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车不当六种情形
(一)
A车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正常行驶的机动车B而引发交通事故的,A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第43条)
二
机动车A 与对面正常行驶来的机动车B有会车可能时超车而引发交通事故的,A 负全部责任。(安全法第43条)
三
A车超越前方正在掉头的机动车而引发交通事故的,A车负全责。(安全法第43条)
四
机动车A 经过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越正常行驶B车发生交通事故的,A 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第43条)
五
机动车A 超越前方正在正常超车的机动车B时引发交通事故,A 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第43条)
六
B 车正常行驶,机动车A 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A 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7条)
违规装载
七
B车违反装载规定,致使货物超长、超宽、超高造成交通事故的,B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第48条、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4条)
八 违反交通信号指示
C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而发生交通事故的,C车负全部责任(对方车在正常行驶情况下)。(安全法第38条)
九追尾
机动车A追撞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发生的交通事故,A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第43条)
十 违规开关车门
A车开关车门时影响正常行驶的B车造成交通事故的,A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第56条;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
十一掉头不当(一)
A 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先行而发生交通事故的,A 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9条)
十二掉头不当(二)
C车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而发生交通事故的,C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9条)
十三倒车
A倒车时,与车后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A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0条)
十四闯红灯
A车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而发生交通事故的,A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第26、38条;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
十五未按规定让行
车辆没有在施划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没有隔离设施的道路上驶入逆行,与相对行驶的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A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第35条)
十六违规进专用车道
A车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发生交通事故的,A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第37条)
十七变更车道不当
B车正常行驶,A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机动车正常行驶而引发交通事故的,A车负全责。(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
十八 环行路口让行不当
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A车未让已在路口正常行驶的B车先行而发生交通事故的,A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
十九 溜车
机动车A溜车与B发生交通事故的,A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第21、22条)
二十 逆行
A车在施划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有隔离设施的道路上驶入逆行,与相对正常行驶的B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A车逆行负全部责任。(安全法第35条、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
二十一 驶入禁行道路
机动车A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与正常行驶的B车发生交通事故,A车负全部责任(B车正常行驶)。(安全法第38条)
二十二 遗洒、飘散货物
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发生遗洒、飘散,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图中所示为货车全部责任。(安全法第48条)
二十三 碰撞依法停放的车辆
C车碰撞依法暂停、停放的B车发生交通事故的,C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第22条)
二十四 未按交警指挥通行
A车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发生交通事故的,A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第38条)
让行不当六种情形
二十五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交警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发生交通事故的,A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
二十六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A 车未让直行的B车先行而发生交通事故的,A 车负全部责任(B车正常行驶)。(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三项)
二十七
车辆通过没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A未让左转弯车B先行而发生交通事故的,A车负全部责任(B车正常行驶)。(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
二十八
遇绿灯亮时,B车正常行驶,转弯A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B车先行而发生交通事故的,A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第44条、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51条)
二十九
红灯亮时,右转弯A车未让被放行的B车先行而发生交通事故的,A车负全部责任,(B车正常行驶)。(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
三十
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先于本放行信号的B车仍在路口内,A车未让其先行而发生交通事故的,A车负全部责任(B车正常行驶)。
超车不当六种情形
(一)
A车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正常行驶的机动车B而引发交通事故的,A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第43条)
二
机动车A 与对面正常行驶来的机动车B有会车可能时超车而引发交通事故的,A 负全部责任。(安全法第43条)
三
A车超越前方正在掉头的机动车而引发交通事故的,A车负全责。(安全法第43条)
四
机动车A 经过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越正常行驶B车发生交通事故的,A 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第43条)
五
机动车A 超越前方正在正常超车的机动车B时引发交通事故,A 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第43条)
六
B 车正常行驶,机动车A 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A 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7条)
违规装载
七
B车违反装载规定,致使货物超长、超宽、超高造成交通事故的,B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第48条、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4条)
八 违反交通信号指示
C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而发生交通事故的,C车负全部责任(对方车在正常行驶情况下)。(安全法第38条)
九追尾
机动车A追撞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发生的交通事故,A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第43条)
十 违规开关车门
A车开关车门时影响正常行驶的B车造成交通事故的,A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第56条;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
十一掉头不当(一)
A 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先行而发生交通事故的,A 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9条)
十二掉头不当(二)
C车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而发生交通事故的,C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9条)
十三倒车
A倒车时,与车后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A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0条)
十四闯红灯
A车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而发生交通事故的,A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第26、38条;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
十五未按规定让行
车辆没有在施划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没有隔离设施的道路上驶入逆行,与相对行驶的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A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第35条)
十六违规进专用车道
A车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发生交通事故的,A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第37条)
十七变更车道不当
B车正常行驶,A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机动车正常行驶而引发交通事故的,A车负全责。(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
十八 环行路口让行不当
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A车未让已在路口正常行驶的B车先行而发生交通事故的,A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
十九 溜车
机动车A溜车与B发生交通事故的,A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第21、22条)
二十 逆行
A车在施划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有隔离设施的道路上驶入逆行,与相对正常行驶的B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A车逆行负全部责任。(安全法第35条、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
二十一 驶入禁行道路
机动车A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与正常行驶的B车发生交通事故,A车负全部责任(B车正常行驶)。(安全法第38条)
二十二 遗洒、飘散货物
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发生遗洒、飘散,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图中所示为货车全部责任。(安全法第48条)
二十三 碰撞依法停放的车辆
C车碰撞依法暂停、停放的B车发生交通事故的,C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第22条)
二十四 未按交警指挥通行
A车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发生交通事故的,A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第38条)
让行不当六种情形
二十五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交警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发生交通事故的,A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
二十六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A 车未让直行的B车先行而发生交通事故的,A 车负全部责任(B车正常行驶)。(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三项)
二十七
车辆通过没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A未让左转弯车B先行而发生交通事故的,A车负全部责任(B车正常行驶)。(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
二十八
遇绿灯亮时,B车正常行驶,转弯A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B车先行而发生交通事故的,A车负全部责任。(安全法第44条、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51条)
二十九
红灯亮时,右转弯A车未让被放行的B车先行而发生交通事故的,A车负全部责任,(B车正常行驶)。(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
三十
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先于本放行信号的B车仍在路口内,A车未让其先行而发生交通事故的,A车负全部责任(B车正常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