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网络直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培训资料
一、培训内容
1、传染病防治、疫情报告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条例》
三、传染病管理法规及工作要求
1、医疗机构的责任
2、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报告和登记制度
3、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组织、人员、(临床科室、辅助科室: 放射科、检验科)
4、对本单位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信息报告知识培训
四、工作制度
1、门诊登记制度
2、疫情报告制度
3、自查制度
4、奖惩制度
5、应急制度
6、预检分诊制度
五、传染病登记
1、门诊登记(各科室)
2、出入院登记
3、检验科登记
4、放射科登记
5、急诊科登记
六、法定传染病分类及病种
1、甲类 (2种)
鼠疫, 霍乱
2、 乙类 (26种)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人禽流感和肺炭疽按甲类传染病管理。
3、丙类 (11种)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对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采取《传染病防治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备注:甲型H1N1流感纳入流行性感冒的预防控制措施。H7N9禽流感纳入乙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七、报告方式:
1、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
2、传染病信息疫情实行网络直报
八、报告时限
1、甲类传染病
应于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的
有(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 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如电话和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
• 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
• 某种传染病就诊数突然增多,有可能发生暴发或流行; • 历史上未曾出现或本地罕见传染病;
• 数天内就诊多例同一病症不明原因的急性疾病;提醒:其它急性传染病发生死亡时应高度关注!!如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麻疹等。
2、乙、丙类传染病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
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 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如卫生部下发新的文件或法规对报告时限作出调整,则按最新标准执行。
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包括报告卡和登记本。疫情收集、核对、自查奖惩。
2、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工作日志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制度。
3、建立或制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疫情监测信息的网络直报。
4、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5、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样本采集。
6、应急报告时限
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公共卫生事件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十、网络直报卡的填写说明: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网址:1.202.129.170
1、报告卡填写流程:填卡→检查→核对→录入
2、报告卡填写项目齐全
3、报告卡的正确填写
报告卡填写中需进一步明确的问题
• 卡片编号:不需录入,由病例信息保存后系统自动生
成。
• 报卡类别:订正诊断或发生死亡时,须进行订正报告
,并标注“订正报告”。
• 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 出生日期:应详细填写出生年月日(公历)。新生
儿需填写出生日期。
• 实足年龄/年龄单位:出生日期与实足年龄,只选择
填写其中一项。出生日期不详时才填写实足年龄并
选择年龄单位。大于等于1个月、不满1周岁的,按
月龄填写,年龄单位选择“月”;不满1个月的只填
写日龄,年龄单位选择“日”。
• 工作单位:填写患者发病时所在工作单位的名称(
含农民工);学生(托幼儿童)详填发病时所在学
校(托幼机构)及班级名称。注意统一采用其标准
名称,不能用简写。
4、一些常见问题
1)联系电话填写常出现问题
2)学生和幼托儿童工作单位填写常出现问题
3)干部职员、民工、工人工作单位填写常出现问题
• 现住地址:病例发病时实际居住的地址,可以是家庭地址,也可以是寄宿地址或宾馆、旅店。--随访
• 职业:目的是为了在卡片汇总时发现传染病可能的高发职业。 – 若病人的职业同时符合卡中一种以上职业时,选择原则是: ①选择主要职业;②选择与该病发生和传播关系较密切的职业。 – 未列入本卡的职业须填写在“其它”项中,如警察、飞行员 、军人等。有些特殊人群如劳教人员、和尚、道士和乞丐等 ,虽不属职业,也可填写在“其他”项中。个体经营者应根 据其经营活动的行业,选择相应的职业。
– 新生儿破伤风病例的职业按以下方式选择:Ⅰ.出生场所为医 院时(住院分娩)选择“其它”;Ⅱ.出生在其它场所时(住
院分娩之外其它方式分娩)选择“散居儿童”。此项分类仅 仅为了区分婴儿出生场所,无其它统计学意义。
病人属于:填写较混乱,各方概念不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用于标识病 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
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用于标识患者 常住地址(居住时间≥6月)与报告单位的相对位置。--- -目前按照此定义执行
职业填写
4)急慢性、阳性检测填写,红字注明
5)幼儿园大班,职业应填写托幼儿童!
