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课评选方案(讨论稿)
为鼓励广大教师认真做好教学工作,积极投入教学改革、探索教学规律,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结合学院实际,学院决定开展“优质课”教师评选活动。
一、评选目的
通过优质课的评选,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教师的教育理论水平与教学水平,分析和解决教学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教学经验,树立教学榜样,为教师们提供一个互相交流、展示的平台,进一步增强和调动教师教学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二、活动时间安排
第11-13教学周。
三、评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优质课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评选范围
本学期开设的所有理论及实训课程及所有任课教师(见附件)。
五、评选原则
1、参与原则:全体任课教师要充分认识优质课评选的意义,积极参加到此项活动中,争创优质课,促进自身教学水平的提高。
2、实事求是原则:任课教师应按教学计划进行讲课,不能因优质课评选影响正常教学进度,杜绝采用不正当手段参加评选。
3、公平公正原则:评价人员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不能掺杂个人感情,避免成见效应。
4、多向结合原则:学生评价、系部推荐、同行与专家评价、督导评价等多种方式相结合。
六、评选内容
1、师德及教学态度:爱岗敬业,学风正派,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关心学生成长;有规范的教案或讲稿,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备课充分,讲授熟练。
2、教学内容:符合大纲要求, 深度、广度适宜;注重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处理得当;内容丰富、新颖,注重吸收学科新成果,反映学科新动向;循序渐进,重点突出,难点分散。
3、教学方法:注意启发学生思维, 调动学生积极性;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精炼、生动;重视学生能力的培养;合理使用教具等辅助教学手段;板书板画规范、合理。
4、教学效果:学生听课注意力集中,课堂气氛热烈、有序;能使学生较好地掌握课程教学要求;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培养。
七、评选程序
优质课评选活动分为三轮进行。
第一轮:学生评教
学生评教活动由教学工作部负责组织,多部门共同参与,评价打分及计算过程实行人员交叉,确保公平、公正。根据学生评教结果,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排序,以本学期总参评课程人次门数的30%的比例(约40门),确定进入下一轮评选推荐的候选教师名单。
注:若同一位教师同时担任多个班级的同一门课程,则取其各个班级得分的平均数;若同一位教师同时担任两门及以上不同课程,则分别按不同课程统计。
第二轮:系部推荐
1、根据首轮评教产生的候选教师名单,将所有专、兼职教师按其所任课程的课程归属,划分到相应系部。按每个系部实际进入首轮候选教师名单的人数,以约30%的比例(全院总计约15门),确定进入下一轮的部门名额分配方案,具体方案由优质课评选领导小组最终确定。
2、各系部组织所有专、兼职教师对本部门进入首轮候选名单的相关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考核,并按部门名额分配方案,推举产生本部门进入下一轮评选的优质课候选人。
注: 视具体情况,可考虑将基础部和外语部合并作为一个部门推荐优质课。
第三轮:同行及专家评价、督导评价
1、根据本学期教学信息总表,教学工作部将公布优质课候选人的课程安排。
2、根据优质课评选领导小组意见,考虑职称、学科背景、部门归属等因素,抽取部分教师和领导组成同行及专家评价小组。
3、同行及专家评价小组成员和督导将在2-3周内对优质课候选人进行随堂听课,并根据教师课堂授课情况、教案及课件等教学辅助资料的完备情况等进行打分。
八、分数统计方法
按学生评教分值占60%、同行及专家评价占20%、督导评价占20%的比例,进行分数汇总。根据优质课候选人的排名顺序及最终得分情况,选取1-5门课程作为本学期优质课程,最终名单,由优质课评选领导小组确定。
将初步评选结果在全院公示,公示期内如无异议,最终确定评选结果。
九、优质课教师表彰及经验分享
1、对获得优质课的教师授予“优质课教师”称号并对各轮评选产生的优秀课程教师进行通报表扬及奖励。
2、组织召开优质课教师经验分享会
组织优质课教师,结合自己的实际教学工作,分享教学经验与体会,促进教师平等交流、相互切磋、取长补短。发挥先进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学院教师积极探索教学规律,更新教育理念,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水平。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规范教学管理,加大教学检查与监督力度,并将日常教学检查的相关结果作为参考依据,纳入到教师评价中,促进学院良好教风学风形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树立学院品牌形象。
教学工作部
2014年10月31日
几点补充说明:
