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根据《昭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昭食安委办电[2011]1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做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县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开展了辖区内、各环节内的食品安全大检查,确保了“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
为确保“两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以及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各相关成员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根据各成员单位、各部门的职责,结合中秋、国庆消费特点,切实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强有力的保障措施,提高检查力度,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
二、各司其职,认真履职,严格执法
各成员单位结合我县实际,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有组织、有
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两节”期间,我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911人次,出动车辆97车次。具体工作如下:
(一)县食安委办
“两节”期间,县食安委办根据市食安委办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
际情况,制定了我县“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即绥食安委办2号文件,并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会议,学习文件精神。在工作过程中协调各单位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并在工作结束后收集各单位工作情况及时进行归纳总结。
(二)县食药局
1、保健品食品安全整治:重点对23家保健食品销售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保健食品标识》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对保健食品进行全面的清查,严厉查处保健食品违法宣传和销售行为,维护了保健食品市场秩序。
2、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集中对全县的中、小学食堂、幼儿园
食堂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情况、食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食堂进货验收台帐等,针对不足之处进行相应的处理。
3、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整治:此次检查餐饮单位167家,经查已
取得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营业的153家,共有从业人员426人,已取得有效健康证上岗的322人。有39家餐饮单位存在防蝇、防尘设施不足,个别从业人员未穿戴工作衣帽,个人卫生不洁,采购原料未索取相应证件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食药监局下发了监督意见书并责令限期整改。
“两节”期间,食药局共出动检查人员546人次,车辆69车次。未发现制作销售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
(三)县工商局
县工商局对每个乡镇进行至少2天以上的集中整治,整治的重点是各大超市、食品经营店、小杂货店、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对全县范围内的蛋糕店及其生产销售的月饼进行了检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各月饼生产单位实行备案管理,严格执行不合格产品下架退市制度,并予以严惩,确保月饼市场的安全。检查中没有发现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只是发现当时由于天气炎热,各蛋糕店将月饼放在摊子上,经过太阳暴晒,月饼很容易过期变质,对这一情况,县工商局工作人员对经营者给予了提醒。
县工商局按照要求,开展辖区内食品快速检测,构筑流通食品质量监管的“防火墙”。一是县工商局要求3个基层工商所运用食品快速检测箱和十种试剂来进行,并规定各所检测的品种不少于 6个,抽检的对象主要是各食品超市和食品批发部。二是推行“企业自检自律”模式。为弥补和解决“工商定期抽检”模式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县工商局在组织快速检测的同时要求各食品经营主体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对照进行检查,规范和完善食品进销货台帐,对问题食品必须采取自行下架、停止销售。三是推行“流动采样,集中检测”模式。县工商局重点对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经营户采取流动取样、集中检测的模式来开展,对不合格的食品必须下架。自9月23-28日绥江县局利用十项快速检测剂对大米、面粉、鲜肉等九类食品开展快速检测。在此次专项检查中出动人员64次,抽查179户食品经营户。暂扣过期食品:蒙牛牛奶24盒、双汇火腿肠11根、保健饮品10盒、各类小食品21包,在快速检测的食品样品中没有出现不合格的问题。
加大对粮油、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水产品、蔬菜、月饼、酒、饮料、饮用水、保健食品及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制售假劣食品的行为,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县工商局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历时一个月,共出动检查人员278人次,检查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443户次,出动检查车辆12车次,查处了过期变质食品27公斤,查处过期变质饮料54瓶,查处过期屏山套醋13瓶,查处过期料酒9瓶。
(四)县农业局
县农业局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执法大检查。此次大检查的范围以县城和5个乡镇的11个农资市场和农贸集市为主。采取县城集中检查,乡镇分组突击,各站所专业技术人员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检查对象进行技术把关。以违禁农药、兽药、鲜肉市场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农资经营户的门面和仓库进行了重点检查,其中,农药以“甲胺磷”、“甲基1605”、“毒鼠强”等国家禁用农药为重点,兽药以国家禁用兽药、无农业部GMP认证为重点,鲜肉以注水猪肉、病猪肉、腐变猪肉、腐变水产品为重点。