6)年龄与职业存在逻辑错误!
7)年龄与职业存在逻辑错误!
病例分类:
– 实验室诊断=临床表现+特异性检查
– 临床诊断=临床表现+仅非特异性检查
– 疑似=临床表现+一般非特异性检查+仍不能明确
– 病原携带=检出病原体+无明显临床表现
– 阳性检测结果仅限采供血机构填写
– 只有病种是HIV时病例分类才能选择阳性监测,别的病种不 允许选择。(网络直报工作指南);采供血机构只能对发
现的两次初筛阳性的HIV进行“阳性检测”报告。
• 发病日期:
– 填写病人在本次就诊疾病开始出现症状的日期。
– 不明确时,填就诊日期。
– 病原携带者填写初次检出日期或就诊日期。
8)乙肝、丙肝、梅毒等不要求报告病原携带者!
9)诊断日期:必须填写诊断时点,精确到小时
– 初次报告时,填写初诊的日期。
– 订正报告时,如由疑似病例订正为确诊病例、一种传染病 订正为另一种传染病、传染病的一个病种订正为另一个病 种(如“麻疹”订正为“风疹”;肺结核由“未痰检”订
正为“菌阳”时),填写确诊的日期;
– 同一病种由临床诊断订正为实验室确诊,仍填写初诊的日 期。诊断日期不得早于发病日期。
• 疾病名称:病人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传染病时应
分别报卡。
• 订正病名:填写订正前所报告的疾病名称
备注:填写以上各项内容不能涵盖且需特别注明的
信息,如说明传染途径、传染病病例(含疑似病例
及病原携带者)订正为其它疾病的病名等。
10)病例诊断日期填写存在不准确现象!
11)填卡医生必须准确填写!
5、慢性传染病的报告原则
• 医疗卫生机构在做出乙肝、肺结核、艾滋病、血吸虫病等慢性传染病诊断时,如已知该病例曾经作出诊断并被报告过,则本年度可不再进行报告;如对该病例的报告情况不清楚,或在同年内多次接诊的该类病例(包括复发病例),则仅对首次就诊进行一次报告,再次就诊且诊断结果未发生变更时则可不再进行报告。 • 发现乙肝病原携带者,可不进行网络直报。 十一、其他应注意事项
1、其他传染病
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肝吸虫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恙虫病、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人感染猪链球菌、人粒细胞无形体病、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AFP。
2、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简介 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you又称AFP病例 所有15岁以下出现急性弛缓性麻痹症状的病例,和任何年龄临床诊断为脊灰的病例均作为AFP病例。
常见的AFP病例包括以下疾病
(1)脊髓灰质炎;
(2)格林巴利综合征(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GBS);
(3)横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急性神经根脊髓炎;
(4)多神经病(药物性多神经病,有毒物质引起的多神经病、原因不明性多神经病);
(5)神经根炎;
(6)外伤性神经炎(包括臀肌药物注射后引发的神经炎);
(7)单神经炎;
(8)神经丛炎;
(9)周期性麻痹(包括低钾性麻痹、高钾性麻痹、正常钾性麻痹);
(10)肌病(包括全身型重症肌无力、中毒性、原因不明性肌病);
(11)急性多发性肌炎;
(12)肉毒中毒;
(13)四肢瘫、截瘫和单瘫(原因不明);
(14)短暂性肢体麻痹。
3、常见问题解析
1、性病必须为实验室诊断病例(梅毒、艾滋病、尖锐湿疣软下疳、生殖器疱疹、非淋菌性尿道炎等)
2、布病诊断必须为实验室诊断
3、复诊病历指一年内复查的病例
4、病毒性肝炎携带者的报告登记:每月向流行病科报告一 次。
传染病网络直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培训资料
一、培训内容
1、传染病防治、疫情报告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条例》
三、传染病管理法规及工作要求
1、医疗机构的责任
2、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报告和登记制度
3、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组织、人员、(临床科室、辅助科室: 放射科、检验科)
4、对本单位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信息报告知识培训
四、工作制度
1、门诊登记制度
2、疫情报告制度
3、自查制度
4、奖惩制度
5、应急制度
6、预检分诊制度
五、传染病登记
1、门诊登记(各科室)
2、出入院登记
3、检验科登记
4、放射科登记
5、急诊科登记
六、法定传染病分类及病种
1、甲类 (2种)
鼠疫, 霍乱
2、 乙类 (26种)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人禽流感和肺炭疽按甲类传染病管理。
3、丙类 (11种)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对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采取《传染病防治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备注:甲型H1N1流感纳入流行性感冒的预防控制措施。H7N9禽流感纳入乙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七、报告方式:
1、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
2、传染病信息疫情实行网络直报
八、报告时限
1、甲类传染病
应于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的
有(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 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如电话和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
• 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
• 某种传染病就诊数突然增多,有可能发生暴发或流行; • 历史上未曾出现或本地罕见传染病;
• 数天内就诊多例同一病症不明原因的急性疾病;提醒:其它急性传染病发生死亡时应高度关注!!如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麻疹等。
2、乙、丙类传染病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
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 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如卫生部下发新的文件或法规对报告时限作出调整,则按最新标准执行。
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包括报告卡和登记本。疫情收集、核对、自查奖惩。
2、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工作日志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制度。
3、建立或制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疫情监测信息的网络直报。
4、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5、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样本采集。
6、应急报告时限
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公共卫生事件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十、网络直报卡的填写说明: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网址:1.202.129.170
1、报告卡填写流程:填卡→检查→核对→录入
2、报告卡填写项目齐全
3、报告卡的正确填写
报告卡填写中需进一步明确的问题
• 卡片编号:不需录入,由病例信息保存后系统自动生
成。
• 报卡类别:订正诊断或发生死亡时,须进行订正报告
,并标注“订正报告”。
• 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 出生日期:应详细填写出生年月日(公历)。新生
儿需填写出生日期。
• 实足年龄/年龄单位:出生日期与实足年龄,只选择
填写其中一项。出生日期不详时才填写实足年龄并
选择年龄单位。大于等于1个月、不满1周岁的,按
月龄填写,年龄单位选择“月”;不满1个月的只填
写日龄,年龄单位选择“日”。
• 工作单位:填写患者发病时所在工作单位的名称(
含农民工);学生(托幼儿童)详填发病时所在学
校(托幼机构)及班级名称。注意统一采用其标准
名称,不能用简写。
4、一些常见问题
1)联系电话填写常出现问题
2)学生和幼托儿童工作单位填写常出现问题
3)干部职员、民工、工人工作单位填写常出现问题
• 现住地址:病例发病时实际居住的地址,可以是家庭地址,也可以是寄宿地址或宾馆、旅店。--随访
• 职业:目的是为了在卡片汇总时发现传染病可能的高发职业。 – 若病人的职业同时符合卡中一种以上职业时,选择原则是: ①选择主要职业;②选择与该病发生和传播关系较密切的职业。 – 未列入本卡的职业须填写在“其它”项中,如警察、飞行员 、军人等。有些特殊人群如劳教人员、和尚、道士和乞丐等 ,虽不属职业,也可填写在“其他”项中。个体经营者应根 据其经营活动的行业,选择相应的职业。
– 新生儿破伤风病例的职业按以下方式选择:Ⅰ.出生场所为医 院时(住院分娩)选择“其它”;Ⅱ.出生在其它场所时(住
院分娩之外其它方式分娩)选择“散居儿童”。此项分类仅 仅为了区分婴儿出生场所,无其它统计学意义。
病人属于:填写较混乱,各方概念不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用于标识病 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
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用于标识患者 常住地址(居住时间≥6月)与报告单位的相对位置。--- -目前按照此定义执行
职业填写
4)急慢性、阳性检测填写,红字注明
5)幼儿园大班,职业应填写托幼儿童!