1、本评选方案是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制定的,当时制定方案的初衷是每学期推荐、选拔出3-5门优质课程,通过优质课程评选及经验分享等活动推动教学质量提高,所以评选的侧重点是选优,而非综合排序。
2、由于校内同行专家及督导人力所限,无法实现对全部教师进行专家及督导评价,因此,仅对经教学系部第二轮推荐之后产生的名单中的教师组织了听课,其他教师的成绩排名仅是以学生评教成绩为依据。
3、经过对学生评教成绩的初步核查发现,各个班级的学生评教成绩分值差异较大,呈非均质化分布。例如:某班级6位任课教师中的最低分为90.7,而另一个班级7位任课教师中的最高分仅为89.7。为了
体现相对公平、公正,根据教师在所任教班级的所有任课教师中的排序对学生评教的原始成绩重新进行了赋分,即:各班级无论评教教师人数多少,均以8分为最高分进行赋值,其余教师以平均数按照排名由高到低分别递减赋分。例如,班级排名为第一名的教师:1/9,教师在该班级得分为8,班级排名第二名的教师:2/9,教师在该班级得分为:8-8÷9=7.111,其他排名教师依次类推。最终对该任课教师所有分值进行平均计算,得出该教师评教得分。
4、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只对教学进程表中的理论课程进行了学生评教,未包括实训课程。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的学生评教虽然包括了实训课程,但由于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同步进行,学生评教工作是在学期中的第11-13教学周组织实施的,因此存在部分班级的培训项目尚未开展、个别实训课程教师在学生评教时未被覆盖到的情况。
5、鉴于实训课程学生评教信息不全,各个实训项目培训周期及性质等差异性较大,而且无论期中教学检查或教学督导都未将实训课列入听课范围,难以准确考查,建议实训课奖励单独考虑。
6、一般而言,每个学年的第二个学期开设课程门数较多,所覆盖的教师数量也多。为便于统计,建议以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作为2014年度的考核依据,以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作为2015年度的考核依据,个别本学期无课的教师,如果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有课,可一并纳入考虑。
7、鉴于本学期已到期末,无法组织实施听课和进行专家、督导评价环节,可以考虑以学院督导平时听课的成绩作为专家、督导评价的依据,但据了解,督导听课未覆盖全部教师,且多数听课是在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进行,与本学期所开设的课程不对应。因此,建议简化程序,基本以学生评教成绩作为评价依据,不再设立其他环节。
优质课评选方案(讨论稿)
为鼓励广大教师认真做好教学工作,积极投入教学改革、探索教学规律,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结合学院实际,学院决定开展“优质课”教师评选活动。
一、评选目的
通过优质课的评选,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教师的教育理论水平与教学水平,分析和解决教学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教学经验,树立教学榜样,为教师们提供一个互相交流、展示的平台,进一步增强和调动教师教学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二、活动时间安排
第11-13教学周。
三、评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优质课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评选范围
本学期开设的所有理论及实训课程及所有任课教师(见附件)。
五、评选原则
1、参与原则:全体任课教师要充分认识优质课评选的意义,积极参加到此项活动中,争创优质课,促进自身教学水平的提高。
2、实事求是原则:任课教师应按教学计划进行讲课,不能因优质课评选影响正常教学进度,杜绝采用不正当手段参加评选。
3、公平公正原则:评价人员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不能掺杂个人感情,避免成见效应。
4、多向结合原则:学生评价、系部推荐、同行与专家评价、督导评价等多种方式相结合。
六、评选内容
1、师德及教学态度:爱岗敬业,学风正派,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关心学生成长;有规范的教案或讲稿,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备课充分,讲授熟练。
2、教学内容:符合大纲要求, 深度、广度适宜;注重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处理得当;内容丰富、新颖,注重吸收学科新成果,反映学科新动向;循序渐进,重点突出,难点分散。
3、教学方法:注意启发学生思维, 调动学生积极性;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精炼、生动;重视学生能力的培养;合理使用教具等辅助教学手段;板书板画规范、合理。
4、教学效果:学生听课注意力集中,课堂气氛热烈、有序;能使学生较好地掌握课程教学要求;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培养。
七、评选程序
优质课评选活动分为三轮进行。
第一轮:学生评教
