材料浪费、工期延误、额外的费用增加等情况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予负责。 12.3 施工期间甲方应为提供施工进出口和场地,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负责告知甲
方工程结束,其他由甲方接管。
12.4 施工期间甲方不得随意制止乙方施工,或带其不相关人员扰乱施工. 否则,由
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由甲方全权承担。
12.5 以上条款不得私自随意改动,若有私自添加或改动均视无效。若需改动,需总
经理签字或改动处签公章视为有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XXXXX家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 合同编号:DG-2015-11-13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住所地址: 面积: 联系电话: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师: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请您详细阅读合同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1.2 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单,效果图,施工图。)
1.3 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乙方提供装修材料明细表)
(2)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甲方提供甲供材料
表,乙方提供装修材料明细表)
(3)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甲方提供装修材料明细表)
(甲方提供装修材料明细可根据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分批开出)
1.4 工程期限: 天,以甲方第一笔预付款到账后,第一天为工程开工日。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人民币)
金额大写: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工作及责任
(一)甲方的工作
2.1 开工前 3 天甲方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
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2.3 甲方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及与物业管理间的关系。
2.4 甲方已自行拆动室内承重结构。乙方进驻后如需拆改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 ,甲
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乙方再进行施工。
2.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2.6 参与工程监理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不遇阻碍、工程竣工验收。
(二) 乙方的工作
2.7 施工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
完成工程。
2.8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2.9 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2.10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三) 甲乙双方的责任
2.11 甲方房产所在物业管理部门收押金及各项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因甲方原因违
反物业管理规定的罚款由甲方承担。由乙方原因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引起物业罚款由乙方承担。乙方不承担正常施工过程中所耗水、电费用。
2.12 甲方聘请所出方案设计师负责为乙方提供咨询、设计、材料种类服务,合同签
署后,由乙方工程部派出施工管理人员负责履行,甲方关于工程的一切事宜均通过乙方工程部人员解决,设计师协助解决。
2.13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乙方不得改造暖气、煤气、天然气等管线,如甲方提出改
造暖气,须向乙方提供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改造验收后,乙方只负责日常维修,不承担其它直接或间接责任。
第三条 工程变更
3.1 工程施工项目以预算单和实际施工项目为准,不以图纸项目为准,图纸是具体表
现施工做法,有时为了表现效果,所绘图可能多于预算(如表现背景墙时可能有电视柜或电视出现)。
3.2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作联系单,同时调整相关
工程费用及工期。(工作联系单视同于合同。)
3.3 为保障双方利益,甲方如需变更或增减施工内容时,在该项目实施前,须在工程
变更单上签字 。所有增项款(金额在大于1000元时),必须先交至乙方财务部,方能正常施工;所有减项款将于工程中期款一并结算。否则将按原合同内容执行,增项或因甲方原因拆改项须延迟工期。
3.4 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须补上增减项目明细表,经甲方签字后再施工:
(1)合同项目中材料及做法有变更或有增减项目发生时;
(2)在合同预算项目中没有,但实际工程中非做不可的项目;
(3)图纸上超出预算表上数量、单价、规格等部分或做法复杂部分;
(4)水电改造增减部分。
3.6 甲方可开具授权责任书,委托他人代表甲方同乙方进行工程变更协商,没有出
具甲方授权委托书于他人,乙方不予接待。
第四条 材料供应
4.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
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4.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
同验收。
4.3 甲方自行购买争议较大的材料,如洁具、灯具、电料、塑钢门窗、地板、五金
件、石材等。如甲方要求乙方代购,须向乙方交纳所购费用10%的代购费。
第五条 工期延误
5.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合同第三条,如甲方的工作责任)而
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3 甲方未按期支付一、二期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5.4 因甲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
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 质量标准
6.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可参照北京市装饰协会制定的《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
量验收标准》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执行。
6.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所在地装饰管理办公室予以认证,
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达到所要求的标准,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7.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进场材料验收;
(2)中期隐蔽工程验收;
(3)尾期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附表:工程验收单)
7.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参加组织
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一周内如甲方拒绝参加验收,又无其它异议,视为验收合格。
7.3 工程验收前两日,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清单,验收完毕双方核对结算单,无误
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尾款,工程进入客服部,送免费保洁一次,保洁前应交缴工程款,保洁后,乙方向甲方交还钥匙,工程进入保修期,客户凭保修单进行保修。
7.4 工程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签字后的表格与合同条款同等有效。
7.5 甲、乙双方须在施工结束当日后一周内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在双方有异议不能
办理时,如乙方提出完工,两日内甲方须到乙方客服部办理完工手续及备档登记或委托国家授权机关验证。两日内甲方不验收,也不提异议,自行入住等行为,视为验收合格,应按期交纳工程款。
7.6 本工程验收合格签字,款付清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
起,保修期为一年。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
8.2 公司委托收款帐号:
帐号:
8.3 乙方须按照甲方签字后的图纸施工,甲方材料到场时由乙方代表签收,且遵守
现场制度。工程过半时,甲方如拖付中期款及增减项款,乙方有权停工且由甲方承担后果。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至乙方财务部,也可由乙方指定收款员到现场收款,乙方不承担甲方将钱交给他人或让他人代买主材造成的经济责任。
8.4 如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的计算工程量或金额有误可更正按实结算。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
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 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9.3 签约后,开工前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合同,终止方须向对方交纳合同金
额10%的违约金;施工过程中,甲方欲终止本合同,甲方须向乙方交纳已发生项目的款项外,另交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9.4 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额的1‰。
9.5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额的1‰。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0.1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可申请有关部门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图纸 、报价不得擅自更改,如
需改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否则合同将自动作废,合同更改方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合同附件:附件一 施工图纸, 附件二 预算报价(施工项目以预算项目和实际施工项目为准)
附件三 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附件四 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附件五 客户服务表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条款
12.1 双方《合同书》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任何承诺或协议,均须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
认可的书面记录方可生效,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
12.2 为保证施工过程中统一指挥和管理,甲方不得直接与乙方施工工人直接联系任
何事宜,否则造成礼貌不周、语言冲突、工程返工、造价增长、材料浪费、工期延误、额外的费用增加等情况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予负责。 12.3 施工期间甲方应为提供施工进出口和场地,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负责告知甲
方工程结束,其他由甲方接管。
12.4 施工期间甲方不得随意制止乙方施工,或带其不相关人员扰乱施工. 否则,由
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由甲方全权承担。
12.5 以上条款不得私自随意改动,若有私自添加或改动均视无效。若需改动,需总
经理签字或改动处签公章视为有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