此次专项大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11车次,执法人员72人次,共检查农药经营户29户次,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户76户次,农贸市场11个。经检查,我县市场上未发现有甲胺磷、瘦肉精、孔雀石绿、毒鼠强等国家禁用农药、兽药销售,鲜肉市场没有注水猪肉、腐变猪肉、腐变水产品销售。
(五)县经贸局
1、对生猪屠宰企业进行了检查,提出要求企业完善台账,做到每头生猪来源清楚,去向明白;生产车间要求员工要规范操作,并且对厂区消毒、生猪产品运输要规范等整改意见5条。
2、对食盐企业进行了检查,检查了仓库1个,批发网点5个,抽查了20家零售店。
3、加强对挂钩村的指导,村两委加强自办宴席的管理,要求备案并做好监察。
(六)县教育局
将食品采购、存储、加工等作为排查的重点,深入排查安全隐患,找出薄弱环节及时整改,不留监管督查盲区。9月19日至21日绥江一中、幼儿园和南岸小学等学校接受了市级学校安全检查;9月27日至30日县教育局组成检查组对部分学校食堂、小卖部等进行了抽查。加强了对粮油、肉类、儿童食品、熟食等节日大宗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加强了对食物储存条件的检查和食品质量的检验,督促落实各项预防控制食物中毒措施,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七)县质监局
县质监局在中秋节期间对县城6家糕点小作坊进行检查,出动人员15人次,出动车辆5车次,认真细致的检查了月饼的原材料、生产加工等环节,未发现有任何非法使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
各相关部门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定期开展相
关知识讲座及宣传活动,制作发放内容丰富的宣传材料,普及科学饮食习惯,提高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四、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障应急准备到位
“两节”期间各成员单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主要负责领导牵头,成立专项工作组,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及时有效处理众群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
五、存在的问题
1、缺少设备:由于我县无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的现场检测设备,无法对蔬菜、水果中的农药残留进行快速检测;缺乏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水产品等农资、农产品的检测设备。
2、由于宣传不到位,部分经营业主及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较薄弱。
3、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4、部门间沟通协调有待加强,做到信息共享。
六、下一步打算
1、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利用媒体、广播、赶集天摆摊设点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同时,在人流较大地段悬挂宣传标语,扩大宣传面,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2、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
3、部门间进行定期沟通交流,做到信息的及时准确共享。
绥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绥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根据《昭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昭食安委办电[2011]1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做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县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开展了辖区内、各环节内的食品安全大检查,确保了“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
为确保“两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以及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各相关成员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根据各成员单位、各部门的职责,结合中秋、国庆消费特点,切实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强有力的保障措施,提高检查力度,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
二、各司其职,认真履职,严格执法
各成员单位结合我县实际,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有组织、有
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两节”期间,我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911人次,出动车辆97车次。具体工作如下:
(一)县食安委办
“两节”期间,县食安委办根据市食安委办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
际情况,制定了我县“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即绥食安委办2号文件,并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会议,学习文件精神。在工作过程中协调各单位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并在工作结束后收集各单位工作情况及时进行归纳总结。
(二)县食药局
1、保健品食品安全整治:重点对23家保健食品销售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保健食品标识》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对保健食品进行全面的清查,严厉查处保健食品违法宣传和销售行为,维护了保健食品市场秩序。
2、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集中对全县的中、小学食堂、幼儿园
食堂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情况、食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食堂进货验收台帐等,针对不足之处进行相应的处理。
3、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整治:此次检查餐饮单位167家,经查已
取得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营业的153家,共有从业人员426人,已取得有效健康证上岗的322人。有39家餐饮单位存在防蝇、防尘设施不足,个别从业人员未穿戴工作衣帽,个人卫生不洁,采购原料未索取相应证件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食药监局下发了监督意见书并责令限期整改。