学生评教活动由教学工作部负责组织,多部门共同参与,评价打分及计算过程实行人员交叉,确保公平、公正。根据学生评教结果,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排序,以本学期总参评课程人次门数的30%的比例(约40门),确定进入下一轮评选推荐的候选教师名单。
注:若同一位教师同时担任多个班级的同一门课程,则取其各个班级得分的平均数;若同一位教师同时担任两门及以上不同课程,则分别按不同课程统计。
第二轮:系部推荐
1、根据首轮评教产生的候选教师名单,将所有专、兼职教师按其所任课程的课程归属,划分到相应系部。按每个系部实际进入首轮候选教师名单的人数,以约30%的比例(全院总计约15门),确定进入下一轮的部门名额分配方案,具体方案由优质课评选领导小组最终确定。
2、各系部组织所有专、兼职教师对本部门进入首轮候选名单的相关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考核,并按部门名额分配方案,推举产生本部门进入下一轮评选的优质课候选人。
注: 视具体情况,可考虑将基础部和外语部合并作为一个部门推荐优质课。
第三轮:同行及专家评价、督导评价
1、根据本学期教学信息总表,教学工作部将公布优质课候选人的课程安排。
2、根据优质课评选领导小组意见,考虑职称、学科背景、部门归属等因素,抽取部分教师和领导组成同行及专家评价小组。
3、同行及专家评价小组成员和督导将在2-3周内对优质课候选人进行随堂听课,并根据教师课堂授课情况、教案及课件等教学辅助资料的完备情况等进行打分。
八、分数统计方法
按学生评教分值占60%、同行及专家评价占20%、督导评价占20%的比例,进行分数汇总。根据优质课候选人的排名顺序及最终得分情况,选取1-5门课程作为本学期优质课程,最终名单,由优质课评选领导小组确定。
将初步评选结果在全院公示,公示期内如无异议,最终确定评选结果。
九、优质课教师表彰及经验分享
1、对获得优质课的教师授予“优质课教师”称号并对各轮评选产生的优秀课程教师进行通报表扬及奖励。
2、组织召开优质课教师经验分享会
组织优质课教师,结合自己的实际教学工作,分享教学经验与体会,促进教师平等交流、相互切磋、取长补短。发挥先进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学院教师积极探索教学规律,更新教育理念,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水平。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规范教学管理,加大教学检查与监督力度,并将日常教学检查的相关结果作为参考依据,纳入到教师评价中,促进学院良好教风学风形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树立学院品牌形象。
教学工作部
2014年10月31日
几点补充说明:
1、本评选方案是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制定的,当时制定方案的初衷是每学期推荐、选拔出3-5门优质课程,通过优质课程评选及经验分享等活动推动教学质量提高,所以评选的侧重点是选优,而非综合排序。
2、由于校内同行专家及督导人力所限,无法实现对全部教师进行专家及督导评价,因此,仅对经教学系部第二轮推荐之后产生的名单中的教师组织了听课,其他教师的成绩排名仅是以学生评教成绩为依据。
3、经过对学生评教成绩的初步核查发现,各个班级的学生评教成绩分值差异较大,呈非均质化分布。例如:某班级6位任课教师中的最低分为90.7,而另一个班级7位任课教师中的最高分仅为89.7。为了
体现相对公平、公正,根据教师在所任教班级的所有任课教师中的排序对学生评教的原始成绩重新进行了赋分,即:各班级无论评教教师人数多少,均以8分为最高分进行赋值,其余教师以平均数按照排名由高到低分别递减赋分。例如,班级排名为第一名的教师:1/9,教师在该班级得分为8,班级排名第二名的教师:2/9,教师在该班级得分为:8-8÷9=7.111,其他排名教师依次类推。最终对该任课教师所有分值进行平均计算,得出该教师评教得分。
4、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只对教学进程表中的理论课程进行了学生评教,未包括实训课程。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的学生评教虽然包括了实训课程,但由于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同步进行,学生评教工作是在学期中的第11-13教学周组织实施的,因此存在部分班级的培训项目尚未开展、个别实训课程教师在学生评教时未被覆盖到的情况。
5、鉴于实训课程学生评教信息不全,各个实训项目培训周期及性质等差异性较大,而且无论期中教学检查或教学督导都未将实训课列入听课范围,难以准确考查,建议实训课奖励单独考虑。
6、一般而言,每个学年的第二个学期开设课程门数较多,所覆盖的教师数量也多。为便于统计,建议以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作为2014年度的考核依据,以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作为2015年度的考核依据,个别本学期无课的教师,如果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有课,可一并纳入考虑。
7、鉴于本学期已到期末,无法组织实施听课和进行专家、督导评价环节,可以考虑以学院督导平时听课的成绩作为专家、督导评价的依据,但据了解,督导听课未覆盖全部教师,且多数听课是在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进行,与本学期所开设的课程不对应。因此,建议简化程序,基本以学生评教成绩作为评价依据,不再设立其他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