6)年龄与职业存在逻辑错误!
7)年龄与职业存在逻辑错误!
病例分类:
– 实验室诊断=临床表现+特异性检查
– 临床诊断=临床表现+仅非特异性检查
– 疑似=临床表现+一般非特异性检查+仍不能明确
– 病原携带=检出病原体+无明显临床表现
– 阳性检测结果仅限采供血机构填写
– 只有病种是HIV时病例分类才能选择阳性监测,别的病种不 允许选择。(网络直报工作指南);采供血机构只能对发
现的两次初筛阳性的HIV进行“阳性检测”报告。
• 发病日期:
– 填写病人在本次就诊疾病开始出现症状的日期。
– 不明确时,填就诊日期。
– 病原携带者填写初次检出日期或就诊日期。
8)乙肝、丙肝、梅毒等不要求报告病原携带者!
9)诊断日期:必须填写诊断时点,精确到小时
– 初次报告时,填写初诊的日期。
– 订正报告时,如由疑似病例订正为确诊病例、一种传染病 订正为另一种传染病、传染病的一个病种订正为另一个病 种(如“麻疹”订正为“风疹”;肺结核由“未痰检”订
正为“菌阳”时),填写确诊的日期;
– 同一病种由临床诊断订正为实验室确诊,仍填写初诊的日 期。诊断日期不得早于发病日期。
• 疾病名称:病人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传染病时应
分别报卡。
• 订正病名:填写订正前所报告的疾病名称
备注:填写以上各项内容不能涵盖且需特别注明的
信息,如说明传染途径、传染病病例(含疑似病例
及病原携带者)订正为其它疾病的病名等。
10)病例诊断日期填写存在不准确现象!
11)填卡医生必须准确填写!
5、慢性传染病的报告原则
• 医疗卫生机构在做出乙肝、肺结核、艾滋病、血吸虫病等慢性传染病诊断时,如已知该病例曾经作出诊断并被报告过,则本年度可不再进行报告;如对该病例的报告情况不清楚,或在同年内多次接诊的该类病例(包括复发病例),则仅对首次就诊进行一次报告,再次就诊且诊断结果未发生变更时则可不再进行报告。 • 发现乙肝病原携带者,可不进行网络直报。 十一、其他应注意事项
1、其他传染病
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肝吸虫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恙虫病、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人感染猪链球菌、人粒细胞无形体病、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AFP。
2、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简介 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you又称AFP病例 所有15岁以下出现急性弛缓性麻痹症状的病例,和任何年龄临床诊断为脊灰的病例均作为AFP病例。
常见的AFP病例包括以下疾病
(1)脊髓灰质炎;
(2)格林巴利综合征(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GBS);
(3)横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急性神经根脊髓炎;
(4)多神经病(药物性多神经病,有毒物质引起的多神经病、原因不明性多神经病);
(5)神经根炎;
(6)外伤性神经炎(包括臀肌药物注射后引发的神经炎);
(7)单神经炎;
(8)神经丛炎;
(9)周期性麻痹(包括低钾性麻痹、高钾性麻痹、正常钾性麻痹);
(10)肌病(包括全身型重症肌无力、中毒性、原因不明性肌病);
(11)急性多发性肌炎;
(12)肉毒中毒;
(13)四肢瘫、截瘫和单瘫(原因不明);
(14)短暂性肢体麻痹。
3、常见问题解析
1、性病必须为实验室诊断病例(梅毒、艾滋病、尖锐湿疣软下疳、生殖器疱疹、非淋菌性尿道炎等)
2、布病诊断必须为实验室诊断
3、复诊病历指一年内复查的病例
4、病毒性肝炎携带者的报告登记:每月向流行病科报告一 次。