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摘要:非法占有目的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犯罪目的,自1997年修订刑法之后,分则中明文规定了十余种具体的犯罪目的,其中以非法占有目的是最主要的目的之一。在很多情况下“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都直接决定着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划分。如何认识非法占有目的已经成为现阶段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诸多矛盾的聚焦点,实践中对大量的明显具有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的侵犯财产行为之所以不能科罪,往往都是因为在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的问题上认识不统一,造成执法疑难。
关键词:非法占有 目的 研究
一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内涵
目的(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主观上通过犯罪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不限于法医侵害结果,包括犯罪行为所形成的状态等),即是以观念形态预先存在于犯罪人大脑中的犯罪行为所预期达到的结果。特定的目的,不是指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而是故意的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之外的,对某种结果、利益、状态、行为等的内在意向;它是指比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更为复杂、深远的心理态度;其内容也不一定是观念上的危害结果。
认定行为人实施某种行为是否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首先需要明确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占有是什么。张明楷教授认为,非法占有目的,是指排除权利人,将他人的财物作为自己的财物进行支配,并遵从财物的用于进行利用、处分的意思。非法占有的由“排除意思”与“利用意思”构成,前者重视的是法的侧面,后者重视的是经济的侧面,二者的机能不同。排除的意思的主要机能是,将不值得以处罚谴责的盗用、骗用行为排除在犯罪之外。利用意思的机能在于使盗窃、诈骗等取得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相区别。对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中的非法,应根据财产罪的保护法益进行理解:只要是侵害财产罪所保护的法益的,就可以认定为非法,进而认定行为人的占有目的是具有非法性。一般认为,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占有是指行为人采取某种被认为是犯罪手段,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非法取得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物,并将其置于自己控制之下的事实状态。一般该内涵包括五项的内容:
(一)占有财物行为的非法性。非法占有的前提条件是非法行为。一是取得财物的行为非法,为法律所禁止,二是占有财物的行为非法,没有合法的依据。
(二)对财物的实际控制性。非法占有的本质特征是占有,也就是对财物的实际控制,体现在对财物的直接掌握与管理。这种掌握与管理必须是直接的、现实的,而不是间接的、想象的。
(三)对财物所有权侵犯的全面性。刑法中的非法占有与民法中的非法占有有联系也有区别。在民法上,非法占有是指非所有人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对
浅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摘要:非法占有目的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犯罪目的,自1997年修订刑法之后,分则中明文规定了十余种具体的犯罪目的,其中以非法占有目的是最主要的目的之一。在很多情况下“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都直接决定着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划分。如何认识非法占有目的已经成为现阶段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诸多矛盾的聚焦点,实践中对大量的明显具有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的侵犯财产行为之所以不能科罪,往往都是因为在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的问题上认识不统一,造成执法疑难。
关键词:非法占有 目的 研究
一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内涵
目的(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主观上通过犯罪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不限于法医侵害结果,包括犯罪行为所形成的状态等),即是以观念形态预先存在于犯罪人大脑中的犯罪行为所预期达到的结果。特定的目的,不是指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而是故意的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之外的,对某种结果、利益、状态、行为等的内在意向;它是指比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更为复杂、深远的心理态度;其内容也不一定是观念上的危害结果。
认定行为人实施某种行为是否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首先需要明确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占有是什么。张明楷教授认为,非法占有目的,是指排除权利人,将他人的财物作为自己的财物进行支配,并遵从财物的用于进行利用、处分的意思。非法占有的由“排除意思”与“利用意思”构成,前者重视的是法的侧面,后者重视的是经济的侧面,二者的机能不同。排除的意思的主要机能是,将不值得以处罚谴责的盗用、骗用行为排除在犯罪之外。利用意思的机能在于使盗窃、诈骗等取得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相区别。对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中的非法,应根据财产罪的保护法益进行理解:只要是侵害财产罪所保护的法益的,就可以认定为非法,进而认定行为人的占有目的是具有非法性。一般认为,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占有是指行为人采取某种被认为是犯罪手段,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非法取得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物,并将其置于自己控制之下的事实状态。一般该内涵包括五项的内容:
(一)占有财物行为的非法性。非法占有的前提条件是非法行为。一是取得财物的行为非法,为法律所禁止,二是占有财物的行为非法,没有合法的依据。
(二)对财物的实际控制性。非法占有的本质特征是占有,也就是对财物的实际控制,体现在对财物的直接掌握与管理。这种掌握与管理必须是直接的、现实的,而不是间接的、想象的。
(三)对财物所有权侵犯的全面性。刑法中的非法占有与民法中的非法占有有联系也有区别。在民法上,非法占有是指非所有人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