“两节”期间,食药局共出动检查人员546人次,车辆69车次。未发现制作销售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
(三)县工商局
县工商局对每个乡镇进行至少2天以上的集中整治,整治的重点是各大超市、食品经营店、小杂货店、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对全县范围内的蛋糕店及其生产销售的月饼进行了检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各月饼生产单位实行备案管理,严格执行不合格产品下架退市制度,并予以严惩,确保月饼市场的安全。检查中没有发现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只是发现当时由于天气炎热,各蛋糕店将月饼放在摊子上,经过太阳暴晒,月饼很容易过期变质,对这一情况,县工商局工作人员对经营者给予了提醒。
县工商局按照要求,开展辖区内食品快速检测,构筑流通食品质量监管的“防火墙”。一是县工商局要求3个基层工商所运用食品快速检测箱和十种试剂来进行,并规定各所检测的品种不少于 6个,抽检的对象主要是各食品超市和食品批发部。二是推行“企业自检自律”模式。为弥补和解决“工商定期抽检”模式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县工商局在组织快速检测的同时要求各食品经营主体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对照进行检查,规范和完善食品进销货台帐,对问题食品必须采取自行下架、停止销售。三是推行“流动采样,集中检测”模式。县工商局重点对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经营户采取流动取样、集中检测的模式来开展,对不合格的食品必须下架。自9月23-28日绥江县局利用十项快速检测剂对大米、面粉、鲜肉等九类食品开展快速检测。在此次专项检查中出动人员64次,抽查179户食品经营户。暂扣过期食品:蒙牛牛奶24盒、双汇火腿肠11根、保健饮品10盒、各类小食品21包,在快速检测的食品样品中没有出现不合格的问题。
加大对粮油、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水产品、蔬菜、月饼、酒、饮料、饮用水、保健食品及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制售假劣食品的行为,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县工商局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历时一个月,共出动检查人员278人次,检查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443户次,出动检查车辆12车次,查处了过期变质食品27公斤,查处过期变质饮料54瓶,查处过期屏山套醋13瓶,查处过期料酒9瓶。
(四)县农业局
县农业局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执法大检查。此次大检查的范围以县城和5个乡镇的11个农资市场和农贸集市为主。采取县城集中检查,乡镇分组突击,各站所专业技术人员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检查对象进行技术把关。以违禁农药、兽药、鲜肉市场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农资经营户的门面和仓库进行了重点检查,其中,农药以“甲胺磷”、“甲基1605”、“毒鼠强”等国家禁用农药为重点,兽药以国家禁用兽药、无农业部GMP认证为重点,鲜肉以注水猪肉、病猪肉、腐变猪肉、腐变水产品为重点。
此次专项大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11车次,执法人员72人次,共检查农药经营户29户次,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户76户次,农贸市场11个。经检查,我县市场上未发现有甲胺磷、瘦肉精、孔雀石绿、毒鼠强等国家禁用农药、兽药销售,鲜肉市场没有注水猪肉、腐变猪肉、腐变水产品销售。
(五)县经贸局
1、对生猪屠宰企业进行了检查,提出要求企业完善台账,做到每头生猪来源清楚,去向明白;生产车间要求员工要规范操作,并且对厂区消毒、生猪产品运输要规范等整改意见5条。
2、对食盐企业进行了检查,检查了仓库1个,批发网点5个,抽查了20家零售店。
3、加强对挂钩村的指导,村两委加强自办宴席的管理,要求备案并做好监察。
(六)县教育局
将食品采购、存储、加工等作为排查的重点,深入排查安全隐患,找出薄弱环节及时整改,不留监管督查盲区。9月19日至21日绥江一中、幼儿园和南岸小学等学校接受了市级学校安全检查;9月27日至30日县教育局组成检查组对部分学校食堂、小卖部等进行了抽查。加强了对粮油、肉类、儿童食品、熟食等节日大宗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加强了对食物储存条件的检查和食品质量的检验,督促落实各项预防控制食物中毒措施,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七)县质监局
县质监局在中秋节期间对县城6家糕点小作坊进行检查,出动人员15人次,出动车辆5车次,认真细致的检查了月饼的原材料、生产加工等环节,未发现有任何非法使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
各相关部门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定期开展相
关知识讲座及宣传活动,制作发放内容丰富的宣传材料,普及科学饮食习惯,提高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四、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障应急准备到位
“两节”期间各成员单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主要负责领导牵头,成立专项工作组,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及时有效处理众群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
五、存在的问题
1、缺少设备:由于我县无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的现场检测设备,无法对蔬菜、水果中的农药残留进行快速检测;缺乏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水产品等农资、农产品的检测设备。
2、由于宣传不到位,部分经营业主及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较薄弱。
3、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4、部门间沟通协调有待加强,做到信息共享。
六、下一步打算
1、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利用媒体、广播、赶集天摆摊设点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同时,在人流较大地段悬挂宣传标语,扩大宣传面,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2、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
3、部门间进行定期沟通交流,做到信息的及时准确共享。
绥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